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十六海绵城市设计篇

16.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用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XXXXX,北临XX大道,西侧、南侧、东侧现状均为田地和水塘,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城目规划用地呈矩形,南北宽112.81米,东西长194.65米,场地内地势较为平坦,场地内标高高于XX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9086.66㎡,场地内高差整体呈南高北低。

场地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沿道路两侧雨水井收集,由暗管排入北面黄桥大道市政管网。

16.2、设计原则

(1)、安全第一,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2)、因地制宜,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实现生态排水、综合排水;

(3)、雨污分流,实现雨水资源化,改善水环境与生态环境;

(4)、在经过审批的管线综合规划基础上合理布局 LID 设施,避免冲突;

(5)、协同排水、道路、景观、建筑、施工等专业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6)、综合考虑适用与技术先进,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基础上节省建设投资和维护成本。

16.3、设计依据

《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长沙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设计导则》(试行)(DBCJ004-2017)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 年版)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

《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GJ32/J113-2011

经过审批的项目管线综合规划

甲方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图和其他相关资料设计范围

16.4、设计标准

16.4.1、雨水管网设计标准

16.4.1.1、雨水流量公式

?

q

Q?

F

式中:Q-雨水设计流量(L/s);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a);

q

-设计暴雨强度(L/(s*ha))。

16.4.1.2、暴雨强度公式

Q=1392.1(1+0.55lgP)/ (t+12.548)0.5452(升/公顷·秒)

式中:q

—设计暴雨强度(L/(s*ha));T—设计降雨重现期;

t—设计降雨历时(min)。

16.4.1.3、设计降雨重现期

T: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本项目T场地采用三年,屋面采用五年。

16.4.1.4、径流系数ψ:根据用地类型,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取值后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综合流量径流系数。LID 设施规模计算采用雨量径流系数,参照《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取值,具体如下表所示:

16.4.2、内涝防治标准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和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应该能有效应对50 年一遇的暴雨重现期。地面积水设计标准为: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

(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

防治措施:

(1))、采取植被控制、滞留池控制、渗滤系统等工程性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增大植被和可透性铺地的面积,确保各区域雨水排水通道顺畅。

(2)、强化排水设施日常管护,购置更新排涝维护设备,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排涝抢险能力。

(3)、加强科学化管理和应急响应,对已经形成内涝的区域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增加应急人员,进行车辆人员疏导、救助,及时疏通排水系统。

(4)、排水设施必须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不得混接。对低洼地段和易出现内涝区域,适当增设排水管网,确保主干管、支干管、末梢管有效连接、体系配套。

16.4.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面源污染负荷削减目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24.14mm(参照《长沙市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试行)》DBCJ004-2016 取值);

(2)、面源污染负荷减少 60%及以上(以 SS 计);

16.5、场地竖向

详13.1条

16.6、排水方案

16.6.1、雨水管网方案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根据设计地形及用地性质、结合管线综合规划将本次设计范围雨水排水划分为 1个区域,排入市政雨水管。

16.6.2、LID 设施方案

本项目采用低影响开发设计理念,雨水管网系统与 LID 设施相结合,在主

要道路上敷设雨水管道。当小雨时,建筑屋顶的雨水通过屋面径流进入屋面雨水管,断接至建筑周围的 LID 设施中,并在雨水管出口处设置碎石消能措施;部分下渗至土壤中,部分通过盲管收集排入雨水井中;道路雨水通过设置在路边的植草沟、线性排水沟或者散水收集后排入 LID 设施中,当降雨量超过设计雨量时,LID 设施将雨水溢流至雨水管网。项目雨水径流组织如下图所示:

本项目 LID 设施布设根据容积法、推理法和水量平衡法等进行严格计算,以保证 LID 设施平面和规模科学合理。本项目 LID 设施包括生态滞留设施(含下凹式绿地和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植草沟、绿色屋顶和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等。

