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北京市中小企业信贷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北京市中小企业信贷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北京市中小企业信贷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北京市中小

企业信贷服务的监管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京银监发[2005]2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发布日期】2005.02.06

【实施日期】2005.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北京市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监管指导意

(京银监发[2005]21号2005年2月6日)

各政策性银行北京市分行及总行营业部、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近年来,随着以多种所有制形式为特征的中小企业规模的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国家实施调控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辖内经济金融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随着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大,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2005年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立足风险监管,配合宏

观调控,用科学发展对指导银行业监管工作,积极支持北京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实现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和中小企业工同发展的双赢目标,现就进一步引导辖内各机构做好对本市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提出如下监管指导意见:

一、机构做好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公平待遇原则

各机构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做好中小企业信贷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积极调整信贷取向,消除“小”心态。在信贷准入门槛、信贷审查程序、信贷审批决策、信贷责任追究等方面贯彻落实公平待遇原则,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对中小企业的歧视,避免片面追求大企业、大客客户的现象,防止贷款“垒大户”。

(二)梯次推进原则

各机构应展开深入调研,掌握北京市中小企业的事体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依据各中小企业的基本条件和发展状况,划分中小企业发展梯队。为不同梯次的中小企业分别制订副资服务计划,并做好实施工作,从而形成支持“阶梯型”的企业发展的融资格局,帮助辖内中小企业实现共同发展。

(三)讲求长效原则

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克服浮躁心态,深入企业调查,认真研究银行支持中企业发展的新措施、新方法,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改进自身信贷管理机制入手,逐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真正建立起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风险可控的信贷服务长效机制。

(四)自主放贷原则

各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时,必须依法贯彻自主放贷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金融机构的信贷自主权,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人为设置对辖内中小企业放贷的规模或比

例指标。

(五)风险控制原则

在继续贯彻宏观调控“四个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信贷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防止信贷大起大落,在积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注意防范信贷风险。

二、各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对象选择

(一)各机构在选择中小企业客户时,应立足北京经济,将支持中小企业与北京地区重点发展的行业结合起来,依托北京市经济发展热点如CBD商圈、奥运主题、中关村科技园区等,有选择、分步骤地对相关中小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对享受国家科技部创新基金贴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北京市体改委认证的辅导期中小企业、纳入“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工程”的中小企业和受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二)各机构应积极拉支持具备如下特征的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一定科技含量、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具有一定规模、产权明晰、内部管理规范、核心业务突出、具有较好的盈利性和成长性;为大中型企业配套生产、购销渠道落实、经营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财务管理日趋健全,财务信息披露逐步完善;经营者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无不

中小企业贷款全攻略

中小企业贷款全攻略 企业贷款困难,银行放款也困难。企业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让银行欲贷而不能。行长用多年的放款经验,解开看似缥缈却非常现实的贷款“核武器”——诚信 笔者长期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笔者意识到,一方面不少企业反映贷款难,另一方面银行系统存差(存款减去贷款的差额)不断增加,这是什么原因?中小企业贷款难核心是“诚信”两个字。 笔者接触了大量企业发现:贷款难的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财务做假账、资本空壳、核算混乱。个别企业的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低劣等问题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中小企业“非恶意”不诚信表现有哪些? 由于整个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造成相当企业被弄成为无诚信企业,剔除恶意欺诈和逃债外,善良的经营者被弄成无诚信企业的表现有哪些呢? 1、资本空壳

