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来源:文都敏行法硕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

续有效。所谓“处刑较轻//,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的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的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C

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 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A

【解析】户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的范围。C属于转化型抢劫。去出

Q衰都教肓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房属于正当进入,进去后才产生犯罪故意,所以不属于入户。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方式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D

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答案】D

【解析】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时间在犯罪之后而不是审查起诉之后。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答案】D

【解析】《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适用”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且致入死亡、侵害了生命法益),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标准的犯罪构成。而故意杀人“ 情节较轻的" ,是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较轻法律后果的构成要件,属千故意杀人罪的派生的犯罪构成(减轻的犯罪构成)。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B

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C

以在网上发贴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答案】A

【解析】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次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或者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亲戚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犯罪。敲诈勒索的目的是获得财务。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偿还是其他原因。

7.下列关于管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管制的刑期从执行之日起计算

8-9案情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多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诈骗罪是用虚假事实骗取财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无主财产,都不符合。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所以已正好符合受贿行为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构成走私废物罪

B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应数罪并罚C

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关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判处死刑

D具有走私故意但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的,应认定无罪

【答案】B

【解析】刑九废除了走私的死刑。废物中夹带普通货物的应数罪并罚。走私故意但对象不定时我们应该采用走私普通货物品罪这个一般刑

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中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将银行扩大为送钞车,这为扩大解释

1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

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

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1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读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与虐待罪、危险驾驶罪都是故意犯罪

1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实亏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A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虽然题目里没有非法占有,但是其将他人财物弄损失就构成了占

有。

15.下列选项中,即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

A洗钱罪

B遗弃罪

C玩忽职守罪

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答案】C

【解析】玩忽职守罪既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遗弃罪与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罪是不作为犯罪,洗钱罪是作为犯罪

1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

B工具错误

C打击错误

D因果关系错误

【答案】D

【解析】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行为偏差,又叫做目标打击错误、打击错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打击错误必须是行为的误差,而题目是对象的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

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2)行为没有实际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

行为已经造成了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三种情形的错误对罪责的认定均不发生影响。

1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络为名,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抢夺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劫罪

【答案】A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必须是秘密的行为,但是赵某早就有警觉。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甲未使用暴力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明知被害人知情还当着被害人的面而强行夺走财物。赵某有警觉去追击,而未追到,构成抢夺

1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

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罚金刑

C 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

D 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刑他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合并执行

【答案】C

【解析】未成年人也可以适用罚金,未成年如果没有财产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执行,但最低不少于500所以罚金不是完全由法官酌定的。罚金和没收财产不能并用。

1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离。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破坏交通工具罪

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文ai教肓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重大飞行事故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A

【解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题

中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重大飞行事故罪主体是航空人员。甲未使用暴力。

2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

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电视机砸毁

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

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

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

【答案】B

【解析】寻衅滋事就是无事生非。D是非法拘禁A是不构成犯罪C是不构成犯罪

2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的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在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 丁市

【答案】C

【解析】题目中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但未落户,后又在2013年8月

起租住在丙市,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因病住于丁市医院。《民法总则》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可知丙为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2013年8月到2014年8月),丁为医院治病所在地,故选C丙市。

22.甲将一部相机传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丁根据善意取得相机的所有权

B 丁基于丙的交付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C 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D 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得取相机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将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卖给不知情的丙。后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首先,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而取得相机的所有权,其次在丙将相机卖给丙的过程中,丙是有

?文SI教肓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处分,并且交付,故丁取得相机所有权。

A项中丁是根据继受取得而取得相机所有权,而不是善意取得(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

C项中丙是有权处分,且题目中未交待丙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无需甲追认。

D项中相机动产,动产取得所有权交付即可,不需要付清全部货款才行。

2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来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乙杂志社未经甲同意予以转载且未支付报酬。乙杂志社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法律依据是

A许可使用

B法定许可

C强制许可

D合理使用

【答案】D

【解析】题目中乙杂志社未经甲的允许转载其时事性文章且未支付报酬,该文章甲未声明不允许其他媒体刊登。《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 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故答案为D合理使用。

