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保护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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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保护人类精神财富的承诺随着社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独特而丰富的文化传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和交流。

公约定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祝活动、知识与实践,以及与自然和宇宙有关的传统。

公约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的连结以及其对社会认同、创造力和持续性的重要性。

公约规定各国承诺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保护其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这些措施包括采取法律、行政和教育措施,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公约强调了社区参与的重要性,要求各国鼓励社区自主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并确保他们从这些遗产中获益。

同时,公约还规定了国际合作的原则。

各国承诺促进国际合作,共同保护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国际合作可以通过技术援助、知识共享、人员交流等途径来实现。

公约还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名录和紧急保护名录,以记录和保护全球的重要遗产,防范濒危遗产的消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的通过标志着人类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集体努力和共识。

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不仅保护了人类创造的独特价值,还维护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对文化多元性的尊重。

此外,公约还使得各国能够相互学习、交流和合作,开展更具影响力的保护措施。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

全球化、都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造成了威胁,一些非物质文化传统逐渐衰落,技艺传承面临中断的危险。

因此,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制定更加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这些宝贵的文化传统得以永续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来保护和传承丰富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只有通过合作与行动,我们才能不断弘扬这些文化传统,使它们以更加活力的形式继续存在于当今社会。

完整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完整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完整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也称为“世界遗产公约”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一个重要国际公约。

它于1972年通过,并于1975年开始实施。

该公约的目的是保护和保留世界各地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以及促进国际合作,确保遗址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以下是完整版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内容。

第一章:引言该公约的引言部分强调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重要性以及全球合作的必要性,鼓励各国对遗产进行保护和保留,并提出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在发展中的地位。

第二章:保护文化遗产该章节明确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保留的原则和方法。

它重申了对有关文化遗产的国家主权的尊重,并呼吁各国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护和保留其国内文化遗产。

此外,该章还强调了采取紧急措施的重要性,以防止文化遗产在面临迫在眉睫的危险时受到进一步的破坏。

第三章:保护自然遗产该章节规定了对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保留的原则和方法。

它强调了对自然遗产的监测、保护、管理和教育的重要性。

此外,该章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结合,并重申了跨国合作的重要性。

第四章:国家委员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该章节规定了国家委员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国家委员会由缔约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组成,负责监督和实施该公约。

世界遗产委员会由21个成员国组成,负责审核遗产申请、制定战略计划并管理遗产基金。

第五章:世界遗产名单和世界遗产标志该章节详细说明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程序和要求,以及使用世界遗产标志的规定。

它要求各国提交遗产申请,并规定了申请的内容和审核程序。

此外,该章还规定了世界遗产标志的使用标准和准则。

第六章:国际合作该章节强调了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各方应采取的措施,以促进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保留。

它鼓励各国共享信息和经验,并提倡国际援助和技术合作。

第七章:遗址的状况和追加新事项的程序该章节规定了评估和备案世界遗产的程序。

它要求各国就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址的状况和保护措施进行定期报告,并提供有关任何重要变化的信息。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解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解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邹启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于2003年10月17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顺利通过,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目前,已有9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公约》。

我国于2004年8月批准加入了《公约》,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

《公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生效,并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拥护,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了当今各国的需要,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

了解为何要制订《公约》及其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其紧迫性?兴许对进一步理解《公约》有一定的助益,下面笔者试图作些粗浅解读,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由来众所周知,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就如同人之身体与思想,它们之间密不可分。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并专门制订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就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其意义应该是深远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于1985年加入)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文化景观及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的遗产。

然而,此公约的保护内容没有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为未来制订新的公约提供了可能和机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到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害。

1989年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 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均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指出它是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 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在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两项新的计划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一项是1993年启动的“人类活瑰宝”体系,另一项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

保护非遗公约

保护非遗公约

保护非遗公约前言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简称非遗)是指人们创造的、代代相传的各种非物质性文化实践。

非遗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庆典、节日、知识和实践有关的手工艺技艺等。

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了广泛合作,并于2003年制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通称为《非遗公约》。

1. 保护非遗的重要性非遗作为一种珍贵的文化资源,承载着民族和社会的历史记忆,代表了人类的多样性和创造力。

保护非遗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与对话的重要途径。

非遗的保护不仅可以帮助人们了解过去的智慧和经验,还能激发创新思维,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 非遗公约的背景与目标非遗公约于2003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并于2006年生效。

