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法范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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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法4.0

一、宏观调控总论

1.宏观调控:_

(1)含义:_政府为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_【名】

(2)理解:_

主体:_政府

目标:_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

手段:_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

2.宏观调控法:_

(1)含义:_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名】

(2)内容:_包括经济关系、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政府及授权机关

(3)产生根源:_

客观条件:_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

理论基础:_市场失灵论、政府失灵论、国家干预论、国家适度干预论

(4)体系:_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政策、投资、对外经济

3.宏观调控权:_

(1)来源:_人民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明确授权

(2)配置:_

纵向配置:_中央和地方,但实施宏观调控的主体只能是国家的最高政权,不能是地方政权横向配置:_中央立法机关享有宏观调控权;特定的中央行政机关享有宏观调控权(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央行、商务部等);司法机关没有宏观调控权

(3)限制:_

由于私法基础上的意思自治、契约精神、财产神圣的要求,在宏观调控权的界限不够明晰的情况下,要进行宏观调控的法制化,对宏观调控的公权力进行限制,即对宏观调控的权利主体、权利主体的权限以及行使宏观调控权的程序和法律责任进行规定._

二、金融调控法

1.金融调控:_

(1)含义:_通过制定金融政策和金融法律来引导各类主体的金融活动以实现其调控目标【名】(2)理解:_

主体:_央行(中国人民银行)

目标:_调节控制经济运行

手段:_货币政策

(3)手段:_【选择】

①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_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

②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_信用直接控制工具(信用分配、直接干预、利率限制、流动性控制)

信用间接控制工具(窗口指导、道义劝告、优惠利率)

(4)目标:_【选择】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5)金融调控法:_金融调控法、金融监管法

2.中央银行:_

(1)含义:_在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主导地位,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进行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_【辨析】(政府机关说法是错的)

(2)性质:_特殊国家机关

(3)体系:_【辨析】

中心:_中央银行

主体:_商业银行

补充:_政策性银行

(4)职责:_

①政府的银行:_代表国家制定、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稳定;代表国家开展对外金融交流

②银行的银行:_收取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向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对商业银行的票据贴现

③发行的银行:_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5)组织机构:_

①权力机构(决策、执行、监督)

②领导机构:_实行行长负责制

③货币政策委员会:_人民银行行长+相关经济部门首脑

(6)货币政策工具:_(问货币政策工具,不考虑前文的一般和选择性分类,直接答这6个)

①法定存款准备金:_根据社会货币量和信用量而调整

②中央银行基准利率:_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基础利率,它的水平或变动决定其他各种利率的水平或变动._主要指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③.再贴现:_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即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让渡._

④再贷款:_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通过控制再贷款规模来控制资金供应量

⑤公开市场业务:_买卖债券、外汇等

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工具:_贷款限额、特种存款、消费信用控制等

(7)人民币发行原则:_【辨析】

统一发行、计划发行、经济发行

3.政策性银行:_

(1)含义:_政府创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贯彻配合一国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在特定范围直接或间接从事金融性业务【名】

(2)特点:_政府创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特定的融资渠道、特定的服务领域

(3)种类:_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财政调控法

1.财政:_

(1)含义:_ 国家为维护自身存在、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权力量

直接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名】

(2)理解:_

主体:_国家(凭借政治权力)

对象:_社会产品

目的:_满足国家职能

(3)特点:_强制性、公共性、持续性【辨析】

(4)职能:_配置资源、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增长

(5)内容:_财政法、财政调控法

2.财政法:_

(1)理论依据:_国家财政、财政法定、财政健全、财政平等

(2)结构体系:_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财政管理法

3.财政收入调节法:_

国债

(1)含义:_国家以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2)特点:_

①主体特殊:_债务人只能是国家

债权人为国内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

②财政收入的特殊形式:_国家以发行国债或借款方式筹集资金

③以国家信用为担保

(3)功能:_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财政与货币的双重调控【辨析】

(4)规制:_发行、使用、管理

彩票

(1)含义:_ 国家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特许发行、依法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_

(2)监管主体:_财政部

(3)特点:_ 公益性(目的)垄断性(发行)射幸性(性质)

自愿性(购买)要式性(形式)不可逆(对价)

(4)彩票公益金:_

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_ (5)规制:_募集、使用、监督

4.财政支出调节法:_

政府采购

(1)含义:_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

以购买者身份购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名】

(2)特征:_来源为财政资金;机关、事业、社团、公用为主体;不具营利性;

范围广泛;通过专门立法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及行为

(3)作用:_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护民族产业、促进就业、保护环境、支持中小企业、保护弱势群体 财政转移支付

(1)含义:_国家为了特定政策目标,依据法律权限和法定程序,将国家财政资金在上下级

政府或同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业、居民之间进行再分配的活动,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名】

(2)内容:_

税收返还:_

一般性转移支付:_中央财政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政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而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由地方统筹安排._

专项转移支付:_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的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补助资金._

(3)完善:_

①借鉴国外立法成功经验和总结我国实践得失失败的基础上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

②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确保全国各地都能提供最低标准的公共服务,重点用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产业以及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

③改革现有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实行以纵向为主,横向为辅、纵横交错的模式

④建立科学合理的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以及行之有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资金使用最大化

