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
公司企业集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办法试行规定根据xxxx年xx月xx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XXX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暂行)办法》及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发放标准细则。
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根据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
第四条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须人事部将分配的单位和工种通知综合管理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
第五条离厂职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原则上做收回处理。
第六条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
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
第七条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确因生产工作需要由需用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要爱护着装。
公司将配备洗衣设备,工装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第九条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本公司所发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
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分厂(单位)200元,分厂主管领导100元,个人5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车辆运输、装卸起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工作服 口罩 半皮手套 毛巾 线手套 防护镜 棉大衣 大头鞋 安全帽 绝缘胶鞋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冬 冬 月 月 汽车司机 24 12 1 36 4 4 龙门吊司机 24 12 1 36 5 24 天车司机 24 1 12 1 24 起重司机 18 1 12 36 4 48 24 汽车修理工 18 1 1 12 36 仓库搬运工 18 1 1 12 4 5 车间转料工 24 1 12 4 5 叉车司机24 1 12 1 36 4 4品名使 用期工种金属切削件、冲、剪部分发放标准注:1/2每两个月一次。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cj—防冲击fg—防割ff—防辐射fh—防寒fs—防水fy—防异物fz—防砸(1~5级)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jd—防静电jf—胶面防砸jy—绝缘ny—耐油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是2018年2月1日印发的一部文件,旨在规范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和确保安全生产的综合措施,维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该文件,工作场所的劳动者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分为四类:护目镜、口罩、帽子和耳罩、手套和鞋类。
护目镜必须符合有关安全防护标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当中不受有害物质、光、热和负压等影响;口罩必须符合有关防护标准,以防止被有害气体、有害尘土等污染环境中的空气所中毒;帽子和耳罩是专为确保工作者在电力现场进行安全作业而配备的;手套非常重要,用以保护劳动者的手指不受伤害;鞋类也不可缺少,它们有助于维护工作者的安全。
此外,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劳动者提供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以防止损坏,并要求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运行。
出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劳动者也要养成良好的劳保风气,积极佩戴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自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运行。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工种危害因素对职工的侵害和职业病的发生,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三、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发放标准1. 根据不同岗位的工种危害因素和职业病防护标准,确定需要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
2. 发放标准按照每人每种个人防护用品一年(或其他指定时间)发放一定数量,并针对性地根据工作强度、频率等进行调整。
3. 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时,应嘱咐职工正确使用,配备必要的使用说明书。
四、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流程1. 职业卫生部门负责制定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计划,并进行审核。
2. 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采购个人防护用品,并保证供应充足。
3. 职业卫生部门负责将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分发到各个岗位或工作场所,并填写发放记录。
4. 每个岗位或工作场所收到个人防护用品后,负责人进行清点,并进行相应的发放给职工。
5. 职工收到个人防护用品后,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
6. 职工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或职业卫生部门反映。
7. 负责人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及时向职业卫生部门报告。
五、个人防护用品的存放和保管1. 职业卫生部门负责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存放和保管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 个人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的仓库或专用柜中,并保持整洁。
