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电力工业部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于1992年由原能源部颁发试行。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实践,一些单位和专家对此规定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对工作更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我部委托有关设计院、所的专家专题

研究修订,召开座谈会研讨,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并经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会签同意,现印发试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与我部核电办公室联系。原能源部1992年颁发的《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

第一章总则

一、本规定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核电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印发核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内容深度及附件要求的通知》,结合国家现行有关核电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

二、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核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凡是新建和扩建的核电项目,均应进行两个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当在原审定的建设规模范围内,同一厂址由同一企业法人扩建同类型的核电机组时,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三、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

四、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均应由具有核电工程设计资格的设计院承担。

五、直接利用外资的核电厂工程项目亦应按本规定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

六、本规定适用于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商用核电厂,其基本原则也适用于核热电厂和核供热站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但其内容应结合具体工程特点适当调整。

第二章任务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电力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核电厂建设可行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与条件,为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有:

(一)研究拟建核电厂在国民经济、一次能源平衡和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证其建设的必要性。

(二)拟建核电厂的选址过程应从区域筛选开始,并应论证推荐区域和被否定区域的因素。(三)在推荐区域内筛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按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在充分搜集现有资料、调查研究、必要的勘测工作以及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

评价候选厂址的特征和建厂条件,排除厂址填复性的因素;在安全、经济和技术的综合比较基础上排列

可行的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

(四)设想工程建设方案,拟订建设总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初步选择核电机组类型和单机容量,探讨设备供应方式与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

(五)对可供选择的工程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及社会效益评估,拟订建设资金筹措、贷款偿还的初步方案,推荐优先的工程建设方案。

(六)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研究的问题和建议方案。

二、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核电厂工程建设的方案和条件,确定厂址,以论证其在安全上、经济上、技术上和商务上的可行性,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提供充分的依据。其主要任务有:

(一)对优先候选厂址进行必要的、综合性的勘察、测试、观测和试验工作,落实建厂条件,论证其建设核电厂的适宜性,为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二)全面进行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研究。对工艺设计标准化的核电机组,则重点研究与厂址条件有关的核电厂工程方案和电力系统配套方案。

(三)研究设备器材供应方案,包括初步确定设备国产化和进口比例,列出主要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四)提出核燃料供应方案。

(五)编制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六)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行方案规划,包括工程量估算、工程管理、承包方式、建设进度、运行检修制度、人员编制和培训等。

(七)进行工程投资估算,提出资金需求与筹措方案,进行经济效益分析,论证在经济上的可行性。

第三章报告编写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深度

(一)概述

1.本项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2.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组织背景,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情况和参加成员简况。

3.工作过程。

(二)电力系统

1.叙述拟建地区国民经济、能源和电力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分析该地区能源平衡、电源布局和电力电量平衡,说明建设核电厂的必要性。

2.拟建地区分区电力负荷和电力平衡,论证本核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电源布局的合理性。

3.核电厂不同厂址接入系统方案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方案设想和工程量估算。

4.根据本电力系统的电源结构和电网特点,考虑核电厂的运行方式及对电网的影响。(三)厂址选择

1.选址工作概况:简述选址依据、厂址筛选经过,扼要评述所选过的各个候选厂址的基本特征和建厂条件,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排列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可成立供选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

2.候选厂址的概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80千米范围内人口分布和城镇分布,以及厂址附近的名胜古迹、文物、工业设施、机场、军事设施等。

3.地质、地震条件:以搜集现有的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厂址现场勘测工作,对候选厂址的地质、地震条件合格性作出初步评价。应根据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性评价厂址区域范围内的地质、地震特征及厂址所在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对影响厂址合格性所涉及

的关键问题,如发震构造、能动断层等作出初步评价;对厂址区由地震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初步评价;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初步确定厂址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厂址的地震动参数SL-2的高值作出初步估算;并提供为候选厂址进行比选、综合分析和评价所需的

初步工程地质资料。

4.水文气象和供水条件:搜集各候选厂址地区的水文气象特征资料,分析洪水淹没厂址的可能性和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研究冷却水取排条件和工艺用水、生活用水的水源条件,特别注意分析核电厂安全用水的可靠性。

5.交通运输条件:调研各候选厂址地区的公路、铁路、水运交通运输的现状和承运核电机组大型设备的能力,提出交通运输设施(公路、码头、专用铁路等)及可能的应急通道方案,对交通运输条件困难的应作专题论证。

6.厂址总体规划:根据各候选厂址的场地条件和核电厂的工程组成作出初步的厂址总体规划和可能的建设规模。

7.厂址安全评价:根据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和有关导则的要求,对各候选厂址作初步安全评价,判断其可接受性。

8.综合比较和评价:对各个候选厂址的自然、社会条件和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按核电厂厂址选择要素,作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并列表给出比较结果。在此基础上排出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工作的建议。(四)工程方案设想

1.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组成和分期建设设想进度。

2.工艺选择,包括:堆型、单机功率、环路数、设计标准及参考核电厂等。

3.拟选用的核岛和常规岛的简单描述,主系统、设备参数。

4.初步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布置、工程建筑项目构成,主要建筑物的特征。

5.防洪及供水排水方案。

6.交通运输方案。

7.与电力系统的连接方案,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调度的配套方案。

8.设备器材供应方案。

9.核燃料供应和核废料处理方案。

10.工程管理、建设模式及实施计划设想。

(五)环境保护

1.根据厂址特征资料和参考核电厂排出物放射性源项资料,初步评价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2.初步分析核电厂温排放对水体的物理影响和生物效应。

3.初步分析厂址周围环境对核电厂的可能影响。

4.分析厂址外围地带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

5.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

(六)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管理、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机组选型和工程方案,作出核电厂投资估算(含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并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和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应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平衡和外汇偿还的可能方案。3.根据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的设想,对接入系统方案和配套的输变电工程费用作出估算,必要时计算到销售电价。

(七)结论和建议

对厂址选择、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主要问题,提出研究的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深度

(一)概述

1.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审批情况、建设规模等。

2.项目建议书审批中已确定的建设原则。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关专项研究课题(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课题)。4.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和参加工作人员简况;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过程。

5.质量保证。

(二)电力系统

1.叙述拟建核电厂地区国民经济、能源资源、电力系统的现状及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2.拟建地区经济的发展、电力电量的增长水平预测以及能源平衡,说明核电厂建设的必要性。

3.根据规划期的电力电量平衡(含分区平衡)及核电厂厂址选择,说明核电厂厂址布局的合理性。

4.提出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方案、出线电压及回路线以及配套输变电工程量。

5.研究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后,对电网运行方式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三)厂址条件

1.选址工作概述:选址工作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对厂址的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确定推荐厂址。

