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业联合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1997年11月7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
第二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改革开放,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贡献力量。
第四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各级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五)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七)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关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
专业委员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美白专业委员会(简称: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美白专业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是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领导下的美容化妆品及
相关行业的专业会员组织。
第三条专业委员会的宗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纲领,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
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维
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为全国美容化妆品业的规范与发展做
出贡献。
第四条专业委员会接受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秘书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专业委员会的住所:要求独立稳定。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专业委员会的会员系统,发展壮大会员组织。
(二)定期组织会员开展大型活动,扩大专业委员会的影响范围。
(三)遵循并向会员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
(四)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五)组织会员参观、考察或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增进会员与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六)广泛联系国际与港澳台地区的行业组织相关机构,组织会员开展交流、互访、考察等活动,促进会员的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1988年11月30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六届会
中华 全 国工 商 业 联合 会 会 员代 表 大 会 有 权 修 改
中国 工 商 业联 合 会 章 程
。
以 上 人 选 由执行 委 员 会 推 选 , 必 要 时
,
,
,
、
经 济法规 的 制订 提 出建 议并协 助
、
体等 可 以 参加为 团 体 会 员
户的代表性人士
,
( 三 ) 过 去 与现在 的 工商企 业 经 营 者
个体 工 商
、
为会 员 和 社 会提供 经 济 信 息 和 财 务会 计
,
可 以 参 加 为个人会 员 ; 经济理
、 , 、
法 律等咨 询服 务
进行 工商专 业 培 训
。 ,
各级 工 商 业联 合 会 的最 高 权 力 机 关 它 的 职 责是
; :
副 主 任 委 员 协 助 主任 委员
、
是 各级 会 员 代表 大 会 或 会 员大 会
( 二 ) 听取 和
秘 书 长 ( 主 任秘 书 或 秘 书 ) 在 主 任委 员
。
副主
( 一 ) 讨 论决 定 本 会 的 重 大 事 项 ;
私营企业
、
、
企业集 团
经 济联合体
、
中 外合 资
往来
,
为实 现社会 主 义 现 代 化建设 和 促 进 祖 国 统 一
工商联会员登记工作手册
工商联会员发展工作手册
大连市工商联
2 016 年10 月
目录
一、《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
二、《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团体会员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
三、《大连市工商联会员信用承诺书(征求意见稿)》⋯⋯⋯⋯⋯⋯
11
四、会员发展工作相关内容
(一)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登记编号规则⋯⋯⋯⋯⋯⋯⋯13 (二)做好会员登记工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5 (三)会员登记表样式
1.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企业会员登记表⋯⋯⋯⋯⋯⋯⋯⋯⋯⋯17
2.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团体会员申请表..⋯⋯⋯⋯⋯⋯⋯⋯⋯23
3.大
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个人会员登记表⋯⋯⋯⋯⋯⋯⋯⋯⋯27 (四)会员证书样式
1.企业
会员证书⋯⋯⋯⋯⋯⋯⋯⋯⋯⋯⋯⋯⋯⋯⋯⋯⋯⋯31
2.团体
会员证书⋯⋯⋯⋯⋯⋯⋯⋯⋯⋯⋯⋯⋯⋯⋯⋯⋯⋯32
3.个人
会员证书⋯⋯⋯⋯⋯⋯⋯⋯⋯⋯⋯⋯⋯⋯⋯⋯⋯⋯33 (五)会员证书模板使用说明
1.会员证书Word2007模板使用说明⋯⋯⋯⋯⋯⋯⋯⋯⋯⋯34
2.会员证书Word97-2003 模板使用说明⋯⋯⋯⋯⋯⋯⋯⋯37 (六)行业代码表⋯⋯⋯⋯⋯⋯⋯⋯⋯⋯⋯⋯⋯⋯⋯⋯⋯⋯⋯40 (七)会员基本情况汇总表⋯⋯⋯⋯⋯⋯⋯⋯⋯⋯⋯⋯⋯⋯⋯43 (八)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登记编号范例表⋯⋯⋯⋯⋯⋯⋯46
大连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发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规范会员发展程序,完善会员管理体制,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市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总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第一章职能与任务
第一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二条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
总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相统一的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协调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本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第一章职能与任务
第一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二条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工商联入会申请表
编号总第号
字第号入会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泰安市工商业联合会
泰安市总商会
入会须知
凡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都可申请成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申请主体
1、企业会员的申请主体是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份为主的股份制公司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
2、团体会员: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组织。
3、个人会员:在金融、经济、法律等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或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
二、入会程序
1、提出申请。凡申请加入泰安市工商联会员的,须依企业注册地区,向工商联提起申请。入会表格由市工商联提供。
2、填写会员登记表。申请人按不同性质填写企业、团体或个人会员登记表。
申请团体会员者须提供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和社团情况介绍、社团法人代表简介。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社团公章。
申请个人会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职称等证明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审批程序
1、市工商联收到申请表后进行书面审核;
2、市工商联有关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
3、提交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讨论通过;
4、由市工商联统一发放会员证,即成为市工商联会员,同时也是全省、全国工商联会员。
泰安市工商联联系电话(传真):6991312 电子信箱: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经2002年11月27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经2002年11月27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
