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模板】

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

目录

一、概况 (1)

二、规划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 (3)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3)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

(三)规划修改的原因 (7)

三、编制原则 (8)

四、编制依据 (9)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分析 (10)

(一)项目建设符合规划修改条件 (10)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0)

(三)项目用地符合土地供应政策 (11)

六、规划修改情况 (11)

(一)调入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 (11)

(二)调出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 (12)

(三)规划修改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3)

(四)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情况 (14)

七、规划修改影响评估 (14)

(一)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评估 (14)

(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 (17)

(三)结论 (20)

八、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21)

附表

⒈附表1虎门镇规划修改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22)

⒉附表2虎门镇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3)

⒊附表3 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表 (24)

附图

⒈虎门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3年) (25)

⒉虎门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6)

⒊虎门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27)

⒋虎门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2013年) (28)

⒌虎门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9)

⒍虎门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0)

附件

⒈听证资料……………………………………………………31-44

⒉专家组论证意见……………………………………………45-48

⒊公示资料……………………………………………………49-53

⒋市相关部门书面意见………………………………………54-60

⒌调入地块耕地质量等级和连片程度变化情况说明………61-62

⒍调入地块相关解释证明文件………………………………63-64

⒎调出地块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的说明………………………65-66

⒏其他证明文件………………………………………………67-84

⒐批准文件……………………………………………………85-88

⒑成果公告资料………………………………………………89-93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

一、概况

虎门镇位于东莞市西南部,东连长安镇,北接厚街镇,东北靠大岭山镇,西北部与沙田镇以河为界,西部与广州市南沙区隔虎门水道相望,南临珠江口,全镇土地总面积170.06平方公里。虎门镇目前下辖29个社区(龙眼社区、树田社区、怀德社区、大宁社区、北栅社区、赤岗社区、村头社区、居岐社区、陈村社区、黄村社区、博涌社区、新联社区、镇口社区、金洲社区、小捷滘社区、南栅社区、东风社区、宴岗社区、路东社区、白沙社区、沙角社区、南面社区、北面社区、九门寨社区、武山沙社区、虎门寨社区、东方社区、则徐社区、新湾社区)和2个林场(虎门镇林场和大岭山林场)。2012年全镇常住人口70多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15万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虎门从一个国内生产总值仅6500多万元的海边小镇,迅速发展成为生产总值达348亿元、富有现代气息的时尚之都。虎门镇获得80多项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其中2012年获得了中国城镇综合实力500强第一名,连续三年获得广东镇域经济综合发展力第一名,荣获首批“全国纺织模范产业集群”、首批“中国服装产业示范集群”、“广东摄影之乡”、东莞市镇街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考核综合奖一等奖、市“三重”项目建设单项指标奖等多个荣誉。2012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348亿元,同比增长6.2%;各项税收总额53亿元,增长15%;镇本级可支配财政收入21亿元,增长3.3%;各项存款余额570亿元,增长12%;进出口总额45.6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30.7亿美元,分别增长12%和9%。

虎门镇是东莞市土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交通、商贸、工业、旅游高度发达的城镇,区位优势明显,对发展外向型经济非常有利,各类建设用地需求量大。虎门镇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她不但位于穗港澳的几何中心,而且又是“广州─深圳─香港”和“广州─珠海─澳门”两条经济走廊的交汇点。省道S256(原107国道)横贯全镇,广深珠高速公路交汇于虎门;一类对外开放口岸虎门港的客、货轮直通香港、广州、珠海等地;被誉为中国第一大桥的虎门大桥横跨珠江口,贯通珠三角各城乡。虎门销烟池、虎门诸炮台以及蒋光鼎故居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文物古迹既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又是发展虎门旅游事业、振兴虎门经济的一个重要题材。