3. 个人防护用品存放时应按照使用期限和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停产、辞退等。
国企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关于公布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中劳护字第号为了合理发放企业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统一各地区各部门的发放标准特制定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现公布试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接到本标准以后应即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试行如果某些企业的个别工种原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标准高于本标准并有其历史原因立即改按本标准执行有困难的可以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部备案后暂按原标准执行如果有的地区原来规定的某些工种的发放标准低于本标准是否都按本标准执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试行中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随时告诉我们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中劳护字第号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以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标准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工人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原则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二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井下作业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其中需要全身防护的发给全身防护服以下简称工作服只需部分防护的分别发给背带裤围裙套袖等三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四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垫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工人使用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工人备用五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灼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六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七防护用的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和从事井下作业及炭黑生产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八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工人使用防毒面具应当供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的工人备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的工人使用九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护腿应当发给对腿部有击伤烧伤危险的工种的工人使用裹腿应当发给在高空井下野外作业而又有刺割钩挂危险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十胶制工作服和雨衣应当发给从事湿式凿岩水力采煤或经常在井下隧道有淋头水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以及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或备用二不同行业同类工种发放防护服的标准十一不同行业的同类工种发放防护用品的标准适用于一切不同行业的企业十二焊铆工电焊工气焊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锅炉船舶机车车辆桥梁的铆工一年到一年半发给一套工作服一般铆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加套袖十三钳工重型机械化工设备高炉平炉转炉电炉机车车辆地质钻机汽车锅炉船舶飞机地下管道等检修安装的钳工以及起重安装工一年半发给一套工作服一般机械装配检修钳工管子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发套袖划线工具和小五金装配的钳工一年发给一付套袖十四铸工化铁浇铸工专职清砂工和混合铸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造型工和辗砂配砂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加套袖十五电工电力电讯外线电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一般的机修电工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加套袖十六锻压热处理机床工机锻工和大件热处理工如机床车身热处理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机床工和冲压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加套袖手锻工和一般的热处理工一年到一年半发给一付围裙和套袖十七轮辗筛选搅拌工干式作业的轮辗工筛选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湿式的一年半发给一付围裙套袖搅拌工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另加套袖十八喷漆油漆熬涂沥青工飞机机车车辆汽车船舶桥梁和重型机械的喷漆工一年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小件油漆工和小件喷漆工渍漆工一年到一年半发给一付围裙套袖熬沥青工一年半发给一套工作服涂沥青工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十九司机火车司机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卡车长途汽车油灌汽车电铲推煤机矿山地面电车石油地质钻机的柴油机拖拉机的司机包括农具手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汽车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铁道式起重机和炼钢浇铸的起重机司机