16.6.2.1、生态滞留设施

本项目生态滞留设施主要为下凹式绿地和雨水花园。调整路面、绿地、雨水口高程关系,使下凹式绿地表面层标高低于周边道路标高或者绿地标高,则道路、建筑等不透水区域的雨水径流会先流入生态滞留区,下凹式绿地主要布置在

建筑物周边,或地下管线较多、不适宜换填的区域。雨水花园下层采用碎石等材料保证设施蓄水能力,雨水花园主要布置在绿地面积较大,且综合管线较少的区域,作用为净化、滞蓄雨水。

本项目布设的下凹式绿地面积为850.7m2,下凹式绿地深度设置150mm,有效蓄水深度 110mm(含表面蓄水层和介质层空隙)。

图2 下凹式绿地典型剖面图

图3 雨水花园典型剖面图

16.6.2.2、透水铺装

透水铺装是典型的通过降低不透水面积比例而对径流进行调控的 LID 措施,能使暴雨径流在很短的时间内入渗至更深的土壤中。本次 LID 设施方案设计透水铺装约1900m2,工程透水厚度≥300mm,可以削减洪峰流量和非点源污染。

16.6.2.3、植草沟

在场地主要道路旁设置植草沟,代替雨水口和雨水管网进行道路雨水的收集和输送,可以净化道路雨水径流,削减洪峰流量,增加雨水入渗透,超量雨水输送至雨水花园等 LID 设施。在没有条件设置植草沟或者卵石沟的情下,用线性排水沟或雨水管将雨水输送至生态滞留措施,但应在出口处设置防冲刷措施,防止破坏生态滞留措施。

16.7、内涝防治系统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和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设计方案应该能有效应对50 年一遇的暴雨重现期。地面积水设计标准为:

(1)、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的底层不进水;

(2)、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 15cm。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在完成管网和 LID 详细设计后,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设计暴雨校核管网和 LID 设施的排水能力,在淹水点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源头控制雨水,本设计通过雨水渗透、雨水收集利用等设施,可有效调节场地内的雨水。

场内采用绿地和广场等公共设施作为雨水调蓄设施,缓解市政雨水泄洪量。本项目通过设置下凹式绿地和雨水花园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同时合理设置雨水的进出口,设置警示牌。

场内各汇水分区内的雨水经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调蓄雨水,各汇水分区多余的雨水经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的雨水溢流口、道路周边植草沟流入道路雨水管道。因此,可有效抵御内涝,缓解市政雨水泄洪量。

项目场地北侧市政道路设有市政雨水管网,场地雨水可依靠重力自流进入雨水管网,确保场地涝水及时排出。

因此,综上所述,本项目发生超标暴雨时,项目内无内涝风险,雨水将通过地表径流,分别汇入周边道路雨水管道,同时具有调蓄功能的下沉式绿地可吸收部分雨水,缓解市政雨水泄洪量。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 土建工程师需要对新建项目的工程图纸进行审核,根据具体的使用功能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之管理工作。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1 职责 1、负责项目现场土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控制; 2、负责土建工程施工技术工作,协助经理完善施工技术资料; 3、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及时上报经理,监督工程变更,保障工程质量;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 2、3年以上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指导及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备土建施工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能力,包括土建施工技术、土建施工流程以及相关规范,精通土建施工管理和工程结构知识; 4、较强的现场施工组织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及管理能力,责任心强; 5、积极主动、工作细致、严谨、条理性强,能够吃苦耐劳,具

有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强; 6、技能技巧CAD、3D、Photoshop、OA办公软件等熟练操作。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2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并对工程全过程的施工进行组织管理。 2、协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及公司总体部署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参加土建工程项目检查及验收,参加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责。 4、根据施工合同及公司批准的土建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控制土建项目的施工成本,参加土建项目现场的经济签证、计价单、变更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土建工程的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土建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土建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助处理土建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土建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概述3 职责: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pdf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 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 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三、海绵城市设施设计目标 本项目海绵城市设计目标制定参考《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DB22/T168-2017标准,填写相关下表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指标参数表 序号项目指标参数单位

