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法考民法复习题集第3357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对开发出猪流感疫苗者支付报酬100万元。乙、丙分别于2009年5月1日、6月1日成功开发出猪流感疫苗。丙于6月10日通知甲,甲以为只有丙开发成功,便向丙支付了全部奖金。不料,乙于5天后通知甲,要求甲支付报酬。对此,下列哪一个表述是正确的?

A、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报酬100万元

B、乙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100万元

C、乙只有权要求丙向自己返还50万元

D、如果疫苗可以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应归属于甲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

【答案】:B

【解析】:

①甲的行为构成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成立悬赏广告之债,甲应当依照承诺支付约定的报酬。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分别先后完成的,则只有最先完成的人享有报酬请求权,如果指定行为由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或者分别同时完成,则由完成者共同取得报酬。

②本题中,乙、丙分别先后完成指定的行为,只有最先完成的乙享有报酬请求权,丙不享有报酬请求权。同时,根据民法理论,如果悬赏人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人支付了报酬,其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本题中,甲善意地向最先通知的丙支付了全部报酬,甲支付报酬的义务消灭,乙无权要求

2.因有机食品市场兴起,甲自家农场种植的有机蔬菜十分畅销,乙在市区经营餐饮,欲与甲建立长期的供货关系,于是甲、乙签订了一年期的供货合同并约定乙向甲交付1万元定金后合同方生效。乙一直未交付定金。合同签订以来的大半年里,甲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定期送货给乙方。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合同约定的为立约定金

B、合同约定的为成约定金

C、合同约定的为解约定金

D、因乙一直未交付定金,主合同未生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4章>第2节>定金

B

:【答案】.

【解析】:

本题涉及定金的种类问题。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订立而设立的定金,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解约定金是指用以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因此,本题中情形属于成约定金,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3.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B

、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C

、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D>>>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5节>善意取得

【答案】:D

【解析】:

①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动产所有权构成要件有五:(a)动产适合善意取得(占有委托物可以善意取得;相反盗脏、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原则上不发生善意取得;货币或禁止流通物也不适用善意取得);(b)动产的占有人实施无权处分;(c)受让人为善意;(d)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赠与、继承、企业合并不发生善意取得);(e)已经完成了动产的交付(以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的不发生善意取得)。

②善意取得动产质权的构成要件参照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但有一点不同,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少一个构成要件,不要求受

4.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次日,黄某又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关于该自行车的归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5题,单选)

A、庞某未完成交付,该自行车仍归庞某所有

B、黄某构成无权处分,洪某不能取得自行车所有权

C、洪某在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后,取得该自行车所有权

D、庞某既不能向黄某,也不能向洪某主张原物返还请求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3节>物权行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根据《物权法》第25条规定,庞某有1辆名牌自行车,在借给黄某使用期间,达成转让协议,黄某以8000元的价格购买该自行车,庞某与黄某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了交付,故黄某已经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7条规定,黄某将该自行车以9000元的价格转卖给了洪某,但约定由黄某继续使用1个月,属于占有改定,该约定生效时(而不是继续使用1个月后),物权发生转移,洪某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c错误;因黄某已有所有权,其出售于洪某,属于有权处分,B错误;因庞某已丧失所有权,故

5.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

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0章>第3节>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B

【解析】:

①《担保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保证合同自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成立。若保证合同未成立,保证人即无须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是否成立,需要依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则判断。

②《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

6.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生效表示错误的是:( )

A、甲考虑到乙生计问题对乙电话表示乙欠甲的10万元不用还了

B、甲在公园游玩丢了一辆自行车,于是在公园附近的公告栏中发出悬赏公告,表示如果谁拾到并归还,甲奖励700元

C、甲有一台破旧收音机,觉得不好用于是就跟妻子说扔了它

D、甲企业召开董事会,所有董事都到场,并以3/5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对某乡村社会的改造方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1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A选项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7条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晓内容时有效,因此正确。B选项,甲悬赏广告属于一种以公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总则》第139条的规定,公告发布时生效。C选项抛弃本身属于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但甲只是说了而没用实施,因此意思表示没有生效。D选项属于董事会决议,决议作出之时意思表示生效。

7.甲把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知情的养子丙,并办理过户登记。乙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B、乙有权自知道之日起15天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丙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房屋租赁合同

【答案】:C

【解析】:

①《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甲将租赁的房屋出卖给近亲属丙,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表述错误。

②《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乙有权主张买卖不破租赁。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8.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

A、无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时效自该法定代理人终止之日起计算

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其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其满18周岁之日起开始计算

C、分期交付房费的租赁合同,租金的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租金履行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D、不动产登记权利人要求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诉讼时效的概念>节1第>章6:第【知识点】.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第190条、第191条、第196条规定可知,D选项错误。

9.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11题,单选)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格式合同的订立规则、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该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题中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因此A项错误。甲乙之间协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且显失公平的法律

10.张三从其好友李四处借款10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二人签订质权合同,约定张三以其价值12万元的家传玉佩出质给李四,由王五代为保管。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下列说法那一项是正确的:( )

A、张三与李四之间的质权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

B、张三将玉佩交付给王五时,王五取得质权

C、因王五代理李四占有玉佩,所以李四未取得质权

D、若玉佩的价格因市场波动下跌到10万元以下,李四无权要求张三提供补充担保,直至担保物的价值达到10万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0章>第2节>动产质权

【答案】:D

【解析】:

款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1条第210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

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故A选项错误。本题质权合同的质权人为李四,王五只是李四的代理人,故王五不取得质权。故B选项错误。李四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占有质物玉佩,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交付,是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的现实交付。故C选项错误。《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前段:“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

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但是。玉佩价格因市场因素下跌应属李四在接受玉佩作为

11.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约定由陈某长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B、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C、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5节>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无效法律行为的理解。本题中,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假酒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本题应选D。

12.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1题,单选)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不当得利。

本案,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薛对应义务人或者说责任人是薛某,就该笔赔偿而言,某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民事法律关系。.