24.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滑倒,摔掉了眼镜。经查甲滑倒系因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 地面湿滑所致。甲的损失应由

A甲自己承担。

B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C酒店和乙承担按份责任

D酒店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题目中甲在某酒店公用洗手间摔倒,原因是酒店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选B由酒店承担全部责任。

25.下列选项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A甲主动将摔倒在人行道上的老人扶起

B甲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

C甲为了出行便利,出钱修复邻居家被台风刮倒的院墙

D甲的狗将他人咬伤,甲确以为是好友乙的狗咬伤人而赔偿伤者

【答案】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人事务(2)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3)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A项中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扶起倒地老人并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项中儿时被收养,成年后赡养亲生父母,是道德上的义务。未产生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D项中管理的是自己的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20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文字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D.构成合同诈骗罪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人大法硕考研难度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孤独是一笔财富。因为孤独,我们的人生才会变得充实。在孤独中,可以遍游名山大川,驰骋古今。在孤独中思考,在孤独中求索,采一朵思想的白云,让自己的灵魂高洁。凯程人大法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凯程就是王牌的人大考研机构! 一、人大法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些年来,法律专业成为热度不减的热门专业,法律硕士也是跨专业考研最多的专业,而中国人民大学一直以来又是众多学子的梦,因此作为一个重点大学的热点专业,要想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的法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据凯程从对人大法硕统计数据得知,每年法律硕士考研的考生都在增加。随着报考人数的增多,竞争自然也在增大,但是只要能有计划的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多听取过来人的考研经验,即使是凯程,考上法律硕士也不难,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自身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跨专业考研,中国人民大学本身对本科的要求没那么高,且复试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二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一丝都不能懈怠,法律硕士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 二、人大法硕就业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身的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中国人民大学在社会上地位也不容小觑,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 首先,法律硕士的就业优势在于其专业背景的复合性。法律硕士可以把本科专业知识跟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很容易融入到实际的法务操作中去,在有些需要很强行业知识的法务工作中(如知识产权、医学等),没有相关行业知识的法学硕士们往往需要在上岗前恶补其知识缺陷,由于是临阵磨枪,其学习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其次,现今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亦可以从事原有专业与法律结合的管理工作等等。 凯程考研常年从事法硕考研辅导,根据多年经验,认为法律硕士就业前景不错。但由于研究生的常年扩招,还需要好的工作还需要学生提高自身的各方面素质,才能在就业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 三、人大法硕学费是多少?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硕招生人数为150人,人大法硕(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是两年制。与北大法硕、清华大学法硕相比,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学费不算是高的,相对于其他专业,法律硕士是高投入高产出的专业,没有一流的老师就没有一流的学生,请最好的老师培养法律硕士人才,这是行业需要。确实,法律硕士就业薪水高是事实,只要将法律学精了,未来的路一定会越走越顺。 四、人大法硕辅导班有哪些? 人大法硕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人大法硕,您直接问一句,人大法硕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都不能立即回答,或者推脱说他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人大法硕考研,更谈不上人大法硕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人大法硕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

2018考研真题法硕(非法学)基础课——多选

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今天基础课刚刚考完,凯程的电话瞬间变成了热线,学员们兴奋地汇报他们的考试情况,提到了很多题目类型都是在集训营训练过的内容。凯程莫老师祝同学们专业课考试顺利!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者错选均不得分。 41.甲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因向顾客提供的六只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法院以非法待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法院的做法符合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贡刑相适应原则 C.从旧兼从轻则 D.主客相统一原则 42.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自首中“自动投案”的有 A.在接受强制戒毒期旬,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抢劫杀人的事实 B.因形迹可疑被父母捆绑到派出所后,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C匿名报案后在事故现场接受询问时,向警方交代了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 D.在涉嫌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潜违,途中找警方交代了自己绑架他人的事实 43.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下列行为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有 A.使用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 B.长期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賺取利息 C.以营利为目的,长期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 D.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供他人开设赌场 44.下列聚众斗殴的情形中,属于“持械”的有 A.牵引恶犬参与斗殴 B.携带非法持有的枪支参与斗殴 C.在斗殴现场抢夺对方棉桦井使用 D.斗殴时使用事先臧匿在斗殴地点的砍刀 45.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 A.以次充好 B.以假充真 C.掺杂 D.掺假 46,甲、乙、内设立一合伙企业。2014年8月,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货款36万元,同年10月,丙经甲乙同意退伙,被约承担了15万元的合伙债务。2015年2月,丁经甲、乙同意入伙,井约定:丁对入伙前火企业所欠债务不承担责任。对该合伙企业欠星月公司的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2017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各个科目复习指导

