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XXX村委会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稳定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交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藏、毁弃、私拆他人信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
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严禁利用网络乱传播。
10.严禁在水井或水池旁边倒垃圾、污染环境。
二、道路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
1.严禁三无车辆上路,严禁乘坐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以及三轮车,严禁超员超载,严禁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3.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XX村村规民约范本
XX村村规民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为了维护村民的生活秩序,促进村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供广大村民遵守。
第二章村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村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但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 村民有参加村民集会、村民议事以及对村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己的权利性组织,是实行群众性民主的重要形式。
3. 村民有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
4. 村民有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义务。
第三章村内公共秩序
1. 村民要爱护和保护村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
2. 村内禁止乱插乱挖乱拉乱接乱接,不得擅自改变村容村貌。
3. 集会、宗教、祭祀等活动,需提前向村委会备案,保证活动秩序井然。
第四章村民和环境
1. 村民要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保持家乡的清洁卫生。
2. 村民要节约能源,不浪费水电等资源。
3. 村民要重视环保意识,爱护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
第五章村民之间的交往
1. 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创建和谐友好的村庄。
2. 村民之间不得有暴力行为,不得恶意中伤他人,维护社会公德。
第六章村级干部的作为
1. 村级干部要维护集体利益,恪尽职守,服务群众,不得利用职权
谋取私利。
2. 村级干部要廉洁奉公,公正廉明,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1. 对于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将依法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2. 坚决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证村庄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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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社区村规民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加强党对居民的自治领导,建立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体系,保证居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和基层工作通畅与效能,促进社会稳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集中反映和落实广大居民的意愿和要求,使全体居民拥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特制定此《居民公约》。
第二条本《居规民约》是经过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为规范;是调整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机构,群众团体、居民生产、生活分配等方面的权力、义务、关系的准则。居民应当按《居民公约》规范自己的言行,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居民公约》的居民,进行大力宣传和表扬。对违反《居民公约》的居民,按《居民公约》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居规民约》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由居民代表和居民监督实施。
第二章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居民在《居民公约》面前人人平》规定的权利,也必须履行《居民公约》规定的义务。居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本社区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凡户口在本社区的居民在本社区享有以下权力:
一、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公民应享有的一切权力。
二、参加社区活动,提出有关社区事务的建设和批评,对社区干部的行为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三、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政治权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除外),有参加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问题的权力;有对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指导的权利;对社区两委及工作人员的渎职、违法行为,有实事求是向有关部门提出控
XX村村规民约
XX村村规民约
为维护我村的社会治安秩序,给全村民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全村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县、乡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山林、土地资源
第一条本村区内的森林、荒山、土地(包括住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均属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凡在自已的自留地、自留山、田边地角及房前屋后所种植的各种树木,归种植者所有。个人在他人或集体山林使用地种植林木的,所得产品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加以侵占。
第二条凡属村、组和个人所有的杉木,不准非所有者对其进行砍伐,违者除没收所砍伐杉木外,每株加罚款100元;凡属集体所有的封山育林区、村寨风景区,不允许任何人入内设立柴堆或零星砍伐,违者除没收柴火外,另加罚款100元。
第三条对因山林、土地、水利等纠纷而聚众闹事、打架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致使他人受伤的,由失理者支付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另由村委对其行为酌情罚款。构成刑事案件的,交政法部门处理。
第二章防火、交通安全
第四条根据《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控制预防山火、寨火的发生,严禁在林区内用火。因特殊情况需用火的,必须经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规
XXX村规民约
XXX村规民约
第一条为了强化村民自我服务,深化村务民主管理,推进全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发展经济、美化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村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适用于XXX村境内居住的人员和设立的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XXX村村民委员会是村规民约的执行机构。在执行村规民约时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同时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村委会开展村规民约执行工作。
第三条村务实行民主管理。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村委会必须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民、村民代表应当按时参加村民小组、村委会召集的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村民对两公开事宜有权向村委会了解、询问。
第四条村民住宅实行批前、修建、建后三到场管理,做到不占耕地、不妨碍路道、建筑不留隐患,不发生占地纠纷。
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人均宅基占地面积30平方米,一户宅基占地面积最多按5人计算。公路两旁建房,房檐滴水距离乡村道路沟边不得少于5米;选基建房,四方不得有垮
塌隐患,不得在地灾点划定范围内建房;报批之前,对占地、通道要协议成文;建房时,不得占道施工;建房竣工,对四周要有合理绿化
第五条讲究卫生、美化环境。要保持室内清洁,环境优美,不得向公路、河流、溪沟排污水、倒垃圾;杂材杂草应堆放有序,保持宅基院坝清洁卫生。
