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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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子题库

一、单选题:

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A)、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人员状况

C、设备状况

D、环境状况

2、《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B)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基础知识教育

B、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C、技术培训

3、在煤矿生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是(A)。

A、安全第一

B、生产第一

C、先生产后安全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B)才允许上岗作业。

A、技术资格证书

B、操作资格证书

C、安全资格证书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是(A)。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C、司法机关

D、职工代表委员会

6、煤矿职工因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影响工作时,有关单位不得扣发其工资或给予处分,由此造成的、停产损失,应由(C)负责。

A、该职工

B、企业法人

C、责任者

D、工会

7、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应当以(A)为主。

A、预防

B、事故处理

C、处罚

D、事故教训警示他人

8、规定采矿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B)

A、煤炭法

B、矿产资源法

C、矿山安全法

D、安全生产法

9、规定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是(B)。

A、矿产资源法

B、煤炭法

C、矿山安全法

D、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包括: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A)

A、劳动防护用品

B、安全卫生用品

C、专用器材设备

11、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在(D)上下功夫。

A、健全完善

B、分工明确

C、责任追究

D、贯彻落实

12、《刑法》第134条对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C)年有期徒刑。

A、5

B、7

C、15

D、10

1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生产责任制。

A、领导干部

B、岗位人员

C、工作人员

D、作业人员

14、行政处分只能对(B)做出处分决定。

A、单位

B、个人

C、单位和个人

D、领导集体

15、《矿山安全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C)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

A、劳动者

B、煤矿工人

C、矿山职工

D、管理人员

16、(D)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A、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

B、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C、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D、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

17、根据《煤炭法》的规定,对违法开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C)。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法律责任

18、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B)

A、安全第一、质量为本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C、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D、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前提

19、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B),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A、职业教育

B、专门安全作业培训

C、学历教育

20、煤矿企业没有给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且逾期未改正的,处(B)以下的罚款。

A、1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21、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B)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A、不定期

B、轮流带班

C、定期

22、煤矿职工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A)的奖励。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23、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作废事故的;对矿山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A)。

A、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24、坚持“管理、(A)、培训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

A、装备

B、技术

C、检查

25、对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应追究(A)的责任。

A、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

B、领导

C、段长

26、企业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C)。

A、玩忽职守罪

B、过失犯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渎职罪

27、《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D)。

A、0.5日

B、1日

C、1.5日

D、2日

28、生产经营单位(B)与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追踪曲线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

B、不得以任何形式

C、可以有条件

29、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法律法规是(D)。

A、煤炭法

B、矿山安全法

C、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0、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B)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

B、人的生命与健康

C、人的健康

31、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A)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矿长

B、各职能机构负责人

C、各工种、岗位工人

D、特种作业人员

32、从业人员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C)。

A、不得拒绝执行

B、先服从后报告

C、有权拒绝执行

多选题

1、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包括(ABD)。

A、简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特别程序

D、听证程序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煤炭法》确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ABDE)。

A、煤矿企业职能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B、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C、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制

D、群防群治制度

3、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BD)

A、违章行为

B、违章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C、不懂安全生产知识

D、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E、未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

4、在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是(AB)

A、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B、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C、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上应重在处理

D、为了保证安全应将一些高危企业统统关闭。

5、以下几项制度中属于《煤炭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是(ACE)

A、生产许可证制度

B、采矿许可证制度

C、安全管理制度

D、质量标准化制度

E、井下作业矿工特殊保护制度

6、《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术规章,它具有(ABCD)的特点。

A、强制性

B、科学性

C、规范性

D、相对稳定性

7、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人们常说的“三违”行为是指(ACD)

A、违章作业

B、违反财经纪律

C、违反劳动纪律

D、违章指挥

8、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三并重”原则,“三并重”是指(BCD)三并重。

A、生产

B、管理

C、装备

D、培训

9、煤矿安全治理,要坚持(ABD)。

A、依法办矿

B、依法管矿

C、依法纳税

D、依法治理安全

10、建立(AC)是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各类生产企业的政策要求,同时也是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身需求。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业务保安责任制

