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海绵城市PPP项目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第1条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下称“《PPP项目合同》”)(包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上述每一文件均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项目范围: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在合作期内设计、融资、投资、建设本项目设施,并对本项目设施提供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同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取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权利。

占有权:指对本项目形成的资产和相关设施的控制权。

甲方建设部分:

子项目:

不可抗力:指具有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含义。

政府购买服务费:指甲方在合作期内向乙方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而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

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中国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导致:

(a)适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的税收和税收优惠发生变化;

(b)项目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要求发生变化。

适用上述法律变更的结果导致乙方增加资本性支出或运营维护成本,而严重损害其预期利益的情况。

市政府以上层面的法律变更:指生效日之后,颁布、实施新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政府部门颁布的强制性规范文件,或对生效日之前的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强制性规范文件的任何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市政府层面的法律变更:指生效日之后,颁布、实施新的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及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强制性规范文件,或对生效日之前的上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强制性规范文件的任何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不包括根据中央层面的法律变

更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及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强制性规范文件,或对生效日之前的上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强制性规范文件的任何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股东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股东协议》。

乙方章程:甲方与乙方签署的乙方公司名称章程。

建设期:指自生效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备案且甲方根据第7.16.3(c)

条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之日止。

预计开工日:指对每一个子项目而言,指根据其进度计划预计开工的日期。

预计完工日:指本项目下所有子项目根据其进度计划预计完成工程建设的日期。正式运营日:指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之日的次日。

谨慎运营惯例:指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应遵守的运营惯例和国内的湿地公园、黑臭水体整治、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等类似项目的运营者为运营维护同类项目设施所通常采用或接受的惯例、方法和做法以及国际通行的惯例和方法。

项目设施:指为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乙方要进行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的本项目永久性工程(其中甲方建设部分由甲方负责安排设计、建设后移交乙方运营维护),包括与其运行有关的各种零部件、备品备件、装置等。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就其在本项目下建设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向甲方提供的保函。运营履约保函:指乙方就其在本项目下运营和维护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移交履约保函:指乙方就其在本协议项下移交和缺陷责任期内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向甲方提供的保函。

批准: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或为乙方将要进行的任何与本项目进行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书面许可、执照、同意或授权。

认定保险赔款:指乙方被要求获得并维持的保险所承保的事件发生时,如果乙方遵守其在本合同项下获得并维持该等保险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的,但因乙方未遵守该等义务而无权获得的保险赔款。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提供建设履约保函、运营履约保函、移交履约保函相关的文件。

融资交割:乙方与贷款人已签署并递交所有融资文件,且融资文件放款所要求的每一前提条件已得到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适用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门颁布的所有适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于本项目的强制性要求。

生效日: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之日。

合作期:

运营期:指从正式运营日起算的期间。

缺陷责任期:

提前终止通知:

乙方严重违约事件:

甲方严重违约事件:

违约利率:指在违约行为发生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365天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守约方有权选择变动期间最高的基准利率。违约利息按单利计算。

一般补偿事件:

关键工期:

移交日:指本项目合作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乙方将有关本项目的项目设施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其他机构的其他日期。

运营年:指本项目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自本项目正式运营日开始,至该年度的12月31日结束;最后一个运营年应在该年度的1月1日开始,至本项目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运营月:指本项目运营期内任一个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自正式运营日至当月公历月末;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合作期最后一个公历月的第一日至合作期的最后一日。

运营日:指本项目运营期内每日从00:00 时开始至同日24:00 时结束的二十四(24)小时。

政府部门:指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a)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b)人民政府及其下辖政府职能部门。

1.2 释义

1.2.1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

(a)“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

(b)“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人或受让人;“双方”指甲方和乙方,包括其继承人和允许的被让与人或受让人;(c)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

(d)“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e)若规定支付任何款项或提交任何书面材料之日不是工作日,则应在该等日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或提交;

1.2.2 任何条款、段、附表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段、附表或附件。

1.2.3 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第2条经营权和合作期

2.1 经营权

2.1.1 甲方授予乙方经营权,在合作期内设计、融资、投资、建设本项目设施中甲方建设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对本项目设施提供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取政府购买服务费。

2.1.2 距本项目合作期正常终止个月之前,如果甲方决定继续采用PPP方式进行本项目的运营和维护,则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与甲方就本项目经营权订立新的PPP项目协议的优先权。