2.地理位置及人口分布:叙述厂址的地理位置、厂址地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厂址位置与工矿区、居民区、城镇的相对关系,80千米半径范围内人口分布。叙述厂址附近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如:农林牧副渔生产情况,名胜古迹,文物风景区,重点保护的生物资源,矿藏资

源等)。

3.厂址附近的工业、交通和军事设施:叙述附近的工业企业、机场、空中走廊、交通设施、军事设施的位置和特征。评价外部人为事件对厂址可接受性的影响。

4.气象条件:叙述厂址地区的气象特征,并评价龙卷风、热带气旋、飑线风、沙暴等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

5.工程水文:说明厂址地区的水文资料、分析计算设计基准洪水,对厂址受洪水淹没(如雨洪、暴潮、海啸、湖涌、挡水构筑物的破坏等)的可能性提出明确的结论。

6.地质和地震:通过进一步搜集资料、现场勘察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验证厂址在地质、地震方面的可接受性。应对厂址附近范围内的能动断层作出确切的评价;确定与厂址设计有关的基准地震动参数;包括SL-2值、反应谱和时程曲线;根据综合概率法给出的结果复核厂址的地

震基本烈度;对厂址区由地震和其他因素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评价;查明厂址区地质构造、地基的岩土展布和岩体风化等特征,并获得初步的岩土设计参数;对拟布置的核岛地基、海岸和边坡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7.水源和供水条件:说明厂址供水水源条件和核电厂冷却方式,对冷却水取排方案应提供

专题论证报告或水工模型试验报告。与核安全无关的设施用水,其标准应按频率为97%计算;对于核安全有关供水,则应按《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HAF0206)》要

求确定设计标准,以保证反应堆在任何条件下均能连续30天维持安全停堆所需水量。对于新建水库和现有水库改造,应提供新建或改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交通运输:说明厂址地区的铁路、水运、公路等的现状,论述厂外运输方式、距离和能力;对铁路专用线、码头、航道整治等应作单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总平面布置:根据推荐厂址的场地条件作核电厂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并提出不同布置方案的比较。其内容包括布置原则和核岛定位设想,厂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组成、规模、位置以及子项表、给排水系统及设施、供配电系统及设施、三废处理和处置系统及设施、乏燃料储存和

运输系统及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厂区内外交通运输系统及设施、电力出线走廊、核事故应急交通线路、通讯系统及设施、生产区、生活福利区、施工用地等方案。估算厂址永久占地、施工临时用地数量,拆迁量及土石方量,以及交通运输、取排水设施,防洪和防护工程量等。2.工艺及土建设计方案:核电机组选型,总体方案与总参数,核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常规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方案。安全壳和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方案等。估算钢材、木材、水泥等工程量。

3.核安全保障措施:核电厂设计建造和运行所采用的安全标准规范,安全设施和保障措施,安全可靠电源、水源、消防措施等。

4.对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建设的核电厂,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合作方式、设备进口比例及清单,并对引进的技术作出评价。

5.退役设想方案

(五)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料储存运输方案

核燃料组件、相关组件的类型和供应方式、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及运输。

(六)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和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规定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安全评价

1.按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有关规定,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2.按劳动部等部门颁布的《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编制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3.按卫生部1995年颁布的《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卫监发〔1995〕第40号)编制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八)核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124号令)》的要求,研究并提出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设想方案,包括场内应急设施和场外应急设施,做多方案比较。

(九)质量保证

根据委托方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简述制订工程设计、采购、制造、测试、验收、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退役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十)工程建设方案

提出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和工程管理体制的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条件,大件运输条件,地方建筑材料供应和施工能力等,拟订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轮廓进

度(包括前期工作,工程设计,设备制造,项目审批,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等)

,列出关键进度控制表。

(十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提出核电厂运行的组织机构方案,拟订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人员培训计划。

(十二)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及设备采购方式估算工程量,作出投资估算(包括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及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偿还方案。

3.接入系统的配套输变电工程费用是总投资的一部分,可单独作出估算,必要时需计算销售电价。

4.经济评价方法应符合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电力部颁发的《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稿)的文件要求。

(十三)结论与建议

1.提出研究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核电厂机组台数及核电机组额定出力;

(2)总投资;

(3)单位千瓦投资;

(4)年发电量/供电量;

(5)年利用小时;

(6)核燃料首炉料装载量及年换料量;

(7)平均卸料燃耗;

(8)全厂热效率;

(9)厂用电率;

(10)总占地面积(厂区、生活区、水源及水管线、铁路和公路、码头、施工用地等);(11)总土石方量(厂区、铁路和公路、码头、循环水系统等)

(12)发电成本、上网电价;

(13)投资回收年限;

(14)贷款偿还年限;

(15)投资利润率、资金利润率、资金利税率、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和全部投资);(16)全厂人员指标。

第四章文件的格式

一、封面、扉页及目录要求(见附件)

二、研究报告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多、容量大,以分卷形式编排为宜。可分如下几卷: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总论

第二卷电力系统

第三卷厂址选择(含安全评价)

第四卷工程技术方案(含潜在设备供应商的评价)

第五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卷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总论

第二卷电力系统

第三卷厂址条件

第四卷工程技术方案

第五卷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物贮运

第六卷环境影响与安全评价

第一册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按NEPA-RG1的格式与要求)

第二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按USNRCRG1.70格式与要求)

第三册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第四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按卫生部卫监发(1995)第40号文〕

第七卷建设模式与国产化分析

第八卷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

第九卷质量保证

三、附件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附的支持性文件要求如下: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电力工业部核电厂厂址评审组对候选厂址的评审意见。

2.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对建设核电厂的意见。

3.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厂址、水源的意向性文件。

4.有关主管部门对大件运输(码头、公路、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意向性文件。

5.关于核燃料供应和运输的意向性文件。

6.其他对厂址选择有重要意义的意向性文件(如:文物保护、军事设施、重大拆迁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国家核安全局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4.国家环保局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5.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对核电厂厂址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审定文件。

6.当地政府同意使用土地的文件。

7.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用水的文件。

8.核燃料的供应协议(含运输)。

9.投资协议的文件。

10.利用外资项目应提供外方资信及利用国外贷款的草签协议文件。

11.与当地电力部门草签的购电合同。

12.省物价主管部门对核电电价的承诺文件。

13.电力主管部门同意核电厂联网及调度文件。

14.其他有关文件。

(1)铁路主管部门同意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2)水利、水产、航运、港监部门同意在通航的江河湖海及航道上修建取水构筑物的文件。(3)当发生压矿时,矿产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4)当影响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时,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5)当与机场、军事设施、工业民用设施等互有影响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四、附图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厂址区域地震地质图及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3.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1:25000)。

