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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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课程说明课件

公司法课程说明课件
五、公司 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 六、公司资本的立法原则及法律规定
七、公司的民主管理
公司法课程说明
公司法的宗旨〈公司法第1条〉
第1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 护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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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课程说明
公司的设立
特征:﹙一﹚封闭性:1、不允许发行股票
2、不要求公布财务状况
3、不要求公布重大事项
﹙二﹚组织机构简单:股东会—必设
董事会—视情况定
监事会—可以不设
﹙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统一
公司法课程说明
两种公司的区别及联系:
联系:责任形式相同
区别: 1、规模不同
2 、类别不同 3、股东人数不同
4、组织机构繁简
二、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
股权式企业。 四、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公司法课程说明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3〉公司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公司法课程说明
公司与合伙的区别
一、设立基础不同;公司→章程
﹝一﹞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
1、特许原则——公司设立必须经国 王或国会的许可。
2、核准原则——公司的设立除符合 公司法的规定之外,还必须经国家 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审查批准。
3、准则原则——只要符合公司法预 先规定的公司设立的条件的,公司 即可登记成立。
公司法课程说明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规定
1、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之一,也是公 司登记注册事项之一。
经营条件。
公司法课程说明

公司 法教学大纲

公司 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公司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规则,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使学生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和基本原则。

2、掌握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结构、资本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理解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4、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公司治理纠纷、股东权益保护等。

5、引导学生关注公司法领域的最新立法动态和学术研究成果,培养其法律思维和创新能力。

三、课程内容(一)公司法概述1、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公司法的定义和性质公司法所调整的公司内外部关系2、公司法的历史发展国外公司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公司法的沿革3、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公司自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权平等原则利益平衡原则(二)公司的设立1、公司设立的概念和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设立公司的条件和程序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3、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的选定和保护公司住所的确定和法律意义(三)公司的资本制度1、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构成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资本的形态和出资方式2、资本的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3、股东的出资出资的形式和要求出资的评估和验资股东出资的违约责任(四)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股东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股东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2、董事会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3、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监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监事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五)公司的股权结构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自益权和共益权股东的义务和责任2、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3、特殊类型的股权优先股股权回购(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1、公司合并公司合并的形式和程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2、公司分立公司分立的形式和程序分立后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七)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公司的解散公司解散的原因和程序公司解散后的法律后果2、公司的清算清算组的组成和职权清算的程序和债务清偿(八)公司法的法律责任1、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违法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股东的法律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责任(九)公司法的最新发展与前沿问题1、公司法的最新立法动态法律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2、公司法领域的前沿问题探讨如公司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模式创新等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使学生掌握公司法的核心知识。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1][1][1][1].doc孙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1][1][1][1].doc孙

《公司法》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概况英文名: Corporations law开课单位:经济与政法学院课程编码:学分学时: 2学分 32学时授课对象:湖北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先修课程:法律基础课程目的和主要内容: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促进公司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课程对公司法进行系统的讲解,以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知识和精神,在实践中自觉遵守公司法律,并能够应用公司法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对我国公司法进行系统的讲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和公司法概述,我国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的设立、章程、法人资格、资本制度、产权制度、公司的治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等制度,我国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公司的法律责任等。