5.预算

(1)含义:_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名】

(2)内容:_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3)预算权:_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财政、一级预算)

我国实行五级预算:_①中央②省、自治区、直辖市③设区的市、自治州

④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⑤乡、民族乡、镇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_

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5)预算职权:_【辨析】

权力机关:_审查、批准、变更(撤销)、监督

行政机关:_编制、报告、执行、决定、监督、变更(撤销)

财政部门:_编制、报告、执行、提出方案

其他部门(审计等):_监督、控告等

(6)一般公共预算:_ 国家以政治权力身份取得收入,并为维护政府公共活动、保障国家安

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而发生支出所进行的预算【名】(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_

收益:_应缴利润、国有股利(股息)、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其他收益

支出:_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

(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_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9)预决算监督与法律责任

监督主体:_权力机关、政府部门、专门机构

法律责任:_擅自变更预算、擅自动用库款、违法收支

四、税收调控法

1.税收

(1)含义:_ 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

强制地、无偿地、固定地集中一部分社会产品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名】(2)特征:_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3)分类:_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

2.税率:_

(1)理解:_宏观调控作用的体现;国家收入大小的多少;纳税人负担的轻重

(2)分类:_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3.流转税:_

(1)含义:_以商品销售经营收入和劳务服务收入为征税对象

(2)种类:_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①增值税:_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_

②营业税:_对商品经营收入和非商品的服务收入额所征收的一种税._

③消费税:_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商品税._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加征消费税._

(作用:_调节收入差距、倡导消费方向、体现产业政策、促进生态保护)

④关税:_ 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_

(作用:_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宏观调控、保护民族产业)

4.所得税:_

(1)含义:_以纳税人的所得为征收对象而收取的税收._

(2)分类:_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税率:_ 企业所得税:_基本税率25%、小微税率20%、优惠税率15%

个人所得税:_①工资、薪资所得:_7级超额累进,3%-45%

②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者所得:_5级超额累进,5%-35%

③偶然所得:_比例税率,20%

5.财产税:_

(1)资源税含义:_ 对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利用的单位和个人,

就其资源生产和开发条件的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名】(2)房产税税率:_余值1.2%;租金12%

(3)土地增值税含义:_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

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名】

五、计划调控法

1.计划

(1)含义:_ 国家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总目标而采取一系列手段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活动(2职能:_预测、引导、协调

2.缺陷:_缺失统一立法、法律责任制度缺失、协调机制不力

3.计划调控体制:_

(1)体制:_统一计划、分层决策、分级负责,间接计划为主【辨析】

(2)权限:_

审议、审批、监督:_人大

制定、编制:_政府部门(全国性:_国务院、发改委、行业部门)

法律依据:_宪法62条、89条

4.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目标:_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事业

六、产业调控法

1.产业含义:_生产经营活动中提供同一产品或者同一劳务的各个企业、行业、部门的总称._

2.产业调控:_政府设计有关产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演变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措施的总和._

3.产业调控法:_

(1)含义:_调整国家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技术和区域经济发展进行调控过程中发生的产业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_

(2)特征:_综合性、协调性、灵活性、选择性

4.产业结构调整法:_

(1)含义:_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和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法律._

(2)内容:_

①保护、扶植战略产业(贸易保护、财政投资、税收优惠、行政干预)

②巩固、促进基础产业

③调整、援助衰退产业(调设备、调内部结构、调生产要素、补贴、引资)

④推动、支持幼稚产业

5.产业组织调控法:_

(1)目标:_ ①促进企业合理竞争、实现规模经济与专业化协助

②形成以少数大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结构

③大、中、小合理分工与并存

(2)内容:_确保企业经济自由、确保社会经济效益

(3)措施:_ 积极(鼓励、诱导、扶持)

消极(限制、禁止、取缔)

6.产业技术调控法:_

(1)科技进步法措施:_知识产权战略、科技评价机制、科技协调机制、

决策规则和程序、科技奖励制度、技术创新体系

(2)产业技术创新法

(3)技术成果转化法

(4)技术引进促进法(适用合同法):_适用合同法、质量审查、效益评估、规定法律责任7.区域经济调控法:_

(1)含义:_ 政府为改善一国范围内经济的空间结构所制定的

公共干预的准则及所有的公共干预行为._

2.特区法

3.中西部开发

措施:_投融资、财政转移支付、价格优惠、投资倾斜

【案例题】

1. 分析央行2011年以来存款准备金的调整及原因

2011年以来,央行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连续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11年6月14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_这也是央行年内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_ 2011年12月,央行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2012年2月,存款准备金率再次下调,2014年11月22日央行再次降准0.25个百分点._2015年2月5日起央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_

①央行是在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主导地位,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

进行金融调控和金融监管的特殊金融机构._

②央行的职责包括:_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_

作为发行银行,可以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的流通._

存款准备金属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属合理权限._

③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_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冻结流动性,减少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控制贷款增速,缓解物价上涨的压力;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则有相反的效果._

④2011年以来,央行以每月一次的频率,连续四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2011年6月14日,央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_这也是央行年内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_

原因:_ 2011年第一季度,我国信贷规模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过热,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CPI持续攀升,潜在通货膨胀压力增加,并且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受到制约,为控制市场流通性,减少房地产泡沫,抑制通货膨胀,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_

