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的界定

微课的界定
微课的界定

微课的界定

一、国内已有代表性界定

目前,国内已有多人对微课进行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1.胡铁生的微课定义3.0版:微课又名“微课程”,是“微型视频网络课程”的简称,它是以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如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或教学环节(如学习活动、主题、实验、任务等)而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新型网络课程资源。

博主观点:该定义相比1.0、2.0版,进化不少。但定义中的一前一后两处“网络课程”似有不妥,因为网络课程已有明确定义,微课虽然又名“微课程”,但与通用的“网络课程”相差太远,建议删除。如果一定要用,建议改用“在线课程”。

2.焦建利教授:微课是以阐释某一知识点为目标,以短小精悍的在线视频为表现形式,以学习或教学应用为目的的在线教学视频。

博主观点:该定义简明扼要。但最后一句“以学习或教学应用为目的的在线教学视频”似乎缺乏实质性内容,因为既然是“在线教学视频”,当然是“以学习或教学应用为目的”。

3.百度百科:“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在课堂内外教育教学过程中围绕某个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全过程。

4.首届中小学微课大赛官方文件:“微课”全称“微型视频课程”,它是以教学视频为主要呈现方式,围绕学科知识点、例题习题、疑难问题、实验操作等进行的教学过程及相关资源之有机结合体。

5.高校微课大赛官方文件:“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记录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

6.张一春教授:“微课”是指为使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经过精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以流媒体形式展示的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形式:自主学习。目的:最佳效果。设计:精心的信息化教学设计。形式:流媒体,可以视频,可以动画等。内容: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时间:简短。本质:完整的教学活动。他总结了微课的十大特征:主持人讲授性、流媒体播放性、教学时间较短、教学内容较少、资源容量较小、精致教学设计、经典示范案例、自主学习为主、制作简便实用、配套相关材料。

二、我的界定(1.0版)

微课是为支持翻转学习、混合学习、移动学习、碎片化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以短小精悍的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精心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趣味性、可视化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包。

博主观点:该界定汲取了焦建利、胡铁生和张一春等人界定的合理内核。第一句阐明微课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宏观作用,第二句阐明微课的主要载体是短小精悍的微型教学视频,第三句阐明微课针对的是某个学科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并且强调微课的精心设计、情景化、趣味性、可视化、数字化学习资源包等重要特征属性。

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微信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 第四章微信管理小组职责要求第五章稿件编审程序及激励办法第六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七章微信推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建立市场客户的平台,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报导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信息发布应严格《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子公司网页信息管理办法》、《海螺水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内部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工作标准和宣传职责 第三条公司供销处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信息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成立微信信息发布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更新、留言反馈、人员培训和形象推广,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并根据公司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微信管理小组成员由组长、微信主管和网页管理员组成,组长、网页主管分别由公司分管领导和供销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微信信息主管和微信管理员负责公司微信公众号对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每日发布信息不少于5条,并对信息收集、

及时工作,及时转发、处理相关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文件、 回复的处理和反馈。 第六条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镇江北固海螺,微信号:conch_bg@https://www.360docs.net/doc/02489488.html,。 第七条公司微信平台分组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模块中设有用户管理,根据用户的不同,进行分组管理: 1.直接用户: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业务员; 2.配套用户:公司主管以下员工; 3.外部市场用户。 第八条信息的推送:根据不同的人群发布不同的信息: 1.直接用户: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决策、安全环保、产品质量、营销对策、管理动态等; 2.配套用户:公司新闻、员工风采、安全环保、市场动态、 技改技措、劳动竞赛、管理建议等; 3.外部市场用户:公司动态、产品与服务、市场用户调研、 产品质量跟踪、投诉与反馈等。 第九条各部门管理职责 供销处微信管理职责: 1、围绕公司市场营销动态拟定市场宣传工作重点; 2、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就当月发布的信息内容、点击量和阅读时间、用户情况等数据分析,根据客户的需