的权利人是受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并未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所以A项错误。B项,该6万元赔偿费并不属于交警大队,但交警大队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是代权利人暂时持有(占有)这笔财产,交警大队并未受有任何利益,不构成不当得利,B项错误。C项,交警大队既然是代收6万元,行使的并非行政职权,而是民事权利,属于债权

13.甲在乙医院住院输血时,因丙血站提供的血液制品有缺陷(乙医院对此无过失),甲因此感染艾滋病。确诊后,甲欲主张权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

A、若甲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B、若甲主张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确诊之日起一年

C、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乙、丙为共同被告起诉

D、若甲主张违约责任,可以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4节>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A

【解析】:

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9条,医疗产品责任,医疗机构乙医院和医疗产品提供者丙血站须对

甲承担无过错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甲可在提请的侵权之诉中将乙、丙列为共同被告。故A选项正确。

②若甲提起侵权之诉,因系产品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故B选项错误。

③甲、丙间无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无权对丙主张违约责任。故C选项错误。

④若造成精神损害的违约行为同时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受害人只能在侵权之诉中,而不能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14.甲、乙合作创作了一部小说,后甲希望出版小说,乙无故拒绝。甲把小说上传至自己博客并保留了乙的署名。丙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设置链接,用户点击链接可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小说。丁未经甲、乙许可,在自己博客中转载了小说。戊出版社只经过甲的许可就出版了小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1节>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答案】:C

【解析】: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条规定:13第《著作权法》①.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该作品(小说)为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未经乙同意

15.下列各选项所述的甲对乙享有(或主张)的权利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哪一个?

A、甲的电脑(未办理所有权登记)被乙盗窃后,甲对乙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B、甲经批准投资建造的房屋(一直未办理所有权登记)被乙霸占后,甲对乙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C、甲(6岁)的父母离异后,甲对未与其共同生活的父亲乙享有的抚养费请求权

D、甲在与配偶乙分居5年后,对乙提出同居的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6章>第1节>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答案】:A

【解析】:

①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第(二)项之规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动产物权的物权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故A选项当选。

②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第(二)项之规定,不动产物权,无论是否办理权属登记,其物权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故B选项不当选。

③根据《民法总则》第196条第(三)项之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故C选项不当选。

④根据通说观点,同居请求权系纯粹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故D选项不当选。

16.金牛山一带有陨石坠落,当地村民寻获后卖给闻讯而来的收藏者,获利颇丰。潘某路过村民

肖某家菜地时拾得一小块陨石,肖某知道后向潘某索要遭拒绝。关于该陨石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A、陨石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B、潘某拾得陨石行为不应由民法调整

C、潘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D、肖某可取得陨石所有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5节>先占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先占制度。.

先占在我国现行《物权法》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但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均认可该理论。根据通说,先占应符合如下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无主物;(2)先占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3)先占人基于所有的意思而占有。符合先占要件的,先占人取得无主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天外陨石属于无主物,且属于动产,应由先占人潘某取得其所有权,故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本题可能引起争议的是,陨石落入肖某家菜地,肖某是否属于先占人?陨石是否应归国家所有?

首先,陨石落入肖某甲菜地,此时肖某尚未以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该陨石,故

17.下列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一个?

A、甲公司的卡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被堵塞的驾车人丙为赶时间驱车绕道从马路旁的绿化带驱车前行,损坏花草若干,导致绿化带的管理人乙园林局经济损失5000余元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送给乙

D、甲、乙书面约定2012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C

【解析】:

①A选项中,甲导致交通肇事的行为虽为丙给乙造成财产损害的必要条件,但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遭受的损害之间不具有相当性,甲的交通肇事行为与乙的损失之间不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甲、乙之间不成立侵权之债。乙遭受的损害应当由丙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A选项不当选。

②B选项中,甲、乙关于乙搭乘便车的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不成立合同关系,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不构成违约;同时,甲的行为也不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法加损害于他人,甲、乙之间也不成立侵权之债。故B选项不当选。

③C选项中,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附

18.甲与和谐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甲于2013年8月随同和谐旅行社前往三亚旅游。因时间不凑巧,甲于2013年5月1日将自己在该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均转让给乙,甲通知了和谐旅行社(但后者未置可否)。2013年8月15日,乙在三亚跟随和谐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国梦旅行社旅游过程中,因国梦旅行社的导游钟某疏忽大意而未告知不能参与蹦极项目的游客类型,乙在蹦极中突发脑溢血。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乙无权请求国梦旅行社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甲将合同转让给乙未经和谐旅行社同意旅行社承担连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和谐旅行社和国梦、乙有权请求B.