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一般起重机破碎机柴油机空气压缩机水泵皮带机司机二年发给一条背带裤二十司炉火车一般工业锅炉锅驼机和煤气发生炉的司炉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机械化操作的发电锅炉运行人员二年到二年半发给一套工作服二十一装卸搬运工为火车汽车轮船装卸煤炭矿粉油等特别肮脏物料的或装卸沥青石灰农药等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工人一年半到二年发给一套工作服或供给备用工作服一般的装卸搬运工按照不同的需要一年发给一个垫肩披肩或围裙有的根据需要还可以加发套袖二十二电瓶充电工电瓶检修工化验工电瓶充电工电瓶检修工一年半到二年半发给一套工作服和一个耐酸围裙按照需要也可以改发耐酸工作服化验工一年到一年半发给一付围裙套袖或反穿衣二十三木工瓦工木工一年发给一付围裙套袖瓦工一年到一年半发给一条围裙二十四关于防护服的使用期限是根据线织布品斜纹布劳动布卡几布帆布等的质量规定的如果供应的质量低于线织布品其使用期限可以适当缩短三行业性的主要工种发放防护服的标准二十五行业性的主要工种发放防护服的标准虽适用于各该行业也适用于其它行业的相同工种二十六从事矿山开采的井下生产人员井口运输装卸工和露天采矿工剥离工手选工磁选工发给工作服浮选拆山工发给背带裤套袖二十七从事冶炼机械生产的金属冶炼熔化工铸钢锭工洗煤工包括洗煤机司机炼焦工焦油沥青工矿粉烧结工热风炉工轧钢工制沥青砖工耐火材料和电瓷的烧窑出窑工拔粗丝工喷砂工酸洗工电镀工注油电气设备的装配试验工火药炸药的制造装药工放射性作业工发给工作服放射性作业工按照需要可加发铅围裙有些酸洗工电镀工按照需要可加发耐酸围裙或者改发耐酸工作服钢材精整工废铁处理工冷作板金工轧钢机司机发给背带裤套袖耐火材料和电瓷制坯工电机嵌线工发给围裙套袖二十八从事森林采伐的伐木工集材工山场造材归楞工更新工清理林场工林区采脂采种工木材干馏分馏蒸馏工森林调查外业人员和野外勘测人员发给工作服贮木场的电锯造材工出河机和汽船司机发给背带裤套袖制材工加工松香工发给围裙套袖经营林场的次森林采伐工清理林场工发给备用的工作服二十九从事石油生产的井架安装搬运工钻井工泥浆工试井工试油工固井工采渍工清腊工修井工输油工输汽工炼油工制腊工和沥青成型工和炭黑生产工油料整理工蒸洗油桶工发给工作服三十从事地质勘探的机械安装搬运工钻探工坑探工泥浆工采样工和地质普查物化探区测野外测绘水文工程地质人员和地质坑道机修工发给工作服磨片工重液分离工和重砂薄片签定员发给围裙套袖三十一从事发电供电的设备的安装检修工油处理工线路勘测工巡线工和专职锅炉上煤出灰工发给工作服水质处理工发给围裙套袖从事水电建设的隧道修建工水库大坝的钢凝混凝土工水库廓道灌浆工和陋地水文人员发给工作服水库大坝上的木模板工发给背带裤套袖三十二从事化工生产的有毒物质粉碎过筛过滤合成混合蒸发结晶工和原料煅烧工电石炉工液碱工固碱工制漆配料工以及从事有毒有腐蚀性物品的装卸搬运工发给工作服制硫酸硝酸工制氯化氢工氯气液化工苯酐工硝化工氯化工制造漂粉工烧碱工磺化工和电解工氮肥生产的发生炉工脱硫工油碱回收工硝铵硫铵操作工氰化物生产工以及其它从事强腐蚀性作业的工人发给耐酸工作服化盐工和原料破碎工发给背带裤套袖成品包装工化工容器洗涤装瓶工发给围裙套袖电解修槽工硫铁矿培烧下灰工氰化氢气体的操作工和制氯化铝的氯化工冬季可以发给棉工作服三十三从事铁路运输的火车上煤清灰工洗煤工机车擦车工挂瓦工罐车清洗工洗炉工除锈工机车车辆部件煮洗工烟管清扫工调车员检车员制动员连结员隧道桥梁检修工铁路基建的隧道修建工抽换沥青枕木工沿海港口内铁路专用线的装卸搬运工发给工作服内燃机车司机发给背带裤油质油线工发给围裙套袖三十四从事航运港务的带缆工车司机潜水员沉箱工海运河运的运输船舶疏浚航道的船舶修建码头的工程船舶港作船舶和打捞救护船舶的生火工水手和沿海港口的装卸搬运工发给工作服装卸机司机和海运河运轮船轮机部人员发给背带裤三十五从事公路运输的汽车检修工和攻大型桥梁检修工发给工作服轮胎修补工发给背带裤套袖三十六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喷灰工喷浆工和马路铺沥青工上下水道的修理工架子工推土机挖土机司机发给工作服采石工混凝土工和钢筋工发给背带裤套袖混凝土工和钢筋工在从事建筑基础工程时发给备用工作服石工云母剥片工蔑竹工发给围裙套袖抹灰工发给套袖或围裙三十七从事玻璃陶瓷生产的烧窑工保窑瓦工石料煅烧工碎料配料工玻璃吹制工平板玻璃引上采片切片工玻璃丝制球拉丝纺织工发给工作服玻璃制品包装工发给围裙套袖三十八从事盐业生产的晒制盐工盐化工氯化钾工卤块工发给工作服索工发给围裙或披肩三十九从事制浆造纸生产的废品选料工除尘工切料工蒸煮工漂白工手工打浆抄纸工发给工作服机械打浆工抄纸工原木剥皮工发给背带裤书刊报纸木柴选料工发给围裙套袖四十从事制革生产的生皮选料搬运工和浸水浸灰刨皮工发给工作服皮革成品整理搬运工发给围裙套袖浸灰刨皮工和红鞣蓝鞣工发给胶制围裙四十一从事邮电工作的电信线路维修工油机维修工发给工作服市内电话外勤机线检修工专职报话机械修理工发给背带裤套袖四十二从事橡胶生产的配料工炼胶工熬油工打浆工发给工作服轮胎成型工压延工涂胶工轮胎硫化工切胶工合布工发给背带裤套袖硫化工车胎成型工胶鞋成型工发给围裙套袖四十三从事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看火工磨粉工托轮工加油工水泥烘干工水泥包装工和水泥制品的喷面工发给工作服水泥制坯工水泥振捣工发给背带裤套袖搬摸工上卸模工发给围裙套袖四十四从事印染生产的染色工煮炼退浆工染色配料工印花工发给工作服拉幅工轧光工皂洗工烘干工腐蚀工打包装箱工发给背带裤套袖四十五从事纺织生产的回花废棉处理工发给工作服清花挡车工梳棉工调浆工浆纱工发给背带裤套袖四十六从事印刷生产的铸胶工调墨工发给工作服化铅工铸字工镀板工印刷工发给背带裤套袖刷浆工发给围裙套袖四十七从事粮食加工和榨油生产的磨粉工辗米工榨油工发给工作服.蒸炒工补麻袋工发给围裙套袖粮食仓库的熏蒸员发给工作服四十八从事煤炭加工生产的制煤球工煤粉搅拌工装卸搬运工发给工作服四十九从事皮毛猪鬃肠衣加工生产的生皮整理搬运工洗皮工抓毛工刮鞣工染色工猪鬃原毛过筛工发给工作服按照需要可以加发胶围裙干鬃皮张整理工发给围裙水鬃整理工肠衣加工工发给胶围裙套袖五十从事热带作物生产的割胶工浓缩乳胶工发给工作服割香茅工割剑麻工发给背带裤套袖橡胶林管工发给工作裤制橡胶片工刮剑麻工洗剑麻工发给胶围裙套袖从事牧业生产的牛群羊群的放牧工和国营农场的饲养员发给工作服五十一从事水产和水产加工生产的装卸鱼工发给工作服按照工作需要可以加发胶围裙捕捞工发给背带裤或胶裤养殖工发给胶裤水产加工工发给胶围裙套袖或油布围裙油布套袖五十二行业性的主要工种应发的防护服的使用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按其磨损耗费程度的不同自行规定耗费程度特别严重的工种如井下采掘工炼钢炼铁的炉前工等使用期限可定为一年一套一点三米以下的薄煤层矿井采掘工冶炼高级合金钢的电炉炉前工和九百立方米以上的高炉炉前工其使用期限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劳动部门审核同意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批准后可以稍低于一年耗费程度比较严重的如井下运输工热风炉工清砂工热钢锭精整工等可定为一年半到二年一套耗费程度一般的如井下看水泵工高炉转炉看水工洗煤工等可定为二年到二年半一套四发放防寒服的标准五十三在严寒地区东北华北西北对下列工种工人发给冬季护寒服露天设备安装检修工电力电讯外线电工露天的起重机卷扬机电铲推煤机拖拉机破碎机皮带机柴油机等司机露天装卸搬运工火车的司机司炉上煤清灰工露天作业的机车车辆检修工检车员调车员连结员制动员板道工和巡道工铁路线路值班员和车站值班员客货车运输车长货运汽车司机长途客运汽车司机铁路公路的筑路工养路工和桥梁检修工水库廓道灌浆工建筑安装的露天施工人员海运河运的值班船员航运港口的水手航标员和露天作业的理货员测水工潜水员车司机带缆工和苫垛工安二飞机的飞行人员和地面露天作业的检修人员矿山的电机车司机井下看风门看水泵管信号和大孽运输工主要风道大巷维修工井口工露天剥离采矿工森林采伐的伐木更新集材运材归楞林场清理和林区修道工森林调查勘查的外业人员和林场检尺人员