2017法律硕士专业考研各个科目复习指 导 一、民法学 对于学生来说,民法学学习的时候看《指南》是主要的,但理解的成分较之法理学要多得多,也相对容易的多,要系统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制度。但是民法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一些东西,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生活中不常见的概念与制度,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来加深理解。要学好民法,在看书理解的前提下,要多分析案例题,并且把案例与具体的制度和理论结合起来,平时需要多看看民法的一些经典小案例,多观察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对学习这科都有很大帮助。 二、刑法学 刑法的学习可以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总则(刑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刑法具体罪名剖析)复习方法也不同。总则对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非常明显,没有总则的整体把握分则就很容易断章取义,分则对总则具体化使得理论性较强的总则更容易理解,设计出来的法硕题目都既要用到总则的理论分析,又要用到分则的具体罪名的“4大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考试题目不仅要求牢记分则法条,而且要求能灵活运用总则的刑法理论,缺一不可。另外,刑法案例题目大量的强化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不断理解,修正原有的错误思维,三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与案例,加深理解与辨析。 三、法制史 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要学会记忆重点知识点知识点多而杂,要有耐心,最好自己整理、对比。法制史看的可以迟一些,因为主要是记忆,记得早也会忘记的。而且看得迟些,你的法律知识基础更好些,理解法制史难度会小很多。关键知道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没有什么理论性,可以借助辅导书知道。对于几个重要朝代的法律制度要加强理解,重点比较集中:秦朝“法治”;唐朝法律;特有法律制度的首次引入等等。 四、法理学 学法理,以看《指南》为主,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复习。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法理学理论性较深,难理解,题目抽象,答案也不像具体的民法刑法那么容易标准化和统一化,所以一般法硕考试中学生的法理学比(民法、刑法)略低10-20分是比较正常的,所以学习法理学的学生首先心理上要有这个准备。 五、宪法学

2018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世纪文都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来源:文都敏行法硕 一、单选题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得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较轻就是指法院判处得宣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得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得案件适用行为时得法律 【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第 12 条对刑法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千现行刑法生效以前得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得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得法律。但就是按照现行有效得法律不认 为犯罪或处罚较轻得,适用现行有效得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巳经作出得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所谓“处刑较轻'',就是指刑法对某种犯罪规定得刑罚即法定刑比修订前刑法轻。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得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自救行为 D 犯罪行为 【答案】D 【解析】甲属于胁从犯,紧急避险不要求超过必要限度,只能小于保护得利益,所以不属于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对象为犯罪分子。自救就是自己采取措施而不就是被胁迫采取措施。 3、下列情形中,应认定为入户抢劫得就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得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 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得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 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她人居住得出租房内查瞧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答案】A 【解析】户就是指被害人生活居住得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得范围。C 属于转化型抢劫。去出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