公约旨在促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交流,以保护和传递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

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目标:•确保非遗的可持续传承;•鼓励国际和区域合作,促进非遗的保护与交流;•加强非遗的传统知识和技能的传承;•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

3. 非遗公约的核心内容非遗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非遗的定义公约明确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将其描述为由人类创造、代代相传的各种非物质性文化实践。

3.2. 可持续保护公约重视非遗的可持续保护,鼓励各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非遗的传承与发展。

3.3. 社区参与公约强调社区参与的重要性,认为非遗的保护和传承需要社区的积极参与和广泛支持。

3.4. 保护措施公约鼓励各国采取有效的措施,包括研究、保护、传承、传播和推广非遗。

3.5. 国际合作公约鼓励各国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研究和保护非遗,促进非遗的交流与对话。

3.6. 非遗名录公约设立了“非遗名录”,旨在登记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非遗项目,以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

3 GAITH/10/3.GA/CONF.201/9巴黎,2010年5月14日原件: 英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三届会议教科文组织总部,II号厅2010年6月22-24日临时议程项目9:为加强公约秘书处筹集预算外资金ITH/10/3.GA/CONF.201/9 – page 21. 委员会在其第 19号决定中要求大会“以可持续的方式,每年筹集110万美元的预算外资金以加强秘书处的人力”。

这一决定反映了委员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人力资源可能不足以完成赋予它的众多任务的关注。

与此同时,委员会也承认,希望通过本组织的正常计划与预算来大幅度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人员编制是不现实的,即使各方都会支持加强该科的力量。

如果大会能够筹集到可持续的预算外资金,这样就能够提供一种加强秘书处人力的手段,使其能够更好地满足教科文组织会员国,尤其是《公约》缔约国的期望。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负责实施2010-2011双年度《计划与预算批准本》(35 C/5)中文化部门的工作重点(MLA)2:保护活的遗产,重点是宣传和实施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该工作重点包括三项预期成果: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理事机构的有效运转,确保《公约》的实施 (预期成果 5);加强会员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相关社区发展的能力 (预期成果 6);提高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预期成果 7)。

遗产科的内部安排就是体现上述三个重点。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的编制为11个专业人员职位和5个一般事务人员职位,由本组织的正常计划与预算提供资金。

遗产科的工作通过其两个主要的办公室来承担。

理事机构和事务办公室(由一名P-4专业人员领导,配备一名P-3和一名P-2专业人员以及一名G-7和一名G-5一般事务人员)负责预期成果5方面的工作:组织《公约》的所有法定会议;为这些会议拟定议程和文件;接收和管理所有申报、建议和国际援助的申请;管理遗产科的信息系统(数据库和网站)。

世界遗产公约范围

世界遗产公约范围

世界遗产公约范围
世界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保护世界上具有历史、文化、自然等价值的遗产,并将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

根据公约规定,世界遗产的范围包括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混合遗产三类。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文化、艺术、建筑等方面价值的遗产,包括建筑物、古迹、城市、考古遗址等。

自然遗产是指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具有特殊价值的遗产,包括自然景观、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等。

混合遗产则是指同时具有文化和自然价值的遗产,例如古建筑群落及其周边环境等。

世界遗产公约规定,为了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遗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普遍价值和独特价值,并经过科学评估和认定。

同时,保护世界遗产也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尊重当地文化、社会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世界遗产名录中共有1121个遗产,其中文化遗产共869个、自然遗产共213个、混合遗产共39个。

这些遗产分布在全球各地,展示了人类文化和自然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也成为了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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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名词解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名词解释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名词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传播,加强国际合作,保护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创造并传承下来的具有特定文化价值的实践、表演、表达、知识和技能,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等。

该公约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公约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国际性的合作机制,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公约中,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其中包括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的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和支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规定,可以有效地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工作。

在实践过程中,各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和传承本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给后人。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它为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合作机制。

通过国际合作,可以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我对这个公约的推动和实施表示支持,希望各国能够共同努力,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目标。

总结起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它为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和合作机制。

各国需要根据公约的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本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希望通过国际合作,能够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各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邹启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下称《公约》)于2003年10月17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顺利通过,这是人类历史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目前,已有9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公约》。