2019最新小微企业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2019年小微企业标准,有效期三年 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不再区分企业类型。无需向税局备案,达到以上三个条件之后,自动享受各种优惠。 优惠力度: 1、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 2、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一、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二、部分地方税种,可减半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

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 这意味着: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四、初创企业的范围扩大! 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五、95%纳税企业受益,其中98%是民营企业! 2019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许宏才表示,根据有关的数据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其中,民营企业占98%。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2017年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与税收优惠

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行业划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确保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真实可靠、健康文明、安全合法、高效稳定,根据《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应严格按照公司 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做好公司内部商业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微信公众平台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官方微信 公众平台,包括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各单位的公众号。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主管部门为公司党委宣传部;公司各单位 微信公众平台由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信息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 负责宣传职责内的信息源统计、审核、上报工作,并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实效性负责。 第六条微信公众平台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人要全面掌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所发布的信息符合政策要求,充满正能量。 (二)负责人要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要对计划发布的信息内容、图片视频、文章排版、名称职务等仔细把关,保证文字的正确性和音像资料的真实性。 第七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微信公众平台日常运行管理,监控微信公众平台运行是否

正常,内容有无被篡改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改正。 (二)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信息编写、修改、发布管理,负责栏目内容的编辑、核对、更新以及后台管理、维护。 (三)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应用、栏目策划、邮箱管理等,根据需求不断改进其功能。 (四)负责完成与信息管理员职责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及平台维护 第八条微信公众平台所发信息应符合国家和上级有关微信和网络安 全规定,推送的信息严禁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损害国家、集体形象和利益的。 (二)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公司稳定的。 (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人身攻击,非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及低级趣味的黄段子等内容。 (五)与工作无关的其它内容。 第九条管理员应做好用户密码的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平台账号密码 知晓范围,人员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密码,密码每季度至少修改一次。 第十条信息的采集、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保密纪律,不得涉及违法、违规内容。对于未经授权、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平台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信息的采集必须由指定的专人负责,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第十二条加强微信公众平台日常维护及管理,采取措施防范病毒、 黑客攻击,定期查杀病毒,对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第四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深圳顶呱呱工商财税:https://www.360docs.net/doc/02489488.html,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是怎样的?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精编版

××××公司微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报送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保障公司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公司微信公众号管理职责,规范公司微信信息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建立在公司整体制度之上,对公司一些保密事项需严格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网站、微信由市场管理部和行政部负责信息管理。信息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发布,并负责官方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更新、留言反馈和形象推广等。行政部配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审核把关工作,并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审批等,做好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官方微信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信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六条发布人对文章素材选取、文章排版、文中错别字负有发布责任,

因为微信公众帐号群发后不能修改,所以要严格做好自审工作。 第七条审核负责人、审核人对发布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内部审核,此审核由发布人每次主动提出并发布到审核人手机中进行审核。 第八条审核负责人对发布人文章素材的选取、发布有否决权。对文章素材的内容修改有指导、建议权。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九条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一条××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公司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 2、各种服务宣传及营销活动、重要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 3、公司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4、根据近期发生的重要种业相关的信息,整理和发布专题; 5、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转载的要注明信息来源或者在文章后面注明“免责声明”,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将不予审核发布。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管理部编辑、整理,经行政部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副总及总经理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第十四条关于署名:发出来的公共内容要以行政部+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行署名;各个事业部所发布信息要以各事业部的称呼+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行署名;市场管理部所发布信息要以市场管理部的称呼+编辑人名字的首字母进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一)中小微企业定义 这一概念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二是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行业划型标准具体为: 国税函[2012]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

新媒体管理制度

新媒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网民和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的投资者关系,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资本市场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 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及其全体公司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市场部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市场 部负责发布和维护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 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对以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一)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 (二)工作人员认证微博,包括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等名义开设的认证微博以及经公司批准的其他工作人员开设的、与公司相 关的认证微博。 第六条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开设与公司相关的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不得使用公司名称、简称、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等作为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官方认证微博、微 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将与资本市场相关的 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及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信息上报监管部门备案。当上述 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 第八条公司市场部对纳入统一管理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网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昵称、认 证信息、主要用途、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第三章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信息的安全与发布

