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间借贷诉讼时间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破解民间借贷诉讼时间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破解民间借贷诉讼时间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破解民间借贷诉讼时间的技巧与注意事项

1、避免因时间长久而遗失关键证据

2、避免因诉讼时效中断证据不足,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

4、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在发现对方财产线索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查封等措施,否则在此之前的一切法律程序,一般均需要原告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5、只有经过起诉判决且进入执行的案件,法院才有权利全方位查找对方的财产及线索。

6、对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除非对方自愿,否则只有起诉之后才可以获得利息支持。

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诉讼时效起算点计算的基本方式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二年的诉讼时效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约定分期还款的

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一次性还款的

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未约定还款期限的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出借人没有在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实践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起诉等诸多原因,在这样情况下如何规避二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

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

比如说,2010年3月,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5万元,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这样就可以确定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截止于2012年9月30日。但如果在2012年6月5日,李四向张三发出书面的催款函且张三进行签收,则诉讼时效在张三签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重新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仍然是二年。

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四、中断民间借贷二年诉讼时效的八大技巧及注意事项

1、事后签署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但注意如涉及到有保证人,应要求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不然会导致保证人豁免保证责任。

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3、向借款人当面送交催款函等文书,但注意保留对方签收的凭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

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4、向对方发送邮件或短信,但注意确认对方身份且对方已收到

并保留证据

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6、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妇联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

权利,但注意诉求内容并保留书面记录。

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

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7、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控告,但注意一定要司法机关出具回执或

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考虑到高额的诉讼费、或对方已经明确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以不交诉讼费的方式按照撤诉

处理,届时法院会出具撤回起诉的裁定书,这样操作即简易又便于

证据保存。

根据法律规定,其中下列事项均可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申请仲裁;

(二)申请支付令;

(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六)申请强制执行;

(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

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

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

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款纠纷怎样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

口本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

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

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

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

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

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算,包括:

(1)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的明细清单;

(2)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

(3)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应注明计息时段及适用的利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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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注意事项 本文是关于民间借贷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民间借贷12大注意事项 0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 0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详细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因此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那么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相符。 03、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也就是说出借时就扣利息的“抽头”行为,如诉讼,人民法院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04、要注意书写时不要留空白。书写内容部分与签字盖章之间空白留的太大,容易被持条者填写其他内容,或者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由此产生麻烦。如有的持条人事后在空白处补记“若逾期不还,借款利息将加倍”等内容,使借款人利益受损。 05、千万别大、小写傻傻不清楚。写借条时只有小写,没有大写,小数点位置不准确,字前头有空格,或者大小写不符,都会容易被持条者添加数字或修改,由此而引发纠纷。如有的小写借款金额20xx0.00元,可能由于笔误会多添个零或小数点位置点错,写成20xx00.00元,小写金额后再写大写,则一般不会出现此类低级错误。 06、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上。同时,应注意《新规》也对借贷利率和利息做了说明,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如果你向别人借钱,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是多少,那你就可以不还利息,也就是说,利息一定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做好约定才算数;如果你借钱给别人,和借款人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那么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对方是可以不用给你的,而且,对方还有权要求你返还已支付的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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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从理论上讲,分期履行的债权,分为定期给付债权与分期给付债权,前者为数个各自独立的债权,在一定期间内反复继续的发生而为给付,如租赁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债权;后者为一个独立的债权,分数期而为给付,如按期还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对于定期给付债权,由于其是因租赁、承包等连续性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权是一再发生的,经过每一确定期间即产生一新的债权,数个债权之间是独立的,所以对该债权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自各该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分别计算。合同未到期而终止的,仅发生对已经过的期间的费用的请求权,违约人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必支付未经过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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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 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民间借贷纠纷,其实民间借贷是区别于金融借贷的一种常见的借贷方式,在民间借贷中一般是要打借条的,而借条是由借款人来书写。贷款人讨要借款时就要用借条作为凭证。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下面xx 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 一、借条的有效期: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xx 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