《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实施以来,虎门镇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管理的龙头来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用地控制指标,做到依规依法用地和建设,规划制定的各项实施措施基本上得到了落实。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方面,虎门镇根据《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各方面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治理,确保了全镇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在建设用地调控方面,虎门镇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工业园区规模。虎门镇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虎门港沙角港区、沿江高速公路虎门段、环莞快速路虎门段、大宁商业物流城、宁洲污水处理厂、虎门体育公园、南面旅游设施用地、富民农批市场、博涌商贸用地、东风居民用地、新湾旧城改造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建设。

二、规划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⒈项目名称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

⒉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为新建项目。

⒊建设项目简介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虎门大道东的西北侧,用地范围东至黄村工业路,南至虎门大道东,西至龙眼路,北至人民东路,总占地面积96 .2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38.67公顷,教育科研设计用地27.46公顷,居住用地23 .40公顷,公共绿地6.68公顷,平均容积率接近2.0。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CEC)在虎门投资的重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CEC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特大型集团公司。CEC旗下云集了众多中国知名的IT企业,集团现有近50家二级成员公司,拥有14家控股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电子信息产业领域、集成电路与关键元器件、软件与系统集成、高新电子、计算机及核心零部件、移动通信终端与服务、电子商贸与工程等六大业务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竞争优势。按照园区规划,入驻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区的7家企业包括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东

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电桑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中电华星电子器材有限公司、东莞中电裕鑫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移动通信终端等产品的生产。该项目既是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也是东莞市“三重”项目。作为央企投资东莞的大手笔,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集中属下的多家大型企业落户虎门园区。该园区首期投资56亿元,投产后预计年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全球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在知识日新月异的今天,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已经日益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和一个地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子信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是世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之一;是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及催生新生科技产业的发展基石。我国历来十分重视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等战略思想。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东莞市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现有发展方式的局限性、经济结构状况以及资源环境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传统外向型、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2006年东莞提出经济社会双转型升级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

发展方式转变,把握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机遇,立足于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加快培育和发展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伴随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东莞市产业转移逐步向产业高端化发展,带动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以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产业、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代表的一批新兴技术、新兴项目和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必将成为东莞未来经济发展增长极。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对于撬动地方经济发展作用明显,东莞市委市政府将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项目发展。当前,东莞正在加快“三重”建设步伐,中国电子项目是东莞最为看重的“三重”项目之一,希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能加强与地方对接,打响东莞重点项目建设“头炮”。中国电子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的加快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OLED、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网络新媒体、集成电路以及嵌入式软件开发等新兴产业发展步伐。这对虎门镇的新能源产业、电子制造服务产业和高端制造产业发展的技术进步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同类企业产生良好的带动示范效应;同时也为相关配套产业及产品如电子元器件、高性能传感器、印制电路板、原材料等提供了更大的市场,为网络通信带来了潜在的发展机遇,促进当地产业升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力引擎。中国电子项目的建设将有力缓解虎门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增强城市化与工业化的相互衔接,加快了虎门的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化的质量。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是新时期省市给虎门的重大任务。省市领导高度关注这个项目,并给予全方位的有力支持,比如省特批了该园区用地指标,确保园区建设顺利推进。中国电子项目给虎门带来的改变将是全方位的,不仅仅体现在税收方面,更包括了这么多高端人才入驻虎门给虎门带来的人才结构改变,以及电子产业链的完善和提升对虎门产业结构的提升等等。虎门必须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加大协调和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力促其尽快动工、尽快投产、尽快产生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到2017年入园工作的员工将超过2万人,其中有6000多人是高端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广东省和东莞市两级重点工程项目,也是东莞市近年来招商引资最重要的成果。为了全力扶持该项目的落地动工,虎门镇专门从外经、国土、工商、城建、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建设项目虎门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协调CEC项目在虎门的落地工作的相关报批报建工作。今年上半年,虎门举全镇之力促进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CEC项目)早日动工建设,大部分工作进展顺利,下半年着力支持CEC项目建设。目前CEC虎门项目规划评估成果已通过东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市规划局已出具园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原高压线迁改和临时基建用电建设也已完成,建设期临时用水已完成施工;园区涉及的水利改造项目即将动工。