小微企业定义及理论

2.2小微企业融资 2.2.1小微企业定义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促使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大量出现,而这些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合称为小微企业。上述企业不断成立以及发展,促使我国政府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细分文件,并注重对于微型企业的具体划分。当前我国工信部等部委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员工人数、资产价值总量以及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经营指标将中小企业具体划分为中型、小型以及微型三种类型。一般来说,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根据贷款数额进行实际划分,通常贷款数额基本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主要为微型企业,而贷款数额在100~500万元范围内的企业为小型企业。这种划分方式使得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具体差异表现为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指标以及产业结构等方面。 2.2.2小微企业融资 当前小微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关键的组成单元之一,其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影响较大,而经济理论以及实践研究过程中,经常将小微企业与中型企业进行整体讨论,因此很多获得与小微企业发展和影响直接相关数据。同时现阶段我国小微企业已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例如服务业、制造业、农业以及高科技行业。小微企业建立以及发展对于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结构意义重大,对于我国产业战略发展来说,小微企业与大企业能够进行分工合作,从而达到国民经济合理配置的目的。另外大企业可以根据小企业灵活多变以及成本较低等特点,将技术含量低、品种多以及数量少的生产活动转移给这些企业,这样既可以使得大企业节约人力以及物力成本,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如果当前政府相关政策制定科学合理,那么这些小微企业能够形成产业集聚,并基于整合资源以及优势互补形成规模效应,从而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一般来说,小微企业还可有效提升第三产业实际比重,从而有效优化产业结构。 一般来说,小微企业缺少发展资金,并且具有固定资产比重低、财务信息不透明以及经营风险程度高等特征,这样使得其与大中型企业发展模式差异较大,其融资特点具体归纳为“短、急、频、快”。首先小微企业融资时间相对较短,其资金基本为临时性周转资金,其使得小微企业期望贷款审批时效少于10个工作日,并且以短期借款为主,同时小微企业实际贷款额度相对较少,单笔资金需求大多在100万元以下。对于抵押担保物品来说,小微企业规模小,并且资金量不足,还缺少土地和固定资产等变现率高资产。基于上述特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具体表现为下列4个方面。 首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且成本高,小微企业发展需要大量资金,但其实际可利用融资渠道少,同时难以获得银行信贷,其使得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过高。其次小微企业主要利用内源性融资方式吸纳企业发展资金,其缺少信用记录、规范财务信息以及信用担保资产,因此难以利用外源融资渠道。接下来微企业信贷融资大多为短期贷款,其更加重视借款时效。最后民间融资作为小微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融资渠道,小微企业难以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这样促使这些企业使用民间融资方式获得发展资金。 2.2.3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理论 2. 2. 3. 1信息不对称 这种理论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平性以及平均性不足,当前社会条件下,信息发布具有同时性,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很多信息难以被各类人员了解。,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因此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如果双方参与,一方会具有明显的信息数量以及质量优势,而另一方面则处于劣势。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来说,上述企业发生管理混乱、经营不规范以及变动性大等情况可能性较高,尤其基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银行基本处于信息劣势位置,这样导致其难以有效清楚中小企业经营情况,并且还会影响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还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企业划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 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起源及界定-最新年文档