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借条的有效期与还款时间有关,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钱时间,那么自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借条的有效期为2 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借条的有效期最长为20xx 年。超过有效期,贷款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而不是实体权利。 延伸阅读 借条的写法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便于保管)而且 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 有这样的案例有人持一半张纸写的借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 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 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 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 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结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 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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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二) 网 四、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的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要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说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又无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时,债权人就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不能判决其支持其诉讼请求: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1997年和1999年发布了两个司法解释,对于特定情形下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给予法律保护:其一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时,债权仍受法律保护(法复〔1997〕4号)。理由是当事人在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我们认为该理由难以令人信服,新达成的还款协议,无论是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与前份合同没有区别,只是还款期限上有所变动,所以很难说形成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正因为如此,该司法解释在正式发布时没有明确“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理由;其二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债权仍受法律保护(法释〔1999〕7号),理由是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对于上述两个司法解释中涉及的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可解释为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的情形:首先,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请求取得抗辩权,享有时效利益,如要恢复债权的强制力,只有

债务人放弃时效利益;其次,将上述两种情形解释为“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抛弃时效利益,是债务人及其他对时效完成所生利益有处分权的人放弃其已经取得的针对 债权请求权的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属单独行为、处分行为,一旦表示抛弃其时效利益,即生效力。抛弃时效利益,可以采用明示或者默示方式,且无须受益人接受。一般来讲,抛弃时效利益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向债权人作出抛弃时效利益的意思表示,二是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三是实际履行债务。《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即是对于第三种形式的确认。而上述两个司法解释,则是针对具体情形对第一种抛弃时效利益形式作出的确认。 在适用上述两个司法解释时,还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达成还款协议,债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当是还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而不是还款协议达成日) 第二,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有具体条款的,视为对原借款合同的变更,如原借款合同中约定有违约金,在还款协议中如果没有作出新的约定,则不再适用。 第三,在有主从债务的场合,主债务的双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届满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该还款协议对从债务人并不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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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最新的民间借贷标准借条 篇一:民间借贷中借条的规范写法 民间借贷中的借条 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 一、注意以下五点: 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是最能保证基本权益的方法! 2、写好借条,不要是欠条,也不要是收条 3、把“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保证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而且一定要留下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可以写使用说明,既保证借款人跟保证人利益,也保证出借人利益! 4、找保证人找个有经济实力的 5、为防日后纠纷,也可以写明借款人具体在什么地方向出借人借款,如:兹×××( 借款人)在泉州市xx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 二、借条一般书写格式 借条 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 ),月利息××%。此据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xxx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期:××年××月××日 三、书写借条时候,非常值得注意的五点 1、借条要当面写,出借人要亲眼所见借款人签字,不要接受已经提前写好的,因为借款人用他人之手来签字,这个借条就失去了证明力!必须当面看着写! 2、不要写借条原因!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3、借条简洁明了,无文字陷阱,比如”A借B100元“ 或者” A借了B100元“都不完全,前者是不明确出借跟借款人关系,后者”A借到多少不知道,所以应该写 A借到B100元“借到表示已经收到! 4、附带上身份证号码,同时查看身份证名字,要记得写身份证上的名字,因为有的人用化名或者常用名跟你交往,借款!那么无论借款人还是保证人,签字要用身份证名字,然后写上身份证号码! 5、借条一定要是借款人书写,出借人不要有别人代写,防止最后借款人不承认! 四、书写借条的其他三点注意事项 1、借条本身一定要是一张完整的纸,不可以有裁剪或者撕过 (案例分享: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民间借贷问题汇总 目录 问题1:什么是民间借贷? 问题2: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吗? 问题3:什么样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问题4:企业之间借贷是否是民间借贷?效力如何? 问题5:企业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6:民间借贷居间人、介绍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问题7:借款让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问题8:规范的民间借贷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问题9: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能否要求另一方一起偿还?问题10:民间借贷可以采用哪些担保方式? 问题11:什么是保证担保?

问题12:保证人有哪些主体资格要求? 问题13:保证担保都有哪些方式? 问题14:保证责任的范围? 问题15:如何理解保证期间? 问题16:保证人的选择标准? 问题17:起诉时是否能只起诉保证人? 问题18:保证担保适用过程中的注意要点?问题19:如何理解抵押? 问题20:常见的抵押物有哪些? 问题21:哪些财产是禁止抵押的? 问题22:抵押物的选择原则? 问题23:抵押必须要办理登记吗? 问题24:抵押权如何实现?

问题25:什么是质押担保? 问题26:什么是应收账款质押? 问题27:什么是股权质押? 问题28:抵押、质押登记部门一览表 问题29: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问题30:出借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的,是否需要经过借款人的同意?问题31:借款人向第三人转移债务时,是否需在征得出借人的同意?问题32: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形式? 问题33:我国对民间借贷的利率的上限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34: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法院如何处理? 问题35: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 问题36:提前还款如何计算利息?

