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桥梁工程)

工程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我站特对如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告知,参建各责任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执行下列条款,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一、桥梁工程

(一)、基础

1、扩大基础

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基坑内地基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进行实地验槽,实地验槽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地基验槽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2、桩基础(桥梁混凝土灌注桩)

(1)桩基完整性检测:大、中型桥梁的桩基完整性须采用超声波进行检测,检测频率应达到100%。小桥的桩基完整性须参照《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第5.1.6条规定执行,属于一柱一桩的桩基完整性应采用超声波检测。

(2)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大、中型桥梁单桩(竖向)承载力采用试桩,或者采用自平衡法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试桩数量按桩总数的1%,并不得少于2根,自平衡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小于2根。小桥的桩基单桩(竖向)承载力应采用自平衡法或高应变法进行检测。用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时,应具有现场实测经验和本地区相近条件下的可靠对比验证资料;且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于600mm或桩长大于30m时取高值。采用高应变法检测桩基的承载力时,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单桩(水平推力)承载力检测,须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第3.3.8条规定执行,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4)混凝土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的取样数量须按照《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每根桩在浇筑地点制作混凝土试件不得少于2组。

(5)桩基验收批的划分,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的规定要求,每个桩作为一个检验批。

(6)桩基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整理好施工质量控制保证资料,并提交桩基检测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参建各方进行桩基验收,桩基验收应提前通知我站派员到场监督,桩基验收必须形成验收文字记录及验收报告。

3、深基坑支护

(1)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基坑支护(包括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须按市建委《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南建质安[2005]3号)执行,并报市建委安监科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

(2)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须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物进行变形观测,并形成观测记录资料,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二)、桥梁主体

1、模板、支架和拱架工程必须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1.1条、第4.1.3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相关规定和市建委《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南建质安[2005]3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模板、支架和拱架安装及拆除必须与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相符,当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模系统高度大于8m或跨度大于18m时,模板、支架和拱架施工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论证。

2、装配式梁(板)预制构件安装前须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9.3.1~9.3.6条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检测,检测内容: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测;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测;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非预应力杆件按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要求进行检测。

3、钢梁安装应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第14.2.1条~14.2.11条中的规定执行。高强度螺栓终拧完毕必须当班检查,每栓群应抽查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2套,抽查合格率不得小于80%,否则应继续抽查,直到合格率达到80%以上。对螺栓拧紧度不足者应补拧,对超拧者应更换、重新施拧并检查。进行钢梁焊接之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焊工和无损检测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工须经现场试焊考试合格后方进行钢梁的构件焊接。钢梁的焊缝须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超声波和谢线探伤检验。

4、预应力施工须提供预应力施工专项方案、张拉设备的标定证书和已审批的张拉计算书。预应力筋宜使用砂轮锯,严禁采用电弧切割。

5、工程的混凝土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及市城乡建委南建管[2004]57号及南建市政[2004]1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严禁工程的混凝土试块由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的试验室代养。

6、支座应进行进场检验,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支座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性能试验报告,支座进场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现场施工。

7、台背填土应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第11.4.1条~11.4.8条中的规定执行,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通病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质监字[2006]3号文)中台背的回填应在背后50㎝宽范围内全部换填无砂大孔混合料或低标号混凝土,并振捣密实的规定。

8、成桥检测

(1)桥梁工程成桥总体质量综合试验应按南建质监字[2006]3号文第十条执行,凡桥跨大于20m(含20m)的桥梁应进行动、静载试验。

(2)人行天桥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静载试验。

二、工程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工程的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须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有关要求,参照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执行。

三、工程材料

1、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石灰、半成品、构配件等材料须有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验收规范、试验规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管[2008]12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驻邕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名录》的通知》(南建管[2008]38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南宁市建筑材料使用登记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可按以下方法下载:南宁市建设信息网()→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选择用户类型为:企业用户或游客→点击“公示公告”即可浏览或下载具体内容)