C、若和谐旅行社对选择国梦旅行社作为地接社具有过错,乙有权请求和谐旅行社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D、乙有权请求国梦旅行社和导游钟某承担连带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1节>合同的成立

【答案】:C

【解析】:

①《旅游纠纷解释》第11条第一款规定:除合同性质不宜转让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之外,在旅游行程开始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旅游者将其在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旅游纠纷解释》第8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经营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旅游纠纷解释》第14条规定: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

19.甲为农场主,放牧过程中走失一只羊,乙捡到该羊,寻找失主未果后将其牵回精心照料,后该羊产下羊羔后病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该羊病死,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该羊的价款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该羊产下的羊羔

C、甲无须支付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D、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该羊价款、返还羊羔,但同时应支付乙支出的必要费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的概念

【答案】:B

【解析】:

甲乙之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乙因管理事物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孳息,应交付于甲,乙以自己的名义为甲取得的权利,应转移于甲。因此,乙仅负有返还羊崽的义务。另外,管理人乙有权请求本人(被管理人)偿付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故本题答案为B。

20.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物权的取得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是?( )

A、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将甲公司的房屋进行拍卖,王某拍得了一栋房屋

B、张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后法院判决张某和李某离婚,并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

C、赵某在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D、孙某设立了一份遗嘱,孙某死亡后,孙某的孙子孙亮取得了孙某的房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1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A

:【答案】.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取得的生效要件问题。选项A,法院判决将该房屋拍卖,王某通过拍卖取得该房屋,王某的所有权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应以登记为生效要件。选项B,法院判决房屋为李某所有,则李某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选项C,赵某自建房屋的行为,自房屋建好即取得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选项D,孙某的孙子孙亮在孙某死亡后继承开始时即取得孙某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仅具确认效力而非生效要件。故答案为A项。

21.安某与谢某结婚后生育一女谢甲,谢甲与赵某结婚后生育一子赵甲。某日,赵某因与谢甲及谢某发生争执,将谢甲杀死后,又将谢某杀死,然后自缢而亡。经查。赵某父母双亡,仅有一弟弟赵乙。赵某与谢甲共有财产6万元,安某与谢某共有财产4万元。对于本案财产继承及分

割,正确的是:( )

A、安某5万元,赵甲5万元

B、安某4万元,赵甲6万元

C、安某2,5万元,赵甲7,5万元

D、安某4,5万元,赵甲5,5万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6章>第3节>代位继承的条件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死亡时间的推定以及代位继承、继承权丧失等问题。本题中,谢甲先于谢某死亡,谢甲之子赵甲在谢某死亡时可代位继承。谢甲死亡后,其个人遗产3万元本应由其配偶赵某、其父母安某与谢某、其子赵甲继承,但赵某故意杀害谢甲,丧失继承权,故其3万元遗产应由安某、谢某、赵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万元。谢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2万元+1万元)应由安某和谢甲共同继承,也就是各得1.5万元,其中,谢甲的1.5万元由赵甲代位继承。赵某死亡后,其遗产共3万元,应由其子赵甲继承,故赵甲得遗产5.5万元。安某应得4.5万元。因此22.张某拾得王某的一只小羊拒不归还,李某将小羊从张某羊圈中抱走交给王某。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9题,单选)

A、张某拾得小羊后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占有

C、张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占有

D、李某侵犯了张某的占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1章>第2节>占有的保护

D

:【答案】.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占有的保护。

根据《物权法》第109条,张某不能因占有而获得所有权,故A项错误。此时,张某对于小羊的占有构成无权占有。本题中王某是权利人,张某是无权占有人,根据《物权法》第245条,李某从张某的羊圈中抱走小羊的行为构成对于张某占有的侵犯,故D项正确。然而,李某侵犯张某占有的目的是返还给原来的权利人,并且已经返给原来的权利人,而不是自己进行不正当的占有。因为已经将小羊交付所有权人,李某已经不是现实占有人,故张某不能向李某,也不能向王某主张占有的返还,故BC项错误。

2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一套房屋出卖给乙,乙支付了全部房款,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是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10日后,甲又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次日,该房屋被意外焚毁。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因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

B、甲、丙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C、丙不应承担房屋被焚毁的风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0章>第1节>标的物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一物数卖和风险负担的问题。

(1)《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因为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乙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不影响甲、乙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因为甲、乙就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所以甲、乙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故选项A正确。(2)因为甲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甲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甲将房屋出卖给丙并

24.甲、乙二人的房屋相邻,甲的房屋所处地势较乙的房屋稍高。乙的门前有一条小河流过,该河是甲乙两家用于浇灌农田的主要水源,乙的农田紧邻小河,而甲的农田在乙的农田之后。据此,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

A、因地势原因,甲可以直接向小河排放污水

B、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要求乙在其土地上提供必要的便利

C、甲为了从小河抽水,可以向乙支付1000元。要求乙在自己的田地中为其开挖引水渠

D、甲乙二人的田地用水问题可以通过相邻权规则或地役权规则解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节5第>章9:第【知识点】.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相邻关系以及地役权规则。根据《物权法》第92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因此,甲虽然享有地势优势,但甲不得以排放污水的方式对乙的生活造成不便,故A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甲可以要求乙为其抽水提供必要的便利,B项说法正确。最后,《物权法》第156条第1款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因此

25.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

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须给付全部价款

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就未给付部分则可

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7章>第3节>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对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问题。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虽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阻却解除权的行使,但题中张三并未根本违约,也无约定解除情形,故本题中不存在解除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6.甲趁着春暖花开之际到郊外踏青,恰逢电力公司正在维修高压线路。维修工人见甲立于高压塔下,便再三提醒甲离开此地。甲对此不以为然,结果甲在使用电话时被高压电电死。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电力公司承担责任

B、应由甲自行承担责任

C、应由电力公司和甲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双方均无过错,应适用公平补偿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0章>第5节>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和减责事由

B

:【答案】.

