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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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落实“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的部署,结合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经研究,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组工干部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访民情、汇民智、释民惑、解民忧、惠民生”为主题,以走进基层一线、走进党员干部、走进人民群众,服务富民强市、服务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为活动内容,通过拜人民为师,问政、问需、问计于民,凝聚加强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努力提升机关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为加速淮南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参加活动的对象是:市、县(区)党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政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广大组工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11年9月份开始,2012年2月底结束。

四、主要内容

(一)专题调研,破解信访。围绕加强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组织工作、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等内容,确定专题,集中一段时间,带着专题走基层访群众,重点走访“两代表一委员”、双培双带户、老党员、老干部、流动党员、困难户等,与走访地党组织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一起交流研讨,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期间要对本地区本单位涉及组织工作的信访情况特别是信访老户情况进行梳理,盘点销户,变群众上访为带案下访,与当地党组织负责同志一起研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办法。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加以研究;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要讲清政策讲明道理;对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也要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推进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开门接访工作,建立健全开门接访制度。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3次;县(区)委组织部长接待群众来访不少于6次;市直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进点宣讲,结对共建。健全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点上调研,帮助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要依托各类培训班或举办相应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宣讲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党的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一系列要求,宣讲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交流通报组织部门有关工作情况。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后,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和解读,使会议精神深入人心。努力为联系点办实事做好事,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党建和联系群众的示范点。组织部门联系点可与各单位开展的党组织城乡结对帮扶点、“组工干部结对一助一”活动结合起来,推进机关党组织与村、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明确共建任务,建立共建机制,强化共建措施,为全市结对共建工作提供示范。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点评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县区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及其它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与联系点结对帮扶1—2个贫困户,精心安排好节日慰问,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三)征集“金点子”,宣传好典型。通过走访、座谈、部长信箱、征文、网上征集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征集加强领导

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金点子”。开展一次组工干部“人人提建议、个个献良策”活动,对征集到的“金点子”进行认真梳理,对有价值的“金点子”登记在册,作为推进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着力点和创新点,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过程中,注意发现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指导做好典型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城乡结对共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双向承诺、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镇任职等经验做法;注意发现一批长期扎根基层、作风好能力强、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使他们得到更好的培养和使用,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

五、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务求实效。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织,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专人负责。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政机关分管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不仅要对搞好本部门本系统活动提出要求,而且要身体力行,作好表率,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直机关工委要牵头抓好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活动,市教育局党委、市国资委党委可根据市属学校、国有企业的实际进行安排。要统筹安

排好走访活动,特别是要统筹安排好走访地点和时间,避免过于集中和频繁。走访要轻车简从,低调务实,不增加基层负担。提倡撰写民情日记和调研札记,切实做到走访调研有所思有所悟。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三走进三服务”的长效机制。

(二)营造氛围,搞好结合。要加强交流互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成效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委组织部将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介绍交流各地各单位的好做法新成效和优秀工作日记、调研札记。进一步发挥淮南先锋网和大组工网优势,深入推进组织部门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组织工作情况。通过完善“部长信箱”、改进网友留言办理、在线交流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研究回复。设立“走进组织部”开放日,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考察组织部,了解组织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通报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组织部门开放度。

“三走进三服务”活动目的是促进工作,推动工作,要把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与继续抓好党委换届后续工作、完成全年组织工作任务、谋划新一年组织工作、推进组织工作“项

目创新”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效能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实施。

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门要于10月21号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活动安排方案,每月底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报送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电话:6678429,电子邮箱:zhang9729@https://www.360docs.net/doc/219635502.html,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2011年9月29日

附件:

全市组织系统“三走进三服务”活动

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乔兴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颜冬松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吴丽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组织员翟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高继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徐祖斌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闫格市委副县级组织员、党政干部科科长

陈亚东市人才办主任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颜冬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祖斌、苏国志、章周根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市“三走进三服务”指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及活动安排