考研改变命运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考研详细经验 一,为什么考研,考什么 1,关于目标动机 每个考研的人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会为了继续深造,会想追逐梦想,更多的是逃避就业压力,人云亦云,大家考,我也考,或者家人施加压力,小样,给老子考研去!我记得我最初也是家里说要我考,但我并不是那么听话的,但其实我也有点想雪耻的感觉,高考让我太没面子了,对于考研,我最初也只是想去考个好的学校,来证明自己,当然这个因素后来也还有,就是不是主要的了。大二的时候后入党,学院李书记去找谈话的时候问,你们考研不?我就说,我不一定,因为我不想去跟风,我不想盲目的考。高考也许我们不得不考,专业也是自己不小心填上去的,但大学过了几年,都成年人了,考研再去盲目的考一个自己都不知道干什么的有什么用的,或者迫于这样那样所谓的压力去硬着头皮去考,有什么意义?生命是宝贵的是短暂的,一辈子这样活在一个盲目的惯性当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要做些什么,太失败了……可惜这样的人很多,很多。说的可能绝对了些,不过出于什么样的动机,能坚持着走完考研这条路的人本身就值得佩服,比在寝室里无聊的一次又一次的升级打装备漂移那要强的多了。但我想强调的是,既然这个过程已经要付出那么多,那么苦,与其盲目的人云亦云,何不活出真的自我,找到你喜欢的东西,说服你的内心,我就是要考研,我就是要考这个专业,这就是我梦想的开始,这就是我想要的!能心中无悔的去把这几句话说出来的人,在你枯燥的学习生活中,你会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动力,因为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选择的,这是你追求的,是你喜欢的,并从你的内心里你是愿意为之奋斗,为之付出的。这样的状态,你很难失败。2,关于我的选择过程 对于选择什么做为我的目标,也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大学刚进来,对一切充满了希望,也做了很多计划,立了很多的目标。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去,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谈 (4)

北大法硕经验谈 确定考研之前,常听人说“保研―――猪的生活,找工作―――狗的生活,考研―――猪狗不如的生活”。如今回想着我这几个月猪狗不如的生活,内心还是充满了感激和感恩的,正是这猪狗不如的生活让我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成长的感觉,让我学会如何去判断去选择,如何去规划自己的人生,如何去坚持自己的梦想,以及实现梦想之后的成就感。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在于经历,不管是猪的生活,还是狗的生活,或者说是猪狗不如的生活,只要我们用心地去体验就都会有别样的人生收获。好好利用这笔财富为让自己以后的人生变得更精彩丰富吧。正所谓: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希望我的考研经验也能给众多的考研学子尽一些绵薄之力吧。当然,也是为了感谢我在考研之前给过我精神鼓励&支持的前辈们写的经验谈,每当我感到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翻翻这些比我更努力比我更拼搏的前辈们,我这点痛苦还算什么。站在巨人的肩上,才能看得更高更远嘛。好,接下来我要言归正传进入主题。 自我分析:这两门对我来说,并不是恨吃力。因为我大学学的就是中文类专业,自认为政治是强项。再者,英语,本人由于从小爱好英语学习,基础打得还是比较扎实,所以也自认为是强项。尽管如此,我也不敢掉以轻心,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失足,马有失蹄”,为了以防万一,可能这也和我本人性格有关吧,做事追求完美,追求最大的可能性,尽可能排除一切不安的因素,所以我很不情愿也无可奈何地做好了报班的心理准备。至于专业课,说实话大家都是跨专业考研,一开始都是一头雾水云里雾里的吧,至少我个人是这样的。基于我这个薄弱的专业课基础,我又不得不借助外力助我上青云。 简单的分析完毕,我开始选择,现在的考研班真是五花八门,乱花渐欲迷人眼啊,对我我这种要报考辅导班的人来说如何选择一个好的考研班显得尤为重要。当选择多了,选择的过程也就成了一种痛苦。唉~~~这个选择也是因人而异的,如果你英语比较弱,你可以报个专门的英语辅导班,如果你政治比较没底的话,你可以报个专门的政治辅导班。但是结合我这种情况的吧,我最后选择了飞翔考研班,这主要是因为它侧重跟踪辅导&信息反馈这块。政治:吃透高教社的《大纲解析》,好歹人家也是本指定教材,各方面的说法也比较权威和全面。但是《大纲解析》的一个缺点就在于它的重点难点不是很突出,这可能在备考中给许多考生带来不便。考研班的作用在这里就发挥了,飞翔考研班的王老师通过多年的优秀教学经验和考研总结教材,详尽地给出了每个章节的每个重点难点,同时,在老师的跟踪辅导下有效地击破各个知识薄弱点。一定程度来说,还是起到了宽心的心理作用吧。 英语:由于阅读在所占的分数比较高,同时很多题型都是围绕阅读能力而展开的。所以个人认为阅读在英语考研中可谓重中之中。如何复习考研阅读,辅导班王老师给了我更多的指导,通过十年真题的训练以及练习题后的跟踪指导,吃透真题可以说是我取得英语高分的法宝。写作也是考察英语的一个重头戏,英语作文的模板背诵还是很管用的,同时总结一些起承转合的连接词,这在作文当中也是很重要的。单词,我个人认为不需要刻意地去背诵一些GRE高难度的词汇,只要吃透考试大纲上的单词,就足足能应付。当然你必须要吃透,而不是蜻蜓点水,这个词我见过,我有印象,就以为可以了,这样还是不够的。还有一点必须记住,要时刻保持练习,我们都知道语言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一个积累的过程。每天保持一定量的英语练习,才能保持我们做题的语感和语速。 专业课:这里我就是完全根据飞翔考研班老师的辅导安排我自己的学习进度的。选择了考研班给我推荐的教材,然后把教材通看一遍,有个大概的把握。边看书边做笔记,到了后期也就是看自己总结的笔记,方便,实用。同时,考研班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成果检测&学习方法建议在很大程度上给了节省了不少时间,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其实法硕考试有点感觉好像八股文一样,我相信只要坚持加上恰当的复习方法,再偏再难的题也没多大的问题。到了年底,做模拟题的时候就要自己再揣摩再整合,梳理好自己的解题思路。