二、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章:公司法导论1.1:公司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1.2:公司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1.3: 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1.4: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公司的法律界定2.1: 公司的历史考察2.2: 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2.3: 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法律界限2.4: 公司的分类2.5: 有限责任公司2.6: 股份有限公司2.7: 一人公司2.8: 国有独资公司第三章:公司的法律地位3.1: 公司的名称与住所3.2: 公司的能力3.3: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4: 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3.5: 公司的社会责任第四章:公司的设立4.1: 公司设立概述4.2: 公司设立的方式4.3: 公司设立的条件4.4: 公司设立的程序4.5: 公司设立登记4.6: 公司设立的效力4.7: 发起人的设立责任第五章:公司的资本5.1: 公司资本制度概述5.2: 出资5.3: 股份5.4: 资本的增加与减少第六章:股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6.1: 股东与股权的界定6.2: 公司法人财产权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7.1: 公司组织机构概述7.2: 股东会(股东大会)7.3: 董事会7.4: 经理7.5: 监事会第八章:公司的合并、分立和组织变更 8.1: 公司的合并8.2: 公司的分立8.3: 公司的组织变更第九章:公司债券9.1: 公司债券的法律界定9.2: 公司债券的发行9.3: 公司债券的转让9.4: 公司债债权人的保护第十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10.1: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概述10.2: 公司的会计制度10.3: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0.4: 公司利润的分配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1.1: 公司的解散11.2: 公司的清算第十二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12.1:概述12.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12.3: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章:公司的法律责任13.1:公司法律责任概述13.2:公司民事法律责任13.3:公司行政法律责任13.4:公司刑事法律责任三、实践环节无四、学时分配(小四号粗宋体)五、附录(小四号粗宋体)参考教材:雷兴虎主编《公司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版。

公司法课程大纲

公司法课程大纲

公司法课程大纲一、课程简介公司法是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主要研究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制度框架以及法律实践,提高学生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素养。

二、课程目标1. 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理论基础;2. 掌握公司设立、组织形式和公司制度的法律要求;3. 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和要求;4. 熟悉公司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5. 掌握公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三、课程内容1. 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历史演变- 公司法的定义、特征和功能- 公司法的历史背景与演变过程2. 公司设立与组织形式- 公司设立的法律程序与要求- 公司的组织形式与类型- 公司章程的起草与修订3. 公司制度与公司治理- 公司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职责与权力- 公司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与权力4. 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律规范- 公司经营决策的法律要求- 公司财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的法律要求5. 公司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股东行使权利的限制与保护- 股东之间的权益平衡与纠纷解决6. 公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法律问题- 公司破产与清算的法律程序- 公司违法与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四、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法庭等形式,以提高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实际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评估方式本课程的评估方式包括平时表现、小组讨论、案例分析报告和期末考试。

平时表现占总评成绩的20%,小组讨论和案例分析报告占总评成绩的30%,期末考试占总评成绩的50%。

六、参考教材1. 朱苏力等著,《公司法学》,法律出版社2. 丁卫平著,《公司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 王胜利等著,《公司法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七、参考文献1. 王苏宁,《公司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 王辰烨,《公司法解释与案例分析》,法律出版社3. 王大明,《公司法制度与公司治理》,中国法制出版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全面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框架和法律实践,提高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或深入研究公司法提供扎实的基础。

《公司法》课程说明(2019.3)

《公司法》课程说明(2019.3)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公司法》课程说明(本专科通用)
2019年3月
《公司法》课程是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法律事务专业和开放教学本科法学专业省考选修课,4学分,72学时。

本学科为法律事务专业和法学专业学科体系中的应用性学科,以讲授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公司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的讲解,使学习者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具体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规范,并能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分析和处理各种合同实务问题。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公司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培养学生运用公司法理论和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所使用的文字教材是《公司法》(第五版,徐晓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9月出版。

本课程文字教材采取合一式,由正文与导学两部分组成。

文字教材的正文系统阐述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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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基础知识和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它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文字教材导学编入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小结、练习与思考等内容,加深学习者对基本教材内容的理解和掌握。

本课程先修课有民法学等,后修的课程有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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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41002课程英文名称:Corporation Law课程总学时:56 讲课:56 实验: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0.7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公司法》是各校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培养学生具有公司实务能力的主干专业必修课,是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和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课程。

该课程以讲授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的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全面性,又注重公司法具体制度及其实际应用问题。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学生达到以下要求:1. 掌握以企业和公司为核心内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理论、原则和制度以及有关的基本知识;2. 具有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和管理、如何规范科学运行的能力;3. 能够在实践中灵活地运用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有关公司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1.基本知识: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有关公司的立法及原则,并重点掌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以及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法律规定。

2.基本能力与技能: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教师在教授学生系统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适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民事、经济交往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学习和从事企业公司法律顾问实务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三)实施说明1.教学方法:课堂讲授中以我国现行《公司法》和其它关于公司方面的单行法规、条例为依据,从公司的组织、行为和责任等几个方面,全面掌握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与理论,掌握我国公司法的基本精神;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学会运用公司法理论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采用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通过实践和自学获取知识,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增加讨论课,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