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符合砍伐条件确需砍伐的,每砍伐一株应补种两株。
第六条村民要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团结邻里、相互尊重,不得遗老弃幼、横行霸道。父母和监护人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监护责任。
“村庄规划”村规民约(模板)
XX镇XX村“村庄规划”村规民约(模板) (XXXX年X月X日经村民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本村的村庄风貌,人人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针对本村的村庄规划有关问题,制定本村规民约。
1.自觉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的本村有关村庄规划,在新建、翻建房屋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2.自本规约公布之日起,本村新建或翻建的居住建筑提倡采用坡屋顶(或平顶)形式,建筑层数不得超过XX层,建筑高度控制在XX 米以内。
4.自本规约公布之日起,本村新建或翻建的居住建筑之间提倡高低错落,连续等高建筑数量不宜超过XX栋,XX栋以上应当进行错落设计,高差不小于较高建筑的l/5。
5.自本规约公布之日起,本村新建或翻建的居住建筑外墙色彩提倡以XX色为基调,屋顶采用XX色;单栋建筑主要色彩不超过2种,同一街道、同一街区的建筑色彩应当相互协调。
6.自本规约公布之日起,本村新增建筑户外广告牌匾采用传统风格的广告牌匾,采用“淡、素、雅”的颜色为主,采用铝塑板、彩钢扣板、木板等材料,禁止使用喷绘布等低档材料和荧光涂料等反射光强的材料。
7.自本规约公布之日起,本村新建或翻建的居住庭院提倡适当种
农村村规民约
xxxxxxx村规民约章程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会研究、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集体土地管理
第一条:村集体所有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村民宅基地、承包地、专业性承包地的土地所有权都属于集体所有,依法承包的本村村民有个人经营使用权,未经批准私自占用的土地、村集体有权收回由村集体使用。
第二条:依法承包、租赁使用集体土地的农户,按照合同的约定需向村集体缴纳费用的,,应积极缴纳,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村委会并有权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农户依法进行处理。
第三条:本村村民达到建房条件的,须有本户村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报告,由村委会研究、村委会提请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政府、国土资源局批准后方能建房,未经批准属于违章建筑,由镇政府以上国家机关依法惩处。
第四条:村民新建房屋、或旧房翻建时建房标准必须与整趟房屋相邻之间达成一致,胡同路面不得任意抬高,根据自然流水的流向,不得影响相邻之间排水、(前后排房屋的排水)房后排水沟不得超出0.6米;建房台基至房檐3.2米;前出檐1米;后出檐0.3米。村民建房总体必须服从村、镇两级规划,不得妨碍四邻的正常生产、生活与权益。
第五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交通要道搭建非法设施的,村集体有权依法收回擅自占用的土地,村集体依法依规拆除非法违章搭建设施,阻挠者村委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农户(包括小巷胡同中羊圈、猪圈、牛棚等),扣除当年全家村集体社会福利待遇。
村委会村规民约范文
一、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
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一般由名称、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它
的名称应为“**村村民公约”;它的结构基本上是“条款式”,即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但也
有的采用数码顺序自然排列,即一、二、三……;它的结尾部分,主要是规定何时通过、何时
生效。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定村民的行为,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
则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
内容。
村规民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村村.民必须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直接领.导下,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公.民的义务,积极认真及时的完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法形成的决定所规定的任务。
第二条、本约用于规范和调整村.民与集体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本村村.民和暂住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适用本约,有违反本约行为的,依照本约处理。
第四条、有违反其他不在本约条款内调整的行为按照上级法.律法规及政.策或村委会的另行规
定处理。
第五条、全村村.民必须自觉遵守执行本约。
第二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
织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搅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
村规民约
**县**镇**村村规民约
为了稳步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经本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酬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 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委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对其做出处罚。
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9、加强村联防队的组织和管理,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巡防。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村 规 民 约
村规民约
南托村
(2011年月日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村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
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内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村规民约(示范文本)
XXX村村规民约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切实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研究制订XXX村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发布实施。
第一条加强道德修养,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热心集体事业,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村民。
第二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承担应尽义务,自觉交纳政策统一规定的各种规费。
第三条自觉服从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积极参与集体组织的各类活动,支持监督村“两委”工作,经常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关心集体,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村民会议,服从和执行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第四条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语言行为文明礼貌,不寻衅闹事,不打架斗殴,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不参加任何邪教
等非法组织。严禁赌博、酗酒滋事,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自觉维护全村社会稳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婆媳、妯娌以及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坚决反对宗派势力破坏邻里团结的行为。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恶意伤人、搬弄是非。
简单村规民约
XXXXXX村规民约
为营造民风淳朴、文明和谐、团结一致、村容整洁的美丽幸福村居,经全体村民商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请广大村民共同遵守。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诚信,友善,敬业,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2、热心公共、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倡全民健身活动。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做到文明礼让。
4、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
5、爱护绿化环境,不毁坏一花一草,不破坏大树,荷塘等自然景观。
6、生活垃圾要自觉放进垃圾桶,不能随手乱丢垃圾。
7、不乱占用公共地方,不乱堆放杂物,不乱搭建棚架,不乱排放污水,不随地吐痰,共同维护户内外的卫生和村容村貌环境!
