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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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6-04-01-07 组合机床操作工

6-04-01-08 加工中心操作工

6-04-02-05 焊工

6-07-01-02 锅炉设备安装工

6-08-05-01 计算机维修工

6-21-01-02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6-23-07-01 装饰装修工

4-01-01-01 用户通信终端销售员 (*)

4-01-01-01 宝石首饰营业员 (*)

4-01-02-01 推销员

4-03-01-01 中式烹调师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4-03-03-01 调酒师

4-04-03-04 足部按摩师 (*)

4-07-03-04 锅炉操作师

4-07-04-01 美容师

4-07-04-02 美发师

4-07-05-01 摄影师

4-07-06-01 眼镜验光员

4-07-06-02 眼镜定配工

4-07-10-02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4-07-11-01 办公设备维修工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3-01-02-01 秘书 3-01-02-02 公关员 3-01-02-05 计算机操作员

劳社厅发 [2000]14 号二○○○ 年七月四日

第二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二批国家职业标准

6-03-01-15 防腐蚀工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6-06-01-02 汽车维修工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6-07-06-01 变电设备安装工

6-07-06-0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

6-07-06-03 常用电机检修工

6-21-08-01 装修美工

6-23-10-01 电气设备安装工

6-26-01-37 棉花检验员

6-26-01-38 评茶员

5-01-03-04 菌类园艺工

5-01-06-01 棉花加工工

4-01-03-02 农副产品收购员(*)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4-04-03-01 社会体育指导员

4-99-00-01 电子商务师 4-07-02-01 物业管理员

4-07-99-01 心理咨询师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劳社厅发[2001]3号二○○一年八月七日

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

6-04-01-01 车工 6-04-01-02 铣工 6-04-01-04 磨工 6-04-01-05 镗工

6-04-02-01 铸造工 6-04-02-06 锻造工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6-04-05-02 涂装工 6-05-02-01 装配钳工 6-05-02-02 工具

钳工 6-05-03-03 锅炉设备装配工

6-05-03-04 电机装配工 6-05-04-06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6-06-0 1-01 机修钳工 6-06-01-02 摩托车维修工 (*)

6-07-06-05 维修电工 6-19-03-05 音像调音员 6-24-01-01 汽车驾驶员 6-26-01-01 化学检验工

6-26-01-08 食品检验工 6-26-01-12 纺织纤维检验工 6-26-01-35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6-01-05-01 井架安装工

6-01-05-02 钻井工 6-01-05-03 固井工 6-01-06-01 油、气井测试工 6-01-06-02 采油工

6-01-06-03 采气工 6-01-06-04 井下作业工 6-01-06-05 天然气净化工 6-01-06-06 油气输送工

6-01-06-07 油气管道保护工 5-99-02-01 沼气生产工 4-01-01-01 营业员 4-01-02-01 营销师

4-01-02-02 出版物发行员 4-01-03-03 中药购销员 4-01-99-01 医药商品购销员 4-01-99-02 中药调剂员

4-02-01-05 冷藏员 4-03-04-01 营养配餐员 4-04-01-01 前厅服务员 4-04-01-02 客房服务员

4-07-10-01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4-07-10-03 照相器材维修工 4-07-10-04 钟表维修工 4-07-12-01 保育员

4-07-12-03 养老护理员 3-01-02-06 制图员 3-03-02-02 话务员 3-03-03-04 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劳社厅发[2002]1号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四批国家职业标准

2-02-13-05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2-02-13-06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2-02-13-07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2-02-34-08 企业培训师

2-02-34-09 项目管理师

2-02-34-10 企业信息管理师

2-10-07-06 室内装饰设计员

4-01-02-03 服装模特

4-03-03-02 茶艺师 4-04-02-04 插花员 4-07-07-01 洗衣师

劳社厅发[2002]10号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五批国家职业标准

2-02-34-11 物流师(☆)

2-07-03-04 理财规划师(☆)

2-10-07-07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

4-01-01-02 收银员

4-02-01-06 盐斤收放保管工(☆)

4-07-03-05 中央空调操作工(☆)

4-07-05-02 冲印师

4-07-08-02 修脚师

4-07-10-07 钢琴调律师(☆)

4-07-12-03 育婴师(☆)

6-01-02-06 房产测量员(☆)

