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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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XX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制定依据 《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1.3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要人事任免的决策原则、内容、形式、程序等。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监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 2、管理职责 2.1总经理办公会 ?负责该管理办法的核准;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2.2行政部 (1)负责拟定任免文件; (2)负责被聘任人员资料收集、汇总、提交、协调、审核工作; (3)负责被聘任人员绩效考核; (4)负责上报聘任及提名人员资料的复核、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5)负责任免人员人事档案统一备案; (6)负责该管理办法的起草、修改和优化。

2.3分管副总裁 负责该管理办法实施的过程监督和控制。 3管理规范 3.1决策原则 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1)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3)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3.2任免原则 (1)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团队、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3任免权限 (1)总监及以上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提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部门总监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任免;(3)公司所有人员档案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备案。 3.4任免内容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1)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2)后备干部人选的产生、调整; (3)总监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参考文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14日,中发〔2014〕3号) 1、党委动议 2、组织人事部根据党委意图形成工作方案(根据需要报省委组织部审核) 3、民主推荐 (1)确定民主推荐参会人员名单; (2)根据工作方案中的推荐表比率统计民主推荐结果。 4、根据统计结果上报学院党委,请示考察名单 5、形成考察方案,发布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开展组织考察 (1)开展民主测评; (2)组织谈话,谈话不少于7人,本部门处级、科级必谈; (3)形成考察材料; (4)个人如下填写材料: ①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签名; ②如实填写《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式四份

且不得复印,并签名; ③如实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并签名;其中年龄统一填写出生年月,亲属信息栏去世的也必须填写,(去世前或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请填写完整; ④撰写1500字左右的个人述职报告,并提交电子及纸质稿。 6、征求纪检、综治办的意见 7、形成上会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①考察人员情况一览表,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谈话情况; ②考察材料汇编 ③征求纪检、综治办意见的回函 ④党委票决的选票及统计用表 8、党委票决形成决议,党政办下达抄告 9、进行任前公示,《江西省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表》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10、拟写干部职务任免的文件,经OA发文流程进行发布 注:以上流程适合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处级干部在内设机构任职,需经省组干部三处进行职数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发文。从内设机构调任非内设机构不用向省组递交任免请示,只需职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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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票决制

区委常委会、全委会干部任免票决制 实施办法 按照市委提出的全面实行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和下一级党政正职任用全委会票决制的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干部任免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改进干部任免方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条实施对象 1、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对象: (1)、区委直接任用的干部拟任免人选(包括明确职级的干部); (2)、区委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其他人民团体提名的干部拟任免人选; (3)、区委拟向市委呈报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推荐人选; 2、全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对象:各街道、镇党政正职任职人选或提名人选。

第三条工作程序 1、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程序: (1)、提出任免方案。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区委组织部提出干部任免方案,介绍拟任免人选的考察情况、拟任免职位的任免理由。 (2)、讨论任免方案。由区委常委和列席区委常委会议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对干部任免方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3)、确定表决对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综合与会同志意见,确定票决对象;对拟任免人选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不确定为票决对象。 (4)、进行投票表决。区委常委对任免方案进行无记名投票(采用电子表决器时按表决器),对每位拟任免人选作出“同意”、“不同意”、“弃权”的表决意见,但不得另提他人。 (5)、形成任免决定。拟任免人选获“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的方为通过对其的任免;获“同意”票未超过应到会人数二分之一的,为不通过对其的任免,一年内不得再以同一职务提请任免表决。 2、全委会票决街道、镇党政正职任职人选或提名人选工作程序: (1)、提出任用方案。由区委组织部提出任用初步方案,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研究确定任用方案。