石油开采的井架安装钻井固井采油清腊修井工试井工和炭黑生产工地质勘探的钻机安装搬运钻探坑探工露天取样工现场简易化验员泥浆工地质普查物探和野外测绘人员水文测量人员盐业露天作业的坨工造纸制浆的原木剥皮工邮递员电信线路维修工市内电话外勤机线检修工五十四对于东北华北西北以外的其他省分的严寒地区需用防寒服的工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根据当地气候的不同寒冷程度参照本标准的第三条和五十三条的精神自行确定五十五按照第五十三条规定应当发给的冬季防寒服可根据作业条件和当地寒冷程度不同分别发给棉大衣棉短大衣或棉背心特别寒冷的地区可以发给皮大衣或皮背心其中所列钻井工修井工试井固井工和炭黑生产工可以改发棉工作服五十六防寒服的使用期限可根据磨损耗费程度和当地冬季时间的长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自行确定每年冬季时间在五个月以上磨损耗费大的可定为二到三冬一件棉服冬季时间在五个月以下磨损耗费不大的可定为三冬或四冬一件棉服皮防寒服可定为五冬以上五十七对于常年在室内摄氏零下十度以下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工人二年到二年半发给一套棉防寒服或者三年至五年发给一套皮防寒服五发放其它防护用品的标准五十八对下列工种工人可发给布手套金属冶炼熔化烧铸工烧焦工焦油沥青工手工破碎矿石工矿粉烧结工装出窖工电石炉锅炉和煤气炉工热修钳工和热修瓦工锻工起重工热处理工烘干工喷砂工清砂工电气焊工管子工铆工钢筋工熬涂沥工油漆喷漆工推车挂钩工装卸搬运矿石钢材木材和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工人森林采伐的集材制材和林场清理工煤矿井下的放顶工支柱工砌砖工采石工石渍开采的井架安装钻井工固井修井试油工输油工输汽工清腊工炼石油工港口码头的带缆苫垛工和各类船舶的水手布手套的使用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确定五十九需要发给绝缘手套胶手套线手套防护用鞋防护面具口罩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防护帽安全带护腿裹腿鞋盖毛巾雨衣夹胶工作服等防护用品的工种及其使用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根据本标准中提出的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自行确定六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六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制订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当符合本标准的精神对于本标准内未列入的工种行业各地可以按照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与范围根据需要作出补充规定经劳动部审查同意后执行六十一一个工人如果从事多样工种作业应当按照其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果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某些工作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供给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六十二企业单位中跟班生产的技术人员应按其需要发给与工人相同的防护用品企业中的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也应根据其需要发给备用的防护用品六十三凡是大学专科学校技术学校的学生在企业实习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应由企业单位供给使用实习期满后将防护用品归还企业六十四本标准适用于中央省市自治区直辖区市省辖市全民所有制的工业交通基建森林采伐邮电民航等企业单位也适用于商业粮食银行文化教育技工学校科学研究设计物资管理等部门的工厂和仓库以及国营农场的拖拉机站机械修配单位热带作物的农场和广播站专县营的全民所有制的企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根据当地过去发放防护用品的历史习惯劳动条件和物资情况参照本标准执行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和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可参考本标准由各地劳动部门商同其企业主管部门自行规定六十五为了节约使用防护服和防寒服每年应发给企业一定数量的缝补用布企业对缝补用布应当统一管理有计划地安排使用六十六企业单位应该根据发放标准免费发给职工防护用品并且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六十七企业中有些工种所需的服装如果纯属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清洁卫生的如为保证某些精密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的质量和卫生或者只是作业工作标志的如标志为邮递员火车列车员警卫人员等不属于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不适用本标准六十八企业中属于生活卫生和某些工作中需要的服装如炊事员医务人员理发员保育员通讯员采购员等的服装不属于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不适用本标准六十九地方劳动部门应对本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十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个人防护用品(PPE)配备指南与发放标准---KJCC
3M 6200 3M 6006
MSA 杰纳 3M 斯防护眼镜 1621AF
Honeywell Delta 1002312 101505
Delta 406012
Delta 405035
全棉、无金属配件、带反光条
Delta 405015
Delta
亚龙518
/
Venitex Honeywell Delta VENICUT5 2095020 201802 0
全 ︵ 身 防 腰 式 坠 部 安 套 定 全 装 位 带
)
︶
区域、活动
风险、危害
防御物体对 有机蒸气、 防止粉尘吸 防止焊接烟 头部造成撞 异味及颗粒 入 尘颗粒物 击 物
半面型防护 面具
滤毒盒
异物
防止化学喷 防液体飞溅 防异物、防 焊接防护面 防止化学喷 溅(实验室 防雾 液体飞溅 屏 溅 用)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பைடு நூலகம்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付/3年
1. 本表为暂定发放标准,正常情况下需按此标准发放与领用,当需要额外领用时,员工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工长审批后领用,领用记录每月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 当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不适用或领用频率需要变更时,请及时与部门主管及经理沟通,同时反映给安环部,安环部将按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发放标准。 3. 非一线操作员工首次发放2套工作服(夏季和春秋季各2套),以后根据使用情况发放。 4. 领用方式为“以旧换新。