6-01-07-01 海盐制盐工

6-01-07-10 苦卤综合利用工

6-01-07-11 精制盐工

6-01-07-12 盐斤分装设备操作工(☆)

6-03-01-06 制冷工

6-03-02-01 燃料油生产工

6-03-02-02 润滑油、脂生产工

6-03-02-03 石油产品精制工

6-03-06-01 脂肪烃生产工

6-03-06-02 环烃生产工

6-03-07-03 聚苯乙烯生产工

6-03-07-04 聚丁二烯生产工

6-03-07-05 聚氯乙烯生产工

6-03-07-07 环氧树脂生产工

6-03-07-08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ABS) 生产工 6-03-08-01 顺丁橡胶生产工

6-03-08-05 丁苯橡胶生产工

6-03-09-01 化纤聚合工

6-03-09-02 湿纺原液制造工

6-03-09-03 纺丝工

6-03-09-05 纺丝凝固浴液配制工

6-03-11-07 催化剂制造工

6-03-11-08 催化剂试验工

6-03-11-13 化工添加剂制造工

6-03-13-04 黑火药制造工

6-03-14-01 单质炸药制造工

6-11-01-04 服装制作工

6-12-04-01 白酒酿造工

6-12-04-02 啤酒酿造工

6-12-04-03 黄酒酿造工

6-12-04-04 果露酒酿造工

6-12-04-05 酒精制造工

6-12-06-01 烘焙工

6-12-07-01 猪屠宰加工工

6-12-07-02 牛羊屠宰加工工

6-12-07-04 禽类屠宰加工工

6-12-08-01 肉制品加工工

6-21-01-01 宝石琢磨工 6-21-07-01 工艺品雕刻工 6-22-03-01 钢琴制作工 6-23-10-01 机械设备安装工

6-24-05-02 起重工

劳社厅发[2003]1号二○○三年一月一日

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

2-10-05-05 录音师

2-10-07-08 广告设计师

3-01-02-01 秘书 (2003 年修订版 )

4-01-04-01 鉴定估价师

4-01-05-02 废旧物资加工工

4-07-02-01 物业管理员 (2003 年修订版 )

5-03-03-02 蜂产品加工工

6-03-04-01 合成氨生产工

6-03-04-02 尿素生产工

6-03-06-03 烃类衍生物生产工

6-03-07-01 聚乙烯生产工

6-03-07-02 聚丙烯生产工

6-03-09-04 化纤后处理工

6-05-12-01 装甲车辆装配工

6-05-13-01 火炮装试工

6-05-13-03 火炮随动系统装试工

劳社厅发[2003]14号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第七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七批国家职业标准

3-01-02-07 速录师

4-04-03-05 保健刮痧师

4-07-01-03 科技咨询师

4-07-01-04 农产品经纪人

4-07-04-03 美甲师

6-01-07-03 湖盐采掘工

6-01-07-04 湖盐脱水工

6-01-07-05 驳筑集拆坨盐工

6-01-07-06 井矿盐卤水净化工

6-01-07-08 真空制盐工

6-01-07-09 冷冻提硝工

6-05-07-09 助动车、自行车装配工

4-07-99-01 劳动保障协理员 6-01-07-07 井矿盐采卤净化工 劳社厅发[2003]19号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第八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八批国家职业标准

5-02-01-01 林木种苗工

5-02-01-05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

6-02-04-01 重冶备料工

6-02-04-02 焙烧工

6-02-04-03 火法冶炼工

6-02-04-05 电解精炼工

6-02-05-01 氧化铝制取工

6-02-06-03 钛冶炼工

6-02-11-01 硬质合金混合料制备工

6-02-11-02 硬质合金成型工

6-02-11-03 硬质合金烧结工

6-02-11-04 硬质合金精加工工

6-03-13-02 双基火药制造工

6-03-17-06 香料制造工

6-03-17-07 香精配制工

6-05-05-02 铝电解工

6-05-10-01 空调器装配工

6-05-10-02 电冰箱 ( 柜 ) 装配工

6-05-10-03 洗衣机装配工

6-05-10-04 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

6-05-12-04 装甲车辆发动机装试工

6-05-15-01 引信装试工

6-05-17-01 滤毒材料制造工

6-05-17-02 防毒器材装配工

6-07-02-11 电网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员(☆)

6-07-02-12 脱硫值班员(☆)

6-07-03-05 电力调度员(☆)