我国于2004年8月批准加入了《公约》,成为第6个加入《公约》的国家。

《公约》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生效,并得到世界各国的欢迎,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拥护,证明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了当今各国的需要,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

了解为何要制订《公约》及其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是怎样形成的,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其紧迫性?兴许对进一步理解《公约》有一定的助益,下面笔者试图作些粗浅解读,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由来众所周知,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就如同人之身体与思想,它们之间密不可分。

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并专门制订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就不是一项简单的事情,其意义应该是深远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我国于1985年加入)将具有特殊价值的遗迹、遗址、文化景观及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此确认其为全人类的遗产。

然而,此公约的保护内容没有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为未来制订新的公约提供了可能和机会。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变革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更容易遭到自然的或人为的损害。

1989年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2001年的《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和2002年第三次文化部长圆桌会议通过的《伊斯坦布尔宣言》均强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指出它是文化多样性的主要动力, 又是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在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两项新的计划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一项是1993年启动的“人类活瑰宝”体系,另一项是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的定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的定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的定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传统的实践、表演、表达、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器材、物品和文化空间,这些传统在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中得到传承,并被社群作为其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予以认可。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国际公约,旨在保护和传承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创造的精神财富,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习俗、口述历史、自然知识和技艺等。

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通过代际传承和社群共同认可,成为一种共同的文化资产,不仅体现了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也具有独特的历史和社会意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目标是保护和传承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提高社会对非遗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公约规定各国应采取措施,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开展研究和教育等,以促进非遗的传承和发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有利于传承和保存人类文化多样性,也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和旅游业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对非遗的保护,更包括在保护的过程中与社群和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和参与。

公约强调了社群参与的重要性,提倡在非遗保护过程中尊重社群的知识、实践和权益,鼓励社群自主参与非遗的传承和管理。

这种参与和合作的方式,有助于确保非遗的真实性和活力,同时也能增强社群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综上所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遗的定义是一种传统的实践、表演、表达、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器材、物品和文化空间,这些传统在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中得到传承,并被社群作为其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予以认可。

公约旨在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并强调社群的参与和合作的重要性。

通过保护和传承非遗,我们可以实现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同时也为社群的凝聚和发展做出贡献。

15.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15.7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五版)

准与公布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名录建立制度
2.规划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5条规定,
➢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保护规划,
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以保
护。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
应当组织制定保护规划,对本级人民政府批
准公布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予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名录建立制度
2.规划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7条规定,国 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保护规划未能
有效实施的,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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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制度
A.正确
பைடு நூலக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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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五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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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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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与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19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从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国务院文化主 管部门推荐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 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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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五版) 第十五章 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15.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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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遗公约 六个标准

保护非遗公约 六个标准

保护非遗公约六个标准
保护非遗公约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和传承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该公约包含了六个标准,分别是:
1. 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传承。

传承是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念、习俗等传递给后代,使其得以延续。

传承需要在社区、家庭、学校等不同层面进行,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2. 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社区居民的参与。

社区居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有者和传承者,他们需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中来,以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传承和发展。

3. 尊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尊重当地文化和社区的意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尊重当地文化和社区的意愿,避免对当地文化的不尊重和侵犯。

4. 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

保护措施包括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等,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确保其得以传承和发展。

5. 传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传播。

传播是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
技能、价值观念、习俗等传递给更多的人,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6. 合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国际合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球共同的文化遗产,需要各国之间进行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促进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交流。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和传承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公约的制定是为了回应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挑战,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威胁和危机。

本文将从公约的背景、内容、实施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公约的背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和危机。

一方面,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多样性的消失而逐渐消失;另一方面,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商业化和文化侵犯而受到破坏和剽窃。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二、公约的内容公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人类创造的、传承下来的、与自然和文化环境相互作用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知识和实践、手工艺技能等。

2. 确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目标。

公约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出了保护、传承、促进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则和目标。

3. 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和机制。

公约规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和机制,包括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研究、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等。

4. 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公约强调国际合作和交流的重要性,鼓励各国之间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公约的实施公约的实施需要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各国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媒体等。

公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和体系。

各国应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机构和专门部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计划。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第三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四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2006年4月生效。

第一章第一条:公约宗旨本公约的宗旨如下:(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二)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四)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

第二条:定义在本公约中:(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按上述第(一)项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⒈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⒉表演艺术;⒊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⒋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⒌传统手工艺。

