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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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房产税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房产税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房产税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税制结构以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为主体。

然而这种税制结构一方而不利于社会公平,另一方而也不利用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税制改革迫在眉睫。

而改革的一个重要方而就是推行房产税。

事实上,自2011年1月28日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正式推行,为房产税的进一步扩围,奠定了实践基础。

而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而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这一文件更是为房产税改革指明了方向。

因此,就我国的现实而言,研究房产税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实践意义。

1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分析我国房地产税种零星分散,分布于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的各个环节,而我国现有房产税是房地产行业众多税费中的一种,想弄清我国房产税在房地产税费系统中扮演的角色还需我们对各环节房地产税费进行梳理,我国房产税属于保有税性质,可以看出,房产税在地方税收入中的比重比较低.在6%以下,房产税收入虽然随经济增长逐年增加,但是其增长速度远不及地方税收入的增长速度,房产税在地方税收入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

房产税不仅在地方税收入中的比重不高,其在房地产税费中的比重也不高,仅为3%左右,其中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营业税之和就占了房地产总税费的70%以上。

2我国现行房产税问题分析我国房产税在地方税体系中占比很小,难以承担地方税主体税种责任的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2.1房产税制设计不合理第一,税基狭窄。

由于只针对城镇地区的经营性房产征收,且减免税政策又比较多,这使得房产税的税基十分狭窄,房产税的收入自然受到限制。

第二,计税依据不合理。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然是房屋计税余值或房屋租金,房屋计税余值代表着房屋的历史成本,这并未考虑房产在保有阶段发生的增值部分,既不合理,也不利于房产税税源随经济发展而出现的自然增长。

第三,税率设计不合理。

我国目前的房产税税率是按照两种计税依据即房屋的计税余值和租金收入,分别采用两种单一税率12%和1.2%,这并未考虑各地方的不同情况,不同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税负的承担能力也不同。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产税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调整思路。

一、存在的问题1. 税收依据不够科学合理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多数是建筑面积或者房屋的评估价值,但这种计税依据并不足够科学合理。

建筑面积虽然可以反映出房屋的大小,但未必能够准确反映出房屋的价值;而房屋的评估价值在评估过程中往往存在主观性和不确定性,难以得到客观公正的结果。

2. 存在税负过重的问题在一些发达城市,由于房产价格飙升,导致房产税负过重,这不仅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而且也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特别是在一些热点城市,房产税负过重的问题更加突出,成为了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

3. 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对于一些高价值的房产和闲置房产的税收待遇并不明确,导致了一些不良的市场现象。

而且,缺乏税收差别化和激励机制也使得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资源配置能力降低,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调整思路1. 科学合理确定计税依据为了解决房产税计税依据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可以考虑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调整为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

实际交易价格可以直接反映出房屋的市场价值,避免了评估价值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和不确定性,是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计税依据。

2. 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为了解决房产税负过重的问题,可以考虑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

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档计税,对于市值高的房产增加相应的纳税比例,对于市值低的房产降低相应的纳税比例,以实现税负的差别化调整,减轻居民的税收压力。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

通过科学合理确定计税依据、建立阶梯式征税制度、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现行房产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1. 税收依据不合理现行房产税的税收依据主要是房产市场价值,但是由于房产市场价值不断波动,导致计税依据存在波动性,很难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

房产市场价值的测算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往往是主观的、不确定的,这也给税收的核定带来了困难。

2. 盲目提高税收负担为了增加税收收入,一些地方政府盲目提高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导致居民的税收负担加大,令人不满。

这种做法既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和民意。

需要对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进行调整,以合理的方式确定税收标准。

3. 高端低端市场差距过大在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高端低端市场的差距过大。

高端市场房产价值高,往往按照较高的标准计税,而低端市场的房产价值低,却要按照同样的标准计税。

这种差距导致了税负不公平,也损害了低端市场的发展。

二、调整思路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对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进行调整。