⑤2011年12月,央行三年来首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_

原因:_准备金率实际水平较高、外汇占款减少导致银行流动性偏紧,信贷投放能力受到制约._ 2015年2月5日起央行再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_

原因:_ 经济发展面临通缩风险,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下降,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赤字等使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面临较大压力,致使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_

2.为什么要“营改增”

①营业税是指对商品经营收入和非商品的服务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_

增值税是指以法定增值额为征收对象的一种税._

②二者区别:_ 征收范围不同;

计税依据不同:_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税率不同:_营业税是两档税率,增值税是四档税率._

③我国现行税制存在众多缺陷

征收范围局限,重复征税现象严重;专业化发展障碍;

服务出口含税不利于竞争;商品和服务界限模糊等

④营改增的意义:_

有利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避免重复征税;

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

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3.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的宏观调控意义

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_ 至2014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布三批免征车购税的车型目录,有57家企业的377款车型列入目录._

①车辆购置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_

其税率为车辆购置价的10%

②税收的作用:_ 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

维护国家政权;监督经济活动

③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有利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

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_

④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是国家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

能够降低购车成本,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

扩大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优化汽车的动力资源配置,促进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4.分析五年计划对我国经济的作用

我国从1953年开始以五年一个时间段来做国家的中短期规划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为“一五”,以此类推._其中,“一五”至“十五”称“计划”,“十一五”起改称“规划”._“十二五”规划的全称是:_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_“十二五”规划的起止时间:_2011-2015年._

①计划是指国家为保证未来经济发展总目标的实现而采取一系列手段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活动._其职能包括预测、引导、协调._

②计划调控法的权限

人大:_审议、审批、监督

政府部门:_制定、编制

③五年计划,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_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_

五年规划,是指出我国未来五年经济发展重点和主要方向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_

④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和两个“五年规划”,“十二五”规划正在实施进行._五年计划和五年规划通过预测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程度,提前分析应采取的措施,给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提供了基准,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有计划地稳步推进._

宏观调控法试题

05.10)23.我国《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 A.中央和地方政府两级预算B.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C.中央政府一级预算D.地方政府一级预算 24.对在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是() A.所得税B.流转税C.营业税D.财产税 25.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几个等级,各定一个税率递增征税,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的征税方法,称为() A.累进税率B.累退税率C.累加税率D.累减税率 2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 ...我国中央银行特征的是() A.发行的银行B.担保的银行C.政府的银行D.银行的银行 27.我国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的外汇使用() A.不予限制B.实行额度管理C.实行许可管理D.实行计划管理 28.在我国,市场商品和服务的主要价格形式是() A.政府指导价B.政府定价C.消费者竞价D.市场调节价 33.国债是一种国家债务,其举借具有() A.强制性B.无偿性C.自愿性D.偿还性E.人身性 34.根据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A.要求金融机构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B.规定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C.确定基准利率 D.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E.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06.01)20.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是指建设项目的资金由国家财政通过建设银行分次、逐笔拨付给建设单位() A.有偿使用,需要偿还本金但无须支付利息 B.无偿使用 C.并视项目建成后的赢利情况再决定是否偿还 D.限期使用并需要偿还本金和优惠利息 21.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属于() A.金融债 B.企业债 C.国债 D.消费债 22.纳税人是指() A.最终承担税负的人 B.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C.代扣代缴税款的人 D.代征的单位和个人 23.消费税实行的税率是() A.全额税率 B.比例税率 C.定额税率 D.超额税率 24.下列机构中,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是() A.工商银行 B.农业银行 C.建设银行 D.保险公司 34.下列税种中,属于流转税的有() A.房产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关税 E.屠宰税 35.国债作为一种国家债务,具有() A.强制性 B.自愿性 C.无偿性 D.偿还性 E.固定性 39.简述转移支付的含义和形式。 ,06.10)10.国家通过确定法定利率、税率、汇率、价格等等经济参数,调节经济活动,这是一种()A.计划指导方法B.强行控制方法C.利益诱导方法D.直接调控方法 11.宏观调控法的核心问题是() A.宏观调控权的界定与配置问题B.宏观调控权的界定与管理问题 C.宏观调控权的配置和执行问题D.宏观调控权的配置与行使问题 12.在财政法律体系中,作为核心法、骨干法的是() A.国债法B.预算法C.政府采购法D.转移支付法 13.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债权人可按期取息,但无权要求清偿本金的国债称为() A.长期国债B.特种国债C.不定期国债D.不上市国债 14.税法的核心要素是() A.税法主体B.税种C.计税依据D.税率

