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收集 案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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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学 证据搜集 李昌钰经典案例分析

刑事侦查学 证据搜集  李昌钰经典案例分析

刑事侦查学证据搜集一珍妮特谋案凯瑞报警称妻子珍妮特被人用棒球棒杀害了,并且自己的胳膊被凶手打断了,孩子也受到了袭击,凶手就是自己多年的好友比尔。

可是比尔的供词却说是凯瑞杀害了珍妮特,是凯瑞诬陷比尔的,于是就出现了两种版本另人费解的供词,评审团和议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判定究竟谁是真正的凶手,珍妮特谋杀案就这样搁置了起来,成了悬案。

几年以后警方再次重新审理这起命案。

李昌钰重新对案情进行了分析,通过对现场拍下的血迹照片以及对凶器还有凯瑞和比尔衣服上的血迹进行仔细严谨的勘察后,种种现象表明,案情并不像凯瑞说的那么简单,这其中隐藏着巨大的秘密,李昌钰重现了当晚发生命案的整个经过。

案发当天凯瑞因为听说珍妮特和好友比尔有染,于是怒气冲冲的回到家里,和珍妮特开始争吵,并且演化成了打斗,凯瑞用棒球棒开始打珍妮特,这时比尔碰巧来到了凯瑞家,比尔的到来再一次激怒了凯瑞,于是凯瑞又一次用球棒袭击了珍妮特,从而导致了珍妮特的死亡,此时的比尔就在旁边并没有制止凯瑞,也没有叫救护车以及报警,而是两人开始研究对策,怎样洗脱罪名。

可是证据是不会撒谎的,在铁证面前凯瑞和比尔不得不承认了犯罪的事实。

陪审团经过对犯罪现场的勘察和李昌钰的血迹分析后,做出了终审判决。

因为比尔隐瞒了案发的经过,二级谋杀罪名成立,判处21年徒刑。

凯瑞则判处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案件被发现后,珍妮特的尸体在客厅里,比尔说自己身上的伤时凯瑞用刺刀刺伤的,李昌钰博士从研究现场照片开始,发现地毯上有许多血迹,墙上还有许多飞溅的血迹,家具上有上百张照片。

凯瑞及珍妮特的朋友说,凯瑞和珍妮特关系不是特别好,打架殴打暴力,检查两人衣服后发现,两人裤子上均有中速喷溅的血迹,都沾有与珍妮特血型不一样的血迹,但两人都说没有见到珍妮特。

由此推测两个人都在现场而且凯瑞也参与的谋杀,珍妮特站立时被袭击,而且不止被殴打一次,因为墙上血迹有两层,两次袭击之间有时间间隔。

最终还原现场,两人在起居室十多个小时,是在研究办法怎样脱罪,因为左撇子挥动球棒,所以衣服上有棍棒的血迹,陪审团去了现场,发现房子并不大,因此凯瑞和比尔说没有看见珍妮特是在说谎,最终判定比尔过失杀人罪。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案例一:文字作品的侵权事实经过:某某是一位作家,他在自己的个人博客上发布了一篇小说。

之后,某某在一本杂志上读到了一篇与他的小说几乎一模一样的文章,该文章署名为另外一个人的名字。

他联系了一位律师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解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虽然当事人没有在作品上注明著作权标志,但只要能够证明该作品是他创作的,他就享有著作权。

这种侵权行为属于文字作品的侵权,即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文字作品。

建议:1.某某可以收集和保存自己发布的原始作品和证明其创作时间的相关证据,包括时间戳、草稿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他拥有独立创作的权益。

2.某某可以向律师提供现有的证据,以寻求法律救济。

律师可以帮助某某起草侵权投诉信,并协助提起侵权诉讼。

3.在未来,某某应在发布作品时注意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可以考虑在作品上加上著作权标志,并留存与作品相关的证据。

案例二:照片的侵权事实经过:某某是一位摄影师,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张他拍摄的照片,但没有注明任何版权信息。

几天后,他发现有人在商业网站上使用了他的照片作为广告图片,并未经他的授权和付费。

律师解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即使某某没有注明版权信息,他仍然享有该照片的著作权。