2、砂、石、土等材料应按有关试验规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商品混凝土应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的通告》(南府字[2007]1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决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2008-4-1起实施)、《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的通知》(南建管[2008]12号)、《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南宁市建筑材料使用登记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检测应按照《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驻市各建设单位质量检测机构名录>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关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性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有关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等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

六、特殊分包工程,下列内容应提交责任监督员核查:

1、分包手续、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2、特殊分包工程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质量证明文件、型式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特殊分包工程的相关强度、功能性检验报告(如钢结构的高强螺栓副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钢结构的挠度值测量报告、焊接件的擦伤检验报告等)。

七、监督抽测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广西区检测中心和南宁市检测中心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随机进行抽样检测。根据抽测

结果,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测,并将复检结果处理情况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质量部门须对工程进行自检自评,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并上报工程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初步验收。

(2)工程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自检自评资料和初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工程参建各方的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进行初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初验后,施工单位须及时对工程实体和竣工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

(4)工程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初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协同工程施工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竣工资料原件及有关存档资料送南宁市金花路3号南宁建管大厦5楼,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抽查。

(5)工程竣工资料经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抽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方能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实测实量工作,竣工验收的实测实量应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6)竣工验收的实测实量通过后建设单位才能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召开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同时应提前通知质量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验收监督。

(7)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并上报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工程科审批。

(8)工程建设单位按审批的验收方案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负责验收通知书的发送和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的签发。

2、工程竣工备案

(1)、工程参建各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协同工程建设单位完善存档和备案资料。

(2)、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报建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施工单位协同建设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工程竣工资料原件移交城建档案馆。

九、其它

1、项目经理变更、施工许可证内容变更等必须严格遵照市建委[2005]28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须经项目业主同意,到市行政审批大厅市城乡建委报监窗口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3、关于质量问题的修复:一般质量问题的修复应经建设(或监理)单位检查认可;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整修加固方案,并

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各方应做好处理及验收记录;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应返工重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4、关于质量事故的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级按《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进行划分,发生上述质量事故时,有关单位应保护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站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隐瞒不报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并立案查处。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南宁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建筑通用版

青岛高新区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一、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办理程序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一)、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申报资料 1、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审原件留复印件); 2、施工、监理合同(审原件留复印件);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原件留复印件); 5、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 6、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审原件留复印件);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8、建设、勘察、设计、检测(试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9、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二)、质量安全监督站审查资料 (三)、审查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二、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一)、建设工程应按要求办理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建设。违法违规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按法律法规及各级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基槽验收 建设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质监人员,质监人员在约定日期参加基槽验收。 (三)、基础验收 建设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基础工程验收申报表,质安站安排质监人员监督检查基础验收情况。 (四)、主体验收 1、建设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主体工程验收申报表及工程质量技术资料; 2、质监人员审查工程资料,填写工程资料审查表;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件,并一次性告知处理意见; 3、站长核查审批,对具备验收条件的主体工程签字同意进行主体验收; 4、质安站安排质监人员监督检查主体验收情况。 (五)、竣前检查 1、建设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及工程质量技术资料; 2、质监人员审查工程资料,填写工程资料审查表;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件,并一次性告知处理意见; 3、站长核查审批,对具备竣前检查条件的工程签字同意进行竣前检查; 4、质安站安排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前检查验收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等标准要求情况。 6、审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及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等验收记录。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铁路客运专线工程 桥梁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目录 第一章铁路客运专线桥梁工程的特点 第二章桥梁施工前的准备 第三章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四章墩台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第五章桥梁预制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桥位制梁质量控制要点 第七章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混凝土) 第一章铁路客专桥梁工程的特点 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大规模的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京津城际铁路和合宁、石太、郑西、武广、甬台温等客运专线铁路已经建成运营;京沪、哈大、京石等多条线路正在建设;列入规划待开工的项目还有6000亿元投资。 根据2008年10月31日《中长期铁路网调整规划》,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规划目标达到12万公里以上,其中客运专线由为1.6万公里,电化率达到60%。