浅谈宏观调控法的法理解析

浅谈宏观调控法的法理解析 摘要: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它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高级形式,具有宏观性、总体性、间接性。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建立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以此构建的宏观调控法体系分为宏观调控基本法和宏观调控特别法。 关键词: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体系 我国正在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同时党中央也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二者相辅相成的,是有机的和谐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善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做到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的统一,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就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即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家必须制定法律,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为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的保驾护航。宏观调控法律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的需要,是基本的经济法律规范之一,其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宏观调控概述 调控,就是施控主体按照给定的条件和预定的目标,对受控客体施加影响,纠正偏差的一种行动。由此出发,经济学界对宏观调控进行了种种界定。如,有人认为,宏观经济调控简言之就是运用经济手段对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状况加以调节,使之能够趋于和基本保持在供求均衡的状态。⑴有的认为,宏观调控是以国家社会为主体,从经济运行总体的角度,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自觉的调节与控制,只有当国家或政府有意识地把经济运动点量的均衡作为目标而进行的调控,才能称作宏观调控。⑵还有人没有给宏观调控直接定义,认为宏观调控是政府最重要的一项经济职能,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目标在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价格稳定、国际收支平衡,为实现上述目标,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对象,是总供给和总需求以及决定和影响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各种因素。⑶ 法学界对宏观调控也进行了阐释。有人指出,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健康、适度地发展,对市场所进行的总体调节和控制。⑷有的认为,宏观调控是指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通过经济总量的调节、控制、组织市场经济运行,引导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的对象是总需求与总供给,是市场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其对象不是单个企业的经济活动。⑸以上各种对宏观调控的界定,都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了其某些特征。然而,诸多概念的最大缺限在于混淆了宏观调控和国家调节的区别。对此,漆多俊教授对宏观调控予以科学界定:“所谓宏观调控,其实就是国家用来调节经济的各种促导方式发达并形成系统后的综合体现,是国家运用促导系统调节经济的一种总称或通称”。也说明了二者的区别,⑹也就是说,宏观调控是这样一种国家调节经济的基本形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⑺这种概念从法律意义上指明了宏观调控的主体(国家),对象(宏观经济的结构和运行),体系(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及其性质(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等方面的特征。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由征税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财政收入计费方式是()。 A、集中汇缴 B、直接缴库 C、统一缴库 D、分级缴库 2、在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对于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A、公开招标 B、单一来源采购 C、竞争性谈判 D、邀请招标 3、以下不属于指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部门是()。 A、国务院 B、国资委 C、自治区政府 D、直辖市政府 4、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政府采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政府采购具有保护民族产业的功能 B、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具有审查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权利 C、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D、政府采购中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依法发布采购信息的义务 5、对预决算的监督按照监督的种类不同进行分类,不包括()。 A、对预算编制的监督 B、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C、对预算审核的监督 D、对预算调整的监督 6、《预算法》规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A、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财政部门 C、国资委 D、公安机关 7、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负责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统计部门 D、国务院财政部门 8、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属于()体系。 A、中央预算 B、地方预算 C、总预算 D、部门单位预算 9、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这种支付方式称为()。 A、财政直接支付 B、财政授权支付 C、财政委托支付 D、财政集中支付 10、预算单位或缴款人按规定,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属预算外资金的,则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不再设立各类过渡性账户,这种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称之为()。 A、直接缴库 B、集中汇缴 C、汇总缴库 D、分期缴库 11、下列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设置集中采购机构 B、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评价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D、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2、下列各项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的表述中,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是()。 A、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采购方式 B、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C、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标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D、采购人采购不具备竞争条件的物品,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的采购方式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一章宏观调控法基本原理 第一节宏观调控概述 一、宏观调控的经济学依据 现代国家一般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经济发展受着市场机制这支“看不见的手”的推动。但是,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局限和弱点。首先,市场经济往往导致自身不能解决的社会公正问题。市场经济激发个人潜力,往往会导致贫富分化,进而对社会公正造成严重的损害。其次,市场经济无法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再次,市场还会造成垄断、不正当竞争等市场失灵现象。对于市场经济的上述弊端,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把“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共同作用于经济,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途径。 自发生了1929-1933年那场资本主义历史上最深刻、最长久、最广泛的世界经济危机之后,有宏观调控的竞争性市场经济逐步替代了所谓的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经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越来越重要。20世纪以来,不同国家都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不介入经济生活的做法,更多地注意发挥了“有形之手”(即国家干预)的调节作用。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同样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要搞好宏观调控。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也存在中国市场经济经济基础。 政府宏观调控也得到了经济学理论的支持。综观近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各种学派的基本观点和理论脉络,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选择、运用好宏观调控政策,以便解决经济增长和市场竞争中出现的诸多矛盾这个基本点来展开的。不论是最具代表性的,以“有效需求”理论为核心,主张强化国家干预和“赤字财政”政策的凯恩斯学派,还是强调货币“单一规则”运动的货币主义,或是供应学派和近些年又重新抬头的新凯恩斯主义等等,都概莫能外。 二、宏观调控的涵义 在中国,宏观调控是指以中央政府(central govornment)为主的各级政府,为了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合法律地采用参与和影响经济运行的手段,改变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从而对一定范围的经济总体进行调节和控制的政府行为。宏观调控概念要素的分解: 1.宏观调控是一种政府的经济行为。宏观调控,主要是对国民经济总量的调控,它必然要求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均衡增长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运行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新论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新论 内容摘要:“宏观调控法”的称谓及其理论概括是中国经济法的独创;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无类似的概念。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表述为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有利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确定应当注意相应的标准和方法。宏观调控法应包括宏观调控职权和程序法定、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宏观调控主体分工和协调三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 一、引言 “宏观调控法”的称谓及其理论概括是中国经济法的独创;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无类似的概念。我国大部分学者将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①]已经将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笔者认为,这是构造经济法体系的重要依据。经济法作为政府经济职能的法律表现,相应的体系构造必然也应当对政府职能的转换作出反映;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界定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有利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宏观调控作为政府的两大主要职能之一;相应的,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翼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日渐凸现;相关的理论也亟待深入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宏观调控法重要的理论问题,本文将对此展开论述。 二、确定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和方法 在立法和法学中,原则是指“法律的根本真理或准则,构成其他法律规则或者准则的总括性原理或者准则”。[②]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在其著作《法律制度》描述了不同学者对法律原则不同内涵的揭示:“有些学者把原则和规则划分开。原则是高级规则,是制造其他规则的规则,换句话说,是规则模式或模型。有些人以略为不同的意义使用‘原则’这词。‘原则’起标准作用,即是人们用来衡量比它次要的规则的价值或效力的规则。‘原则’还有一个意思是指归纳出的抽象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原则是总结许多更小的具体规则的广泛的和一般的规则”。[③]这些对原则不同内涵的描述亦有共同之处。首先,原则是一种规则;其次,原则是一种高级的规则或者一般的规则,是规则的模式或者规则的标准或总结;即法律原则表述了具体规则所没有的道德准则和法的价值追求。法律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法律原则是立法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思想,是保障法律体系内