(三)规划修改的原因

根据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全部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但在《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编制过程中,为了节约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没有将该园区范围内的一条狭小细长的农用地(0.1446公顷)规划为允许建设区,仍保留其农用地用途(详见下图)。

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2010—2020年)

从上图可以清楚地看到,由于该细长的农用地横穿中国电子爱华项目地块,造成该宗项目用地在土地规划中被分割成2个地块。根据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该0.1446公顷

农用地的规划用途区为“一般农地区”,依照《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遵循一般农地区的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不能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用于项目建设。这使得中国电子爱华项目地块形成了工业用地和农用地并存的特殊情况。

根据爱华电子对该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该地块拟规划建设3栋IDC数据大厦,建筑物横跨三地块。若不修改土地规划,则爱华电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施工许可均无法报审报批,从而影响爱华电子项目二期工程的设计工作推进及爱华电子项目产业转移等后序工作,直接影响中国电子项目对地方政府的整体产值贡献。为满足中国电子爱华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需要对《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作局部调整和修改。

三、编制原则

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减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⒉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规模;

⒊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⒌有利于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四、编制依据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⒋《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⒌《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⒍《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2-2009);

⒏《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⒐《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

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

⒒《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

⒓《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

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

⒕《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⒖《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省发改重点〔2014〕147号);

⒗《中国电子东莞爱华电子B区电子产品生产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五、规划修改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符合规划修改条件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省发改重点〔2014〕147号),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依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第五条的规定,属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可以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条件。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开展了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估等工作。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类型属于第一类鼓励类,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项目用地符合土地供应政策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的供地项目,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六、规划修改情况

(一)调入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

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基本农田。

为满足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根据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用地红线图,按东莞市虎门镇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图的面积量算和统计,该项目建设拟在虎门镇黄村社区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446公顷。调入地块拟占用现状水浇地(耕地质量等级为“国家利用等别4等”)0.0005公顷、占用现状果园0.1404公顷、占用现状城镇用地(因其规划用途为园地)0.0037公顷。即规划修改后将这狭小细长的0.1446公顷规划农用地全部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详见表6-1)。

项目建设占用耕地0.0005公顷,拟采取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的形式进行处理,并保证新开垦的耕地质量不降低。

表6-1 调入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表单位:公顷

(二)调出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

由于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在虎门镇黄村社区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446公顷,按照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一减一”和“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规模”的规划修改原则,为了确保《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虎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本规划修改方案拟将虎门镇黄村社区的0.1446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出,按其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将其土地规划用途修改为耕地(耕地质量等级为“国家利用等别4等”)0.1230公顷和园地0.0216公顷(详见表6-2)。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调出地块在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地上都必须是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且未经

批准为建设用地。经严格检查对照和实地调查,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的调出地块TC01,在2013年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实地上都是农用地(耕地和园地),不涉及现状建设用地,调出地块未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批准为建设用地,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对调出地块的具体要求。

表6-2 调出地块的规划修改情况表单位:公顷

(三)规划修改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根据《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虎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24.3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03.10公顷以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91.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4.50公顷。

规划修改前,到2020年东莞市虎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901.5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634.10公顷;耕地保有量为1938.3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748.00公顷);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1801.00公顷,比上级规划下达给虎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1714.50公顷多划了86.50公顷。

规划修改后,到2020年东莞市虎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仍为7901.5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634.10公顷;耕地面积

为748.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仍为1801.00公顷。

通过规划修改前后的对照检查,可以得出:①规划修改后东莞市虎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②规划耕地面积增加了0.12公顷;③不涉及基本农田。

(四)落实补充耕地任务的情况

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在虎门镇黄村社区的“调入地块”中占用耕地面积0.0005公顷。遵循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原则,拟采取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由虎门镇人民政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形式进行处理,并保证新开垦的耕地质量不降低。