在已经开工和列入规划的铁路客运专线中,桥梁工程占有很大比例,高架桥和长桥数量也多于普通铁路。 1.1 客运专线桥梁的特点 客运专线大量采用桥梁工程,保证了高速条件下安全性与舒适性,也注重了环境适应性的理念。桥梁工程设计与建造具有以下特点: (1)选择刚度大的结构 客运专线桥梁一般采用简支梁和连续梁,且选用双线整孔箱形截面。高架车站及道岔桥多采用刚架桥。 (2)桥梁结构以预应力混凝土梁为主 大部分为预应力混凝土梁,钢筋混凝土梁、钢-混结合梁也有少量使用。 (3)大跨度桥梁较少 考虑客运专线对线路平顺性的要求,选用大跨度桥梁较为慎重。在跨越道路、沟谷、较宽河流时,一般尽可能地采用悬灌法施工的预应力混凝土梁,很少采用其它结构和材料的桥梁。 (4)采取耐久性措施 在预定作用和预定的维修和使用条件下,客运专线主要承力结构应满足100年使用年限,故综合采取了一系列耐久性措施。主要包括采用整体密闭的桥面,使用高性能混凝土,加大保护层厚度(梁和墩台混凝土保护层均在3cm以上),并设置良好的防排水设施。 (5)桥面布置的特点 用挡碴墙(防撞墙)代替护轨,以便于线路维修养护;设置优质防排水系统;预留检查车及维修养护通道。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单位名称): 你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办理 (工程名称)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为顺利开展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特告知以下事项: 1、我单位将依照《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我单位将组织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提出安全监督要求。 2.监督人员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要求责任主体回答有关安全生产问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单位申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4.监督人员到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抽查时,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要求其出示有效执法证书。如发现监督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可及时向我机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孝感市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施工安全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新编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新编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质量控制措施 (新编版) 摘要:随着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雨后春笋般的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展开,很多工程在关注进度的时候忽略了工程质量问题,出现了很多的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严重现象,如:桥梁垮塌、房屋倒毁、路基沉陷等。工程质量问题是整个工程的最终目标,关系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也关系到国家建设和社会的稳定。桥梁工程,具有其特殊性,施工难度较大使用年限较长,在交通和生产生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结合当前的质量控制现象和一些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桥梁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措施 我国桥梁建设的步伐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迅速展开,但是由于我国的技术水平还不够成熟再加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得到合理的工程

质量管理,也出现了很多的质量与安全施工导致桥梁问题是人们的正常社会行为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已引起广泛的关注。为了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地提高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本文结合当前一些桥梁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和相关的防治措施,谈谈桥梁工程项目部如何做好桥梁施工的质量与安全控制。 桥梁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的现状 我国的桥梁建设速度较快,但是工程质量管理跟不上其步伐,所以在很多的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很多的质量安全隐患,比如很多单位一味的追求工期,降低成本、偷工减料,有的工程甚至承包给没有专业工程经验的工程队,给工程的质量带来了很严重的安全问题,并且给后期的使用和维护也带来了极大地困难。 另一方面就是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没有采取科学的管理模式。首先,对建筑材料质量的控制没有进行科学的监测和实验,现在市场上的钢材和水泥等都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导致在进行施工的时候工程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其次,在施工进行时,很多地方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在施工之前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紧急预案,导致在问题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市政办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稳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政工程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1、监管机构。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负责。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下设的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政质监站)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参与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备案。 2、监管范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属于市政基础设施监管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含附属的桥梁、涵洞等)、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照明、地下公

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配套的各类管(杆)线工程也属于市政监管范畴。 3、监管程序。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后,领取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到市民大厅相关窗口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二、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各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提高全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1、市市政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专业化监管体制,增强服务功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监管全覆盖;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文明程度和质量安全 管理水平。 2、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积极办理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移交工作,纳入正常维护管理。未按规定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由市城乡建设局依法予以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建设各方: 经研究决定,由_ ___ __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成立 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的联系、管理与督办工作。 联系电话:_ __ _ __ 办公地址:_ ___ __ 一、监督工作的方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监督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监督小组进行交叉抽查。 (三)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督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与频次: (一)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3、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

