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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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制度一、护士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临床进行一年见习。

见习期需通过国家统一护士注册考试,并取得职业证书后,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一般不独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主要担任辅助护士或责任护士为主,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中专护生临床实习带教任务,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1、护士中专学历任职满5年,大专学历任职满3年,本科学历见习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中专以上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1、护师中专学历任职满七年、大专以上学历任职满六年,本科以上学历满四年、研究生满两年,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资格。

2、担任专业护理组长,负责修订护理计划、检查本组或病区各项护理工作质量。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一、目的
护理部每年审核全院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二、职业资质审核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二)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进行首次注册。

(三)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四)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五)按“各级护士考核要求”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

三、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一)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二)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专业资质。

(三)按照《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专业资质。

(四)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五)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四、审核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精心整理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是否能履职进行监管。

二、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护士1.2012年8月12床进行2士资格。

34>3年)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具备一定教学能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能力强者可担任责任组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能力强者可担任教学组长。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12助护士工作。

34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1.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符合“四川省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条件”,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2.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按照护理部安排,参加院内护理会诊,对特殊疑难护理问题提出会诊意见,并指导落实。

4.承担院内、外护理教学任务。

5.对护理差错及事故提出鉴定意见。

6.参加评审护理论文、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

7。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及程序课件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及程序课件
完整性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符合 要求。
预约面试或笔试
审核部门根据情况需要,可安排面试或笔试,以进一步了解申请人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审核的审查与决定
01
02
03
审核委员会审查
审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 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 申请人的资格、技能、经 验等进行评估。
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 健康权益
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 安全性
审核的范围和对象
审核对象
注册护士、实习护士、护士助理 等护理人员
审核范围
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职 业道德等方面
审核的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 行审核
公平公正原则
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 歧视和不公现象
科学严谨原则
以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进行审 核,确保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 性
02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具体规 定
审核的内容和标准
01
02
03
04
基本资格
包括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 验等。
专业技能
对护理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评 估,如技术操作、急救技能等

职业道德
考察护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如 责任心、敬业精神等。
沟通能力
资质延续申请
资质证书到期前,申请人需向审核部 门提交延续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审核部门审查
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变更或延续 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符合 相关要求。
做出变更或延续决定
审核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变更或延 续决定,包括是否批准变更或延续以 及新的资质等级等。
04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中的问 题和对策
教训吸取
应加强对护理人员资质的严格审核,同时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护理 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护理人员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护理人员资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 《护理管理办法》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师、主管护师等。

四、资质要求1. 护士:(1)具备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3)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基础护理工作和一般的技术操作。

2. 护师:(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从事护士工作5-7年,考核符合要求;(3)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4)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用的专业技术问题和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能力。

3. 主管护师:(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护士工作5年以上;(2)具备较系统的专业技能,能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3)能对下一级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4)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五、注册管理1. 护理人员须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后,到我院进行执业注册;2. 在岗护理人员须在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定期进行继续教育,确保护理水平不断提高;3. 护理人员因故无法在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需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六、考核与评价1. 护理人员应定期参加院内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服务质量等;2.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理人员,医院将根据情况给予警告、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3. 对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管理1.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资质管理的日常工作;2. 人事科负责护理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3. 质控科负责对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加强护理人员资质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滦南县医院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审核规定(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滦南县医院护理部、人事科 2015.1.1。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护理人员资质审核是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能够满足医疗单位的需求,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下面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进行详细介绍。

1.注册护士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通过国家护士资格考试并取得护士执业证书;(3)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注册护士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注册护士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注册护士证书的核发。

1.护士长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和管理经验;(3)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护士长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护士长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护士长职称的核发。

1.主管护师资质审核规定(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和管理经验;(3)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身体条件;(5)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主管护师资质审核程序(1)填写《主管护师资质审核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2)医疗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进行核实;(3)安排面试,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考察;(4)通过面试的申请人,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5)医疗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等程序的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决定;(6)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主管护师职称的核发。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和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和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审核规定(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履职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1.护士(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3年9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岗前培训后到临床试用3个月,通过科室、护理部考试考核合格,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临床科室审核能单独胜任护士工作,方可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工作,在高年资护士指导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担任责任护士。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主要担任责任,具备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能力强者,护士通过护士长审核,,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专业技术水平、带教、业务、协调管理能力者,承担专业组组长及试用期护士带教工作。