第二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宗旨是: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统一战线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的职能,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为会员搞好服务,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改革开放,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四条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
(一)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引导会员树立社会主义公私观、信用观、义利观和法制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工商联行业商会管理办法
工商联行业商会管理方法
XXX工商联行业商会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工商联主管的行业商会是工商联的基层商会。基层商会的会员也是工商联会员。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县工商联商会的标准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良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开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办发〔2022 〕36号〕以及《民政部关于国务院授权全国工商联作为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22]78号〕文件精神,参照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依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三条商会是非盈利性民间组织,成认并接受《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具有工商联组织的属性。坚持“自愿入会、自选领导、自聘人员、自筹经费、自理会务〞的组织原那么。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效劳、自我协调、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的活动方针。
第四条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商会名称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并接受县工商联的领导和社团登记机关的管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商会常设办事机构中应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团结、效劳、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标准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有益于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开展的活动。
第二章成立的条件
第六条、成立商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有6家以上在泸西某一行业或法定代表人籍贯为同一区域的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为发起单位,联名向县工商联递交关于申请成立商会的报告;〔二〕有50家以上的会员企业;
商会申请书(共6篇)
商会申请书〔共6篇〕
第1篇:商会申请书成立陕西省园林商会的
申请书
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为了实现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伟大目标,为了有效的发挥我省园林行业各类资源和现有园林企业的各自优势,提高陕西园林行业的影响力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我省园林行业跨越式开展,西安华曦园林绿化等18家企业法人单位,共同申请成立陕西省园林商会。
陕西省园林商会的宗旨是:以会员共性需求为导向,借助商会“信用价值〞、“团队力量〞和“品牌影响力〞,提供单一企业较难或无法实现的效劳需求;通过不断地完善商会的运营规那么,带动会员企业的标准经营,在商会内部建立更高的企业经营信誉底线,从而带动整个园林行业的健康开展。
陕西省园林商会的经营范围是:持续开展会员加强自律;资源信息效劳;金融信息效劳;工程洽谈效劳;采购信息共享效劳;会员协助效劳等。成立陕西省园林商会的必要性:
一、成立园林商会是企业优势互补、共谋开展横向联合取得bt、bot绿化工程的必要条件。目前市场工程多以bt、bot工程而存在,单一企业较难占领绿化市。企业间强强联手、专业化对接成为工程开展的必然,因此,成立陕西省园林商会势在必行。
二、成立陕西省园林商会是提升陕西园林行业影响力的必要举措。南方一些有规模的园林公司占据全国市场半壁江山使我们陕西园林企业深感不安,而外地园林企业陆续进入陕西使我省绿化行业面临严峻挑战,成立园林商会是为陕西园林业争得一席之地,提升陕西园林业在全国的影响力的必要举措。
三、园林商会与风景协会业务不冲突且互补。园林商会是企业实现自我开展的协作性的民间组织。协会是住建厅下属部门为会员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的效劳机构。两者业务不仅不冲突且优势互补。园林商会是大势所需。与周边省市相比,我们陕西的园林企业间的横向联合刚刚起步,大势所趋,必有作为。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全文)
(三)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Baidu Nhomakorabea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级工商联可根据本章程规定与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会员入会条件及办理入、退会手续的办法,并报上一级工商联备案。
第一章职能与任务
第一条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2016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总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本会的主要职能。
本会确定把工商联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的目标,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引导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工商联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广陵区工商联的实际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可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
员和个人会员三类。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经营在广陵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及有关社团,在广陵区范围内登记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团体会员;
(三)工商企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经营情况较好,有一定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其注册在广陵区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个人会员;
(四)注册登记不在广陵区范围但经营地点在广陵区的企业,可以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为企业会员;
(五)与工商联工作有联系的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界知名人士可以参加或被邀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六)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的单位,可以通过协商派
代表参加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
(七)入会会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工商联工作;
(八)实行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规定交纳会费;关心支持本会工作;接受本会监督;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2007年11月19日通过。本会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教育会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组织会员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目录
总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会员,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本会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
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是本会的主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