有的企业注册时为了将来贷款方便些,想办法把资本金搞大。如有一个科技型企业三年多来长期得不到贷款,来找我求贷。我一看报表,注册资本300万,市场供不应求,但长期投资100万,短期投资100万。目前为满足市场需求,急需贷款200万。按理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应该得到贷款,但为什么二年来得不到贷款呢?我问:既然你自己的产品这么好,为啥要把200万元钱交别人“玩”?而别人“玩”了又无回报?经营者被触到痛处——企业实收资本应该只有100万,100万怎能空手套白狼(200万)呢?我劝告:先借60万,一点点做出信用来,再借也不难。如此,企业矛盾暂时得到解决。 2、抽逃税收 有一企业老板找到我,“我们的产品定单已订到2006年,销售很好,但缺资金,行长请借点钱给我吧。”我一看报表,年销售5.6亿,年利润109万,销售净利率只有0.0019%,我说你们利润这么低,还做什么啊,给银行打工(付息)都不够,你借什么钱啊?老板立马表白道“报表上是小了点,利润我已藏掉了,为了少交税,我少写了收入。”既然你无诚信,我怎么敢借钱给你?到时你不是照样可以耍我吗?据我所知,类似企业还真不少,最多的企业配了八套报表,对不同对象,变不同戏法,这样的朋友还敢交吗? 3、抱着金娃娃的赚不到钱 最典型是科技型企业,经营者手里拿了一大摞证书:国家创新证书、科技型企业A级证书、国家专利证书、国际检索报告证书、用户认可证书等等。这类企业以科学家、专利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北京银监局关于加强辖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北京营业机构、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辖内各外资银行: 近年来,辖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快速增长,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个人住房消费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机构的担保责任保证不足,银行放宽借款人购买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标准、住房抵押贷款登记管理不审慎、以及借款人多头分贷款引发的套利和风险等问题,增加了银行的风险,不利于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为加强贷款管理,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二手房贷款应严格实行先抵押后放款。为防范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降低部分担保机构超出自身担保保证能力过度担保给银行带来的风险隐患,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中,必须严格执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制度。银行在办妥二手房贷款所对应房产的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前,不得向借款人发放二手房贷款。以房屋抵押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抵押贷款、个人循环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类的其他个人贷款,应比照二手房贷款实行“抵押在先、放款在后”的制度。 二、严禁向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在向各类非住宅项目发放个人购房贷款时,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中关于购买“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等有关规定。严禁对购买实际用途为个人住宅、但规划用途为商业或工业等非住宅项目的借款人比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和给予利率优惠。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三、严防多头贷款引发的套利和偿付风险。银行应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

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中小企业贷款指银行向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控股股东(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 指定用途的贷款。小企业主贷款支持的企业必须满足:注册资金50 万元以上,经营期限在1年以上;小企业主支持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为大中型。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 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营业地址(省、市、县)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税务证正、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的工作履历(工作经历及所任职务); 7.法人任职证明、法人简历;.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股权结构(股东姓名、股东占比)、企业注册资本、成立时间、企业净资产、总资产(万元); 9.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介绍(主要说明业务开展方式,结算方式,产品在技术质量上的竞争力); 10.验资报告复印件;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完整的附注),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11.房产面积、购入价值(万元)、房产位置(省、市、县区); 12.最主要设备名称、最主要设备数量、最主要存货名称、最主要存货数量; 13.应收账款(万元); 14.银行借款总额(万元)、其他借款总额(万元); 15.本次贷款总额(万元)、用途及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16.可以提供的担保方式(住宅抵押、商铺抵押、工业厂房、企业保证、存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的权属证明);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7.贷款申请书; 18.企业决定申请贷款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银监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现在银监会。 银监会全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编辑本段]主要职能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中国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由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 是不是属于国家单位

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之商业银行贷款的对比

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之 商业银行贷款的对比 姓 名 吕彬 院 系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专 业 财务管理 班 级 12180204 学 号 1218010424 指导教师 陈燕丽 答辩日期 成 绩

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之商业银行贷款的对比 内容摘要 融资在保证一个企业的资金链的完整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本文研究了商业银行贷款在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中的地位,通过分析对比得出结论: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使得国有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筹资时,不仅贷款申请的成功率较高,而且还享有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而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低,申请银行贷款的门槛高,相较于国有企业在贷款融资上处于弱势。在得出结论的基础上,本文从融资渠道的角度对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银行贷款