下面提出几点调整思路:在确定税收依据时,应综合考虑房产市场价值、居住面积、地段等多个因素,以形成合理的税收依据。

可以采用按照每平米的房产市场价值来计算房产税,这样既可以考虑到房产市场价值的波动,又可以合理确定税收依据。

2. 分级计税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可以将税收的计算分级,对高端市场和低端市场进行不同的计税标准。

这样既可以保证税收的公平性,又可以刺激低端市场的发展,使税负更加合理。

3. 优化征收手段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采用更加先进的征收手段,比如可以通过税收代扣、自然人所得税的申报等方式,来完善房产税的征收制度。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征收的效率,还可以减少纳税人的负担。

4. 完善税收政策在调整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时,还需要结合完善税收政策,使税收政策更加有利于房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比如可以对房产税的征收和使用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可以加大对房产税的使用在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5. 加强宣传和培训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使纳税人更加了解房产税的征收政策,避免对房产税的征收产生误解和不满。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

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对策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税制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税制存在着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改革对策,将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得更加合理和完善。

一、我国房地产税制存在的问题1. 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我国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太低,只征收了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这种征税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过度投资和流动性过剩,同时也对高端住房市场的参与产生了不利影响。

所以,我们需要对针对个人房产的税收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

2. 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我国物业管理条件的差异性较大,这导致了房地产税收政策难以贯彻。

如果我们能够建立更加公平和稳定的物业管理体系,就能够有效地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

3. 体现行业差异的税收另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存在与其它行业相比存在的过度税收问题。

这些过度税收的问题导致了建筑商和开发商更加努力的控制成本,从而降低了建筑物的品质和标准。

另外,这种税收差异也导致了对房地产业的追求的企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损害。

二、改革对策1. 调整税制政策为了解决对个人房产的税收问题,我们应该针对不同级别的房地产和购房者,制定不同的税收政策。

另外,我们还可以参考国际上的经验,建立房地产税收体系和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的合理关联模式。

2. 改进物业管理体系在物业管理方面,我们可以采用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的管理模式,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支持体系,提升整个物业业务的现代化水平。

3. 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在税收征收方面,我们应该采取改进的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税收征收管理体系,加强税收征收的监督和管理。

另外,我们需要完善税收执法监管体系,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障税制的公平和透明。

4. 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由于房地产是一个涉及到民生的领域,所以在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担当。

我们应该充分关注社会饱和、社会保障和社会责任,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可靠的房地产市场。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问题:
1. 无法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由于房产税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无法控制房价涨幅,并且不利于稳定房价,无法有效地解决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问题。

2. 难以界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针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税率与征收标准难以界定,会对各地房产市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 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不清晰:房产税的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保证税收的合理分配。

4. 应征房产税的人群不公平:由于房产税目前仅针对已有产权的住房征收,对于以租房居住或者无房居住的人群,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建议:
1. 考虑引入地价税:地价税不直接针对住房产权,而是针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可以更有效地控制房价,解决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

2. 确定统一的征收标准:应对不同地区与不同房产类型的房产税,进行统一的征收标准,既保证税收的公平性,也能缓解各地房产市场的影响。

3. 明确产权界定与税收分配:应当明确住房产权的边界,明确税收的来源与用途,实现房产税的合理分配。

4. 优先征收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鼓励空置房屋投入市场,将未占用住房的房产税作为优先征收对象,既可以增加房屋的供给,同时也能增加税收。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税基准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主要是按照房屋的面积和地段来确定计税基准的,这种计税方式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平性。

因为在同一地段,房屋的实际价值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而按照面积来确定计税基准的方式,就无法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导致了对一些高价值房屋的低估和对一些低价值房屋的高估。

二是税率设计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税率相对较低,这导致了房产税的征收效果不明显。

而且,由于税率设计不合理,导致了一些高价值房屋的税负过重,而一些低价值房屋的税负过轻,这也导致了房产税的公平性问题。

三是税收征管难度大。

由于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式比较复杂,导致了税收征管的难度较大。

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实施税收政策的能力不足,导致了一些房产税的征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点调整思路:一是要改革计税基准。