【解析】:

本题涉及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问题。《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该法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

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甲在明知高压电施工时存在高度危险情况下仍然使用手机,存在故意。而且电力公司也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甲的损害应自行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B。

27.关于合同解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赠与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B、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和保管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C、合同因违约被解除后,若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守约方仍有权在合同解除后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D、当事人约定解除权成立条件的,自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自动解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8章>第2节>合同解除的概念

【答案】:C

【解析】:

①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而非任意解除权。故A选项错误。

②《合同法》第376条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据此,仅未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合同,保管人才享有任意解除权。故B选项错误。

③《买卖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8.甲向乙借款,丙为甲担保并与乙约定将丙的一辆汽车抵押于乙,丙仅将车辆登记证交给乙,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开车出现交通事故,该车被损坏而送至丁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而被丁扣留。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B、无论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丁有权优先行使留置权

C、假设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乙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

D、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节3第>章7:第【知识点】.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物权变动、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冲突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5条以及《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丙、乙约定以丙的车辆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发生法律效力,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只是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对此,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39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B项正确,C项错误。从上述分析可知,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乙无权要求丙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抵押合同的

29.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0章>第1节>抵押权的设立

【答案】:C

【解析】:

①《物权法》第2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②预告登记的效力有二:(a)不动产所有人的处分权因预告登记受到限制,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不得处分该不动产,处分的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b)预告登记权利人的不动产债权具有排他效力。

③《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进一步体现了《物权法》第15条规定的区分原则。即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只

30.甲从乙处租得房屋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在行政机关备案后生效。”后甲出差,乙工作繁忙,双方一直未到行政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乙亦未将房屋交付给甲。对此,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合同已经生效

B、因为没有备案,合同未生效

C、甲有权未经备案使用该房屋

、该合同即使经过备案也无效D.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3节>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般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当事人可以附加条件,用于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在行政机关备案后生效”,属于附生效条件(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该租赁合同只有待在行政机关备案后方生效。因为甲、乙双方一直没有办理备案手续,故该合同一直未生效,因此,B选项正确,

AD选项错误。由于合同未生效,甲目前尚无权要求使用该

31.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题,单选)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本题中,旅游地当地盛行“赌石”活动,且约定购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很显然商家必然知道这一约定,应属于当地的“交易习惯”,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故A项正确。公平原则要求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都是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不存在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况,故B项错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

32.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11题.单选)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B.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D、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而是承租人基于法律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法定权利。因此,甲将房屋出卖给丙没有通知乙,并不构成违约,故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出租

33.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

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陈老伯深感懊悔。关于陈老伯可

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10题,单选)

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

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4章>第6节>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陈老伯购买房屋内心想法是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低,这是动机错误,对方无从知悉,不属于重大误解,不能撤销。民法上也无认识错误的概念,故AB项错误。题干中并无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不属于显失公平,故C项错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34.下列义务中,不属于附随义务的是:( )

、汽车销售商在销售车辆时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必要文件A.

B、保管人在被保管物品存在损坏危险时及时通知寄存人

C、工程技术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保密义务

D、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状况进行保密的义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2章>第3节>主债与从债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对附随义务的理解问题。附随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根据,根据债的性质、目的和习惯,随着债的关系的发展而逐渐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本题中选项

B、C、D属于附随义务,选项A不属于附随义务。

35.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

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

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章>第4节>宣告死亡

【答案】:D

【解析】:

①《民法总则》第53条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综上,本题唯一正确答案为D选项。

②须注意:尽管民法辅导老师存在意见分歧,但“三大本”的观点很明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的“第三人合法取得”应仅限于“善意取得”,不包括赠与。若第三人因赠与取得财产,36.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

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2011年卷三12题,单选)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D.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1节>债务承担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债务承担、债权人的代位权。

《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将债权让与丁并通知了乙,此时该债权让与已经对乙生效,丁成为乙的债权人,故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丙作为乙的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未经乙同意,因而该债务承担没有生效,丙仍然是乙的债务人,而戊还没有成为乙的债务人,也就没有成为丁的次债务人,因而戊公司可以此为由进行抗辩,故B

37.下列有关孳息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质押财产所产生的天然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B、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天然孳息

C、出租展柜所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D、质押财产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归质押权人所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7章>第1节>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需要注意,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所有权。《物权法》第116明确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因此选项A、选项D都不准确。选项B中,动物腹中的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尚不属于孳息。因此本题答案为c。

38.甲用其拾得的乙的身份证在丙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致使乙的姓名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经查,丙银行在办理发放信用卡之前,曾通过甲在该行留下的乙的电话(实为甲的电话)核实乙是否申请办理了信用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22题,单选)

A、甲侵犯了乙的姓名权

B、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甲侵犯了乙的信用权

D、丙银行不应承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9章>第1节>具体人格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姓名权。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已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据此,侵害姓名权的典型情形有三:干涉他人命名之自由、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本题中,显然是属于盗用之情形,构成对姓名权的侵害,故A项正确,当选。名誉权的侵害,通常是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消息,造成他人外在社会评价的降低。本题中,并没有捏造事实,也没有造成乙社会评价的降低,故B项错误,不选。本题中,甲的行为导致乙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名单,因此,对于乙的金融信用确有影响,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将信用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

39.甲公司主营纸巾,为扩大生产规模,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人民币,以设备、待售的纸巾、已生产但未包装的纸巾和正在生产的纸巾半成品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不久,甲公司将其生产的全部纸巾销售给丙公司。后来,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乙银行主张其抵押权,要求对丙公司所购甲公司的纸巾变价受偿,丙公司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得以其将要生产的纸巾半成品设定抵押

B、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权并不成立,因为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C、甲公司与乙银行的抵押已经成立,但由于没有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公司

D、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0章>第1节>特殊抵押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81条的规定,对于浮动抵押,其抵押人应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其抵押财产是指已有的或将有的抵押人的动产,故A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189条的规定。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登记并非生效条件而为对抗要件,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应予注意的是,即使办理了登记,也不能对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已支付了合理价款且取得了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

40.甲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从某楼房中扔出的烟灰缸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烟灰缸是从哪一家扔出的。关于甲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甲有权请求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烟灰缸,则甲无权要求乙对损害予以补偿

D、甲如不能证明烟灰缸是谁扔的,则由甲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0章>第4节>共同危险行为

【答案】:C

【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本题中,甲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故D选项错误。

②甲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

③业主乙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甲的损害予以法定补偿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二、多选题

1.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

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5章>第1节>债务承担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2.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A

、乙收取多卖1000B元构成不当得利

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100乙低价销售、C.