(三)“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四)“缔约国”指受本公约约束且本公约在它们之间也通用的国家。

(五)本公约经必要修改对根据第三十三条所述之条件成为其缔约方之领土也适用。

在此意义上,“缔约国”亦指这些领土。

第三条:与其他国际文书本公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解释为:(一)改变与任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世界遗产根据 1972 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享有的地位,或降低其受保护的程度;(二)影响缔约国从其作为缔约方的任何有关知识产权或使用生物和生态资源的国际文书所获得的权利和所负有的义务。

第二章第四条:缔约国大会一、兹建立缔约国大会,下称“大会”。

保护非遗公约

保护非遗公约

保护非遗公约保护非遗公约是什么?保护非遗公约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该公约于2003年通过,旨在保护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和交流,以及尊重和维护各国的文化多样性。

为什么需要保护非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们创造的、传承的、表现其生活方式、信仰、价值观念和世界观等方面的实践、表演、表达方式等。

这些传统知识和技能代表着人类文明的多样性和创造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然而,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消失或丧失其原始特征的风险。

因此,保护非遗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保护非遗公约中包括哪些内容?1. 定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范畴,并将其分为口头传统与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与习俗、知识与实践相关技能三类。

2. 强调了非遗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应该由当地社区和传承人主导,并应该在全社会中得到尊重和支持。

3. 提出了“保护、传承、促进、交流”四项具体工作原则,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加强研究与调查、开展教育与培训、推广宣传等方面。

4. 建议各国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这些遗产。

5. 鼓励国际合作和交流,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与理解。

如何执行保护非遗公约?1. 国际层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协助各国政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并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援助。

同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将定期评估各国保护非遗的情况,并向公众普及相关知识。

2. 国家层面:各国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研究与调查工作,为传承人提供培训和支持,并推广宣传相关知识。

同时,各国政府还应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对话。

3. 社区层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应该由当地社区和传承人主导。

因此,社区应该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护计划和措施。

4. 个人层面: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传承和保护自己所处的文化遗产,同时也要尊重、理解和欣赏其他文化的独特之处。

保护非遗公约的意义是什么?1. 促进文化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和独特性。

文化遗产相关国际公约及文件汇编

文化遗产相关国际公约及文件汇编

文化遗产相关国际公约及文件汇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过去和现在的纽带,是传承和发展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重要载体。

为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和文件,旨在促进国际合作,保护和传承各国的文化遗产。

本文将对文化遗产相关国际公约及文件进行汇编和介绍。

1.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世界各地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根据该公约,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必须具有“杰出普遍价值”,并且必须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

该公约影响深远,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基础。

2.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和传承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等。

该公约重视民间文化传统的传承和发展,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的传承。

3. 《保护文化遗产公约》《保护文化遗产公约》是联合国大会于1954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文化遗产免受战争和冲突破坏。

该公约规定了如何保护文化遗产不受战争和冲突破坏的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保护备案、制定抢救计划等。

4. 《不动产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准则》《不动产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准则》是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于2008年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为各国提供保护和管理不动产文化遗产的指导。

该准则包括了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管理机制、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建议。

5. 《国际公约防治盗窃、走私及非法转移文化财产》《国际公约防治盗窃、走私及非法转移文化财产》是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防止文化财产的盗窃、走私和非法转移。

该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化财产流失,保护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

文化遗产保护是全人类的责任和使命,各国应积极履行国际公约和文件的要求,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文化遗产,促进文明发展和文化多样性的繁荣。

文化遗产法规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法规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法规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是一个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宝贵财富。

为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本文将从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探讨文化遗产法规的保护和传承,旨在加深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一、国际层面保护文化遗产的法规1.《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是国际上保护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法规文书之一,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通过的重要国际公约。

该公约的目标是促进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保存和传承,以及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签约国家将自己的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承诺采取措施来保护和传承这些遗产。

2.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除了保护物质遗产,在保护非物质遗产方面也有专门的国际公约——《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

该公约于2003年通过,旨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签约国家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并传承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例如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节庆活动等。

二、国内层面保护文化遗产的法规1.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国内的一部最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该法于1982年通过,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为文物的保护、修复、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国家对重要文物实施保护,禁止盗窃、倒卖、走私文物等行为,保护文物权益和传承。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为了更好地保护文化遗产,中国国家文物局制定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该名录列出了一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指定相关机构负责其保护和管理。

