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系统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中心站实现三班轮班,每班两人,每班工作八小时。

2、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交接班交接事宜交代清楚,记录准确无误。

3、坚守岗位,认真监视计算机显示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异常数据信息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汇报,详细记录瓦斯监控系统运行的异常情况。

4、负责调用各种监测数据和资料,打印报表,报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5、每班要详细做好各种记录,对当班的监测监控数据进项分析整理,在运行记录上记录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

6、值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脱岗串岗,以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7、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8、爱护和保养好中心站设备,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监控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瓦斯监控系统正常、有效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上报。

一、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异常种类包含有:

1、瓦斯浓度报警超限

2、主扇停风报警、断电馈电异常报警

3、系统数据未及时更新

4、系统无记录

5、探头报警定义不当

6、其他异常情况

当系统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井下有瓦斯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通防部。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立即将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县局调度中心。并对报警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备案,以备核查。

三、监控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和断电馈电异常是,必须立即通知监控中心负责人和通防部,并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排查处理。

四、煤矿监控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和领导的指令、处理决定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结果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上报结果,以备核查。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监察监控系统主机显示的数据变化情况,并记录号运行状态。

六、接到报警信号要立即通知监控中心负责人,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七、井下安全维护人员发现各类探头报警或存在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向上级主管进行汇报。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有效、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建立以下报表及台账

①设备仪表台账

②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③设备检修记录

④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月报

⑤安全监控日报表

⑥风电、瓦斯电断电测试记录

⑦瓦斯监控系统相关图纸

二、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各种资料必须定期保存,日常各种记录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设备台账每月及时修改补充。对井下事故记录需长期保存。

三、瓦斯监测中心每月向通防部、矿总工程师报送一次矿井监测设备使用月报情况。

四、监控系统布置图图,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图需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并送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并存档。

五、监控系统使用设备必须有“MA”标志,系统配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检验合格报告,存档。

六、瓦斯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每班填写好监控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报表交由相关领导审核后存档。

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为做好监控设备管理使用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监控设备日常管理配备专人负责维修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2、新设备购置必须由专人验收,必须检查设备“四证一标志”即《MA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生产合格证》等资料,确保设备质量合格。

3、监控设备装置在入井使用前,必须在地面按照说明说的要求,检查其安全性能,进行地面调试,严禁不合格产品入井。

4、监控设备安装必须按照说明说进行操作,按要求选择合理安装地点。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相关调试和试运转。

5、根据《规程》规定监控设备装置在井下运行时间达六个月时,必须进行升井检修。

6、维护人员对安全监控设备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故障及时处理,保证监控系统完好率为100%。

7、对于各种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修属报废的设备按照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系统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一、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掌握电工和电子基本知识、计算机知识,了解矿井通风系统和通风安全基础知识。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系统维护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各项规定,熟练操作,

熟练使用电工仪表,测试仪器和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检查仪器。

三、甲烷传感器必须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闭锁断电功能每7天测试一次;并填写好记录。

四、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应全面升井检修。

五、系统维护人员处理故障和检修设备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处理故障接受任务时要清楚故障类型,带全所需工具设备。

2、处理故障要查明原因,检查要认真细心,有条有理,不要盲目拆卸,扩大故障范围。

3、故障处理后,必须回报监控中心站值班员,对数据进行校对,值班员要及时填写故障维修记录,以备核查。

4、在测试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故障闭锁时,要现场检测开停、馈电传感器是否正常。

5、当故障在当班不能处理时,必须回报调度室值班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听从领导下一步指示。

6、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和图纸进行检修,拆除和更换电路元件一定要停电进行,不能随意更改电路结构或元件参数,以免影响仪器防爆性能。

7、所有下井的瓦斯传感器都必须用标准气样标校。新出厂的传感器必须在地面通电试运行24小时,各项功能均属正常方可入井。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一、矿井监控系统计算机网只能单独与县局、矿井所属集团公司信息调度中心联网进行数据上传,严禁与其他网络相连。

二、监控值班员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

信息。

三、监测监控不主(备)机得运行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上网玩游戏等,如有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矿井监控系统主(备)机必须安装客服端防病毒软件并及时进行更新升级,以确保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五、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并积极进行抢修,做好故障记录。故障超过1小时应向县局、矿所属集团公司信息调度中心报告。

六、严禁在监控主(备)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

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根据规程、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修监控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取得相关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二、安全监控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必须按计划分批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清理、调试、校正。另外在设备验收、安装前也必须调试校正。

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必须每七天按照技术操作规范采用标准气样进行调校。并由调校人员做好记录。

四、安全监控仪器及设备调试、校正包括零点、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灵敏度、指示值、控制逻辑等。