最新-干部任命公示格式 精品

干部任命公示格式 篇一:2019干部任免公示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9]224号)、科技部《关于开展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9]200号),部分推荐主体已确定我校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名单,现按要求公示如下: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名单吴文传,电机系,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负责推荐;王训,化学系,由中国化学会负责推荐;俞立,生命学院,由自然科学基金委负责推荐;鲁巍,工物系,由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负责推荐。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名单结构生物学研究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施一公,生命学院,由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负责推荐。 公示期: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日(7天)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形式,具名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 反映的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62789106电子邮箱:@清华大学人事处2019年8月26日篇二:干部公示通知模板公示通知经研究,×××同志拟为北京××××××党委书记(×××部管理序列七级)人选。 根据有关规定,现组织考察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1日—2019年7月27日在考察和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考察组或×××人力资源部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 接待电话:×××-3414、×××通讯地址:北京市×××15层邮政编码:100020附:×××同志基本情况中共×××委员会2019年7月21日×××同志基本情况×××,女,53岁(195×年9月生),汉族,籍贯×××省×××市,1973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专业毕业。 曾任中国×××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现任北京市×××书记、工会主席。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公示(科级)干部任职前公示市公示字〔20〕号根据《党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原创材料仅供学习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撰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的要求,市农牧业局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一、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情况。2019年,市农牧业局为了农牧业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经调整动议、事前报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审核备案、任免这8个规定程序,一共组织调整了X名科级干部,其中提拔了X名科级领导干部、平调了X名科长、免职了X 名二级单位科级领导。提拔的X名干部包括X名科长、X名副科长、X名站长和X名副站长。 (二)学习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市农牧业局以全国、省和全市组工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一是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了省组工干部会议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

例》、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并将条例和办法发布到市农牧业局门户网站,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学,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广大干部职工知晓。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的通知》,大力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储备优秀的年轻作为科级后备干部,直接掌握一批年龄层次有效接续、专业知识结构覆盖广泛、素质能力符合工作需要的优秀年轻干部。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选人用人工作的创新举措。一是按照市委印发的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2017-年度)的通知》的要求,优先对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推荐提拔和使用。2019年,市农牧业局共提拔的X名科级干部,其中青年干部X名、女性干部X名、少数名族干部X名、非党干部X名。二是积极储备年轻干部。市农牧业局加大对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出台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建立了“市农牧业局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局党组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全局范围内优先推荐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人才库采取动态更新模式,

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免流程管理规范

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免 流程管理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集团有限公司干部选拔任免流程管理规范 (修 订) ? 1 目的:规范公司各级干部选拔任免程序,使集团干部实现有序流动(含合资公司内的联想干部)。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行政管理职务序列中各级干部的选拔与任免。 3 名词解释:HR主管----为人力资源部直接全面支持各部门的"客户经理'。人员名单及其负责部门将公布在公司主页上(保持最新状态)。 4 干部任免职资格 任职 4.1.1 岗位具备有管理职责,满足《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汇报层级管理规范(试行)》中所要求的岗位设置要求; 具备与干部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管理能力; 拟任前四个季度的绩效考核成绩良好且稳定,新提拔、晋升的干部最近一个季度的绩效考核成绩应在B+(含B+)以上; ( 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参考信息,特别是对任用风险判断提出依据。) 免职