这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起到了标杆和示范作用。

三、文化遗产的传承除了法规的保护,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非常重要的。

传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承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技术,二是传承文化遗产的精神和价值观念。

1.教育和培训培养专业人才和普及文化遗产知识是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途径之一。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七届会议,注意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同时,变化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考虑到任何文化或自然遗产的坏变或消失都构成使世界各国遗产枯竭的有害影响,考虑到国家一级保护这类遗产的工作往往不很完善,原因在于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手段,以及应予保护的财产的所在国不具备充足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回顾本组织《组织法》规定,本组织将通过确保世界遗产得到保存和保护以及建议有关国家订立必要的国际公约来维护、增进和传播知识,考虑到现有关于文化财产和自然财产的国际公约、建议和决议表明,保护不论属于哪国人民的这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对全世界人民都很重要,考虑到某些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存,考虑到鉴于威胁这类遗产的新危险的规模和严重性,整个国际社会有责任通过提供集体性援助来参与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这种援助尽管不能代替有关国家采取的行动,但将成为它的有效补充,考虑到为此有必要通过采用公约形式的新规定,以便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依据现代科学方法组织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在大会第十六届会议上曾决定就此问题制订一项国际公约,于1972年11月16日通过本公约。

Ⅰ、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第一条为实现本公约的宗旨,下列各项应列为“文化遗产”:古迹: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的成份或构造物、铭文、窟洞以及景观的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的联合工程以及包括有考古地址的区域。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5 GAITH/14/5.GA/10巴黎,2014年4月3日原件:英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五届会议教科文组织总部,第XII号会议厅2014年6月2日至5日临时议程项目10:选举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概要《公约》第5条规定,在教科文组织内设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由24个公约缔约国组成。

第6条规定,大会每两年对半数委员会委员国进行换届。

需作出的决定:第5段ITH/14/5.GA/10 – page 21.《公约》第5条规定,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由缔约国大会选举产生的24个缔约国组成。

依照《公约》第6条,委员会委员国经选举产生,任期四年。

选举应遵循公平的地域分配和轮换原则。

大会每两年对半数委员会委员国进行换届。

大会还应选出填补空缺席位所需的委员会委员国。

委员会委员国不得连选连任两届。

委员会委员国应选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领域有造诣的人士为其代表。

2. 依照大会《议事规则》第14条,秘书处在大会第五届会议开幕三个月前征询所有缔约国是否有意竞选委员会委员。

候选缔约国临时名单见ITH/14/5.GA/INF.10号文件。

3. 根据《公约》第26.5条,“凡拖欠当年和前一日历年的义务纳款或自愿捐款的本《公约》缔约国不能当选为委员会委员”;此外,“已当选为委员会委员的缔约国的任期应在本《公约》第6 条规定的选举之时终止”。

4. 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遵循大会《议事规则》第15条的规定,尤其是第1款的规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应采用无记名投票,但如果按地域分配的候选国之数目等于或少于需填补的席位数,则无需进行选举,直接宣布候选国当选”。

5. 大会可以考虑通过如下决议:决议草案 5.GA 10大会,1. 审议了 ITH/14/5.GA/10号文件,2. 忆及《公约》第5和第6条以及其《议事规则》第IV章,3. 还忆及第 5.GA 9号决议,4. 选举下列12个缔约国担任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从当选之日起,任期四年:第I组:第II组:第III组:第IV组:第V(a)组:第V(b)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

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的瑰宝,是其历史和文化的见证。

保护文化遗产对于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形象,传承和弘扬独特的文化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中国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文物的界定和分类,明确了文物保护的原则和目标。

法律规定了国家对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明确了文物保护的经费来源和使用。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还规定了文物的合法流转和交易,并对文物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规范和处罚。

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和遵守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

该公约于1972年通过并得到全球多个国家的签署和批准。

公约明确了世界文化遗产的范围,概括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和目标,规定了国家应建立的保护机构和措施。

此外,公约还提出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评估和监测机制,鼓励国家间的合作与交流。

三、《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美国国家历史保护法》是美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对历史遗迹和文化景观的保护和管理,包括国家历史地标的认定和保护,历史街区的保护和维护,以及历史景观的保护和恢复。