C、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

D、经营目标责任制

11、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以下几种制裁属于主刑的是(ADE)。

A、有期徒刑

B、没有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管制

E、拘役

12、以下几种制裁属于行政制裁的是(BCD)

A、支付违约金

B、劳动教养

C、行政处罚

D、行政处分

E、没有财产

13、过失犯罪的特点是(AE)。

A、不是有意识的犯罪

B、有意识的犯罪

C、有无危害结果都要定罪

D、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E、客观上只有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才构成犯罪

14、煤炭生产许可证与采矿许可证是在不同的法律中作出的规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BC)

A、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就不可能领取采矿许可证

B、煤炭生产许可证以采矿许可证为前提

C、煤炭生产许可证是从事煤炭生产的最后把关

D、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就可以开办煤炭企业,从事煤炭生产

15、《安全生产法》的出台,解决了目前安全生产面临的(ACD)问题。

A、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气管明确的法律规范,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

B、煤炭生产中存在的乱采、滥挖行为

C、一些地方政府监管不到位

D、安全生产投稿严重不足,企业安全技术装备老化、落后,抗灾能力差

E、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较差

16、《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确立了(ABCD)制度

A、煤矿事故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B、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

C、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D、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约束

E、煤炭生产许可制度

17、企业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ABC)

A、职工代表大会

B、企业工会组织

C、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网(岗)

D、社会监督

18、违法行为,又称违法,是指人们(ACD)的活动。

A、违反法律

B、违犯纪律

C、具有社会危害性

D、主观上有过错

19、属于法律的是(AC)

A、煤炭法

B、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C、安全生产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属于行政法规的是(BD)

A、煤炭法

B、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C、安全生产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1、煤矿进行采矿作业,不得采用可能危及相煤矿生产安全的(ACE)等危险方法。

A、决水

B、高落实式采煤

C、爆破

D、巷道掘进

E、贯通巷道

22、某煤矿生产副矿长赵某在采煤作业过程中擅自指挥工人开采保安煤柱,造成冒顶及地表塌陷,死亡村民及工人计5人,工人伤2人。在该事故中,赵某应承担(B),伤者承担(E),死亡矿工应(CD),死亡村民应(D)。

B、刑事责任

C、不追究责任

D、获得民事赔偿

E、行政责任

F、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23、安全生产管理,坚持(BCE)的方针。

A、安全责任制

B、安全第一

C、预防为主

D、监督检查

E、综合治理

24、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的原则是(ABCE)

A、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B、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C、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D、资金不到位不放过

E、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5、煤矿的(ABCD)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A、通风

B、防瓦斯

C、防煤尘

D、防灭火

E、环境卫生

26、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载明(ABCD)等。

A、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B、重大安全隐患

C、应急保护措施和方法

D、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

27、《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ABCDE)的权利。

A、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B、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C、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D、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

E、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损害时获得赔偿

F、参与事故调查

28、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从业人员方面应具备(ABCD)条件。

A、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B、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C、从业追踪曲线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D、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E、医疗保障

2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ABCD)服从管理。

A、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服从管理

D、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尊敬同事

30、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CD)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地方政府

C、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本单位负责人

31、发球规章的是(AC)

A、煤矿安全规程

B、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C、以省政府令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D、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黄某与张某合资开办煤矿。在安全整顿中,因该矿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当即责令其停止生产,进行整顿。但两位矿主和矿长王某拒不进行整顿,仍强令矿工进行煤炭生产。当年9月25日,该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重伤。经查,爆炸是因为矿工李某违章吸烟造成的,李某当场死亡;爆炸时的当班瓦斯检查工刘某没有履行瓦斯检查职责,且未取得操作资格证。在该事故中,李某应承担(D),刘某应承担(CE),矿主和五某应承担(B),伤亡者应(F)。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不追究责任

E、追究重大责任事故罪

34、国务院制定“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目的是(ABCD)。

A、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

B、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C、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D、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E、改善煤矿形象

3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ABCD)的劳动。

A、矿山井下

B、有毒有害

C、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

D、其他禁忌从事

3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BD)的事项。

A、工资待遇

B、劳动安全

C、医疗社会保障

D、防止职业危害

37、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AC),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

B、安全管理

C、民主监督

D、生产管理

3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ACD)。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B、必要的企业管理知识