第八章__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第八章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金融法律制度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一节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概念、特征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法的经济法原理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 ?宏观调控法的体系结构 一、宏观调控法的概念、特征 ?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宏观调控又称宏观经济调控,是指政府为了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社会经济进行的调节与控制。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的特征宏观调控的主体是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只有政府(中央政府)才有可能反映总量运行的经济要求,并可能具备制定克服总量失衡的制度及政策的能力。但不能把宏观经济调控等同于政府调控。 ;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宏观调控手段具有综合性,主要有税收、金融、价格、计划和外贸管制等。 ?宏观调控法的特征以宏观调控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主要表现为国家通过经济政策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经济行为选择的法律手段;由众多经济法律规范组成; 二、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1、国家同它的各级和各部门机关之间的经济关系; ?2、各级和各部门国家机关之间的经济关系; ?3、各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等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社会关系; 三、宏观调控法的经济法原理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及其职能的限定 ?宏观调控的法律基础 ?宏观调控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及其职能的限定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均衡的维护 1、市场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分担着不同的经济职能。公共物品:是指由公共部门提供的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享有的物品。私人物品:是指由私人部门提供的具有排他性的物品。 2、政府公共选择与市场发挥职能时均有可能越界。 3、政府与市场在实际对比关系中,市场处于实质的弱势地位。市场越界时,政府很容易加以抵制;政府越界时,市场更多地是无能为力。 4、从提供公共物品出发限定政府经济职能是维护政府和市场的必需 ?以组织公共物品为标准对政府职能的限定 在经济层面上,只有当政府行为体现出供给公共物品的属性时,我们才可称之为正当职能,否则即为越界。具体包括:1、限制市场垄断,促进自由竞争;2、提供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3、界定和保护产权;4、宏观经济调控;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新论

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新论 一、引言 “宏观调控法”的称谓及其理论概括是中国经济法的独创;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无类似的概念。我国大部分学者将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①]已经将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为“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笔者认为,这是构造经济法体系的重要依据。经济法作为政府经济职能的法律表现,相应的体系构造必然也应当对政府职能的转换作出反映;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界定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有利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宏观调控作为政府的两大主要职能之一;相应的,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翼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日渐凸现;相关的理论也亟待深入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宏观调控法重要的理论问题,本文将对此展开论述。 二、确定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和方法 在立法和法学中,原则是指“法律的根本真理或准则,构成其他法律规则或者准则的总括性原理或者准则”。[②]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在其著作《法律制度》描述了不同学者对法律原则不同内涵的揭示:“有些学者把原则和规则划分开。原则是高级规则,是制造其他规则的规则,换句话说,是规则模式或模型。有些人以略为不同的意义使用‘原则’这词。‘原则’起标准作用,即是人们用来衡量比它次要的规则的价值

或效力的规则。‘原则’还有一个意思是指归纳出的抽象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原则是总结许多更小的具体规则的广泛的和一般的规则”。[③]这些对原则不同内涵的描述亦有共同之处。首先,原则是一种规则;其次,原则是一种高级的规则或者一般的规则,是规则的模式或者规则的标准或总结;即法律原则表述了具体规则所没有的道德准则和法的价值追求。法律原则的功能主要表现在:法律原则是立法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思想,是保障法律体系内部和谐统一的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基准;法律原则在一定场合可以直接成为司法裁判的准则以及司法人员自由裁量的合理界限;[④]同时,法律原则也是主体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是宏观调控法制定、实施以及主体参加宏观调控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既是宏观调控立法的指导方针,同时也是宏观调控关系主体的行为准则。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应指最能体现宏观调控法立法宗旨和实现宏观调控法价值并贯穿于宏观调控立法和实施之全部的一般原则。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抽象和总结有利于构造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和相应的实在法体系,将宏观调控的规范和制度有机统一于宏观调控法这个经济法的亚部门之下。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科学确立和阐释,对于宏观调控立法和法学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关于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学者们的表述各有不同。典型的观点主要有: 六原则说,认为宏观调控的原则为:间接调控原则、计划指导原则、公开原则、合法原则、适度性原则、稳定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⑤]