2.1.3 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乙方在合作期内不得对外投资或从事与本合同第2.1.1条规定的经营权范围之外的其它经营活动。

2.1.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质押或在其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担保权益。

2.2 合作期

2.2.1 自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作期限届满之日止。

2.2.2 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合作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2.2.3 合作期限届满或合作期限提前终止的,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合同约定将剩余未交付的项目资产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机构。

第3条声明和保证

3.1 甲方的声明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在生效日:本项目已经市政府同意实施。

3.1.1 甲方已获得市政府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义务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3.1.2 如果甲方在上述第3.1.1条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乙方有权根据第1

4.2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3.2 乙方的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在生效日:

3.2.1 乙方已经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注册,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3.2.2 乙方已经为本合同的履行准备了足够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将从财务、设备和技术力量等一切可能与本合同的履行有关的方面确保该等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

3.2.3 乙方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义务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致任何利益冲突;

3.2.4 如果乙方在上述第3.2.1条或第3.2.2条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实,甲方有权根据第1

4.1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3.3 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本合同不限制甲方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权利,甲方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对乙方进行监管。

第4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一般权利

4.1.1 甲方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参照现行有效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预算管理办法、项目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现场签证监督实施细则等对本项目的审批、建设、监督、预算等进行管理,并参照现行有效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4.1.2 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其开展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而承担任何责任,且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1.3 建设期内,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和标准进行变更。

4.1.4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直接或指定有关机构接管本项目。

4.1.5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4.1.6 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赔偿。

4.1.7 乙方在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项目设施,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形成的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4.1.8 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4.2 甲方的一般义务

4.2.1 甲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

4.2.2 除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外,甲方应保持乙方对本项目经营权在合作期内始终有效。

4.2.3 甲方应按照本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4.2.4 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移交甲方建设部分。

4.2.5 协调有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工程报建和竣工验收手续。

4.2.6 在乙方提出适当的要求的前提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续延本项目所需的应由乙方办理的批准。

4.2.7 在本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成立后,甲方应按第14.7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提前终止补偿金。

4.2.8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与相关各方以及当地群众的关系,为本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3 乙方的一般权利

4.3.1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本项目的经营权,并收取政府购买服务费。

4.3.2 在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

4.3.3 乙方有权享受适用法律规定的可适用于乙方的各项减、免税和优惠政策。

4.4 乙方的一般义务

4.4.1 办理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和工程报建手续,包括申请并获得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联合甲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联合甲方)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联合甲方)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

15 SANJIANG FORUM 2012.10[摘要][关键词]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支撑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其建设水平直接决定了智慧城市的发展前景。本文提出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私合作(PPP)模式,从已有、新建和改扩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三种类型出发,提出构建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的三条路径,并就监管、风险分担和合作伙伴选择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PPP模式 作者钱斌华,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综合与标准研究室主任,高级经济师,博士后。(浙江宁波315048)。 钱斌华 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内容和特殊经济属性(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及内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有两层含义。从广义上讲,指的是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各类市政设施中充分运用信息化和网络手段,以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管理,例如,道路根据干燥度自动启动洒水装置,燃气管道能够探测压力等参数,出现异常时自动关闭并通知维修,以防爆裂。从狭义上讲,指的是在城市范围内建设随时、随地、无所不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包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智能电网、物联网等,使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满足公众“即需即供”的需求,像使用水、电一样方便。本文所阐释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范围是基于狭义的定义,具体包括: 1、光网城市:即以光纤为网络的城市。光网城市的 启动,源于2010年4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起 的《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光纤宽带建设,加速城市光纤到户、农村光纤到村。 2、无线城市:即使用高速宽带无线技术,覆盖城市行政区域,向公众提供随时随地接入、高速的无线网络,让公众可以充分利用无线终端或无线技术获取信息。这是城市信息化和现代化的一项基础设施,也是衡量城市运行效率、信息化程度以及竞争水平的重要标志。 3、三网融合:即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这三张网络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演进过程中,通过技术改造,使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4、智能电网:即电网智能化,也被称为“电网 构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终稿》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C片区) 施工组织设计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经理部 2017年11月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页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1.1编制说明 (1) 1.2编制原则 (1) 1.3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5) 2.1工程项目主要情况 (5) 2.2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条件 (8) 第三章总体施工部署 (11) 3.1项目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 (11) 3.2工程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 (13) 3.3施工安排原则 (13) 3.4总体施工程序及关键线路 (14) 3.5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 (14) 第四章施工总进度计划 (31) 4.1 主要工期节点 (31)

