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计算题

资源税计算题
资源税计算题

一、油田开采的原油缴纳资源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某油田10月份月初库存原油30000吨,本月生产原油40000吨,本期发出50000吨,其中对外销售40000吨,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自用原油500吨,非生产白用原油9500吨。另外,伴采天然气100000立方米,当月销售80000立方米,其余20000立方米全部由油田自用。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天然气适用单位税额每千立方米10元。

(二)要求

计算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额。

(三)解答

企业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销售和自用原油应纳资源税=(40000+9500)×8=396000(元)

销售和自用天然气应纳资源税:(80000+20000)×10÷1000=1000(元)

当月合计应纳资源税:396000+1000:397000(元)

二、矿山开采的金属矿原矿缴纳资源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某铜矿山10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10000吨,移送人选精矿2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单位税额。

(二)要求

计算该矿山当月应纳资源税额。

(三)解答

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

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应纳资源税=10000×1.2+2000÷20%×1.2=24000(元)

三、煤矿开采的煤炭缴纳资源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某煤矿10月份对外销售原煤400万吨,销售伴采天然气80000立方米。本月后勤部门领用原煤100吨,另使用本矿生产的原煤加工洗煤80万吨,已知该矿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为80%,原煤适用单位税额为每吨2元,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千立方米10元。

(二)要求

计算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额。

(三)解答

税法规定,对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因此,该煤矿生产销售的天然气不征资源税。此外,对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但对加工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的原煤照章征收资源税。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外销原煤及加工原煤应纳资源税:400×2+80÷80%×2:1000(万元)

自用原煤应纳资源税=100×2:200(元)

四、盐场开采的固体盐和液体盐缴纳

资源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某盐场10月份生产液体盐500吨,其中对外销售100吨。当月生产固体盐1000吨(本

月已全部对外销售),共耗用液体盐1200吨,其中400吨是本企业自产的液体盐,另800吨为液体盐全部从另一盐场购进,已知液体盐单位税额每吨3元,固体盐单位税额每吨25元。

(二)要求

计算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额。

(三)解答

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销售液体盐应纳资源税:100×3=300(元)

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1000×25=25000(元)

允许抵扣的外购液体盐已纳资源税:800 x 3=2400(元)

合计应纳税额:300+25000-2400=22900(元)

解题指导:

关于资源税的计算问题,除了上述有关内容外,还须掌握以下几点:(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2)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4)对独立矿山应纳的铁矿石资源税减征6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一、单位转让旧房、土地使用权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资料

华地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代理人员受托对某厂土地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查,获得如下资料:

1.6月1日,企业取得80亩土地的使用权,支付出让金600万元。6月5曰,将其中40亩土地使用权作价550万元投资,与另一企业建立合资企业。

2.7月18日,将上述剩余40亩土地的使用权直接转让给附近的一家工厂,转让时价格为400万元,缴纳各项税费22.2万元。

3.8月7日,将企业原职工集体宿舍大楼转让给其他单位,售价500万元,原价300万元,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格为700万元,该房屋成新率为四成。企业转让该房产时发生评估费用2.25万元,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27.75

万元。

4.9月份,企业因发生财务困难,将刚建成的一幢办公楼转让给其他单位,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该单位为建造此楼支付的地价款为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22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工商银行证明),但其中有40万元加罚利息。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二)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并逐项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三)解答

1.税法规定,企业以土地(房地产)作价人股对外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的,按规定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该笔业务不予计征土地增值税。

2.计算过程如下:

(1)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40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22.2万元;

(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300+22.2=322.2(万元);

(4)增值额=400-322.2=77.8(万元);

(5)增值率=77.8÷322.2×100%=24%;

(6)应纳税额=77。8×30%-322.2×O%=23.34(万元)。

3.企业出售旧房及建筑物,应按评估价格以及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

此外,对纳税人因计算纳税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而支付的评估费用也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计算如下:

(1)房产评估价格:700×40%=280(万元);

(2)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80+27.75+2.25=310(万元);

(3)增值额:500-310=190(万元);

(4)增值率=190÷310 x 100%=61%;

(5)应纳税额:190×40%-310×5%=60.5(万元)。

4.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人为2500万元:

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7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100+700)×5%+ (220-40)=22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2500×5%×(1+7%+3%)+2500×5/万

:138.75(万元);

(5)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700+220+138.75=1158.75(万元)。

增值额:2500-1158.75=1341.25(万元)

增值率=1341.25÷1158.75×100%=116%

应纳税额:1341.25×50%-1158.75×15%=496.81(万元)

懈题指导: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对于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1)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超过货款期限的利息和加罚的利息均不允许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扣除比例(5%以下) +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2)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不得单独计算,而应并人房地产开发费用中一并计算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扣除比例(10%以下)”。

以上两类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二、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商业用房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一)资料

某房产开发公司是集体企业,专门从事普通住宅商品房开发,几年来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在缴纳土地增值税上与税务机关存在分歧。企业于2000年6月9日委托华瑞税务师事务所为其纳税情况进行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获得如下资料:

1.1993年9月9日,房产公司与经纬机械厂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合同规定,房产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将一幢住宅楼卖给经纬机械厂作为集体职工宿舍,总售价2400万元,货款于1994—1996年末分3次付清,每年800万元。该住宅楼当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为3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 2.1999年10月3日,转让1992年已签订开发合同,并投入资金建成的一栋房屋,转让收入为1050万元(房价中含为当地政府代收的各种费用50万元),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款1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1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无法分项目分摊,且无金融机构的证明。 3.2000年3月2曰,出售普通住宅用房一幢,总收人为1800万元。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罚息(不

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

(二)要求

请根据以上资料,逐项分析并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O.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10%)。

(三)解答

1.税法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不论其房地产在何时转让,均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出售这幢房屋在1994年、1995年、1996年收取价款时均不予计征土地增值税。

2.税法规定,1994年1月1日以前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或已立项,并已按规定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其在1994年1月1日以后5年内首次转让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由于该房产在1999年转让,已超过规定的免税期限,因此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

(1)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00+300)×10%=40(万元)

(2)允许扣除的税金=1050×5%×(1+7%+3%)=57.75(万元)

(3)从事房产开发加计扣除=(100+300)×20%=80(万元)

这里应当注意,对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转让没有开发的土地不得享受20%的加计扣除。

(4)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300+50+40+57.75+80=627.75(万元)

(5)增值额=1050-627.75=422.25(万元)

(6)增值率=422.25÷627.75×100%=67%

(7)应纳税额:422.25×40%-627.75×5%=137.51(万元)

3.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为1800万元

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2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9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200+900)×10%=110(万元)

(4)从事房地产开发加计扣除允许=(200+900)×20%=220(万元)

(5)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800×5%×(1+7%+3%)=99(万元)

(6)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00+900+110+220+99=1529(万元)

(7)增值额=1800-1529=271(万元)

(8)增值率=271÷1529×100%=17.8%<20%

该公司开发普通标准住宅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按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解题指导:

(1)如果房价中含有为政府代收的各项费用,则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应地,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代收费用可以扣除,但不得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2)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故印花税不再单独扣除。 (3)应注意土地增值税征免范围的划分。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从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转移土地、房产抵债、房屋交换、房产投资如何缴纳契税

(一)资料

甲企业发生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业务:

1.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块,支付出让金200万元;

2.某单位因无力偿还甲企业债务,双方协商,该单位以自有原值为50万元的房产抵偿甲企业60万元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需要,甲企业用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与另一企业价值170万元的房屋交换,支付差价款70万元;

4.购买房屋一幢,成交价格为800万元;

5.接受某国有企业以房产投资人股,房产市场价值为140万元。

(二)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甲企业应纳契税额。(当地政府规定,契税适用税率为4%)

(三)解答

甲企业应纳契税计算如下:

1.税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按照成交价格计算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200×4%=8(万元)

2.税法规定,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均应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60×4%=2.4(万元)

3.税法规定,房屋交换包括房屋使用权交换和房屋所有权交换两种。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交换,双方交换房屋的价值是相等的,免纳契税,其交换价值是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70×4%=2.8(万元)

4.应纳税额:800×4%=32(万元);

5.税法规定,以房产作价投资或作股权转让的行为,应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140×4%=5.6(万元)

综上,甲企业应纳契税总额=8+2.4+2.8+32+5.6:50.8(万元)。

二、继承、受赠、奖励的房产如何缴纳契税

(一)资料

私营企业主王某发生的房屋权属转移业务:

1.接受某单位以市场价值为120万元的房产抵偿其80万元债务,王某另支付40万元给债务方。当月,王某又将这栋房屋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中;

2.继承房屋一套,市场价值20万元;

3.接受某单位捐赠房屋一栋,市场价值40万元;

4.接受政府奖励住宅一套,市场价值50万元。

(二)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私营企业主王某应纳契税额。(当地政府规定,契税适用税率为4%)

(三)解答

王某应纳契税计算如下:

1.按规定,王某以债权换回的房产应缴纳契税,但王某以自有房产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产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使用人未发生变化,不需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不再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120×4%=4.8(万元)

2.继承的房产,免征契税。

3.房屋赠与行为属于权属转移行为。

应纳税额:40×4%=1.6(万元)

4.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应纳税额:50x4%=2(万元)

综上,王某应纳契税总额:4.8+1.6+2=8.4(万元)

解题指导:

契税的有关政策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比较简单,除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凡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含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都是契税的纳税人。(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4)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5)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规定,从1999年8月1曰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6)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的政策问题,财税[2001]161号文件作了如下规定:①在公司制改造中,对不改变投资主体和出资比例改建成的公司制企业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对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发起人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对其余涉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征收契税。②企业合并中,新设方或者存续方承受被解散方土地、房屋权属,如合并前各方为相同投资主体,则不征契税,其余征收契税。③企业分立中,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④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人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⑤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7)纳税人应于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房产税征免范围如何划分

(一)资料

某企业2002年固定资产账面显示,所有房屋及建筑物原价5000万元,其中管理部门及生产用房四幢,原值3700万元,企业内部自办的幼儿园用房200万元、医务室300万元,围墙50万元,其余闲置用房四座,原值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该省规定,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

(二)解答

税法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该企业幼儿园及医务室用房不征房产税;围墙系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的范畴,不征房产税;企业停办(不含停产)、撤销闲置不用的房产不征税;管理部门及生产用房应纳房产税:(3700+300+200+150+100)×(1-30%)×1.2%=37.38(万元)

二、纳税人自建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一)资料

某企业于2002年2月20日对刚建成一座生产车间办理竣工决算,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原值200万元。3月5曰,企业因资金紧张,将这座车间抵押给工商银行取得贷款80万元,抵押期间房屋仍由企业使用。试计算该房产当年应纳房产税(该省规定,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

(二)解答

税法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000×(1-30%)×1.2%×10÷12=1.4(万元)

三、对外投资、出租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一)资料

A企业于2002年4月30日将原值为200万元的闲置用房向B企业投资,协议规定,A企业每月向B企业收取固定收入2万元,B企业的经营盈亏情况与A企业无涉。当年获得收益16万元。试计算A企业该房产当年应纳房产税(该省规定,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

(二)解答

税法规定,对外投资的房产按房产余值征税,但如果是以房产对外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200× (1-30%)×1.2%×4÷12+16×12%=2.48(万元)

四、用于出典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2年5月7日将原值为100万元的闲置房产出典给某金融机构,获得资金50万元。出典期间房屋空置。试计算甲企业该房产当年应纳税额(该省规定,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

(二)解答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出典的,由对房屋具有支配权的承典人缴纳房产税。因此,该企业l一5月份应纳房产税:

100×(1-30%)×1.2%×5÷12=0.35(万元)

6—12月份,金融机构应纳房产税:

100×(1-30%)×1.2%×7÷12=O.49(万元)

五、融资租赁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2年9月3日将原值为300万元的房产融资租赁给D企业,租期从2002年10月1日到2007年9月30日,共5年,每年收取租金80万元,租金于每期期初支付。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租赁期内的房产税由出租方缴纳。试计算甲企业当年度该房产应纳房产税(该省规定,按原值的30%作为扣除额)。

(二)解答

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

应纳房产税:300 X(1—30%)×1.2%=2.52(万元)

解题指导:

关于房产税的计算问题,除了上述有关内容外,还须掌握以下几点:(1)房产税仅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2)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下水管等,应计人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3)对以房屋作价投资联营的企业,如果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4)对免税单位(如国家机关)租给免税单位的房产仍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5)外资企业不适用<房产税暂行条例)。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如何划分

(一)资料

A公司为位于某城市郊区的一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显示:A公司实际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

1.企业内学校和医院共占地1000平方米;

2.厂区以外的公用绿化用地为5000平方米,厂区内生活小区的绿化用地600平方米;

3.4月30日,将一块900平方米的土地无偿借给某国家机关作公务使用;

4.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土地均为A公司生产经营用地。

(二)要求

假设当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半年征收一次,该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元,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A公司本年度1—6月份应缴纳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解答

1.税法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白用的土地,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2.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600 x 1÷2=300(元)

3.税法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本题中承租土地的国家机关免予缴纳土地使用税。

A公司1—4月份应纳税额=900×1×4÷12=300(元)

4.其余土地应纳税额=(50000-1000-5000-600-900)×1÷2=21250(元)

综上,A公司上半年应纳税额=300+300+21250=21850(元)

二、出租土地、共有土地、征用耕地应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资料

A公司为位于某城市郊区的一国有企业,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显示:A公司实际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其中:

1.3月30日,A公司将一块2000平方米的土地对外出租给另一企业生产经营使用;

2.与某外商投资企业共同拥有一块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A公司实际使用2000平方米,其余归外商投资企业使用。

3.5月16日,新征用厂区附近的两块土地共计2500平方米,一块是征用的耕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另一块是征用的非耕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4.除上述土地外,其余土地均为A公司生产经营用地。

(二)要求

假设当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半年征收一次,该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1元,请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计算A公司本年度1—6月份应缴纳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解答

1.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缴纳。A公司1—3月份应纳税额为:

2000×1×3÷12=500(元)

2.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暂不适用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2000x 1÷2:1000(元)

3.税法规定,对征用的耕地因缴纳了耕地占用税,从批准征用之曰起满1年后征收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收之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因此。A公司上半年只需对征用的非耕地缴纳6月份一个月的土地使用税。

应纳税额:1500×1÷12=125(元)

