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总则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
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
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为切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镇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一、工作方针镇党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议事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措施;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落实镇党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部署的措施。
(2)、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如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本镇财政年度预决算草案,经济运行中的重点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稳定的有关重要问题。
(3)、本镇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
包括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本镇人大、政府等部门的重要请示事项;下级各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5)、需要由镇党委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则:(1)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组织原则。
凡是党委会议形成的决议,每个党员都必须无条件地贯彻执行。
如有不同意见或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可在党委会议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必须坚决执行。
(2)、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应到会人员。
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按程序办事,一般不搞临时会议。
党委委员可提出议题,但必须经书记同意,部门提出的议题须经党委分管领导同意。
议题由党政办汇集,每次会议前,由党政办按照批准的议题方案提出具体安排意见。
经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同意,正式列入会议。
(3)、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如何完善和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
如何完善和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严格,执行,党委,内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aa2008-2-25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是新形势下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有效手段,也是深化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们在借鉴地厅级领导班子制定和完善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县处级班子中制定和实施了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主要做法是:1、拓宽视野,纳入日程,增强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照我市县处级班子现状,深入学习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破除了“怕”字思想,走出了认为制定条条框框会束缚干部的手脚、导致权力分散、影响班子团结等等思想误区,统一了认识,为制定议事规则奠定了思想基础。
其次,深入调研,充分酝酿。
通过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进行调研走访,把握了议事规则的关键环节和基本要件。
第三,高位操作,周密部署。
以市委文件名义下发到各县处级班子,并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议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2、分类指导,严格把关,提高议事规则制定的质量。
一是坚持统筹安排与分类制定相结合,提高议事规则的针对性。
我们严把议事规则的制定关,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
对县区党委班子,指导其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制定议事规则与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关系、与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的关系、与保持社会稳定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关系;对涉及人财物的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强调把握好“三个原则”,即议事范围要科学,议事事项要细化,议事程序要严密;对一般市直部门党委(党组),指导其将重点放在拓宽服务功能上。
二是坚持跟踪服务与及时指导相结合,提高议事规则的规范性。
我们责成专人对重点部门逐个走访,对议事规则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帮助研究和制定。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总则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
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
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
三一文库()/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的议事范围主要指柞村镇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一)事关柞村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整、奖惩,上级管理干部的提名、推荐和呈报,柞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与调整等问题;(三)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征用等项目,涉及处理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四)其它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议事、科学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调查研究。
针对议事范围内的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集中民智。
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来。
(二)科学论证。
涉及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需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做出评估报告。
(三)提出方案。
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初步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方案提出后,进一步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各方面的意见。
(四)民主决策。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逐人发表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
第六条凡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如无特殊情况,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
党委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程序(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落实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正确贯彻执行。
根据全国、省市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议事规则适用于XX公司党委。
第二章党委会议总体原则第三条坚持科学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对事项的调研、论证、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
第四条坚持依法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议事规则和权限进行议事决策。
第五条坚持民主原则。
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第三章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第六条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学习和传达中央、省、市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二)研究制定党委工作计划,修订和完善党委的重要工作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三)研究企业党的思想建设,分析党员、员工思想的状况,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四)研究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决定下属党组织设置和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和调整事项;(五)研究党员队伍建设,决定党员发展管理、党员教育监督等工作方案,决定集团公司党务干部的任免、考核和调整事项;(六)研究制定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七)研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八)研究企业党的重要活动和专项工作,决定工作方案及推进措施;(九)研究决定党内评优表扬和党组织换届事项;(十)研究决定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以及向公司内部发布的重大决定、重要通知、通报等;(十一)研究公司纪委、工会、团委的重要事项,指导开展工作;(十二)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总则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
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
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的办事效率,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
一、议事基本原则(一)贯彻上级规定。
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与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与法规。
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度,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集思广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决策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少数不同意见也要认真考虑,如一时难以形成共识,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可放到以后再议。
会上研究问题,要充分展开讨论,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尤其就是遇到影响面广的敏感疑难问题套要议深议透,一事多议。
真正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就是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畅所欲言。
(四)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
领导班子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与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五)领导班子议事要维护全体职权的严肃性,维护全体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体现全体干部职工的意愿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议事内容1、制定与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上级文件精神。
2、本乡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与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3、本乡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与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5、本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6、重大突发性事件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7、其她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
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与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
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与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