2.护师(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任专业组组长或护士长。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一、护理部每年初审护理人员执业资质,及时组织护理人员进行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

二、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管。

三、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N0(助理护士)1、任职资格(1)工作1年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见习期护士。

(2)职业素质良好2、岗位职责(1)掌握护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了解各班工作职责,在注册护士指导下按分级护理要求,协助注册护士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2.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与上级护士共同分管病人,完成病情较轻患者的一般护理工作。

3.协助注册护士从事创伤性或侵入性护理技术操作,不得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4、了解专科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常用急救技术;逐步适应临床护理责任包干模式,协助上级护士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5.按时完成本阶段规范化培训及“三基三严”培训。

(二)N1(初级护士)1、任职资格(1)在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2年(含2年)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包括在县级以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2年调入我院的护士)(2)职业素质良好(3)医院相应的岗前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4)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职责2、岗位职责(1)按护理分级要求,了解各班工作职责,在上级护士带领下分管病人,完成基础护理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创伤性或侵入性及无菌性护理技术操作(3)了解专科护理常规和操作规程、常用急救技术,逐步适应临床护理责任包干模式,在上级护士指导下为患者提供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4)按时完成本阶段规范化培训及三基三严培训(三)N2(初级护士):1、任职资格(1)在我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包括在县级以上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调入)5年以下(含5年)而且取得护师职称2年以上,并在本专科工作1年以上的护士(ICU、手术室、血透室、急诊科、产科、心血内科、新生儿科2年以上);(2)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3)掌握护理基础理论、各种护理操作规程及急救技术,能解决本专科常见的护理问题;(4)熟悉专科护理理论、技能及防治疾病的知识,熟练掌握配合各专科抢救的知识及技能。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目标
本文档旨在介绍各级护士资质审核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护士人员的资质合法有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
1.1 级别要求
对于不同级别的护士,资质审核的要求如下:
- 初级护士:持有护士资格证书,且通过初级护士职业能力考核。

- 中级护士:持有中级护士资格证书,且通过中级护士职业能力考核。

- 高级护士:持有高级护士资格证书,且通过高级护士职业能力考核。

1.2 证书验证
在进行护士资质审核时,需要对护士的相关证书进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证书:
- 护士资格证书
- 护士职称证书
- 护士继续教育证书
2. 护士资质审核流程
2.1 提交申请
护士应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职称证书等,并填写资质审核申请表格,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2.2 材料审核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2.3 资质考核
根据护士的级别要求,相关部门会组织相应的护士职业能力考核,以验证护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2.4 审核结果通知
审核完成后,相关部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护士审核结果,包括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等。

2.5 资质认证
通过审核的护士将获得相应级别的护士资质认证,该认证是护士从业的准入标准,在医疗服务中具有法律效力。

结论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的规定与流程是确保护士人员资质合法有效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审核,并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以上为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的简要介绍。

护理资质管理制度

护理资质管理制度

护理资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护理资质管理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具有护理资质的护理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主任等。

三、护理资质管理机构医院设立护理资质管理委员会,负责护理资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监督护理人员的资质考核和培训工作。

四、护理资质管理1. 护理资质考核(1)新入职护士应在一年内完成护理资质考核,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护理资质。

(2)已有护理资质的护士,每三年进行一次护理资质复审,以确保其专业水平与服务质量。

2. 护理资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参加护理学术交流活动、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 护理质量评价医院每年组织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质量评价,对优秀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者进行督导和培训。

五、护理资质管理的重要性1. 提高医疗质量护理人员是医院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康复效果和医院的声誉。

2. 促进护理人员的专业成长通过护理资质管理制度,可以激励护理人员持续学习和提升专业水平,不断完善自身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3. 提升医院整体形象护理资质管理制度的健全执行,不仅有利于医院提升服务品质,更有利于树立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

六、护理资质管理的落实1. 确立护理资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建立完善的护理资质管理机构。

2. 制定详细的护理资质考核标准和流程,确保每一位护理人员都能符合标准要求。

3.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积极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定期进行护理质量评价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透明化,激励优秀人员、督促不足人员。

七、护理资质管理制度的改进护理资质管理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是医院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医院应定期对护理资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制度,确保其科学、合理、有效的落实。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护理人员在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将是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