该法还规定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遗产机构的管理和运营要求。

此外,法律还设立了国家历史保护委员会和各州历史资源委员会,负责历史遗产保护的协调和监督。

四、《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法国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框架。

该法规定了对文物的保护、保存和修复的要求,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法律还规定了文化遗产财产权的归属和流转,鼓励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此外,法国还设立了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遗址保护、建筑保护和艺术品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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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的基本特征包括:
1
2
3
4
稀缺性
不可替代性
杰出性
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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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世界自然遗产
文化景观
1 世界遗产的含义和类别
① 世界文化遗产 ②
(2) 世界遗产的类别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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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世界遗产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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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与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 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 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 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 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1)
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含义
(2)
非物质文化遗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2产020的年 类别

自②
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区;

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
遗③
产Leabharlann 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 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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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世界遗产的类别
① ②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指自然和文化价值相结合 的遗产。
③ 世界文化与
自然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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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世界遗产的类别
②指定或建立一个或数个主管保护其领 土上的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机构。
《公约》第1条规定,世界文化遗产,包 括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
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



有考古性质成分或结构的铭文、洞窟以 及联合体;
②文

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 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

遗 产
出的普遍价值的单立或连接的建筑群;
④ 116
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
一、概述
1 世界遗产的含义和类别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 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 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 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 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
(1) 世界遗产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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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世界遗产须具备两个前提:
备选项目具有 “真实性”
备选项目具有 “完整性”;
(3)发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并制定出能够抵 抗威胁本国自然遗产的危险的实际方法。
(4)采取为确定、保护、保存、展出和恢 复这类遗产所需的适当的法律、科学、 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
(5)促进建立或发展有关保护、保存和展 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或地区培训中 心,并鼓励这广方州南面洋的理工科职学业学研院究20。20年
二、缔约国的义务
2 非物质文化遗产
(1)
拟定清单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2条规定,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
(2) 保护措施
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 的国情拟订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
(3)
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各缔约国在
教育、宣传和能力培养 定期向委员会提交报告时,应提供有关
1 文化和自然遗产 2 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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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缔约国的义务
1 文化和自然遗产
《公约》第5条规定, 为确保公约各缔约国为 保护、保存和展出本国 领土内的文化遗产和自 然遗产采取积极有效的 措施,各缔约国应视本 国具体情况尽力做到以 下几点:
(1)通过一项旨在使文化和自然遗产在社 会生活中起一定作用并把遗产保护纳入 全面规划计划的总政策。
(4)
这些清单的情况。
社区、群体和个人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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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护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3条规定,为 了确保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 护、弘扬和展示,各缔约国应努力做到:
①制定一项总的政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发挥 应有的作用,并将这种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

文化景观,是1994年才正式确
立的一种文化遗产类型,是指

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

文化景观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 2020年

历 年 真 题 【答案】ACDE
【2016年真题·多选】遗址列为“文化遗 产”。所谓遗址,从( )角度看具有突 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者自然与人联 合工程以及包括考古地址的区域。 A.人种学 B.文化 C.人类学 D.审美 E.历史
(2)如本国内尚未建立负责文化和自然遗 产的保护、保存和展出的机构,则建立 一个或几个此类机构,配备适当的工作 人员和为履行其职能所需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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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缔约国的义务
1 文化和自然遗产
《公约》第5条规定, 为确保公约各缔约国为 保护、保存和展出本国 领土内的文化遗产和自 然遗产采取积极有效的 措施,各缔约国应视本 国具体情况尽力做到以 下几点:
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五版) 第十五章 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15.8保护世界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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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说明
时间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判断题 单选题 多选题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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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要求
1
了解
熟悉
B
A 熟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 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和 自然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缔约 国义务的规定。
(2)
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类别
➢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2 条第2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主 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②表演艺术;
③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⑤传统手工艺
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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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缔约国的义务
掌握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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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概述 二、缔约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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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 世界遗产的含义和类别 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与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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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 世界遗产的含义和类别
(1) 世界遗产的含义
(2) 世界遗产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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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 自然与人联合工广程州南以洋及理工考职业古学地院 址202等0年地方。
《公约》第2条规定,世界自然遗产,包 (2) 世界遗产的类别
括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
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
组成的自然面貌;


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 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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