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外地施工企业进区施工登记备案需知
一、办理依据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
二、办理程序
申请一一受理一一审查一一备案
三、办理地点:镇海区城河西路151号四楼建管站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业主的投标邀请函或公开招标信息;
3、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人工工资支付函: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150万元;二级企业120 万
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
所使用务工人员决不恶意拖欠工资的承诺)
5、本区内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6、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外地建筑企业,需在镇海区行政区域内设置
办事机构,有相对独立固定办公经营场所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住宅房不得作为办公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机构设
备活单。凡进区外地企业均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镇海负责人的授权
委托书(须公证机关公证原件)企业法人对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经营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驻镇海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负
责人、必须提供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五大员上岗证(劳务
分包企业不需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但应提供劳务人员初级以上技工证
书),驻镇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人员活单、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企业注
册地出具社保证明;(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由注册地市级(外省企业必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
意进镇海施工并在近两年有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市场违规行为和企
业重合同守信用诚信证明;
9、办理备案证时,各办事处与区建筑安装管理站签订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
(施工备案实行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业务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业企业是指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海南省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和施工企业。
第四条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包括在海南省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必须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本办法所称项目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并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后,必须按本办法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何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经备案后可在海南全省范围开展业务,但备案的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唯一一家.
第六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办理。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的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和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入某地施工前,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外省备案的流程规定。
一、备案对象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进入某地承接工程时,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对象包括:
1. 在外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
2. 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承接工程的外省建筑施工企业;
3. 与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合作,承担工程部分施工任务的单位。
二、备案流程
1. 注册备案企业账号
外省建筑施工企业需在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注册备案企业账号。注册时,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 填报备案信息
企业登录备案系统,填写以下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注册地
址等;
(2)工程项目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合同金额等;
(3)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4)其他相关信息: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3. 提交备案材料
企业将填写好的备案信息及以下材料提交至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核备案材料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信息等。
5. 发放备案证明
审核通过后,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企业发放备案证明。企业凭备案证明在工程所在地承接工程。
【企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关键字】企业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
1、申领登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
市建管处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9号联系电话:
2、在市建管处办理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提保额度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企业150万元人民币,二级企业120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万及以下的企业2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联系电话:)
3、将企业住处和人员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确认提交,同时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到市建管处在指纹考勤系统中录入指纹。
4、企业向宁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
联系电话:
5、建委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市建管处对企业和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且《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建委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6、企业持《信用证》可在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企业到宁波其他县、市、区承接业务可持《信用证》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甬施工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1、备案申请表(附件2);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知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须知
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加速推进,各地建筑施工企业也在不断增多。为了规范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省制定了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下面将详细介绍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的须知。
二、备案范围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有意在豫开展建筑施工业务的外省企业。根据备案管理制度的规定,须对以下几类企业进行备案:
1.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
2.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业务的企业;
3.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企业;
4.从事施工图设计业务的企业;
5.从事工程勘察业务的企业;
6.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企业。
三、备案手续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的主要手续如下:
1.提供申请材料:外省企业需向豫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2.备案审查:豫建设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具备开展建筑施工业务的能力。
3.备案登记:审核通过的申请企业将获得备案证书,并登记在豫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系统中。
四、备案要求
1.合法合规:备案企业应当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严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资质要求:备案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包括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等。
3.信用评价:备案企业的信用评价应达到一定水平,能够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4.技术实力:备案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验,在相应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怎么办理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怎么办理
一、准备材料
1. 申请表:根据当地的要求填写完整的施工备案申请表,并加盖红章。
2. 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设计文件、结构设计文件、给排水设计文件等。
3. 工程施工方案:详细说明工程施工的方法、工艺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4.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等证书。
5.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包括工程监理资质等证书。
6. 工程项目负责人证书: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书、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证书等。
7. 其他必要材料: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完整的施工备案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施工监督部门办理。
2. 材料审核:建设主管部门或施工监督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 现场检查:根据需要,建设主管部门或施工监督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施工条件和现场环境。
4. 审批备案:经过审核和检查合格后,建设主管部门或施工监督部门将会发放施工备案证书,并将备案信息录入相关系统。
5. 办理手续:拿到备案证书后,施工方案就可以正式进行外省施工,需按照备案证书的要求完成相应手续。
6. 监管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主管部门或施工监督部门可能会不定期进行监管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定。
7. 完工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启用。
三、注意事项
1. 提前准备:在施工前尽可能提前准备备案材料,确保能够按时办理备案手续。
2. 合规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备案证书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州市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州市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正文:
----------------------------------------------------------------------------------------------------------------------------------------------------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州市区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10月15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管理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地施工企业系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的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是全市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企管站”),依照本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对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应符合本市建设发展需要,经市主管部门许可,并取得工程承包许可证书。未取得工程承包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杭承接施工业务。
