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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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培养大学

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

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

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

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

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规范本科生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要求

第一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培养并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绘图、翻译查阅文献能力;实验研究能力;技术经济分析能力;组织工作能力;撰写科技论文和技术、学术报告能力;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

第三条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

二、选题

第四条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优先选择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课题,选择结合科研和生产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文科课题应有现实性,应多选择一些社会热点问题,这样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六条供学生选择的课题应提交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系主任审批后方可向学生公布。系主任要严格把关,确保课题具有合适的深广度、可完成性和课题结果的可预测性。

第七条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允许部分学生自己提出课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系主任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提倡学生选择与毕业实习结合的课题。

第九条课题的难度要适当,以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顺利完成或经努力能完成任务。但也不能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大量时间空闲而不能达到教学要求。

第十条选题原则上是一人一题。文科学生不宜合作撰写论文。理科学生如需共同做一个课题,则必须明确各自独立完成的内容和任务。

第十一条根据学生选题方向,由系里统一安排指导教师。学生选题如果集中在某一个或几个方向,引起指导教师缺乏,可引导学生重新

三、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指导教师应由教研室主任提名、系主任审定后,由教师本人填写“运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4),以系为单位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原则上从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中选聘,必要时也可从校外聘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指导任务,但应由本人填写“运城学院外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5)并提供相关证书,经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七篇。

第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供学生选题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分析学生的条件与特长,指导学生制定和安排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

3、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运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见附件2)和“运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见附件3)。任务书要明确列出题目、具体设计要求、工作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系主任批准后下发给学生。

4、随时了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充

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励学生的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作风。

5、每周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检查工作进度与质量,并提出质疑。对学生提出的特殊问题,要积极为学生推荐相关教师进行答疑或提供有关资料线索。

6、辅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帮助学生全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与不足。

7、督促并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8、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指导教师用)”[见附件11(1)] ,认真审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学术性评价和技术性评价并签字,向答辩委员会报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任务、要求、完成情况、质量及应用价值、有争议的问题等,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的审核。

9、根据系安排,准备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10、答辩结束后,配合系资料室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整理并归档。

四、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明确课题的基本要求,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任务书下达后,如需变更者,应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独立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否则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

第十七条文科学生如果撰写理论性论文,必须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写出一万字左右的读书卡片或笔记;如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应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撰写一万字以上的调查记录。

第十八条理科学生如果撰写理论性论文,必须查阅国内外有关资料,并写出八千字左右的读书卡片或笔记;如果撰写应用性论文,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同时,要有实验过程的详细实验数据和记录。

第十九条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请假应先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撰写论文时间三分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以不及格论。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或请假逾期者,作旷课论。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要求,文科一般在一万字以上,理科一般在八千字以上。

第二十一条采取自愿形式,向系答辩委员会提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书面申请。系答辩委员会受理后,将不再参加答辩组的答辩,直接参加由系答辩委员会主持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五、时间安排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为8 —10周。鼓励各系将学生的教育实习或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合起来,时间为一学期(第八学期)。

六、答辩

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应进行答辩。各系在系主任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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