8、禁止家禽放养,不牵放宠物随处大小便,注意保护环境卫生。
9、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孝顺父母公婆,爱护子女儿媳,要让老年父母公婆老有所养,要让未成年子女幼有所教。
让我们携手共进,公共遵守执行本村规民约,将我们的厚德务实,淳朴朴实,团结和谐的优良美德一代一代传承下去,为建设美好家园而努力。
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
为保障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本村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约定。
一、学习法律法规,做到明辨是非。
(一)诚实劳动,致富;
(二)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不违反殡葬政策;
(四)不违反兵役政策;
(五)不让学龄青少年辍学;
(六)不包办、买卖婚姻;
(七)集体和个体工商户不非法录用童工;
(八)不偷税、漏税、
二、遵守公共秩序,经济移风易俗。
(一)不扰乱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秩序;
(二)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三)不辱骂、诬陷、诽谤他人;
(四)孝敬父母,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五)不传播淫秽物品;
(六)不从事赌博和封建迷信、邪教活动;
(七)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
三、维护公共安全,保护集体利益
(一)不违反生产施工安全规定;
(二)不在易燃易爆处用火、玩火;
(三)不危害公共卫生;
(四)不在公路两旁乱堆、乱放和搭建工棚。
(五)不损坏公私财物;
(六)不损坏水利设施和企业财产;
(七)不乱建、强建和超面积建房;
(八)不破坏国家和集体林木;
(九)不破坏农业和工、副业生产。
本约定经第八届一次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广大干部、村民都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XXX村民委员会
村规民约
Xxx村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生态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
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寨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内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村委会村规民约
村委会村规民约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事。
3、保护引水管道、活动室、篮球场、灌溉沟渠、公路等公共财产,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秩序和环境卫生;不在公路、球场等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物品、乱停车辆,不乱倒乱丢垃圾。在公路、球场等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物品、乱停车辆超过三天的,自觉向村民小组缴纳公共维护费50元/天。
4、自觉保护森林资源,不乱砍乱伐树木;管好老人、小孩,严防森林火灾。
5、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帽,不违法违规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严禁酒驾。
6、节约生活用水,保护水资源。
7、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8、自觉参加疏通灌溉沟渠、清理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无故不参加的,每户每次缴纳公共维护费50元。
9、自觉处理自家污水排放,不将卫生圈及生活污水排放至公共场所。
二〇一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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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村规民约
(2011年10月)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村民组织法》的规定,结合XXX村实际,特制定《村规民约》。
第一条:全体村民要坚决贯彻执行《村民组织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依法办事。
第二条:自觉参加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村委会的决定,积极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履行生产经营合同。认真钻研学习农业科技文化知识,增强科技兴农意识。
第三条: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流转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方可。耕种时保证公路畅通,无证不准乱占乱挖,争取村主道公路宽6米,组主道公路宽4.5米,严格按二轮延包实施方案执行,组道户道公路维修,共同出资,共同受益,共同享受,共同管理。
第四条: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居民点),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设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居民点:赵家坡、赵家坪、十字路、村委会、老烟草、金门坑、上坪)
第五条:严禁荒废耕地,对荒废耕地者,除责令限期复耕外,报乡人民政府依法收取抛荒费。
第六条: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接受计生技术服务指导,履行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第七条: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结合老师加强对子女教育力度,不袒护子女违背学校教育规程,支持监督子女接受学校教育管理。
第八条:本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一律不准招用16周岁以下的人做工。违者责令其限期辞退,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初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的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带户再婚的权利。
第十一条: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村民发生赡养纠纷时,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村民委员会支持被赡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制造、经销、买卖、私藏管制刀具、火枪等凶器和危险物品;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
不得以各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四条:不得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侵入他人住宅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准诽谤他人和侮辱妇女,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不得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对殴打他人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情节严重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不乱砍滥伐树木。毁坏集体,他人的林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和其它经济作物的或饲养牲畜毁损他人经济作物的;未经申明在自己责任田、自留地内投毒伤害他人家禽、牲畜的(无警示牌);破坏人畜饮水设施,侵占和毁坏村内道路,损坏村民电路设施,损坏农田水利设施的;
第十六条: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严禁卖淫嫖娼,严禁聚众赌博,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第十七条: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第十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村委会给出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成绩特别突出者,推荐到上级党委政府表彰。
1、讲究科学,勤劳致富,对我村经济发展有特别大的影响力的;
2、见义勇为,惩恶扬善,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
3、扶贫助残,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
4、讲究社会公共道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团结友善。
5、能自觉参加计划生育有益活动。协助村两委在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建设贡献者。
第十九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或黑板报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参优恵政策落实与各种表彰等先进评比。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必须参照自觉执行本村规民。
第二十二条: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村规民约的具体执行机构为村委会治保、调解委员会在执行村规民约时,应当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根本措施,也是全村村民的自我约束规范,全体村民应无条件服从和遵守,如有违犯,应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接受村委会调处。
第二十三条:经全体党员代表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