质量; 5、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及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自 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实体检测报告等); 6、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情况; 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情况。 1 (二)监督抽查的频次: 每个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主体结构每10层不少于1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每2个月不少于1次。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同步现场监督或在验收合格后再抽查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应采用同步现场监督的方式。 三、监督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套经图审办审查合格,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随时备查。 (二)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桩基、深基坑、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评估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填写《验收监督通知单》,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和验收组成员书面通知质监机构(同时 附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 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各质量责任主体签署的验收记

浅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浅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发表时间:2015-01-23T09:21:11.503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5年第2期供稿作者:徐红强[导读] 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市政桥梁下部构造工程施工监控,为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提供保障。徐红强 (扬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扬州 225002) 摘要:文中结合笔者多年市政桥梁施工实践经验,按照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详细阐述了市政建设的过程,对市政桥梁结构建设质量检测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市政桥梁;下部构造工程;承台;施工技术;质量控制;试验 1.引言 近年来桥梁建设进入了空前发展的阶段,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主要体现在预应力技术的发展和大跨度悬索支承桥梁的建设以及对超大跨度桥梁的探索,同时,由于大跨度和超大跨度桥梁施工工艺的复杂性,施工过程及竣工之后出现许多难以预料的因素可能导致桥梁某些部位的应力或变形过大,从而形成桥梁安全隐患,因此对桥梁结构质量状况监测的研究也迅速发展起来。桥梁下部构造工程质量监测的基本概念就是通过对桥梁结构状态的监控,为桥梁的维护、维修与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指导。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市政桥梁下部构造工程施工监控,为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提供保障。 2.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是改扩建桥梁的桩基及下部构造工程,该桥原为一跨16m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 T 梁,桥宽 12m,钻孔灌注桩基础,桥下净空约 4m,此次道路改造的路基宽度为每边加宽13m,两侧共加宽26m,扩建新桥采用每边加宽13.25m,扩建后总桥宽38.54m,上部结构拟采用16m 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下部结构为薄壁式桥台,桥台基础采用 12 根1,200mm 的C25 混凝土桩基,桩长分别为25m 和28m。 3.桥梁下部构造工程施工技术 1.承台的施工 由于在桩基的施工中为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每根桩的混凝土多浇筑了 50~100cm,所以在系梁或承台施工前,先凿去桩基顶端的脆弱层至桩顶的设计标高+10cm,并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按施工图纸进行墩柱的钢筋的焊接。同时对系梁或承台的基坑进行人工开挖,挖至承台或系梁底部标高以下 5~10cm 初平,然后用低标号的碎石混凝土进行基坑底部浇筑抹平至承台或系梁底部标高。桥台基坑的降排水措施必须做好,保证基坑处于无水状态作业,才能保证桥台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 米,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应制定专项的基坑支护措施和降排水方案。桥台的模板安装非常重要。为了保证混凝土施工时模板不变形,在必要的模板外部支撑外,还采取了如下辅助措施: (1)在模板底部与基础连接处打入膨胀螺丝,将模板和基础连成整体;(2)模板内部用Φ12 设置横向拉杆,将相对受力的两侧模板固定,拉杆套上直径稍大一些的胶管,以便拆模板后能拉出拉杆;(3)模板上沿用两端开口的定型木撑固定,保证混凝土施工时模板上沿尺寸不变化。桥台的混凝土振捣工艺与基础混凝土浇筑基本相同,但由于桥台仅厚 60cm,3m 多高且桥台内有大量的钢筋,这样给混凝土施工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因此,混凝土施工前一定要给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强调质量意识,一方面要保证混凝土的充分振捣,另一方面要保证钢筋骨架不被扰动和破坏。为了保证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在桥台钢筋两侧点焊上定位钢筋取代水泥垫块支撑在模板上,间距为 1×1m。支座处钢筋设置应符合设计尺寸要求及钢筋制作规范。 2.台帽的施工 为盖梁施工时模板架设的方便,在墩柱子施工时在距柱顶端500mm 处预埋二根钢管。钢管内填满砂子并封端。施工盖梁时将其掏空,并用Φ70 的钢棒插入其内,作为工字钢托架,钢棒两端头用工字钢斜撑,将两根工字钢纵梁架设固定其上,作为承力结构。两根工字钢之间用拉杆连接。在工字钢上,横铺 15×20cm 方木,间距0.2m,再在其上铺设底模,底模铺好后,进行调平并注意盖梁的底部标高,并报请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进行钢筋的架设。先进行测量放出钢筋的位置,并按保护层的厚度支垫好混凝土垫块,然后将在工地现场制作好的钢筋骨架吊装到模板上,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安装侧模。放线调整模板位置,在纵、横轴向及标高正确后,将其支撑牢固,浇筑混凝土。混凝土在现场用搅拌站制备,用人工配合吊车完成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并预留好锚栓钢筋和防振挡块钢筋。 4.支座垫石的施工 在盖梁混凝土的强度达到 70%时,可以开始施工支座垫石。先在盖梁上放出每个支座垫石的准确位置,用油漆做好记号,并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后,将支座垫石位置处的混凝土凿毛,并用特制的定型组合钢模固定在支座垫石处,作浇筑模板。并在其内按设计要求安装好钢筋,并浇注混凝土,浇注完毕及时进行养生。 5.竣工验收 在桥梁建成后,一般需要经历通车前的竣工验收试验(包括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检验桥梁结构的实际承载能力,了解桥梁结构在各种荷载作用下的实际受力状态和工作状态,评价结构的力学特征和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的工作性能,判别已建桥梁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或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通过试验可以验证桥梁设计的假定,这是因为桥梁(特别是大跨度桥)结构的力学和结构特点以及所处的特定环境,使得在设计阶段完全掌握和预测其力学特性和行为特性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设计时会有许多假定,通过试验,可以获得桥梁结构的动静力行为,从而达到检验桥梁的理论模型和计算假设的目的。 6.车辆荷载试验 桥梁车辆荷载试验主要是通过测试桥梁结构在设计车辆荷载作用下控制截面的应变、位移或裂缝情况,分析桥梁的承载能力。采用静载试验评定桥梁承载能力的方法是最成熟且传统的方法。 (1)现场普察及准备。桥梁结构的考察及试验准备是桥梁检测顺利进行的前提。在这个阶段,应根据试验的目的和要求,进行实地考察并收集设计与施工资料,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制定周密合理的试验方案,同时开始作试验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在试验方案中,试验荷载工况的选择应反映桥梁结构的最不利受力状态;同时要合理布置测点,在满足试验目的的前提下,测点数目和布置必须是充足的和有代表性的,但是宜少不宜多,而且测点布置要方便和安全。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 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安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本工程将由市安监站科监督,联系电话:。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及《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为使监督工作有序顺利实施,现将市安监站的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监督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程序 1、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安全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合格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派监督员到施工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条件,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并签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点告知书》。如果现场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工程项目可以正式开工;如果现场不符合要求,监督人员将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现场整改完毕并经监督人员复查合格后才能开工。 2、第一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施工至主体二层楼面,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