五、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七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六、经常檫拭设备表面油污、水气、煤尘等,以保证监测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检修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使用操作性能,防止触电及气体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对设备电源要定期进行测试,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小时的要及时更换。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24小时不间断监测,当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监测监控主(备)机故障不能运行时,值班员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记录,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安排人员维修。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具体制定方法如下:

1、如遇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2、如遇电线线路故障,应立即通知当班监测工进行处理。

3 、如遇电脑主机、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10分钟内启动北极和接口,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同时通知网络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4、当电脑软件出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员进行处理。

二、监控值班人员井下发现某传感器传输数据中断,应立即通知当班监测工查明原因,尽快恢复正常,同时通知现场瓦斯检查员加强对故障地点监测。并将发生故障时间、原因、现象、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

三、安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超过一小时,应及时向县局、矿所属集团公司信息调度中心报告,并在故障期间必须采取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同时填写好故障登记表。

瓦斯监测监控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员要在下班前三十分钟对本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和交班准备,将本班记录打印保存。

二、交班记录应明确交待的内容:

1、值班人员姓名,设备运行状态。

2、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

3、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4、开停机等有关操作员的指令。

5、发生故障或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故障或事故的处理记录。

6、上级或有关部门的通知交待。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三十分钟到达监控室,接班人员对交班记录有关通知,值班交接等全面查看,并对设备及环境卫生等进行全面班前检查。

四、值班员要做到有始有终,交班做到“五不交”:

1、操作事作、事故处理未落实不交。

2、记录不清交待不明不交。

3、现场不清洁工具资料不全不交。

4、有其他妨碍安全没有措施的不交。

5、发现交班人数不够或接班者精神不佳不交。

五、要做到“五不接”:

1、不做好交班准备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全等)

2、在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过程中不接。

3、工具资粮不全不接。

4、清洁工作未做到不接.

5、上级命令和通知不明确,有其他明显妨碍安全运行工作的不接。

KJ70N瓦斯监控系统操作规范

瓦斯监测监控的“四条标准”

一、要有能正常运行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备网络(IP调度)指挥电话、各类传感器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校验并放位准确。

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和县、市能稳定联网运行并上传真实、实时的瓦斯监测监控数据。

三、各级监控中心必须有机构、部门负责管理,保证24小时每班2人以上不间断值班和调度指挥。

四、各级监控中心必须坚持瓦斯监测日报制度,每天按时上报瓦斯监测监控汇总情况和处理结果。

高1.8米宽3.3米 1块牌板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doc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煤矿瓦斯事故,完善我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规范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矿实际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 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

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⑴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⑵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⑶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 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编号:SM-ZD-27506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现监控平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旗煤炭工业的发展。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劳动用工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监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控中心人员对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中心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公话私用、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娱乐书籍或窜岗、睡岗。 监控中心控制室内严禁擅带小孩及其他外来人员入内。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监控室干净整洁。 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应认真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编号:SM-ZD-16880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的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及矿“一通三防”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监控有效”,即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电气仪表室:1、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2、在相关单位(机电、通风、使用单位)的配合下,负责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线缆的一次性安装。3、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做到及时处理。4、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监测传感器线路及按标准吊挂传感器,保证传感器清洁卫生。2、提供与监测分站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 产和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 职责 环保安全部/ 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各部门/ 按照本标准执行。 4. 作业内容 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 (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 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目录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 调度室交接班制度 (2) 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3)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3) 监控仪器周期维护试验制度 (4)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调校、维修、保养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 (6) 安全仪器仪表发放、领用制度 (7) 防火管理制度 (7)

高压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8) 调度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9) 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室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2) 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2) 电话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3) 调度值班人员责任制 (13) 监控室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4) 检测仪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4) 安全监控员岗位责任

制 (15)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调度室各项管理制度,监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换好拖鞋方可进入监控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内,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闲谈。 2、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垃圾。每班都要将室内卫生清理一遍。 3、监控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打闹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值班员进行生产调度。 4、值班人员要正确操作室内有关设备(视频切换仪、调度电话、录像机等),不得有破坏行为出现。录像机及监控电视机只准用作生产监控使用,禁止用来观看电视节目及录像带、计算机及模拟盘系统由专人管理;禁止值班人员擅自摆弄。 5、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 6、不准关闭监控主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7、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材料,禁止在监控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维护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通讯系统的维修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值班期间不准休班、脱岗及影响正常值班的事,如遇特殊情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 第七条凡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安装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安装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 (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秘密,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编号:SM-ZD-11347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全套

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七、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0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5 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5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6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7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7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9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1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23 1