李昌麒《经济法学》-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一、问题的提出 宏观调控,是宏观经济调控的简称。宏观调控是经济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宏观调控的合理性和法理依据是什么;宏观调控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属性;宏观调控属于哪个法律部门;宏观调控是否需要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面临何种障碍以及应当怎样克服;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路径和方法是什么;宏观调控法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有哪些;宏观调控法的实施方式是什么;宏观调控法有无可诉性;等等。而这些问题正是宏观调控法必须解决的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二、研究文献综述 1.经济转型时期的宏观调控法理论研究(1979~1992年) 这一时期,多数学者对宏观调控法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经济法学毕竟是刚起步的学科,必然显得稚嫩、多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茫然。主要体现在: (1)对宏观调控法的认识,深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时两者间的界限很难划清; (2)并未形成宏观调控法的系统理论,一般是将自己认为属于宏观调控法的具体法律简单地罗列或拼排在一起,即称为宏观调控法; (3)基本理论研究不足,而具体的法律制度研究则相对活跃,但因我国的经济处于转制时期,这些具体制度的研究也不可能成熟,大多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自生自灭; (4)有少数的经济法观点仍然不承认有宏观调控法。如纵向经济关系论中,有人就不认为在计划之外,还有宏观调控。

2.市场经济时期的宏观调控法理论研究(1993年至今) 这一时期人们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先后表现出的特点包括: (1)对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基本达成共识。 这一时期人们毫不例外地把宏观调控法纳入经济法的范畴。 (2)对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十分活跃。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①20世纪90年代末草拟“宏观调控法”的尝试; ②2000年12月“中国宏观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的召开; ③宏观调控法的研究正面临重大的挑战与历史的机遇。 (3)涌现了一大批研究宏观调控法的论著。 (4)实践部门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三、主要争议的问题 目前我国学界关于宏观调控法的研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研究误区,归纳起来,目前研究中可能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1.误区一:宏观调控法是国家调控市场经济的法 这是对宏观调控法法律属性的根本性误解。产生这种误区与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管理理念和人们对权力经济的崇尚心理分不开。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在统治和其他权力形式中,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并不都是为纯经济的目的”而行事; (2)“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人试图将其意志毫无约束的强加于那些为他所控制的人”,是权力崇拜的必然现象;

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预算法 《预算法》自1994年3月22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同时也是制订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于1995年11月22日颁布了《预算法实施条例》。 2010年8月已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稿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中央预算; 2.省级预算; 3.地市级预算; 4.县市级预算; 5.乡镇级预算。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的政权结构,可以把我国的预算分为(D )。 A.6级 B.3级 C.4级 D.5级 『正确答案』D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收支平衡原则 1.中央预算 中央政府预算(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回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是地方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3.总预算 总预算就是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收入

论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一)

论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一) 论文摘要 宏观调控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主题。法学界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也经历了一个由冷到热、由非理性到理性的过程。与此同时,宏观调控法领域的研究成果也不断涌现。本文称不上研究成果,只是简单地从对宏观调控法的概括论述入手,在经济学理论、社会结构和法学原理三方面分别论述了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基本理念是市场和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互动和协调,以及社会中间层在其间的政治功能和监督职能,从而克服各自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使宏观调控依法进行,达到各主体利益的平衡。论述的同时对当前我国宏观调控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也提了一些诸如加快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宏观调控权力行使程序等方面的意见。 关键词]宏观调控市场失灵社会中间层政府失败 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经济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它自20世纪后期开始才迅速发达和日趋完善,尤其在中国。80年代以后,中国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国家经济职能活动方式的转变,宏观调控也受到高度的重视并得到发展。但往往在事物蓬勃发展的时候,它的弊端和缺陷也日益显露。因此,对宏观调控进行立法,以法律来规制和保障宏观调控也势在必行。追根求源是对事物进行研究的第一步,法学也不例外。所以对宏观调控原理作学术上的研究必将对宏观调控立法产生根本性的推动作用。本文是对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原理的一些浅薄认识。一、宏观调控及宏观调控法 (一)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 “宏观调控是指政府从全国经济整体利益出发,以稳定物价、促进充分就业、保持经济适度增长、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从规范经济行为规范入手在不同程度上以经济计划、产业政策为引导,采用财政、金融、制裁等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从整体上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经济管理行为。”归根结底,宏观调控是现代国家调节国民经济的一种方式,是国家职能的一种。其实在历史上,统治者对某些经济活动予以引导和促进的情形早已存在,只是在19与20世纪之交及其以后,国家的这种宏观经济职能才逐步从国家职能体系中突显出来。这主要是由于在这个时期,生产不断社会化,而单个生产经营者对社会信息的掌握不足和滞后,经营决策常常同社会供求不一致,并不能适时调整。当其发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调,产品大量滞销过剩,想采取对策已经为时已晚。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后,人们迫切希望国家出面搜集了解社会经济和市场情况,掌握各种经济数据和信息,做出科学分析和预测,并运用政策手段,引导经济发展。特别是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期间,以美国罗斯福新政为代表,作为危机政策,各国实施了一系列调节经济的措施。其中包括运用金融、财政、产业等方面的经济政策对经济实行调控。也是在此及以后,各国都开始注意以经济计划、经济政策为主要方式来指导经济发展。宏观调控也由原来的零散的政策逐渐向体系化发展。 (二)宏观调控法概述 前面是对国家宏观调控职能的一些简单论述,但涉及到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则另当别论。宏观调控法的产生有另外一个理论基础——政府失败理论。这是基于法治平衡理论而生的。在赋予国家宏观调控权的同时,也要对这个权力进行约束和规制,防止权力滥用。就是在这种授权和限权的牵制和衡平中,宏观调控法应运而生。它除了要规定市场主体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应如何作为,还规定政府调控的权限、范围、程序、措施以及责任。目的是要为政府干预立章建制,实现政府干预法制化。“因为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如果“沿着相反的方向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像在每个大民族的情况一样,经过一定时期都要崩溃”。“政治权力会给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损害,并造成人力和物力的大量浪费”。 1、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法定义: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是指调整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管理宏观经济的主要法律手段之一。 (1)法律手段,指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主要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进行调节经济,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2)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的措施。主要方法有:1、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调整,2、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等,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是一种间接手段,但是是主要手段; (3)行政手段,指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如利用工商、商检、卫生检疫、海关等部门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产与流通,有直接性、权威性、无偿性、和速效性等特点。 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 宏观调控手段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计划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行政手段:这是依*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经济手段中的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