PPE类型分类
头部防护 特1 特1 特1 防 尘 口 罩 ( 焊 接 尘 )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
个人防范用品装备发放标准〔试行〕劳保品工作服安全鞋手套眼护具口罩安全帽耳塞序号岗位1电工√绝缘绝缘××××2机修工√防砸√××××3行车操作工√防砸√××√×4叉车司机√防砸√××××5空压机操作工√防砸√×××√冲床操作工〔含冲6孔、折弯、多工位、√防砸防划伤×××√剪板等〕7钳工〔含钻、锯等〕√防砸√防冲击×××8AB胶操作工〔焊接√防砸防毒防化学防毒××点喷漆〕9电焊工阻燃耐高温防砸焊工手套防弧光辐射×××10点焊工〔含电器车√防砸防划伤防弧光辐射×××间种钉点焊〕11喷粉前办理及废水耐酸碱耐酸碱耐酸碱防化学防毒××办理操作工12喷粉房内操作防静电防静电防静电防尘防尘××13喷粉流水线操作工√防砸防划伤××√×〔上、下线〕14电器车间操作工防静电防静电防静电××××15钉箱封箱操作工√防砸√防冲击××√16扶梯车间装置工√防砸防划伤×××√17打磨工√防砸√防冲击××√18车间检验员√防砸√××××19配料员√防砸√××××20工程安装维保工√防砸√××√×21其他一般岗位人员√防砸√××××22办公室人员√防砸〔需进×××××入车间〕注 1:“√〞为必定装备,“× 〞为不需装备,含有文字描述的为需要具备该种防范功能。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以便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
一、发放对象。
所有员工都应该享有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权利,无论是在生产一线还是办公室工作的员工,都应该得到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二、发放内容。
1.口罩,每位员工每天至少发放一次医用口罩,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
2.手套,对于需要接触物品或液体的员工,应配备相应的手套,以保护双手不受外界污染。
3.消毒液,提供足够的消毒液,员工可以随时进行手部和工作环境的消毒,保持清洁和卫生。
4.防护服,对于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员工,如医护人员、清洁工人等,应提供相应的防护服,确保其工作安全。
三、发放要求。
1.定期更换,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需要定期更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卫生。
2.合理使用,员工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浪费。
3.储备充足,公司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充足,随时满足员工的需求。
四、发放流程。
1.统一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由专人统一发放,确保发放的标准和数量符合规定。
2.登记记录,对于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做好详细的登记记录,包括发放时间、数量、领取人员等信息。
3.定期检查,对于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和发放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发放工作的顺畅进行。
五、发放管理。
1.责任落实,公司应明确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发放工作的及时、准确。
2.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问题反馈,员工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
六、发放监督。
1.内部监督,公司内部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监督和检查。
2.外部监督,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可以对公司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七、发放评估。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以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标准。
【章名】(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工人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原则发;否则不发。
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其中需要全身防护的,发给全身防护服(以下简称工作服);只需部分防护的,分别发给背带裤、围裙、套袖等。
三、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四、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垫、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五、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灼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六、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
七、防护用的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和从事井下作业及炭黑生产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O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
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
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
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
fs—防水jf—胶面防砸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三、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四、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五、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六、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
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七、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八、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的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提高生产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护。