二、审核对象1.护理人员(包括注册护士、护士长、护理师等);2.接受护理培训的人员。

三、资质审核标准1.学历要求: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需具备不同的学历背景,如注册护士需持有相关护理专业学士学位;2.从业经验:考虑护理人员的实际从业经验,不同级别的从业要求不同;3.职业素养:包括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团队精神等;4.专业技能:如护理操作技能、急救能力等。

四、审核流程1.提交申请:护理人员向相关机构提交资质审核申请;2.初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3.面试:通过面试方式对申请人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进行评估;4.考试:组织相关考试,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考核;5.综合评定:综合考虑初审、面试和考试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资质资格。

五、审核机构1.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工作;2.专业机构:如护士协会、医院等,可作为护理人员资质审核的具体实施单位。

六、审核结果1.合格:给予相应级别的资质认定,并颁发相应的证书;2.不合格:根据不合格原因,可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学习或重新申请审核。

七、监督管理1.定期复审:对取得资质认定的护理人员进行定期复审,确保其继续符合资质要求;2.投诉处理:接受相关部门和患者的投诉,对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3.违规处理:对发现违规行为的护理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结语建立健全的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有利于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也有利于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社会地位。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根据省2012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对《护理部制度与岗位职责》(2011年9月修订)中第一章第一节第八款护理人员准入制度与第九款护理执业二级准入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专科护士准入资格”与“护理管理人员准入资格”,并更名为“护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一、护士执业准入资格1、招聘新护士的条件必须具备全日制统招护理或助产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高中起点),通过应聘考试择优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医院将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人员,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新进岗护士需经过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进入临床。

3、未注册护士需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治疗性的操作,不得书写护理记录及交班记录。

参加护士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办理护士注册手续,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4、凡在本院工作的注册护士,每5年办理延续注册一次,凡中断注册3年以上者,必须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获得职业资格。

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二、夜班护士准入资格1、注册护士。

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4、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轮转1个月以上,通过科室的夜班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的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待遇。

5、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证书的护士,需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轮值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上级护士承担。

6、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科护士准入资格1、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相应专科从事护理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注册护士。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护士执业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护士准入的资格考试,新入院的护士应在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由护理部统一办理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岗位只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不允许报考其他专业。

(三)新入院的护士必须在两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未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予录用。

(四)对中断护理注册5年以上者,必须在卫生厅指定的医院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五)调入人员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对需要办理变更的人员及时变更,确保持证上岗。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管理制度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因不能作为护士行使其职责。

因此,各护理单元在使用时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概念(界定)(一)当年毕业未取得护士资格认证。

(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

(三)中断注册的护士。

二、岗位及工作范围(一)护士长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配合上级护士完成护理工作。

(二)主动完成晨晚间护理,床单位的整理。

(三)参与基础护理,协助或帮助不能自理的病人做好生活照顾,如皮肤、头面部、口腔、会阴等清洁。

(四)经常巡视病房,了解病人需求,如饮食饮水、大小便排泄等生活护理。

(五)对卧床及腹泻病人进行皮肤完整性的观察与护理。

(六)随时注意病人的情绪,以及卧床及活动期间的安全。

(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护士或医生。

三、管理制度(一)护士长排班时不得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独立值班。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护理部须每年年初对全院各级、各类护理人员根据其有关资质要求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组织护士首次、变更及延续注册。

护理部协助人事科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护理部负责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修证明及进修时限。

护理部负责对调入本院的护士及时办理本执业机构的变更注册手续,在未进行有效变更注册之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特殊科室包括重点专科护士资质需按相应资质要求进行审核,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选择多种途径进行培训(院外、院内、科内培训),使其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经过培训、教育仍不达标者,需进行必要的岗位调整。

实习护士、进修护士及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护理部对资质审核不合格的护士,应口头或书面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依法执业。

护士长要协助护理部严格执行本规范,加强依法执业管理。

(一)护理员管理规定1.取得护理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护理专业知识方可从事护理员工作。

2.在病区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衣帽整洁。

4.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主动了解病人的心理状况,积极做好病人的思想工作。

5.积极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护理业务查房,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6.负责照顾病人的起居,帮助病人进食、进水,协助病人大、小便。

7.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位的整理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做好病房被服、用物的管理。