七、规划修改影响评估

(一)对土地利用的影响评估

⒈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影响

⑴对建设用地总量指标的影响。根据《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虎门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24.3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703.10公顷以内。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在虎门镇黄村社区调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446公顷,为了确保《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虎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扩大,本规划修改方案拟从虎门镇的黄村社区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446公顷。通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一减一”的平衡调整,规划修改后全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对虎门镇建设用地总量指标没有影响。

⑵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的影响。根据《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虎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91.20公顷。由于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在虎门镇的“调入地块”中只占用耕地0.0005公顷,而在“调出地块”中将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后,按其2013年土地现状用途,将其土地规划用途修改为农用地(其中释放出耕地面积0.1230公顷)。因此,规划修改后虎门镇的规划耕地面积增加了0.1225公顷。考虑到耕地保护是土地规划的重中之重,本次规划修改对虎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有积极的、正面的影响。

⑶对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的影响。根据《东莞市虎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到2020年,虎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4.50公顷。由于东莞市中国电子虎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选址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因此,本次规划修改对虎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没有影响。

⒉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

⑴对农用地结构的影响。规划至2020年,虎门镇农用地面积为753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33%,其中耕地为面积74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0%;园地面积为2394.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8%;林地面积为3096.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2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299.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4%。规划修改后,全镇的规划耕地面积增加了0.12公顷,园地面积减少了0.12公顷,农用地合计保持不变,对虎门镇农用地结构的影响不大。

⑵对建设用地结构的影响。规划至2020年,虎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90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46%,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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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乡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5) 1.1乡域概况 (5) 1.2土地利用现状 (5) 1.3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6) 2规划目标 (8) 2.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8) 2.2土地节约集约目标 (8) 2.3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得到落实 (8)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9)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9)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0)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10)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1) 4.1耕地保护 (11) 4.2基本农田保护 (11) 4.3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12)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4) 6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15) 6.1土地整治 (15) 6.2重点项目安排 (15) 7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6) 7.1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16) 7.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16)

8村土地利用控制 (17)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8)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8)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8)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19)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9)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马投涧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乡实际,马投涧镇人民政府对《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马投涧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范围:马投涧镇行政辖区的所有土地,共10595.93公顷。包括44个行政村。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 为规范规划大纲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规划评审小组,对规划大纲进行审查。规划大纲评审小组分别由省、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长沙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评审。其他市州和县级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由市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 二、评审原则 规划大纲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三、评审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二)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四)国家、省和本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五)《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省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主要内容的通知》; (七)经批准的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规划大纲; (八)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成果的评审验收意见。 四、评审条件 送审规划大纲,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指导思想正确 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切实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导向;正确处理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在土地利用上的需求与可能,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中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二)基础工作扎实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英德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英德市大站镇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

前言 大站镇地处英德市中部,位于北江与滃江汇合处。东与东华镇相连,南与连江口镇毗邻,西与英城街道办事处一江之隔,北与望埠镇接壤。总面积245.97平方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2558人,其中农业人口34061人,城镇人口8497人。 《英德市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大站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大站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大站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大站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

源保障。

(完整word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荥阳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汜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 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1.1 镇域概况 (1) 1.2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 2 规划目标 (3) 2.1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3) 2.2 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3) 2.3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3.1 农用地结构调整 (4) 3.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4) 3.3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6) 4.1 耕地保护 (6) 4.2 基本农田保护 (6) 5 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7) 5.1 城镇用地 (7) 5.2 农村居民点用地 (7) 5.3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 6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8) 6.1 生态建设 (8) 6.2 环境保护 (8) 7 土地整治 (9) 8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8.1 土地用途分区 (10) 8.2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 9 重点项目安排 (11) I