市“三走进三服务”指导小组成员联系点时间及主要活动姓名职务联系点调研地点安排调研专题参与科室时间主要活动

乔兴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谢家集区凤台县古店乡新河村、大通区孔店乡新街

村、田家庵区安成镇王巷村、潘集区夹沟

乡庙前村、华联机械公司、淮南十一中

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组科

监督科

10月—

11月

专题调

研;信访

接待;联

点宣讲

颜冬松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

凤台县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人才工作如何为我市重点建设

领域服务

人才科

吴丽萍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市委正县级组织员

潘集区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强化健全村班子带头人教育、培

养、选拔和监督机制

农组科

教育科

12月

走进组织

部活动

日;信访

接待日

翟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

编办主任

田家庵区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务员科

高继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

委老干局局长

大通区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

服务问题调研

电教中心

老干局

2012年

1月

征集金点

子推荐好

典型;调

研日记展

徐祖斌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

八公山区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强化健全村班子带头人教育、培

养、选拔和监督机制

办公室

研究室

闫格市委副县级组织员、党

政干部科科长

毛集试验区

党建联系点,城乡结对帮扶单位,选派干

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所在村,选调生工作

单位,创先争优工作示范点等

人才工作如何为我市重点建设

领域服务

干部科

2012年

2月

活动总结

8

9

省委直属机关主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机关 江苏省纪委 冯敏刚:中纪委委员,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谢秀兰:省委委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刘大旺:男,汉,1960年02月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江苏兴化人。1980年12月江苏兴化县农水办公室工作;1981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水办公室经管科工作人员;1982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委经管科工作人员;1985年6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干事(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12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秘书(副科级)、副科长;1990年3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政策研究科秘书、副科长、正科级秘书;1992年9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10月江苏扬州市委副秘书长;1996年8月江苏泰[州市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996年1 1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7年4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筹备小组负责人;1997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书记(其间:1995年8月—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9年1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2年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靖江市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2002年3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4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2003年6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正地级);2003年8月拉萨市委常务副书记(正地级),江苏省援藏干部总领队。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正地级)。 解畅:女, 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王中远: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江苏省委纪委副秘书长. 2007年2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江苏省委办公室 王雪非: 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研究室主任. 2007年7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姚晓东, 男, 历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1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江苏省委组织部 刘国中:男,汉族,江苏无锡人。历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2002年1月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是十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永贤:原任江苏省人事厅副厅长,现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苏省人事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苏省委第二批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南京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 秀承办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委办发[2007]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南京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7.02.17 【实施日期】2007.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协南京市 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表彰2003-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 秀承办件的决定 (宁委办发[2007]9号)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提出了许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建议、提案。在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领导下,各承办单位和广大承办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推动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市委组织部等36个先进集体、马兴松等40名先进工作者以及50件优秀承办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成绩。全市各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要向先进学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战略部署,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工作,努力在提高问题解决率和办理满意率上下功夫,把我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附: 2003-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名单及优秀承办 件目录 2003-2006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市容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

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附件2: 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选拔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拔尖人才,引导并激励他们发挥核心引领作用,服务天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部署,参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和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是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四条成立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对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评选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

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第五条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10名,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和科技进步水平具体研究提出名额建议,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天津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应当具备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卓著成绩,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单位执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且注册地在天津市; (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所在单位三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含研究生就读时间)15年以上(有特殊贡献者除外),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本行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评选当年6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五)为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学术、专业带头人,曾多次主持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南京市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 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的几点说明 各区县委组织部,市各部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我市自2009年开展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工作以来,得到了全市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广大干部踊跃报名、积极参训,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推进进高校自主选学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服务好全市干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南京市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管理办法(试行)》(宁组通【2010】9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作以下几点说明: 1、根据承办单位和学员的意见和建议,从2011年起,将对部分专题试行脱产培训。脱产培训的专题主要围绕十二五规划及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授课,利用连续3—4个工作日完成学习。各单位在组织本单位干部报名过程中,应当有意识地进行引导,使每年进高校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人次占总选学人次的25%左右。(详见第八条、第九条) 2、对符合培训条件的干部,要求每5年应至少参加2次进高校自主选学培训,为避免每年参训人数产生较大波动,各单位应确保选学年度参训率不低于40%。(详见第十七条)

3、为提高效率,方便各单位及广大干部缴纳学费,从2011年起,由南京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负责学费收取工作,并统一与各承办单位结算。(详见第七条) 4、为保证选学工作的严肃性,2011年起,待各单位或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后,报名工作方可完成。报名后到期未缴纳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相关专题班的报名资格。(详见第十一条) 5、从2011年起,将加强对进高校自主选学工作的考核管理。个人报名完成后无故不参训的,将给予学费自付、学时(学分)倒扣、年度考核不予评优等处理措施。对进高校自主选学年度参训率未达40%,脱产培训人次占年度总参训人次比例远低于25%等未完成选学培训任务的单位,将限制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详见第十八条) 附:南京市领导干部进高校自主选学管理办法(试行)》 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 2011年3月2日

天津市《干部任免表》填表说明

干部任免审批表》填表说明 、正面表格的填写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出生年月(岁)”栏中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时间按2015年10月计算,如1970年9月出生人员为45 岁, 1970年11月出生人员为44 岁。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4.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 5. “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 名称,如“辽宁大连”、“河北盐山”。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重庆”等。 6.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 、“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 用4 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 位数字表示,如“ 1972.05 ”。