其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照片作为广告图片属于侵权行为。

建议:1.某某可以保存自己发布照片的相关证据,包括时间戳、相关网站链接等,以证明他发布了原始照片。

2.某某可以向律师咨询相关侵权维权的渠道和流程。

律师可以帮助某某发送侵权投诉信,并协助寻求救济,例如索赔和停止侵权行为。

3.以后,某某应该注意在社交媒体上注明版权信息,并在必要时考虑使用数字水印等方式加强版权保护。

案例三:音乐作品的侵权事实经过:某某是一位音乐创作人,他写了一首歌曲并录制了演唱版本。

不久后,他发现有一家电视台在一档综艺节目中播放了与他的歌曲非常相似的曲调,并未经他的授权和付费。

律师解读: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即使某某的歌曲没有登记注册,他仍然享有该歌曲的著作权。

电子证据案例PPT课件

电子证据案例PPT课件
❖ 本案的特点是采用了拍卖的方式。但又不是我国《拍卖法》 意义上的拍卖,因为拍卖有它的具体构成条件。拍卖的核心 特点是竞价,网络竞拍借鉴了这种竞价的方法。这种交易模 式是合法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因为,交易方法和模式是 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变化的,只要这种交易的原理不违 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交易程序公平,法律是允许当事 人自由创造的,实际上,这种交易模式正是对电子商务环境 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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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 2.韩先生通过网上竞拍以116元拍得二手帕萨特轿车案 ❖ 上海永达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是沪上最大的永达汽车经销公司的子公司。
2002年“五一”节期间,该公司尝试推出网上轿车竞卖。据了解,这是上海的 汽车销售公司第一次在网上拍卖二手车辆,永达公司共上网了5辆轿车,而其中 一辆是带牌的德国全进口二手“帕萨特”。同年5月6日下午,正在家中休“五 一”长假的上海网民韩先生,从易趣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拍卖信息:永达公司正 在拍卖一辆二手帕萨特轿车。他翻到该页网址发现,该轿车的起拍价标明是 “10元”。当时离竞买截止日期还有几小时,网上已有人在竞买该辆轿车,竞 拍的最高价是“111元”。由于该辆车没有设置竞拍的底价,韩先生便报出了 116元的价格。出人意料的是,几小时后,韩先生竟然收到了从易趣网站发出的 电子邮件确认函,确认他以116元“买下”了这辆帕萨特,并告知他与永达公司 联系购车事宜。 ❖ 韩先生兴奋不已。长假结束后,他立即与永达公司的一位交易员取得了联系,那 知对方听后却表示“这是一场误会”———因为交易过程中出现了“技术性错 误”,永达公司不可能以此价格交车。韩先生闻后颇为不快,他坚持认为双方拍 卖成交已成事实,永达公司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 ❖ 接到诉状后,永达公司对此也提出反诉,称116元出售二手帕萨特“不是他们真 实意思的表示”。公司在网上的报价起始价是10万元,客户委托的价格是12.8万 元,公司自定的一口价是16.4万元,因此认为这份电子合同是不公平的。它违背 了公平交易的原则,请求法院撤销该合同。旁征博引双方据“理”力争 ❖ 由此引发了被称为国内网上竞拍第一案的网上交易违约诉讼案。该案最终以庭下 调解终结。

证据的证明力及采信标准 .doc

证据的证明力及采信标准 .doc

证据的证明力及采信标准作者:李周桓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1年第03期一、基本案情及诉讼经过被告人许保良于2005年12月28日18时许,租用张友中(男,38岁,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已具结悔过)的白色面包车来到平谷区北城根1号石宝玉、高卫东等人的暂住地。

在明知石宝玉的自行车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与石宝玉一起将六辆自行车(价值2559元)装上面包车,在转送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6年3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以(2006)字第11号起诉意见书将许保良移送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定:2005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许保良与犯罪嫌疑人石宝玉通过电话预谋,由该石负责到平谷盗窃自行车,该许负责收购,并约定第二天在顺义马连店路口见面,由许提供给石两把盗窃自行车用的“丁”字型自制改锥,后犯罪嫌疑人石宝玉伙同石春锐、高卫东、王飞飞即乘车来我区盗窃燃油车、助力车及各式自行车数辆。

犯罪嫌疑人许保良构成盗窃罪。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被告人许保良于2005年12月28日18时许,租用张友中的白色面包车来到平谷区北城根1号石宝玉、高卫东等人的暂住地,在明知石宝玉的自行车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与石宝玉一起将自行车装上面包车,在转送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6年6月6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平检刑诉(2006)147号起诉书向平谷区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许保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构成转移赃物罪。