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

一、借款利息的诉讼时效起算 (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有权随时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出借人在没有行使催告权之前,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权利可能被侵害的事实。只有在出借人行使催告权以后,借款人在被催告的合理期间内没有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出借人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侵害,此时才具备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借款人以诉讼时效抗辩的,应由借款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不能确定时应当适用最长二十年保护时效的规定来确定时效。 二、借款利息最高多少合法

私人借贷年利率一般在6%左右,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 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三、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注意事项 1、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法规汇编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7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律保护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

保护。 此复。 相关文章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 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 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 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 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 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 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 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 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 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 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 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 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

追讨公司欠款的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追讨公司欠款的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如何要账是企业普遍遇到的问题。客户拖欠货款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相信很多朋友也遇到公司欠款并且追讨不还的情况,本文介绍一下追讨公司欠款的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一,避免逾期时间过长 任何债务,拖的时间越久越难要回来。很多钱款是由于你没有及时提醒客户造成的。大多数人都希望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对于债务人来说,这种心理更强烈。大多数客户都是等到提醒才付款的。提醒得越早,你就会越早得到货款。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都是先把钱还给催要频繁的债权人。尤其是资金紧缺时。但是频繁不是天天打电话或者上门要钱,而是按照签订的合同,在合理的期限内适度提醒客户。过于频繁,会影响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有些人认为收债就是天天打电话或者上门和客户聊天而已。其实不然,收债,一定要让客户感觉到你的“力度”。 二,清楚债务人的弱点是什么,然后对症下药也很关键。“打蛇要打七寸”,收债也适用这个原理。催天下平台拥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正规催收公司,有丰富的要账技巧和催款经验,可以依法有理有据的追讨货款。

三,确认账目,以及协议内容。我们在进行收债之前,一定要特别注意明确一下账目,查看一下对账函等商务函件,到底有多少钱是没有归还的,是如何计算利息的,还要明确一下要找到对方哪些部门或者是领导才能够处理好这样的账目。在合作之前,我们肯定也都是有一定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要仔细阅读,一旦真的是出现了问题,要按照合同办事,这样有合同在手中也可以有效避免一些冲突。 所以,我们首先要在收债之前确定好到底对方欠了多少钱,需要我们准备好什么材料,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我们的权益,在收债的时候也能够理直气壮。 四,选择合适的人要账, 选派合适的人去收债,有些企业是让销售员去收债。并以能否收回货款作为其业绩的评定标准。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刺激了销售员去收债。同时由于销售员对订单十分了解,让他们收债会非常方便。但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因为销售员总是有宽容客户的心态,造成延期付款。有些企业用财务去收债,他们一般比较严谨,但是他们不太了解情况,有时难免会破坏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对于巨额欠款,往往需要一个还款计划。对于欠款金额比较大的,几百上千万的,按以往的收债案例来说,都会分多次偿还,在几个月或半年能还清。一方面对方可能一次性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3年内。 民间借贷中如果是比较正规的话,那么当事人之间往往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而不会草率的签订一份借条就完事,这其实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出现纠纷因为借条内容比较简略,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因此受到损害。而说到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其实也就是指诉讼时效。那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对于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债权,其诉讼时效应按每一期的期限届满日分别起算还是从最后一期届满后起算,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故对于约定分期偿还的借款合同,应从每一次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分别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另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同一笔完整的借款,虽然规定了不同的偿还日期,但诉讼时效期间仍应从最后的偿还日期开始计算,否则将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割裂开来,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4月6日,针对云南高院的批复法函〔2004〕22号《关于分期履行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对于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债务发生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因此,应当认定在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履行的情况下,实际是将整体的债权分为若干个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后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债权。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从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计算。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 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四)项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

2019年最新民间借贷还款范本

HT-2019-0103 合同编号: 2019年最新民间借贷还款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编号: ______公司: 因我司之前向贵司借款用于______,及拖欠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费用等,给贵司造成对他人违约等重大损失,在取得贵司的谅解和债务减免(宽限)的情形下,各方经过反复认真地协商和结算,最终确认:我司尚欠甲方债务人民币______万元以及将来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现提出如下还款计划: 一、分______期还款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二、本借款人对______次借款______元,用______进行抵押,还款期限到期后,贵司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借款及利息。 ______公司 年月日 2019年民间借贷中还款协议的注意事项?1、时机很重要