可以考虑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来确定计税基准,这样能更好地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公平性。

可以考虑对不同地段的房屋采取不同的计税方式,从而更好地反映地段的差异。

二是要合理设计税率。

可以考虑对房屋的不同价值采取不同的税率,这样能更好地体现房屋的实际价值,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公平性。

还可以考虑对房屋的不同用途采取不同的税率,这样能更好地体现房屋的不同功能,从而提高了房产税的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调整税率时要综合考虑房屋价格、地段等因素,避免对房产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要简化税收征管程序。

可以考虑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简化税收征管程序,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可以通过建立数据库、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加强对房产税计税基准的监控和管理,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对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合理调整计税基准、税率设计和税收征管程序,可以提高房产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从而更好地为财政收入提供支持,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浅谈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问题与思考

浅谈我国房产税制度改革的问题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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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一、我 国 房 产 税 制 度 的 基 本 概
税、 契税 和 建筑 业 营 业 税 等 ; 是 房 地 二 主持有 环 节应缴 纳 土地 、房屋 的税 收 .
虑到我 国各 地 区的差 异性 , 其是 经 济 尤 发 展 以及房 地产 产权 管理 的具 体情 况 ,
现 行 税 法 的 一 些 相 关 条 例 也 需 要 进 行
国房地产 税 改革 亟待解 决 的问题 。 ( 土地 出让 金不 合理 四)
土地 出让 金 是指 各 级 政 府 土地 管
现 行 房 产 税 征 税 标 准
纳 税 对 象 非 农 建 驶单 位 与 个 人
中 国 境 内领 受 规 定 凭 证 的 单 位 以 及 个 人 00 5或 00 .3
拨 获 得 的土 地使 用权 的土 地 使 用者 将 土 地使用 权有 偿转 让 、 押 、 抵 出租 、 作价
税率 ( ) %
表 一
征 税 环 节 税 种 营 业 税
印 花 税
我 国房地 产市 场 中 , 于历 史问题 由
全 部 价款 以及 在 土地 使 用 期 满 时 土地 使 用 者需 要 续 期 而 向土 地 管 理 部 门缴 纳 的续期 土地 出让 价款 : 或通 过行 政划
造 成 的公房 、小产 权房 依然 大 量存 在 , 甚 至 一 些商 品 房 也 没有 具 备 完 整 的产
行 房产 税 改革 的步伐 。
( ) 税 评 估 无 标 准 三 计

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试点城市上海为例

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试点城市上海为例

征收房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试点
城市上海为例
问题:
1. 法律框架不完善。

房产税相关法律尚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对于房产税的应税对象、税率范围、计算方法等方面仍需明确。

2. 征收难度大。

房产税征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包括房产评估、房产登记等步骤,征收效率较低,也容易出现逃税现象。

3. 扩大财富差距。

房产税征收会导致一些低收入者因为支付不
起税款而失去自己的房产,加剧了财富不平等的现象。

4. 市场反应不稳定。

征收房产税可能导致房价下降,进而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稳定,进而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分析:
1. 完善法律框架。

政府需要尽快完善房产税的法律框架,制定
相关税种政策,明确房产税应税对象、计算方法、税率等,进一步
规范房地产市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 健全征收机制。

政府可以考虑对房产税的纳税人登记、评估
等过程进行自动化、标准化,减少人力物力浪费。

同时,也可以探
索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市场参与者主动缴税。

3. 保护弱势群体。

政府可以制定补贴政策,为经济条件较差的
群体提供税款缴纳帮助,避免因为缴纳房产税导致房屋被迫出售。

4. 逐步推广试点。

政府可以逐步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以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最终推广到全国范围内。