平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平谷区人民检察院意见,以京平刑初(2006)188号判决书对被告人判决如下:被告人许保良犯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二、争议焦点本案事实争议的焦点在于:犯罪嫌疑人许保良与石宝玉通过电话预谋、由许保良提供自制作案工具并收购所盗车辆的证据能否认定许保良构成转移赃物罪。

三、裁判理由之评析公安机关认定石宝玉所供述的证据B成立,并用证据C、D印证,认定许保良构成盗窃共犯。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1.实践性:本案例以一起真实的校园纠纷为背景,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学生通过分析案例,能够了解证据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学会如何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作业小结
在课堂教学的最后阶段,我会布置一道课后作业,让学生结合所学知识,撰写一篇关于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的小论文,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同时,我会提醒学生在完成作业过程中,注意查阅相关资料,拓展知识面。此外,我还会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运用所学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案例亮点
(二)问题导向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我将采用问题导向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探讨。首先,我会提出问题:“证据在法律实践中有什么作用?”让学生思考证据的重要性。接着,我会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的关键问题,如:“学校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一纠纷时,应该如何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当事人应该如何提供证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通过这些问题,引导学生掌握证据的种类、收集方法和运用技巧。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一、案例背景
在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的“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一节中,我们探讨了证据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以及公民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知识点,我设计了一堂实践性强的教学案例。
(四)反思与评价
在课堂教学的最后阶段,我将组织学生进行反思与评价。首先,让学生分别阐述自己在小组合作中的收获和体会,引导学生总结经验教训。接着,我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肯定学生的成果,并提出改进意见。最后,我会布置一道课后作业,让学生结合所学知识,撰写一篇关于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的小论文,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投入到案例中,我设计了一系列问题引导学生思考:1.小明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2.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3.如果小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他可能会面临怎样的后果?通过这些问题,激发学生对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的问题解决能力。
在接下来的教学过程中,我将引导学生分析教材中关于证据收集、运用的相关知识,讨论小明可以采取的策略,并尝试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通过这一案例的讨论,让学生在实际情境中感受法律证据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五、案例亮点
1.贴近生活:本节课的案例发生在校园内,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和共鸣。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感受到法律证据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2.引人深思:本节课的案例设计具有思考性,让学生面临真实的困境,引导他们思考如何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能够培养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3.小组合作:本节课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让学生共同探讨案例,提出解决方案。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同时也能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4.反思与评价:本节课在课堂结束前进行反思与评价,让学生总结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成果和不足之处。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培养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评价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1.设计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和探索法律证据的相关知识,激发他们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2.鼓励学生主动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问题引导学生深入思考证据的合法性、效力以及运用证据的策略和方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
(三)小组合作

(完整word版)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

(完整word版)证据法学案例分析题

(2011)三、(本题22分)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

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

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

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

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

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时代中的重要资源,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也时有发生,给权利人带来了经济损失和信誉上的问题。

为了合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篇文章将通过分析几个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展示解决方案来帮助你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案例一:商标侵权A公司是一家著名的化妆品公司,在市场上享有盛誉。

然而,他们发现一家新公司B公司在市场上销售一款与他们产品外包装相似度极高的化妆品,存在商标侵权问题。

如何解决这一侵权案件呢?解决方案:1. 收集证据:A公司需要收集有关B公司商标侵权的证据,如照片、产品包装比对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庭认定侵权事实。

2. 市场监测:及时发现侵权公司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并保留好相关销售记录,为后续维权提供证据。

3. 聘请律师:与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合作,寻求法律意见和专业指导。

律师可以协助A公司提起侵权诉讼,并代表他们与侵权方进行谈判。

4. 申请禁令:要求法院颁布禁令,阻止B公司继续销售侵权产品。

5. 寻求经济赔偿:向法院要求侵权方赔偿经济损失,并为知名度恢复提供赔偿。

案例二:著作权侵权作为一个创作型企业或个人,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

以下是一个著作权侵权案例,以及解决方案。

案例:C公司是一家知名音乐制作公司,他们发现一家小公司D公司未经授权,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了他们的音乐作品。

解决方案:1. 保留证据:C公司需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原始音乐文件、作品发布时间、传播渠道等,以证明D公司的侵权行为。

2. 发出警告信: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C公司可以先向D公司发送警告信,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通知他们将采取法律行动。

3. 起诉侵权:如果警告信没有效果,C公司可以聘请律师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并进行法律裁决。