综合能力、业绩达不到岗位要求; 存在严重工作失误,给公司或部门带来严重影响; 因组织结构调整或管理职务序列变动而发生的岗位撤消,同时又没有更适当的同等岗位。 调业务岗位、调离公司; 5 干部任免原则: 从2001财年起,公司不再每财年初集中发布一次本财年干部任免决定。干部任期从任免之日起,至下一次任免调整止(不以财年更替作为有效期的起止日)。 如涉及部门设置、组织机构、编制成立\变更,先通过成立\变更的审批,再进行干部任命。 干部调离原部门时,须先征得原部门总经理及主管总裁室成员的同意。如原部门不同意,自行调岗或未进行工作交接,视为无效并予以处理,同时接收部门的负责人也予以处罚。 对派往合资公司的干部在任命前,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任职建议,呈报董事会参考决策;合资公司发布正式任命,传策略投资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具体任职要求见《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对派出至子公司干部的管理规定》;派往合资公司的干部,原则上只保留第一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在联想集团的职位,其余人员的职务在新公司任命。 6 干部任免流程(①-⑦的顺序不能颠倒) ①部门告知任免需求②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反馈给部门及主管VP ③双方确定是否任免及进入重点考察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 (供参考) 一、拟写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 二、民主推荐。会前由所在单位、乡镇提供符合拟提拔职位条件的干部花名册,做到参会人员人手1份,在会议投票推荐前发布拟提拔职位职数预告。 (一)会议投票推荐。1、县直单位参会人员: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2、乡镇参会人员: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拟提拔职位服务对象代表。 (二)个别谈话推荐。谈话范围与参加会议投票人员范围相同。 三、考察组对推荐情况进行汇总,根据会议推荐与谈话推荐情况提出预备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汇报推荐情况,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推荐情况及职位要求集体票决确定考察对象。 五、将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张榜公示。 六、考察。1、在民主测评前,向参会人员发布考察预告。2、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人员:①县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超过30人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部份离退休干部代表;②乡镇为领导班子成员(含改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中层领导干部,部份村支书、村主任,部份党代表、人民代表、非党人士、离退休干部代表,考察对象服务范围的部份代表。3、个别谈话。坚持七个必谈,“七个必谈”的内容是:考察对象主管部门领导必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谈;所在单位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及机关党组织、群团组织负责人必谈;直接分管的下属必谈;工作服务的范围必谈;居住地邻居及配偶必谈;

所在单位的离退休干部代表必谈。在谈话中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着重了解考察对象优、缺点和存在的不足。 七、查阅本人档案以及相关资料,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反映出来的有关问题。 八、撰写考察综合报告和个人考察材料。具体写法按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操作。 九、汇报。考察组如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考察情况,明确提出建议人选。 十、征求意见。征求拟提拔职位分管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意见。 十一、提出任免方案。 十二、党委(党组)会议研究。以到会人员达应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研究,以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及任免方案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讨论结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上应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十三、征求协管部门意见。属双重管理的单位干部任免,主管方党委(党组)会研究,书面征求协管方党委(党组)意见。 十四、公示。对拟提拔人员进行至少七天的公示。 十五、试用及任命。对公示期满,无反映、或有反映但查无实据、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命手续,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察合格的,办理正式任命手续。

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2010-11-02 09:44:18 作者:综干科来源:互联网浏览次数:130 文字大小:【大】【中】【小】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单位领导班子的基础上,根据职位需求,干部科及时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拟定干部任免工作预案。 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须根据相关的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县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单位党组织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干部科进行充分沟通,形成初步意见。领导班子换届、重要岗位或批量干部的调整,应由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向部领导作专题汇报。 4、向分管副部长汇报。干部科向分管副部长汇报与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沟通形成的初步意见。部管副科级以下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9步;备案管理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转19步。副科职和正科级以上干部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形成《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5、向部长汇报。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干部科提供《向部长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 6、部长办公会酝酿。部长办公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干部科提供上会材料:《向部长办公会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意后,形成《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 7、向书记汇报。部长向书记汇报,干部科提供《向书记汇报拟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书记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大批量调整干部方案、正职干部的调整,应根据书记意见向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汇报经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重要干部调整应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沟通。 8、向市委组织部汇报。需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的职位,根据县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的意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9、准备民主推荐材料。干部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与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由干部科准备或委托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主要包括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委托单位准备的材料须经干部科审核同意。 10、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领导班子换届和选拔正职领导干部时,民主推荐会议由县委组织部主

