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

最新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
最新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

重庆市海绵城市规划与设计导则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9月1日起《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实施 时间:2016-08-26 07:19:44 每年将留住75%以上的雨水 《石家庄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将于9月1日起试行。海绵城市建成后,我市每年将能留住至少75%的雨水。 二环内每年留住一座中型水库 从2014年起,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拉开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的序幕。去年10月,我市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导则》提出,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也就是说,每年我市将能留住年降雨量75%以上。 有数据显示,我市城区年平均降水量516毫米。如果按照城区二环路以内1亿平方米面积计算,每年我市降雨量5160万立方米。按照《导则》提出的最低标准计算,二环内每年能存蓄雨水3870万立方米,相当于一座中型水库。 新建工程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 翻阅《导则》,记者注意到,其规定了我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标

准,其中包括强制性标准、指导性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据介绍,强制性标准为该《导则》适用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遵守的标准。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单位硬化面积调蓄容积和城市雨水利用水质标准。 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方面,《导则》规定,建筑与居住小区中,新建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改扩建项目不低于70%。绿地及广场中,新建项目不低于85%;改扩建项目不低于80%。 对于单位硬化面积调蓄容积这一强制性标准,《导则》要求,新建工程(非居住区项目)硬化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具体配建标准为:每1000平方米屋顶面积,配建容积不小于2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 绿色屋顶绿化率不低于20% 《导则》中的指导性标准,是非强制性标准,是我市在进行海绵城市初步设计时,可供各项目参考的标准。 生物滞留设施占硬化面积百分比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等,都属于指导性标准。其他相关标准主要包括:排水标准、内涝防治标准、初期雨水径流污染控制标准、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XX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探讨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规划设计 朱俊 李治

