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规定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激
素
类
药
物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内一科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1.目标:
加强激素类药品分级临床使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升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
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人员。
3.标准:
依据《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临床应用指导标准》,对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使用实施分级管理。
3.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糖皮质激素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标使用糖皮质激素。
3.2糖皮质激素类药品冲击疗法需含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决定。
3.3短、中程糖皮质激素诊疗时,需含有医师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开具,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标准上使用国家基础药品目录内品种。
3.4长程糖皮质激素诊疗方案,需对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决定。
3.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长程诊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决定。
3.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能够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用量。
3.7依据《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临床应用指导标准》,定时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教授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品临床使用合理性监督检验和评价,开展专题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3.8将糖皮质激素类药品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3.9药事管理和药品诊疗专业委员会定时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品合理应用培训和教育,提升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品能力和水平。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UIYANG
激
素
类
药
物
使
内一科
用
管
理
制
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
激素类药物使用与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使用与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使用与分级管理制度
一、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三)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四)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五)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① 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
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全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药物。② 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③ 服
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④ 对长期用药者,
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
规律。在撤药时,应采取逐渐减量的方式,以使自身的皮质功能得以逐渐恢复。⑤ 防止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疗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疗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剂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
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规定: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管办、医务部、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药事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治疗方案包括选择品种、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等;
根据不同疾病糖皮质激素的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管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南溪区人民医院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沂南县妇幼保健院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中。其具有调节
体内代谢、免疫、抗炎等作用,但同时也伴有一定的副作用和风险。为了
保障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
制度。本文将介绍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具体
的管理措施。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是激素类药物的广泛应用、滥用和误
用现象。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对身体产生重要影响的药物,包括肾上腺皮质
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胰岛素等。这些药物在治疗疾病、促进生长
发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例如,
长期和滥用激素类药物可能导致药物依赖、代谢紊乱、免疫系统抑制等不
良后果。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物的合理
使用。通过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级管理,可以使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物有
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促使合理的用药行为。此外,分级管理也可以帮
助卫生部门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减少滥用和误用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药物
的准入和禁止使用要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对于
安全性较高和疗效确切的药物,可以放宽准入限制;对于安全性较差或仍
存在争议的药物,可以限制准入或禁止使用。其次,对于激素类药物的销
售和购买需要进行管制。只有在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才能购买和使用激素
类药物。此外,药品销售要进行登记和监管,防止非法销售和流通。再次,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要进行监测和评估。医生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需要进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级原则
激素类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
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激素类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激素类药物相比较,
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
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患者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激素类药物;新上市的激素类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三条临床用药选择原则
临床选用激素类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因、病程及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安全性、患者耐药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2. 参照相关临床指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合理
选择药物的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优先选择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仅在非限
制使用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
第四条医师培训与考核
1. 医师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激素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分级管理要求等。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师进行激素类药物知识考核,确保医师合理、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激素类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
1.《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4.《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
三、名词定义
1.激素类药物: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
2.糖皮质激素:是机体内极为重要的一类调节分子,它对机体的发育、生长、代谢以及免疫功能等起着重要调节作用,是机体应激反应最重要的调节激素,也是临床上使用最为广泛而有效的抗炎和免疫抑制剂。具有抗炎、抗毒、抗过敏、抗休克、非特异性抑制免疫及退热作用等多种作用。
四、内容
1.未取得执业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
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激素类药物分级临床使用的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
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人员。
3.标准:
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3.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3.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3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4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3.7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专家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3.8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9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能力和水平。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使用指南
激素类药物主要副作用的发生机理(5)—消化道出血 激素类药物抑制细胞因子和胶原合成,原有溃疡 不愈、加重; 激素类药物促进胃酸和蛋白酶分泌形成新的溃疡, 可造成大出血
22
停药反应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肾上腺危象:如恶心、呕吐、乏 力、低血压、休克等,并可因严重的低钠血症而导致休克 及神志改变,须及时抢救。 反跳现象:因患者对激素产生依赖性或病情尚未完全控 制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可使原发病复发或恶化,常须 加大糖皮质激素剂量再行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逐渐减量、 停药。
停用为止
11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给药剂量和方法(3)
3.每周五日投药法
为了避免大剂量长疗程皮质激素治疗所引起的严重副作用,并 能使病情迅速和长期得到缓解,近年来对许多变态反应性疾病 多采用每周5日投药法
强的松的周剂量一般为 100~200mg左右,日剂量20~40mg, 周一,二,三,五,六服药;周四、日停药
(dehydroepiandrosterone,DHEA)和雄烯二酮(androstanedione),也分泌
少量的睾酮(testoster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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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适应证(1)
1、利用激素的抗炎、免疫抑制作用治疗多种疾病 自身免疫性疾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 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天疱疮、大疱 性类天疱疮、重症肌无力等疾病的最基本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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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激素类药物分级临床使用的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
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人员。
3.标准:
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3.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3.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3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4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3.7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专家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3.8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9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