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随机抽检方式进行抽查,对达到合格等级以上的给予认可,并备案。 3、第二次达标抽查:房建工程主体封顶,市政基础设施及其它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80%,施工单位质量安全部门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验收,经项目监理部核查达标后,向市安监站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市安监站责任监督科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派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评抽查,做出综合性评定意见,并备案。 4、巡查和抽查:市安监站还将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巡查和抽查。 5、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须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件验收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表》等安全管理资料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二、建设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区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桂建质[2006]22号)以及《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需费用。 三、监理单位应履行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告知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 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及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及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发表时间:2015-03-17T10:05:05.383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5年第4月供稿作者:黄国豪 [导读] 桥梁施工质量控制是桥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应十分重视基于施工质量控制的桥梁施工技术问题。 黄国豪中铁大桥局集团湖北武汉430000 摘要:由于在实际的桥梁施工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很多不可预知的因素,施工往往达不到既定的目标状态,难免出现各种质量问题,施工质量控制由此产生。本文首先对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做了概述,然后分析了桥梁施工常见的质量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及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关键词:桥梁;质量控制;支座;混凝土;伸缩缝 一、桥梁施工质量控制概述 桥梁施工是被城市建设普遍使用的建筑物类型,施工单位建筑跨河流、海域、峡谷或者其他障碍的空间建筑物,给我国交通运输提供了很多方便。桥梁施工的工作内容复杂,需要工程师精心设计,其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应力控制、几何控制和安全控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桥梁整体的质量控制,必须抓好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消除桥梁施工在质量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桥梁施工常见的质量问题 (一)支座的滑移、偏位严重 桥梁施工工程存在的问题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桥梁施工工程具体操作时,对横隔板联接的疏忽。当对孔梁架设后,对横隔板没有进行及时的联接工作,致使支座严重地偏位和滑移。没有及时联接横隔板的同时没有仔细检查支座的位里,没有对支座与梁底的情况进行复查,也是导致支座偏位和滑移的因素。支座的偏位和滑移影响支座与梁底的密贴,加重支座的荷载能力,导致梁体不垂直。 (二)桥梁柱墩结构表面不光洁,外观不美 桥梁的外观美主要体现在桥梁的柱墩结构身上,柱式桥墩是指墩身由一个或几个立柱所组成的桥墩。目前,我国桥梁施工工程对桥梁柱墩结构的重视不够,经常出现柱墩结构表面不光洁,致使桥梁外观不美。桥梁施工工程管理人员可能思想意志薄弱,建设材料的经费自己吞掉,使用便宜的钢铁材料,也是使柱墩结构不美的原因之一。 (三)外观质量存在问题 桥梁除了桥墩结构不光洁外还有很多外观上的质量问题,比如说桥梁部分位置有马蜂窝和麻面,大面积用补丁修饰造成的分层明显等常见的外观问题。外观质量存在的问题原因有技术上的也有施工人员工作上的疏忽等等,其中混凝土的震动时间没有把握,没有选好良好的隔离剂是外观不美的主要原因。 (四)桥面伸缩缝不平整,有跳车现象 桥面伸缩缝是为适应材料胀缩变形对结构的影响,在两个相邻梁端之间、梁端与桥台背墙之间设置的间隙,它有使车辆平稳通过桥面的作用,不会出现跳车现象。目前,桥梁施工工程做的桥面伸缩缝不平整,没有建造平整的伸缩缝桥面,经常在桥梁上行驶的车辆跳车,对桥梁建筑物造成了安全隐患。 三、桥梁施工质量控制及常见问题解决措施 (一)桥梁施工质量控制 1、严把材料质量关 桥梁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相关信息来采购施工材料,应用于施工阶段的各类材料要列出清单,还要对数量、规格、大小以及质量要求等重要信息进行标注,这样能够让材料采购人员更加明晰材料采购的实际要 求。 另外,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材料采购不能盲目,要提前对建材市场进行咨询和统计调查,这样能够保证材料采购的经济性、合理性。尽量用最低成本购买到符合桥梁工程施工材料和质量要求的材料,这样既能保证工程质量不受材 料影响,同时也能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同时,所有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都需要进行严格质量检查,要求出示材料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还需要进行抽样调查,如有质量不达标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更换,杜绝一切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2、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在施工过程中,要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机械设备,不断更新施工企业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施工过程中,必须建立技术品牌理念,不断在工程实践中创新工艺技术,改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促进桥梁施工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巩固和提高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的水平。 3、完善桥梁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桥梁施工单位要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实施质量目标责任制,强化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桥梁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明细的说明,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以此来约束全体人员,使其能够提高质量控制意识,增强质量管理的责任心,对施工的每个环节,都要明确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和目标,在工程验收阶段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避免不合格操作情况在后续施工中发生。 4、加强人员整体素质的培训力度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参与工程建设的全体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水平,同时巩固和提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并鼓励和支持全体人员创新和探 索新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的方法和手段,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材料设备过程中不断适应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方法。 (二)桥梁施工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1、做好混凝土的浇筑施工 桥梁工程施工环节的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要派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工程监理部门也要履行职责。保证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单位要加强混凝土浇筑人员的技术培训,并在原有的技术水平上不