6-07-03-06 电网调度自动化维护员(☆)

6-07-03-07 运行方式员(☆)

6-07-04-14 电网调度自动化厂站端调试检修员(☆) 6-07-04-15 电厂化学设备检修工(☆)

6-07-04-16 风力发电运行检修员(☆)

6-07-04-17 脱硫设备检修工(☆)

6-07-04-18 电厂热力试验工(☆)

6-07-05-06 农网配电营业工(☆)

6-07-05-07 用电客户受理员(☆)

6-11-02-01 制鞋工

6-11-03-01 皮革加工工

6-11-03-02 毛皮加工工

6-12-05-03 酱油酱类制作工

6-12-05-04 食醋制作工

6-12-05-05 酱腌菜制作工

6-12-06-06 豆制食品制作工

6-17-01-01 水泥生产制造工

6-17-01-03 石灰焙烧工

6-17-01-04 水泥生产巡检工(☆)

6-17-01-05 水泥中央控制室操作员(☆)

6-17-02-03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

6-17-02-05 石膏粉生产工(☆)

6-18-01-02 玻璃熔化工

6-18-01-03 浮法玻璃成型工 (*)

6-18-04-01 陶瓷原料准备工

6-18-04-03 陶瓷烧成工

6-18-04-04 陶瓷装饰工

6-18-04-05 陶瓷模型制作工

6-21-06-01 景泰蓝制作工

6-22-01-02 墨水制造工

6-22-01-07 自来水笔制作工

6-22-01-08 圆珠笔制作工

6-22-01-09 铅笔制造工

6-22-03-02 提琴制作工

6-22-03-03 管乐器制作工

6-22-03-04 民族拉弦

6-22-03-04 弹拨乐器制作工

6-26-01-01 建材化学分析工 (*) 6-26-01-16 木材检验师

劳社厅发[2004]1号二○○四年二月六日

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

物流师(2004年版)珠心算教练师(☆)包装设计师(☆)公关员(20 04年版)

社会工作者(☆)美容师(2004年版)花卉园艺师湿法冶炼工

烟气制酸工铁心叠装工绝缘制品件装配工绕组制造工

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

变压器试验工(※)

劳社厅发[2004]7号二○○四年七月

第十批国家职业标准

第十批国家职业标准

玩具设计师(☆)

网络编辑员(☆)

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

水生哺乳动物驯养师(☆)

有害生物防制员(☆)

职业指导人员(2005年版) 职业信息分析师(☆)

呼叫服务员(☆)

锁具修理工(☆)

茶叶加工工

蔬菜加工工

压缩机工

气体净化工

蒸发工

蒸馏工

萃取工

吸收工

干燥工

结晶工

化工工艺试验工

化工总控工

硝酸铵生产工

碳酸氢铵生产工

硝酸生产工

纯碱生产工

硫酸生产工

气体深冷分离工

化妆品配制工

数控车工(※)

数控铣工(※)

加工中心操作(2005年版) 汽车模型工(☆)

汽车饰件制造工(☆)

计时仪器仪表装配工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

缝纫机装配工

汽车修理(2005年版)

汽车生产线操作调整工(☆) 橡胶炼胶工

橡胶半成品制造工

橡胶成型工

橡胶硫化工

纤维梳理工

并条工

粗纱工

细纱工

筒并摇工

整经工

浆纱工

穿经工

织布工

纺织染色工

食糖制造工

味精制作工

水泥制品工

玻璃配料工

玻璃钢制品工

瓷釉制作工

搪瓷坯体制作工

搪瓷涂搪烧成工

搪瓷花版饰花工

柔性版制版工

网版制版工

柔性版印刷工

网版印刷工

贵金属首饰机制工

机动车检验工

化工仪表维修工

劳社厅发[2005]1号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第十一批国家职业标准

采购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单基火药制作工

更新时间:2006-4-24 阅读次数:17239

第十二批国家职业标准

劳社厅发[2006]1号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砂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式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或室外),高温(或低温),高处(或地下)。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和高处作业能力。动作协调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概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9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能满足培训教学要求的场地,配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工具、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车工(2009年修订) 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3-04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车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车床,在工件旋转表面进行切削加工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2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45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75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相应机床设备及必要的刀具、工具、夹具、量具及机床辅助设备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起重工技师技能3