4.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比例1:2000)。

5.主工艺系统原理图。

6.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和核电厂与接入系统方案图。

7.其他需要的附图。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及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图。

3.厂址区域地震构造区及潜在震源区划分图。

4.厂址附近地区及厂址区地质图。

5.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

6.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比例1:1000~1:2000)。

7.厂区竖向布置图。

8.厂外运输方案图。

9.热力系统方案图。

10.主厂房平面布置图。

11.主厂房断面布置图。

12.电气主接线图。

13.供水系统图。

14.水工建筑物布置图。

15.码头及航道方案布置图。

16.施工场地总布置图。

17.其他需要的附图。

附件:

(封面)

核电厂(期)工程

省名称电厂名称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卷

第册

设计单位名称

一九九年月

(扉页)

秘级:

编号:

打字签字

批准:

审定:

审核:

校对:

编制:

设计单位全称盖章

一九九年月

------------||

|工程设计证书|

||

||

------------目录

1 XX

2 XXX

2.1 XXXX

3 XXX

3.1 XXX

附图XXXXXX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

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1996年11月13日电计[1996]737号)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于1992年由原能源部颁发试行。经过一个时期的工作实践,一些单位和专家对此规定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完善规定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对工作更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我部委托有关设计院、所的专家专题研究修订,召开座谈会研讨,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并经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会签同意,现印发试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与我部核电办公室联系。原能源部1992年颁发的《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与深度规定(试行)》版同时废止。

附件: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

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

第一章总则

二、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是核电建设前期工作的两个重要阶段。凡是新建和扩建的核电项目,均应进行两个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当在原审定的建设规模范围内,同一厂址由同一企业法人扩建同类型的核电机组时,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制的依据和附件。

四、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均应由具有核电工程设计资格的设计院承担。

第二章任务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电力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投资机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搜集资料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核电厂建设可行性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与条件,为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有:

(一)研究拟建核电厂在国民经济、一次能源平衡和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论证其建设的必要性。

(二)拟建核电厂的选址过程应从区域筛选开始,并应论证推荐区域和被否定区域的因素。

(三)在推荐区域内筛选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按核电厂厂址选择的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在充分搜集现有资料、调查研究、必要的勘测工作以及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候选厂址的特征和建厂条件,排除厂址颠复性的因素;在安全、经济和技术的综合

比较基础上排列可行的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

(四)设想工程建设方案,拟订建设总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初步选择核电机组类型和单机容量,探讨设备供应方式与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

(五)对可供选择的工程方案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分析及社会效益评估,拟订建设资金筹措、贷款偿还的初步方案,推荐优先的工程建设方案。

(六)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重点研究的问题和建议方案。

二、可行性研究的任务

可行性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在审定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核电厂工程建设的方案和条件,确定厂址,以论证其在安全上、经济上、技术上和商务上的可行性,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提供充分的依据。其主要任务有:(一)对优先候选厂址进行必要的、综合性的勘察、测试、观测和试验工作,落实建厂条件,论证其建设核电厂的适宜性,为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二)全面进行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研究。对工艺设计标准化的核电机组,则重点研究与厂址条件有关的核电厂工程方案和电力系统配套方案。

(三)研究设备器材供应方案,包括初步确定设备国产化和进口比例,列出主要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四)提出核燃料供应方案。

(五)编制选址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六)提出工程建设和运行方案规划,包括工程量估算、工程管理、承包方式、建设进度、运行检修制度、人员编制和培训等。

(七)进行工程投资估算,提出资金需求与筹措方案,进行经济效益分析,论证在经济上的可行性。

第三章报告编写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与深度

(一)概述

1.本项目的任务依据、范围和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2.委托方和受委托方的组织背景,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情况和参加成员简况。

3.工作过程。

1.叙述拟建地区国民经济、能源和电力系统的现状及发展规划。分析该地区能源平衡、电源布局和电力电量平衡,说明建设核电厂的必要性。

2.拟建地区分区电力负荷和电力平衡,论证本核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电源布局的合理性。

3.核电厂不同厂址接入系统方案及配套的输变电工程方案设想和工程量估算。

4.根据本电力系统的电源结构和电网特点,考虑核电厂的运行方式及对电网的影响。

(三)厂址选择

1.选址工作概况:简述选址依据、厂址筛选经过,扼要评述所选过的各个候选厂址的基本特征和建厂条件,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排列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可成立供选择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厂址。

2.候选厂址的概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80千米范围内人口分布和城镇分布,以及厂址附近的名胜古迹、文物、工业设施、机场、军事设施等。

3.地质、地震条件:以搜集现有的地质、地震和地球物理资料为主,辅以必要的厂址现场勘测工作,对候选厂址的地质、地震条件合格性作出初步评价。应根据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性评价厂址区域范围内的地质、地震特征及厂址所在地区的区域地壳稳定性;对影响厂址合格性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如发震构造、能动断层等作出初步评价;对厂址区由地震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初步评价;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初步确定厂址区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厂址的地震动参数SL-2的高值作出初步估算;并提供为候选厂址进行比选、综合分析和评价所需的初步工程地质资料。

4.水文气象和供水条件:搜集各候选厂址地区的水文气象特征资料,分析洪水淹没厂址的可能性和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研究冷却水取排条件和工艺用水、生活用水的水源条件,特别注意分析核电厂安全用水的可靠性。

5.交通运输条件:调研各候选厂址地区的公路、铁路、水运交通运输的现状和承运核电机组大型设备的能力,提出交通运输设施(公路、码头、专用铁路等)及可能的应急通道方案,对交通运输条件困难的应作专题论证。

6.厂址总体规划:根据各候选厂址的场地条件和核电厂的工程组成作出初步的厂址总体规划和可能的建设规模。

7.厂址安全评价:根据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和有关导则的要求,对各候选厂址作初步安全评价,判断其可接受性。

8.综合比较和评价:对各个候选厂址的自然、社会条件和需要采取的工程措施,按核电厂厂址选择要素,作全面的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并列表给出比较结果。在此基础上排出候选厂址的顺序,推荐一个或两个优先候选厂址,提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工作的建议。

(四)工程方案设想

1.建设规模、工程项目组成和分期建设设想进度。

2.工艺选择,包括:堆型、单机功率、环路数、设计标准及参考核电厂等。

3.拟选用的核岛和常规岛的简单描述,主系统、设备参数。

4.初步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布置、工程建筑项目构成,主要建筑物的特征。

5.防洪及供水排水方案。

6.交通运输方案。

7.与电力系统的连接方案,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调度的配套方案。

8.设备器材供应方案。

9.核燃料供应和核废料处理方案。

10.工程管理、建设模式及实施计划设想。

1.根据厂址特征资料和参考核电厂排出物放射性源项资料,初步评价核电厂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辐射影响。