海绵城市建设考察调研报告

海绵城市建设考察调研报告 赴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厦门市和遂宁市进行了海绵城市建设考察学习。在为期六天的行程中,考察团深入学习了两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经验,近距离感受了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面貌的改善。 一、厦门、遂宁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内容。厦门市和遂宁市是首批进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的城市,在两年多的建设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厦门市 厦门市域由厦门岛、鼓浪屿及内陆沿海地区组成,全市现状土地面积1573.16km2;常住人口425万人,常年平均降雨量1335.8mm。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35.9km2,年径流总量目标控制率为70%,其中,翔安南部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15.4km2,海沧马銮湾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面积20.5km2。此次考察以翔安新城为主,翔安新城试点区存在水环境质量较差、水系生态退化严重等问题,无内涝点,针对

性地采取重点控制面源及径流污染的措施,保证水环境、水生态良好。 1.制度建设 (1)领导机构组成。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发改、财政、规划、建设、市政园林、环保、水利及各区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2)职能部门分工。按照《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绵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设计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做好项目设计、施工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土地供给及相关地势、地形、地貌基础数据提供等工作;市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市政雨污水管网、道路透水铺装、道路雨水滞流等工作;园林绿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等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确保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涉及河湖水系的项目建设,确保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过程管控。一是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通过“多规合一”项目行政审批系统开展联评联审,发改委在项目建议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

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2019-2020年,对6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50%以上的面积推进,到2020年完成22%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2019—2020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100%。 (1)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一、总则 (一)为指导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吉林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 64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管理 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设【2017】6号)、关于下发《吉林省海 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的通知(吉建设【2017】8号)等相关文 件,特制定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 要点。 (二)本要点供吉林省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现行国家及吉林省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件; 2、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 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内容: 1、审查机构对开展海绵城市设计的技术文件应审查是否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要求; 2、是否符合《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二、审查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 审查机构审查过程中除依据上述标准外,尚应以国家和吉林省现行标准为审查依据。 三、海绵城市市政道路部分审查要点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2030)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2016-2030)方案公示 1 、海绵城市解读 所谓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水来调节城市微气候,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两个最明显的作用:通过调蓄,缓解城市洪涝灾害,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实现雨水的综合利用。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中心城区范围+十大新城拓展范围。总规划面积约460平方公里,研究范围886平方公里。

3 、规划目标 实现“四水三自”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四水”即:实现水生态健康、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良好、水资源节约;“三自”即:建立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雨水管理模式。 4、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系统协调 “安全、资源、环保”目标三位一体,兼顾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环境、恢复水生态、利用水资源、营造水文化,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2)多规融合、全面统一

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各有关专项规划相协调,并全面协调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3)生态优先、保障安全 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强化生态廊道的生态隔离、水源涵养作用,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以“一江两岸、六港入湘、湖泊多姿、山谷相间”的生态空间格局为骨架,创建具有株洲特色宜居山水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5)以人为本,适度开发 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理念,在确保生态廊道连续及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生态廊道生态服务功能开发,将游憩体闲、文化展示、娱乐健身、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注入生态廊道,建设优质人居环境。 (6)合理分期,操作性强 在保证远期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协调系统性和城市建设的时序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逐步构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和低影响开发系统。并考虑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突出规划的可操作性,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规划-海绵城市-专篇设计