4.应纳税额:(50000-2000-2000-2500)×l÷2=21750(元)

综上,A公司上半年应纳税额:500+1000+125+21750=23375(元)

解题指导:

土地使用税的有关政策,除上述内容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的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可以在税法规定的最低税额的30%以内适当降低;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白用的土地免予征税,但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饮食部、茶社、照相馆等)的用地,应征收土地使用税;(3)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予征税,但农副产品加工占地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生活、办公用地不包括在内;(4)以开山填海方式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一、对车辆征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A公司拥有车辆情况如下:

1.载货汽车8辆,其中2辆新购买的汽车尚未使用。净吨位均为5吨;

2.四辆六座客货两用汽车,载重净吨位均为5吨;

3.45座的大客车3辆,其中1辆专门由企业内部举办的学校使用;

4.小轿车2辆。其中l辆通过租赁方式从某国家机关取得,租赁双方规定,车船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

5.拖拉机1辆,净吨位2吨;带有挂车的货车1辆,汽车净吨位和挂车净吨位均为4吨;

6.1辆净吨位为2.5吨的小货车。此货车只在企业内部装卸货使用,既不领取行驶执

照,也不上公路行驶;

7.企业无租使用甲单位15座的面包车1辆;无租使用乙单位净吨位为3.4吨的货车1辆。

(二)要求

已知该地车船使用税的年税额载重汽车按净吨位每吨40元,乘人汽车10座以下每辆140元,11座至20座每辆160元,21座至30座每辆180元,3l座以上每辆200元。试计算A公司应纳车船使用税。

(三)解答

1.暂不使用的新购置车辆不征税。

应纳税额=(8—2)×5×40=1200(元)

2.税法规定,对于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征税。

应纳税额=4 x(140÷2+5×40)=1080(元)

3.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免征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3-1)×200=400(元)

4.税法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但对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车船,应依法征收车船使用税。对有租赁关系的车船,由租赁双方商妥以何方

为纳税义务人;租赁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故A公司承租的小轿车按协议规定,由出租方缴纳。

应纳税额:(2-1)×140=140(元)

5.税法规定,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税,对从事运输业务的,按拖拉机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计算,税额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五折计征车船使用税;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应纳税额=2×40 x 50%+4×40+4×40×70%=312(元)

6.税法规定,对企业内部行驶的车辆,不领取行驶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的,免征车船使用税。 7.税法规定,无租使用的车船由使用人纳税。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

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应纳税额=160+3.5 X 40=300(元)

综上,A公司应缴车船使用税税额合计:1200+1080+400+140+312+300=3432(元)

二、对船舶征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B公司拥有船舶情况如下:

1.机动货船5艘,其中4艘用于生产经营,另1艘被其他单位租用,被租用的船只双方均没有商定由谁缴纳车船税,5艘船净吨位均为3000吨;

2。打桩船、挖泥船各1艘,净吨位均为200吨;专供上下客货的浮桥用船1艘,净吨位为800吨; 3.净吨位O.5吨的机动渔船15只;净吨位1.8吨的机动渔船6只。

(二)要求

请计算B公司应纳的车船使用税。

(三)解答

1.出租的船舶,因双方没有商定由谁缴纳,按规定由使用人纳税。

应纳税额:(5-1)×3000×3.20=38400(元)

2.税法规定,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趸船、浮桥用船免征车船税;此外,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如挖泥船、打桩船、电焊船等)也免纳车船使用税。

3.税法规定,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

按1吨计算;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应纳税额=15×1×1.20+6 x 2×1.20=32.40(元)

综上,B公司应缴车船使用税税额合计=38400+32.40=38432.40(元)

解题指导:

车船使用税税种小,政策多。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对在我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只征船舶吨税;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中外合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

只征车船使用牌照税,不再征收车船使用税。

一、城建税算依据是“三税”应缴数还是实缴数

(一)资料

位于某县城闹市区的振兴铸钢厂,2002年实现增值税150万元,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100万元,假设年初增值税无欠税。问:2002年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是多少?

(二)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从1994年1月1日起,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因此,该企业应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100元作为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为: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

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100×5%=5(万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是否缴纳城建税

(一)资料

设立在某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2003年2月份缴纳增值税120000元。问:当月是否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解答

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商业银行所属乡镇营业所如何缴纳城建税

(一)资料

某市商业银行下设十个营业所,两个营业所在市区,五个营业所在农村建制镇,三个营业所在三个乡政府所在地。该行核算地在市区。2003年2月份取得利息收入300万元,其中,150万元来自各城镇的营业所,100万元来自各乡营业所,50万元来自市区营业所。请

计算该行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解答

税法规定,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三税”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代征、代扣、代缴“三税”的企业单位,同时也要代征、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当然,如果没有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应由纳税单位或个人回到其所在地申报纳税;各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均由取得业务收入的核算单位在当地缴纳。即:县以上各级银行直接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由各级银行分别在所在地纳税。县和设区的市,由县支行或区办事处在其所在地纳税,而不能分别按所属营业所的所在地计算纳税。

该行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00×5%x 7%=1.05(万元)

四、代收、代扣城建税如何确定适用税率

(一)资料

位于某城镇的国有粮食白酒生产企业,2003年2月份接受某个体户(位于某乡村)委托加工粮食白酒10吨,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10000元/吨,当月将加工好的产品发往该个体户,并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25000元。请计算该酒厂当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二)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般规定按纳税人所在地的适用税率执行。但对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对铁道部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财政部对此作了特案规定,税率统一规定为5%。

该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25000×5%=1250(元)。

五、增值税“先征后返”城建税是否退还

(一)资料

某民政福利企业(位于某市市区)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税收优惠政策,缴纳增值税时,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同缴纳。2003年2月份收到增值税退税额150000元。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二)要求

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三税”时,也应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因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而需要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应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150000 x 7%=10500(元)。

注意:有些省份专门发文规定,民政福利企业返还增值税时,不返还城建税。对这些省份辖区内的纳税人执行本省规足。

六、进出口产品是否征收(退还)城建税

(一)资料

某日用化学品厂(位于某市市区)2003年2月份进口l批化妆品,到岸价格28000元,关税税率为50%。问:该企业在报关进口时,海关是否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解答

税法特案规定,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七、“三税”延迟缴纳城建税是否加收滞纳金

(一)资料

某城市宾馆2001年2月份缴纳营业税12万元,因延迟缴纳被加收滞纳金5000元。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二)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依据,指的是“三税”应纳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该企

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12×7%=0.84(万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同时征收,在一般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罚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三税”之后,却不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可以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也可以单独进行罚款。

一、以货易货合同、委托加丁合同

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1月5曰与A企业签订一份以货易货合同,合同规定,甲企业以价值30万元的产品换取A企业32万元的货物作为原材料。由于种种原因,该合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当月还接受B企业委托加工产品,合同载明,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由甲企业提供,价值3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合计价款4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

(二)解答

1.税法规定,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对在合同签订时已贴花的凭证,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应纳印花税:(300000+320000)×3/10000=186(元)

2.税法规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应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征收印花税。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从高适用税率计算贴花。

应纳印花税:300000×3/10000+100000 x 5/10000=140(元)