小微企业的起源及界定 “小微企业”即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简称。近年,国内学术界有关小微企业的讨论越来越热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据2014年3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76.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达到94.15%。就这一数据便可看出小微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次序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小微企业还在优化经济结构、解决劳动就业、提高科技创新力、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本篇文章通过研究国内外相关学术文献,试图理清小微企业这一概念的起源和界定标准,希望能为今后关于小微企业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研究概况 2014年12月31日,笔者访问中国知网(CNKI),以“主题=小微企业”为检索条件,共检索到7803条记录。接着,以同样的方法检索万方数据库(WANFANG DATA)和Elsevier SD,得到的记录数分别为5636和116。按照年份将数据归类后发现: 1.国外有关小微企业的研究开始较早,但数量不多。 文献检索数目统计表 数据来源:本研究整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国外有关小微企业概念的界定 目前,国外学术界尚未对“小微企业”这一概念进行统一界定,而是将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单独作为概念来界定。其中,小型企业这一概念由来已久,通常与中型企业一起被合称为“中小企业”,这一主题一直是国外学术界研究热点;而微型企业这一概念约在19世纪后期开始受到学术界的关注,目前尚未形成国际统一的界定标准。 西方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界定主要考虑企业资产总额、员工人数、所有者创业动机等因素,以下是几种较为典型的界定方式。美国在1953年颁布的《小企业法》中规定小企业应是独立所有和自主经营,并在其经营领域不占支配地位的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由贫困人口拥有与经营、员工不超过10 人的企业。欧盟委员会将雇员数在10人以下、年营业额少于100万欧元或年度资产总额少于140万欧元的企业认定为微型企业,且强调了企业的独立性。世界银行认为从业人数在11至50人,资产总额和年营业收入均在100至300万美元之间的企业为小型企业;从业人数在1至10人之间,资产总额和年营业收入均小于100万美元的企业为微型企业。亚洲开发银行将微型企业定义为员工数目不超过10 人的企业。在意大利,企业的总人数低于300人,固定资产低于8亿里拉,则属于中小企业;雇员人数在1至19人之间的企业为微型企业。菲律宾政府以资产总额和雇员人数作为标准将菲境内从事制造业、农业经济或服务业的企业划分为微型、小型、

排课与调课管理办法

社会管理学院排课管理办法 为科学、合理地组织、调度各项教学工作,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我院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学任务管理 第一条教学任务是指每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包括理论课程、实验实训课程、顶岗(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环节。 第二条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0周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向系部下达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征求意见稿,各系认真核对,若需修改或调整课程计划,请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开课计划调整申请表》,于第12周报教务处及主管院领导审批,第13周教务处向各系部正式下达下一学期的开课计划。 第三条我院根据审核后的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和相关教学条件后于第15周填写教学任务书并报教务处审定。 第四条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教师教学任务,于16周开始排课,第17周完成并进行微调,需要调整的由各系将调整意见上报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形成全院的必修课程总课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第五条在安排教学任务时,任课教师一般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对教学场地、时间等有特殊要求的须事先说明。教学任务书一旦确定,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第六条为保证教学质量,新任课程教师都要经过试教,试教由学院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及督导室人员担任评委。 第七条教学任务安排原则上实行归口管理,公共素质课由思想政治教研室安排,专业课由法律教研室安排,公共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社会管理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总目录》,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课表编排管理 第八条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课表编排应严格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及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合理组织教学,优化配置和使用教学资源,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九条课表编排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实习、实训课要根据工作岗位要求,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排课,不宜按45分钟一节,每天6节排课。 2.凡有条件的课程均应直接安排在实验、实训室(含机房)实施理实一体化教学,实现“教、学、做、考”合一,做到实习(实训)与学生生产相结合。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各行业标准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中小微企业的定义及划型标准 (一)中小微企业定义 这一概念来源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二是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是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各行业划型标准具体为: 国税函[2012]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调课规定与流程