探讨海绵城市理念下的城市规划设计朱俊李治 发表时间:2018-10-08T16:02:37.267Z 来源:《新材料.新装饰》2018年5月下作者:朱俊李治 [导读]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数量急剧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弊端也日益凸显,如水资源短缺、城市内涝频发等问题,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水平。海绵城市理念是在尊重自然的条件下,实现雨水在城市的渗透、积存以及净化,从而促进城市发展。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可有效提升城市抗洪的能力,同时也是21世纪城市规划发展主要趋势,希望对相关单位有一定帮助。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合肥 230022)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的数量急剧增加,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弊端也日益凸显,如水资源短缺、城市内涝频发等问题,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水平。海绵城市理念是在尊重自然的条件下,实现雨水在城市的渗透、积存以及净化,从而促进城市发展。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可有效提升城市抗洪的能力,同时也是21世纪城市规划发展主要趋势,希望对相关单位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城市规划;融合 一、海绵城市的内涵概述 所谓海绵城市指的是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造成灾害的时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可吸水并存储在特定位置,需要时再进行释放利用。在2012年4月《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首次提出海绵城市的概念。简而言之,海绵城市其实就是建立一个雨水开发系统,并通过此系统实现雨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从而增加城市利用雨水的能力,并有效缓减雨水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大量应用实例表明,把海绵城市理念应用到城市规划设计中,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雨水资源的浪费,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因此,海绵城市也被称之为一种可持续的绿色雨水排放系统。 二、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规划设计 2.1 城市水系统的规划设计 通常情况下,如江、河、湖、海等水系统具有一定程度的自净能力。故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加强对这些水资源系统和雨水资源的利用率。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在城市规划中要尽量实现对原江、河、湖、海等水系统的保护,确保这些水资源充分发挥其自净能力的同时,提高城市对雨水的利用率。 (2)应避免城市水系统被污染,并杜绝被污染水系统流入,降低外界因素水系统自净能力的影响。 (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杂物和工业废水,对城市水系统自净能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必须综合考虑这一点,积极建设海绵城市来恢复城市水系统的自净能力,确保城市水系统能实现良性循环利用。 2.2 城市人工生态海绵体的规划设计 我国不同区域地质条件和天然气候有较大差异,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拥有丰富的天然海绵体,甚至有的城市属于海绵体严重匮乏地区,如陕西西北部、甘肃南部等,均属于水资源极其匮乏地区,大幅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的难度。在这样基础上,就需建立人工生态海绵体,也就是采用相应的技术和手段,对这些城市进行人工改造,以提升其抗洪排涝的能力。 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并不是只有具有丰富水系统的城市才能建设海绵城市。较干旱的城市,通过人工干预的方式也可具有海绵城市的特性。同时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还要更新传统居民区、工业区等建设模式,最常用的方法就是通过分散小规模下沉绿地方式,以代替传统集中式的绿地,从而最大限度上提升城市水资源的利用率。 2.3 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雨洪管理规划设计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应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其主要原理就是通过对城市内部水环境的合理规划,充分发挥城市海绵的功能。如在很多城市均建立了很大面积的湿地,其主要作用防治雨洪灾害,同时湿地也是一种镶嵌式的海绵结构。因此,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雨洪管理规划设计,可以从两方面入手。(1)尽量建立整合多处系统化湿地系统。(2)提供适合当地生物居住的环境,最大限度上保证城市最原始的生态环境。为当地居民营造更加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总而言之,在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雨洪管理规划设计中必须整合当地的湿地系统,并加强水质净化、地下水、雨水等水系统的利用率。同时也要设置科学合理的潜流整合功能,确保被净化后的雨水能充分回流到湿地中,最大限度上实现水资源的良性循环。 2.4 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 海绵城市理念提出的主要动因是城市水资源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在此基础上,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要尽量确保城市道路具有解决城市洪涝和径流污染的负荷的能力,从而达到缓减城市水资源污染的压力,实现可持续化发展。就全国目前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发展的现状而言,城市道路所占的水径流量约是城市规划建设总流量的35% 以上,不但对加速了水资源污染速度,而且也是城市雨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由此开展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道路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甚至甚多城市在规划建设中,把城市道路建设作为海绵城市的主要内容,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交通物流的效率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尽量保证车辆通行的流畅性和安全性,不能对城市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造成丝毫影响,否则也就失去了城市规划设计的意义。可以用下凹式绿化带来代替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大量实例表明,下凹式绿化带能够有效改善路面雨水径流质量和径流量,以期最大现代上提升水资源的质量和循环利用的效率。同时在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道路规划设计中,可以充分应用 LED 树池,透水路面等方式,在保证交通通畅的基础,减少对城市水资源的污染。 (2)要合理应用道路景观绿化带,海绵城市建立成功案例表明,下凹式道路绿化带主要的作用是可将雨水径流直接汇集到地下水资源中,对城市道路的正常使用没有丝毫影响,既能实现海绵城市雨水储存的目的,而且还能在雨水储存过程中实现雨水资源的净化和渗透。因此,这一点在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必须格外重视,才能最大限度满足海绵城市对储水和蓄水的需要。 2.5 促进城市海绵理念与城市规划有机融合的建议 (1)国家财政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城市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2)凡试点城市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中,由省级财政部门、城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发表时间:2018-11-05T19:01:53.5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9期作者:王振华[导读]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 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局江苏苏州 215100 摘要: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海绵城市理论是指城市建设在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下,通过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确保城市水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海绵城市理论;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一、背景技术 在城市内涝频发、径流污染加剧、水资源短缺等城市水环境问题尤其突出。了解以城市规划中所遇到的城市水环境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支撑作用体现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定量分析不足、用地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脱节,城市竖向规划不够重视等。因此,了解以上城市规划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二、技术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从城市规划的源头着手,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各层级规划中,涉及到规划、园林、水利、市政、道路等多部门、多专业之间的相互协调运作。 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通过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竖向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划定城市蓝线、绿线,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指导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空间布局、控制目标的制定等。最后,确定城市用地布局和规划结构等,以水系或绿道为构架组织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明确城市的用地性质和重大设施的布局,同时对海绵城市的规划管控、建设时序等做出要求。城市的总体规划还应统筹流域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好城市小排水系统和河流大排水系统、城市点源污染和流域面源污染的关系,确保城市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上下游洪涝、污染问题。尊重自然规律,修复城市原有湿地、河流、绿地等生态系统,渗、滞、蓄、排结合,进而实现城市的生态排水。 三、具体实施方式 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方面的内容。 1、在总体规划层面,首先做好在规划前期对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结合现状调研,开展对城市各要素的专题研究。如对城市水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的专题研究。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 2、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地块的地质地貌、用地性质、竖向条件及给排水管网等划分汇水分区。通过对地块的开发强度评估,确定地块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等,优化用地布局,细分用地性质,为地块配置市政、公共设施等。然后以汇水分区为单元确定地块的雨水控制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地块的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根据雨水控制要求确定地块的建设控制指标,如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以及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总体布局。最终提出地块的城市设计引导,对地块内的建筑体量、建筑围合空间及其附属硬化面积等做出相关规定。 3、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 四、有益效果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能够将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点研究