二、对借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应注意的问题

(一)资料

甲企业于2月15日与市工商银行签订周转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为500万元,本年度在规定的限额内共借款3次,随借随还,金额分别为300万元、400万元、350万元;4月12曰与C企业签订借款合同一份,金额为100万元;5月12曰,签订无息贷款合同一份,金额40万元。2月份甲企业还与市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00万元,又分3次填开借据领取该笔借款,金额分别是1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指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企业间相互拆借的借款合同不征印花税;对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只就最高限额贴花,随借随还的合同免征印花税;此外,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5000000×0.5/万=250(元)

2.借款合同既签合同,又分开填开借据的,只就合同金额计算贴花。

应纳印花税:6000000 x O.5/万=300(元)

三、仓储保管合同、捐赠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2年5月9日与C企业签订仓储保管合同一份,货物总价值100万元,保管费15万元。本年度共对外捐赠财产3次,分别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其中,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书据金额为40万元;将财产赠给另一关联企业所立书据金额为15万元;将财产赠给学校文化事业单位所立书据金额为2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贴花。

应纳印花税:150000×1‰=150(元)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按规定免征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150000+200000)×5/万=175(元)

四、对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征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1.甲企业于1997年开办时领取了下列手续: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除税务登记证1999年度全国统一换发外,其他权利、许可证照未发生遗失或变更情况。请问:甲企业2002年对上述证照是否缴纳印花税。

2.2002年甲企业生产经营用账册共10本,其中,资金账簿1本,账面反映年初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金100万元,年末实收资本余额600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9本,其中,固定资产明细账从1997年开办以来一直使用。另外还有不包括在上述10本账册范围的车间统计簿2本。试计算甲企业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税法规定的权利、许可证照除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的上述五种证照外,不包括税务登记证件。由于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缴纳印花税,因此,本年度不再缴纳印花税。

2.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在账簿启用时缴纳,故对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簿免贴印花税票;对不记载金额的车间统计簿免贴印花税;资金账簿只对当年度增加的金额计算贴花。

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6000000-5000000)+(1500000-1000000)]×5/万=750(元)

其他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10-1-1)×5=40(元)

注意: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有、集体企业兼并,对并人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人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五、签订技术合同缴纳印花税应注意的问题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3年4月份与某科研单位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的总金额为100万元,合同规定,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报酬20万元。当月还与A企业签订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价款30万元;与B企业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价款为100万元。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税法规定,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但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贴花。

应纳印花税:200000×3/万=60(元)

2.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财产转移书据”。与A企业签订的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应按“技术合同”计税;与B企业签订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应按“财产转移书据”合同计税。

应纳印花税=300000×3/万+1000000 x 5/万=590(元)

六、签订经营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甲企业于2003年3月1日与某租赁公司签订一项融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设备租赁费总额500万元,租期5年,每年支付租金100万元。当月还与C企业签订一项财产租赁合同,合同规定,甲企业承租C企业设备1台,每月租赁费500元,暂不确定租赁期限。试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二)解答

1.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按借款合同计税。

应纳印花税:5000000 x 0.5/万=250(元)

2.税法规定,对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因此,甲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先按5元贴花。

七、建筑合同、保险合同、国外签订

设备合同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一)资料

1.甲企业于2003年3月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一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金额300万元。

2.因引进国外设备,1月份在国外签订一笔购销合同,设备价款50.15万元,该合同已于2003年3月份履行。

3.2003年3月份,与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一份,保险标的物价值总额2000万元,按13‰的比例支付保险费26万元。当月为本企业运输队的10名驾驶员签订人寿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金额5万元。

(二)要求

分别计算上述业务应纳印花税额。

(三)解答

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适用印花税率万分之三。应纳印花税:300×3/万=900(元)

2.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应纳印花税=501500 x 3/万=150.45(元)

税法规定,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因此,该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150.5元。

3.人寿保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征税的合同,故不征税。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的1‰计算贴花。

应纳印花税:260000×1‰=260(元)

单位和个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资料

1。甲公司于2001年元月份从某汽车制造厂购人卡车1辆,发票总金额为234000元。问甲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2.某公司于2001年元月4日进口1辆小汽车,到岸价格5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问: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

3.张某于2001年元月1日因福利彩票中奖获得小汽车1辆,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400000元。问: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多少元?假定张某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决定将该汽车转让给王某,转让价450000元。问:王某是否应缴纳车辆购置附加税?

4.某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员汤姆于2001年1月3日从某公司购入小轿车1辆,发票总金额150000元。后因工作需要,汤姆决定于2月份回国,在回国前,他将小轿车转让给我国的外交官员靳某,转让价156000元,手续已办理完毕。问汤姆购入小轿车自用是否缴纳车辆购置税?靳某向汤姆购入的小轿车应如何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知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60000元)?

(二)解答

1.<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府纳税额=234000÷(1+17%)×10%=20000(元)

2.应纳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500000 x 50%=250000(元);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500000+250000)÷(1-8%)=815217.39(元)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815217.39×10%=81521.74.(元)

3.<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

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同类型汽车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400000×10%=40000(元)

按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因此,王某不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4.<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外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警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4)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因此汤姆购入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靳某应纳税额:160000×10%=16000(元)

解题指导:

(1)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3)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关税练习题及答案

关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D)不属于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C.进境物品的所有人D.进口货物的发货人 2.当一个国家存在自由港、自由区时,该国国境(A)关境。 A.大于B.等于 C.小于D.无法比较 3.(B)是指对同一种进口货物,由于输出国或生产国不同,或输入情况不同而使用不同税率征收的关税。 A.反倾销税B.歧视关税 C.报复关税D.优惠关税 4.(C)是指对某种货物在税则中预先按照该商品的价格规定几档税率,价格高的该物品适用较低税率,价格低的该货物适用较高税率。目的是使该物品的价格在国内市场上保持稳定。 A.反倾销税B.复合关税 C.滑动关税D.歧视关税 5. (C)是指缔约国一方承诺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方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享受同样待遇。 A.互惠关税B.特惠关税 C.最惠国待遇关税D.普遍优惠制关税 6.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我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对原产于该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征收(B)。 A.保障性关税 B.报复性关 税 C.反倾销税 D.反补贴税 7.进口产品原产地的“实质性加工”标准,其中的“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 D )及以上的。 A.60% B.50% C.40% D.30% 8.根据我国关税法规,减免进出口关税的权限属于( A )。 A.中央 B.地方 C.省 D.市 9.根据税法规定,一张票据上应税货物的关税税额在人民币( C )元以下的,可以免征关税。 A.10 B.30 C.50 D.100 10.根据我国税法规定,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 B )为完税价格。A.公允价格 B.到岸价格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 纳税评估案例报告在日常纳税审核中发现,某建材厂2005年1-10月份申报生产红砖155.60万块,销售收入仅23.33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仅1.32万元,与其实际经营规模不相符,也明显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砖瓦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瞒报产量、销售不记账、偷逃所得税和资源税的嫌疑,分局决定对该企业进行深入评估。二、调查分析通过纳税人基础资料审阅获得,该厂原系某镇办集体企业,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因经营管理不善,自2004年初起被浙江人刘某承包,年承包费18万元,主要生产红砖,占地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2004年申报红砖产量280万块,销售收入42万元,利润-6.65万元,入库地方税金费1.52万元。2004年账面利润与年18万元承包费的巨大差异,更加大了税务人员对该企业偷逃税的怀疑。1、确定思路。根据上述情况,税务人员遂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账务核查,但就账看账,虽然疑点较多,一时也难以找全其瞒报产量及少记收入的证据。为此,税务人员确定,必须首先了解和掌握砖瓦生产行业的全部生产流程及其生产经营的各项关键环节,然后才能找准评估的切入点。2、调查测算过程。分局税务人员在县局的征管部门配合下,先后走访了县内多家砖瓦厂,经过深入交谈和实地察看,全面了解和掌握了砖瓦生产行业的