[模拟] 起重工技师技能3 训练1 训练1 制定本职业技术管理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 第1题: 怎样制定本职业技术管理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 参考答案: 1.起重技术管理计划起重技术管理是企业对起重吊装技术工作进行一系列组织、指挥、调节和控制等活动的总称,即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和反映客观规律的制度,对生产中各种复杂的技术因素,根据设计图样、技术力量、技术方案以及技术检验、技术操作、技术革新等进行合理安排,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施工,并通过施工实践,不断提高施工企业的科学技术水平,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技术责任制起重技术责任实行三级技术责任制,即总工程师责任制、主任工程师责任制、专职工程师责任制。总工程师对主任工程师和专职工程师在技术业务上实行领导;有权对下一级的技术负责人发布技术指令;审批吊装方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技术业务、技术调度工作,并不定期召集技术会议,研究解决技术问题。(2)技术管理制度起重技术管理的主要工作有:首先执行施工图样学习与会审制度,这项工作主要是各级有关人员掌握起重作业的内容和要求,解决工种之间的互相配合,对图样不合理的地方提出合理的修改和建议。其次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它的主要内容包括起重安装工艺、技术安全措施、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等。(3)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质量检查分为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检相结合的制度,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起重专职质检员对起重作业进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某些隐蔽工程的检查,必须循序渐进,不遗漏,不丢失,做好原始记录,在所有数据核对准确无误后,填写正式表格,完整竣工记录。对一些特殊工程,还必须会同当地质检或有关部门,做好验收交工。(4)技术档案的归档工程结束必须为建设单位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档案,主要资料有: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图样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文件、隐蔽工程验收单、质量检验记录单、起重机试验和试运行记录等。施工单位自己应保留存档的技术档案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验总结、新工艺和新材料的试验资料、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及补救措施记录、施工日志等。2.工作总结的撰写(1)标题工作总结的标题应简洁、准确,一般可写成直接式的标题,即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与文件构成。如“××公司2005年起重机安装工作总结”。也可写成主、副标题形式,正标题概括主要内容或揭示主题,副标题补充说明单位、时间、工作内容,如“抓起重机安装增企业效益——××公司2005年起重机安装工作总结”。(2)正文工作总结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1)开头。工作总结要求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地介绍基本情况,比如:全年一共安装多少台起重机、起重机的主要型式、吨位、跨度、安装时间、参加人数、使用的主要机具、主要材料以及经济效益等。2)主体。主体是工作总结的核心,主要包括本年度起重机安装的基本情况、经验和体会、问题和教训以及今后的打算和改进方法等内容,切忌事无巨细,一一罗列。这一

《机械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机械制图员》 国家职业标准 『讲解立足考试要点 要点对应鉴定范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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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员 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 制图员。 职业定义 使用绘图仪器、设备,根据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方案、草图和技术性说明,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空间想象、语言表达、计算能力;手指灵活、色觉正常。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5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8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制图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制图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绘图工具、设备及计算机。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完整版

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秘书. 1.2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原初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原高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室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普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学时。 1.7.2 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内. 1.7.4 培训设备: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象机、投影仪。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制图员中级理论知识试卷及答案3