8.协助普通病人完成生活护理(不得从事重症患者和新生儿患者的生活护理,不得从事护理技术工作)。

9.帮助清洁、消毒病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器等用具。

10.及时收集送检临时检验标本,陪同病人做各种辅助检查(危重病人除外)。

(二)未注册护士管理规定未注册护士指未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士。

各级护理员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各级护理员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各级护理员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背景为确保护理员队伍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本文规定了各级护理员资质的审核规定与流程。

通过严格的审核,我们可以保证护理员人员的素质标准,提升整个医疗服务质量。

资质审核规定1. 各级护理员资质要求:- 初级护理员: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护理专业证书。

- 中级护理员: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护理专业证书,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

- 高级护理员: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护理专业证书,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2. 资质审核标准:- 学历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

- 专业知识:通过专业知识考试测试,达到相应级别的要求。

- 技能能力:具备相应级别的实际操作技能和护理技术能力。

- 违纪记录:无违纪记录或不良行为。

资质审核流程1. 申请资格确认:- 申请人准备必要的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护理专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

- 提交申请材料至护理管理员处。

2. 资格初审:- 护理管理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满足资格要求。

- 若不满足要求,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提供相关证明。

3. 资格考试:-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考试内容与要求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护理员级别而定。

4. 资格评审:- 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提交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能力、工作经验等进行评价。

5. 资格认证:-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颁发相应级别的护理员资格证书。

- 资格认证结果经护理管理员确认后,颁发证书予申请人。

结论本文提供了各级护理员资质审核规定与流程。

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评估,我们可以确保护理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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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1
护士执业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护士准入的资格考试,新入院的护士应在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由护理部统一办理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护理岗位只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不允许报考其他专业。

(三)新入院的护士必须在两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未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予录用。

(四)对中断护理注册5年以上者,必须在卫生厅指定的医院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五)调入人员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对需要办理变更的人员及时变更,确保持证上岗。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管理制度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因不能作为护士行使其职责。

因此,各护理单元在使用时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概念(界定)
(一)当年毕业未取得护士资格认证。

(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

(三)中断注册的护士。

二、岗位及工作范围
(一)护士长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配合上级护士完成护理工作。

(二)主动完成晨晚间护理,床单位的整理。

(三)参与基础护理,协助或帮助不能自理的病人做好生活照顾,如皮肤、头面部、口腔、会阴等清洁。

(四)经常巡视病房,了解病人需求,如饮食饮水、大小便排泄等生活护理。

(五)对卧床及腹泻病人进行皮肤完整性的观察与护理。

(六)随时注意病人的情绪,以及卧床及活动期间的安全。

(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护士或医生。

三、管理制度
(一)护士长排班时不得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独立值班。

(二)在排班表中注明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的姓名并在
姓名前标“W”。

(三)在有执照护士的指导下,完成所需求的临床工作。

(四)参加相应的护理技术、技能、理论的培训及考核。

(五)不能独立执行有创操作及给药。

(六)按执照考核要求,主动学习,按时参加考核及注册。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一、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

2、新毕业护士需取得国家护士资格证书,并经过临床一年实习且实习合格方可进入临床工作。

二、护师
1、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五/三年后,通过考试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2 、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 、协助护士长拟定护理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三、主管护师
1、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4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护师资格后,受聘护师职务5年以上。

2、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

3、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和国内外本专业发展趋势; 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执行医德规范。

4、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和常用的急救技术,能独立处理较复杂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好,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
四、主任、副主任护师
1、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

2、组织主管护师、护师、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授,承担不同层次护理本科和专科学生
的临床实习教学;善于总结护理经验,能撰写护理论著和译文;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3、科研;能根据本专科护理工作需要提出科研课题,完成课题设计,组织实施,撰写总结报告;能制定护理科研计划,并带领下级护士共同完成护理科研及技术革新工作;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下面是古文鉴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九歌·湘君屈原朗诵:路英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

令沅湘兮无波,使江水兮安流。

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

驾飞龙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

薜荔柏兮蕙绸,荪桡兮兰旌。

望涔阳兮极浦,横大江兮扬灵。

扬灵兮未极,女婵媛兮为余太息。

横流涕兮潺湲,隐思君兮陫侧。

桂棹兮兰枻,斫冰兮积雪。

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

心不同兮媒劳,恩不甚兮轻绝。

石濑兮浅浅,飞龙兮翩翩。

交不忠兮怨长,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闲。

朝骋骛兮江皋,夕弭节兮北渚。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
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
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
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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