公司法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一)课程的性质公司法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的选修课程。

公司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企业形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

公司法是现代商法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因此,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除了系统掌握民法、经济法之外,以公司法作为选修课进行专门学习是非常必要的。

(二)课程的任务公司法课程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针我指导,立足我国企业改革及公司立法的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配法规为依据,适当介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公司制度,系统阐述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理,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内容。

二、与相关课程的衔接首先,我国目前的公司及现行公司法与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因此,公司法是我国企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企业法是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内容。

其次,法律理论认为,公司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法又是从民法中逐渐分离出来的。

因此,公司法与民法具有密切联系。

因此,在学习经济法、民法的同时,选修公司法将加深学生对公司法的理解。

并为学习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其他商事法的单行法、证券法奠定基础。

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公司法课程的学习,要求学员:1、掌握公司法的有关定义和基本原理;全面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制度,了解关联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公司债券、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和终止等法律制度。

2、在学习基本原理和基本法律规定的同时,注重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教学方法与教学形式建议1、准确、全面地介绍公司法各章的基本定义、法律特点、基本制度及法律的。

基本规定2、在教学中应有适当的案例分析及讨论,加深学员对基本原理及基本法律规定的理解,3、面授应集中于重点章、节。

4、可以安排一到二次作业,一到两次网上案例分析讨论五、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1、重点掌握的层次:要求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基本定义、法律特点、基本原理、基本法律规定。

《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责任教师:余璟一、课程的概况1.课程的性质、特点及地位2.课程体系3.课程考核安排二、课程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介绍1.教学进度安排2.教学方法介绍三、课程自主学习指引1.课程学习方法指导2.课程主要资源索引3.校外辅助学习资源介绍4.课程参考书目介绍公司和公司法概述(教材第一、二章)第一部分 公司的具体制度(教材第三至九章)第二部分 公司的法律责任(教材第十章)第三部分1.课程性质、特点及地位《公司法》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课程。

该课程的性质为选修课、校考课。

该课程于第二学期开设,4学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实行公司制度,公司法在这种新形势下应运而生。

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的公司法学也成为及其重要的法学学科之一。

2.课程体系为加速法学教育的改革,培养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人才,电大开放式教育本科段开设了《公司法》这门课程。

该课程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基本要求如下:本课程主要分为三部分大的内容:课程的概况 一通过学习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有:3.课程考核安排本课程采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形成性作业考核方式,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完成四次网上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次作业的成绩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公司法教程》(田承春主编,四川远程电子出版社,2008年第1版)、《公司法》条文、《公司法学》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及本课程其他复习资料。

1.教学进度安排 作为导师制课程,本门课程视情况安排四次左右面授时间,面授讲授进度及内容安排如下: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二•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及我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掌握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的股票与债、公司的组织机构•掌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理解股东与股权、了解公司的行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周次面授内容作业第3周公司的基本理论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第6周有限公司及股份公司制度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第9周公司债、财会制度、合并分立解散制度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第12周公司法律责任、经典案例讲解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因面授时间有限,每次面授课的内容较多,为保证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同学们应在上课之前提前预习相应内容。

《公司法》课程标准

《公司法》课程标准

《公司法》课程标准课程名称:公司法适用专业:开设学期:学时:学分:一、课程性质与作用本课程是现代物流管理专业群的基础课程之一,本课程论述了公司法的基础理论,对比现行的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能使学生学习必要的公司法律知识,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树立法律意识,以适应市场公司法制化的要求,熟悉一些常有的重要公司法律、法规的基础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并初步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学生就业、职业素质养成和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课程设计思路公司法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职业通用能力课程之一,为专业必修课。

本课程是一门社会性集实践性相结合的课程,重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公司内部法律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是一门包含国内法和国际法、程序法和实体法、公法和私法规范的开放性、综合性、应用型课程。

因此,作为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学习本课程,不仅需要有雄厚的法学基础知识为基础,同时还必须具有公司管理和运作相关背景知识为前提。