同时,也可以考虑联合多个城市试点,通过多地协作共同推进房产税的全国推广。

最新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精选

最新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精选

最新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精选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摘要:近十年,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归纳出我国现有房产税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房产税征收经验,提出改革我国房产税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问题;改革方向一、我国房产税的现状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征税范围看,房产是以房屋价值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财产,所以房产税是一种个别财产税:从课税对象看,房产税是以纳税人一定时期的静态房产为课税对象的主体,所以它是一种静态财产税。

对房地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杆杠,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并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1984年10月,全国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和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6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写入了“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战略举措。

2009年1月1日废止了《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至此,中国建立了内外统一的房地产税体系,并适用至今。

2010年5月,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房产税计税依据过于简单。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房产评估价值,这种简单的计税依据无法真实反映房产的实际价值和特征。

同样面积和位置的房产,由于装修、年限等原因,市场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但现行计税依据无法做出差异化的判断。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忽视了土地价值的差异。

土地是房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对房产价值起到决定性作用。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未充分考虑土地价值的差异,导致计税结果可能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应综合考虑房产与土地的价值,以确保房产税的公平性。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未充分体现房屋质量和使用状况等因素。

不同地区和房屋的质量和使用状况差异较大,但现行计税依据没有对这些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影响了房产税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应将房屋质量、使用状况等因素纳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范畴,实现差异化的计税。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除了房产评估价值外,还可以考虑土地价值、房屋质量和使用状况等因素,使计税依据更准确和公平。

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房产税递进税率制度。

通过递进税率制度,对于高价值的房产征收更高的税率,对于低价值的房产征收较低的税率,实现差异化的计税,更加公平和合理。

可以加强房产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为房产税的计税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通过加强房产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及时更新房产的评估价值、土地价值、房屋质量和使用状况等信息,可以提高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计税依据过于简单、忽视土地价值差异和未充分体现房屋质量和使用状况等因素。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立递进税率制度和加强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实现房产税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房产税是指对房地产征收的税费,是居民财产税的一种形式,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
部分。

目前,我国房产税是根据房屋的面积计算的,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计税依据不够科学
现行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是房屋建筑面积,不考虑住房产生的收益和使用的情况差异,
因此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比如,面积相同的房屋价值和租金可能大相径庭,但征收的房产
税是相同的,这对于对税收公平的维护是有很大的问题。

二、税率设置不够合理
现行的房产税税率是根据房屋面积不同而不同,按月或季度征收,但是税率水平较低,不足以产生足够的财政收益。

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税率设置,提高征税水平,保持适当
的递进性。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调整:
一、实行综合征税
为了解决目前计税依据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可以引入综合征税的概念,将房产税和财
产税等其他税费合并,根据不动产的市场价值来征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公平地分配财
政税收。

二、区域补偿机制
应考虑到不同地区房屋价值的不同,特别是在发达地区房屋价格较高的情况下,需要
采取一些区域补偿机制,以保证整个税收体系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三、增加税收的透明度
应该增加税收的透明度,让人们更清楚地知道征收的房产税将用于什么用途,这样有
助于减轻人们对房产税征收的抵触情绪,提高社会支持率。

总体来说,现行的房产税存在许多问题,我们需要对其进行改进和调整,以确保房产
税的公平性和收益性,并促进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流动,推动我国税收体系的优化升
级。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

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的几点问题及对策作者:阎星宇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7期房地产税的改革从2011年试点地区开始推进,到现在改革方案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

目前我国房地产税的立法及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当中,为优化税制结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本文将从分析开征房地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出发,讨论当前身处房地产市场与经济环境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改革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现存漏洞提出几点对策及建议。

随着2021年到来,我国已步入“十四五”发展时期。

今后我国税制改革将在“十四五”时期继续逐步地深化进行,同时着重体现在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之上。

无论是基于健全直接税、地方税体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职能等方面看,房地产税都是重要的税种之一。

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后我国房地产税地改革应以房地产税立法为首要任务,逐步地、积极地、稳妥推行。