2015法硕非法学真题与答案

2015法律专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最新中山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汇总

2012年中山大学法律硕士考研经验

2012年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法学)考研复习经验 考研论坛蓝浅知 2012-04-11 Google提供的广告 香港中文大学2013硕士招生 2013年香港中文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南星教育6年成功经验上百案例立即可见https://www.360docs.net/doc/d17335467.html, 在报考研究生的时候,心里一度迷茫,之后,碰见了好心的师兄师姐,帮 助我了解了相关的情况,所以我深知,在迷茫的时候,有一个人告诉你那么一 些有用的信息是多么的重要,当时就暗暗下定决心,如果有机会可以如愿考上 研究生,我一定也要过来写经验贴!!这也是接过那些帮助过我的师兄师姐的 棒子! 我从11年三月份开始准备司法考试,直到十月份中旬才认真开始准备考研 的东西。很庆幸一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司考411分,法硕联考的初试375分, (嘿嘿,也让我虚荣一会!!晒晒成绩!)。下面正式开始经验交流,希望可 以给大家一点点帮助! 关于司法考试本来也写了很多,不过后来警觉写得太多,掩盖了主题,相 信大家还是主要想了解关于考研的经验,所以我把他另外做成一篇经验贴发表 于别处了,有问题想要交流的同学也可以留言我,我会尽力帮忙。 关于选择:中山是个坑,没下定决心别轻易往里跳。至少对于一个普通的 二本学校的我来说,是的。对于每一个选择中山的同学,我想你都要问问自