2.初步分析核电厂温排放对水体的物理影响和生物效应。

3.初步分析厂址周围环境对核电厂的可能影响。

4.分析厂址外围地带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

5.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的初步设想。

(六)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管理、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机组选型和工程方案,作出核电厂投资估算(含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并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和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应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平衡和外汇偿还的可能方案。

3.根据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的设想,对接入系统方案和配套的输变电工程费用作出估算,必要时计算到销售电价。

(七)结论和建议

对厂址选择、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主要问题,提出研究的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概述

1.项目概况: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审批情况、

建设规模等。

2.项目建议书审批中已确定的建设原则。

3.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关专项研究课题(包括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课题)。

4.受委托方的资格审查和参加工作人员简况;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过程。

5.质量保证。

(二)电力系统

1.叙述拟建核电厂地区国民经济、能源资源、电力系统的现状及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

2.拟建地区经济的发展、电力电量的增长水平预测以及能源平衡,说明核电厂建设的

必要性。

3.根据规划期的电力电量平衡(含分区平衡)及核电厂厂址选择,说明核电厂厂址布

局的合理性。

4.提出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的方案、出线电压及回路线以及配套输变电工程量。

5.研究核电厂接入电力系统后,对电网运行方式的影响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三)厂址条件

1.选址工作概述:选址工作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对厂址的审查意见和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意见,确定推荐厂址。

2.地理位置及人口分布:叙述厂址的地理位置、厂址地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厂址位置与工矿区、居民区、城镇的相对关系,80千米半径范围内人口分布。叙述厂址附近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概况(如:农林牧副渔生产情况,名胜古迹,文物风景区,重点保护的生物资源,矿藏资源等)。

3.厂址附近的工业、交通和军事设施:叙述附近的工业企业、机场、空中走廊、交通设施、军事设施的位置和特征。评价外部人为事件对厂址可接受性的影响。

4.气象条件:叙述厂址地区的气象特征,并评价龙卷风、热带气旋、飑线风、沙暴等极端气象事件对厂址的影响。

5.工程水文:说明厂址地区的水文资料、分析计算设计基准洪水,对厂址受洪水淹没(如雨洪、暴潮、海啸、湖涌、挡水构筑物的破坏等)的可能性提出明确的结论。

6.地质和地震:通过进一步搜集资料、现场勘察和专题调查研究工作,验证厂址在地质、地震方面的可接受性。应对厂址附近范围内的能动断层作出确切的评价;确定与厂址设计有关的基准地震动参数;包括SL-2值、反应谱和时程曲线;根据综合概率法给出的结果复核厂址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厂址区由地震和其他因素引起的潜在地质灾害作出评价;查明厂址区地质构造、地基的岩土展布和岩体风化等特征,并获得初步的岩土设计参数;对拟布置的核岛地基、海岸和边坡稳定性作出初步评价。

7.水源和供水条件:说明厂址供水水源条件和核电厂冷却方式,对冷却水取排方案应提供专题论证报告或水工模型试验报告。与核安全无关的设施用水,其标准应按频率为97%计算;对于核安全有关供水,则应按《核电厂最终热阱及其直接有关的输热系统(HAF0206)》要求确定设计标准,以保证反应堆在任何条件下均能连续30天维持安全停堆所需水量。对于新建水库和现有水库改造,应提供新建或改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交通运输:说明厂址地区的铁路、水运、公路等的现状,论述厂外运输方式、距离和能力;对铁路专用线、码头、航道整治等应作单项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工程技术方案

1.工程总平面布置:根据推荐厂址的场地条件作核电厂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并提出不同布置方案的比较。其内容包括布置原则和核岛定位设想,厂区建筑物和构筑物组成、规模、位置以及子项表、给排水系统及设施、供配电系统及设施、三废处理和处置系统及设施、乏燃料储存和运输系统及设施、环境监测设施、厂区内外交通运输系统及设施、电力出线走廊、核事故应急交通线路、通讯系统及设施、生产区、生活福利区、施工用地等方案。估算厂址永久占地、施工临时用地数量,拆迁量及土石方量,以及交通运输、取排水设施,防洪和防护工程量等。

2.工艺及土建设计方案:核电机组选型,总体方案与总参数,核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常规岛设计方案及主设备选型,其他辅助系统的设计方案。安全壳和主要建、构筑物的设计方案等。估算钢材、木材、水泥等工程量。

3.核安全保障措施:核电厂设计建造和运行所采用的安全标准规范,安全设施和保障措施,安全可靠电源、水源、消防措施等。

4.对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建设的核电厂,应提供可供选择的合作方式、设备进口比例及清单,并对引进的技术作出评价。

5.退役设想方案

(五)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料储存运输方案

核燃料组件、相关组件的类型和供应方式、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及运输。

(六)环境影响评价

按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和国家环保局颁布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规定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安全评价

1.按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有关规定,编制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

2.按劳动部等部门颁布的《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编制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3.按卫生部1995年颁布的《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格式和内容(卫监发〔1995〕第40号)编制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

(八)核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务院〔1993〕124号令)》的要求,研究并提出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设施设想方案,包括场内应急设施和场外应急设施,做多方案比较。

(九)质量保证

根据委托方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简述制订工程设计、采购、制造、测试、验收、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退役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十)工程建设方案

提出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和工程管理体制的方案;分析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条件,包括施工场地条件,大件运输条件,地方建筑材料供应和施工能力等,拟订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轮廓进度(包括前期工作,工程设计,设备制造,项目审批,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并网等),列出关键进度控制表。

(十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

提出核电厂运行的组织机构方案,拟订人员编制配备和运行人员培训计划。

(十二)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1.根据厂址条件、工程技术方案、工程管理和建设模式、资金筹措、融资条件及设备采购方式估算工程量,作出投资估算(包括基础价、固定价和建成价),计算发电成本、上网电价及经济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的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

2.对需进口设备和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研究并提出外汇偿还方案。

3.接入系统的配套输变电工程费用是总投资的一部分,可单独作出估算,必要时需计算销售电价。

4.经济评价方法应符合国家计委颁发的《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电力部颁发的《核电站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稿)的文件要求。

(十三)结论与建议

1.提出研究主要结论,总的评价,存在问题和建议。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核电厂机组台数及核电机组额定出力;

(2)总投资;

(3)单位千瓦投资;

(4)年发电量/供电量;

(5)年利用小时;

(6)核燃料首炉料装载量及年换料量;

(7)平均卸料燃耗;

(8)全厂热效率;

(9)厂用电率;

(10)总占地面积(厂区、生活区、水源及水管线、铁路和公路、码头、施工用地等);