试卷编号: 07GL11000000-30102060040003 第 1 页 共 6 页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制图员中级理论知识试卷 注 意 事 项 1、考试时间:120分钟。 2、本试卷依据2001年颁布的《制图员 国家职业标准》命制。 3、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4、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5、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一、单项选择(第1题~第160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每题0.5 分,满分80分。) 1. ( )能调节本行业中人与人之间、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以及各行业集团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维持其职业的存在和发展。 A 、专业水平 B 、职业道德 C 、管理能力 D 、企业文化 2. 职业道德主要概括本职业的职业业务和( ),反映本职业的特殊利益和要求。 A 、职业分工 B 、人才分类 C 、职业文化 D 、职业职责 3. 职业道德是制图员自我完善的( )。 A 、重要条件 B 、充分条件 C 、先决条件 D 、必要条件 4. ( )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工作质量,其二是指人品。 A 、爱岗敬业 B 、注重信誉 C 、讲究质量 D 、积极进取 5. 制图国家标准规定,图框格式分为( )两种,但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A 、横装和竖装 B 、有加长边和无加长边 C 、不留装订边和留有装订边 D 、粗实线和细实线 6. 制图国家标准规定,图纸的标题栏( )配置在图框的右下角位置。 A 、不得 B 、不必 C 、必须 D 、可以 7. 某图纸上字体的宽度为5/2mm ,则该图纸是选用的( )号字体。 A 、3 B 、5 C 、7 D 、9 8. 目前,在机械图样中仍采用GB4457.4-84中规定的( )种线型。 A 、4 B 、6 C 、8 D 、10 9. 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A 、轴线用细点画线表示 B 、对称中心线用细点画线表示 C 、轨迹线用细点画线表示 D 、尺寸线用细点画线表示10. 尺寸线终端形式有箭头和( )两种形式。 A 、圆点 B 、圆圈 C 、直线 D 、斜线 11. 当标注( )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注的线段平行。 A 、角度 B 、线性 C 、直径 D 、半径 12. 图样中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把( )断开。 A 、尺寸线 B 、尺寸界线 C 、图线 D 、数字 13. 标注角度尺寸时,尺寸数字一律水平写,尺寸界线沿径向引出,( )画成圆弧,圆心是角的顶点。 A 、尺寸线 B 、尺寸界线 C 、尺寸线及其终端 D 、尺寸数字 14. 使用圆规画圆时,应尽可能使钢针和铅芯垂直于( )。 A 、纸面 B 、圆规 C 、比例尺 D 、直线笔 15. ( )使用铅芯的硬度规格要比画直线的铅芯软一级。 A 、分规 B 、圆规 C 、绘图笔 D 、绘图机 16. 工程上常用的( )有中心投影法和平行投影法。 A 、投影法 B 、图解法 C 、技术法 D 、作图法 17. 中心投影法的投射中心位于( )处。 A 、投影面 B 、投影物体 C 、无限远 D 、有限远 18. 平行投影法的( )位于无限远处。 A 、投影面 B 、投射中心 C 、投射线 D 、投影物体 19. 目前我国比较流行微机版计算机绘图软件有( )等。 A 、AUTO CAD 、WORD 、WPS B 、AUTO CAD 、MDT 、CAXA 电子图板 C 、AUTO CA D 、WINDOWS 、CAXA 电子图板 D 、AUTO CAD 、MDT 、Excel 20. 图形输入设备有鼠标、键盘、数字化仪、( )等。 A 、软盘 B 、图形输入板 C 、显示器 D 、网卡 21. 计算机绘图的方法分为( )绘图和编程绘图两种。 A 、手工 B 、交互 C 、扫描 D 、自动 22. 零件按结构特点可分为( )。 A 、螺钉类、齿轮类、支撑类和箱壳类 B 、标准类和非标准类 C 、轴套类、盘盖类、叉架类、箱壳类和薄板类 D 、轴套类、盘盖类、叉架类和箱壳类 23. 在机器或部件设计过程中,一般先画出( )。 A 、零件图 B 、主视图 C 、装配图 D 、三视图 24. 点的正面投影与水平投影的连线垂直于( )轴。 A 、Y B 、X C 、Z D 、W 25. A 、B 、C ……点的水平投影用( )表示。 A 、a ″、b ″、c ″…… B 、a 、b 、c …… C 、a ′、b ′、c ′…… D 、A 、B 、C …… 26. 点的正面投影,反映( ) 、z 坐标。 A 、o B 、y C 、x D 、z 27. 点的水平投影,反映( )、y 坐标。 A 、z B 、y C 、x D 、o 28. 空间直线与投影面的相对位置关系有( )、投影面垂直线和投影面平行线3种。 A 、倾斜线 B 、水平线 C 、正垂线 D 、一般位置直线 29. 平行于一个投影面同时倾斜于另外( )投影面的直线称为投影面平行线。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

营业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营业员。 1.2 职业定义 在营业场所从事商品销售、服务销售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观察判断、计算能力;四肢灵活;色觉、味觉、嗅觉正常。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营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书;培训中、高级营业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实训教室或实习商场。 1.8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实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1-6册)