7. “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 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 求是: “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 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 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 写“相当XX 学力”。 (2) “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 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 填写与学历相 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 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 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学历 学位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 8. “照片”栏中打印彩色照片。 9. 10.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不填。 11. (1)

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以下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及我市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 第四条各单位举办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单位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五条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培训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六条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将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章预算管理和开支范围 第八条财政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加强培训费的预算管理,培训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九条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文件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文件 江宁组发〔2008〕82号 关于加强个体工商户党群组织 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党工委: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区涌现出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入推进党工共建现场会精神,切实将分散在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和党员有效组织起来,在发展个私经济、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区个体工商户党群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个体工商户党群组织的组建工作 1、认真调查摸底,积极宣传引导。针对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行业复杂、用工灵活、变化频繁的实际,各街道党工委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查登记,摸清个体工商户的行业分布、经营状况、从业人员和党员的基本情况等,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动态管理。同时,采取上门征求意见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阐明组

建党群组织、开展党群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为组建党群组织打好基础。 2、明确目标要求,完成组建任务。在摸清情况、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的目标要求,扎实开展组建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首先,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将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吸收为工会会员,依法组建个体工商户工会联合会;其次,及时做好个体工商户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调整和接转工作,并按照《党章》规定成立个体工商户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可设立党总支);第三,在组建联合党支部、工会联合会的基础上,按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章程,组建青年和妇女组织。个体工商户联合党支部、工会联合会以及共青团、妇联组织的组建任务,力争在年底前完成。 3、理顺隶属关系,健全组织网络。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和“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加强管理”的原则,理顺个体工商户党群组织的隶属关系,合理划分活动单元和工作区域。个体工商户联合党支部、工会联合会以及共青团和妇联组织隶属街道党工委、工会、团委和妇联直接管理。对已经在个体工商户比较集中的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和协会成立党工组织的,由各街道结合实际统一整合,保证党群工作的全覆盖,并隶属街道党工委和工会直接管理。个体工商户联合党支部和工会联合会,可按个体工商户所在区域、经营范围和行业分布,划分若干行业或区域性党小组、行业工会。

2020天津纪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天津纪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中纪委和市纪委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二)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天津纪检监察网”、“天津纪检监察信息网”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密码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个岗位12名工作人员,其中: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招聘5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4个岗位4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19635502.html,)和天津纪检监察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19635502.html,)发布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0日9:00至5月31日18: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南京市总工会 南京市人事局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 宁劳社培[2007] 16号 宁工发[2007] 45号 关于举办2007年度南京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南京市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委组织部,区县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人事局、团委,市各主管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06]48号),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着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就举办

2007年度南京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南京市职工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赛以“提高职工技能,促进社会和谐”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百万职工大练兵、百场技能大比武”和“职工技能等级进位五个点行动”,积极探索建立技术工人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努力培养一大批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精、创新能力强的职工技术人才,使广大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五家主办单位领导组成的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四明市总工会主席 王德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金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周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家华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跃芝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晖团市委副书记 成员:陈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刘兴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 周大奇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刘方宁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程和建市职工技协办公室主任 王文洲市人事局工考办主任 刘双鹏团市委青工部副部长 许宏报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办公室,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和市职工技协办公室。 三、市级竞赛活动安排 (一)竞赛职业及分组情况 2007年度南京市高技能人才技能竞赛暨第五届南京市职工技能大赛主要分职工、教师、学生等3个组别,主要竞赛职业(工种)为: 职工组: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焊工、模具制作工、汽车维修工、汽车驾驶员、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师、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等13个职业(工种)。企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其中,计算机维修工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参加。 教师组: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等5个职业(工种)。我市各技工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均可报名参加。 学生组: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钳工、焊工、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维修工等9个职业(工种)。我市各技工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在校学生

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苏组通〔2011〕50号 关于确定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 培育工程”培育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企业家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关于实施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10〕7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通知》(苏组通〔2010〕80号)要求,经过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研究,确定缪昌文等349名同志为江苏省首批“科技 — 1 —

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培育期为五年(2011-2015年)。原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截止2010年12月31日到期结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培养和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培育对象创新创业,确保培育工程取得实效。 附: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名单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1年4月8日 主题词:科技企业家培育对象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 (共印100份)— 2 —