1.2 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定。
(2)安全可靠:选择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具备安全、可靠、合格的特点,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合理配备: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作业环境,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4)教育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从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得到有效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及从事生产、科研、试验、维修等作业的从业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3.1 安全环保部(1)负责制定和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车间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对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
(4)负责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
3.2 各部门、车间(1)负责本部门、车间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和管理。
(2)负责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
(3)负责收集和反馈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4.1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和作业环境进行,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4.2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范围包括:头部防护、眼部防护、面部防护、呼吸道防护、听力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全身防护等。
4.3 各部门、车间应根据本部门、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清单,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3篇)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配备并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和实施。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和发放第五条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不同,个人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帽等。
(二)眼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眼镜、护目镜等。
(三)呼吸道防护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四)听力防护用品:包括耳塞、耳罩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等。
(六)足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鞋、防静电鞋等。
(七)身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静电服等。
第六条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应按照岗位特点、岗位风险评估结果和员工需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七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二)适合员工岗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三)符合员工的个体差异。
第八条个人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防护效果和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或失去防护效果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再发放使用,应及时更换。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将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纳入年度预算,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较高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或经销商进行,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充足。
第十二条个人防护用品库房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管理,保持清洁、干燥、整齐、易于取用。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缺货,避免库存短缺造成员工防护不到位。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制度,对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记录,包括员工姓名、工作岗位、发放日期和发放数量等信息。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劳动岗位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
根据劳动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合理配置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面是一个关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样例,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目的通过合理的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劳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发放标准1. 头部防护:针对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等高风险的劳动岗位,应配置安全帽。