民间借贷诉讼指南2020版

民间借贷诉讼指南(2020版) xxx律师(原创) 目前,在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贷款规模被控制的背景之下,我国出现严重的信贷紧缩,楼市调控政策未见松动,导致民间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同时,中小制造类企业、房地产、矿业等行业资金需求量大,民间借贷空间迅速扩大。民间借贷利率迅速飙升,其年利率已经远远超过中小企业的利润率,但借款企业负责人“跑路”已经 陆续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大规模出现已经难以避免! 为避免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律师将民间借贷的诉讼过程简要向大家予以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险提示:诉讼(打官司)过程具有高度法律风险,专业性极强,当事人依据本文不足以确保达到其胜诉的目的。本律师对仅仅依据本文而未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诉讼而出现的法律风险再次予以明确告知,风险自负! 第一章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 第一条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 xxx律师指南: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之间的下列纠纷,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理。 自然人与银行或其他具有放贷资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发生的借贷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属于金融借贷纠纷。

第二条民间借贷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差别 xxx律师指南:当事人之间对因买卖、承揽、股权转让等其他 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经结算后,债务人以书面借据形式对债务予以确认,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但借据仍可以作为基础合同履行的重要证据。 第二章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 第三条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 xxx律师指南: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 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 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 第四条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 xxx律师指南: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 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法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与解决方法 (一)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文件 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加之民间借贷双方很多时候都存在亲缘关系,很多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的法律文件方面的准备较为欠缺,比如借贷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或者即使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内容也过于简单,这对债权人的利益构成一定威胁。因此,民间借贷最好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而借款人收到借款后书写借据,借款人还款后由贷款人出具收款条或在借据上标注更有利于对债权 债务关系的确认以及还款情况。 借款合同作为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最重要的一项证据,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内容应尽量的充实,内容一般应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此外,借款合同中最好写明双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住址、电话、电子邮件。还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为某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应要求其写明实际是其个人借款还是为企业作借款,视情况要其写明共同承担归还或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借贷双方应保存好所有与民间借贷相关的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据、收据、转账凭证、还款凭证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保护自身权利。 (二)规范民间借贷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对利息最高利率有了新的规定。对于这个新的最高利率

限额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将其称之为“两线三区”1,两条线是24%和36%,用这两条线划出三个区,一是合法债务区,二是自然债务区,三是违法债务区。对于民间借贷的逾期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了借贷双方对 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此外,还有部分借款人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借款安全和收益,会在合同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与违约金。对于逾期利率与违约金的竞合问题,《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 条也作出相应规定,逾期利率与违约金总计也不得超过24%的最高利率限额。 此外,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合同法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总而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已对利率的约定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为确保民间借贷利息的合法性,建议双方在借条中作合法、公道的利息约定。 (三)确保民间借贷担保 在现实生活中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未作担保的情形, 借款人在借款当时可能经济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能力,债权人碍于情面或基于信任等原因未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但后来因为借款人做生 1罗书臻:《统一裁判标准正确适用法律规范民间借贷——杜万华详解<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载《人民法院报》2015年8月7日第1版。

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为了在发生借贷纠纷时及时保护自身权益,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贷款助手——淘钱宝在这里如下: 一、还款期限需注意: 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等) 二、书面证据需保留: 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三、借款利率需写明: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在借贷合同中利率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将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

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四、借款用途需查清: 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1、甲方是指向外借钱的人,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要相符。 2、乙方是向甲方提供钱的人,即借钱出来的人,姓名要与身份证上的姓名要相符。 3、丙方是公司。 4、金额要大写,在大写之后用括号表明小写。如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5、借款期限要写月数,大小写均可。起止日期要对应,一般到期日比起日少一天,如xx年8月20日借款,2个月的到期日是xx 年10月19日。 6、利率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要填年利率,注意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如目前银行半年期贷款年利率是4.86,其4倍为19.44。因此在填写利率时,不能超过19.44。使用最多的是两种利率,一是半年期利率,二是一年期利率。 7、每万元的月利息合多少元,可从年利率换算来。如年利率为18%,则每万元月利息为(18÷12个月×100=)150元(俗称一分五)。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很重要的一项事项,它关系到借贷双方,特别是借出人的利益。那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我国法律有哪些相关规定呢? 一、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

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4、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二、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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