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最新中铁二局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南
中铁二局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铁二局集团(下简称“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集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指南。
第二条本规范指南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规范指南的规定,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基层单位可沿用上级单位的有关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保全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分析报告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上级单位会计机构对下级单位会计机构有指导和监督的职权。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指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由上级会计机构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代理记账并备案。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上级主管单位和会计主管机构同意。
第七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会计人员。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根据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会计制度】变电工程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程(WORD25页)
省输变电工程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程(公示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输变电工程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程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各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节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设置会计机构。
第七条在会计机构内部或会计人员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不同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做到定岗位、定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岗位责任制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会计岗位。
一般应当包括:会计主管、出纳、资金管理与核算、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工资核算、材料核算、成本费用管理与核算、纳税管理与核算、预算管理、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九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进行定期轮换。
第二节(副)总会计师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副)总会计师。
第十二条(副)总会计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三)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四)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五)具备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事项简要介绍-20160512模板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介绍的主要内容
(二)原始凭证的相关规定
9、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是指一张原 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情况下,保存 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 明。这种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 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 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 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3、记账凭证摘要必须有的内容:经济业务的内容、经济 业务所对应的主体。经济业务事项所对应的主体有两个, 经济业务事项的承担者和实施者(会计主体时可省略), 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者和接受对象(客户及员工等),提 供者和接受对象在摘要中不能省略。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介绍的主要内容
4.记账凭证摘要首先要符合语法规范(是完整的一句话), 从语法上讲,记账凭证摘要常见的两种句式:一种是“主语 +谓语+宾语”句型、一种是“谓语+宾语”句型。 (1)“主语+谓语+宾语”句型的摘要,主要适用于由个 人、或部门(非财务部门)XX人代表单位完成的经济业务, 单位对这项经济业务进行核销。摘要形式如下: ①、某某报销零星购**材料款。如王五报销食品材料款 (油料款、食品款); ②某某报销**费用,如王五报销差旅费(办公费、医药 费等项目); ③某某领**费用。如XX领XX月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 XX月遗属生活补贴。(仅适用个人);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介绍的主要内容
(二)原始凭证的相关规定
“公章” 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 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结算专用章等。不同的行业、单位对票据上的单位公章有不同 的要求,因此,《规范》对单位公章具体指哪种印章没有作出 统一规定。
项目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部、内部施工队。
第三条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本规范,切实重视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办法。
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会计基础工作负责。
各项目部财会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四条各项目部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如内部专业化施工队所属的施工点,应当在有关管理机构中(如队部)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现场(施工点)委派专职出纳人员。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设置会计、出纳工作岗位。
岗位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岗位职责、岗位分工明确。
2、能够进行量化考核。
3、不相容工作内容分离,如制证、稽核、审批、实物管理、记账、出纳等。
第六条会计工作岗位在不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前提下,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一般以2年至3年轮岗一次为宜,或者以一个项目周期作为岗位轮换的期限。
第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
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个人负责办理全过程(如经办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个人等),必须由两个及以上人员处理。
第八条项目部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必须由上级主管单位采取会计委派制。
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l、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热爱本职工作。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有关知识。
施工现场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提高施工现场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部、工程队、班组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会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3. 规范化原则:规范会计核算程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4. 保密原则:保护财务信息,防止泄露。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施工现场设立会计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 熟悉施工现场会计业务,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六条会计机构负责人职责:1. 负责施工现场会计工作的全面管理;2. 组织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会计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审计等工作;4. 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会计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分析、报表编制等工作;3. 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财务管理工作;4.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八条施工现场会计核算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九条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2. 配比原则;3. 可靠性原则;4. 客观性原则;5. 及时性原则。
第十条会计核算范围:1. 工程成本核算;2. 费用核算;3. 资产核算;4. 负债核算;5. 所有者权益核算。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程序:1. 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和传递;2. 会计账簿的登记、核对和保管;3. 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4. 财务分析;5. 财务审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一条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相应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账、往来会计、出纳、统计等。
