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来源:中国人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并可由它罢免。
(4)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受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行使宪法赋予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另一方面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
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如下: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反映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2.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各项事务,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这反映了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3.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明确划分,使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审判、检察工作中适用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公正司法。这是我国的国家体制,反映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关系。
4.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联邦制形式来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既保证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这反映了中央与特殊地方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国家管理形式、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一、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基本内容、优越性,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及表现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其它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我国政体: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
3、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统一;有利于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业和民族团结。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人民在普选基础上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职能。④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5、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义务:遵守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6、民主集中制:(1)含义: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2)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关系上,人大代表民主选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关系上,国家行政、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关系上,中央集权,地方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历届全国人大召开时间及历史意义简介
5.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于1978年3月。这次大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确定了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
12.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于2013年3月。这次大会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建设,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13.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于2018年3月。这次大会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进一步强调了党的领导地位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历届全国人大召开时间及历史意义简介
历届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于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以历届全国人大召开的时间及其历史意义进行简要介绍。
1.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于1949年9月15日。这次大会标志着中华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民共和国的成立,宣告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重要法律文件,奠定了新中国的基本制度框架。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关于国家权力机关特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运作的原则和机制,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关系的原则和机制的制度。
从内容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可包括四项具体制度:一是主权在民制度。这就是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二是代表选举制度。它是人民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以及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领导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是人民实现宪法规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制度保障。这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
三是民主集中制度。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组织原则和运作原则。从组织原则看,它主要是规范三个关系:即人大和人民的关系,人大和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从运作原则看,它要求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四是人大工作制度。包括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的立法制度、监督制度、代表制度、会议制度、表决制度等。以上四项具体制度互相贯通、结合,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人代会),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
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民(在直接选举中)或选举单位(在间接选举中)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
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2、人大和它的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
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
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和军队的最高一级的中共党委书记或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担任,副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或军队的最高一级的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表现——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国家 行政 机关(政府) 国家权力机关(人大) 产生
国家 司法 机关(法院、检察院)
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 其他国家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都由 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 和司法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权力 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全国人大不是我国唯一的权力机关,故 排除①;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体现了人大对法 院的监督权,不能决定法院的工作,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故排 除②;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体现了全国人大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故选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依法选举和任命了新一届国家机构 领导人员,体现了其他国家机关必须对人大负责,故选④。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黄润秋 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 务的请求的决定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 会议做政府工作报告
名称
内容
立法权 制定、修改法律或地方性法规
决定权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 社会或本行行政区域重大事项。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 常设 机关,在人大 闭会 期间, 是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全国人大的 部分 职权。 2.地方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地位和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 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種植性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席;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
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於每年第一季度舉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主持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列入會議議程。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
的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審議,提出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实质的根本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是人民把国家的、民族的和自己的命运最终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国家大政方针,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来自各族各界,具有广泛性。
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出了国家的领导人员。这次会议,正如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的“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
在“文化大革命”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受到严重的破坏,“文革”一开始,就停止了各级人大的活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始了新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树立了应有的权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改革选举制度,实行差额选举。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1953年选举法的基础上,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两种代表性机构,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重要基础。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are two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 stipulated in the Constitution of our country, which are the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system in our country.
(一)人民代表大会
I.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宪法以及制定和修改其他的法律,总统和副总统的任期以及实行国家行政,监督行政机关的具体工作,决定国防政策。在大会会期,人大代表以立法督促政府执政,确保政府服从法律,实行民主管理。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s the highest organ of state power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enactmen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 and other laws, the terms of the President and Vice Preside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state administration, supervision of the specific work of administrative organ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national defense policy. During the session, the NPC deputies urge the government to govern and to ensure that the government obey the law and implement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地位和作用,它是我国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和基本制度安排。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各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相应行政区域的人民行使各级国家权力。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村民、居民行使基层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是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法定权力,即制定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还具有监督权力,即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力。同时,人民代表大会也具有选举权力,即选举国家领导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机关,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普遍的选举制度,保证了广大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的决策和管理。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有助于社会团结和稳定,通过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可以避免政策的盲目性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然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现实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选举工作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使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作用受到一定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代表权力过于集中、参与程度不够广泛等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是:
1.制定、修改宪法并监督其实施;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宪法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2.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以上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有权予以罢免。
3.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政体: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反映了国家权力如何配置、如何构成的方式。
2、共和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且实行任期制的一种政治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1)依据宪法(第5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首要的、核心的地位。
(2)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的代表机关,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具有最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对全国人民负责并受全国人民的监督。
(3)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第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决定全国性重大问题的机关。例如,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的报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均由全国人大审查和批准;省级行政区划的变更和建置,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均由全国人大批准和决定;另外,关系国家安全的战争与和平问题,也由全国人大决定。
(5)第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最高的监督地位,它负责监督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实施,其他各最高国家机关均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知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知识(摘编)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有哪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我国的政体,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身的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这一制度的主要内涵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标志。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对于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各级人大和各级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宪法、地方组织法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地方性的重大问题经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明确划分国家的行政權、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这样,既能使我们国家的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
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又能使各个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第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各自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分别审议决定全国的和地方的大政方针。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监督关系、选举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国务院对各级地方政府是领导关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决定的事情,地方必须遵照执行,同时给地方以充分的自主权。这样,既有利于统一领导,又有利于发挥地方积极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共同构成我国国 共同构成我国国 家权力机关体系 家权力机关体系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性质: 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 其它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 地位: 地位: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 作用: 作用: 全国和各级地方一切重大事务
3、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和通过 改革开放以来, 了三百多个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了三百多个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地方人大 制定了四千多项地方性法规。这说明( 制定了四千多项地方性法规。这说明( B )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③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在不断健全和完善 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利 A 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①③④ D ①②④
√
5、某市人大通过决议,今后召开市人大全体会 、某市人大通过决议, 议及其常委会时,为普通市民设旁听席。这表明: 议及其常委会时,为普通市民设旁听席。这表明: A、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 、 权力的的机关 B、我国的人民代表制度日趋完善,充分体现 、我国的人民代表制度日趋完善, 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C、社会主义民主是广泛的、真实的、全民的 、社会主义民主是广泛的、真实的、 民主 D、旁听市民已经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 、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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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设计
编写:温州市瓯海梧田高中赵晓娥
审稿: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林月周
一、教学设计理念
1.注重课堂教学生活化
以生活主题统筹教学内容,关注学生生活世界是高中政治新课标新课程特色和亮点之一,也是新课程教学的基本特征,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课标》在关于课程基本理念中,明确指出“本课程立足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现象、理论逻辑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的课程模块。”因此,本教学设计在教学内容上根据实际需要,突破教材局限,从学生的生活经验生活环境出发,让学生感到知识贴近他们的生活,让课堂具有亲切感和亲和力。
2、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方法
依据教师要体现“目标——策略——评价”的教学主导过程,即根据教学目标制定相应的教学策略和教学设计,并科学地进行教学评价的要求,我设计了“以情景为载体,以问题提出与解决为主线”的情景问题交互式教学模式组织课堂教学。通过设定特定情景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自我的活动平台,加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力求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二、教学内容分析
1、教材简析
本课是人教版思想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第三单元第五课第一框题的内容,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着人大和人大代表两大主题展开。具体论述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常设机关;人大代表的职权、义务及其产生和任期。
2、本框在全书中的地位
本框题在政治生活教学内容中居于极为重要的地位。
首先,它起着承上启下、加强教材知识体系化作用。是对学生关于选举权等内容的巩固、提升,也是对公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参与政治生活的具体化。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政权体系的基石,前后两框题内容联系紧密,层层递进,是学习整个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切入点,学好本框有利于增强学生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所以,本框在整个教材和本单元教学内容中都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学情分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高一学生在初中就已学过一些粗浅的内容,日常生活中也或多或少地在电视、新闻中看过有关人大的报道,这就为学习本课知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从高一学生心理特点来说,由于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备受全国上下关注,青年学生由于其对新事物的敏感、好奇、热情等心理特点,对于本课所涉及的热点问题,将会产生浓厚的兴趣。
四、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1)识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及我国权力机关体系。
(2)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2、过程与方法:
(1)联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情,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本课学习,使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
五、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依据教材的内容和课标要求,确定人民代表大会为本课的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政权体系。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是明确人名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及职权。
难点:人民代表的职权。
由于高一学生受年龄和阅历所限,他们与人大代表很少接触,对其职责了解更少,特别是人大代表职权中的质询权,专业性和理论性都较强,从字面上理解起来很困难。此外,人大代表的职权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易混淆。因此,这是本框的难点。
六、教学准备
【学生准备】
1、当地人大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人民代表行使的职权及人大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哪些成绩。
2、搜集当地人大代表的事迹,访问人大代表,了解人大代表肩负的重托。
【教师准备】
1、搜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录像,进行剪辑,制作课件。
2、搜集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图片,制作课件。
3、搜集人大代表的典型事迹,制作课件。
七、教学策略与手段
教学方法:情景设置、合作与探究、实践参与法等。
教学工具:传统教学工具(黑板、粉笔)和多媒体课件。
八、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大屏幕显示:人民大会堂会场图片)北京的三月,乍暖还寒。人民大会堂内却是春意盎然,两会的召开把全国人民如期带入了中国政治的春天。3月5日至1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这里隆重召开。党和国家领导人,近2821名人大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是。这次会议通过了哪些重大决议,对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将会产生什么影响?这堂课我们将共同走进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
(设计意图:让学生感到课堂知识贴近他们的生活,让课堂具有亲切感,为后面的问题设置创设情境,作好铺垫;同时自然点题。)
(二)新课推进
【教学互动,合作探究】:
材料一:2009年3月13日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2821名代表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
的决议草案;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十三
日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十七处。
材料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获大会表决通过,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获大会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
正式施行。
分组探究以下三个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然而仅有2821名人大代表就能表决通过
关系13亿人民的大事,这矛盾吗?这表明了我国人民是怎样当家作主的?
2、从材料看,很多重大问题都由全国人大决定,为什么不由其它国家机关决定?
3、材料体现了全国人大行使了哪些职权?怎么体现的?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职权一样吗?
(设计意图:目的是让学生尽快养成自己学习,掌握课本知识的习惯和本领,这种方式能激发、唤醒、鼓励学生的主体意识,有助于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综合等思维能力的提高。在课程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应充分考虑保护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教师可适当点拨,帮助学生“柳暗花明”。)
1、第一组学生代表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他学生作点评、补充。
教师:正确评价学生的讨论,并就第1题做出归纳:
(1)我国是个地广人多的国家,所以不可能十三亿人口一起到北京集中开会。(2)人民当家作主是否意味着人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在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那就是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