The comparison of commercial bank loan of the state owned enterprises and small and medium sized enterprises In this paper, we study the status of commercial bank loans in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inancing channels,through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a conclusion is drawn: due to the particularity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of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hrough bank loans for financing always, not only apply for a loan of higher success rate, but also enjoy relatively low loan interest rates and longer repayment period; and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 scale is small, low credit, the high threshold for applying for a bank loan, compared with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financing disadvantaged. On the basis of the conclusion,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to th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nd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from the angle of financing channels. 【Key Words】State-owned enterprises Minor enterprises Financing channel Bank loans

银监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及机构设置

银监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及机构设置 北京人事考试网: 银监会职能: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0、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1、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2、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3、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4、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获得贷款

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获得贷款 一 在我国,中小企业要通过银行获得贷款是非常困难的,因此,通过自我积累或者向“关系”企业借款,成了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求生存图发展的主要方式。 关于后者,即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问题,我国现行法规是予以禁止的。1981年1月29日国务院在《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中指出:“一切信贷活动必须由银行统一办理,任何地方和单位不许自办金融机构,不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不许自行贷款作基本建设。”1984年3月21日中国工商银行颁发的《关于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8条规定:“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管理和使用流动资金,不准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收取利息,违反上述规定要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银行要实行信贷制裁。” 199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配合《商业银行法》的施行,1995年7月27日起试行的《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五十七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不得经营贷款业务。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融资业务。” 1996年8月1日《贷款通则》修改后施行,但仍在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2004年2月1日修改施行的《商业银行法》第二条对贷款人的准入条件的规定则一字都没有发生变化。 虽然有人指出:“在法律规制的三个层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只有在部门规章,即《贷款通则》中,企业间借贷被明令禁止。”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企业间借贷一直是作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理解并判无效的。 完全禁止企业间借贷是我国转型经济时期的一种无奈选择,国家注意到了这种“禁令”带来的种种弊端,因此中央银行允许采取一些变通方式,比如说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形式实现企业间资金融通。同时,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企业间借贷的“创新”形式,如私募基金等。 二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96《贷款通则》)。按照在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时合同中出现的合同当事方人数进行分类,可分为双方协议的委托贷款和三方协议的委托贷款。

2012年银监局监管办事处公开承诺践诺工作情况报告

2012年银监局监管办事处公开承诺践诺工作情况报告 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根据民主评议工作要求,结合金融监管特点,xx监管办事处向社会做了六项承诺,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客户的好评。 一、在工作场所挂牌公示政务公开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xx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四、廉正监管履职问责

xx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银监会《约法三章》等廉正纪律。未发现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也未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实行履职问责制。工作人员在履职问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银监会、山西银监局、银监分局有关制度规定,导致瞎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重大风险或发生案件,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或造成银监分局内部管理混乱、出现严重事故的,应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年来,办事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廉洁监管,认真执行履职问责制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xx办事处在公开承诺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同志对公开承诺的内容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会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改和落实,努力实现承诺与行动的统一,做到言行一致。 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 二o一o年十二月五日

企业贷款全攻略分析报告(doc 7页)

企业贷款全攻略分析报告(doc 7页)

企业贷款全攻略 企业贷款困难,银行放款也困难。企业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让银行欲贷而不能。行长用多年的放款经验,解开看似缥缈却非常现实的贷款“核武器”——诚信 笔者长期从事银行信贷业务和中小企业服务工作。笔者意识到,一方面不少企业反映贷款难,另一方面银行系统存差(存款减去贷款的差额)不断增加,这是什么原因?中小企业贷款难核心是“诚信”两个字。 笔者接触了大量企业发现:贷款难的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不真实、财务做假账、资本空壳、核算混乱。个别企业的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低劣等问题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小企业“非恶意”不诚信表现有哪些? 由于整个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造成相当企业被弄成为无诚信企业,剔除恶意欺诈和逃债外,善良的经营者被弄成无诚信企业的表现有哪些呢? 1、资本空壳 有的企业注册时为了将来贷款方便些,想办法把资本金搞大。如有一个科技型企业三年多来长期得不到贷款,来找我求贷。我一看报表,注册资本300万,市场供不应求,但长期投资100万,短期投资