第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本公司应当保证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躲避制度。
本公司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亲属不得在本公司会计机构任职。
这里需要躲避的亲属关系包孕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事情中应当遵照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
1.爱岗敬业、提高素养2.熟悉法规、依法办事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4.严谨工作、提高效率5.严于律己、保守秘密第六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实时做好以下事情:1.已禁受理的经济业务还没有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2.收拾整顿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3.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第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代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代,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代手续,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或分管财务的公司带领监交。
浅谈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浅谈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更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的特点主要是流动性大、施工生产分散、地点不固定等。
为了将施工生产与会计核算有机结合,直接反映施工生产的经济效果,施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关键。
本文讨论了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的特殊性、现状、以及对策建议,望能对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有一些帮助。
标签: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对策建议1 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简述1.1 会计基础工作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
包括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使用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管理会计档案、办理会计交接等方面。
1.2 施工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施工企业会计是一种行业会计,以施工企业为会计主体。
施工企业主要是进行建筑安装、施工并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施工活动便是施工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
与其他行业会计相比,施工企业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1.2.1 分级核算。
流动性强、施工地点分散等是施工企业运作的基本特征。
那么,针对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一方面需要将会计与生产进行系统地结合,另一方面需要会计核算与施工过程层层相扣,以达到反映、控制施工过程的效果。
1.2.2 需单独核算每项过程。
此特点要求施工企业需按每个过程项目自身的特点进行项目核算。
也就是说为了使实际施工成本与预算成本一致,以方便进行考核,施工企业会计要求对每项工程进行单独核算。
1.2.3 项目成本核算与借款结算的周期不一致性。
由于施工企业施工的周期很长,然而资金不可能随时随地供应充足,因此资金的结算与会计的核算就会在时间周期上不一致。
比如,在某期施工周期比较长,但成本核算要等到完工,这就意味着施工企业要垫付大量的资金,从而影响当期的经营成果。
因此,施工企业要分期通过比较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并进行过程价款的结算,形成会计核算与当期工程项目的配比。
2 施工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2.1 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现状2.1.1 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流动性强,导致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从上述分析的施工企业的特点看,施工企业流动性大、人员变动大。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三)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者行书体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
(四)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五)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金额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第五十三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打印出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自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一)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三)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帐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基础工作规范
附件:项目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计法》,强化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会计工作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规范会计行为,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集团、工程局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结合项目部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项目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国内中标项目依法成立的独立核算的项目经理部、BT项目部和BT项目施工工区(以下统称为“项目部”)。
第四条本规范使用以下简称: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集团”。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并对本项目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第六条项目部定应设臵独立的会计机构,按照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项目部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派,其他会计人员由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并报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
BT项目部一般应设臵四个会计岗位,包括财务负责人岗位、主管会计岗位、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BT项目部下设的工区(或标段项目部)至少应设臵主管会计岗位、出纳岗位。
一般工程项目部应设臵财务负责人岗位、会计岗位、出纳岗位。
BT项目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其下设的独立核算的工区(或标段项目部)实行报账制,BT项目部会计机构中指定专职会计人员负责该工区(或标段项目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并在工区(或标段项目部)指派专职出纳人员。
第七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并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掌握施工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并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8 [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8 [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城建八密云上河湾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办法遵守劳动纪律是对企业每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要求。
劳动纪律执行得好与坏,充分反映了一个单位和一个部门的精神面貌。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生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___劳动合同法》和公司制定的“职工假期管理办法”、“人才管理中心管理办法”、“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和工作时间管理办法”,并结合项目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
二、项目部季节性劳动作息时间。
冬、春季作息时间上午8:00时至11:4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夏、秋季作息时间上午8:00时至11:4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考虑到项目远离市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周一上班与周五下班时间特做如下规定:周一早晨9:00时之前必须到岗,周五下午在4:00时之后,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提前下班。
三、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季节性劳动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工。
在工作中坚守岗位,不得办私事、不消极怠工;严禁酗酒、打架斗殴;严禁利用职务之便 ___受贿、牟取私利、损公肥私。
积极维护施工生产和工作秩序。