桥梁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要点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第一节下部工程(桩基础) 1、如何防治钻孔灌注桩发生偏斜? 1、质量问题及现象 1)成孔后不垂直,偏差值大于规定的L/100。 2)钢筋笼不能顺利入孔。 2、原因分析 1)钻机未处于水平位臵,或施工场地未整平及压实,在钻进过程中发生不均匀沉降。 2)水上钻孔平台基底座不稳固、未处于水平状态,在钻孔过程中,钻机架发生不均匀变形。 3)钻杆弯曲,接头松动,致使钻头晃动范围较大。 4)在旧建筑物附近钻孔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把钻头挤向一侧。 5)土层软硬不均,致使钻头受力不均,或遇到孤石,探头石等。 3、预防措施 1)钻机就位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整平和压实,并把钻机调整到水平状态,在钻进过程中,应经常检查使钻机始终处于水平状态工作。水上钻机平台在钻机就位前,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其平台要牢固、水平、钻机架要稳定。 2)应使钻机顶部的起重滑轮槽、钻杆的卡盘和护筒桩位的中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并在钻进过程中防止钻机移位或出现过大的摆。 3)在旧建筑物附近施工时,应提前做好探测,如探测过程中发现障碍物,应采用冲击钻进行施工。 4)要经常对钻杆进行检查,对弯曲的钻杆要及时调整或废弃。 5)使用冲击钻施工时冲程不要过大,尽量采用二次成孔,以保证成孔的重直度。 4、处理措施 1)当遇到孤石等障碍物时,可采用冲击钻冲击成孔。 2)当钻孔偏斜超限时,应回填粘土,待沉积密实后再重新钻孔。