100万。目前为满足市场需求,急需贷款200万。按理企业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应该得到贷款,但为什么二年来得不到贷款呢?我问:既然你自己的产品这么好,为啥要把200万元钱交别人“玩”?而别人“玩”了又无回报?经营者被触到痛处——企业实收资本应该只有100万,100万怎能空手套白狼(200万)呢?我劝告:先借60万,一点点做出信用来,再借也不难。如此,企业矛盾暂时得到解决。 2、抽逃税收 有一企业老板找到我,“我们的产品定单已订到2006年,销售很好,但缺资金,行长请借点钱给我吧。”我一看报表,年销售5.6亿,年利润109万,销售净利率只有0.0019%,我说你们利润这么低,还做什么啊,给银行打工(付息)都不够,你借什么钱啊?老板立马表白道“报表上是小了点,利润我已藏掉了,为了少交税,我少写了收入。”既然你无诚信,我怎么敢借钱给你?到时你不是照样可以耍我吗?据我所知,类似企业还真不少,最多的企业配了八套报表,对不同对象,变不同戏法,这样的朋友还敢交吗? 3、抱着金娃娃的赚不到钱 最典型是科技型企业,经营者手里拿了一大摞证书:国家创新证书、科技型企业A级证书、国家专利证书、国际检索报告证书、用户认可证书等等。这类企业以科学家、专利发明人为主,几个知识分子在一起,凑个十万、八万,加上无形资产,注册资金可达100万,要求银行贷款600万、800万。“我自己的费用全用在研发上,我的产品肯定有市场,求你借钱给我。”银行能贷吗?按照国家规定,银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银监会的监督管理措施: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原则23—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一整套及时采取纠改措施的工具。这些工具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吊销银行执照或建议吊销银行执照。 (一)非现场检查 是指监督管理机关通过对金融机构上报的财务报表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分析、稽核来进行检查监督。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二)现场检查 指监督管理机关派专门的检查人员,到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二)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三)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四)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二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三)监管谈话 《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原则20—监管技术: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应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银行监管当局必须与银行管理层经常接触。 监管谈话制度就是保持经常接触的重要手段。 监管谈话一般是指有权监管部门对被监管对象的违规或者涉嫌违规等行为进行批评或者规劝的行为。 监管谈话是介于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之间的重要监管手段,它有利于监管部门在两次现场检查之间实际了解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预测其发展趋势,使监管部门可以持续跟踪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四)信息披露 1、概念 信息披露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存款人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 2、信息披露的作用 (1)披露信息,有助于银行的投资人、存款人和相关利益人了解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等信息,分析判断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维护自身权益。 (2)有利于从外部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促使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

工商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工商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政策 一、中小企业的界这定分类管理 1、中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拥有技术监督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1)中型企业,指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符合《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 (2)小型企业,指不能提供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符合《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规定的中型企业和融资总余额超过 200 万元的符合《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 (3)微型企业,指个体工商户和融资总余额低于 200 万元(含)的符合《中小企业界定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根据信贷管理水平、小企业信贷资源等情况,将全行二级分行分为四类, 一杰行(即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重点投放行) 二类行(即全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适度投放行) 三类行(即全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谨慎投放行) 四类行(即全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的限制投放行)。按照以上政策界限,甘肃省金昌分行为三类全外,其余各行均为

四类行。 二、小企业信贷业务办理条件 (一)小型企业信贷业务办理条件 1、办理信贷业务的小型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户,有一定的存款或国际结算业务; (2)经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3)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6)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7)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8)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2、小型企业办理全额低风险担保方式下的信贷业务可不受客户分类的限制,办理非低风险担保方式下信贷业务的客户分类条件为: (1)a级(含)以上小型企业可疑办理以下业务:

银监会监管四大工具

2012中国银行业信用分析报告 China Banking Industry Outlook 2012 2.中国版Basel Ⅲ协议出台,构建银行业监管新框架 在国际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2011年4月,中国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注1:只有在出现系统性贷款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才需计提反周期超额资本,大多数时间反周期超额资本为0。 注2:银监会将根据银行的规模、与其他银行的关联性、复杂性和可替代性四方面评估其系统重要性。 注3:根据2012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银行资本新规将推迟至2013年执行 可以看出,顺应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我国银行监管新工具箱的核心监管工具仍然是资本要求。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实现新的资本监管制度,提高最低资本要求,以便更有效地抵御和化解银行潜在风险造成的损失。尽管中国版Basel III与国际Basel III有很多不同点,但总体说来,中国版Basel III协议比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要更为严格。 3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Ltd. 4 资料来源:中国银监会,新世纪评级整理 2011年,银监会持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严格实施房地产贷款差别化监管;持续加强银信合作和表外业务等领域风险防范,针对银行表外业务,包括理财及票据业务出台了多项规范性文件,要求表外理财产品回表,且叫停了部分理财业务,整体调控效果在下半年有所显现;不断加强银行业与“影子银行”、民间融资之间的“防火墙”建设;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银监会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并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等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城商行近几年加快了异地分支机构的设立,截至2011年末,全国147家城商行中30多家未上市银行实现了跨区域经营,在省外设立了分支机构。但由于城商行成立历史较短,跨区域发展的经验不足,品牌营造、风险管理水平尚待提高等因素,在进入新市场之初,城商行对当地经济企业较为陌生,难以正确把握市场定位,整体风险管控面临较大挑战。基于审慎原则,2011年下半年,银监会对城商行异地分行的新设暂时叫停。

的通知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方式等有关问题

【法规名称】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部门】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查看 【发文字号】上海银监办发[2004]123号 【颁布时间】 2004-08-13 【实施时间】 2004-08-13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报告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市各中外银行业金融机构: 自我局制定并印发《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海银监发[2003]19号)以来,本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各单位发生的各种重大情况,为我局、银监会及政府有关方面准确掌握金融领域内发生的各类风险情况,及时进行风险处置争取了时间,提供了决策依据,总体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报送渠道不统一,不规范,延误处理时机。为规范报送方式,提高重大事项接报后的处理效率,现再次重申: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所有重大报告事项,均以正式行文报送我局办公室,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可以抄送但不能主报主送。紧急事项在以传真方式报送我局后,仍须以正式文件寄送我局。 二、重大事项报告须按我局《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我局在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后,及时进行案情通报,以利各单位及时加强防范。同时还将根据银监会办公厅近日制定的《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要求,对有关案情进行分析梳理,半年进行一次通报,以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意识。 四、根据《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规定,列入通报案件的类型包括经济案件和违规经营案件两类。经济案件指个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依据刑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包括挪用、贪污、侵占、贿赂行为。违规经营案件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和监管机构规章的行为,如违规承兑、违规担保、违规贷款、违规拆借等行为。因此,各单位在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报送或续报这两类案件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谈谈中小企业_贷款难_与银行_难贷款_