领导干部任职工作总结

领导干部任职工作总结 从职十五年来,当过别人的下属,也当过别人的领导。看到过别人当领导后为打开局面的点点滴滴,也以酸甜苦辣方式尝试过自己为做好工作做过的种种尝试。总结了以下几点,这可是过来人的教训,甚至是刻骨铭心的经验总结。 一是不要乱烧火。新官上任三把火,说的是新任领导到一单位后,为了抓班子带队伍出成绩而通过系列改革而推行自己的工作理念思路。这其中就不得不与前任领导工作方式方法甚至是理念发生冲突。我看到有激进领导来后,有的第二天就开始大批特批干部,这也不对,那也不好,说着说着就牵扯到前任领导的是是非非来。我劝您不要这样做。如此做,不仅伤害了前任领导,也包括与前任共事的多数干部。上级让你来担任领导,是为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做出成绩的。上任前,首先一定要弄明白自己来的目的是什么,是前任出了大事,组织让你来扭转战局的,还是前任提拔重用了,组织让你来继续前行的。这个搞不清,肯定会出大事。即便是前任出了大事,但是班子成员,其他干部未必也是“有问题的人”,千万不要带着有色眼镜杀气腾腾去审视每个人。 二是不要轻率表态。刚来的领导,即便是一把手,由于自己不了解或者还没有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如果“下车”伊始就乱发议论、乱表态,必然会出问题。何为领导,领导的第一要素是什么:沉稳!如果你刚来就胡乱发表意见,观望的群众就会把你的错误很快传扬出去,势心会影响你的威信。有职场经验的老手,会断言你很幼稚,你的仕途只不过是“空降”而来,此时,如果出来一两个地头蛇,你这个强龙会非常难受的。记着:职场上,书生意气要不得!要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困难和问题。不否定不等于不解决,只是在解决过程中不随意评

论前任是非。记着,领导,您的一言一行对单位来说,就是“最高指示。”君无戏言!你说一句话,下属就要贯彻执行;你的一句话,就是单位的制度! 三是不要轻易否定人。新任的领导,特别是初来异地的领导,对一个单位可以说仅仅知道个皮毛。要干工作,肯定要了解掌握才能对症下药,并且是非常熟悉掌握。那个人有什么优点有什么缺点,有人为什么“死猪不怕开水烫”“死驴不怕狼啃头”?不要在没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就去批评指责,尤其是当众指责。要知道,这些人,很可能就是单位的顶梁柱,但是这些人由于性格原因而不会见风使舵,不会察言观色,不会在领导面前邀功,更不会献媚,一干事谁都会想起他,但是一到评先评优和职务晋升上,就成了局外人。这些人干事很有能力,但是脾气也不小,就是冲撞了前任领导而被打入冷宫。如果此时你再当众羞辱,你拿什么成绩为你自己涂脂抹粉呢? 四要尊重下属意见。领导干部不轻易表态不等于不表态。因为你是单位的掌舵者,船要怎么走,往哪里走,这些大事一定要由你决定,需要你表态。但是,一个单位有那么多的事情,哪些是重大的,哪些是次要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与认识。我的经验是,刚上任后,如果你是个真心想干事的人,一定要和班子成员单独谈,一个人一上午时间谈,谈透彻,谈工作,谈思路,谈单位人员的评价。记着,要和班子成员谈,要和中层干部谈,更要和普通干部职员谈。因为一般来说,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不出真心评价,那些人是官场高手,即便很愤恨一个人,也会表扬。但是普通职员就不一样,书生意气还有,能讲实话。同时,对他们提出的工作思路想法,可能会很幼稚,但是千万不要否定,特别是嗤之以鼻!年轻人是一个单位干事的实践者,再者,这些人很可能会由于你一两个眼神而给你下结论,而四处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历来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兴亡。选拔任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要问题,更是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能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根源,探索解决办法。 第一部分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

革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综观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显著加强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切实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中央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诸如《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各地也根据这些党内条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党内条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条件、程序和监督检查、组织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大改革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明显提高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

干部选拔任免制度

医院干部选拔任免制度1.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2.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医院改革,有开拓创新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医院建设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拟任管理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身体健康。(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院主要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职称,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其余临床(医技)各科室正、副主任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职能科室正、副科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称达不到要求者,实行负责人制或以副代正。(4)提拔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中层副职任职经历;提拔中层副职职务的,一般应具有本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5)提拔的干部年龄应在4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和临床重点科室中层干部可适当放宽。(6)提拔临床一、二级科室主任职务的,应当是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建树。(7)根据实际需要部分科室可增设助理职位,助理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8)提拔科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护士长(或副护士长)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提任护士长或副护士长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9)管理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10)管理干部的提拔和任用前后应当安排相关管理知识的短期培训。3.干部选拔程序(1)民主推荐①民主推荐方法:选拔任用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②民主推荐程序:制订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党委组织推荐工作时,应事先向局党委组织部门汇报方案,征得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召开推荐会或个别谈话进行推荐;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经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③会议投票推荐的范围和参加对象。会议投票推荐分为院领导推荐、院推荐会推荐和科推荐会推荐三个层次,其中院推荐会由护士长以上干部和30%以上的职工代