、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D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6章>第2节>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答案】:A,B,C

【解析】:

①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四:(a)管理他人事务;(b)具有管理的意思(指管理人知道管理的系他人事务,并欲使管理的利益归属于他人);(c)管理人对事务的管理无法定或约定义务;(d)事务的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本人,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所有的无因管理都是管理人“自作主张”实施的,乙的行为符合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故A选项正确。

②甲、乙间成立法定之债,管理人乙负有“计算义务”,其中包括“转付义务”,即乙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孳息,应交付于甲;乙以自己名义为甲取

3.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0章>第4节>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案】:A,B,C

【解析】:

①《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承租人非法转租的,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有权解除自己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故A选项正确。须注意:《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合同法》第224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

4.小甲父母离异后,小甲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母亲经常出差,于是在出差时即将小甲托于小甲的姨妈照顾。某日午休时小甲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小乙打斗,恰逢幼儿园老师出去逛街没有及时制止,小甲用老师没有收回的玩具致小乙的眼睛失明。对于小甲对小乙造成的损害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应由小甲的母亲和父亲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他们是小甲的监护人

、应由小甲的母亲承担民事责任,因为她是同小甲共同生活的监护人,小甲的姨妈承B.

担连带责任

C、幼儿园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幼儿园负责照看小甲和小乙的老师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1节>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答案】:A,B,D

【解析】:

①《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②《民通意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③《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

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

5.熊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熊某死亡,未立遗嘱。熊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熊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熊某遗产的继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66题,多选)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6章>第2节>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答案】:A,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A选项,《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熊某与杨某结婚,二人一直抚养小强,熊某与小强形成抚养关系,所以杨某和小强都是熊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故A选项正确,当选。B

选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

6.甲欲出售一套设备,委托乙提供市场信息。乙经过市场调查后发现丙具有购买意向,并告知甲。乙虽未与丙接触,甲根据乙提供的信息与丙达成出售设备的协议。由于甲、乙未就乙提供服务的费用、报酬承担问题作出约定,后又不能协商确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乙的报酬由甲承担,根据乙的劳务合理确定

B、乙的报酬由甲、丙平均分担,根据乙的劳务合理确定

C、乙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D、乙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自己承担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22章>第5节>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答案】:A,D

【解析】:

①《合同法》第426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有权要求支付报酬,但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己承担。对于报酬的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但是,居间分为报告居间(只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和媒介居间(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报告居间,报酬由委托人承担;在媒介居间,报酬由居间人促成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

②本题中,乙的居间属于报告居间,因此,乙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甲负担,丙无须负担。故A 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由于乙促成了合同的成立,所以,乙享有报

7.甲从美美车行购买玛莎拉蒂汽车一辆,约定甲分期支付价款,在甲支付全部价款前美美车行保留汽车所有权。汽车交付后,甲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一日,甲驾驶玛莎拉蒂行驶途中,甲因过量服用摇头丸而突然失去意识,汽车驶入人行道将乙撞成重伤。乙随后将甲、美美车行、平安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平安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乙遭受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B、保险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甲对乙承担赔偿责任

C、保险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甲对乙适当补偿

D、保险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美美车行对乙承担赔偿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3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原则

【答案】:A,B

【解析】:

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6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

8.A厂是一家生产速冻水饺的食品厂,该水饺由B运输公司负责运输,由C超市负责销售。B超市时,由于冷藏车冷藏设备损坏,造成部分水饺变质,超市未仔细C运输公司将水饺运给.

检查便出售,顾客D购买该水饺,食用后造成食物中毒,花去医药费1000元。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顾客D可以要求A承担赔偿责任

B、顾客D应当要求C超市承担赔偿责任

C、若A承担赔偿责任后,其可以向B运输公司追偿

D、若C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后,其可以向B运输公司追偿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31章>第2节>产品责任的承担主体

【答案】:A,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侵权采用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即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运输者、仓储者不对外承担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外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本题中,由于运输公司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致使顾客遭受到损害,由食品厂和超市对外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故A项正确,B项错误。第44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

9.甲商场委托业务员张某,以每台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购进1500台彩电。张某的妻子在乙家电厂工作。张某遂与乙家电厂协商签订了一买卖彩电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商场向乙家电厂购买2000台彩电,每台价格1900元,共计380万元。由于张某的妻子在此次买卖合同中所起的作用,乙家电厂给予张某每台彩电100元的回扣。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多采购了500台彩电,属于超越代理权,为无权代理,此部分合同无效

B、张某以1900元的价格购进彩电,给被代理人甲商场增加了利益,其代理行为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C、设若乙家电厂是张某的妻子开设的公司,则张某的行为构成自己代理

D、本案中,张某应该把20万元的回扣返还给甲商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5章>第2节>代理权的滥用

【答案】:B,D

【解析】:

张某多购500台彩电已构成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该部分合同效力未定,甲商场追认即可有效。

方志平主观题考前3页纸(妙记民法重点法条序号和内容)(5)