相关料、工、费的消耗情况,生产流程为积土—制坯—拉坯—进窑—装窑—烧窑—出窑,从用电角度看,其中制坯过程全部使用的是电力,且耗电量很大,其它流程用电量很少或基本不用电,同时从用工角度看,整个工序操作主要以人力为主,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工费,因此,在成本方面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根据这些线索,通过进一步调查获得县内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正常纳税的砖瓦企业的产量、耗电量及单位人工费数据,三、询问核实根据掌握的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向该单位法人刘某发出约谈通知,要求该厂就以下问题做出合理解释:1、单位产品耗电量比同行业相差较大的问题;2、承包费等固定支出与账面销售收入不配比的问题;3、单位产品工资消耗过大问题;4、电费发票为何不记入账的问题等。约谈过程中,刘某大谈外地人做生意种种困难,如,为地方经济做了多少贡献,养活了多少工人,政府承包费过高,几乎没有利润可言等。对此,税务人员在表示理解的同时,指出税务机关为了维护税法的尊严和征纳双方的共同利益,有责任为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有序的良性竞争环境,而贵单位作为该镇唯一的建材厂,占用国家土地资源60多亩,资产200多万元,年销售收入才不过40多万元,远远低于其他同等行业经营者,而承包费等支出却不比其他单位少,从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角度讲,也明显不正常。刘某解释:1、电费消耗量过大。

资源税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资源税的概念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种税 B.资源从其物质内容角度看,包括空间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 C.对其中一部分资源征收资源税,可以体现国家对资源产品的特定调控意图 D.国务院重新发布忡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包括盐税在内 的资源税 2.下列有关纳税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B.进口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 C.经营已税矿产品或盐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 D.上述选项的“单位”是指中外合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 3.下列不属于扣缴义务人的具体内容的是()。 A.独立矿山的单位已联合企业的单位 C.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D.容易漏税的单位和个人 4.有关纳税人纳税地点的正确描述是()。 A。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B.纳税人跨县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上属单位与核算单位在不同省份,对其开采的盐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C.纳税人跨县开采的资源税产品,其应纳税款由政府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计算划拨 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应当向销售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5.有关纳税期限的正确说法是()。 A.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纳税的时间范围 B.根据规定,资源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纳税的态度和税额多少,分别核定为5 天,15天 C.应纳税数额越大,纳税期限越长 D.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6.下列()情形不可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C.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D.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 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A.二.B、三C.四D.五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征资源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目的。

天然气及各种能源换算方式

天然气及各种能源换算方式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34千焦/公斤 0.7143公斤标煤/公斤 洗精煤 26377千焦/公斤 0.9000公斤标煤/公斤 其他洗煤 8374 千焦/公斤 0.2850公斤标煤/公斤 焦炭 28470千焦/公斤 0.9714公斤标煤/公斤 原油 41868千焦/公斤 1.4286公斤标煤/公斤 燃料油 41868千焦/公斤 1.4286公斤标煤/公斤 汽油 43124千焦/公斤 1.4714公斤标煤/公斤 煤油 43124千焦/公斤 1.4714公斤标煤/公斤 柴油 42705千焦/公斤 1.4571公斤标煤/公斤 液化石油气 47472千焦/公斤 1.7143公斤标煤/公斤 炼厂干气 46055千焦/ 公斤 1.5714公斤标煤/公斤 天然气 35588千焦/立方米 12.143吨/万立方米 焦炉煤气 16746千焦/立方米 5.714吨/万立方米 其他煤气 3.5701吨/万立方米 热力 0.03412吨/百万千焦 电力 3.27吨/万千瓦时 1、热力其计算方法是根据锅炉出口蒸汽和热水的温度压力在焓熵图(表)内查得每千克的热焓减去给水(或回水)热焓,乘上锅炉实际产出的蒸汽或热水数量(流量表读出)计算。如果有些企业没有配齐

蒸汽或热水的流量表,如没有焓熵图(表),则可参下列方法估算: (1)报告期内锅炉的给水量减排污等损失量,作为蒸汽或热水的产量。 (2)热水在闭路循环供应的情况下,每千克热焓按20千卡计算,如在开路供应时,则每千克热焓按70千卡计算(均系考虑出口温度90℃,回水温度20℃)。 (3)饱和蒸汽,压力1-2.5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27℃以上的热焓按620千卡,压力3-7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35℃-165℃的热焓按630千卡。压力8千克/平方厘米,温度170℃以上每千克蒸汽按640千卡计算。 (4)过热蒸汽,压力150千克/平方厘米,每千克热焓:200℃以下按650千卡计算,220℃-260℃按680千卡计算,280℃-320℃按700千卡,350℃-500℃按700千卡计算。按4.1868焦耳折算成焦耳。 2.热力单位“千卡”与标准煤“吨”的折算能源折算系数中“蒸汽”和“热水”的计算单位为“千卡”,但“基本情况表”中(能源消耗量中)“蒸汽”计算单位为“蒸吨”,在其它能源消耗量(折标煤)其中的“热水”计算单位为“吨”,因此需要进一步折算,才能适合“基本情况表”的填报要求,按国家标准每吨7000千卡折1千克标准煤计算: 3.电力的热值一般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按理论热值计算,另一种是按火力发电煤耗计算。每种方法各有各的用途。理论热值是按每度电本身的热功当量860大卡即0.1229千克标准煤计算的。按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33讲_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2)

第三节完税价格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海关法》规定了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方法: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 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下图表示: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货价应该是完整的,包括应由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包装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也不包括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等。 【归纳】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构成——完整的CIF: 基本构成:货价C+至运抵口岸的运费及相关费用F+保险费I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2)买方负担的包装劳务费和包装材料费、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买方付出的其他相关费用; (4)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5)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注意】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1)购货佣金(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2)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技术援助费(保修费用除外); (3)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4)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5)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6)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7)符合条件的为进口货物而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税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是()。(2015年) A.单独核算的境外技术培训费用 B.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保险费

税务-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案例 精品

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 案例:1 一、案例名称:煤矿企业资源税税收筹划 二、案例适用:第六章第二节资源税税收筹划 三、案例来源:本案例来源于互联网 http://.pwcs568./MY/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1489 四、案例内容: 山西省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某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 (1)外销原煤5000吨,销售价为600元/吨。 (2)销售原煤2000吨,售价为550元/吨。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1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售价1200元/吨。(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15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8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40的进项税额为250000元。 山西省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0.5元/吨,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5000+2000+100+1500+80=8680(吨)应纳资源税税额=8680×0.5=4340(元) 增值税销项额为 (5000×600+2000×550+100×1200+80×1200+1500×550)×17%=873970(元) 应纳增值税=873970-250000=623970(元) 五、筹划分析: 由于有关财务人员不清楚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同时不了解增值税与资源税之间的关系以及煤炭类产品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导致该煤矿多缴税312851.4元。 第一,选煤不缴纳资源税,但要依加工的回收率转化为原煤计缴资源税。 现行资源税税法中有关煤的规定主要有:

(1)煤炭是资源税的应税项目,它仅指原煤,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2)原煤应税数量是外销或自用的数量。 (3)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为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由此可见,只有原煤才征收资源税,对于洗煤、选煤以及其他煤炭制品,要根据加工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为原煤后计缴资源税,因此,该矿厂实际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5000+2000+1500+(100+80)/0.7]×0.5=4378.6(元) 第二,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资源,要以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缴纳资源税。但是,根据增值税法,将自产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不用缴纳增值税。因此,移送加工煤制品的1500吨原煤不需缴纳增值税,只需纳资源税。 第三,煤炭制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而不是17%。因此,矿厂应纳增值税为: (5000×600+2000×550+180×1200)×13%-25 0000=311080(元)煤矿厂应纳增值税、资源税共计315458.6元。 六、筹划点评: 资源税是开采资源的单位及个人应纳的一个重要税种,在计算资源税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1.分清哪些资源征税,哪些资源不征税。 目前,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具体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类。特别应注意的是,下列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 (1)人造石油。 (2)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2.注意征收资源税的产品一定是指原矿或初级产品,对于精矿、选矿需根据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换算为原矿再计征资源税。

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习题解答

项目八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 境内某公司从日本进口电焊机一批。已知该批货物关税税额人民币15000元,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为人民币30000元。海关于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7年5月10日缴纳税款,应缴的税款滞纳金是多少? 【解答】 2×(30000+15000)×0.5‰=45元 45元小于50元未达起征点,故免予征收。 实例:某公司从德国进口奔驰豪华小轿车一辆,成交价格为50000美元CIF上海,当时海关的计征汇率为1美元=7.20人民币元,该型号的小轿车的最惠国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我15%。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多少消费税? 【解答】(50000×7.20+50000×7.20×25%)/(1-15%)*15%=79411.76元 一、不定项选择题 1.属于按征收方法不同分类的进出口关税是()。ABC A 从价税 B 从量税 C 滑准税 D 特惠税 二、计算题 1.某单位出口鳗鱼苗一批,离岸价格(FOB)为人民币10万元。2007年暂定出口税率为10%,最惠税率为20%。试计算该批出口货物的关税。————最惠国税是进口税率 解: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1+出口关税税率) =10000/(1+10%)=9090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9090×10% =909.09元 3.山东华丰食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冷冻整鸡2000千克,以每千克1.95美元CIF青岛价格条件成交,买方自行向其购货代理人支付佣金200美元。 经查,冷冻整鸡税目税号02071200,按从量税征收进口关税,最惠国税税率为1.30元/千克,增值税税率为13%,该商品无进口环节消费税,海关计征汇率为1美元=7.20元人民币。 经海关审定以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试计算,该批冷冻整鸡应总计缴纳多少进口税费? 解: 1)进口关税税额=进口货物数量×从量税税率 =2,000千克×1.30元/千克 =2,600元 2)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2,000千克×1.95美元/千克×7.20元/美元+2,600元+0)×13%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资源税)-试卷5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资源税)-试卷5 (总分:5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 1.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析: 2.关于伴采矿资源税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 A.伴采矿量小的,可以不缴纳资源税 B.伴采矿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矿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计算纳税 C.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核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纳税√ D.纳税人所在地主矿和伴采矿资源税税额高低不同的。伴采矿按照从高的原则计算纳税 解析:解析:伴采矿应缴纳资源税。伴采矿量大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量小的,在销售时,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缴纳资源税。 3.根据资源税规定,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对自用应税产

品。移送时应纳资源税的销售额是该产品的()。 (分数:2.00) A.成本价 B.最低价 C.最高价 D.平均价√ 解析:解析:纳税人既有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又有将应税产品自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4.某煤炭开采企业2016年4月销售以自采未税原煤加工的洗煤5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另取得从洗煤厂到码头不含增值税的运费收入50万元,假设洗煤的折算率为80%,资源税税率为10%,该企业销售洗煤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分数:2.00) A.400万元√ B.625万元 C.404万元 D.505万元 解析:解析:洗选煤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运输费用。该企业销售洗选煤应缴纳的资源税=5000×80%×10%=400(万元)。

资源税从价计征办法解读

资源税从价计征办法解读 1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对外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就是用法律形式将“资源税一般实行从价计征”确立了下来,这对加快建立完善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功能作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由于计征条件的限制,我国自1984年10月起试点征收资源税,采用的就是从量计征办法。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明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2011年9月,国务院修订《暂行条例》,明确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办法。迄今,经过30余年的发展演变,我国资源税制要素、征管措施、配套政策和支撑手段等计征条件已完全成熟,用法律形式将“资源税一般实行从价计征”确立下来已势在必行。 2 从量计征的缺陷 从量计征,指以实物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单位税额为适用税率的一种计税办法。从量计征的实质,是能准确反映企业资源使用量与税收负担之间的线性关系,也即开采资源愈多缴税愈多,开采资源愈少缴税愈少,能在客观上起到激励企业提高资源开采效率的作用。目前,除了对经营分散、难以控管的极少数应税产品,继续由各省级政府根据实情确定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外,其余绝大部分应税产品均实行了从价计征。 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从量计征办法存在一个内在的致命缺陷:不能真实反映资源价格变动情况和稀缺程度,无法准确计量和确认资源消耗企业资源利用状况和生态环境成本。用税收术语来说,就是缺少税收收入弹性。这是从量计征被从价计征替代的根本原因。从价计征,指以价值量单位为计税依据,固定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为适用税率的计税办法。其实质是,能将其“熔

2018年增值税计算题

1.南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以纳关税1 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厂2009年6月份发生的购销业务如下: (1)从粮管所购进小麦20万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95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价款70000元,取得收购凭证;

(3)销售自制的面粉,开局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80000元;销售挂面,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60000元;销售食用植物油,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 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某自行车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自行车,2009年9月购销情况 如下: (1)外购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进项税 额20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30000元,未取得专用发票; (3)向当地百货商场销售8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百货商场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4)向一特约经销店销售6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并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8000元,受到运费发票; (5)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增值税率为17%,B产品增值税率为13%。10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A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100000元,增值税187000元,款项已 存入银行。 (2)销售B产品取得含税收入及运输包装费915300元,款项已存银行。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练习-第八章 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7页)

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 B、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五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C、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D、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2、某企业2018年4月排放汞及其化合物50千克,汞及其化合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为0.0001,适用税额为8元每污染当量。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万元。 A、40 B、200 C、400 D、800 3、甲企业2018年5月产生尾矿12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4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300吨,适用税额为15元/吨。甲企业5月尾矿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元。 A、7500 B、5500 C、12000 D、18000 4、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生产未列明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销售的,实行从量计征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C、以销售原矿为主的铝土矿等少数有色金属矿和非金属矿,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D、纳税人自用应税资源不用缴纳资源税 5、某油田1月份销售原油86000吨,收取不含增值税价款34400万元;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47500千立方米,收取不含税价款2375万元;自用原油25吨,其中18吨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7吨用于修井。该油田原油、天然气的税率均为6%。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万元。 A、2000 B、1838.75 C、2206.93 D、1926.25 6、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一生产单位在外省。2019年该企业开采原煤340万吨(其中含外省生产单位开采的60万吨),销售原煤300万吨(其中含外省生产单位开采的5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为90000万元。已知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2019年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的资源税为()万元。 A、4360 B、3120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