国家职业标准汇编目录 第一分册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 (3) 跣工 (21) 磨工 (41) 镗工 (58) 组合机床操作工 (77) 加工中心操作工 (86) 铸造工 (97) 锻造工 (113) 焊工 (125) 金属热处理工 (145) 冷作钣金工 (164) 涂装工 (181) 装配钳工 (197) 工具钳工 (211) 锅炉设备装配工 (223) 电机装配工 (239) 高低压电器装配工 (25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266)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278) 机修钳工 (292) 汽车修理工 (309) 摩托车维修工 (328)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47) 锅炉设备安装工 (358) 变电设备安装工 (393) 维修电工 (421)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435) 手工木工 (445) 精细木工 (467) 音响调音员 (479)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 (491) 砌筑工 (505) 混凝土工 (521) 钢筋工 (534) 架子工 (545) 防水工 (557)

装饰镶贴工 (585) 装饰金属工 (614) 装饰打胶工 (633) 电气设备安装工 (648) 管工 (680) 汽车驾驶员 (695) 化学检验工 (709) 食品检验工 (734) 纺织纤维检验工 (760) 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 (778) 防腐施工 (801)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 (841) 动物检疫检验工 (851) 沼气生产工 (858)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 (873) 推销员 (884) 出版物发行员 (898) 中药购销员 (937) 鉴定估价师 (947) 医药商品购销员 (957) 中药调剂员 (967) 冷藏工 (977) 中式烹调师 (986) 中式面点师 (996) 西式烹调师 (1010) 西式面点师 (1027) 调酒师 (1041) 营养配餐员 (1054) 前厅服务员 (1065) 客房服务员 (1082) 保健按摩师 (1094) 职业指导人员 (1113) 物业管理员 (1144) 锅炉操作工 (1155) 美容师 (1201) 美发师 (1216) 摄影师 (1235)

高级制图员国家题库理论试卷2

试卷编码: 10GL11000000-30102060030001 第 1 页 共 6 页 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 制图员(机械)高级理论知识试卷 注 意 事 项 1、本试卷依据2001年颁布的《制图员(机械)》国家职业标准命制, 考试时间:120分钟。 2、请在试卷标封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160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题内的括号中。每题 0.5分,满分80分。) 1.在计算机绘图时,用户可将标准件、电气元件的图形及液压气动符号等固定的或参数化的图形制作成图库,( )。 A 、供企业执行 B 、供标准局备案 C 、供绘图时调用 D 、供设计部门参考 2.目前,在( )中仍采用GB4457.4-84中规定的8种线型。 A 、机械图样 B 、所有图样 C 、技术制图 D 、建筑制图 3.三个轴的轴向简化系数为1的是( )。 A 、正轴测投影 B 、正等轴测投影 C 、斜轴测投影 D 、斜二轴测投影 4.换面法中求一般位置直线对V面倾角时,新投影轴应平行于直线的( )投影。 A 、W面 B 、 H1面 C 、V面 D 、H面 5.装配图中当图形上孔的直径或薄片的厚度较小( ),以及间隙、斜度和锥度较小时,允许将该部分不按原来比例夸大画出。 A 、(≤1mm ) B 、(≤1.5mm ) C 、(≤2mm ) D 、(≤2.5mm ) 6.新投影轴垂直于一般位置平面内的一条水平线时,可以求该平面对( )的倾角。 A 、正平面 B 、水平面 C 、侧平面 D 、倾斜面 7.在轴测剖视图中,有一种作图法是,先画剖面形状,( )。 A 、再画内外结构形状 B 、再画虚线 C 、再画外形 D 、再画内部结构 8.常见的( )传动形式有用于两平行轴之间传动的圆柱齿轮、用于两相交轴之间传动的圆锥齿轮用于两交错轴之间传动的蜗杆蜗轮三种。 A 、齿轮 B 、涡轮 C 、滑轮 D 、皮带轮 9.轴线正交且直径相等的两个圆孔相交,其交线的形状为空间曲线,该曲线应弯向( )。 A 、小孔的轴线 B 、大孔的轴线 C 、大孔的端面 D 、小孔的端面 10.圆柱截割,当截交线的形状为椭圆时,截平面必与圆柱轴线( )。 A 、平行 B 、倾斜 C 、垂直 D 、交叉 11.尺寸线终端形式有箭头和( )两种形式。 A 、圆点 B 、圆圈 C 、直线 D 、斜线 12.形位公差的框格用细实线绘制,( )为字高的2倍,长度可根据需要画出。 A 、框格宽度 B 、框格高度 C 、格中符号高度 D 、格中字母高度 13.徒手绘图常用于设计初始反复比较方案、( )、参观学习或交流讨论等场合。 A 、绘制清图 B 、讨论尺寸 C 、现场采访 D 、现场测绘 14.用先画断面形状再画投影法画组合体的正等轴测( ),可先在轴测轴上分别画出两个方向的断面 A 、投影图 B 、三视图 C 、轴测图 D 、剖视图 15.换面法中当新投影轴平行于直线的水平投影时,是求一般位置直线对( )的倾角。 A 、W面 B 、H1面 C 、V面 D 、H面 16.求一般位置面对V 投影面的倾角时,新投影轴必须( )于平面内的一条正平线。 A 、垂直 B 、平行 C 、倾斜 D 、相交 17.两形体的表面相交时,连接处( ) 分界线。 A 、不画 B 、不存在 C 、不产生 D 、画 18.用( )法画组合体的正等轴测剖视图,可先画出其完整的正等轴测图。 A 、换面 B 、旋转 C 、中心投影 D 、先画外形再作剖视 19.两齿轮啮合时,在反映圆的视图中,( )均用粗实线绘制或省略不画。 A 、啮合区内两齿顶圆 B 、啮合区外两齿顶圆 C 、啮合区内两齿根圆 D 、啮合区内两分度圆 20.产品是生产企业向用户或市场以商品形式提供的( )。 A 、合格品 B 、处理品 C 、半制成品 D 、制成品 21.画整体式轴测装配图,先从画( )开始。 A 、分解式轴测图 B 、装配图 C 、轴测图 D 、零件图 22.一平面与同轴的圆柱、圆锥组合体轴线平行相交时,截交线画图正确的是( )。 A 、 B 、 C 、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国家人力资源职业标准