方志平民法主观题考前3页纸 妙记民法重点法条序号和内容 1、《民法总则》119、《合同法》8,依法成立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拘束力。对119说吧,打了119就必须有效力有责任,不能乱拨119电话说话。 2、《民法总则》121,学雷锋。《合同法》121,因第三人原因违约。《担保法解释》121,定金20%。(121,学雷锋,去违约,交定金) 3、《民法总则》122,学雷锋之后,马上就不当得利了,121之后的122。 4、《民法总则》143,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三要件,要是有3项,就生效了,故143。 5、《民法总则》146,双方通谋的虚伪表示无效,你个感情的骗子,要死咯,146(或意识流) 6、《民法总则》147,重大误解(你死去,147,误解我);148欺诈;149第三人欺诈。(要是将789误会为798,北京有个798艺术工厂)(误解147要死妻;欺诈148要死爸;第三人欺诈149要死舅舅) 7、《民法总则》153,违反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143提倡公序良俗,153违反了公序良俗。 8、《民法总则》158,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咱们谈恋爱是否有效,要我爸(158)确认一下才行,是附生效条件的。或者,我条件很好,要了我吧,158。 9、《民法总则》171,无权代理,没有权限还给人无权代理,是脑子有病,要吃药=171。然后《民法总则》172就是表见代理了。 10、《民法总则》178,一起吧,连带责任。有人和我一起还债吧。《物权法》102,共有物对外连带责任,1人2责。 11、《民法总则》186,加害给付,民法主观案例书中女朋友酒精加火锅,186帅男友被烧伤了!《物权法》186,这个好物件,就这样流押了……《物权法》211,流质条款,将儿子送去211高校“流质”。或者,211,一“流质”量的大学。 12、《民法总则》196,不动产和登记动产不适用诉讼时效。186的帅男友毁容了,196的帅男友一直都是我的,没有时间限制。———————————————————————————————————————13、《合同法》13、14,要约承诺,一生一世。《物权法》23、24,手表汽车,动产和特殊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法》73、74,代位撤销。《合同法》83、84,债权转让。 14、《合同法》28,超过要约有效期承诺,为新要约。28岁的时候博士毕业,重新找工作,向用人单位发出新要约。 15、《合同法》42,缔约过失责任。4月1日愚人节欺诈缔约,4月2日知道真相,缔约过失责任。 16、《合同法》51条、《买卖合同解释》3、《物权法》106,结合武夷山,一栋楼。无权处分武夷山,一栋楼善意取得。所以,联合起来写超级牛逼,根据《合同法》第51条、《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和《物权法》第106条……如此牛逼,你不过谁过?当然我记513是我要小三,记住了这个序号。 17、《物权法解释一》21,无权处分不能有致命瑕疵;《担保法》21,担保主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各种。《房屋租赁解释》21,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得主张诉买卖无效。袁世凯签订了21条,丧权辱国,无权处分有致命瑕疵,处分的是广大中国土地,侵犯了中国老百姓的优先购买权。 18、《合同法解释二》15,一物多卖,多重买卖,一物,就是15。是在《合同法解释二》中,因为是对合同法总论的解释,解决违约责任问题,未解决多个买方要求继续履行的排队问题,这个问题在《买卖合同解释》解决了。 19、《买卖合同解释》9,普通动产多卖,交钱先,卖的是猫,猫有9条命。

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民法通则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多选题(本大题60小题.每题2.0分,共12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甲厂改扩建工程急需一笔资金,为此甲厂与当地建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并请县政府出面担保。按规定,该县政府能否提供担保?( ) A 可以担保 B 不能担保 C 如有足够经费可以担保 D 如建设银行同意可以担保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参见《担保法》第8条。 第2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 A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 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 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 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 。 第3题 某甲商厦与一家电公司签订了购销彩电500台的合同共计200万元,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乙商城书面承诺对该合同买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外甲商厦还将自身所有的4辆汽车合计120万元向家电公司作了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商厦自提货物返回途中与另一油灌车相撞,车上彩电全部报废,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 A 乙商城与甲商厦对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本金200万元 C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80万元 D 乙商城的保证责任范围为12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债的担保 解析:《担保法》第28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38条第一款规定了保证人与提供物保的第三人对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以对于《担保法》 第28条第一款应限缩解释为在债务人提供物保的情况下,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是甲商厦自己提供物保,乙商城提供保证,所以适用《担保法》第28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逐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 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 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练习题

民法经典练习题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D)。 A: 公民的合法权益B: 私人的合法权益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 不当得利 答案: 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B: 4万元C: 8万元D: 6万元 答案: 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等价有偿原则D: 公平原则 答案: 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B: 三十日/拒绝追认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答案: 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答案: 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 答案: B 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B: 三个月 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 答案: C 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 答案: C 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C: 遗嘱继承D: 父母 答案: A 试题10: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A: 配偶B: 兄弟姐妹C: 子女D: 转继承

2019法硕考研知识点之民法总则背诵重点(上)

民法 第一章绪论 一、大题记忆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性质(2014年法学论述题)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民法是私法。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 (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 展相联系,民法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关系。 (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 (4)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民法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 (5)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 3.民法的渊源 制定法包括: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民事法律。法律是指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立法文件。包括: ①民事基本法。在我国指《民法通则》。 ②民事单行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继承法》、《婚姻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以及针对特定权利主体、客体或特殊问题而制定的既有民法规范又有行政法规范的法律,如《合伙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③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有些规范属于民事规范,属于民法的渊源。 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的民法规范属于民法的渊源。 ⑤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中的民事规范属于民法的渊源。 ⑥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文件。这里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所做的司法解释、案件批复意见等。 ⑦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公民、法人也具有与国内法一样的约束力。 非制定法包括: 主要包括民事习惯。民事习惯,是指当事人所知悉或实践的生活和交易习惯。在我国,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是受限制的,只有不违反公序良俗并且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才具有民法