提交会议研究与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XX集团党委会职责及议事规则(年月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为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XX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原则1.党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
2.坚持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
3.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内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党委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会议召集和参加人员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讨论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列席人员由召集人根据议题需要和有关规定确定。
3.党委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议,并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参会及列席人员。
三、会议研究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在集团和所属企业的贯彻执行。
2.研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在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问题。
3、讨论和审议XX集团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企业重构、资产重组、重要管理制度和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等涉及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立和人员配置与调整,研究集团所属企业及重要板块公司领导人员的任免意见,决定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和培训等人事管理事项。
5.研究企业领导人员和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研究集团公司纪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其他按规定需要党委会议研究的事项。
四、会议召开程序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召开党政联席会),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二下午3:00,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后推延,最迟不超过当月第二周。
党委议事规则
党委议事规则一、议事原则党委在讨论问题、制订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讲政治、讲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内容(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解决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大的问题,部署和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二)研究通过向上级及有关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三)研究通过公路系统的重要决定、文件、局领导同志涉及到全局性、原则性的讲话稿;(四)研究公路系统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对一个时期全局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作出部署;(五)研究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包括通过全市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主要奋斗目标及实施步骤、全局大的公路建设计划;(六)研究和确定全市公路精神文明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奋斗目标及方法步骤、研究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新思路,就一个时期全局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作出部署;(七)研究报批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调整,讨论、决定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奖惩及大的人事调整工作;(八)研究群团工作中的问题,就一个时期全局工、青、妇等群团方面的工作作出部署;(九)研究和处理涉及到公路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十)研究通过局开支50万元以上的项目;(十一)研究需要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一)党委议事以党委会议的形式进行,党委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时不在时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能举行。
若需要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二)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准备。
需要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有关方面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经党委会议充分讨论,在认识比较一致、意见比较成熟后,再进行决策。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
党委领导班子会议事决策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本规则所指的议事范围主要指柞村镇的重要事项,具体包括:(一)事关柞村镇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整、奖惩,上级管理干部的提名、推荐和呈报,柞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与调整等问题;(三)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征用等项目,涉及处理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四)其它重要事项。
第三章议事程序第五条凡属议事范围内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议事、科学决策,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一)调查研究。
针对议事范围内的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集中民智。
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上级党组织来。
(二)科学论证。
涉及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需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论证,做出评估报告。
(三)提出方案。
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决策初步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方案提出后,进一步征求下级党组织及各方面的意见。
(四)民主决策。
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逐人发表意见,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
第六条凡研究决定重要事项,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如无特殊情况,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七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一)会前协调准备。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来源:济南市经委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紧密结合经委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委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与奖惩,都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会签等形式做出决定。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
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其他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
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全市工业经济总体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市工业区域布局,有关工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燕郊人民医院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我院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院党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院党组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
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
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
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
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
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
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委员。
2、议事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工作效果,规范党委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程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委会议。
第三条党委会议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集体讨论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会议制度。
第四条党委会议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议题,认真听取各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以及群众的反映,聚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统筹兼顾,审慎决策。
第五条党委会议应当注重会议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会议类型和召集第六条党委会议分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和党委专题会议。
第七条党委全体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由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召集。
第八条召集党委会议应当提前通知,会议通知书应当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等内容。
第九条党委会议应当按照正式程序进行,确保会议秩序和效果。
第三章参会人员第十条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应当是符合条件的代表和专家学者代表,经过党委书记或者常委会同意,方可列席。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尊重不同意见,维护会议秩序,保障会议正常进行。
第四章报告讨论和决策第十二条党委书记应当向党委全体会议报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聚焦主要矛盾和问题,坚定工作方向和决策。
第十三条党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应当根据议题确定主持人,安排时间,积极酝酿、广泛征求不同意见,充分讨论,逐项研究决策。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当提前做好资料准备,通知参会人员,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详细讨论和研究,并及时公布决策结果。
第五章决策结果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五条党委决策结果应当及时转化为具体措施,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中,确保决策的实施和效果。
第十六条对于决策结果的执行情况,应当加强跟踪和监督,定期进行工作进展和结果评估,及时纠正偏差、补救不足。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的办事效率,特制订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基本原则(一)贯彻上级规定。
领导班子议事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高度,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集思广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决策问题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少数不同意见也要认真考虑,如一时难以形成共识,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可放到以后再议。