《各种能源的标准折算》 一、标准油与标准煤 标准油(又称油当量)是指按照标准油的热当量值计算各种能源量时所用的综合换算指标。与标准煤相类似,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公认的油当量标准。中国采用的油当量(标准油)热值为: 41.87MJ(10000kcal/kg) 常用单位: 标准油(toe)和桶标准油(boe)。 标准煤(又称煤当量): 是指按照标准煤的热当量值计算各种能源时所用的综合换算指标。国家标准GB 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规定,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兆焦)的燃料,称为1kg(千克)标准煤。 在统计计算中可采用t(吨)标准煤做单位,用符号表示为tce。 二、标准煤和标准油折算方法 要计算某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煤或标准油的数量,首先要计算该种能源的折算系数,能源折算系数可由下式求得:

能源折算系数=能源实际含热值/标准燃料热值然后再根据该折算系数,将具有一定实物量的该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的数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能源标准燃料数量=能源实物量×能源折算系数下面仅以标准煤折算方法为例加以说明,能源标准煤折算系数(折标煤系数)要分别采取当量计算和等价计算两种方法。 (1)燃料能源的当量计算方法。即以燃料能源的应用基低位发热量为计算依据。例如,我国原煤1kg的平均低位发热量为 20910kJ(5000kcal),则: 原煤的折标煤系数=20910÷29307.6=0.7143 如果某企业消耗了1万t原煤,折合为标准煤即为: 10000×0.7143=7143(tce) (2)二次能源及耗能工质的等价计算方法,即以等价热值为计算依据。例如,2007年我国电的等价热值为0.35kgce/(kW·h)。 如果某企业消耗了1万kW·h的电,折合为标准煤即为:10000×0.35kgce =3500 kgce=3.5tce

报关关税计算题

进出口税费核算 1、上海某公司从德国购进一批产轿车,成交价格共FOB 100000.00美元,另付港商佣金FOB 3%(非买方佣金),运费6000.00美元,保险费率3‰,经查该汽车的税则号列应归8703.2314,适用税率为50%。要求计算进口关税(外汇中间价折合率1美元=人民币8.27元)。 2、某进出口公司从日本进口硫酸镁1000吨,进口申报价格FOB横滨USD500000,运费总价为USD10000,保险费率3‰,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硫酸镁的税则号列为2833.2100,税率为10%。计算应纳关税额。 3、某单位委托香港某公司从英国进口柚木木材,运费计人民币44200元,保险费率3‰,佣金(非购货佣金)为到岸价格(香港)的3%,进口申报价格为:到岸价格香港为US$580000,当时的外汇牌价为US$100=¥827。经查,柚木木材的税则号列为4407.2910,税率9%,计算应纳关税额。 4、某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每公斤FOB汉城100美元,总运费为5500美元,净重100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5%。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税额。 5、某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总价CIF新加坡30,000美元,运费总价为800美元,净重100公斤,毛重110公斤,保险费率为3‰,汇率为1美元=8.27人民币元,关税税率为10%。分别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6、上海某汽车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汽车一辆,成交价格CIF上海2,000,000日元/台,且经上海海关审定。查该汽车的适用关税税率为50%,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外汇牌价为100日元=6.8531元人民币。计算应纳进口关税额.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额. 7、某贸易公司从日本进口了1000箱啤酒,规格为24支×330毫升/箱,申报价格为FOB神户USD10/箱,发票列明:运费为USD5000,保险费率为0.3%,经海关审查属实。该啤酒的最惠国税率为3.5元/升,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1吨=988升),增值税税率为17%,外汇牌价为100美元=827元人民币。求该批啤酒的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额。 答案: 1、 完税价格=[(100 000.00+6 000.00)/(1-0.3%)+100000.00×3%] ×8.27=904067.77 元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904067.77×50%=452033.89 元 2、完税价格=(500 000+10 000)/(1-0.3%)×8.27=4230391.17元 关税额= 4230391.17×10%=423039.12元

矿业并购案例分析

矿业并购案例分析 全球经济危机给中国企业带来影响同时也带来机遇,特别是对于出征国际矿业市场不久的中国矿业企业尤其如此。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中国企业海外能源矿产并购开始升温。来自投中集团最新的数据显示,2012年1 月至今,中国能源矿产海外并购案例共10 起,其中仅1 月单月宣布并购的企业就达8家,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中石化、中国黄金、中国中化等国内大型公司都位列其中。另一方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规模也不容小视。2012年1 月,中国并购市场共完成53 起并购交易,披露金额的有43 起,交易总金额为30.13 亿美元,平均每起案例资金规模约7008万美元。其中,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规模较大,并购金额占所披露金额的52.4%。 一、矿产并购案例 案例一:首钢在秘鲁的风雨历程 1992年,秘鲁政府决定把长期亏损的国营企业秘鲁铁矿私有化。在秘鲁铁矿的国际招标中,首钢以1.2亿美元投得该标,收购了秘鲁 铁矿公司98.4%的股份,获得马科纳矿区670.7平方公里内所有矿产资源的无限期开发和利用权。 老牌国有企业出海以后,也要有一个熟悉水性的过程。第一个吃 螃蟹的首钢在秘鲁呛的第一口水,就是投标时出价过高带来的债务负 担。由于前期调研不足,首钢对秘鲁政府的意愿并不清楚,对参与投

标的其他几个竞争对手也不了解,在投标中一下子就开出了1.2亿美元的高价。事后他们才知道,这个价格远远高出秘鲁政府的标底,也 大大高出其他对手的出价。这笔投资的本息,要用秘鲁铁矿每年卖铁矿石的收入来偿还。以后很多年中,首钢秘铁长期存在贷款规模过大、偿付能力偏低、每年支付银行的财务费用过高等问题。尽管首钢秘铁大部分年份都有赢余,但扣除需付银行债务的本息后,就始终难以摆 脱亏损困境。为此,首钢秘铁采取了许多办法清还债务,直到2002年,其银行贷款余额才压缩到1000万美元以下。 从进入秘鲁铁矿开始,首钢就被各种名目的罢工示威所困扰,频 繁的劳资纠纷曾一度令秘鲁铁矿处于半死不活的状态。每年三四月份, 首钢秘鲁铁矿公司都要集中精力应对矿业工会的强势。每次费尽心力 解决完问题后,又面临下一波威胁。而每次罢工的目的几乎都是涨工 资、加福利。据不完全统计,矿工罢工给秘鲁铁矿公司带来的日平均 损失在100-200万元不等。仅2004年的罢工事件,给秘鲁铁矿造成 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美元。 此外,秘鲁铁矿的人事管理问题也曾困扰首钢多年。进入秘鲁铁 矿之初,首钢试图在秘鲁引入国内管理体系,利用中方人员进行企业 管理。首钢最多时曾向秘鲁铁矿派驻的中方管理人员达180多名,其 中一些人把国内的矛盾也带到国外,不但没有帮助解决海外公司的经 营困难,反而带去了很多内部问题。之后,手刚开始采用"本土化经营 "的策略,更多地雇佣当地管理人员,经过努力,目前首钢秘铁的中方管理人员已经精简到20多人。