第五条外地施工企业进杭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企业法人资格;
2、有相应的企业资质。外省、中央、部属施工企业应持有一级资质等级证书,浙江省内市、县(不含杭州地区)施工企业应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证书,杭州地区市、县施工企业应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证书。
3、在本市有指定的常驻责任人和与其承接施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负责人:
外地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外地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各地区之间的工程施工也呈现出跨区域的趋势。为了统一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各地实行外地工程施工备案制度。外地工程施工备案是指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后方可在当地进行施工。本文将从外地工程施工备案的定义、意义以及具体流程等方面进行介绍。
二、外地工程施工备案的定义
外地工程施工备案是指施工单位在非本地区进行施工时,需要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外地工程施工备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跨区域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在我国,各省市都设立了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地工程施工备案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外地工程施工备案的意义
1. 保障施工质量。外地工程施工备案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质,在备案过程中要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以保障施工质量。
2. 强化监督管理。外地施工备案制度使得施工项目不再受限于所在地的管理,具有更强的限制和监督作用,有利于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合法。
3. 促进地方经济。外地工程施工备案制度有助于促进各地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各地资源,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外地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 提交备案申请。施工单位在确定要进行外地施工时,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准备备案申请材料,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2. 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进行批准。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制度范本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工程外地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在外地进行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适用于施工单位、施工队、监理单
位等相关单位。
第三章工程外地施工报备
1.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60个工作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外地施工报备申请,并提供
相关资料。
(2)报备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工程地点、施工队伍、施工计划、安全措施等。
2.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的审批程序
(1)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工程外地施工报备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发放审批文件。
(2)审批文件应包括审批意见、审批结果、审批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施工单位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外地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应对外派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4.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外地施工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2. 监理单位应及时提出监督意见,促使施工单位改进工作。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六章安全管理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人安全作业。
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办法
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21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省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活动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分为入网备案和单项工程投标备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外省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地不在我省,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而申请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入网备案,是指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时,须将本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人员状况录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在
网上备案;
本办法所称单项工程投标备案,是指外省建筑业企业对某项工程投标时的备案。
第五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外省建筑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管理。
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黑龙江省办事机构协助做好该省进入我省的省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外地建筑企业备案方案
外地建筑企业备案方案
外地建筑企业备案方案
一、背景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极大的推动,建筑企业承包的项目日趋增加。为了规范建筑企业的发展,保障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各地方政府通过建立建筑企业备案制度,加强对外地建筑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二、目的
建立外地建筑企业备案方案,旨在规范外地建筑企业的经营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当地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
三、方案内容
1.备案条件
(1)外地建筑企业必须具备合法注册、有效经营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一定年限的经营积累;
(2)外地建筑企业需提供完整的公司信息,包括注册地址、
管理层成员及其资质、企业规模等;
(3)外地建筑企业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在外地的建筑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验收文件;
(4)外地建筑企业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及相应报表材料。
2.备案程序
(1)外地建筑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包括相关材料和文件;(2)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审核备案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
(3)符合备案条件的外地建筑企业,将由相关部门颁发备案
证书;
(4)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定年限,到期后需重新备案。
3.备案效果
(1)备案的外地建筑企业享有与当地建筑企业同等的参与项
目的机会,实行公平竞争;
(2)备案证书作为建筑企业参与项目的准入资格,提高了项
目的安全和质量;
(3)备案证书可以作为外地建筑企业的信誉保证,增强了企
业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备案证书的有效期限,促使外地建筑企业定期更新资质
文件和报表材料,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和透明度。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制定备案要求和流程,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须知
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
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建建(2011)147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了适应我区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的新形势,统一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调动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进建筑业企业管理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08〕4号)的有关规定,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委托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进建筑业企业申请年度备案需基本提供:
(一)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1格式)原件二份;
(二)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明(附件2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介绍信和企业近3年的诚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进驻自治区的办事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九)企业对进驻自治区的办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3年以内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必须为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或个人帐户台帐。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制度
工程外地施工报备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外地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外地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的外地施工、分包单位的
外地施工等。
三、施工单位的报备要求
1、施工单位在进行外地施工时,应提前向有关部门报备,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施工计划书;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图;
(3)分包单位的承诺书;
(4)相关电力、水务等单位的协议书;
(5)其他需要报备的资料。
2、施工单位应确保外地施工工程的计划、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保
证工程质量。
3、施工单位应按照报备的计划和设计进行施工,不得私自修改或更改施工计划。
4、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五、监理单位的监督要求
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外地施工的报备资料,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设计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监理单位应定期现场检查施工情况,记录并报告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
3、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4、监理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对外地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
1、建设单位应审核和批准施工单位的外地施工计划和设计,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会议,审查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3、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外地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建设单位应配合有关部门对外地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违规行为处理
1、对违反工程外地施工报备制度的施工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