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点研究 发表时间:2019-08-01T15:49:51.43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8期作者:吴友标[导读] 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是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则。 湖南常德 415000 摘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是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原则。海绵城市建设已经成为了当前很多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其也确实在很多方面都能够表现出较强的作用价值优势,尤其是对于水资源的调节,更是应该借助海绵城市进行有效规划设计,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建筑以及城市水系统规划等,有利于及时缓解解决城市水源短缺以及生态环境遭破坏的问题,提升城市建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海绵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意义,然后对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要点进行了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规划;运用分析 1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意义 1.1提升了对城市水资源的保护 对于我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水资源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城市来说,其自身发展的速度相对比较快,而且对于城区来说,为了进一步满足经济的发展标准,就要对相应的厂房进行建设,这就会促使工业废水的上涨以及不规则的排放,进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对于水资源来说,其自身的污染相对比较严重。对于生态海绵城市的理念来说,就是利用城市的水资源合理规划设计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改善,进而对水资源进行循环的利用。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2保证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我国对于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非常重视,并且对环境的发展也非常重视。因此,对于海绵生态城市的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能够保证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利用和资源的充分利用,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保证城市绿色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保障。 2城市规划中海绵城市的主要设计内容 2.1总体规划层面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要合理运用海绵城市,就必须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对其现有的生态系统进行识别,确定其水文生态循环格局,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关键点。具体规划内容:(1)设定不准建设区域:实际上就是指城市潜藏了内涝危险的区域以及绿色地带等;(2)设定蓝线:简单来说就是针对规划范围内的岸线以及水域设定一个保护区域;(3)明确重点区域:结合城市现有片区的功能布局情况和用地性质等特征,以及下一步的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4)土地开发:在城市范围内提倡土地利用集约开发,分配用于生态建设的空间。 2.2各类专项规划 若基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横向深度来看,在对海绵城市应用过程中,其涉及到了多个方面的专项规划,具体包括了绿地系统、道路交通以及水系统规划等。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针对该系统的规划重点应当加强对雨水去向的合理处理,具体包括了渗透、消纳、净化。结合当前城市规划来看,绿地系统实际包括了防护、公园以及生态等绿地系统,其不仅具备了美化环境的作用,同时也是海绵城市规划非常重要的载体。 (2)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城市道路设计与水系统本身就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除了需要沿着排水管道合理规划城市道路之外,同时道路也是地表水的主要源头,为此,合理设计道路排水、路向以及路面等各方面对雨水的引流至关重要,同时也是连接停车场下沉式绿地系统以及道路防护绿化带等雨水收集系统非常重要的桥梁。 (3)城市水系统规划:具体来说包含了污水、供水、湖泊沟渠自然水系统等在内的所有水系统。针对自然水系统必须将其列入到城市绿地建设的范围,而针对污水、供水以及雨水等系统则将其列入到城市基础建设项目。 2.3详细规划层面 在海绵城市规划中,详细规划应当从两方面着手,分别为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即从项目规划以及落地两方面来保证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则主要是结合实际情况,从而开发强度、地块范围、建筑密度、绿地覆盖率等相关指标来实施有效的控制,同时结合定性、定位以及定量的协同作用,明确具体的规划地块和建设要求,制定适宜的规划设计策略。 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是指基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借助现有的水文、地形地势等各方面的特征,从场地空间布局、绿地空间、设施配备建设等各方面来帮助水体形成自然的渗透、积存、循环,促使城市形成一个完善且良性的生态功能。 3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要点 3.1修复和保护天然海绵体 在海绵城市中,海绵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进行大规模城市开发之前,自然散落的降雨,实际上最多只会有30%能够快速进入河流,大部分通过土地的漏渗、涵养,以及通过植被蓄纳并缓慢蒸发参与水气循环。这样就涵养了生态、解决了资源、改善了环境。但现在由于城市的粗放发展,把这个自然存在的海绵体给破坏了,所以一下雨,雨水就只能通过城市排水系统排出,从而造成了内涝频发、径流污染、雨水资源大量流失、地面下沉、生态环境破坏等诸多雨水问题。 由于以往对这方面的忽视,导致城市大量的天然海绵体遭受严重破坏。天然海绵体主要是指城市原生态的生态系统,如湖泊、河流、湿地及地形地貌。为此,可通过保留原有地形地貌,打造绿色生态长廊,在城市中构建起一个生态海绵体系,帮助天然海绵体在自我的修复,充分发挥其原本的蓄水、饮水作用。同时通过水中培养植物、生态砌岸等措施来帮助自然生态系统的快速修复。加快对城市水系统的更新升级以及建设,促使城市水系统能够形成一个自然循环过程,帮助城市恢复生态稳定的同时,较好的实现调洪功能。除此之外,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海绵体的保护,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对海绵体造成的损害。 3.2构建生态海绵体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