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改革已推行近十年。

2020年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上海以及重庆已发文,明确将继续作为改革试点推行房产税改革,这将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意味着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将继续稳步推行。

推进房地产税,有利于培养地方主体税种,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也是打击炒房行为的利器,为过热的房价降温。

但由于房地产税受关注度高,立法过程要不断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加之受疫情影响,目前更需要合适的时机和准备基础才能出台推行。

一、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意义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重交易、轻保有,住房持有成本几乎为零。

如果房地产税的征税环节为保有环节而不是交易环节,加之房地产税属于典型的直接税,即税收负担直接由房地产持有者个人负担而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转嫁。

这意味着征收房地产税会增加住房投机者的持有成本,使其抛售手中多余“闲置”的房子,提高市场房屋利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炒房行为,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房产税改革试点这事儿,最近可真是热得发烫,大家都在谈论这个话题。

说到房产税,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

你想啊,买了房子,心里美滋滋的,以为有了个安稳的窝,结果一转眼,税单就来了。

这种感觉就像在过生日时,拆开礼物盒,结果里面是一张欠条,心情立马跌到谷底。

不过,话说回来,房产税本身是为了公平,想让有钱人多出点儿力气,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可问题就来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那些问题,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先说说评估的问题。

房子评估价格高低参差不齐,有的地方把房子估得像金子一样,有的地方又像白菜一样。

这不是坑人嘛,难免让人觉得自己吃了亏,辛苦一辈子,结果税单却让你心里直打鼓。

哎,心情不好,房子还不能随便换,真是无奈。

再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很多人对房产税的具体不是很了解,有些地方的信息发布得不到位,让老百姓心里七上八下,像是坐了过山车一样。

想问问邻居,但邻居也是一头雾水,最后大家只能互相瞎猜。

信息透明度不够,真是给改革添了不少麻烦,感觉像是在大海里摸索,没有方向感。

就是征收的方式。

现在有些地方是按房屋面积来征税,这种方式就像是给每个人量身定制一件衣服,太不贴合实际了。

一个人住一百平的房子,收入可能不如住五十平的家庭,真是让人觉得不公平。

有人说,这样简直就是“量体裁衣”的反面,容易让低收入家庭背负更大的压力。

好吧,咱们也别光抱怨,咱得想想改进的办法。

评估这一块儿,得让专业的评估机构来把关。

要是真不行,搞个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大家都能看到评估的依据,心里也能踏实点。

这样一来,大家的心里就能有个数,知道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不至于像被蒙了一样。

信息传播要跟上,咱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把宣传到位。

让每一个老百姓都能了解到的细节,像在家里吃顿团圆饭,大家都能说上话,不至于各自为政。

信息透明,才能让大家心里明亮,少一些误会。

征收方式得调整。

可以考虑根据家庭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征税,真的让有钱人多出点,低收入家庭轻松点。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调整思路房地产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

因此,房产税的调整与完善显得极为重要。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基可认定性差、税制设计不够合理、税率不够适当、缴纳方式亟待改进等。

一、税基可认定性差。

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规定中,未对房产的价值做明确规定,而是以评估价值来计算房产税的,评估价值并不代表实际价值。

再者,对于不动产的评估标准并不统一,主要采用市场评估法、收益评估法、成本评估法等。

由于各地房价水平不同,评估机构也各不相同,因此,税基的可认定性出现了差异。

二、税制设计不够合理。

现行房产税税制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

在对房产征税时,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采用不同的税率,过于复杂。

而且,所征收的房产税与房产的使用目的无关。

即使是空置房产,也必须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房产的流通,也不利于人民群众对房地产政策的信任。

三、税率不够适当。

现行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与税率并不够恰当。

目前,国家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按月计算的,采用税率为0.4%~1%的区间征收,而且在不同地区征收的税率也存在差异。

这种税率的设定,对于高价值的房产属性的征收较重,而中低价值房产则存在较大的税费空间,不够公平。

此外,房产税缺少差异化的政策设计,对于房产的出租和空置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了两种不同情况的房产税存在很大的差异。