时代金融 银行分析 谈谈中小企业“贷款难”与银行“难贷款” 王艺科 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中小企业作为一类特殊 企业群体,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50%以上的GDP 、60%以上的工业总产值、76.6%的工业新增产值、57%的销售收入、60%的出口额、40%以上的税收以及75%以上的就业岗位均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障碍及应对》《浙江金融》、2008年第8期)。作为一支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生力军,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发布的2009年9月最新调查报告显示:认为难以从银行贷款的中小型企业为70.9%;中小型企业中,认为从银行贷款“有难度”、“比较难”和“非常难”的比例分别为29.2%、22%和19.7%;44.5%的中小型企业都认为资金紧张,比大企业26.1%的比例高出很多。尽管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依然存在,但不可否认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近两年来为解决中中小企业融资难做了很多努力。而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新增贷款数额远超去年同期水平。然而,巨大的借贷资金却难以流入为中国经济撑起半壁江山的中中小企业。截至2009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14.1万亿元(其中票据融资9102亿元),比年初增加3.08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8%。可见,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结果形成巨大的不对称性。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分析(一)中小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收益低 中小企业在产业结构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一般来说,多为劳动力密集型,常常处在高附加值产业链的下端,造成其市场竞争力差,市场影响力小。 (二)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不确定性以目前来看,现阶段经济形势不稳定,国际出口不容乐观,国内经济也处于相对低速期,而多数中小企业都是依靠生产和销售大企业的产品生存,依靠大企业辐射,相应的经营风险过高,风险可控性较差,从而导致其发展不具有确定性。 (三)一些中小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信用意识淡薄 当经营出现困难时,不是在改变产品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开辟市场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拖欠贷款利息,这不仅给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而且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的信誉度,加剧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度。 (四)中小企业资本充足率低,资本金少 多数中小企业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且资产负债率一般都较高,固定资产规模小,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比重高,大部分财产都已抵押,导致申请新贷款抵押物不足。 (五)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导致其资信不高。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5O%以上的财务管理不健全,许多中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另据有关调查,我国中小企业6O%以上信用等级是3B 或3B 以下,中小企业管理不够规范,普遍存在机构设置混乱、财务状况不透明甚至财务监督缺失现象,从而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意识缺乏。 二、银行难贷款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国强调“抓大放小”、“扶优限劣”,使得经济成份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时,经济结构与金融结构、信贷结构与需求 结构的不对称性就日益显露出来,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 业在融资体制中自然处于不利地位。尽管国家开始重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不少银行也都成立了中中小企业信贷部,但收效甚微,矛盾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信贷的风险、成本和效率上。 (一)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风险高、管理难 中小企业贷款较大中型企业贷款额度而言,虽然额度小,但同样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银行对企业的了解远远小于企业自身,当企业想要获得银行贷款的时候就会提供有利于贷款的资料和有意地回避不利的信息。对于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而言,商业银行要想控制上述风险。需要在贷款发放前进行更多的调查,来核实企业的实际状况,这同时也意味着更多成本的付出和更多的贷款发放经验。 而中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得到资金之后,对于资金的使用有可能用于收益更高风险也更大的项目。无形中加剧贷款的风险。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内部制约机制不足的现象,资金的使用所受到的制约更少、随意性更大,这要求商业银行在货款发放后要经常关注企业的资金使用和财务风险状况,对银行的贷后监督要求加大。 (二)信贷审批人员经验不足 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要有效地控制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就必须有一批经验丰富、长期与中小企业打交道的信贷人员,他们能够通过对中中小企业的了解来判断贷款风险的大小,对贷款风险较小的中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拒绝风险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贷款要求。但是,在我国。长期以来银行的贷款主要面向大企业,而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频率高、时间短、金额小。要求商业银行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要求银行的信贷员有较高的操作水平。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造成了当前有经验的中小企业信贷人员严重缺乏,信息不能得到充分的沟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不太了解。无法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进而导致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重生,举步维艰。 (三)中小企业贷款权、责、利不匹配,信贷人员积极性不高在当前信贷管理模式下。各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存在不同程度的权、责、利不匹配的情况。信贷人员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具体操作,但无权放贷;贷款运转良好,效益高。但与他们的收入不挂钩;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发生损失。他们又要承担大部分责任,甚至是下岗,结果是“多放贷多担风险。少放贷少担风险,不放贷不担风险”。加之中中小企业不像大企业那样注重对自身信誉的维护,对银行贷款能拖则拖。致使银行形成大量的不良中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有时甚至是终身追究责任制。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人员普遍认为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收益不匹配,丧失对中小企业的信心,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完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思路目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社会各方已达成共识。无 论是取消商业银行的信贷额度限制—— —如,近期各地纷纷建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还是近日银监会力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都表明了这一点。 (一)放宽中小企业客户准入条件银行可以在确保风险的前提下,放宽抵押资产的范围。在贷款方式上除了以抵押贷款和少量的担保贷款为主外,应采取 36