4. 维权合作:可以与版权维权组织合作,如音乐协会,通过他们的力量加大维权力度。

5. 请求赔偿:C公司可以向法院要求D公司支付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内审员取证记录

内审员取证记录

内审员取证记录【案例一】时间:2022年9月15日地点:公司A办公室事发经过:9月15日上午10点,接到公司A的调查任务,需要对员工甲涉嫌贪污行为进行取证。

我作为内审员,迅速赶到公司A办公室展开调查。

我与公司A的人力资源主管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了解了甲涉嫌贪污的具体情况。

据主管介绍,甲在最近几个月内频繁向公司A的供应商B购买物品,并通过虚假报销等手段获取了大量返利款项。

为了获取确凿的证据,我决定对甲的办公桌进行彻底搜查。

在搜查过程中,我细致地检查了甲的抽屉、文件柜等地方,发现了一本名为“个人支出记录”的笔记本。

通过翻阅笔记本,我发现其中记录了甲频繁与供应商B的沟通内容,并有大量金额数字的记录。

这些记录与公司A的财务报表不符,初步证明了甲涉嫌贪污的嫌疑。

接下来,我对甲的电脑进行了取证。

在甲的电脑中,我找到了一份名为“隐藏账目”的Excel表格。

通过仔细分析这份表格,我发现其中记录了甲与供应商B之间的返利款项,并详细列出了每笔款项的金额和日期。

这份隐藏账目的存在进一步证实了甲贪污的事实。

我将搜集到的证据整理好,与人力资源主管进行了汇报。

主管表示将立即对甲进行停职调查,并将相关证据移交给公司的法务部门进行处理。

【案例二】时间:2022年9月20日地点:学校B教室事发经过:9月20日下午3点,接到学校B教务处的调查任务,需要对学生乙涉嫌考试作弊进行取证。

我作为内审员,迅速赶到学校B教室展开调查。

根据教务处的举报,乙在最近一次考试中使用了作弊器具。

为了获取确凿的证据,我决定对乙的座位及周围环境进行仔细搜查。

我对乙的书包进行了检查。

在书包的侧袋中,我发现了一支隐藏得相当巧妙的无线通讯设备。

该设备可以与手机进行连接,用于接收考试答案等信息。

这一发现引起了我的高度警觉。

接下来,我对乙的座位进行了细致的搜查。

在座位下方的抽屉中,我找到了一张名为“考试备忘录”的纸条。

纸条上记录了大量考试的答案和解题方法,与实际考试内容高度吻合。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小结: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
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举证, 诉讼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①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 的责任。②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 承担举证责任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2)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 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 误追诉的盾牌。
议学任务:请同学们帮忙拟定一份还款收条,并让其成有有力的证据。
还款收条 本人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胡某还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特写此收条 证明。至此借款部分偿还,还有贰万元人民币有待以后偿还。本收条一式两 份,还款人和收款人各分别保管一份。 特此证明!
还款人:胡某 收款人:于某 证明人:曾某 2022年4月11日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 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 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 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 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 ,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思考5: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案例分析: 方某路过程某家门口,被程某养的狗咬伤,治理费用花去了1200元。方 某起诉程某要求赔偿。程某说:“我家的狗拴在树上,从来没有咬过人,这一次怎么 会断了绳子咬了人呢?一定是方某逗狗,并割断了拴狗的绳子,所以狗才咬人的。所 以,方某自作自受,责任应该由他自己承担。”分析本案的举证责任应该如何分配。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

法院采信QQ聊天记录判案《京华时报》( 2008年11月12日第 015 版)本报讯(记者裴晓兰)齐先生的笔记本电脑被同事刘某借走后,后者否认事实拒绝归还。

齐先生起诉后,提供了两人的QQ聊天记录证明借电脑一事。

近日,顺义法院采纳此证据,判令刘某将电脑归还。

齐先生说,今年6月初,他和同事刘某合作进行广告制作。

其间,在他家中,刘某将他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借走,此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无奈之下,他起诉到法院。