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某某同志干部任免考察材料 某某某,女,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2014年7月从某某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后应聘到我校教务处工作,2014年11月任副主任科员。经过对该同志的认真考察,我处的意见如下: 一、该同志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认真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积极主动地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做事认真踏实、任劳任怨、责任心强。 二、该同志工作上兢兢业业,2014年7月至2014年8月在教务处师资科工作,承担过学校师资培训、教研管理及质量工程方面的工作;2014年8月-12月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工作,主要承担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等工作,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2014年12月至今作为科室负责人负责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各项工作。 三、该同志主要工作表述如下:(1)按时完成了学校的2014-2014年新进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2014年度获得江西省师资培训先进个人的称号;(2)在师资科工作四年来,该同志共主持试讲工作380余场次,每场试讲都能坚持原则,基本没有出现过有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周情况;(3)做好与学校整体荣誉及教师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及省教学名师工作4次,其中申报到国家教学名师1人,省教学名师13人;组织国家教学团队申报工作4次,申报到

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组织参与考核及申报江西省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工作2次,积极组织2014年以来教育部开展的质量工程工作,负责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等工作;(4)做好学校教师进修及培养的工作,07年到09年国家开展了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三年来我校共有11位教师进行了申请,8名教师已如愿进入到国内的重点大学进行访问学习。博硕士报考及攻读学位期间与学校签订的各项协定,该同志都认真审核,并对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妥善归档和管理;(5)做好教师信息及师资培训的诸多日常工作,在近四年该同志对本校教师信息进行了大量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在教务科的同志的帮助下,教师信息库已经初步建成。每年认真核算下拨各院系的师资培训费用;(6)协助科里其他同志做好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7)整理并编辑了2014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90余篇,并汇编成册。(8)2014年12月作为科室负责人以来,组织了学校各项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及立项管理、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及各种教学奖的申报及评审工作。在负责期间各项工作都顺利而有序地完成。(9)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还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方面的理论学习,积极参与申报教育教学课题,主持及参与省级教育教学课题数项,在教育教学类刊物发表论文数篇。做到理论与实践工作相长,相互促进。

干部任免审批表(样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用任免编辑器按标准的格式制作,注明填表人,一律打印或铅印)

填表人: 附件: 填写“学历学位”栏的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1)“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2)“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3)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

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区、市)委党校”。 (4)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 (5)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6)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力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力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云敏等16名同志拟提拔使用,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月6日。对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联系电话:85212380)或县纪委信访室(联系电话:85212156)反映。 附: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31日

公示人员基本情况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云敏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泗阳临河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计生局局长助理、规划统计科科长,拟任县计生局党组成员,免县计生局局长助理职务。 刘志中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泗阳八集乡人,党校大学学历,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王集镇镇长助理,拟任王集镇副镇长。 刘厚柱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泗阳高渡镇人,党校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县委办主任助理,拟任县委办副主任。 刘桂兰女,汉族,1973年8月出生,泗阳农场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政协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政协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广宣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泗阳农场人,党校大学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助理,拟任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雪泉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泗阳众兴镇人,电大大学学历,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

(完整版)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实施管理办法

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工作,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国资委印发《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等重要人事任免决策适用本办法。市委、市国资委管理任免的经营管理人员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主要指非市委、市国资委管理任免的经营管理人员,即公司部门正副负责人。 (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主要指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招投标、重大物资采购与销售、重大项目主管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领导人员后备人选主要指推荐为由市委、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领导后备人选。 第三条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应遵循充分调研、