1 建筑与小区内海绵性工程措施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性、景观性、 安全性,应采取保障公共安全的保护措施。 2 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30m 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 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30%-85%。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 据建筑条件考虑采用屋顶绿化。 ——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选择适合当地种植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根 系穿刺性强的植物种类,不宜选择速生乔木和灌木植物。屋顶绿化内的乔木应根 据建筑荷载,适当选用,应栽植于建筑柱体处,土壤深度不够可选用箱栽乔木。——种植屋面宜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应铺设于防水层上, 屋面周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灌溉宜采用滴灌、喷灌和渗灌设施。 3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将屋面雨水断接并引入 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低影响开发设施,或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 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 4 屋面及硬化地面雨水回用系统均应设置弃流设施。初期径流弃流量应按 照下垫面实测收集雨水的SS、COD 等污染物浓度确定,当无资料时,屋面弃流 可采用5~7mm 径流厚度,地面弃流可采用5~10mm 径流厚度。雨水可回用于建 筑与小区生活杂用水、绿地浇洒、道路冲洗和景观水体补给等。 5 建筑与小区内无大容量汽车通过的路面、停车场、步行及自行车道、休 闲广场、室外庭院应采用渗透铺装,新建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改建区透水 铺装率不宜小于40%。 6 建筑与小区道路最大道路纵坡为8%,最小道路纵坡为0.3%。对于下沉 式绿地段道路,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标高不小于50mm。 7 建筑与小区道路两侧及广场宜采用植被浅沟、渗透沟槽等地表排水形式 输送、消纳、滞留雨水径流,减少小区内雨水管道的使用。若必须设置雨水管道,设施规模原则上应该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101-2006,2014 年版) 中相应标准进行设计。 8 建筑与小区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最低处,顶面标高宜低于排水面 10mm~20mm,并应高于周边绿地种植面40~50mm;雨水口应截污挂篮、环保雨 水口等措施。 9 建筑与小区内绿地宜采用可用于滞留雨水的下沉式绿地: ——下沉式绿地应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下沉深度宜为100mm~200mm,且不大于200mm; ——周边雨水宜分散进入下沉式绿地,当集中进入时应在入口处设置缓冲; ——当采用绿地入渗时可设置入渗池、入渗井等入渗设施增加入渗能力; ——下沉式绿地内一般应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 排放,溢流口顶部与绿地的高差不宜超过50mm。 27 10 小区道路两侧、广场以及停车场周边的绿地宜设置植草沟,植草沟与其 他措施联合运行,可在完成输送功能的同时满足雨水收集及净化处理要求。 ——植草沟断面形式宜采用抛物线型、三角形或梯形; ——植草沟顶宽不宜大于1500mm,深度宜为50mm~250mm,最大边坡宜 为3:1,纵向坡度不应大于4%,沟长不宜小于30m。 11 在小区内建筑、道路及停车场的周边绿地宜设置生物滞留设施,对于径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发表时间:2018-11-05T19:01:53.59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19期作者:王振华[导读]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 苏州市吴中区水利局江苏苏州 215100 摘要: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主要是针对包括城市排水防洪、雨水径流污染、水资源短缺等突出城市水环境问题的解决。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海绵城市理论是指城市建设在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下,通过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确保城市水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海绵城市理论;新型城市规划方案 一、背景技术 在城市内涝频发、径流污染加剧、水资源短缺等城市水环境问题尤其突出。了解以城市规划中所遇到的城市水环境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现有城市规划体系对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支撑作用体现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定量分析不足、用地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脱节,城市竖向规划不够重视等。因此,了解以上城市规划问题,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要求有效落实到城市规划设计中,是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的关键。 二、技术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从城市规划的源头着手,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到城市各层级规划中,涉及到规划、园林、水利、市政、道路等多部门、多专业之间的相互协调运作。 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通过城市道路、绿地、水系、竖向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划定城市蓝线、绿线,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指导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空间布局、控制目标的制定等。最后,确定城市用地布局和规划结构等,以水系或绿道为构架组织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明确城市的用地性质和重大设施的布局,同时对海绵城市的规划管控、建设时序等做出要求。城市的总体规划还应统筹流域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好城市小排水系统和河流大排水系统、城市点源污染和流域面源污染的关系,确保城市水安全,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上下游洪涝、污染问题。尊重自然规律,修复城市原有湿地、河流、绿地等生态系统,渗、滞、蓄、排结合,进而实现城市的生态排水。 三、具体实施方式 规划方法主要涉及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方面的内容。 1、在总体规划层面,首先做好在规划前期对各种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结合现状调研,开展对城市各要素的专题研究。如对城市水环境、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的专题研究;生态城市、智慧城市等的专题研究。在开展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对城市水资源承载力进行评估,依据自然现状条件,确定城市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明确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主要职能和性质,确定城市规划范围等。依据对城市的定位,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原则、策略和要求,明确城市雨水总体控制目标等。 2、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应根据地块的地质地貌、用地性质、竖向条件及给排水管网等划分汇水分区。通过对地块的开发强度评估,确定地块低影响开发策略、原则等,优化用地布局,细分用地性质,为地块配置市政、公共设施等。然后以汇水分区为单元确定地块的雨水控制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地块的单位面积控制容积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根据雨水控制要求确定地块的建设控制指标,如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以及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总体布局。最终提出地块的城市设计引导,对地块内的建筑体量、建筑围合空间及其附属硬化面积等做出相关规定。 3、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通过对场地的土壤特性、竖向高程、水系、绿化及工程建设情况等的分析评估,通过模型分析评估场地开发前后地表产汇流情况。确定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规模和空间布局等,并合理利用场地内的坑塘水系,根据场地现状选择合适的低影响开发设施组合。最后应综合分析场地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可行性、经济性等。 四、有益效果 基于海绵城市理论的新型城市规划方法,尊重自然、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能够将绿色与灰色基础设施相结合,使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进而促进城市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海绵城市建设打破了传统以“快排”、“末端控制”为单一控制模式,构建了以“源头”、“分散式”、“生态化”、“多目标”为指导思想的新型雨水控制利用系统,实现了对城市雨水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流程控制和利用,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调研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设计专篇