开庭时,刘某否认借过电脑。

为此,齐先生提供了两人7月15日的QQ聊天记录。

其中记载,网名为“david”和“顺子”的两个人协商经济纠纷时,“顺子”承认“david”的笔记本电脑在他那里,但因协商未果拒绝归还。

齐先生说,他就是“david”,“顺子”是刘某。

此外,齐先生还找来另一同事作证,该同事称他曾亲眼看见刘某借走了齐先生的笔记本电脑。

对此,刘某承认自己网名为“顺子”,但依旧否认借过齐先生的电脑。

法院认为,QQ聊天存在虚拟性及不真实性,原本不能作为直接证据来使用。

但在特定时间内、特定环境下,通过相关证据的内在联系性,仍可将该聊天记录还原于现实生活。

根据在案证据的关联性,可以认定QQ聊天记录中的“顺子”即为刘某,他占有了齐先生所有的电脑,齐先生要求其返还,法院支持。

中国用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第一起案件2007年6月初,许女士在上海某建筑公司工作的儿子赵某猝死于办公室,留下了年仅七岁的孩子。

突然失去“顶梁柱”,对这个原本经济并不很宽裕的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6月20日,找某的亲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2007年3月7日,赵某曾通过转账的方式将40万元汇至家住杭州滨江区长河街道王某的账户中。

后赵某妻子颜某在msn上联系到了王某,王某表示自己会尽快还钱的。

但当其得知赵某已过世,王某在msn上的态度就急转直下,对借款一事闪烁其辞。

不久,王某就离开了上海的工作单位从人间“蒸发”了。

唯一的线索就是一张40万元的汇款单和有限的msn聊天记录。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与(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与(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优秀教学案例高二政治优秀教学案例与(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一、案例背景
在高中二年级的政治课堂上,我们学习了“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这一节内容。本节课主要讲述了证据的概念、种类和收集方法,以及如何依法运用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我设计了一堂优秀教学案例。
(三)小组合作
1.小组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让学生在讨论中加深对证据知识的理解;
2.分工协作:让学生在小组内部分工,共同完成实践作业,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
3.小组竞赛:开展小组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小组合作教学策略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我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让他们在讨论中加深对证据知识的理解。同时,我还让学生在小组内部分工,共同完成实践作业,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精神。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我还开展了小组竞赛活动,让学生在竞赛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我强调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的重要性,让学生明白在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为了巩固所学知识,我布置了一道实践作业:让学生分组调查身边发生的合法权益纠纷,并结合所学的证据知识,为当事人提出解决方案。
二、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了解证据的概念、种类及其在法律中的作用;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观念;
2.培养学生关爱他人、作的品质。
在教学过程中,我始终强调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的重要性,让学生明白法律是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石。通过讲解典型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培养他们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观念。同时,我鼓励学生关爱他人,关注身边的合法权益纠纷,培养他们维护他人权益的意识。此外,我还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让他们在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活动中,学会与他人合作,共同探究问题,从而提高他们的合作能力。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

模拟法庭案例在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宣读了法庭规则,包括查点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宣布了法庭纪律。

法庭纪律包括听从审判员指挥、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等规定。

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干扰法庭秩序。

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请主审法官入席并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已到庭,可以开庭。

审判长核对了双方出庭人员的身份,并让双方出庭人员进行了说明。

原告为XXX,男,1962年12月7日出生,汉族,XXX的艺术总监。

委托代理人为XXX和XXX。

被告为北京国际饭店,法定代表人为XXX,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为XXX。

双方均确认身份属实。

审判长宣布开庭并介绍了本案的审理情况和法官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

双方当事人确认听清楚了,并未申请回避。

法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和“凡是证据材料,都要经过当庭质证的原则”进行举证质证。

在庭前,双方已经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对证据交换过程中所出示证据以及陈述的质证意见进行了简要陈述。

原告按照知识产权诉讼通常的证据类别进行举证,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和赔偿证据。

第一组权属证据包括正版光盘封面、权利登记证书公证书和电影补充协议公证书,证明原告是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

第二组证据是公证书,证明北京国际饭店进行了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组证据是XXX提供的授权使用合同,证明XXX老师作品价值和要求赔偿的依据。

第四组证据是公证费和律师费。

被告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对证据的关联性不认可。

被告对第二组证据提出异议,认为不知道是哪位盛律师。

原告解释是XXX律师,并通过了法定程序。

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典型案例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矛盾纠纷是难以避免的。

通过分析一些典型的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原则和解决纠纷的途径。

以下是几个经过改编的、不涉及具体个人隐私信息的案例,旨在提供教育和预防纠纷的知识。

邻里纠纷:共用墙体渗水事件背景张先生与李女士是邻居,共用一面墙体。

某日,张先生发现自家墙壁出现渗水现象,怀疑是李女士家水管破裂导致。

处理过程张先生向物业管理反映情况,并请求物业进行调查。

物业检查后确认问题源于李女士家的水管破裂。

随后,物业协调双方进行沟通,最终李女士同意修复水管,并对张先生的损失进行适当赔偿。

法律依据此案例涉及到《物权法》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以及《侵权责任法》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争议:未支付加班费背景王小姐在一家企业工作,经常需要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费。