杨紫煊《经济法》(第5版)配套题库-计划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第二十章计划法律制度 一、概念题 国家计划 答:国家计划是指一国对其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做出的预测及其希望实现的政策目标,以及为实现政策目标所需采取的相互协调的政策措施。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以及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它是一国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和国民的生存和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计划的职能主要是预测引导、政策协调、宏观调控。 二、简答题 1.简述计划实施过程中进行计划调整的条件。 答:(1)计划批准后,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应积极组织实施,各企业和基层单位应切实按照社会需要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涉及指令性计划的单位应保证计划的完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修改或拒不执行。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法定程序正式批准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作修改或调整。只有遇到下列特殊情况时,才能修改或调整计划: ①发生特殊重大的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原定计划任务完成的; ②发生未能预料的重大情况,必须改变计划的; ③国际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国内经济生活; ④发生其他特殊重大情况,必须改变计划等。修改或调整计划必须由原计划审批机关批准。

2.简述计划的概念、职能和地位。 答:(1)概念 计划是指人们在行动以前预先进行的设计、规划或筹划,包括行动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等。 (2)计划的职能 ①预测引导。即预测未来发展方向并引导市场主体遵从。 ②政策协调。即在实施计划目标的过程中,协调各个方面的政策,以实现计划目标。 ③宏观调控。通过预测引导、政策协调。来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进行宏观调控。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在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并为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引导;它本身就是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还可以对其他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协调,因而计划调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调控。 (3)计划的地位 计划在宏观上为国家和国民提供了行动的指针和目标,并为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了具体的政策协调和政策导引;同时计划还可以对其他的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协调,因而计划调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调控。 3.简述计划法的内容。 答:计划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法律规定: (1)作为计划法主体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地位、职责、权限; (2)计划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形式;

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宏观调控法”的称谓及其理论概括是中国经济法的独创;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均无类似的概念。我国大部分学者将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之一;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是经济法学界比较一致的观点。经济法作为政府经济职能的法律表现,相应的体系构造必然也应当对政府职能的转换做出反映;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界定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有利于确认和规范政府的行为,保障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宏观调控作为政府的两大主要职能之一,相应地,宏观调控法作为经济法的两翼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日渐凸现,相关的理论也亟待深入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是宏观调控法重要的理论问题,本文将对此展开论述。 关键词:基本原则;宏观调控;协调;优化配置;宏观经济利益 一、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宏观调控法调整原则的涵义 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是宏观调控法制定、实施以及主体参加宏观调控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宏观调控法的原则既是宏观调控立法的指导方针,同时也是宏观调控关系主体的行为准则。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应指最能体现宏观调控法立法宗旨和实现宏观调控法价值并贯穿于宏观调控立法和执法之全部的一般原则。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科学确立和阐释,对于宏观调控立法和法学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其基本涵义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规则。 (1)、调整原则首先必须涉及到宏观利益层面等法律问题。法律与经济之重大区别在于,经济学所关注的重点是市场经济中有形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配置的效益,它是市场利益初级层面的分配问题。而法律所涉及是由于生产要素配置和使用状态生产的利益归属及利益再分配的公平问题,其利益涉及的层面及其广