C、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判断题

1、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它的实施。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执法主体。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煤矿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5、企业的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了解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人不应负法律责任,应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负法律责任。

6、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其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以切实实施的基本保证。

7、矿山职工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没有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8、过于自信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由于主观上不希望发生不是有意识行为,不应对责任人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9、煤矿工人不仅有安全生产监督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而且还享有安全生产知情权。

10、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追踪曲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时,可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11、立法机关经立法程序制定、认可的法律,才有实施保证;而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的文件,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12、违法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13、凡属违法行为,都应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制裁。

14、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状况较差的原因较多,但煤矿职工整体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薄是不可忽视的主观因素。

15、煤矿生产中,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都是较为重要的工作,都必须重点去抓,不能有主次之分。

16、煤矿企业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违章作业。

17、煤矿企业及其人员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19、新的安全监察体制的建立,改变了长期以来政企不分,在安全管理上重管理经监督的现象。

20、制定《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21、矿产资源的开采,不论开采规模的大小,在安全和物质保证上都必须立足于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

22、煤炭生产是一项比较危险的生产活动,企业在与从业人员订立“生命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合同。

23、安全警示标志,能及时提醒从业人员注意危险,防止从业人员发生事故,因此对其设置应越多越好。

24、煤矿企业要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落实,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25、2004年12月18日,蹬钩工龙某在井下1203工作面作业时,擅自开动绞车,使下放的两节重车撞到解放初期在空车道上的车斗,将掘进区爆破工庄某挤死,发球重大责任事故罪。

26、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生产是目的,安全是前提,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7、某乡办小井瓦斯检查工王某,自2005年8月下旬起,已测知井下瓦斯浓度日趋上升,但未及时报告处理。9月2日,井下爆破时,王某又没有检查瓦斯,结果爆破引起瓦斯爆炸,死伤多人,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

28、煤矿企业可以有偿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2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30、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

31、安全生产立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32、从业人员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3、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4、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35、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其违法所造成的对社会和受害者的危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6、行政处罚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强制执行,其他机关和组织无权进行处罚。