(11)总土石方量(厂区、铁路和公路、码头、循环水系统等)

(12)发电成本、上网电价;

(13)投资回收年限;

(14)贷款偿还年限;

(15)投资利润率、资金利润率、资金利税率、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和全部投资);

(16)全厂人员指标。

第四章文件的格式

一、封面、扉页及目录要求(见附件)

二、研究报告

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多、容量大,以分卷形式编排为宜。可分如下几卷: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总论

第二卷电力系统

第三卷厂址选择(含安全评价)

第四卷工程技术方案(含潜在设备供应商的评价)

第五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卷投资估算及经济分析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一卷总论

第二卷电力系统

第三卷厂址条件

第四卷工程技术方案

第五卷核燃料供应和乏燃料及核废物贮运

第六卷环境影响与安全评价

第一册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按NEPA-RG1的格式与要求)

第二册厂址选择安全评价报告(按USNRCRG1.70格式与要求)

第三册核电厂职业安全卫生专篇

第四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按卫生部卫监发(1995)第40号文〕第七卷建设模式与国产化分析

第八卷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

第九卷质量保证

三、附件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附的支持性文件要求如下: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电力工业部核电厂厂址评审组对候选厂址的评审意见。

2.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对建设核电厂的意见。

3.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同意使用厂址、水源的意向性文件。

4.有关主管部门对大件运输(码头、公路、铁路专用线接轨)的意向性文件。

5.关于核燃料供应和运输的意向性文件。

6.其他对厂址选择有重要意义的意向性文件(如:文物保护、军事设施、重大拆迁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3.国家核安全局的厂址选择审查意见书。

4.国家环保局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

5.国家地震烈度评定委员会对核电厂厂址设计地震动参数的审定文件。

6.当地政府同意使用土地的文件。

7.水资源主管部门同意用水的文件。

8.核燃料的供应协议(含运输)。

9.投资协议的文件。

10.利用外资项目应提供外方资信及利用国外贷款的草签协议文件。

11.与当地电力部门草签的购电合同。

12.省物价主管部门对核电电价的承诺文件。

13.电力主管部门同意核电厂联网及调度文件。

14.其他有关文件。

(1)铁路主管部门同意专用线接轨的文件。

(2)水利、水产、航运、港监部门同意在通航的江河湖海及航道上修建取水构筑物的文件。

(3)当发生压矿时,矿产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4)当影响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时,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5)当与机场、军事设施、工业民用设施等互有影响时,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四、附图

(一)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厂址区域地震地质图及近区域地质构造图。

3.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1:25000)。4.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比例1:2000)。

5.主工艺系统原理图。

6.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和核电厂与接入系统方案图。

7.其他需要的附图。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图(必须是原图比例)。

1.厂址地理位置图。

2.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及核电厂接入系统方案图。

3.厂址区域地震构造区及潜在震源区划分图。

4.厂址附近地区及厂址区地质图。

5.厂址总体规划图(比例1:10000)。

6.厂区总平面布置图(比例1:1000~1:2000)。7.厂区竖向布置图。

8.厂外运输方案图。

9.热力系统方案图。

10.主厂房平面布置图。

11.主厂房断面布置图。

12.电气主接线图。

13.供水系统图。

14.水工建筑物布置图。

15.码头及航道方案布置图。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及深度要求 第一部分概述 按照管理本部的设计管理流程要求,概念性方案设计是承接项目和产品的设 计阶段,概念性方案设计在概念性方案设计任务书和项目产品建议问题总结的基 础上,设计思路应具有延续性、探索性、独创性和挑战性。 1.方案设计文件编制的目的和特点 a)概念性方案阶段的任务包括以下两大方面: i.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设计管理模式,起主要工作成果体现在 设计任务分解清单和设计费用预算、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以及设 计单位的筛选;有关项目设计总体控制计划的编制要求可以参照《项 目规划设计分析成果标准》相关章节执行; ii.通常意义上的概念性方案设计。对概念性方案设计本身的要求可以参照本文执行; b)概念性方案可以根据需要结合当地政府报批所需的修建性详规设计,概 念性方案深度以修建性详规深度为参照依据。设计内容在体现概念性方 案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应围绕修建性详规、场地分析和住宅单体选型 的要求进行,表现手法可根据报批或者项目具体需要灵活确定。 c)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或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的: i.设计单位提供的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应以构思分析草图、场地分析 草图、住宅单体风格以及户型选型示意图和总平面设计构思图纸为 主,辅以对整体概念构思的的简要设计说明; d)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以说明如何实现甲方策划意图和设计的整体构思为 主,结合政府报批要求及公司内部要求可以采用灵活的表现手法,为充 分展示设计意图、特征和创新之处,可以有分析图草图、总平面及单体 建筑图、透视图,还可根据项目需要增加模型、电脑动画、幻灯片等。

2.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内容与编排 概念性方案设计应包含以下两大组成部分,分别由设计单位和分公司规划设计部提供。 a)设计方应该提供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书、设计图纸、透视图三部分,编 排顺序为: i.封面:写明方案名称、设计单位、设计年月; ii.扉页:注明方案编制单位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概念性方案设计人,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以上人员需加注 专业技术职称,本部分必要时需附透视图或者模型照片; iii.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目录; iv.概念性方案构思说明:由总说明和各专业构思说明组成;具体要求可参照国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说明格式,并应考虑增加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的设计内容说明; v.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指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各分类建筑面积、各类住宅每户单元建筑面积等;设计单位应该完成《概念设计任务 书》中的各类统计表格。同时,分公司规划设计部负责人应该审核 上述数据的真实性; vi.设计图纸:主要由规划总平面图、以及道路、竖向、管线、绿化景观、土方平衡等总图类图纸,以及建筑专业图纸组成,可参见第二 部分概念性方案图纸目录; b)分公司设计部应对概念性方案做出完整的书面评估意见; c)如设计合同以及设计任务书中有特别的约定,其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 照招标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3.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的规格与装订 概念性方案设计文件主要是公司内部根据本规定或者设计任务书的约定制作,以下为主要编制原则: a)一般项目应按设计说明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图纸、分析说明, 共四部分。复杂项目每部分可以独立分册装订;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文件深度 (一)设计总说明 1.总休说明 (1)设计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名称及文号。如: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什、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日例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规划审批意见书等。 2)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如:地形、区域位置、气象、水文地质、抗震设防资料等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地下障碍物等基础资料。 3)招标人或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的设计要求。如总平面布置、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造型、建筑材料等;对周围环境需要保护的建筑、水体、树木等。 4)设计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采用国外法规标准应于注明。 (2)方案总体构思 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外形特点,建筑功能,区域划分,环境景观,建筑总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2.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说明 1)场地现状和周边环境概况; 2)项目若分期建设,说明分期划分; 3)环境与绿化设计分析; 4)道路和广场布置、交通分析、停车场地设置、总平面无障碍设施等; 5)规划场地内原有建筑的利用和保护,古树、名木、植被保护措施; 6)地形复杂时应作竖向设计。 (2)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1)平面布局、功能分析、交通流线; 2)空间构成及剖面设计; 3)立面设汁 4)采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及技术,若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如实陈述其适用性、经济性,说明有无相应规范、标准,若采用国外规范,说明其名称及适用范围并履行审查批准程序; 5)建筑声学、建筑热工、建筑防护、空气洁净、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说明拟采用的相关技术。 (3)主要经济设计指标;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按国家及地方要求计算。 3公共建筑应增加主要功能区分层面积表、旅馆建筑应增加客房构成、医院建筑增加门诊人次及病床数、图书馆增加建筑藏书册数、观演和体育建筑增加座位数、住宅小区方案应增加户型统计表。 (4)关键建造技术问题说明(必要时); (5)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 1)建筑结构设计采用的规范和标准,风压雪荷载取值、地震情况及工程地质条件等;