增值税练习题(有答案)

增值税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税法中的增值税是属于(A)中的一种。 A、流转税 B、所得税 C、财产税 D、资源税 2、增值税中的增值额是(C)的。 A、由税务机关确定的 B、由财政部确定 C、法定 D、由纳税人确定 3、增值税对出口商品适用(D)。 A、高税率 B、基本税率 C、低税率 D、零税率 4、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B)。 A、营业额 B、增值额 C、销售额 D、毛利 5、批发商或零售商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B )。 A、一般纳税人 B、小规模纳税人 C、低额纳税人 D、高额纳税人 6、以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A)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A、50万元以上 B、100万元以下 C、120万元以上 D、130万元以上 7、如果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制度健全,通过纳税人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可视 为(A)。 A、一般纳税人 B、特殊纳税人 C、大额纳税人 D、低额纳税人 8、征税范围是(B)的具体化。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对象 C、征税税种 D、征税税率 9、邮政部门(A),应当征收增值税。 A、销售集邮邮集 B、办理邮寄业务 C、办理储蓄业务 D、办理汇款业务 10、行(B),应当征收增值税。 A、办理储蓄业务 B、销售金银业务 C、办理电子汇款业务 D、办理借款业务 11、凡是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预制构件,不征收(C)。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资源税 12、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A)的 纳税人。 A、增值税 B、营业税 C、消费税 D、行为税 13、农村供销社销售收购农业初级产品时,应按(B)征收增值税。 A、17% B、13% C、10% D、0% 14、某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为20万元人民币,利润为2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28万元人民币,请问该批产品计征增值税的销售为(B)。 A、20万元人民币 B、28万元人民币 C、24万元人民币 D、32万元人民币 15、销售方收取得(D),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A、销售额 B、利润额 C、销售税额 D、增值税额 16、进口货物自海关填写税额缴纳证的次日起(C)内缴纳税额。 A、3日 B、4日 C、15日 D、7日

能源换算标准

1、能源的实物量单位 表1 常见的能源实物量计量单位及采用情况

2、能量单位换算 表2 能量单位换算表

3、当量单位 不同能源的实物量是不能直接进行比较的。由于各种能源都有一种共同的属性,即含有能量,且在意定条件下都可以转化为热,为了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我们可以首先选定某种统一的标准燃料作为计算依据,然后通过各种能源实际含热值与标准燃料热值之比,即能源折算系数,计算出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的数量。所选标准燃料的计量单位即为当量单位。 国际上习惯采用的标准燃料有两种:标准煤(又称煤当量)和标准油(又称油当量)。 标准煤(煤当量):我国GB2589-1990《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规定,应用基低位发热量等于29.3076MJ的燃料,称为1kg标准煤。统计中可采用“吨标准煤”,用符号tce表示。 标准油(油当量):我国采用的油当量热值为41.87MJ。常用单位有油当量(符号toe)和桶油当量(符号boe)。 原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在《1986年重点工业、交通运输企业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了各类能源折算系数,详见表3-3。

表3 能源折算标准煤参考系数

应当说明的是: a)原则上煤炭类应采用企业实测单位质量的发热值。如不具备实测条件时,可采用煤矿发货单上的单位质量的发热值, 或参照原煤炭部1979年《煤炭质量规格及出厂价格》中的 发热量计算。 b)各种燃气及生物质能的发热量应采用实测值,再折算成标准煤当量,如无条件实测时可参照表4中的数值进行计算。 通常,燃气的统计单位取KJ/m3,生物质能取kJ/kg c)某些耗能工质的平均等价热值与折算系数见表5。

进出口税费计算练习题

进出口税费计算练习题: 1?某公司从日本进口电信设备零件一批,价格为CIF天津10000美元(当天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为 1 美元=元人民币),装载货物的船舶于4月4日(星期二)进境,4月19 日该公司来向海 关申报,请问这种情况下海关应征收多少滞报金()。 A.不征收 B.滞报一天,滞报金为 C.滞报两天,滞报金为元 D.滞报三天,滞报金为元外贸知识 解析:1.因为该公司应最迟于4月18日申报进口,4月19日向海关申报,所以滞报1天,因征收滞报金金额=77000 X%°X仁(元),小于50元,所以不征。 2. 因为BCD都小于50元,所以只有A正确。 2.某公司从日本进口一批机械设备,成交价格为CFR广州800000港币,已知该设备的进口税率为10%,保险费率为%,汇率为100港币=107元人民币,试计算海关应征收的进口关税税额 是多少() 元元元元 解析:DPV= CFR/ (1—保险费率)=(800000 X /%= 856000/ =(元) 关税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10%=(元) 3. 我上海某公司受委托为某手表厂进口瑞士产数控铣床一台,成交价格为 FOBA ntwerpSFR200000运费为RMB40000,保险费率为3 %,填发海关代征税款缴款书之日瑞士法郎对人民币外汇买卖中间价为SFR100=RMB380关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7%,该数 控铣床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解析:DPV=FOB+F/(1 保险费率)=(200000 X +40000)/1-3 %=(元)关税税额=X 15%=(元) 增值税税额=+X 17%=(元) 4.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价格为FOB旧金山USD10000。已知运费为100美元,保险费率为3%o,进口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汇率为USD100=RMB770。该批货物的关税税额及增值税税额是()。 A. 关税税额元,增值税税额元 B. 关税税额元,增值税税额元 C关税税额元,增值税税额元 D.关税税额元,增值税税额元 解析:DPV= FOB+ F/(1-保险费率)=(10000 + 100)X 1-3%=(元) 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乂10%=(元) 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X 17% = (元) 5. 某贸易公司于2006年 1 月2日(星期三)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当日开出税款缴款书,交 企业纳税。其中关税税额为人民币48000 元,增值税税款为人民币70200 元,消费税税款为17800元。该公司于1月25日交回税款缴款书。经核查,实际交款日期为1月22日。经计算,该公司应交的滞纳金为()。 元元元元 解析:应缴税款总额=48000+70200+17800=136000(元) 应征滞纳金金额=136000X%X 5=340(元)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筹划案例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开征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资源税实行级差调节、从量征收。 资源税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围绕税收优惠和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进行。 (一)分别核算矿产品可节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减、免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不仅要准确核算征免项目,而且对不同税目的产品要准确区分,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真正做到“该上的税一点不少,不该交的税一分不交”。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本环节的筹划目的便达到了。 对兼营行为分开核算的例子在“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中列举过,这里不再赘述。 (二)按“折算比”纳税有技巧 税法规定,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

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税务机关确定折算比一般是按照同行业的平均水平确定的,而各个企业的实际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总是在围绕这个平均折算比上下波动。这种情况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即纳税人可预先测算自己企业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如果相对于同行业折算比较低,就无需准确核算提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这样,税务机关在根据同行业企业的平均综合回收率或选矿比折算应税产品数量时,就会少算课税数量,从而节省不少税款。 [例]某铜矿10月份销售铜矿石原矿1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2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五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单位税额,假定该矿山的实际选矿比为20%,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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