己,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真的不会中途想要逃跑吗?我算是一个中途逃跑者吧,原来打算考中山的法学硕士,最后还是改成了法法硕,一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二是中山真的很难考,现在我庆幸自己的决定。如果你确定好自己的决心后,我想告诉你,坚定自己的选择,走下去,这是考研致胜的唯一法宝!考研,真的需要强大的意志力,考中山犹是。 关于英语:我的英语74分,对于这个成绩,我是受宠若惊的,之前只想着有60分就万岁。(那时以为中山的法律硕士的英语分数线是60,实际上今年的分数线是50)虽然之前在准备司法考试,但是,对于英语,我是有些小心计的,我从很早就开始背英语单词,读新概念3,虽然至今我的英语单词还是连一遍都没有背完,新概念3也一半没有读到。对于背英语单词的书,我觉得其实什么书都无所谓,俞敏洪的、星火的还有红宝书,都可以,最重要的是,你要认真背!我的方法是,反复背,每天晚上睡前,把自己今天背的单词迅速的过一遍,发现没记住的就记在便利贴上,每天没事瞄俩眼,一个星期后在过一遍便利贴上的单词,划掉记住的,留下没记住的。背单词是可以利用零散时间背的,我觉得这样的效率比花大把的时间背高。背考研单词尤其要注意每个单词的不常见的意思,往往那就是考点。 之后,就是真题,我只买了一套张剑的黄皮书。我从六月份开始,每周做一套试卷,每套我都是模拟考试的时候做的,只是那时候还没遇开始写作文。对于真题,我的步骤是,先做,对答案,背章中的生词,分析文章的长难句,口头翻译全文,对比选项为什么错,反复阅读考的关键句。最后,每套试卷中,我会挑一篇我觉得最难的文章,笔头翻译全文,最后还会按照我翻译的中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 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 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 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 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 年 12 月22 日施行的最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 正确的是( )。 A.2004 年 12 月 22 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 2004 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 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 D.上述 2004 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 3.甲(17 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 3 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 15 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 额达到 5 万元。对甲的行为应( )。 A.按盗窃 8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B.按盗窃 3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C.按盗窃 8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盗窃 3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甲所犯之罪( )。 A.是纯正身份犯 B.是不纯正身份犯 C.不属于身份犯 D.属于亲告罪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A.认为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 B.不予刑事处罚,也不认为构成犯罪 C.认为构成犯罪,由政府予以强制治疗 D.认为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硕考研资料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doc

2019法硕考研最全最详细的复习经验贴 1.法学专业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按法学一级学科和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确定的,课程设置覆盖了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力求体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在知识能力结构上的要求。培养工作不仅与法律本科教育相衔接,还与法学硕士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教育相联系。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总之,培养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科学地规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和培养过程,进一步完善我国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结构和学位制度,促使法律研究生教育适应我国法律实务部门和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高层次法律人才多样化的迫切需求。 9.2019法硕考研复习方法 报考法硕这样的热门专业,就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想脱颖而出就要在专业课复习上下点苦功夫。 (1)基础知识部分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练习题部分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模拟题部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卷及解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五年真题归类详解及知识清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硕的准官方教材是人大出版社出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这本书在几年前一度处于法硕“圣经”的地位。

2012年考研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4.下列犯罪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 A重婚罪 B遗弃罪 C绑架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参考答案】B 5.甲(15周岁)盗窃他人钱包,被陈某发现,为栽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失手将陈某打死,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之罪 【参考答案】A 6.下列关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表达,正确的是() A对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不得适用没收财产刑 B对犯罪的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C对罪行及其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D对未成年人因犯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被罚处有期徒刑的均可假释 【参考答案】C 7.甲在乡村路上高速驾驶拖拉机,因视线不好将栓在路边的耕牛撞死,对甲的行为() A不认定为犯罪 B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C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D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A 8.某村委会主任甲利用服务便利,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20万元用于炒股,后因亏损而无法归还,用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9.警察甲因为公民吴某举报自己受贿而怀恨在心,遂用他人手机向某军官发了一条短信,捏造吴某与其妻同居的事实,该军官信任自己妻子未予理睬,甲的行为构成() A诽谤罪 B诬告陷害罪 C报复陷害罪 D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D 10.甲雇佣乙杀害胡某,并且带乙辨认了胡某,乙在某夜将王某误做胡某杀害()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D 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 11.甲乙分别为国有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二人挪用单位100万元公款给张三从事期货交易,收受并平分了张三15万元回扣,并揭发乙也收受了15万元回扣, 本案中,() A甲在受贿罪上成立自首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16年的同学们可以稍作休整,养精蓄锐后备战复试。对于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来说,真题是最具参考性的指导资料,精确的真题解析能够帮助大家找准复习方向,不走弯路,直击考试重点,轻松考研。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整理出2016年考研真题,答案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 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 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 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14 年 6 月 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 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 B 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计算追诉时效 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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