四、缴纳方式亟待改进。

房产税的缴纳方式主要采用一次性缴纳的方式,对稳定年收入的人们不够友好。

但也存在着征收方式单一,缴纳周期过长,税收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

此外,房产税的缴纳还存在较的查处难度及管理成本较高等问题。

基于以上的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首先,需要完善房产价值的认定标准。

国家应该出台一套统一的房产价值评估标准,确保不动产的价值得到高效、准确地评估。

其次,对于税制设计不够合理的问题,应该制定出具有区别性、差异性、融入公共利益等特点的房产税政策。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引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产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调整房产税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各地相继推出了房产税改革试点。

然而,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质疑。

本文将探讨房产税改革的建议以及存在的质疑。

房产税改革建议1. 完善税基确权体系房产税的税基是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然而,由于土地、房屋权属等信息不完善,导致房产税的征收难度增加。

因此,建议建立健全的税基确权体系,确保房地产的所有权能够得到明确和保护。

只有明确了房屋所有权,才能准确计算房产税的应纳税额。

2. 确定合理的税率和起征点房产税的税率和起征点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负担和税收收入。

因此,需要根据房产税的目标和性质确定合理的税率和起征点。

在设定税率时,可以考虑采用分层次、阶梯式的税率结构,以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压力。

同时,起征点的确定要兼顾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税收的收入效益。

3. 引入差别征税机制房产税改革可以考虑引入差别征税机制。

根据房屋的不同特点、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采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对于住房主要用于居住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措施;对于用于投资或闲置的房产,则应加大税收征收力度,以促使有效利用和提高替代性住房供给。

4. 加强房产税征收和管理能力房产税改革需要加强征收机构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建议加大对征收机构的投入,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同时,在征收过程中,应注重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和权益保护,确保合理征税,促使税收公平。

存在的质疑1. 是否会加重居民的负担?房产税改革一度引发了部分居民的担忧,他们担心房产税的征收会加重自己的经济负担。

尤其是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房产税的增加可能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困难。

因此,在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性。

2. 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另一个质疑是,房产税的增加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

我国房产税税制改革探析【精品发布】房产税,是以房产税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它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税款。

房产税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一、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房产税作为一种国家对房产税市场宏观调控的手段并不直接决定房地产价格。

房地产的价格实际上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

房地产市场是受市场机制的调控,但是市场机制本身有其局限性,所以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时就会失去应有的作用。

这时就需要国家制定一些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国家通过征收房产税来改变纳税人的收入,达到通过税收来进行调控的目的。

二、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一)税率设计不合理现行房产税并没有对炒房者有太大的限制,房产税的税率过低成为其原由之一。

税率太低使得房产税可以从想炒房的人手中转移到其他人手里,因为房价还在增加,炒房者获得的收入依旧高于缴纳的房产税,并且可以通过较高的房租出租给房客,将房产税计算在了租金之中。

对来说我国的房产税的税率,除试点城市之外,依旧是单调的税率。

但是不同地方的发展速度存在差距,仅仅适用同一税率征收房产税,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

另一方面,仅适用此种税率,底层人士和上层人士缴纳的房产税比例一样的。

此举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尽管试点城市已经开始使用不同税率,可是试行的税率过于低,比较高额的房价,所占比例比较低。

(二)纳税范围窄小现在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为是城镇中用于营业的房产。

作为改革试点的上海市、重庆市征税范围进行了扩展。

但是,地方政府把市场上存在的大多数用于个人居住的房产去除在征收对象以外。

正常情况下,手中享有两套及以上房产的人都属于中上层士人,把这类人去除掉在一定意义上扶持了“先富起来”的人。

(三)计税依据不合理我国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扣除10%-30%后的余值,具体减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的由该房产所在地税机关参考同类房产规定。