国家人力资源职业标准 讲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证部组织有关专家,在2003年8月《企业人力资源治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时期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进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阻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按照科技进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有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差不多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要紧人员有:于法鸣、游钧、莫荣、岳威、时勘、安鸿章、曹来京、蔡宁、胡小勇、韩永江、童天、刘小玲,参加审定的要紧人员有:董克用、孙义敏、于庆义、徐兰宇、江苏平、陈蕾、杜旭,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证部批准,自2007年2月6日起施行。 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 1.2 职业定义 从事人力资源规划、聘请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治理、薪酬福利治理、劳动关系治理等工作的专业治理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不为:四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企业人力资源治理师(国家

起重工职业标准

《起重工》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起重工 1.2职业定义 具有良好的起重吊装运输,物料搬运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知识,从事设备及货物的吊装搬运移位的工作人员。 1.3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四级:起重工(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起重工(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起重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起重工(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起重工(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一般行业:室内、外,常温。在冶金化工熔炼行业有高温,及可闻的气体环境。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组织、指挥能力、高空作业能力,色视觉正常,四肢灵活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申报 1.7.3鉴定方式 起重工(五级)、起重工(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其中起重工(五级)以基本功考点考核形式,起重工(四级)以实践课题考核形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起重工(三级)、起重工(二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分模块进行鉴定。实行百分制,各个模块鉴定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技能考核:1.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基本起重工具、索具、摄影机。 2.露天吊装场地、起重机 3.达到相应等级考核要求的生产项目现场。

制图员培训计划及大纲

制图员培训大纲 一、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任务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计算机辅助设计广泛应用在众多的领域,计算机辅助制图更为方便快捷,制图的精准性远高于手工制图。制图员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熟练掌握计算机绘图的基本操作,能独立绘制各种零件模型,是所必须具备的基本专业技能之一。AUTO CAD 是美国AUTODESK公司开发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软件,本课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讲解AUTO CAD的功能,使学员对它的所有功能有所掌握,并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做设计图,并且能迅速把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CAD主要包括二维图形编辑技巧、尺寸标注、三维绘图和实体造型以及CAD中的Internet功能等知识。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本次课程主要要求学员熟练掌握AotuCAD的使用方法,能绘制机械图 第二部分:教学内容基本要求 第一章 AUTO CAD基础知识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并掌握AUTO CAD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灵活运用它。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AUTO CAD的安装、启动和退出 第二节:AUTO CAD的工作界面 第三节:AUTO CAD的基本操作 第四节:练习 三、本章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掌握AUTO CAD和基本操作技能。难点是快捷方式的运用。 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