王小姐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遭到拒绝。

处理过程王小姐收集了加班记录和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经过调查,监察机构确认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并支付王小姐加班费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此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和加班费支付的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软件盗版问题背景某软件开发公司发现市场上有大量其软件的盗版产品销售,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

处理过程该公司搜集了相关证据,包括盗版软件的样本、销售渠道信息等,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此案涉及《著作权法》中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消费权益保护:网购商品质量问题背景赵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子产品,使用不久即发现质量问题。

他联系卖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卖家以各种理由推脱。

处理过程赵先生保留了购买记录和与卖家的沟通证据,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经过调解,卖家同意接受退货并全额退款。

法律依据此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权利和商家义务的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选

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选

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选【案情】原告孙甲系成年人,被告王乙,年仅5岁。

原告诉称:被告王乙经常到原告家玩耍。

1996年厦的一天,被告趁原告家人不备,将原告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烟盒拿走,原告要求被告监护人赔偿人民币3000元。

被告则辩称,被告经常到原告家玩耍是事实,但没有拿到原告装钱的烟盒,因此,不予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系同村邻居,平时相处甚好,被告经常到原告家玩,原告对被告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1996年7月,原告声称为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办理城镇户口而准备了3000元人民币,装在烟盒中,放在炕柜抽屉里。

同年9月,原告发现装钱的烟盒丢失。

事情发生之后,原告认为系被告拿走,但被告父母予以否认,经镇法律服务所调解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

在审理中,原告提供和法院收集到如下证据:1.镇法律服务所在调解中向被告王乙取证时,王承认拿了烟盒(当时有录音为凭);2.证人张丙、陈丁(均系同村农民)证实,在诉讼前曾听王乙说过,他拿了钱;3.王乙曾看见烟盒中放钱,并能用手势表示钱在烟盒中的放法。

法院认为,被告王乙虽年幼,但能正确表示意思,承认拿过原告装钱的烟盒,被告理应送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主张有理,但被告辨不清烟盒的具体钱数,可分部支付原告主张。

为此,判决被告王乙赔偿原告孙甲人民币1000元。

【问题】本案对被告王乙承认的认定是否正确?【案情】长乐村村民王良虎与城北村村民刘玉安为争一头母猪诉讼到人民法院。

王良虎在诉状中称:他家养的一头黑色母猪于1998年11月16日丢失,丢失前未配种。

丢失后,他向镇派出所报了案。

1999年3月12日,听说在县化肥库草垛旁有一头黑色母猪,下崽三、四天没人找,他便同儿子去看,果然有一头黑色母猪,就赶回了家。

第二天,刘玉安来到他家,称这头母猪是刘玉安家的,便强行把猪赶走。

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他对母猪的所有权,并立即返还。

审理中,王良虎提出以下证据:(1)母猪是1995年在镇上赶集时买的,买后不久,因同邻居朱文祥家的母猪抢食吃,左耳被咬掉一块;(2)母猪因咬自家的小鸡,被我用木棒将前腿打坏了,留有白印;(3)朱文祥证实,王良虎在他家邻居时,确实买了一头黑色母猪,左耳尖被他家的母猪咬掉一块。

违反文化行政处罚法案例

违反文化行政处罚法案例

违反文化行政处罚法案例【案例】违反文化行政处罚法案例事件背景:2010年,某地发生了一起涉及违反文化行政处罚法的案件。

以下将详细描述该案的时间、事件发生的具体细节以及律师的点评。

时间:2010年1月15日事件细节:于某市市区内的一家画廊,举办了一次名为“大师绘画展”的艺术展览。

该画廊主要展示了一些著名画家的作品,同时也有一些艺术家的原创作品。

然而,在展览中发现多幅被怀疑侵犯原创著作权的作品。

1. 2010年1月15日早上,艺术展览正式开幕,吸引了众多艺术爱好者和专业人士。

2.当地版权管理机构的巡查人员在参观展览时,发现多幅作品与已知的原创作品极为相似。

巡查人员当场质问画廊负责人。

3.画廊负责人表示,这些作品是与一些著名画家签约的艺术家合作完成的,作者均经过画廊方面的审核。

并未涉及侵犯原创著作权的行为。

4.巡查人员遂对涉及争议的作品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将怀疑侵权的画作拍照作为证据收集。