按原值对房产征税会导致多方面的问题。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研究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与出路研究近年来,房产税改革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加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产税收也成为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房产税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其困难和挑战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从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和出路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房产税改革的困境1.税收体系不完善房产税改革的困境之一在于税收体系的不完善。

房产税作为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其改革需要在完善税收体系的基础上进行。

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税制过分依赖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机构不健全等,这些问题都给房产税改革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2.政策落地难房产税改革的另一个困境在于政策落地难。

在我国,房产税的改革涉及到地方财政、房地产市场、居民生活等多个领域,政策影响复杂多变。

而且,许多地方政府都存在着对税收的依赖和对改革的抵触,导致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十分困难。

3.资金使用难以监管房产税改革的困境还在于资金使用难以监管。

在现实中,房产税的收入并不一定会全部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而是可能被滥用甚至挪用。

如何监管和使用房产税收入也是一个难题。

1.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房产税改革的出路之一在于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

这需要从调整税制、完善税收征管机构等方面入手,建立起一个能够有效征收和使用房产税的体系。

2.政策落地需有序房产税改革的出路还在于政策落地需有序。

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规划和过渡方案,以缓解房产税改革对相关领域带来的冲击,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

3.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房产税改革的出路还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房产税收入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真正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和社会福利。

房产税改革的困境和出路是一个相互制约的过程。

在面临困难的我们也应该看到改革的希望。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体系、有序地落实政策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我相信房产税改革一定能够迎来新的发展。

浅议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议我国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一) 加快房产税立法 , 落实税收法定 党 的十八 届三 中全会 就完 善房地 产税
制 ,提出了 “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 , 并适 时推 进改革”的要求 。房产税属于房地产税其 中

征收 ;确定 从第几 套房 开始征 收房 产税 等

房产税现状简介
房产税是 以房屋 为征税对象 。 按 房屋的
发 、转让 和持有 三个环节完善税制改革 ,以
渝两地试点房产税 , 并分别 由 《 上海市开展 对部 分个人 住房 征收房 产税 试点 的暂行 办 法 》和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 于进行对部分个 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的暂行办 法 》 两
个文件规制。上海房产税试点 征收对 象为本
使房 产税 处于房 地产 税一个 完整 的法律 制 度体系中 ,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 发展 。
重点 工作的意见 》 ,明确提出 “ 逐 步推进房 产税 的改革 ” ; 2 0 1 1 年1 月2 8日, 上海 、 重 庆开始试点房产税 ; 而后党的十八 届三中全
栅 陛购房需求 , 而非增加普通刚性购房者负 担。这 就需要合 理确定征税范 围:包括纳税 主体是家庭还是个人 ; 不 同种类 、不 同年限 房屋的税基、税率怎么定 ,是仅对 增量住 房
品房购买者和炒房者产生太大限制 , 原 因之

的市 场经济体制 相对称 。第二 , 化解沪渝两 地暂行办法条文 与 《 房产税暂行条例 》的冲
突, 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 保障公民 对于法律 的预期 ,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 第
三 ,房产税作为房地产税 的一种 ,应使 房地 产税 从整 体上 进行合 理设计 ,从 房地产 开
税 收法定 原则 作为税 法最 重要 的基本 原则 ,是 民主与法治原则在税法 中的体现 , 是 世界 各 国在制 定税 法时普遍 遵守 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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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
摘要:近十年,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归纳出我国现有房产税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房产税征收经验,提出改革我国房产税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问题;改革方向
一、我国房产税的现状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征税范围看,房产是以房屋价值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财产,所以房产税是一种个别财产税:从课税对象看,房产税是以纳税人一定时期的静态房产为课税对象的主体,所以它是一种静态财产税。

对房地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杆杠,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并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1984年10月,全国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和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986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写入了“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战略举措。

2009年1月1日废止了《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

至此,中国建立了内外统一的房地产税体系,并适用至今。

2010年5月,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2011年1月26日推出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国八条”),房产税征收工作于同月28日在重庆和上海启动,两市颁布了房产税征收条例并宣布正式实施。