安全帽应具备防撞击、防刺伤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眼部防护:针对化学实验室、焊接工作、打磨工作等高风险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应具备防刺激性物质、高能光线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呼吸道防护:针对有毒气体、粉尘等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道防护设备。
呼吸道防护设备应具备过滤作用,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手部防护:针对接触有害物质、锋利物体等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应具备防刺伤、耐腐蚀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脚部防护:针对高温、电击等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鞋。
防护鞋应具备防滑、防热、防电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身体防护: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配置适当的工作服、防护服等个人劳动防护装备。
个人劳动防护装备应具备防火、防雷、防水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发放程序1. 风险评估:根据劳动岗位的特性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需要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
2. 物品采购:根据发放标准,由企业负责采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采购的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发放登记:企业对已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包括领用人员、数量、型号、日期等。
4. 发放督导: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二OOO年三月六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fs—防水jf—胶面防砸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所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963年9月18日劳动部(63)中劳护字第170号文颁发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以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标准。
(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工人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
其中需要全身防护的,发给全身防护服(以下简称工作服);只需部分防护的,分别发给背带裤、围裙、套袖等。
三、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四、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垫、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五、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灼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六、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O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刺穿fy—防异物jy—绝缘
cj—防冲击fz—防砸(1~5级) ny—耐油
fg—防割hj—焊接护目sj—耐酸碱
ff—防辐射hw一防红外zr—阻燃耐高温fh—防寒jd—防静电zw—防紫外
fs—防水jf—胶面防砸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 cj—防冲击 fg—防割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2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见表1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cc—防剌穿 cj—防冲击 fg—防割ff—防辐射 fh—防寒 fs—防水fy—防异物 fz—防砸(1~5级) hj—焊接护目hw—防红外 jd—防静电 jf—胶面防砸jy—绝缘 ny—耐油 sj—耐酸碱zr—阻燃耐高温 zw—防紫外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见表2附件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
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砸
防划伤
×
×
√
×
14
电器车间操作工
防静电
防静电
防静电
×
×
×
×
15
钉箱封箱操作工
√
防砸
√
防冲击
×
×
√
16
扶梯车间装配工
√
防砸
防划伤
×
×
×
√
17
打磨工
√
防砸
√
防冲击
×
×
√
18
车间检验员
√
防砸
√
×
×
×
×
19
配料员
√
防砸
√
×
×
×
×
20
工程安装维保工
√
防砸
√
×
×
√
×
21
其他一般岗位人员
√
防砸
√
×
×
×
×
22
办公室人员
√
防砸(需进入车间)
×
×
×
×
×
注1:“√”为必须配备,“×”为不需配备,含有文字描述的为需要具备该种防护功能。
注2:更换频率——工作服1套/2年,安全鞋1双/年,绝缘手套(焊工手套、防静电手套、防毒、防酸碱手套)1双/3个月,防划伤手套1双/月,普通线手套1双/周,眼护具1副/6个月(手持式1个/2年),防毒口罩1副/年,防尘口罩1副/周,安全帽1顶/年,耳塞1副/6个月。其中,各种手套、口罩的更换频率可根据岗位和使用情况的不同做适当调整。
×
×
8
AB胶操作工(焊接点喷漆)
√
防砸
防毒
防化学
防毒
×
×
9
电焊工
阻燃耐高温
防砸
焊工手套
防弧光辐射
×
×
×
10
点焊工(含电器车间种钉点焊)
√
防砸
防划伤
防弧光辐射
×
×
×
11
喷粉前处理及废水处理操作工
耐酸碱
耐酸碱
耐酸碱
防化学
防毒
×
×
12
喷粉房内操作
防静电
防静电
防静电
防尘
防尘
×
×
13
喷粉流水线操作工(上、下线)
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
工作服
安全鞋
手套
眼护具
口罩
安全帽
耳塞
1
电工
√
绝缘
绝缘
×
×
×
×
2
机修工
√
防砸
√
×
×
×
×
3
行车操作工
√
防砸
√
×
×
√
×
4
叉车司机
√
防砸
√
×
××Leabharlann ×5空压机操作工
√
防砸
√
×
×
×
√
6
冲床操作工(含冲孔、折弯、多工位、剪板等)
√
防砸
防划伤
×
×
×
√
7
钳工(含钻、锯等)
√
防砸
√
防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