2、在钻孔过程中发生缩孔怎么办? 1、质量问题及现象 当使用探孔器检查成孔时,探孔器下放到某一部位时受阻,无法顺利检查到孔底。钻孔某一部位的直径小于设计要求,或从某一部位开始,孔径逐渐缩小。 2、原因分析 1)地质构造中含有软弱层,在钻孔通过该层中,软弱层在土压力的作用下,向孔内挤压形成缩孔。 2)地质构造中塑性土层,遇水膨胀,形成缩孔。 3)钻头磨损过快,未及时补焊,从而形成缩孔。 3、预防措施 1)根据地质钻探资料及钻井中的土质变化,若发现含有软弱层或塑性土时,要注意经常扫孔。 2)经常检查钻头,当出现磨损时要及时补焊,把磨损较多的钻头补焊后,再进行扩孔至设计桩径。 4、处理措施 当出现缩孔时,可用钻头反复扫孔,直到满足设计桩径为止。 3、在钻孔过程中发生坍孔如何处理? 1、质量问题及现象 在钻孔过程中或成孔后井壁坍塌。 2、原因分析 1)由于泥浆稠度小,护壁效果差,出现漏水;或护筒埋臵较浅,或周围封堵不密实而出现漏水;或护筒底部的粘土层厚度不足,护筒底部漏水等原因,造成泥浆水头高度不够,对孔壁压力减少。 2)泥浆相对密度过小,致使水头对孔壁的压力较小。 3)在松软砂层中钻孔时进尺过快,泥浆护壁形成较慢,并壁渗水。 4)钻进时未连续作业,中途停钻时间较长,孔内水头未能保持在孔外水位或地下水位线以上2m,降低了水头对孔壁的压力。 5)操作不当,提升钻头或吊放钢筋笼时碰撞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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