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房产税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一)税率设置不合理
我国经济发展飞速,但也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横的问题。

各个省份的发展也存在着差异,即使在同一城市中,因为发展的不平衡,各个地区依然存在着差异。

而根据现行房产税条例规定的房产税税率,却是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未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性。

(二)依法办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行为横行
有的房产所有者对房产税政策知识认识不够,缺乏了解,认为房产税属于可征可不征的选择性税种;有的私营企业随意申报或虚报数据;有的个体户不按规定纳税;有些企业将已
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产一直挂账在“在建工程”科目上,不转成本,过往来账目瞒报或少报房产税。

当前大量偷税、逃税的现象,难以得到行之有效的根治,以至于加大了征收难度。

(三)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监管体制欠缺,征管难度大
房产税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

税源管理工作涉及到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管理企业,街道和居委会等多家单位和机构。

但由于尚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和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地税部门很难适时有效地取得房产、土地的登记数据及变动状况。

(四)土地制度加大房产税改革难度
我国的土地国有制引发了关于房产税改革的争议,我国的房地产是住宅私有而土地国有,住宅所有者只对土地拥有70年的使用权。

土地国有制度使地方政府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渐成为地方财政的第二大支柱。

相比之下在现行房产税制度下,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很小,房产税收入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甚微。

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导致对地方税收的改革积极性不高,对房产税的改革甚至有抵触心理,这增加了房产税改革的难度。

三、我国房产税的改革方向
在房产市场中,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房产市场中的政府税收手段这只“有形之手”,全方位地规范房产市场,维护社会公正,确保经济安全。

例如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倾向于将房产税纳入一般财产税中课征,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和其他各种财产合并在一起征收。

这些发达国家的先进手段,值得我们借鉴。

(一)合理归并各种税费金
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应该是归并名目繁多的税费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税种。

但由于涉及的税费金过多,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因此要实现税费金合一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要做到在同一环节既要避免重复征收,又要避免遗漏征收。

税种设计和税负大小要在房地产取得、交易和保有的不同环节上形成有效衔接和平衡分布。

(二)科学合理设置税率
房产税率设置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所有人拥有的住房面积和套数多少而定,对普通住宅和一般企业房产等可设置较低税率,而对高级别墅及高级娱乐场所的房产应设置较高的税率,对拥有较多房产的所有人,应该根据住房的套数和面积采取递增累进税率。

以此来增加居民持有房产的成本,遏制房产投机,同时也有利减少房屋空置率。

(三)优化合作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
部门联动,建立协税护税机制,构建以“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体的护税体系,全面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依法治税。

还要强化奖惩,转变观念,构筑信息交流渠道,明确相关部门在社会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实现地方房产税的有效监控。

对不申报、少报、要重申报不实的要及时检查,查实的要依法处理。

(四)充分发挥监控个人收入、强化征收管理作用
税务机关可规范征收管理制度,对房产税实行实名制。

让纳税人在首次取得房屋所有权
的时候,在规定时间内自觉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详细记录房屋面积、业主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并进行联网登记,防止同一个人为逃避纳税在不同省份购置房屋。

切实做好房产税的登记管理,让居民个人自觉每月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税款。

四、总结
总的看来,房地产税作用有三,一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收入来源,二可调节社会贫富差距,三能增加持有房屋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楼市预期。

“房产税改革是我国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制度建设内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其目的并非单纯为打压房价,实质上是经济调节杠杆。

或许,房产税难以改变未来伴随城市化进程的房价上涨趋势,但一定有对冲房价上升、减少泡沫的效应。

房产税的改革势在必行,但是,任何一项制度都是在实践的洪流中不断完善的,房产税亦如此。

我们应立足税收的基本原则,结合房地产业自身的特点,以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为目标,建立税种科学,税负合理,分权恰当,收费简化,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基础的税费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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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前柏.让“房产税”回归税收本性. 新理财,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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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彬. 探析房产税对房价调控的作用[J].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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