37、自燃事故发球责任事故中的一种。

38、在冬季,经领导批准,井下个别硐室可采用灯炮取暖,但不准用电炉取暖。

39、劳动者本人可以自行购买劳动防护用品。

社区知识问答题

社区建设基础知识百题问答 1.社区的基本概念?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2.社区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社区的基本属性包括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 3.社区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新构建的社区分为四种类型: 单位型社区--人群主体由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构成,有独立管辖界限,封闭式管理; 小区型社区--成建制开发的封闭式小区,功能设施配套,独立物业管理; 板块型社区--主要是以三级以上马路砍块划定的社区,多在老城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主要类型; 功能型社区--除地域管辖因素外,具有特色功能的社区,如商贸、文化、公众等比较集中的区域,但一般没有常住居民。 4.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地域要素、人口要素、区位要素、组织结构要素、生活方式要素、社会心理要素。 5.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什么?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的原则;(2)区域发展原则;(3)主体参与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6)党政推动原则;(7)民主自治原则;(8)渐进创新原则。 12.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13.加强社区建设有哪些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步骤。 14.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有哪些主要作用?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一)名词解释 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内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泄漏、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务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3、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应有的损害。) 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当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 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 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般为2 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本法对归侨、侨眷实行的这一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实行16字方针的法律化和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和维护侨益工作。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保护华侨正当的权益,扶助归国的华侨”的护侨原则。这一原则在新中国成立时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以确认。 此后,中国的宪法也都明确规定了护侨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归侨、侨眷,要根据其特点,给予适当照顾的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对归侨、侨眷要实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这一原则在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过程中,深得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拥护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并经实践证明是一个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符合侨心民意的原则。《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将该原则通过立法程序,予以提高与升华,使之成为侨务法律中维护侨益的总原则。其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 中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非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及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责任以及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 归侨和侨眷作为中国公民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既享有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又应承担宪法和法律上的义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一、全面理解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的十六字方针问题 首先,要正确把握《保护法》和十六字方针的关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是我党建国以后制订的,是我党对侨务工作的一贯政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章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计量基础知识 第一节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 一、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我过的计量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由计量法律、计量法规、计量管理规章以及要强制执行的计量技术法规等构成。 计量法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计量法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规定》等——国务院批准或地方人大批准 计量规章:计量规章及技术法规等——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省级政府批准 二、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由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计量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计量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计量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容如下: 1、适用围 1)地域:中华人民国境 2)对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人 3)工作容:建立计量基准(标准)器具、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 2、计量监督 计量监督是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所进行的计量管理。在我国是按行政区划实施计量监督管理的,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量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 3、强制检定 国家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电力部门与客户结算电费用的电能表、互感器、兆欧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4、量值传递与溯源 量值传递,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将国家基准所复现的计量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以保证对被测对象所测得的量值的准确和一致的过程。 所谓量值溯源,又叫量值溯源性,是指通过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相联系起来的特性。 量值传递是从国家基准出发,按检定系统表和检定规程逐级检定,把量值自上而下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而量值溯源则是从下到上追溯计量标准直到国家的和国际的基准。两者在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一、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一般理论 1、法的概念与特征 ——是指反映一定物质条件下的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2、法的特征 1.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规定权利和义务。 一、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含义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国家意志,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的种类 1.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1)授权性规范 规定主体享有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肯定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所必须的行为自由。 如宪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民法通则98: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义务性规范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①命令性规范,即规定主体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如宪法56: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商标法:商标使用人应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 ②禁止性规范,规定主体的消极(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主体为某种行为,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如“严禁刑讯逼供”。(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例题·单选题】《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该法律规范属于( )。 A.义务性规范B.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 【答案】A 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这属于什么样的规范? 属于授权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练习题·单选题】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属于()。 A.命令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规范的分类。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法律基础知识。 二、法律渊源和法系 三、(一)法律渊源 1.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法律 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1)基本法律,指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比较全面地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诉讼法等等 (2)其他法律,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调整比较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一种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里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下列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 (2)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4、如何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 答: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握其基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1)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2)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 5、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怎样构成的 答: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司法个机关执法工作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 6、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授权,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总类 一、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1、关于政治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2、关于人身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3、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但是,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谁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具体包括:(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

社区工作者招聘社区工作基本知识问答题.学习资料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2)卷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助人过程的基础和起点是( 。 A.评估 B.预估 C.接案 D.计划 E.介入 2.治疗性沟通是指( 。 A.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 B.交流双方对服务对象的问题的看法 C.介绍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 D.交流对社会工作者角色的看法和期望 E.通过人与人的交流、沟通,达到一个人对其他人进行帮助的目的 3.面谈中做好倾听最重要的方面是( 。 A.社会工作者通过身体传达的对服务对象的专注,以及从态度上所传达的内心的专注 B.理解对方所传达的内容和情感,不排斥、不歧视,把自己放在对方的位置上来思考,鼓励其宣泄,帮助其澄清自己的想法 C.全神贯注地倾听服务对象所表达的内容及其所使用的言辞,争取能够复述 D.倾听时不公要“听”,还要有“参与’’,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服务对象的叙述给予适当的回应 E.在听服务对象叙述的时候,注意服务对象的语言及相关肢体语言,分析其未表达出来的意思,及其语言中可能存在的不真实信息

4.在社会工作程序中预估处于( 。 A.接案之前 B.接案后,正式展开服务之前 C.计划之后,介入之前 D.介入服务后,评估之前 E.结案之前 5.在制订服务计划阶段,定义目标是指。 A.解释目标的词义 B.已经解释清楚的目标 C.将目标界定清楚,以具体、可操作的指标定义目标.以利目标的执行 D.对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共同选择确定的目的,清楚阐释其意义 E.定义和目标的相互关系 6.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先补救性工作,它是以( 为对象。 A.所有儿童 B.处于特殊困难境地的儿童 C.情绪或行为偏差的儿童 D.残疾的儿童 E.流浪的儿童 7.儿童社区工作有不同的介入手段。以组织、动员社区内各类社会团体和居民组织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服务作为介入手段介入社区,属于( 。 A.从非物质的服务人手介入社区 B.从直接的物质性建设目标人手介入社区 C.从动员组织社区内综合服务的力量人手介入社区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一、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一条修正,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 修正前该条内容原为: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百三十五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 二、建筑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基本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社区 村 法律知识竞赛 题