AY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 1 6年4月

项目名称: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委托方(甲方):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担方(乙方):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141165) 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141002828 编制阶段:送审成果 送审单位: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送审时间:2016.04

院长:杨德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院总工程师:尹卫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管院长:陈永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市政一分院院长:陈利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副院长:孙成才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魏改霞高级工程师 市政一分院总工:姚学同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赵耀高级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赵耀薛磊肖梦莹 刘亚洲陈宁宁张凤菊

安阳市地方规章AY 编号:AY01-2016 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设计导则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2016—4—23发布2016—4—23 试行————————————————————————————安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 联合发布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阳市规划局

前言 海绵城市建设的主旨是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载体是建设项目,因此,城市建设项目必须从根本上转变仅仅考虑雨水管渠系统、以“快排”方式应对雨水的传统发展方式,转而全面考虑小雨、大雨、暴雨等不同情形下对雨水径流的合理管理需求,构建由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雨水管渠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协调衔接组成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对于建设项目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鉴于我国土地开发强度普遍较大的实际情况,相关规定中并未照搬国外在强降雨(如重现期为3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降雨)时外排峰值流量的量化控制要求,因而只需合理进行场地竖向设计、使超标雨水径流能够按照规划要求排出场地即可,不需要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雨水管渠系统,《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中明确指出:“为保障城市安全,在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区域,城市雨水管渠和泵站的设计重现期、径流系数等设计参数仍然应当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相关标准执行。”因此,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雨水管渠系统规划设计已有规范迸行指导,也不需要另外特别制定规划设计指引。 对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目前尚缺乏技术导则以指引相关规划设计落实量化管控要求,为此,编制组根据本地降雨、土壤、地形地势、地下水位、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具体情况,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符号;3.基本规定;4.规划设计标准;5.规划设计指引;6.计算指引;7.附则。 本导则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解释。在试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至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7018796630.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018796630.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年05月

前言 为全面推进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科学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项任务有序落实,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本导则。编制组通过参考和借鉴国内外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相关标准与研究成果,并结合遂宁市本地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的实践经验,对遂宁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中相关的目标标准、计算方法、规划与设计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和指引,并在广泛征求相关规划设计、运营管理、产品生产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七章,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6海绵城市设计指引;7海绵城市设施设计要点;附件2个,为海绵城市植物名录、海绵城市设计图则。 本导则由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组织编制,并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遂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目录 1、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3) 1.4 指导时限 (3) 2、术语和定义 (4) 2.1 一般术语和定义 (4) 2.2 控制指标类术语和定义 (5) 2.3 设计参数类术语和定义 (6) 3、基本规定 (8) 3.1 遵循的原则 (8) 3.2 满足的要求 (8) 4、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指标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 强制性指标 (10) 4.3 引导性指标 (14) 4.4 其他指标 (16) 5、海绵城市规划指引 (18) 5.1 海绵城市规划体系 (18) 5.2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海绵城市内容 (19)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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