会上研究问题,要充分展开讨论,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尤其是遇到影响面广的敏感疑难问题套要议深议透,一事多议。
真正做到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畅所欲言。
(四)实行个人领导和个人分工卖力。
领导班子范围内的题目,必须由个人讨论决定,任何个人和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题目。
(五)领导班子议事要维护全体职权的严肃性,维护全体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体现全体干部职工的意愿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议事内容1、制定和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
2、本乡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3、本乡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研究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5、本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6、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题目。
7、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程序1、肯定议题。
书记卖力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收罗意见,调查研究,肯定议题。
2、准备材料。
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
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
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局党委会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实际,特制定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
(一)议事范围1、传达讨论中央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确定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3、研究决定局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审议批准局机关内部机构变动和体制改革方案。
4、按照市局规定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推荐、提名和任免干部;制定局机关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监督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
5、以局党委名义向市局和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工作,向机关党组织发出指示和传达重要文件。
6、其他必须由局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时间次数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需要或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在2天前通知到各位党委成员。
局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不能参加时,可由书记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议题局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委成员提出,经书记审核同意。
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应在开会前2天送达各位党委成员。
(四)出席人员局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1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局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其他需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内容指定。
(一)会前准备1、确定议题。
党委会议题确定前,一般应征询党委成员的意见。
党委成员如对会议议题有异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主持人提出。
对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书记或党委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2、材料准备。
按照确定的议题,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大队)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准备,并及时分送到各党委成员。
党组织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解析
党组织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规则1、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
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地方与企业、上级与下级、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事的原则。
企业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益,集中多数同志的意见,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委会的作用。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企业党委集体决定。
决策程序1、会议议题。
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汇集提交研究的事项议题。
2、会议准备。
议题材料由党委副书记准备。
会议资料事前送至与会人员手中。
3、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党委副书记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发出。
4、会议时间。
企业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5、会议主持。
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
6、参会人员。
党委全体成员出席。
是党员的副主任必须列席。
7、会议决定。
在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
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督缓决定。
8、会议记录。
党委会由党委副书记负责记录。
应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会议记录、相关材料存档。
9、议决事项督查。
由书记或副书记进行督查,并在下次党委会上汇报督查情况。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党委委员平时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在会上,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
3、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意见比较一致时,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
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要实行票决制。
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会议的成员不参加表决。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委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书记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处理党委有关事宜。
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沟通、加强团结协作。
5、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决定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书记和党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改的,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6、坚持理论学习和联系群众的原则。
坚持和完善党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乡党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乡党委班子决策重大问题。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三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中央、湖南省党委、衡阳县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城连墟乡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做表决。
(三)党委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党委成员的作用。
每位党委成员既要从党委工作的全局出发思考问题,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创造性地抓好分管工作。
党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合作,做到分工不分家,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爱护,加强团结协作。
(四)城连墟乡党委班子决定重大事情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商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五条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议大事,讲质量,重效率;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政治、讲纪律、讲团结,同党中央和上级组织保护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大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党委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第一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亦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也可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参加会议人员除党委成员外,由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党委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及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和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情,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工作决策,审议半年或年度工作报告。
(3)研究和决定本镇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4)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奖惩等事项;
(5)研究和指导公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等工作;
第四条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党委会成员提出,经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并征求其他委员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召开党委会,若召开党委会,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将议题于会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边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不搞临时会议。
召开党委会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可举行。
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
加会议的,应在会前请假。
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对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党委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民主集中,形成集体意见。
党委决议,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超过到会党委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停表决。
第五条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威信,要维护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委的集体决定。
第六条党委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党委会决议的内容必要时可形成纪要下发。
第七条党委会议内容凡属秘密和不宜公开事项,参会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其他人员泄露。
第八条党委会议记录由党政办主任或组织干部负责保管,其他人员若要查询时,要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同意后方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