四、自觉服从工作分配,听从组织安排,在施工生产工作中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五、积极参加各级组织活动,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
六、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同消极腐败等不良倾向作斗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
七、项目部职工应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财物使用效益。
不得利用公家物品为私人谋利。
保持办公用品、设备的完好和办公区域的卫生、整洁。
八、严格考勤管理制度。
各部门选派有责任心、办事公道,不弄虚作假的同志负责各部门的日常考勤,当月25日之前由各部门责任人审核后报项目部劳资统一汇总,报书记、经理审核签字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工的上下班时间由劳资员和各部门领导共同监督,每天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工程项目的会计制度
工程项目的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会计制度适用于国有、集体、外商投资和个体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经济组织、单位和企业。
第三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遵循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保证工程项目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以项目为单位,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核算。
第五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规模,确定项目负责人,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当依法纳税,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和税务申报表。
第七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的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经理、财务经理、会计员等。
第八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确保核算准确性。
第九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应当依法履行义务,如实记录项目经济活动,不得虚假记载、隐匿、篡改财务数据。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十条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收入核算:包括项目合同收入、工程款、变更款、尾款等;(二)项目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等;(三)项目费用核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变动、其他费用等;(四)项目资金核算:包括资金来源、支出、结余等;(五)项目税务核算: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第十一条项目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项目合同收入应当根据实际服务或货物交付进度确认;(二)工程款、变更款、尾款应当根据实际合同约定确认;(三)已确认收入金额应当能够收回或实现。
第十二条项目成本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直接成本应当与项目直接相关,能够明确归属项目的成本;(二)间接成本应当按照项目间接成本归属原则进行核算;(三)管理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费用分配。
第十三条项目费用的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应当按照实际支出确定;(二)费用变动应当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调整;(三)其他费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核算。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暂行条例一、人员配备各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⑵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⑶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⑷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⑸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3.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查、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5.会计人员对外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信息;对内不能随意泄露财务部门不应对外公布的信息。
二、会计核算1.原始凭证的审核⑴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⑵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并相符。
⑶原始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入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⑷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剪口发票上的裁剪金额必须与书写金额相符。
⑸发票要即合法又合理。
不能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比如:发票抬头是XX省修理业统一发票,在发票项目上却写着“广告费”或其他经济事项;摘要内容要与发票类型相符,例如:车队来报账,发票是“吉林省商业零售统一发票”摘要就不能写能“付车队XXX报修车款”,应该是“付车队XXX购车配件款”。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doc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doc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会计制度。
二、会计主体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会计主体,实施统一会计制度和管理制度。
会计主体应独立建立财务会计体系,确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制度。
三、会计核算1.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要求,独立核算企业各项业务活动。
2.采用“会计平行核算”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准确和清晰。
并便于实现管理会计核算的职能。
3.实施会计的责任保管责任,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并进行保管责任制的落实。
四、财务管理1.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规模和发展阶段,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财务资源的合理、高效的运用。
2.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税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等内容,确保企业各项财务活动有序进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要求。
五、财务报表1.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要求,按期制作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重要财务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监管部门和外部利益相关方等。
3.工程施工企业应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独立、客观,并接受内外部的审计和监督。
六、财务内控1.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实施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效实施。
2.财务内控应包括财务风险防范、财务审计、财务检查、财务监督、财务纠错等内容,确保企业的财务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七、会计监管1.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会计监管工作制度,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财务监管应包括现场检查、远程监控、风险评估、解决会计争议等内容,确保企业的会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的要求。
【会计制度】建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WORD14页)
集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质量,统一集团公司会计工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中化二建集团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财务部会计督察科要把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基本工作职责常抓不懈。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工作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和中化总公司颁发的会计人员岗位证的会计人员。
未取得上述二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六条各单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的规定,不得伪造、编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第七条各单位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注明各联用途,并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五)涉及银行存款的收、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附盖有“银行转讫或收讫”的“银行进帐单”。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作为原始凭证。
建筑工程会计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会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相关部门,包括施工企业、设计机构、监理单位等建设相关单位。