民法期末考试模拟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209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 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4分,共20分) 1.按份共有 2.房屋典权 3.民事法律事实 4.监护 5.法定代理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6分)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关系和——关系。2.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和——不得侵犯。 3.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以分为——权、——权、——权和——权。 4.民法上的死亡分为——和——。 5.《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6.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时产生,到——时效灭. 7.《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 ——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所有或返还——。8.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2)——· 9.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权、——权和——权. 10.财产所有权形式可以分为——和——两种。 三、选择(每小题所给的备选答察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多选少选不给分。共20分) 1.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自( )起计算。 A. 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之日B.失踪人最后离开居所之日 C. 公民音讯消失之次日D.战争结束之日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 ). A. 企业法人B.国家机关法人 C. 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 3.某纺织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 ). A. 党委书记B.厂长 C. 工会主席D.副厂长 4.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 A. 诺戍性法律行为B.要式法律行为 C. 单务法律行为D.单方法律行为 5.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 )。 A. 没收 B. 劳动生产 C. 赠与D.取得孽息 6.下列物中,屑于有价证券的是( ). A. 股票B.支票 C. 本票D.发货票 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 ). A. 公平合理B.团结互助 C. 有利生产 D. 方便生活 8.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 )。A. 共有财产不分份额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 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9.下列( )属于国家所有权的客体. A.矿藏B.森林 C. 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10.动产物权包括( )。 A. 动产所有权B.留置权 C. 动产的抵押权D.以国库券作抵押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2.简述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五、案例分析(“分) 某电镀厂从2000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002年12月,汽车油箱厂与自行车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000元,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 1. 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2. 债务由谁承担? 试卷代号:209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民法学(1)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7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4分,共20分) 1.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房屋典权,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井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每空1分,共26分) 1.财产所有财产流转 2.组织个人 3.支配请求抗辩形成 4.生理死亡宣告死亡 5.资金实物技术 6.法人成立法人终止 7.追缴国家集体第三人 8.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9.抵押质留置 10.单独所有共有 三、选择(每小2分,共20分,多选少选不给分) 1.D 2.A 3.B 4.C 5.C 6.ABC 7.ABCD 8.ABCD 9.ABCD 10.ABCD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是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1分)具体内容包括: (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3分) (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分) (3)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履行。(3分) 2.滥用代理权的四种情况: (1)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2.5分) (2)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行为。(2.5分)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2.5分) (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2.5分) 五、案例分析(14分) 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为法人合并后,原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2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错或不选均不得分。 1.《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B),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制定的法律。 A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B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C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 D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2.民事主体的(B)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宪法赋予的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3.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A )一律平等。 4. A法律地位 B当事人地位

C民事地位 D主体地位 4.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A)。5.A公序良俗 B合法合理原则 C相关行政法规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C)。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 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D适用国家政策 6.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C),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民事行为能力 B民事责任能力 C民事权利能力 D民事权益 7.(C)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公民与法人 B公民

C自然人 D民事主体 8.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B)。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9.(D )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十五周岁 B十四周岁 C十七周岁 D十六周岁 10.(D)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六周岁 B十周岁 C十四周岁 D八周岁 11.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C),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2018全国司法考试《民法》考试题及答案 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B、完全有效 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D、因胁迫而可撤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 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 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为给甜蜜的婚姻留下自认为有意义的纪念,李某为王某拍摄了几张人体写真照片。两年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王某向李某索取全部人体写真照片及底片。李某不给,同时为了防止照片被王某偷去,将照片将给自己的好友张某保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 B、李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隐私权 C、王某和李某对于照片共同享有着作权 D、若王某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答案】BD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与解析)

WORD 格式可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 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 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 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 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 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 A.合法合理原则 B.公序良俗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关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 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自然人 B.民事主体 C.公民 D.公民与法人 正确答案: 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 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 题要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规范。由于各法律规范涉及到人们的各项切身权益,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必须参照各民法法源,而民法法源是由民法总则10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民事法律规范呢? 为了规范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许多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接触最多的是民法总则等民事法律规范。由于各法律规范涉及到人们的各项切身权益,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必须参照各民法法源,而民法法源是由民法总则10条规定的,具体该如何理解此项民事法律规范呢? ▲一、民法总则民法总则10条关于民法法源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十条【民法法源】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的法源由哪些? ▲(一)我国民法渊源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的作为民事法律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定,如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2)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 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生活的共通原则和制度。在民法渊源中,民法通则处于指导和核心地位。此外,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著作权法等,均是重要的民事单行法。在其他一些法律如文物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法中,也含有重要的民法规范。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但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有两类:一类是根据政府行政职能,为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配套的,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有一类是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单行行政法,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有些属于民事规范。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机关可以制定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 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 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 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 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 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 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 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 育的继子女 2. 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 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 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 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 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 其父 B 其子 C 其兄 D 其 祖父 4. 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

最新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及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 清算义务人 B. 利害矢系人 C. 主管单位 D. 登记机矢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 遵守法律法规 B. 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 权利义务对等 D.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 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 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 财产和人身矢系权利 B. 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 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矢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 五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 十四周岁 D. 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 民政部门 C.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 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 其近亲属或者有矢组织 B. 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尖组织 C. 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矢组织 D. 其利害矢系人或者有尖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 民事行为能力 B. 人格尊严 C. 民事法律能力 D. 民事责任能力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 ()。 A. 合法合理原则 B. 公序良俗 C.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 相矢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 自然人 B. 民事主体 C. 公民 D. 公民与法人正确答案: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 法人或者单位 B. 个人或者组织 C. 单位或者组织