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2005)

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2005) 一、总 则 1.根据国家关于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要要求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搞好建设前期工作,努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特将(1992)化计发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2.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国家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进行编制。应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要求,对化工建设项目的技术、工程、环保和经济,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 4.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对项目的要素进行认真的、全面的调查和详细的测算分析,做多方案的比较论证;具体论述项目设立在经济上的必要性、合理性、现实性;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财务上的盈利性、合法性;环境上的可行性;建设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法人和领导机关决策、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文件要齐全。应有编制单位的行政、技术、经济负责人签字。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应准确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项计算应该科学合理;对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要进行风险分析,留有余地;对于不落实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6.项目主办单位要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科学地、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应向编制单位提供必要的、准确的有关基础资料;与有关单位研究落实建设条件,并签订意向性协议或取得有关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意见书。 7.化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一般可按财务评价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有些政府贷款的项目必须作国民经济评价。其他大中型项目是否作国民经济评价,可视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而定。 8.根据国家计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

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

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容和深度的规定(2005) 一、总则 1.根据关于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容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要要求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规定,结合化工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搞好建设前期工作,努力实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提高投资经济效益,特将(1992)化计发第995号文发布的《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容和深度的规定》修订补充为本规定。 2.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容,是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立项后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根据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进行编制。应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地区发展规划及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的要求,对化工建设项目的技术、工程、环保和经济,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 4.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实事,对项目的要素进行认真的、全面的调查和详细的测算分析,做多案的比较论证;具体论述项目设立在经济上的必要性、合理性、现实性;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财务上的盈利性、合法性;环境上的可行性;建设上的可行性。为项目法人和领导机关决策、审批,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容要完整,文字要简练,文件要齐全。应有编制单位的行政、技术、经济负责人签字。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应准确可靠,符合有关规定;各项计算应该科学合理;对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要进行风险分析,留有余地;对于不落实的问题要如实反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6.项目主办单位要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科学地、客观地、公正地进行工作创造条件;应向编制单位提供必要的、准确的有关基础资料;与有关单位研究落实建设条件,并签订意向性协议或取得有关单位对拟建项目的意见书。 7.化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一般可按财务评价计算项目的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有些政府贷款的项目必须作国民经济评价。其他大中型项目是否作国民经济评价,可视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而定。 8.根据计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一般不大于10%,否则视超出情况再议。 9.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化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于老厂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基础条件和可利用设施情况,拟建设项目与企业总体改造规划的关系,如平衡、衔接等情况,进行编制。

工程设计深度规定2016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doc

建筑方案设计深度的国家规范要求 1.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门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第 2.3.3 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 等; (4)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

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 况; (6)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 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项指标;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 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 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 2.2.2 总平面设计说明。 (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 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 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2.2.3 建筑设计说明。 (1)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 (2)建筑群体和单体的空间处理、平面和竖向构成、立面造型和环境营造、环境分 析(如日照、通风、采光)等; (3)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种出入口、垂直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楼梯、电梯、自动扶 梯)的布置; (4)建筑内部交通组织、防火和安全疏散设计; (5)关于无障碍和智能化设计方面的简要说明; (6)当建筑在声学、建筑防护、电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 应作相应说明; (7)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规范对初步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拟采用 1、相关批复。成果文件是否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安全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2、总平面图。设计是否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气候、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因地制宜,远近期统筹兼顾、预留发展用地,充分考虑拟保留的地形、地物合理分区和布置工艺区、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等; 3、竖向设计。(1)竖向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土方平衡等情况);(2)竖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3)防灾措施是否合理,如针对洪水、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暗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4、文通组织。(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道路、出入口、场地布置等是否合理;(2)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5、输送管道 (1)设计输送能力是否合适;管道材质、管径壁厚、设计压力是否合理;路由是否最优,合理减少管道长度; (2)交通条件,是否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必要的维检修

(3)大中型河流、公路、铁路的穿跨越位置是否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的要求; (4)大开挖穿越是否有无稳管和水工保护措施; (5)定向钻穿越地层是否适宜,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穿越曲线否合理,出入土点是否有合适的施工场地; (6)山体隧道的洞口位置、衬砌型式选择是否合理,地质条件是否适合; (7)管道敷设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工艺安装 7、建筑结构。(1)建筑物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等;(2)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3)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5)建筑防火设计;(6)外立面、屋面及内部装修风格。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概念性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概念性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及深度除满足国家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中有关的要求外,同时必须满足甲方以下要求。 一、设计成果: 1.设计说明及图纸8套:统一按A3规格印制、装订 概念设计方案图纸目录

概念设计方案图纸深度要求: 1.总平面图 1)标明用地界限、道路红线、周边道路名称、指北针; 表明地下室边界和出入口位置;2) 标明建筑单体的层数和退线,建筑单体体块和建筑间距要3)用真实 尺寸; 4)表明小区道路的性质、位置、与城市道路接口的位置以及道路中 车行道、绿化带及人行道的划分并标明道路红线宽度。 5)表明停车位位置和停车数目; 表明景观绿地和水系的性质、等级和边界。6) 2.功能分区与产品类型分布图 1)明确住宅和公建分区;排布适宜地块档次与形态的住宅产品。 2)描述公建配套设施设置位置、规模、占地和内容; 3)根据现有市政配套情况选择设置各类技术配套设施(煤气调压站、变电站、垃圾中转站、水泵房、物业管理用房),通过明显的图例描 述这些设施的名称、位置及规模。