(完整word版)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区别

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区别 市场规制法与宏观调控法都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二者存在区别与联系,本文将从多角度论述二者的区别。 1、含义 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运行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理论基础 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是产业组织理论体系。这一一门以微观经济学和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的理论体系,以市场经济体系中特定组织结构下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为考察重点。 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是间接干预理论,在市场自由发展的基础上,因其自身固有的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特征,政府需要适度调控,运用宏观调控手段间接影响经济状况 3、调整性质 市场规制法调整性质为国家行为。市场规制法的立法权源自全国人大常委,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执行。 宏观调控法调整性质为政府行为。因为其规范的是政府在经济活动方面的行为。 4、宗旨、原则 在二者的宗旨原则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如讲究公平、监管与调控都是法定的、合理范围内追求绩效等原则。但是相比之下,市场规制法更强调效率优先,讲究监管适度。宏观调控法更强调公平至上。 5、调整对象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规制市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即市场规制关系,是具体的市场竞争、市场秩序、市场行为等法律规范。主要分布于微观经济领域。规范的是企业实施经济决策实施的活动。比如垄断行为的主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监管行为最主要的受动者。 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宏观调控关系。以整体经济发展位调整对象。主要分布于宏观经济领域,影响的是企业的经济决策。比如财政、税收、金融、计划等在内的宏观调控行为。这些行为依法对市场主体的行为有引导或强制的作用,能够影响宏观经济因素,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运行。 6、调整方式 市场规制法主要通过行政命令、规章制度等等来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从而来实现其职能。国家的这种行为是具有强制性的。 宏观调控法主要以间接干预的形式。国家在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选择,市场主体做出的选择不是受国家强制的,是其自由选择的。 7、手段 市场规制法的手段是设定行为标准并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即制定法律法规。当经营者及其利益代表者违反了市场监管发义务时,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分别分为财产性责任与非财产性责任两种法律形式。财产性责任包括赔偿、

宏观调控法原理(一)

第十六章宏观调控法原理 名词解释题: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原则 答:它是调整国家在宏观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总量的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的平衡,是社会经济运行保持协调状态的前台条件。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形式和方式。经济总量的平衡是经济结构赖以实现的基础,经济结构优化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质内容。宏观调控法必须确认平衡与优化原则。 不定项选择题 1.以下关系中,属于宏观调控关系的是(B、D)。 A政府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关系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关系 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关系 D财政税收和货币信贷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中国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 )。 A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 B政府调控法定原则 C政府调控适度原则 D注重调控效益原则 3.以下对宏观调控法的描述正确的是(C、D )。 A主要通过设立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规范来影响其行为 B建立“政府指导企业”的直接干预市场的法律机制 C主要通过经济政策来改变市场交易环境,并通过交易环境的改变来影响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选择 D“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间接干预市场方式 4.以下法律属于宏观调控法体系的是(B、C、D )。 A公司法和企业法 B财政预算法和税法 C金融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 D经济稳定增长法律制度 5.以下哪些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的特点?(A、B、C、D ) A都具有经济活动的内容 B体现着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特征 C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机关始终是这几类经济关系中的一方主体 D已经被纳入国家经济法律体系的轨道 6.以对经济行为影响的力度与方式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哪三种?(A、B、C ) A利益诱导方法B计划指导方法 C强行控制方法D监督 强行控制作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方法,其内涵是:政府依照一定的规则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某种限制或禁止。这里包含三层意思,是指(A、B、D )。 A施行这种方法的只限于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关 B必须依照事先制定的规则,这种规则可以是法律、法规,也可以是政府的规章

财政法律制度

标记题目 信息文本 一、单项选择题 题目1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1.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选择一项: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务院 D. 审计署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国务院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2.《预算法》规定,有权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机构是()。

选择一项: A. 审计署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大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全国人大 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债的形式特征的是()。选择一项: A. 自愿性 B. 灵活性 C. 有偿性 D. 强制性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强制性 题目4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4.下列债务中信用度最高、流动性、变现力、担保力都较强的是()。选择一项: A. 金融债 B. 国债 C. 私人债务 D. 企业债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国债 题目5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5.政府采购制度最早产生于()。 选择一项: A. 英国 B. 法国 C. 德国 D. 美国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英国 题目6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6.下列各级预算中必须设立国库的是()。 选择一项: A. 村级预算 B. 镇级预算 C. 乡级预算 D. 县级预算 反馈 Your answer is incorrect. 正确答案是:县级预算 题目7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7.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最初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形式是()。

宏观调控法重点

第一章、宏观调控法概述 1、简述宏观调控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概念:调整国家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而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国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对象: (1)调控目标决定宏观调控关系: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 (2)具体:计划调控关系,产业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投资调控关系、储备调控关系、涉外调控关系 2、简述宏观调控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概念:宏观调控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a,以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b,以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 3、简述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主体的分类 (1)法理:调控主体,受控主体 (2)现实:a:国家:职能调控部门:发改委、财政部、央行;政府相关部门:国务院相关部委b:市场对策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 4、简述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客体的分类 (1)宏观调控行为:a,立法,执法; b,基础性,高层次; c,角色,非角色; d,单方,联合; e,积极,消极 (2)对策行为:a,选择性,强制性; b,基础性,高层次; c,单方,多方; d,积极,消极 5、简述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表现及特性 (1)表现:a,立法权、执法权; b,“计划、产业、财税、金融”调控权; c,决策权、协调权、引导权、强制权、监督权; d,必控权、可控权 (2)特性:法定性、不可让与性、综合性、统一性 6、简述宏观调控法律关系客体的权利表现及特性 (1)表现:自主选择权、自主决策权、监督建议权、损失请求权、控告申诉权 (2)特性:针对性、选择性、普遍性 第二章、计划调控法律制度 1、简述国民经济计划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1)概念:由国家制定并负责实施的,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是布置、规划、安排和调控未来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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