调课规定与流程 一、调课规定 1. 每学期第一周不能进行调课。个别老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在课程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由老师自己找其他上课老师协商好之后,报系部与教务处审批,系部教学办做好备案之后方可执行调课方案。 2. 放长假前后不能调课。原则上晚上都不排课。体育课后不能排课。所以调课时,请任课老师特别注意不能调到体育课后面。 3. 凡是临时调课的,任课老师在接到教务处同意调课的审批通知后,由任课老师负责及时通知到上课的班级。 4. 调课申请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三天办理好调课手续。确因紧急情况需调课的,也至少提前一天办好调课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急需申请周一课程调课的,必须至少在前一周周五上午办好调课手续。任课老师在提交调课申请后,须及时通知所在系部审批。如有未及时审批的,须电话提醒及时进行审批。调课申请在未得到教务处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执行调课方案,应按原课表安排上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5. 凡是任课教师自己找教务科调整了上课地点的,须及时到系部教学办备案。 6. 二本的临时调课必须由教师用自己的账号登录教务系统,填写调课的相关信息后提交、送审,并及时告知系部审核。系部审核之后,须及时告知教务科审批。系部在收到教务处审批结果后,须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任课教师,以便任课教师及时通知到上课班级。 7. 三本的临时调课须填写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报系部与南岳学院教学办审批之后,一份留存南岳学院教学办备案,另一份返回系部教学办备案。 二、调课流程 1. 二本校本部调课 登录教务系统—教师专区—课表信息—个人调课申请—调课申请—调课周次(根据实际需要手动填写周次)—可用时间(双击空闲的时间点即可自动选中)—可用教室(点击“可用教室”,在供选的东西校区的教室中,找到合适的教室,双击即可选中)—保存—提交—送审—申请人及时告知系部审核—系部教学办及时请教务处审批—系部教学办将调课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及时通知所任课班级。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一、小型微利企业简介 小型微利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小型微利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代课调课管理制度范文 篇一:教师调课、代课制度 教师调课、代课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校务会议精神,对教师调课、代课,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执行。 一、概念界定: 1、调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参加教育教学活动需将自己的课程与其他教师课程作适当调整的行为。 2、代课是指教师因公外出两天及以上(开会、办事)、因病(事)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上课的,由学校审核批准,安排其他教师代替上课的行为。 二、原则: 1、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计划,按课表上课。学校调(代)课工作由教务处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各部门相互协调,全校教师积极配合教务处的调(代)课,私自调课、代课按旷工处理,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调课由当事人自行调整课程,并报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教务处登记备案后为正常调课,否则一律视为私自调课,按旷工处理。 凡符合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的代课由学校教务处按学校课程表安排其他教师代请假教师上课,教务处发放代课通知单并作好《学校教师代课情况》的统计工作。

3、学校调课遵循同班级教师为主,代课遵循同年级同学科为主,根据教师课程密集程度安排课程,提倡教师间团结互助、相互支持。 4、调课和请假教师要安排好教学工作后再履行请假手续,其中必须在工作日内享受的政策性假(婚丧育工伤等)、重大急病或生病住院的病假(以医院的病历、病假条、住院证明等相关手续为准)除外,但也应先通知教务处,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5、所有教师只要当堂课无课程安排且未于工作日当天告知学校有不适合代课情况的,应主动接受代课工作安排,不借故推诿、不拈轻怕重。凡安排的代课课程未按时到岗上课一律视为旷工,造成安全等责任事故将由其负全责。 6、任调(代)课课程的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方面的要求,确保每一堂课的质量。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在授课后要按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并及时批改。 7、行管后勤人员、任课教师市内参加会议、活动等在一天以内的,一律要求调课,并报教务处备案。需调课时,首先找语文教师调,各班语文教师有此项义务。如遇到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由教务处做出代课安排。 8、教师对代课安排有异议、意见的,应在按时到岗上课的基础上,再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坚决杜绝放下课程来反映问题。 三、要求

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终稿]

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终稿] **********有限公司 自媒体平台信息采集、审核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为提升********企业形象,强化办场服务对外广宣渠道,同时,为二手车经销商及消费者搭建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开始筹建******三大自媒体平台,即门户网站、电商平台、微信公众号。目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已完成初期基础开发及设臵,后期经逐步丰富完善架构及内容后即将投入使用,电商平台正在筹建中,未来在经调试到位后亦将投入使用。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三大自媒体平台的服务功能,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行为。 一、信息安全准则 1、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2、信息的采集必须按规定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按流程收集、提交, 3、信息的审核必须按规定流程实施, 4、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5、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 6、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二、信息管理部门