3.交通、消防分析图 1)根据道路设计宽度,示意性表达路网分级,标明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接口的位置,并完成各级道路的道路断面放大图。 2)对用地已有道路进行功能定位,通过明显的图例区别表示车行道及人行道。 非机动车流线和人行流线通过不同的图例表达各种机动车流线、3).的分级与方向设计。 4)通过不同的图例表示满足设计指标要求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各种停车方式、位置、规模与数量。 5)表明满足消防要求的车道和场地设计。 若单张图纸无法清楚表达上述设计内容时,应分成若干张图纸分别表达。 4.分期开发分析图 1)应表明分期开发的范围、顺序。分析分期开发的地块价值、交通可行性、公建配套分布、景观分期利用、施工难易度、物业管理的可行性; 2)各分期地块应有经济技术指标数据的统计; 应体现分期销售卖场的统一规划构想,并标明首期卖场的3)选址。 5.典型组团单元分析图 应体现典型组团单元、庭院或邻里单元大体的户型配置、朝向、间距、转角、入口的关系。 6.物业管理模式分析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

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

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订记录

成果及深度要求页码:第 3 页共5页

成果及深度要求页码:第 4 页共5页 场地现状构筑物、竖向分析。 4.彩色总体平面布置图 4.1 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 4.2 用地红线及建筑控制线表达清楚; 4.3 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地下车库出入口、消防登高面、 消防车道、绿地及建筑物的位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 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4.4 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主要 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4.5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图例、经济技术指标。(附经济技术指标表) 5.经济指标分析

指标分析(各个方案经济指标对比分析)。 6.概念方案分析图 6.1结构布局分析: 1) 公建配套分析: 幼儿园、商铺、垃圾中转站、公厕、小学、物业用房等公建配套分布。 2) 住宅业态分析: 按住宅层数不同的分析。 6.2体量分析:各方案空间关系对比。 6.3交通分析:车行、人行道路系统、小区出入口分析; 6.4车库及停车分析:地上、地下停车分析,车库出入口设置。 6.5景观分析:景观规划理念、意向节点分析。 6.6消防分析:消防通道、登高面分析。 6.7日照分析:日照分析图,并附计算方式及当地日照要求。 6.8土地价值分析:按照价值对土地进行划分 7.竖向规划图 场地内外设计标高、坡度。 8. 场地剖面图 必要位置断面图。 9. 典型单体平面图 主要户型标准层平面及户型面积指标。 10. 住宅及其它建筑意向图 建筑意向图。 三、成果制作要求 提供完整的概念方案设计电子版文本及光盘。

建筑设计图纸表达 (方案设计深度)

建筑设计图纸表达(方案设计深度) 注:下列信息并不全面,仅供参考。 参考资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总图制图标准》、《建筑制图标准》 总平面图 1.应表示的内容 1)场地的范围:表示出用地红线、道路红线 2)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 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3)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 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4)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5)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2.表达的规范性 1)线型要求参见《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2)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3)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 4)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如标注相对标高,则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3.表达的表现性(非实际工程制图适用) 1)一般原则:各种表现性的表达手段不得影响各项规定内容的规范性表达 2)阴影:为了更直观反映建筑体量的高差关系,可以在总图上表示建筑阴影。投影角度应符合某时刻真实日照角度,投影区域不宜过大,应呈半透明。 3)色彩:一般不必要。需要时,可以表达对象的真实色彩,或用色彩区别场地内建筑与周围建筑。 4)切忌把总图当作分析图使用,而使用多余的符号、标注、色彩。方案的各种特性应该由各种分析图表达。

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规定

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规定 篇一: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报告编写内容与深度 4.1 总论 4.2 电力系统 4.3 厂址条件 4.4 环境保护 4.5 工程方案设想 4.6 厂址技术比较 4.7 投资估算和财务分析 4.8 结论和建议 5 报告附图定 6 报告支持性文件 附录A(资料性附录)《厂址普选报告》内容要点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行业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xx]739号)的安排,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制定《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1996年11月13日,原电力工业部曾以“电计[1996]737号”文颁布《核电厂工程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试行)》,使用至今已超过10年,其部分内容和要求已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核电厂前期工作需要。按照“发改办工业[20xx]739号”文的安排,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组织专家在“电计[1996]737号”文的基础上制定本电力行业标准。 限于我国核电机组的现有装机规模,核电工程建设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和丰富,本标准在今后执行过程中仍需不断补充完善。开展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原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锦洋、朱京兴、戴联筠、李武全、卢宏田、杨建祥、张力、张 琳、傅耀宗、武红兵、杜建军、胡双跃、张弘、宋建军。 1 范围 1.0.1 1.0.2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工作内容和报告编制深度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工程。

室内设计服务内容和设计深度要求

上海览海西南骨科医院 室内设计 服务内容及设计深度要求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1设计服务范围及要求: 本次设计服务内容为室内设计。设计阶段包含概念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服务。 整体设计在符合整体建筑设计要求的基础上需体现国际化高端专科医院的服务理念,需符合国际联合委员会(JCI)认证所需相关规定、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应结合医院管理模式,突出现代医院、绿色医院的特点。 1.1室内设计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 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后期施工配合 1.2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和内容: 1)室内设计服务范围:建筑设计范围内甲方认为需要进行室内精装修设计的部位。 2)室内设计完成内容需包含所有场所及功能房间内软装(定制家具、系统家具、医疗家具、 装饰灯具、地毯、装饰挂画、装饰品、窗帘、盆景绿植、室内景观小品等)订制、陪同采买及摆场完成(采购由甲方负责)。 3)各阶段提交的设计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符合业主提出的 《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审要求(包括审图、盖章、出蓝图)。 1.3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建筑设计各专业图纸(分阶段按需提供)。 2)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范规定。 1.4设计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及满足相关部门验收标准。 2)符合现代医院的建设要求。 3)在建筑设计的功能分区基础上优化各级医疗工艺流程;使各类流线、空间布局更为合理。 4)高品质原则。室内装修设计品质不仅应体现在硬件配置、建设标准上,还应体现在室内 空间品质、色彩的选择、质感的处理等美学要求和文化品味上。设计要具有前瞻性和先进 性;形象和空间处理要简洁大气,富有时代感,要与甲方的服务理念相协调。 5)人性化原则,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注重人的心理、行为需要,创造出以人为本的良好医 疗环境,注重使用的便捷性和科学合理性。 6)为病员、医务人员提供温馨舒适、开敞明亮的医疗环境。 2室内设计各阶段具体设计要求: 2.1概念设计阶段: 1)需完成的设计工作: a)与甲方会晤、熟悉并定位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同时也评定项目室内设计的目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35~11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

贵州电网公司 35~110kV输变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贵州电网公司 2009年4月贵阳