联系身边最接近的词语来阐述这样比较生硬的命令和概念知识点。学习方法是深入浅出的讲解,组织学生对所学知识点进行具体的上机操作。 五、思考题 1、AUTO CAD有哪些功能? 2、整个界面的分布及工具的位置? 3、状态栏中包括几个功能按钮?作用如何? 第二章 AUTO CAD常用绘图命令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了解并掌握AUTO CAD的常用绘图命令并灵活的运用。 二、教学内容 第一节:点、直线和构造线 第二节:圆、圆弧和圆环、矩形和正多边形 第三节:椭圆和椭圆弧、样条曲线 第四节:多段线和多线 三、本章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掌握AUTO CAD基本命令的操作技能。难点是快捷方式的运用。 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 联系身边最接近的词语来阐述这样比较生硬的命令和概念知识点。学习方法是深入浅出的讲解,组织学生对所学知识点进行具体的上机操作。 五、思考题 1、正多边形命令最多可以绘制多少条边的正多边形? 2、多段线如何改变成宽线?

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

104个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104个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并已公布实施。这104 个职业(工种)的编码和名称如下: 序号编码职业(工种)名称 1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 6-03-01-15 防腐蚀工 4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5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6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7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8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9 6-21-08-01 装饰美工 10 4-07-12-02 家政服务员 11 4-07-04-01 美容师 12 4-03-02-02 西式面点师 13 4-03-02-01 西式烹调师 14 4-03-01-02 中式面点师 15 4-07-04-02 美发师 16 4-03-02-01 中式烹调师 17 6-04-01-01 车工 18 6-04-01-02 铣工 19 6-04-01-04 磨工 20 6-04-01-05 镗工 21 6-04-02-01 铸造工 22 6-04-02-02 锻造工 23 6-04-02-06 金属热处理工 24 6-04-04-01 冷作钣金工 25 6-04-05-02 涂装工 26 6-05-02-01 装配钳工 27 6-05-02-02 工具钳工 28 4-03-05-01 餐厅服务员 29 6-05-06-08 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30 6-03-01-15 防腐蚀工 31 2-02-34-07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试行) 32 6-05-06-03 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 33 6-05-04-09 电线电缆制造工 34 6-06-02-03 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 35 6-06-01-02 汽车修理工 36 6-21-08-01 装饰美工

起重工》职业标准

起重工》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起重工 1.2职业定义 具有良好的起重吊装运输,物料搬运的专业技术和相关知识,从事设备及货物的吊装搬运移位的工作人员。 1.3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四级:起重工(五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起重工(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起重工(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起重工(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起重工(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一般行业:室内、外,常温。在冶金化工熔炼行业有高温,及可闻的气体环境。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组织、指挥能力、高空作业能力,色视觉正常,四肢灵活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鉴定要求 1.7.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2申报条件 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申报 1.7.3鉴定方式 起重工(五级)、起重工(四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其中起重工(五级)以基本功考点考核形式,起重工(四级)以实践课题考核形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起重工(三级)、起重工(二级)采用一体化鉴定方式,将理论知识考试融合在操作技能的考核中,

分模块进行鉴定。实行百分制,各个模块鉴定成绩皆达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1.7.4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技能考核: 1.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基本起重工具、索具、摄影机。 2.露天吊装场地、起重机 3.达到相应等级考核要求的生产项目现场。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模版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 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 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 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 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 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 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 财规划师等)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 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 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 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 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 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 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 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 燃气储运工等) 机械.电子机械冷加工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 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 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电切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砌筑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砌筑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沙浆或其他黏合材料,将砖、石、砌块砌成各种形状的砌体和屋面挂瓦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学习、计算能力,较强的空间感和高空作业能力,准确的分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灵活。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国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小于2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疾驶不少于160标准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大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

化工总控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化工总控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总控室的仪表、计算机等,监控或调节一个或多个单元反应或单元操作,将原料经化学反应或物理处理过程制成合格产品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存在一定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和噪声。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和表达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良好,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为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设施完善。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为具有本职业必备设备的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地图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

地图制图员》国家职业标准(6-01-02-03)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地图制图员。 1.2职业定义 使用数据采集、编辑设备或工具,编制地图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资格共分五级,分别是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空间感觉。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26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为标准教室;实际操作培训在具有被测实体的、配备测绘仪器的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鉴定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1.8. 2.1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2年以上。 1.8. 2.2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8. 2.3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8. 2.4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1.8. 2.5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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