本课程在内容和教学模式上以公理化教学理念为主导,采用“两化”教学模式,注重多种教学相结合,以案例教学为主导,让学生主动地学习。

本课程建议课时32学时,学分2分。

三、课程目标1.职业技能目标(1)能学会公司的基本制度,对公司管理和运作有深入的认识;(2)熟悉公司法的条文,及其它规范,认识到法律规范的重要性;(3)学习并掌握法律实务的一般运作;(4)培养公司法实务中运用公司法,发现问题的能力。

2.知识目标(1)掌握公司的基本(2)掌握公司法的发展历程;(3)掌握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程序;(4)掌握股东及股权;(5)掌握公司的内部治理机构;(6)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制度;(7)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制度;(8)掌握公司的清算及破产制度。

3.职业素质养成素质目标(1)具备从事法律实务所需要的严谨务实作风;(2)具备思维灵活、勤奋肯干的职业能力;(3)具备高尚的正义信仰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4)具备法律写作技能、法律思维技能和口头表达强等法律服务职业技能;(5)具备敬业爱岗精神,服务于社会的职业道德;(6)具备社交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和交流。

公司法基础学习指南

公司法基础学习指南

公司法基础学习指南第1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4)1.1 公司的概念与类型 (4)1.1.1 公司的概念 (4)1.1.2 公司的类型 (4)1.2 公司法的基本性质与功能 (4)1.2.1 公司法的基本性质 (4)1.2.2 公司法的功能 (4)1.3 我国公司法的历史发展 (5)第2章公司的设立 (5)2.1 公司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5)2.1.1 具备合法的设立目的; (5)2.1.2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 (5)2.1.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2.1.4 有必要的资金; (5)2.1.5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 (5)2.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1.7 签订发起人协议; (5)2.1.8 召开创立大会; (5)2.1.9 制定公司章程; (5)2.1.10 认缴出资; (5)2.1.11 申请设立登记; (5)2.1.12 领取营业执照; (5)2.1.13 公告公司成立。

(6)2.2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6)2.2.1 公司名称和住所; (6)2.2.2 公司经营范围; (6)2.2.3 公司注册资本; (6)2.2.4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2.2.5 公司的组织结构; (6)2.2.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6)2.2.7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6)2.2.8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2.2.9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6)2.2.10 其他事项。

(6)2.2.11 遵守法律法规; (6)2.2.12 尊重股东意愿; (6)2.2.13 保障公司利益; (6)2.2.14 公平公正。

(6)2.3 设立登记与公司成立 (6)2.3.1 设立登记申请书; (6)2.3.2 公司章程; (6)2.3.4 股东身份证明; (6)2.3.5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6)2.3.6 经营场所证明; (6)2.3.7 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学习提纲

公司法学习提纲

公司法学习提纲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共十三章二百一十九条。

今天主要学习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的的概念1、什么是公司《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具备的几个重要特征是:A、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B、公司应以它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不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C、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就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结束后未受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

2、公司的类型《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他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由总公司投资设立的,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股东间共同设立公司及规定各自权利义务的的文件。

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等对内对外事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

公司法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是关于公司法的基础课程,旨在介绍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制度和规范。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了解公司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并掌握公司法的基本适用和分析方法。

二、课程要求1.学习本课程需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思维能力;2.学生需要熟悉公司法基本概念,并具备对公司法的基本认知和理解;3.学生需要掌握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了解公司设立、组织、运营和改组的程序和要求;4.学生需要掌握公司法的适用方法,包括公司复杂案件的法律分析和理解,以及公司法的实践运用。

三、课程内容1. 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法的基本概念、起源和发展历程;公司法本质和功能;公司法体系和适用范围。

2. 公司设立和组织公司名称、类型、资本和成立程序;公司组织和机构设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公司章程和合同,以及股东协议的制定和执行。

3. 公司运营和改组公司治理和监管,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公司运营和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告和公司财产的保护;公司改组、重组和兼并,以及破产和清算等。