关于简化中小企业银行信贷审批流程的建议

关于简化中小企业银行信贷审批流程的建议 —续《谈谈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近期,有评论指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症结不在于银行,而是在于中小企业本身。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利润率平均在3%左右,远不足以抵消向银行融资的高额成本,但事实未必如此,当中忽略考虑资金周转率、现金采购能使成本下降等问题。总而言之,要害在哪,现在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更无法解决最终问题。 借此,本人提出两个观点:第一,小企业经营困难主要是经营成本的上涨,自身竞争力不足导致;第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银行(注1)。 经过多年来对深圳地区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总结,并比较现有银行管理操作利弊,本人重新梳理现有银行信贷审批流程,以供同行业参考。 一、银行现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流程简介 各家银行对每一笔对公贷款业务管理流程基本相同,大体上分为贷前、贷中及贷后管理,见流程图概况(无法上转): 1、贷前是指一笔贷款业务申报时所需工作,其中主要包括:市场拓展,资 料收集和整理、上报主管机构审批等; 2、贷中主要指银行有权审批机构审理相关业务的合规合法资料,并判断其 风险所在及综合收益情况,终审给予贷款授信方案,办理合同签署、抵押登记、 开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发放贷款并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3、贷后是指贷款发放后,银行要求在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现场进行贷后检查 及收集相关经营状况资料,撰写贷后检查报告,主管机构对于支行申报资料进行 二次判断及分析,汇总相关信息上报相关主管单位。 还需要提出的是,当中如果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将会付出更加多的时间、人力、精力做出适当的处理。 二、现行信贷流程的弊端 以上信贷流程各家银行基本相同,并且沿用多年,流程繁琐,对于小企业自身存在的缺陷无法做到客观实际的判断,更加导致客户经理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上报一笔相对合格的贷款资料,是否能够顺利批下来还需要等审批机构一段时间评审,如此繁杂不确定的流程,导致许多银行从业人员不愿意花太多空间去经营小企业业务,主要的弊端有: 1、耗时

银监局监管办事处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银监局监管办事处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银监局监管办事处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根据民主评议工作要求,结合金融监管特点,xx监管办事处向社会做了六项承诺,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客户的好评。 一、在工作场所挂牌公示政务公开内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xx银监分局的授权,向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项目公开、内容上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被监管单位明明白白办理业务。。 二、员工挂牌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 为了便于社会监督,办事处要求职工挂牌上岗。并且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凡是来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办事或通过通讯工具联络接触到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做到热情接待,对属于职责范围或本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于职责

范围或本人不能答复的,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科室或及时请示报告。一人责任客户全程服务,改变了以前客户办理一项业务要找几个工作人员的问题,解决了客户办理业务的环节,节约了客户办理业务的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三、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 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进行监管,对机构设立、变更、终止、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初审等市场准入事项,基本上做到了依法、照章办事,限时办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申请事项的审查回复。 四、廉正监管履职问责 xx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银监会《约法三章》等廉正纪律。未发现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含贷款、担保、承兑、贴现等)、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也未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xx银监分局xx监管办事处工作人员实行履职问责制。工作人员在履职问责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银监会、山西银监局、银监分局有关制度规定,导致瞎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一.题目来源 兴趣关注 二.选题背景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是其利润来源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的业务主体就是各个行业的企业。在我国现有的各类企业中,99%以上的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直是阻碍其发展的顽疾。近年来,在政府政策的指导和银行盈利心里的驱动下,各商业银行不断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视。随着互联金融的迅猛发展,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备受中小企业的青睐,辅助传统商业银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本文将重点介绍关系着银行盈利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三、论文主要内容 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1我国中小企业现状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达4200 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增加值的58%,社会零售额占59%,上缴税收占50.2%,提供就业机会占75%,出口额占全国出口的68%。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户国内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同时很多大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而成的,如联想、海尔、海信、华为等。中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创造财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进社会和谐有着特别重大的意义。 1.2中小企业融资情况 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资金是企业运作的血液,尤其对与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来说,但目前制约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就是融资难。主要包括两方面原因:其一,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自有资本偏少,大多从事初级产品加工业务,产品科技含量低,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在产品定价及结算方式上受制于大型企业,缺乏市场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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