集体讨论、符合权限、合法合规的原则,健全议事规则,明确决策规则和程序,进行科学决策。 (一)依法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二)依权限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决策。 (三)民主决策。公司进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少数人或个人决策。 第二章决策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任免。 (二)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产生、调整。 (三)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荣获较高层级荣誉称号的评选与推荐、劳动模范的评选。 (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重大奖励和纪律处分。 (五)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人事任免。 第五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形式为董事会及办公会。 (一)董事会负责决策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按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要人事任免。

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任前公示

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下列干部拟任人选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5月27日-2011年6月2日 来信来访受理部门: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417597,86413389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5月27日 侯育杰,男,满族,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于陕西西安,哈工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工程硕士,研究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现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 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主任 慕永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工大团委副书记、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研工部部长。 现任职务:招生就业处处长 拟任职务: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彭远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年3月出生于江西宜黄,哈工大精密仪器及机械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机电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工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现任职务:组织部部长 拟任职务:组织部部长 赫彦明,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7月出生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哈工大管理学院研究生毕业,讲师。1996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副处级纪检员、学工处副处长。 现任职务:食品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拟任职务: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副校长(正处级)

吴松全,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4月出生于黑龙江肇东,哈工大材料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理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团委书记、学工处处长、理学院党委书记。 现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拟任职务: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李新美,女,汉族,中共党员,1971年11月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哈工大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5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研工部部长助理(副处级),宣传部副部长。 现任职务: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副主任、校报编辑部主任 拟任职务: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中心副主任、校报编辑部主任 张淑娣,女,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3月出生于黑龙江鹤岗,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副研究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建大团委副书记,哈工大宣传统战部副部长、统战部副部长。 现任职务:统战部部长 拟任职务:统战部部长 李仁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讷河,哈建工结构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84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哈建大人事处副处长、土木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哈工大学工处副处长、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材料学院党委书记。 现任职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 拟任职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纪委办公室主任 甄良,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月出生于河北无极,哈工大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博导。198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材料学院副院长、研究生院副院长兼培养处处长。 现任职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拟任职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研究生教育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处长 高栋,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出生于湖北潜江,哈工大机械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博导。1996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机电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系副主任。 现任职务:机电学院副院长 拟任职务:研究生院副院长兼培养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阿合奇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征求意见稿) 为了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的提名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就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程序从后备干部推荐、拟任考察对象的确定、沟通协商、酝酿协商、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监督等八个方面做如下规定。 一、后备干部推荐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一般应从后备干部库内选择人选。后备干部应该经过民主推荐、干部年度考核、一线科技干部、股级干部、组织部日常干部管理和谈话函询过程掌握的优秀干部和优秀挂职干部中产生,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后备干部库每年更新一次。 (一)民主推荐后备干部 1、准备好民主推荐票和相关材料,推荐参加人员一般为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等层次。 2、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票,分别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考察组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要分别统计,综合分析,并向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 3、确定后备干部。后备干部的确定,要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提出后备干部建议名单(可以进行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以提高确定考察对象的科学性准确性),报县委书记同意后确定。 (二)干部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一般列入后备干部培养 组织部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对当年评定为优秀的干部按实职干部岗位1:1的比例,优中选优列入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 (三)科技干部列入后备干部 在基层农、林、牧等一线工作的科技干部根据工作实绩及表现情况,由相关单位党组及分管的县级领导进行推荐,按1:3的比例列入后备干部培养。 (四)股级干部列入后备干部 一些涉人、涉事、涉财较大的单位,内设机构较多,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可以设置股长,工作能力强,表现好,群众公认的,由组织考察后按领导岗位情况以1:3的比例列入后备干部,非股长的干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库。 注(需要材料): 1、编委提供单位编制及空缺情况表 2、组织部制定的民主推荐方案 3、个人或单位书面推荐表(需盖章签字)

干部选拔任免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六)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八)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十)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在发生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二)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 (三)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四)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五)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六)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七)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 第六条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 (三)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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