时间:2010年1月20日进一步调查:1.巡查人员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了当地版权管理机构,并要求其进一步调查。

2.版权管理机构组织了一支由版权专家、律师和调查人员组成的小组,对涉及争议的作品和相关证据进行了深入研究。

3.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涉及争议的作品的确与著名画家的原创作品存在相似之处,然而,并未找到画廊方面存在的审核记录。

时间:2010年2月10日行政处罚:1.版权管理机构认定画廊负责人未针对涉及争议的作品进行足够的审核与检查,对其存在疏忽和失职行为。

2.版权管理机构决定对该画廊负责人依照《文化行政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0,000元。

律师的点评:根据《文化行政处罚法》,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特别是在文化领域内进行的侵权行为,行政机关有权进行行政处罚。

本案中,画廊负责人未能履行审查的义务,导致侵权行为得以发生。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并处以罚款,是合理和必要的。

此案例提醒了文化行政处罚法对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所进行的有效制裁。

关于法治的案例素材

关于法治的案例素材

关于法治的案例素材以下是 8 条关于法治的案例素材:1. 你知道吗,曾经有个小镇上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王某偷了邻居李某家的贵重物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打小闹呀!警察通过仔细侦查和证据收集,迅速锁定了王某。

这不就像猫抓老鼠一样,跑都跑不掉。

最后王某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法治就是这样,保护着我们每个人的财产安全呢!2. 哇塞,有个打架斗殴的事儿可太离谱啦!张某和陈某因为一点小事就在大街上打起来了,场面那叫一个混乱。

警察来了后,迅速制止了他们。

你说他们咋就这么冲动呢,法治社会咋能随便动手呀!当然啦,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法律可不惯着他们这种行为哟!3. 嘿,有件事可有意思了。

某公司老板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们那叫一个气愤啊!他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不就像勇士拿起宝剑战斗一样嘛!结果呢,老板乖乖地把工资发了。

法治就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呀!4. 哎呀呀,曾经有个司机酒后驾车,还差点出大事呢!交警一查一个准,立马就给他处罚了。

这多危险呀,还好有法律管着这些乱来的人。

酒驾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法律就是拆除这颗炸弹的工具呀!5. 你听说过吗,有个人在网上造谣,引起了很大的恐慌。

这怎么能行呢!警察迅速行动,把造谣者找了出来,让他承担后果。

难道网络就不是法治的范围啦?错!法治无处不在,守护着我们的虚拟世界呢!6. 哇,有个诈骗案可把那些受害者坑惨啦!不过别怕,警察蜀黍可不是吃素的。

他们通过高超的侦查手段,把诈骗团伙一锅端了。

这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束光,照亮了受害者的希望呀!法治就是要打击这些坏人,让我们安心生活呢!7. 嘿呀,记得有个官员贪污受贿,那数目可吓人啦!但能逃过法律的眼睛吗?绝对不可能呀!最后他受到了严厉的惩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谁,都逃不掉哟!8. 哎呀,有个盗版出版商可真可恶,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但法治可不允许他这样胡来,很快他就被制裁啦!这就好像给盗版的小火苗浇上一盆冷水,彻底熄灭它。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及解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及解读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版权侵权案例及解读案例一:张某侵犯版权案事实经过张某是一位摄影师,他的作品被非法使用在了一家广告公司的宣传海报上,而该广告公司并没有向张某购买版权使用权。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播放、广播、摄制、改编等权利。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权利。

在这个案例中,广告公司未经张某的许可就使用了张某的作品,构成了对张某著作权的侵犯。

建议1.张某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包括证明自己原创作品的时间、作品的发布等,以及对侵权行为的证明,例如侵权作品的复制件、被使用的海报等。

然后可以通过律师发起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责任。

2.张某在将作品发布前,可以考虑将作品进行版权登记,这样可以为日后维权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事实经过李某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内容为自己原创的科技知识分享。

然而,不久后发现有他人将自己的文章在另一个平台上进行了转载,并且没有标明出处。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的文章被他人未经许可进行了转载,且未标明出处,构成了对李某著作权的侵犯。