外地建筑公司备案流程
外地建筑公司备案流程
外地建筑公司在进行业务拓展时,需要先完成备案流程,以确
保在目标地区合法开展业务。下面将介绍外地建筑公司备案流程的
具体步骤。
首先,外地建筑公司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公司资质证书等。这些资料是备案的基本
要求,必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外地建筑公司需要向目标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备案
申请。在提交备案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逐一提交所需的
资料。建议提前与目标地区的建设主管部门联系,了解备案申请的
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备案申请的顺利进行。
接着,建筑公司需要等待建设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的时间长度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数个工作日至数个月不等。
在等待审批的过程中,建筑公司可以与建设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及
时了解备案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提供补充资料。
最后,一旦备案申请获得批准,建筑公司就可以在目标地区合
法开展业务。备案通过后,建筑公司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备案证书、办理税务登记等,以确保业务的正常进行。
总的来说,外地建筑公司备案流程需要准备资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批和办理手续四个主要步骤。在备案流程中,建筑公司需要与建设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备案进展情况,并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只有通过规范的备案流程,建筑公司才能在外地合法开展业务,为公司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施工备案实行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海南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业务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业企业是指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海南省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和施工企业。
第四条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包括在海南省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必须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本办法所称项目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并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后,必须按本办法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何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经备案后可在海南全省范围开展业务,但备案的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唯一一家。
第六条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办理。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的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和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
发布时间:2009-10-21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为加强杭州建设信用网信息填报工作,提高外地施工企业信用网信息填报的质量与水平,近期我站联合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将于5月下旬举办一期外地施工企业杭州建设信用网填报培训班,欲参加企业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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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含建筑业企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杭开展建设市场活动,均需先办理进杭备案。
二、受理时间
每季度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前15个工作日统一受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申请。
三、企业备案
企业应首先将企业的有关基础资料输入“杭州建设信用网”()数据库(具体操作、填报详见杭州建管网“办事指南”的“外地施工企业建设信用网资料填报指南”和“建设信用网企业维护平台操作指南”),网上发起审核,同时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进杭备案手续: 1、《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表》一份(填写内容须打印)。
2、附件材料:(以下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⑵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提供)出具的当年无死亡事故、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
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在进行工程施工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各省都制定了相应的备案管理制度。对于外省施工单位来说,要想在异地进行工程施工,需要按照当地的备案流程进行操作。本文将以某省份为例,详细介绍工程施工外省备案流程。
一、备案前的准备工作
1. 了解当地备案政策:施工单位在备案前,首先要了解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明确备案的时间、材料、程序等要求。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当地备案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准备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等相关材料。
3. 办理临时账户: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需要在当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用于存储工程款项。
二、备案流程
1. 提交备案申请:施工单位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施工备案手续。
2. 审核材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有效。
3. 领取备案证书: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领取工程施工备案证书。备案证书是施工单位在当地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
4. 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单位根据当地规定,提交施工许可申请材料,包括工程施工备案证书、施工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明等。
5. 领取施工许可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工程施工的必要条件。
三、备案后的管理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备案证书和施工许可证的要求,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的施工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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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须知
根据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8]4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
1、申领登陆《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住处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221.136.80.149/)的用户名、密码及IC卡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其中IC设备和指纹考勤设备为有偿使用。
市建管处地址:宁波市柳汀街169号联系电话:87306959
2、在市建管处办理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提保额度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企业150万元人民币,二级企业120万元,三级企业8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5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金在50万及以下的企业2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联系电话:87316925)
3、将企业住处和人员情况输入《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并确认提交,同时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到市建管处在指纹考勤系统中录入指纹。
4、企业向宁皮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五楼
联系电话:87185518
5、建委窗口受理备案申请后,市建管处对企业和人员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条件且《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建委窗口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
6、企业持《信用证》可在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企业到宁波其他县、市、区承接业务可持《信用证》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企业进甬施工备案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核对):
1、备案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甬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3、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内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甬施工及近两年内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4、建筑业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注册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自有在甬办公场所产权证或办公用房租赁登记证。其中总承包特级、壹级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总承包贰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
9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6、宁波市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原件收讫证明。
7、企业驻甬人员清单(具体人员标准见附件3)。企业驻甬机构设置及任命文件(包括驻甬负责人、驻甬技术负责人、驻甬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企业专职安全员和企业专职质量员)。
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上个年度以来单位缴纳的社保清单(含企业名称、人员姓名、社保号、交纳基数、交纳年份等信息)及相应证书。
三、住处系统录入填写注意事项:
企业可参照系统操作掼(附件7)录入信息。
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完成照片和签名上传。其他如学历、职称、岗位证书、注册证书等按需如实填写并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
企业驻甬机构管理人员须在系统中企业管理人员中填写相应职务;项目管理人员须在人员岗位资格中填写岗位资格及在岗情况。三类人员证书号码录入应在人员填完职务或在岗情况后,系统人员\三类人员中新增。
企业备案完成后,新增人员或调换职务可持相应材料到市建管处办理。
四、企业在宁波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应遵循宁波建筑市场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关注各级建设部门网站。
宁波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
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
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http://www.nbjgc.gov.cn
附件:(相关附件可在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站\政务公开里下载)
1、建筑业企业进甬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2、备案申请表
3、驻甬人员清单
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市区施工备案申报材料目录
5、宁波市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统筹管理办法
6、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的补充通知
7、《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外地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
附件1
外地建筑业企业驻甬人员标准
注:人员需持相应技术职称及岗位资格,其中建造师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
“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