2020年整合民法总论复习要点笔记(大一下学期重点)名师精品资料

民法总论复习要点笔记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理念: 1)私权神圣 2)身份平等3)意思自治 2、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2、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1)事件 2)行为 三、物的分类:重点是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 四、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分类及标准,尤其是性质分类 2、权利的取得(既受取得和原始取得) 3、权利的保护(私利救济,关键是自助行为) 五、民事主体 1、民事权利能力(对胎儿的保护,推定死亡,宣告死亡及其法律后果) 2、民事行为能力(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概念,监护人的顺序,委托监护的司法解释,监护职责,监护的终止) 4、住所(住所的确定方式) 5、法人(法人的特征,法人分类中的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法人变更中的合并和 分立,法人机关中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终止中的清算及其人格) 6、合伙(概念、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合伙的财产、债务承担,退伙) 六、法律行为制度 1、法律行为(概念) 2、法律行为分类(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3、意思表示(生效要件) 4、法律行为要件(有效要件,欠缺有效要件的后果〈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无效〉important) 5、附款(条件的分类)选择题 七、代理制度 1、代理的分类(重点是本代理和复代理) 2、代理权的行驶和限制 3、表见代理 八、诉讼时效 1、概念 2、分类(特殊情形:一年的情况) 3、中止、中断与延长 4、期限的计算 九、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2、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推定、无过错) 3、责任的竞合 十、人身权制度 1、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概念 2、具体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测试题及答案 欧阳光明(2021.03.07) 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D.个人或者组织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的有关规定。 D.公司法 3、(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二年 4、(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D.村民委员会 5、(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C.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6、(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得()资格。 A.捐助法人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C.自然人 9、(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 B.营业执照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依法享有(),承担()。 D.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六周岁 12、(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撤销该决议。 C.人民法院

民法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有一次偶然发现她的丈夫乙和其同事丙一同去外地出差,便怀疑乙有外遇,但实际上,乙、丙只是外出办公事。乙、丙出差回来之后,甲趁上班时间跑到乙、丙的公司,当着乙、丙同事的面大骂乙“不要脸”“流氓”。甲、乙二人最终因此事而离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C.乙在离婚时无权向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D.乙在离婚时有权向甲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2.某演员因出演一部儿童电影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3.某影楼与蓝蓝约定:“影楼为蓝蓝免费拍写真集,蓝蓝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蓝蓝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化妆品广告上。经查,化妆品公司是从该影楼花一千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项是

错误的?() A.某影楼侵害了蓝蓝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蓝蓝写真照片的版权 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化妆品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蓝蓝的隐私权 4.下列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是()。 A.生命权 B.隐私权 C.所有权 D.名誉权 5.王东夫妇在儿子王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纪念,摄影师刘某翻拍了王华的底片,后将其卖给个体户徐某做挂历用。徐某又将该底片卖给旺旺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之用。在本案中,侵害王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刘某和徐某,不包括旺旺香皂厂B.徐某和旺旺香皂厂,不包括刘某 C.刘某和旺旺香皂厂,不包括徐某D.刘某、徐某和旺旺香皂厂 6.甲与乙素来有仇,某日甲碰到乙,与乙发生口角,甲一怒之下掌击乙左耳,致乙左耳失聪。甲侵犯了乙什么权

民法总则重点摘要

民法总则重点摘要 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调整的对象是人身关系(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和财产关系。其调整结果,即是民法上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2)、仅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 2、民法的特征: 1)、民法是身份平等的阶层的法律。 2)、民法为属地法。 3)、民法是实证法法律部门。 4)、民法为私法。 5)、民事责任的同质救济性(即直接救济,以恢复被侵害权利的原状为宗旨,只有在不能恢复时才转化为金钱性赔偿) 3、实证意义上的民法:是指具有普遍的强制力的行为规范,因这种发能够为人们所证实并进行观察和研究。不可能等于自然法,但可以接近。 形式上包括民法典及特别的法律法规,以及具有法律效力规范性质的其他形式。前者被称为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后者则被称为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4、“公法”与“私法” 1)、划分标准: A、利益说: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罗马已经提。 B、隶属说:公法调整隶属关系,私法调整平等关系。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主导地位。 C、主体说:一种法律关系有公共权力机关参与,并且是以行使公权的身份参与,则是公法调整的范围。 D、自由决策说:以前的法律由历史因素来决定,对新产生的法律才能进行合理的界分,标准是:公法是受约束的决策的法,私法是指自由决策的法。 2)、评价:虽然不是实证上的概念,但是仍有伟大意义。 首先,其划分在今天仍有重大作用,国家在公法范围能活动,个人在私法范围能活动,在私法中实行意思自治;在公法领域中否定意思自治,国家或者政府的作用在于保障个人利益与安全。同时,这种划分在大陆法系的司法救济、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 其次,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最初动机更具有说明和启发意义。罗马人将社会分为两层:一位政治国家,二为市民社会。政治国家是国家权力活动领域,命令和服从应该畅通无阻;但是市民社会的资源分配不能依靠国家的命令和服从,是以自治与平等为核心。罗马人将私人平等和自治视为终极,对于国家权力的猖獗给予警惕和限制,试图以公法和私法为工具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划出“楚河汉界”。 3)、内容:公法分为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有争议。 私法包括民法和商法。 5、民法与商法的关系:P56-57 6、民法的法律渊源:具有规范效力的民法的实际存在形式。 (主要观点:①存在形式论;②法律成立原因论;③混合论) 7、民法的具体法律渊源 1)、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