4. 公司法的实践应用公司法的适用方法和法律分析;公司法相关案例分析和研讨;公司法实践和业务实例介绍和分析。

四、教学方式和评估方法1. 教学方式本课程将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和讨论互动等教学方式。

理论授课主要包括教师讲授、课堂问答等;案例分析和讨论互动主要是围绕真实案例进行研讨和探讨,以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思考能力。

2. 评估方法本课程的评估方法包括考试和论文。

考试是课程的主要评估方法,涵盖整个课程内容。

论文是对相关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评估手段。

考试和论文占据各50%的总评成绩。

《公司法》课件培训讲义

《公司法》课件培训讲义
《公司法》课件培训讲义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公司法》,本课程将为您提供全面的培训讲义。您 将学到公司的定义与分类、组织形式、运营要素、责任与权益等重要内容。
背景介绍
1 为什么需要学习《公司法》?
掌握公司法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商业环境,规避法律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 发展。
2 课程概述
本课程将介绍《公司法》的关键概念、基本原则和实际应用,以帮助您建立扎实的法律 知识基础。
公司类型和组织形式
公司的定义和分类
了解公司的基本概念和不同 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组织形式
探索公司的不同组织形式, 如单独经营、合资、合作等, 以及各自的优缺点。
公司的注册与设立手续
了解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和 所需文件,以及注册的要求 和注意事项。
公司成立与运营1 公Biblioteka 的合法性要求公司分红与利润分配
2
务承担方式。
探讨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以及
股东权益与公司发展的平衡。
3
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
学习公司合规性要求和风险管理的重要 性,以及如何应对法律风险。
公司变更和终止
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 权收购
了解公司股权转让和收购的法 律程序、条件和影响,以及相 关法律规定。
掌握公司合法成立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
2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责任
了解注册资本的概念和作用,以及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责任和义务。
3 公司的股东权益和股东决策
学习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参与决策的机制,如股东大会、股东投票等。
公司权益和责任
1
公司债权和债务
了解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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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课程学习指引
责任教师:余璟
一、课程的概况
1.课程的性质、特点及地位
2.课程体系
3.课程考核安排
二、课程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介绍
1.教学进度安排
2.教学方法介绍
三、课程自主学习指引
1.课程学习方法指导
2.课程主要资源索引
3.校外辅助学习资源介绍
4.课程参考书目介绍
公司和公司法概述(教材第一、二章)
第一部分 公司的具体制度(教材第三至九章)
第二部分 公司的法律责任(教材第十章)
第三部分
1.课程性质、特点及地位
《公司法》是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法学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
课程。

该课程的性质为选修课、校考课。

该课程于第二学期开设,4学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而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核心,就是实行公司制度,公司法在这种新形势下应运而生。

以公司法为研究对象的公司法学也成为及其重要的法学学科之一。

2.课程体系
为加速法学教育的改革,培养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法律人才,电大开放式教育本科段开设了《公司法》这门课程。

该课程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教学基本要求如下:
本课程主要分为三部分大的内容:
课程的概况 一
通过学习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有:
3.课程考核安排
本课程采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形成性作业考核方式,学生需在规
定时间内在四川电大形考平台完成四次网上形成性考核作业,四次作业的成绩即为期末考试成绩。

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公司法教程》(田承春主编,四川远程电
子出版社,2008年第1版)、《公司法》条文、《公司法学》教学大纲和考核说明及本课程其他复习资料。

1.教学进度安排 作为导师制课程,本门课程视情况安排四次左右面授时间,面
授讲授进度及内容安排如下:
课程的教学进度安排及教学方法二
•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及我国公司法中
有关规定
•掌握公司的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的股票与债、
公司的组织机构
•掌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

•理解股东与股权、了解公司的行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周次面授内容作业
第3周公司的基本理论课后练习及相应
案例研读
第6周有限公司及股份
公司制度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
第9周公司债、财会制度、合并
分立解散制度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
第12周公司法律责任、经典案例
讲解课后练习及相应案例研读
因面授时间有限,每次面授课的内容较多,为保证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同学们应在上课之前提前预习相应内容。