4.2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1) 第五章总体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6) 5.1施工准备 (36) 5.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37)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说明 (40) 6.1布置原则 (40) 6.2临时施工布置 (40) 6.3施工道路 (40) 6.4施工用电、施工用水 (40) 6.5施工材料 (40) 6.6平面管理措施 (41) 第七章主要施工方法 (42) 7.1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安排 (42) 7.2施工场地及清理 (42) 7.3测量工程 (42) 7.4透水混凝土道路施工 (44)

7.5透水砖人行道工程施工 (57) 7.6 HDPE双壁波纹管施工 (61) 7.7成品蓄水池工程施工 (68) 7.8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施工方法 (75) 7.9绿化工程 (82) 第八章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90) 8.1质量保证措施 (90) 8.2材料进场及二次检验制度 (99) 8.3人员控制 (101) 8.4过程控制 (104) 8.5各工序质量控制标准 (105) 第九章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108) 9.1安全保证体系 (108) 9.2保障组织机构 (108) 9.3安全技术措施 (109) 9.4应急抢险预案 (113)

阿拉尔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阿拉尔市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签约方 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阿拉尔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阿拉尔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阿拉尔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新疆新中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海绵城市控股有限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与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在内的本项目全程。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按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运维日:参照与阿拉尔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甲乙双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PPP投资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 %, %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 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范本)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签约方 甲方:**市**局 乙方:**智慧城市SPV公司 *年*月第一章总则 1.1定义和解释 1.1.1定义 本合同: 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 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融资文件:指与项目建设融资相关的贷款合同、担保合同、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合同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a)与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 (b)履约保函。 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均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 (a)乙方的股东已依法缴纳对乙方的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乙方的验资报告;以及 (b)乙方已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与贷款人签署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均被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 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两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360日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适用违约行为结束时的基准利率。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PPP合同项目指南(完整版)

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PPP项目主要参与方 一、政府 政府承担PPP项目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公司。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政府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三、融资方 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四、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 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大部分运营事务由专业运营商负责;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仅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专业运营商负责。 五、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 为保证原料稳定供应,项目公司会与其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六、产品或服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 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签订长期购销合同。 七、保险公司 PPP项目会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分散和转移风险。PPP 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九、其他参与方 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机构。 第二节PPP项目合同体系 PPP项目基本合同体系 一、PPP项目合同 项目公司未成立时,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签订意向书、备忘 录或者框架协议,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PPP项目 合同、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之前达成协议是否存续的约定。 二、股东协议 股东协议通常包括: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三、履约合同 (一)工程承包合同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项目名称:珲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工咨甲10820070043 单位负责人:王金山 总工程师:郭荣辉 技术负责人:邹军高级工程师经济负责人:刘凤祥高级工程师 参加编制人员:王琳琳高级工程师 翟伟娜高级工程师 赵蕾高级工程师 宋学丹助理工程师 校核:赵红音 校对:徐静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项目概况 (1)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4) 1.3 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 (5) 1.4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1.5 问题与建议 (7) 第二章现状分析与建设必要性 (9) 2.1 城市概况 (9) 2.2 城市生态本底 (11) 2.3 现状评价 (12) 2.4 需求分析 (15) 2.5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6) 第三章建设地点与区域条件 (20) 3.1 项目地点 (20) 3.2 区域建设条件 (20) 第四章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28) 4.1 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28) 4.2 建设原则 (28) 4.3 主要建设任务 (28) 第五章城市道路系统建设方案 (32) 5.1 工程概况 (32) 5.2 设计依据 (32) 5.3 海绵型道路平纵横设计方案 (33) 5.4 海绵型道路技术措施 (37) 5.5 海绵型道路工程部分道路改造、交通设施 (46) 5.6 合流制改造工程 (32) 5.7 工程量 (68)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建设方案 (71) 6.1 概述 (71) 6.2 建设方案 (73) 6.3工程量 (87) 第七章城市水系统建设方案 (91) 7.1 工程概况 (91) 7.2 建设方案 (91) 7.3 堤顶路工程 (107) 7.4 工程量 (130) 第八章节约能源 (132) 8.1 设计依据 (132) 8.2 工程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134) 8.3 节能措施 (134) 8.4 节能管理措施 (137) 8.5 节能效果分析结论与建议 (138) 第九章环境保护 (139) 9.1 建设地点现状 (139) 9.2 设计依据及采用标准 (139) 9.3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缓解措施 (139) 9.4 运行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控制措施 (141) 9.5 环境影响控制预期效果 (142)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43) 10.1 劳动安全卫生 (143) 10.2 消防 (144) 第十一章组织机构及建设管理 (147) 11.1 组织机构 (147) 11.2 项目建设管理 (147) 11.3 运营管理 (147)