社区(村)法律知 识竞赛300题(精简版) 一、判断题 1、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最高的地位。(√) 2、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迁徙自由受法律保护。(√) 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最低的一级国家政权机构。(×) 4、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5、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由政府指派的。(×) 6、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 7、社区居民自治的“四个自我”是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社区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原则。(√) 9、业主委员会委员能连先连任。(√) 10、业主大会能够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11、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居民委员会自行解决。(×)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且已施行。(√) 13、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理。(√) 14、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销售的。(√)? 15、子女放弃继承权,可以适当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1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结婚费用。(×) 17、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18、老年福利设施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移作他用。(√) 19、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

(√) 20、赡养人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1、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违背法律的要求。(×) 22、残疾人的扶养人可以对残疾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23、残疾人的扶养人虐待、遗弃残疾人不受法律制裁。(×) 24、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25、子女成年后,父母可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26、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7、遗产分割时,可以不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8、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9、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政府设立。(√) 30、劳动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二、选择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C )年通过的。 A、1954 B、1978 C、1982 2、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C ),也就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 A 12月1日 B 12月20日 C 12月4日 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A )的社会主义国家。 A、人民民主专政 B、民主共和

城市社区建设基础知识50题问答集锦

城市社区建设基础知识50题问答集锦 1.社区的基本概念?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2.社区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社区的基本属性包括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 3.社区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新构建的社区分为四种类型: 单位型社区--人群主体由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构成,有独立管辖界限,封闭式管理; 小区型社区--成建制开发的封闭式小区,功能设施配套,独立物业管理; 板块型社区--主要是以三级以上马路砍块划定的社区,多在老城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主要类型; 功能型社区--除地域管辖因素外,具有特色功能的社区,如商贸、文化、公众等比较集中的区域,但一般没有常住居民。 4.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地域要素、人口要素、区位要素、组织结构要素、生活方式要素、社会心理要素。 5.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什么?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 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的原则;(2)区域发展原则;(3)主体参与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6)党政推动原则;(7)民主自治原则;(8)渐进创新原则。 12.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要点

环保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基础知识 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3.《水污染防治法》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4.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经济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经济手段,调整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行为,下环境经济政策包括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财政支持。 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1.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

求公众意见。 2.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 3.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前按照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5.新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主要是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6.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7. 重点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一)不公开或者不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内容公开环境

医疗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及答案69404

医疗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试题 (本试卷共35题。前15题每题2分,后20题为多选题每题3、5分,共100分。) 一、[单选题,每题2分] 1、《中华群众共以及国执业医师法》的施行时间就是( )。 A、1998年5月1日 B、l999年5月1日 C、1998年6月1日 D、l999年6月1日 E、l999年6月6日 2、主管全国医师的工作部分( ) 。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 B、国度药品监督办理部分 C、国务院规划生养行政部分 D、省级卫生行政部分 E、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以及国务院规划生养行政部分 3、医师具备以下哪1个条件,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群众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声请注册( ) A、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尝试使用期满一年 B、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尝试使用期满一年 C、取得医师资格 D、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E、取得技师资格 4、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几年( )。 A、3 B、5 C、4 D、6 E、7 5、医师在哪一种情况下,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分不能注销注册( )。 A、受刑事处罚的 B、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C、因业务程度定期查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查核合格的 D、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E、受刑事处罚收押的 6、国度对于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 )。 A、奖励 B、晋级 C、奖赏 D、吸引 E、重用 7、医师业务程度、工作成绩定期查核不合格的,县级以上群众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几个月( )。 A、3 B、3-6 C、6 D、6~9 E、8 8、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隐匿、伪造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行为时,应负的法令责任不包括( )。 A、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 B、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C、罚款5000元以上 D、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罚款3000元以上 9、未经核准擅自创办医疗机构行医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 )。 A、5万元以上 B、l0万元以上 C、5万元以下 D、l0万元以下 E、l0万元 10、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下面所开列哪项行为应负法令责任( )。 A使用未经核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以及医疗器械; 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 C、介入所在机构的人民有参与国事的权办理 D、对于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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