前言 为规范贵州电网公司35~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内容和深度,加强输变电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满足项目立项审批的要求,提高电网项目投资效益,为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初步设计提供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由贵州电网公司建设管理中心提出、归口并负责解释。由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规定由下列人员编审: 批准: 审定: 审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前言 1总则 (1)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1) 3 工程概述 (1) 4 电力系统一次 (2) 5 电力系统二次 (4) 6 变电站站址及工程设想 (5) 7 输电线路路径及工程设想 (9) 8 环境保护 (10) 9 节能 (10) 10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10) 11 附件及附图 (11)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13)

1总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贵州电网系统内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包括变电和线路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35kV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并可适当简化。 1.2 可行性研究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一个主要设计文件,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依据,并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推行的典型设计控制造价指标提供前提条件。 1.3 可行性研究工作须以电网规划为基础。必须贯彻国家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各专业有关的设计规程和规定,推进技术进步,控制工程造价。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2.1 可行性研究工作重点是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问题,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投产时间和评估项目投资的经济性。 2.2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电力系统(一、二次)、变电站选址、线路选线、主要设计原则及工程设想、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等主要内容,并可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 2.3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说明书,各专业相关图纸。设计文件与相关协议齐全,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正确。对设计方案应有分析比较。 3 工程概述 3.1 设计依据 3.1.1 报告编制的任务依据 1)经批准或上报的电网规划审查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 2)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3)与委托方签订的设计咨询合同或设计委托书。 3.1.2 报告执行的技术依据 1)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2)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文本(注明标准、规程和规范的名称及最新版本编号)。 3)地方政府部门和各职能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2 工程概况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深度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深度 一、总说明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承办单位及法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主管部门: (二)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织 1、本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承担单位及其资质; 2、可行性研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成员。 (三)可行性研究概论 1、概述 (1)改造目标及生产纲领、技术和设备方案、各项生产及配套条件等;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3)经济效益主要指标: 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财务外汇成本(或节汇成本),新增销售收入、产值、利润、销售税金、出口创汇等; (4)不确定性分析指标: 盈亏平衡分析及敏感性分析结果; (5)社会效益。 2、结论 该项目在技术上、市场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 3、建议 如果可行性研究的结论认为该项目还存在什么问题,应提出建议。

二、项目提出的依据和必要性 (一)依据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包括批准机关、文号、日期及主要结论。 2、其它文件 委托单位提供的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 3、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 简要说明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范围及其深度要求。 (二)必要性 1、项目的提出是否符合国民经济有关的长远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产业政策以及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方向。 2、改造的目的和必要性要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性能、质量、增加产量、形成经济规模、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原材料、综合利用、加强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以及与企业的改革、改组相结合等方面加以说明。 三、承办全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l 、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等简况。 2、厂址概况 地址、占地面积、周边单位和环境及有无改造扩建余地、交通运输条件等。 3、物资供应情况 主要原材料、燃料、能源供应的情况,主要协作关系。 4、职工人员情况 职工人数及构成、劳动工资、工程技术人员所占比例及其构成等。 5、固定资产现状

景观设计深度要求

景观设计深度要求 06SJ805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对园林景观设计文件的编制、管理,保证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参照建设部颁发实施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内容要求,编制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规定,以保证设计质量。 1.0.2 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地方性规定。 1.0.3 适用于以建筑为主体的场地的园林景观设计。 1.0.4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现就上述三阶段设计深度作出规定,供参考。 1. 0.5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 提供能源利用及与相关专业之间的衔接; 3 据以编制工程估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 0.6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 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与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3 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7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种植需要; 2 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 能据以编制工程预算。 1.0.8 本规定编制的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2方案设计 2.1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其中封面、目录不 作具体规定,可视工程需要确定)。 2.2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总占地面积、周围道路红线、周围环境、对外出入口位置、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原有文物古树等级文件、保护范围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初步设计)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工程概算书。 注: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主要设备或材料表,主要设备或材料表可附在说明书中,或附在设计图纸中,或单独成册。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另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可另单独成册)。 注: 1对于规模较大、设计文件较多的项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可按专业成册; 2另外单独成册的设计图纸应有图纸总封面和图纸目录;图纸总封面的要求见4.1.2条。 3 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和签署也可在本专业设计说明的首页上标明。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 设计中贯彻国家政策、法规。 2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书、方案文件等的文号或名称。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应说明近期,远期的工程)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1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2 环境保护、防火安全、交通组织、用地分配、节能,安保、人防设置以及抗震设防等主要设计原则。 3 根据使用功能要求,对总体布局和选用标准的综合叙述。 3.2.4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等指标。 2 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燃料等能源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和设计文件批复时间的因素。 3.2.6 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建筑)知识分享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建筑)

施工图设计统一标准(建筑专业) 广东博意建筑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二OO八年九月

施工图设计统一标准(建筑专业) 目的:由于我公司为新组建的设计部门,人员来自于不同的设计单位,在施工图制作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别,为规范本公司出图的图面质量及图纸深度,故对本公司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标准统一。 原则: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符合本公司的习惯做法并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施工图设计。 注:国家标准指的是《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 《建筑制图标准》 GB50104-2001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01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3年版 一、封面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编制单位名称。 3.设计资质证号(加盖公章)。 4.项目的设计编号。 5.设计阶段。 6.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7.编制年月。 二、目录 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1.本着清晰、合理的要求,我公司建议图序为:建筑设计说明、构造表、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电梯及卫生间等大样图、各种详 图(墙身节点、坡道等)、门窗表及门窗详图。 2.标准图分为国标、省标及设计单位通用图。 3.新绘图、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三部分目录之间,宜留有空格。 4.序号为流水号,不得空缺、重号或加注脚码。图号从“1”开始,不得从“0”开始。通用图编号前面加T,如T—2。 5.图纸规格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大小适当的图幅,并尽量统一。我公司建议一套图纸中图幅尺寸不宜超过两种,优先选用1号图幅,除难以避免外,尽 量不使用0号图,以便于施工现场使用。在备注中标明图幅规格。 6.如整张图纸变更,可将图纸改为升版图代替原图纸,如“建施—5a”、“建施—5b”(a表示第一次修改,b表示第二次修改)。并在升版图说明中写明 “本图代替原建施-5,原图作废。” 7.目录中所写的图纸名称要与图纸中名称及图签栏内的名称一致。 三、建筑设计说明 1.本子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性文件、批文和相关规范。 设计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设计阶段的审批文件(文号)。 建设管理、规划、消防、人防、卫生、交通等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批意 见(文号或日期)(简单工程项目方案审批意见)。 ②建设单位有关会议纪要、委托设计等文件。 ③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列出本项目所依据的主要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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