第三条建筑工程会计是建筑工程企业为了达到经营管理目的,采用会计核算方法编制财务报表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工程会计应遵循准确性、全面性、真实性、及时性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六条建筑工程会计制度由建筑工程企业内部会计部门制定,并报经企业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违反建筑工程会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企业内部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会计制度第九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适应自身特点的会计制度,明确各项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
第十条建筑工程企业会计制度应包括财务会计制度、成本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制度等,确保全面且规范的会计核算。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定期对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审计。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五条建筑工程企业应根据建筑工程活动的特点,规范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按照公允价值原则进行资产负债计量。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成本核算系统,确保对建筑工程活动中的各项成本进行准确、全面的核算。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项目会计制度,按照项目为单位进行核算,保证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的准确性。
基建会计管理制度
基建会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基建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基建项目的顺利推进,制定本会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单位基建项目的会计管理工作。
二、会计核算基本原则1、会计核算遵循“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做到全面、准确、清晰、真实地记录基建项目的经营活动和经济业务。
2、会计核算应当坚持“权责清晰、责任到人”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三、会计主体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单位应当设立会计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公司及项目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会计核算工作,保证基建项目会计工作的高效、规范、准确进行。
四、会计核算业务流程1、制定会计核算流程图,确定会计核算业务流程。
确保财务费用的结算。
2、会计处理基建项目的实际收支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分年度、分期进行,对基建项目进行分期计量核算。
并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核算计提适当、合理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4、会计核算应当充分围绕基建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合理和科学的会计核算处理工作。
五、会计核算主要功能1、资产核算(1)建立健全基建项目的资产档案管理制度,对基建项目资产进行记录和管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对基建项目资产的折旧、摊销、资产减值进行核算处理。
(3)做好基建项目资产损坏、报废、报废减值等处理。
2、成本核算(1)根据基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核算基建项目的成本。
(2)建立成本核算记录,确保成本的真实、准确核算。
(3)参与基建项目成本的核算,确保成本核算的合规性和及时性。
3、收入核算(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建项目收入的确认进行核算。
(2)合理分析基建项目收入的来源,核算收入的金额和期限。
(3)对基建项目收入进行分析、监控,做好收入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费用核算(1)依据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按照规定程序核算基建项目的各项费用。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工程项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四条公司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三)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四)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
第五条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公司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六条公司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审批人根据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工程项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八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第九条公司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项目决策控制第十条公司建立工程项目决策环节的控制制度,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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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一、项目部会计机构建立
项目组建的主要依据是本单位人力资源部的项目部成立文件,以XXXX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由XXXX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项目成立文件。
项目部成立文件是开户、刻章等的重要依靠依据,有时还需要报送给业主。
项目部成立时,应同时建立会计机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会计岗位,一般不得
少于2人,根据本单位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选用会计人员,全面开展各项会计工作。
二、开立银行账户
(一)开户流程
1、财务负责人以项目部的名义向公司财务部递交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需附开立银行账户所需资料;
2、公司财务部准备基本开户资料;
3、经公司领导签字后,开户资料由档案室加盖公章。
若项目是以XXXX公司资质中标,则由公司财务部准备好开户资料后到XXXX公司盖章;
4、XXXX公司资金部统一负责账户的开立工作;
5、所有手续办完后,由项目部财务负责人领取开户资料到当地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二)开户所需资料
1、开户文本资料
项目部成立后,会计人员应即刻与项目所在地拟开户银行取得联系,了解开设银行
账户的具体要求以及所需的资料,并逐一准备。
一般情况下,开户所需的文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项目部成立文件等。
2、开户印鉴
开户印鉴一般包括财务专用章、名章。
(1)财务专用章
以XXXX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由XXXX公司档案馆负责刻制,以本公司名义中标的项
目:由本公司档案部门负责刻制。
财务专用章必须与项目部成立文件上的项目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与法人名称一致的
印章。
(2)名章
根据实际需要,一般采用财务主管的名章,必要时可以再加上出纳的名章。
3、银行账户的管理
(1)银行账户的开立
银行账户的开立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XXXX公司名义中标的项目开设银行账户报XXXX 公司资金管理部审批;XXXX公司所属企业下属的各级企业、公司、指挥部、项目部
等单位开立银行账户,按照逐级审批原则,由其资金主管部门审批。
XXXX公司所属单位需要在已与XXXX股份有限公司开通银企直联服务的银行开设账
户,因特殊原因确需在非联网银行开户的单位,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XXXX公司资金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开设。
所属单位需要开立银行账户时,应填写《企业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报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
(2)银行账户的备案
在银行账户开立手续完成后,应予15日内填写《企业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并和
银行审批后的开户申请表复印件、预留印鉴卡片复印件一起报送其资金管理部门办
理备案手续。
(3)银行账户的授权
在银行账户开立手续完成后,在已与股份公司开通银企直联服务的银行开立的账户
还应予15日内办理银行授权手续。
除特殊情况外,银行账户需授权查询和转账功能。
已开通银企直联服务的银行范围及账户授权具体要求由XXXX公司统一公布。
(4)银行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各单位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应填写《银行账户备案登记表》,报其资金管理部门备案:
①单位名称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和账号的;
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地址及其他资料变更的;
③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但不改变开户银行的;
④其他不需报经资金管理部门审批的变更事项。
各单位银行需要撤销的,应填写《企业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报经资金管理部门审
批同意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已授权账户,需由所属单位资金管理部门向XXXX
公司资金管理部报送撤销授权银行账户授权清单,由XXXX公司资金管理部报送股份公司资金中心,由股份公司资金中心交银行进行撤销授权处理后,方可办理授权
手续。
(5)银行印鉴的管理
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财务专用章
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等由出纳负责保管。
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经主管财
务的领导同意,不得携章外出。
财务印章使用必须基于发生真实的、合法的、手续
完备的企业业务,加盖财务印章时,应加盖于规定位置。
(6)银行印鉴卡片的管理
银行印鉴卡片应妥善保管,开户单位更换印鉴或销户时,开户银行要收回留存的原
印鉴卡片
建行开设临时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