cheng cheng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DBJT29-207-2017 附件1:

cheng cheng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长春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施工图设计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说明书中应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应包括海绵城市总体说明、设计依据、设计原则及特点、雨水控制与利用相关计算书、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材料、设施的指标参数应明确。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并且提供海绵城市技术措施相关计算书。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设计依据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海绵城市设施大样图、透水铺装结构图、下沉式绿地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花园剖面图及详细做法、雨水调蓄、净化回用等海绵城市相关措施的做法详图。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

附件1: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DBJT29-207-2017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专篇 (津17WJ-2-1) 2017年6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管控,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深度和质量,结合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根据《市建委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和审查要

点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建设函[2017]94号文)要求,编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专篇》(以下简称“设计专篇”)。 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4.1.4条的要求,凡本市辖区范围内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设置设计专篇;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可不设置设计专篇,但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应参照设计专篇进行编制,提供给施工图审查单位的设计说明、图纸、计算书应完整。 本设计专篇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部分,设计专篇应设于施工图设计说明中,独立成章。 本设计专篇中楷体字部分为方便设计人使用所做的说明,不是《专篇》必须的内容,在具体使用时,请设计人灵活使用。 本设计专篇提供的样式仅供设计人员参考,在具体设计工作中,可根据项目特点对设计专篇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设计专篇使用过程中,其所依据的规范、标准若更新时,设计人应按新的有效版本对设计专篇中有关设计依据等内容进行核查与调整,并按现行有效版本执行。. 本设计专篇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调整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以供修订时参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城建大厦,电话:,,网址:主编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 编制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支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编写人员:赵乐军刘洪海李明吕红亮宋现财陈曦 张中秀王松熊林聪刘于德淼琳刘 项劲松恬田阚薇莉鹏周李旭东杰审查专家:孙.目录 第一部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与小区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设计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1. 1 项目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雨水设计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海绵城市设计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设计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下垫面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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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一、总则 (一)为指导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4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建设【2017】6号)、关于下发《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的通知(吉建设【2017】8号)等相关文件,特制定吉林省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吉林省内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使用。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现行国家及吉林省规定的施工图审查要件; 2、海绵城市专项施工图设计及计算书; 3、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内容: 1、审查机构对开展海绵城市设计的技术文件应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条文的要求; 2、是否符合《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点(试行)》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准。 二、审查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DB22/JT 168-2017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标准图集》吉J2017-060