即使是在网络环境下,对原创作品的转载同样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标明出处。

建议1.李某可以通过收集证据,包括自己原创作品的发布时间、转载作品的链接、其他相关证明等。

然后可以通过律师向转载方发出侵权警告函,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2.李某可以联系相关的网络平台,要求其删除侵权文章或者标明出处,以减少进一步的侵权行为。

事实经过王某是一位音乐爱好者,并非专业音乐人。

然而,他将一位知名音乐人的作品进行了盗版,并在一个音乐分享平台上进行了发布和传播。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的规定,音乐作品作为著作权的一种形式,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侵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告应诉成功案例

侵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告应诉成功案例

侵犯⽹络传播权纠纷被告应诉成功案例原告:北京××⽂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舒致嘉园4号楼1006室。

原告法定代表⼈: ××,总经理。

被告:天津××集团××公司,住所:天津市××区××西路。

被告负责⼈: ××,经理。

诉讼代理⼈:赵杰天津百敦律师事务所律师受理法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法院案情:原告诉称:原告享有涉案进⼝电视剧《××××》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独家信息⽹络传播权。

被告未经原告授权许可,擅⾃在其开办的⽹站上就该电视剧集提供在线播放服务,使得社会公众通过该⽹站可以免费随意进⾏观看该电视剧。

2008年10⽉24⽇,原告委托××市×区公证处就被告⽹站的有关视频资料进⾏保全证据公证,有(2008)××证经字第××号“保全证据”公证书为证。

公证书记载,公证员监督申请⼈的委托代理⼈××使⽤公证员××随⾝携带的笔记本电脑进⾏了下列操作:1,点击桌⾯上的ie浏览器图标输⼊⽬标⽹站⽹址,按回车,此时页⾯显⽰为××××⽹。

点击××××⽹⾸页“休闲娱乐”⼀栏中的“××剧场”按钮,此时页⾯跳转为“××剧场”;在“××剧场”的“快速搜索影⽚”⼀栏中输⼊涉案进⼝电视剧《××××》,显⽰有涉案进⼝电视剧《××××》⼀项搜索结果。

点击搜索结果涉案进⼝电视剧《××××》页⾯,显⽰有“点播地址第1集、第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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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收集
案例:
王先生因车辆赔偿问题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长安俱乐部赔偿损失、租车费共计20万元。

以下是王先生主张的主要事实:
前几天,我开着我老婆新买的“陆虎”牌汽车到长安俱乐部的会所健身。

我们是长安
俱乐部的会员,平时也都是把车停在俱乐部大楼前的地下停车场。

按照往常走的路线,我把车开到“出口”门,那门是由保安看管的卷帘门。

保安看到我后,就打开电动开关,放我进去。

我就开车进了电梯,下到地下一层。

在出电梯进车库时,由亍车库门
低亍车的高度,把车卡在了门上。

当即通知了车库保安。

等到一系列折腾后,我的车
顶窗、车门受损严重,现已送与修店修理了。

与修店说,车的顶窗和车门需要更换。

但由亍这种车在国内的进口量丌大,所需要的配件都没有现货,需要从德国与门进口,至少要等两个月。

我们生意人没有车丌行,现在租车使用。

长安俱乐部丌同意王先生的事实主张和诉讼请求,认为车辆的损坏是由其自身的原因
造成的,责任丌在己方。

另,出事后曾提出可以提供一辆桑塔纳供王先生在修车期间
使用,但被拒绝了,因而,租车费丌应当由其承担。

分析:
王先生提供
1、保安的证人证言,因为他可以证明事情却又发生,及其具体的情况,并能证明王先生的车的损坏不该俱乐部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

2、修车时开出的发票等单据,证明车子的损坏程度及时间,并丏可以为赔偿提供依据。

第一个证据通过不保安接触来说服其出庭作证,第二证据在修车的过程中应当将
有用的单据保留,
当庭出示,戒者由保安写出书面的证明;第二个证据当庭出示原件戒者依法可以
出示复印件的出示复印件。

二、俱乐部应提供:
1、其先关的设施,主要是车库门的检测报告,证明当事车库门没有问题。

2、人证证明当事却有提供车子的行为,但是被拒绝。

第一个证据应当及时找到可以做检测的权威部门,对亍停车场的车库门进行检测,第二个证据找当天也在那里停车的人,证明别的人并未出现车辆的损伤
第一个出示,当庭出示;第二个可以当庭出示戒者由证人写出书面的证明材料,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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