公司三大自媒体平台由电商中心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其信息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收集平台应用素材, 2、负责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 3、拟订平台推广计划, 4、为平台稳定、健康运行提供技术和编辑保障。 公司分管电商中心的领导承担三大自媒体平台总编职责,对平台的运营管理负责,并对相关信息的采集、审核起协调作用,对相关信息的发布负直接责任。 三、信息分级管理 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公司对三大自媒体平台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信息内容包括:公司政策、业务活动、行业资讯、普通消息。 1、公司政策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营决策事项,具有相对保密性。 2、业务活动是指公司策划、举办或者参与的重要经营业务活动,是提高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3、行业资讯是指包括汽车及二手车行业的新闻信息,一般摘自各大媒体,该类信息经专业人员整理编辑,具有权威性、可信度。 4、普通消息是指为丰富平台内容而从网络上转载的普通消息或者自主编写的普通消息,不涉及公司经营等活动。例如开心一刻等信息。 四、信息采集、审核、发布 1、公司政策 ,1,信息采集 公司政策类信息由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若政策变动相关部门须及时提交新的政策文件。 ,2,信息审核

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规定.doc

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规范管理各司微信公众号,发挥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公司形象,传递信息的作用,更好地宣传公司发展及活动方面的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及时、真实、安全、可靠、合法,明确各微信账号发布流程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旗下公众账号,包括集团级公众账号、各子公司官方微信账号、公司内部员工互动型公众账号、部门级公众账号。 第二章公众号属性及推送信息属性 第二条微信公众账号类型 (一)品牌推广类公众账号 以推送实时新闻、员工内部活动、品牌广推为主要推送内容。 (二)销售推广类公众账号 以促销活动、商品或服务信息为主要推送内容。 (三)员工互助工具类公众账号 以员工工作所需情报、互动交流信息为主要推送内容。 (四)其他类别 第三条微信公众账号受众人群:内部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大众。 第四条信息发布内容分类 (一)新闻类信息:包含公司领导视察慰问、区级以上政府领导项目考察、慰问、活动的前期宣传宣传及后期报道、重要会议、所获荣誉信息、项目中标信息,重大项目节点等内容。 (二)针对内部员工互动活动:各集团、子公司或部门进行的针对各子公司内部员工的优惠、福利推广及主题活动类信息。 (三)针对外部大众的销售、推广活动:包含内部员工及社会大众的优惠、福利推广、主题活动类信息。 (四)部门员工互助及内部工具类信息:学习管理、工作流程、员工规范、工作技巧、工作要点等能容的信息。

(五)文章推荐及其他消息:摘抄、转载自网络、书籍或其他公众账号的文章或图文信息等。 第五条信息内容要求 (一)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涉及违法、违规事项和内容。 (二)信息的发布内容不得危害公司形象、有损公司利益,并需按规定流程经审核后方可发布。 (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采集、审核和发布尚未公开的涉及公司核心利益的政策信息。 第三章公众号信息推送要求 第六条信息发布要求 (一)准确性:各类型推送信息应保证平台推送的新闻具备为准确的新闻事实,确保官方微信平台的权威性,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及时性:新闻事实发生后,应在当天推送新闻报道,保证新闻的时效性,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推送可隔天发送。 (三)美观性:微信平台推送新闻时,应保证微信版面整洁、美观,字迹清晰,图片清晰,可读性强。 (四)统一性:如不同公众账号联合推送一条微信信息,需保证相同信息的内容一致,不得对关键信息进行更改或调整。 第七条联合发布要求 (一)新闻类消息联合推送要求 各公章账号在发布新闻类新闻后应与公司管理的账号联系,由公司选择有新闻价值的新闻推送进行转发;如遇重大新闻如:领导视察、重要荣誉、重大项目节点、集团级会议、集团级活动等可提前预知时间的重大新闻,应在新闻发送当天下午15:00之前,与控股公司文化品牌运营部联系,预留新闻版块,协商推送时间,以达到联合推送的效果。微信联合推送将计入通讯员考核工作,如多次出现未通知控股公司私自发送重要新闻的情况将在通讯员年终考核是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二)活动类消息联合推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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