海绵城市施工方案

都匀经济开发区11号东段道路工程(K0+000~K2+000) 海绵城市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都匀经济开发区11号路东段项目经理部 编制时间:2016年2月

项目经理部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常规技术方案)审批页

目录 项目经理部 (1)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2014年10月; (4) (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4) (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 (4) (5)《给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4) (6)《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4)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4) (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 (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 (4) (10)《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2012); 4 (1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135-2009)。 4 三施工准备 (4) 1技术准备 (4) 2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4) 四施工技术方案 (5) 4.1测量定位 (6) 4.2挖基 (6) 4.3植被及种植土 (7) 4.4砾石层 (7) 4.5透水盲管及土工布 (8) 4.6路缘石开口 (8)

4.7溢流雨水口 (8) 4.8透水铺装 (8) 五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频率 (8) 六质量保证措施 (9) 七、安全保证措施 (11) 八、环境保护措施 (13)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共1条道路;11号路(东段)道路工程起点位于谢家寨接11号路西段,向东延伸。道路设计等级城市主干道,总宽度60m。海绵城市工程施工范围K0+000~K2+000 二编制依据 (1)道路工程设计图;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规划报批格式)

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规划报批格式)海绵城市设计说明专篇(规划报批格式) 一、设计依据 1、国家或地方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可参考下表, 主要规范名录表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50400-2016,2016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吉林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16, 吉林省《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技术规程》 DB22/T168-2017 吉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JT137-2015 注:上表仅为主要标准规范~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取~如有上述未列规范~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补充。 2、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图,《长春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3、国家或地方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上报的资料及要求: 1、海绵城市专项说明书 深度要求:

1,应在总设计说明中设立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独立章节,并与相关专业内容紧密结合。 2,专项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海绵城市项目设计依据、设计指标及特点、所采用的海绵城市相关技术、材料设施的指标。 3,专项说明书中应明确项目雨水控制目标: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硬化地面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占比~是否有雨水回用设施及其组成。 2、海绵城市平面设施布置图 深度要求:海绵城市设施布置平面图应明确标明透水铺装及雨水净化、调蓄、利用等相关设施位置和数量~并且应提供项目雨水管网规划图及相应说明。 注: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按照规划给出指标~如缺少相关规划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要求吉林省各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70%以上。 3、海绵城市设施应用情况一览表 根据吉林省地方标准《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技术规程》 DB22/JT168-2017~报送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采用的海绵城市技术及内容。 海绵城市技术设施应用情况一览表技术类型 单项设施是否应用 ,按主要功能, 透水砖铺装 缝隙透水砖铺装 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 屋顶绿化渗透技术下沉式绿地,包括下凹式绿地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终审稿)