10 村土地利用控制 (12) 11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3) 11.1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13) 11.2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13) 11.3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13) 11.4 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13) 11.5 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14) 附表 (15) II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汜水镇人民政府对《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汜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汜水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汜水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3.33平方公里。 III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第一章 一、适用范围 总则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规划的调整完善工作。县(市)规划包含中心城区规划。县级行政范围全部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则无需编制县(市、区)和下辖乡(镇、街道)规划。县级行政范围部分纳入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需编制县(市、区)和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乡(镇、街道)规划,其中县(市、区)规划调整完善的主要内容为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外的规划内容,市级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内容符合市级规划。 二、术语和定义 附录A 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指导性文件。包括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和要求等指导性文件。 技术标准。国家和省有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数据库等技术标准。 相关规划。上级规划、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等。 四、指导思想 为了探索、建立规划定期评估与适时修改制度,提高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的指导下调整完善县级规划。通过强调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指标分解型规划”向“空间管控型规划”转变,达到县级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规划调整完善原则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根据规划中期评估结论,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 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规划调整完善应重点突出三个规划理念转变。上下结合、统筹兼顾: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社会、经济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议;理论 引言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土地利用规划的讨论,近些年在规划界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大家不断地发现问题,又不断地提出对策建议,但是,多年来城市总体规划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变革,规划的编制.审批以及规划师在认识方法上都没有太大的变化。虽然城市总体规划问题多多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改革一直未能以强有力的姿态开始。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论基础 1.1规划的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 1 9 9 4年中国制定并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 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国家级21世纪议程,它的核心思想是提出在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政府为了在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国21世纪议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动和措施,其中包括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之一,以推动地方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定义:“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 1.2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整体性——要求规划之间的融合城市是非农业人口集中.以从事工业.第三产业等非农活动的地域,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的集中点,是区别于比较单一而分散的农村居民的社会空间结构形式。与自然系统相比,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活动高度密集的综合体,是一个以人为主体的较为脆弱的生态系统。城市以其紧密联系的区域为依托。与城市紧密联系区域的资源.大气.水.生物.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它们既起着为城市发展提供能源.水.粮食.劳动力等,又是城市产品的主要市场。同时起着消化.吸收和降解城市的废物。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速,城市与乡村之间逐渐融合,城市与区域日益成为一个发展的整体。按照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城市与乡村之间应该避免利益相互冲突,力求建立一种城市与乡村融合的协调发展形式,城市与乡村统一规划@。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必须相结合,而我国现阶段所进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个部分。在国际规划界流行的一种观点:“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ture city planning must be regional planing)ⅲ。在中国城镇密集的高城市化地区,尤其应该加强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应该逐步拓展到大都市地区范围的规划。 1.3整体规划的原则要求根据著名规划专家萨伦巴教授所述,整体规划需要四个方面的结合:@①功能上的结合,是指物质规划.经济规划与社会规划之间的结合,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②不同层次地域空间的结合,是指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之间的结合,表明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必须结合起来,形成协调的有机整体;③地域规划与部门规划的结合,是将来自农业.工业.交通等各个部门上下级的纵向计划和建议与横向的地域空间规划联系起来,与地域的空间需求和发展可能结合起来。④时间上的结合,主要是考虑规划的动态性.时间和空间的结合性.规划的弹性等问题。规划的整体性原则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个规划的整体,统一于区域与城市规划为主体的综合空间规划体系之中。 2.对城市总体规划现存问题的剖析 2.1城市总体规划历史的回顾在我国所有的城市规划类型中,城市总体规划无疑是法律地位.权威性.受重视程度和期望值最高的。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城市普遍经历过两轮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近期5年,远期15~2o年,并且重点放在远期,即期望总体规划能对城市未来20年的各项开发建设在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做出综合的部署。但是现实往往并没有期望的那么完美,实践表明:第一轮的总体规划平均发挥了不到10年的作用。第二轮的刚过5年就已经与实际建设相去甚远。在当前我国“发展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城市总体规划的处境十分尴尬。回顾我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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