xxx市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市智慧城市PPP项目 合 同 模 板 签约方 甲方:xxx 乙方: xxx *年*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 1.1定义和解释 (8) 1.1.1定义 (8) 1.1.2释义 (13) 1.2双方的风险分配 (13) 1.2.1甲方承担的风险 (13) 1.2.2乙方承担的风险 (13) 1.3承诺和确认 (14) 1.3.1甲方的承诺 (14) 1.3.2乙方的承诺 (14) 1.3.3确认 (14) 1.4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5) 1.4.1组成本项目合同的文件 (15) 第二章合同主体 (16) 2.1政府主体 (16) 2.1.1甲方主体资格 (16) 2.1.2甲方的主要权利 (16) 2.1.3甲方的主要义务 (17) 2.2乙方主体 (18) 2.2.1乙方的主体资格 (18)

2.2.2乙方的主要权利 (18) 2.2.3乙方的主要义务 (18) 第三章项目经营权 (19) 3.1经营权的范围 (19) 3.2项目合作期 (20) 3.3经营权的担保及转让 (20) 3.4项目合作期满后的处理 (21) 第四章投融资方案 (21) 4.1项目总投资 (22) 4.1.1投资规模 (22) 4.2融资方案 (22) 4.3政府提供的融资支持 (23) 4.4融资交割 (23) 4.5对融资文件的要求 (24) 第五章项目建设 (25) 5.1前期工作 (25) 5.1.1甲方负责的前期工作 (25) 5.1.2乙方负责的前期工作 (25) 5.1.3前期费用 (25) 5.2建设履约保函 (26) 5.3设计 (27)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1 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市智慧城市PPP项目(项目分为两类工程,一类工程以智慧基础体系建设为主,二类工程在智慧基础体系基础上,实现基于互联网+的智慧应用项目叠加。)。 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 指市局。 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 方公司与市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本合同而言指智慧城市SPV公司。 经营权:指甲方授予乙方合作期内对本项目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维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五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 运维期:本项目一类工程运维期从一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二类工程运维期从二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合作期结束止。 开工日:指自监理方发出书面开工令之日。 完工日:指自开工日起,一类工程36个月,二类工程60个月止。 运维日:指本合同第6.2条约定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5.2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运维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6.4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维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移交维修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第8.6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义务的银行保函。 项目设施:指乙方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本协议及附件 (b)融资文件 (c)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及相关软件、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维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文件。

PPP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根据(政府授权文件名称及文号),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2)为了有效地解决本项目的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就本项目的专营权面向社会投资者实施政府采购; (3)经过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填写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或者代表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与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全称)(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作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年的运营收益和政府专营补贴作为投资回报。依照《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1)“本项目”:指项目; (2)“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所签署的PPP协议; (3)“政府”:指人民政府; (4)“政府主体”:指经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的(即本协议项下的甲方); (5)“项目公司”:指经政府主体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该公司由出资组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期融资、项目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和维护; (6)“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分行为分行,或由其牵头组建的银团;(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7)“专营权”: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和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给予的政府补贴等收益回报等相关权利; (8)“建设期”:指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的期间,建设期为年; (9)“运营期”:指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预期移交之日的期间,运营期为年; (10)“专营期”: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合计约年; (11)“移交期”:指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本项目专营期届满前个月;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 乙方: 鉴于: 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的批复意见, 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 3、经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与共同在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甲方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 4、年月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

6、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 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建设期补助:指内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