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

第一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 一、设计总则 让城市像海绵一样,下大雨的时候吸水、蓄水,防止内涝,而天好及干旱的时候,又能把吸的水“吐”出来综合利用,节约水资源。 1.1 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先行,生态优先,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的建设方针。 1.2 工程设计应因地制宜,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以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雨水控制目标。 1.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满足规划要求,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与小区:新建不低于 80%,改建不低于 70%。 道路用地:新建不低于 75%,改建不低于 60%。 绿地及广场用地:新建不低于 90%,改建不低于 85%。 1.4 鼓励采用透水铺装、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渗透塘、渗井、湿塘、雨水湿地、蓄水池、雨水罐、调节塘、调节池、植草沟、渗管/渠、植被缓冲带、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人工土壤渗滤等工程措施。 1.5 透水铺装设计及施工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对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宜考虑雨水资源化利用。 1.7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设置溢流排放系统,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1.8 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碱、耐水湿、耐污染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二、建筑与场地 2.1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局部采用小型的、分散的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或水体,减少外排雨水量。通过这些绿色生态措施收集、滞留、净化、渗透、原位利用小区内屋面、道路、停车场的雨水径流,削减了进入市政管道和水体的雨水量及污染物,节省了雨水管道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提供了健康、生态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 2.2 建筑与小区内的景观水体和绿地设计有雨水储存和调节功能,景观水体可建成集雨水调蓄、水体净化和生物景观为一体的多功能生态水体。在园林景观设计中进行土壤/气候分析以选择适合的植物设计景观绿化,采用地方化或适合植物,减少浇灌要求。当进行浇灌时,采用高效设备,并且根据气候进行控制。 2.3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外落水雨水立管底部采用间接排水。通过模块式蓄水箱收集到的雨水资源用来冲洗厕所、浇洒路面、浇灌草坪、水景补水。 2.4 新建排水管网采用以下标准: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5 年一遇,重要公共建筑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10 年一遇;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 3 年一遇,重要地区地面雨水设计重现期应采用不小于 5 年一遇。 2.5 设置在道路、广场及建筑物周边的绿地宜采用下沉式做法,并采取措施将雨水引至绿地。建筑与小区下沉绿地占总绿地面积比值不低于 30%,下沉式绿地内设置溢流口(如雨水口),保证暴雨时径流的溢流排放,溢流口顶部标高高于绿地50-100?mm。 2.6 除机动车行车区域外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2.7 建筑屋顶绿地面积不低于屋顶可绿化面积的 50%,屋顶绿地覆土厚度不低于 30cm。 2.8 建筑设置雨水调蓄设施。利用建筑场地附近河流作为雨水调蓄设施,不必再设人工池体进行调蓄。 2.9 地面停车场通过设置的停车位分隔绿带等形式调蓄、净化停车场径流雨水,停车场铺装具备透水功能。 三、绿地与广场 3.1 城市绿地与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充分利用大面积的绿地与景观水体,设置渗透塘,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设置渗透塘前需做好沉砂池、前置塘等预处理设施,去除大颗粒的污染物并减缓流速;有降雪的城市,应采取弃流、排盐等措施防止融雪剂侵害植物;渗透塘边坡坡度(垂直:水平)一般不大于1:3,塘底至溢流水位一般不

2018版施工图专篇(公共建筑)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施工图专篇(公共建筑)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证书等级: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 设计人员一览表 专业签署姓名签名专业签署姓名签名 建筑专业负责 结构 专业负责设计设计校对校对审核审核审定审定 给排水专业负责 暖通 专业负责设计设计校对校对审核审核审定审定 电气专业负责设计校对审核审定

图纸目录(公共建筑) (可根据各设计单位图号编码方式编写) 共页第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子项名称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 计施工图专篇(公共建筑) 项目编号 序号图号图名张数备注1 绿总施-01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总表 2 绿建施-01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建筑专业 3 绿建施-02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建筑专业 4 绿建施-03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建筑专业 5 绿建施-04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建筑专业 6 绿结施-01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结构专业 7 绿水施-01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子项名称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 计施工图专篇(公共建筑) 项目编号 序号图号图名张数备注 专篇-给排水专业 8 绿设施-01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暖通专业 9 绿设施-02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暖通专业 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完成日期:年月 图纸目录(公共建筑) (可根据各设计单位图号编码方式编写) 共页第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子项名称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 计施工图专篇(公共建筑) 项目编号 序号图号图名张数备注10 绿设施-03 杭州市民用建筑绿色与节能设计 专篇-暖通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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