2.教学方法介绍
《公司法》属于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而很多学生本身在公司工作,工作性质跟课程关系紧密,因此在教学方法上可以结合学生特点有所创新。

该门课程授课时可综合使用以下教学方法:
◆换位教学法
即由学生讲解公司中主要法律问题,老师在讲台下面聆听,并对学生陈述作出点评。

◆模拟情景法
公司设立、发行新股、合并分立等设立程序性事项的行为,可由学生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情景模拟。

亲身经历,必能牢记。

◆案例教学法
对某些疑难点在课堂教学时给出针对性的案例,由学生进行讨论,老师点评,使得学生在案例中理解并熟记疑难点。

◆课堂讨论法
学生在工作中遇到的公司法问题,可以在课堂上提出,由老师组
织大家进行讨论,最后给出参考意见。

使得学生在讨论中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

1. 课程学习方法指导
开放教育的课程中,自主学习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每门课程有其
自身的特点,把握课程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可达事半功倍之效。

《公司法》是商事主体法,其主要研究公司这种商事实体的法律
问题,研究对象比较单纯。

根据这一特点,建议同学们在学习课程时,将自己设想为一家公司的所有者,站在所有者的角度思考公司存在的法律价值、公司如何成立、运营、终止及相关法律责任。

即把握这样一条主要脉络:
在把握主脉络基础上,为弄清每个问题,首先可以结合法条通读教材,再配合案例加深理解。

2.课程主要资源索引
◆文字教材
课程自主学习指引 三 公司的
基本理论 法律责任
公司的 成立及运营
公司的 变更及终止
本课程使用的文字教材为四川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田承春教授主编的《公司法》2008年第一版。

◆CAI课件
与教材配套建有CAI光盘,提供课程主要重点难点、重点章节录像课程、同步练习等资源,作为教材学习之辅助。

◆网上教学资源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公司法课程平台为同学们提供了课程系统学习的各类资源。

四川电大开放教育平台(http// )公司法课程主页里面安排有网上教学辅导,内容主要包括:
(1)课程导学:主要介绍课程的性质以及如何学好本门课程。

(2)教学大纲:是教师和同学们在教与学的要求问题上的主要依据。

(3)教学辅导:主要包括针对各章的教学重点、难点辅导和针对整个学习内容的各类教学辅导。

(4)平时作业:有针对性地上传练习作业并给出解题方法,并对形成性考核作业给出解题思路及参考答案。

(5)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方便学生搜索查询。

(5)理论园地:主要包括公司法领域的最新理论、学术研究与
探讨介绍。

(6)案例集锦:收集了一些公司法领域典型或者著名的案例,供学生学习参考。

(7)网上答疑:课程建有课程论坛,实时解决同学在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8)期末复习:主要给出了期末复习方法及综合练习题。

3.校外辅助学习资源介绍
(1)网站
◆中国民商法网:/wangkan/
关于民商事领域的法律基础知识讲堂及理论研究成果汇集,包含最新理论动向的网站
◆公司法门户网站:/info/gongsi/
关于公司法方面的法律事务及案例
(2)知名专家学者的网站、博客或微博
◆刘俊海(民商法博士,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
商法研究所所长)
博客:/user/space.do?dn=liujunhai 腾讯微博:/professorliujunhai
◆吴越(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西南
财经大学欧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个人网站:/main.asp
4.课程参考书目
为辅助学习,加深理解,我们列出了本门课程值得阅读的一些专著,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行研读。

(1)邓峰:《普通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

(2)王保树,崔勤之:《中国公司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

(3)范健:《公司法教学案例》(高等院校法学案例丛书),法律出版社,2005。

(4)赵旭东:《商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社,2007。

(5)赵中孚:《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宋永新:《美国非公司型企业法》,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7)石川明著、何勤华等译:《日本破产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8)汉密尔顿:《公司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9)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1)周友苏:《公司法》,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天鸿:《一人公司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
版。

(13)刘连煜:《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4)沈四宝:《西方国家公司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5)美国法律研究院:《公司治理原则:分析与建议》,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6)末永敏和:《现代日本公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17)沈四宝:《最新美国标准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8)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9)刘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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