智慧城市建设的PPP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的PPP模式 发表时间:2018-06-14T10:47:46.09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4期作者:蔡玉丽1 李蒙2 王丽1 贾鑫蕊1 [导读] 使得城市的管理更加精细、城市的环境更加和谐、城市的经济更加高端、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的城市创新发展新模式。 1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00170;2北京中企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94 1、引言 智慧城市的概念源自于IBM在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其核心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城市生活、产业经济等领域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使得城市的管理更加精细、城市的环境更加和谐、城市的经济更加高端、城市生活更加宜居的城市创新发展新模式。 自从住建部2012年12月发布通知称我国将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7月,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57个,项目投资额最大的高达48.69亿元;广义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136个[1],PPP已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 2、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的几个特征 随着项目的不断落地,相应带来的问题也随之增加,如明股实债、保底回购、变相BT等。PPP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一个过程。 智慧城市项目应用PPP模式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与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经营属性有关。因此,在推进智慧城市PPP项目过程中,需要根据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及其经营属性,有针对性地探索其实施路径。 (1)运作模式 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发改委主要推广的有委托运营O&M、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而财政部主要推广的有O&M、BOT、BOOT、BOO、管理合同MC等。财政部出于缓解存量项目资金压力的目的增加了转让-运营-移交TOT和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 具体操作中结合项目收费机制分为三种类型:①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BOT、BOOT等模式推进;②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或难以形成合理回报、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BOT、BOO等模式推进;③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BOT、O&M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在实际应用中也会采用复合模式,如表1所示江苏淮安和山东济宁的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中都用到了BOT+BOO的复合模式。 (2)组建的SPV公司 从参与建设工程的多寡看,以PPP模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通常由政府出资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特殊项目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来具体操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根据 SPV 公司是否参与具体项目建设运营,以及参与建设工程的多少,国内典型的智慧城市建设PPP模式可以分为“大管家”模式(如合肥高新区);“整体推进”模式(如湘潭智慧城市)和“分领域”模式(如淮南智慧城市),具体对比情况如表1所示。此外,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出资额度不同,SPV 公司又分为政府控股和社会资本控股两种,各地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其中,以社会资本控股开展城市建设运营的城市居多。也有成立多个SPV公司针对不同的领域分别进行融资、建设和运营,如表1中淮南智慧城市和山东济宁PPP项目。 我国PPP项目运营期限相对较长,依据行业特点、项目生命周期、公共服务需求、投资回收期等因素,项目运行周期从 10 年到 30 年不等。如表1中湘潭智慧城市合作期12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山东济宁智慧城市运营期29年。 (3)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特点 智慧城市是一个由传感器、物联网、互联网、专业网覆盖全城的感知神经网络。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基础。一般包括:无线城市、政务信息网络、便民服务终端等信息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政务服务共用平台、社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智慧共用平台项目;城市人口精准管理、交通智能管理服务、资源和生态环境智能监控、城市安全智能保障等城市智能运行项目;市民卡、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市民数字生活项目;智慧企业、电子商务等企业网络运营项目;公共集成服务、政府决策支持等政府整合服务项目等。 根据项目资产的收益特性,可将智慧城市项目区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三类(如表 2所示)。 表2 智慧城市经营项目的特点 在项目回报机制方面,全年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两类项目比重逐步提高[2]。 智慧城市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投资主体、管理模式和权益归属等。 ①从技术维度看,智慧城市IT架构不同层次的项目都需要委托专业的IT公司开发和维护,面向政府管理需求的无收费机制项目只能由政府投资建设,存在用户消费或使用基础的智慧产品和服务可引入社会资本投资。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 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 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 术语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

乙方: 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建设运营期政府补贴总累计值:指乙方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的提供符合本合同标准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管理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等。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所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主体及配套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所发生的所有开支、费用、税金等。 年度运营成本:指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运营本项目而投入的经营性支出及中修、大修、检测支出、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等服务费用。 合作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资产:指项目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PPP项目施工合同

(HNJS—2014)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PPP项目 工程地点: QQQQ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PPP公司 承包人(全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PPP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PPP项目。 2、工程地点: QQQQ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大道 K0+000 -K3+063和———大道K0+000-K0+554.271 设计图纸上的路基、路面、排水、交通、绿化、强弱电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9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 年 9 月 2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开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约00000万元 人民币;(最终以财政评审造价为准)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XXXX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完整版)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市海绵城市项目专项施工方案 一、综述 1.1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及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现场施工条件及周围环境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1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6、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7、现行国家及市建筑施工管理规定 1.2 工程概况 海绵城市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铺装、坐凳、踏步及绿化工程等。 铺装一大面积采用30厚彩胶透水石。 铺装二大面积采用60厚100*200透水砖。 1.3编制说明 本施工方案,是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关标准及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文件编制的。在施工中,我公司本着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将积极与质量监督部门配合,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在施工中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将建设单位投资的每一分钱落到实处,以达到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更好更快地交出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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