附: 江苏省首批“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 培育对象名单 (培育期:2011-2015年) 姓名所在单位职务 缪昌文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加平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来所南京圣诺热管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纪元南京凯盛开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祝义亮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总裁 时宏珍南京得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廖闻剑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包月红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符冠华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殿奎江苏丰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建勋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郭宏新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顾华敏中环光伏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 聂晓霖南京科润工业介质有限公司董事长 — 3 —

天津市领导班子成员

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天津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张高丽 中央委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黄兴国 中央纪委委员,市委副书记:邢元敏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黄兴国 市委常委,天津警备区党委副书记、司令员:王小京 市委常委,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书记:皮黔生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怀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栋梁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常委,全国总工会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散襄军 中央候补委员,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莲喜(女) 市委常委、教育卫生工委书记、科技工委书记:陈超英 市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李泉山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胜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邢军(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德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天津市委主委:俞海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述祖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综治委副主任:陈洪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金融(综合经济)工委书记:左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常委、市工商业联合会会长:张元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乔富源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崔津渡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陈质枫 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大港区党委书记、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只升华 副市长,民进中央常委:张俊芳(女)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何荣林 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宋平顺 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卢金发 市政协副主席:王文华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叶厚荣 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周绍熹 市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姚建铨 市政协副主席,市综治委副主任:曹秀荣(女) 市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赵克正 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全国台联副会长、市台联会长:蔡世彦 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副书记:王家瑜 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朱坦 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主委:陆锡蕾(女)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江宁组发〔2008〕6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工委、总支):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下发后,我部立即进行了转发(江宁组发〔2008〕31号)。3月31日,中组部组织局在《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第52期刊登了《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对有关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现将《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第52期中对党费收缴管理的相关解释和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将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传达到每一名党员。要采取各种形式,充分利用党务公开 1

拦、党建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努力使党员人人知晓。对于农民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等,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使他们都知道自己应当如何交纳党费,按照规定交纳党费。要注意及时了解党员对《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反映,了解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做好答疑解惑工作。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2008年6月12日 主题词:党费收缴使用管理通知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2

内部刊物注意保存 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情况通报 第52 期 (总第469期) 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8年3月31日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 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 3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精)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津党发[2010]9号 (2010年9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代表了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要求,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加快,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培育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竞争实力强的新产品,打造了一批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知 名企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时期,要把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集中全市各方面力量,扶持一大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构筑高端产业高地和自主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和各区县工业园区聚集,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显著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实现突破性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规模明显扩大。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万家,占中小企业的比重提高到15%。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 ——实力明显增强。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科技“小巨人”企业15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达到500家,10亿元以上的达到100家。

天津市高层次人才激励专项实施细则

天津市高层次人才激励 专项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更好的发挥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作用,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支持对象。本专项重点奖励新当选两院院士(见附件1)、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见附件2),海河工匠(见附件3)、天津市技术能手(见附件4)、技能大赛大奖获奖者(见附件5)等高技能人才。 第二条基本原则。实施专项坚持服务中心、高端引领、以用为本、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三条资金拨付。相关奖励经费按照《天津市人才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拨付。 第四条监管评估。受资助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独立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单位要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开展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五条违规处置。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实施专项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暂停申报资格,纳入市诚信系统“黑名单”,取消相关资格(资质),追缴专项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办及相关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奖励新当选两院院士 2.评选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3.评选海河工匠 4.评选天津市技术能手 5.资助技能大赛大奖获奖者 6. 经办流程图

奖励新当选两院院士 一、本专项是我市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给予奖励的人才专项。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奖励对象 我市新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三、奖励政策 相关经费由市人才发展基金列支。给予新当选院士每人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四、申请材料 院士增选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才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一)资助经费申请函。 (二)天津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三)资助经费使用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电话:83606326

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市《军转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军转干部安置接收相关政策,具体为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军转干考试网整理,供2014年天津市军转干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市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负责。 天津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天津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四条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第五条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六条对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军队转业干部,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接收条件 第七条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予以接收安置: (一)原籍本市或从本市入伍的; (二)原籍、入伍地系外省、市,其配偶结婚时或随军前常住户口在本市的; (三)原籍、入伍地系外省、市,其配偶已随军,取得本市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的; (四)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或入伍地系本市的; (五)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原籍、入伍地均系外省、市,同时转业,其中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并在本市驻军服现役满2年的; (六)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双方原籍、入伍地均系外省、市,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并在本市驻军服现役满2年的; (七)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身边无子女的; (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是独生子女的; (九)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本人尚未结婚的; (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并连续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以上,其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系本市的; (十一)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不含从外省市考入本市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常住户口在本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 2009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实施2009年公开招考本市各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招考公务员104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29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侧重现实表现;改进考务工作,方便考生报考;强化考录工作各环节监督检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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