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3十九、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4二十、“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29二十一、“双闭锁”管理制度29二十二、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2二十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二十五、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34二十六、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34二十七、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35二十八、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6二十九、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36三十、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7三十二、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37三十三、瓦斯信息传输制度38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 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科。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 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3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设备管理制度 (9)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2) 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3)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4) 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15)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7) 帐卡及报表管理制度 (18) 安装、维护制度 (19) “三闭锁”测试管理制度 (22) 机房管理制度 (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4) 机房交接班制度 (24) 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25)

正中煤业安全监控队由机电矿长分管,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移动、拆除、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为规范安全监控 系统的操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特制订以下各项管 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监控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测点数据及状态变化并填写各项记录。 五、遇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 调度、信息中心责人,通风区长,并汇报值班领导。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信息中心负责人、通风 区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八、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九、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 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 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 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 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3.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4.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 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5.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 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6.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 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7.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 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8.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 监控器进行管理。发现故障应通知动力装备技术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计划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9.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 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和 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职责 3.1环保安全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3.2各部门/按照本标准执行。 4.作业内容 4.1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4.1.1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4.1.2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 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4.1.3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 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4.1.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 时向领导报告。 4.1.5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4.1.6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 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4.1.7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4.1.8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4.1.9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 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1.10接班人员不得迟到,交班人员不得早退。 4.1.11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明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在认真 核对上一班次的监控记录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遇有重大事件需要推迟交接班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22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发挥系统的监测监控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域公司技术总监是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技术部负责安全监控中心的管理,安全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由技术部负责管理,负责监视全公司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报警信息日报表,报值班领导审阅,发现问题应及时调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矿总工程师是本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第一责任人,主要

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建立、设计和升级改造,通风矿长(或通防科长)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的现场管理负责,具体业务由通防管理部门或专门的安全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驻矿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纳入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实时监控各监测点通防安全参数变化及被控制设备通断电状态。 第五条各矿必须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每矿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人员,中心站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安全监控维护员配备数量必须能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各矿安全监控维护员及值班员必须经过通风和监控技术专业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各矿应对通风、采掘、机电区(科)的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员、瓦检工、爆破工、采掘班组长及机电维护员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与使用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各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控设备,传感器和分站的备用量不少于在用量的20%,并配备足够的零配件和维修校正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精心打造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部门:万宝沟电站 年度:2016年度

计算机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万宝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计算机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运行管理、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四条电站是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计算机监控系统各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保障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率指标负责;负责电站计算机监控相关设备的日常巡视;负责自动化数据可靠上传、缺陷处理等维护、定检工作。 第五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全是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中中心负责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管理和维护,运行值班人员负责在操作员站上监视和控制。 第六条运行值班人员对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设备进行定时巡检,及时发现计算机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并及时汇报处理。巡检内容应包括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各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设备运行指示灯指示应正常,监控程序数据正常刷新,和各监控装置、智能设备通讯正常,监控功能正常。 第七条运行人员可按照现场运行规程的规定,对监控装置进行断电复位等简单缺陷处理工作。 第八条监控主机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退出监控程序。 第九条运行人员严禁修改监控系统数据、配置,严禁在监控画面私自添加用户帐号和更改监控画面。 第十条运行人员如果发现监控装置设备紧急故障,如设备电源起火、有冒烟现象等,应立即断开监控装置电源,缓解故障情况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电站维护专责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电站所有监控计算机、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对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 第十二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维护包括:系统故障后的系统软硬件、应用软件重新安装、根据运行需要对原有系统的功能完善,数据及系统备份,以及版本的升级等。 第十三条凡在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检修、试验、故障处理等工作,包括软件的修改、测试、对网络及硬件的维护等,必须办理工作票。 第十四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验收应按设备检修的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应用软件(逻辑控制程序、数据库、画面及配置文件等)和硬件的更改必须经电站批准,重大技术更改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修改工作完成后需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修改记录表》,集控中心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电站根据定期工作计划,每月对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并填写《计算机监控系统日常维护检测表》,班组审查、存档。 第十七条在对软件、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等进行修改之前及修改完成后均需对系统进行备份,以备意外情况下的及时恢复。 第十八条未经电站负责人批准,不允许任何人改变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结构。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与Internet及其他系统连接。 第十九条计算机监控系统必须使用专用磁盘。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控程序、数据库、通讯规约、配置文件、历史记录进行备份,应有不少于两份的可用备份,并存放于不同介质与不同地点。 第二十一条新增监控设备需经相应的验收程序后,方可投运。 第二十二条电站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各装置由运行人员负责清洁。 第二十三条电站应建立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定期巡检、定期校验、轮换规定,建立巡检记录簿、检验记录簿、缺陷处理记录簿,上述各项工作均应详细记录在相应的记录簿上。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308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当班瓦检员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监控中心维护人

员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瓦检员按规定移设,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监测工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使用单位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地点当班瓦检员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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