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发展,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作为一个重要的教育省份,江苏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素养不断努力。
为此,江苏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
该指标试行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促进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的试行内容及其意义。
首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建设、教育教学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
具体的指标包括学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设施建设、课程设置等。
在学校基本建设方面,该指标试行要求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办学,建设符合标准的教育教学场所和学生活动场所。
教育教学过程方面,要求学校要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方案,注重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的评估。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该指标试行的重点内容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学生的学科能力、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评价方式在试行中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其次,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的意义不言而喻。
一方面,通过监测和评估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情况,可以推动学校加大投入,改善教育教学设施,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另一方面,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发现学生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指导,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最后,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的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学校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积极参与监测和评估工作,不断优化教育教学水平。
综上所述,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义务教育监测报告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报告(201年7)单位名称(签章)负责人(签字)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学标准化建设监测报告2017年9月28日上午参加了教育局安排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会议,返校后传达了会议精神,校长室高度重视,并立即作出了工作布署,由校长室负责、教导处牵头,微机操作员全力配合。
先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手册》中的具体要求,再结合我校实际逐条对照,如实填写了《基础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同时,根据标准要求,发现解决了部分不规范行为,并根据我校多年来的办学实际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办学的具体措施。
现将监测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结果(一)学校基本情况是一所公办完小。
学校占地面积9112平方米,建筑面积1448平方米,教学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基本达到现代化学校标准。
学校现有9 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1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师工作敬业认真,教学成绩突出。
(二)监测总体达成情况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照学校已有的条件及取得的一些成绩,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实事求是的自查自评,对69个监测点进行了检测,我们学校监测点达标63个,达标率达到91.3% ,符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点达标情况分析1.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为500人0,未超过2万人,监测达标。
2.学校轨数我校小学实行1轨教学,未高于6轨,监测达标。
3.学校平均班额我校平均班额为21.人7,符合要求,监测达标。
4.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4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5【实施日期】2015.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5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第六条新建学校宜按以下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一、学校设置:1、布局与规模(1)布局与规模学校是否是老城区学校:(是否)学校举办者类型(1.民办2.公办)()(2)初中布局与规模初中部班级总数:()初中部年级数:()2、学校班额初中在校学生总数(单位:人)()初中在校住宿学生总数(单位:人)()二、校园建设1、校园规划(1)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2)请上传校园规划图或请上传校园实景图(JPG图,规定图片大小2M以内,图上标注生活区、教学区、运动区,只允许上传1张图片)(上传图片)2、生均占地学校地块总面积(单位:平方米)()3、生均建筑学校建筑总面积(单位:平方米)()学校宿舍建筑总面积(单位:平方米)()4、体育与绿化用地小学、初中体育场地应有田径运动场地、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风雨操场。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学校绿化总面积(单位:平方米)()5、生活设施学校是否供应冷热饮用水(是否)学校食堂实设餐位数(单位:个)( )学校在校就餐学生数(单位:人)( )学校是否配备浴室( 是否)学校宿舍床位数(单位:张)( )6、校舍安全校舍坚固,符合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无D级危房。
(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教育装备1、图书装备学校图书馆数量(单位:个)( )学校阅览室数量(单位:个)( )学校阅览室座位数(单位:个)( )学校电子阅览室数量(单位:个)( )学校电子阅览室座位数(单位:个)( )学校藏书室的面积(单位:平方米)( )学校图书总册数(单位:册)( )学校新增图书总册数(单位:册)( )2、信息化装备(1)学校提供在职专任教师使用计算机的数量(单位:台)( )(2)学校在职专任教师数量(单位:人)( )(3)学校建有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配备校园广播、电视等。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一、督导评估的目的与意义1.目的:通过对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意义:督导评估有助于发现和纠正学校管理中的不足,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学校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督导评估的内容与标准1.学校管理:包括组织架构、制度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
2.教育教学质量:涵盖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课堂教学、作业布置、考试评价、教学成果等方面。
3.德育工作:包括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德育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家校合作等方面。
4.学生发展:涉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兴趣爱好、特长发展等方面。
5.校园环境:包括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安全、设施设备、绿化美化等方面。
6.标准与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评估标准。
三、督导评估的程序与方法1.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督导评估组评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成督导评估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开展评估工作。
3.反馈:评估组向学校反馈评估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4.改进:学校根据评估反馈,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5.复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评,确保整改到位。
四、督导评估的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督导评估的法律地位、组织架构、评估程序等。
2.人员保障: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
3.经费保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所需经费,为评估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4.技术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督导评估的效率和质量。
五、督导评估的预期效果1.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提升:通过督导评估,发现学校管理中的问题,推动学校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组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诊断,提出改进建议,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有助于发现地区间、学校间教育资源的差距,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附件2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指标一学校设置1.布局与规模监测要点:1每所完全小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2万人;每所初级中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4万人;2完全小学不高于6轨;初中不高于12轨;九年一贯制学校不高于6轨;检测点:1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2学校轨数;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2学校轨数是指一个年级平行班的班级数量;3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教学点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统计;4完全小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完全小学总数;5初级中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初级中学总数;6学校轨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学校当年年级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轨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校均服务人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人口统计数据2.学校班额监测要点:小学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检测点:学校平均班额;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学校平均班额指学校平均班级学生人数;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3学校平均班额=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指标二校园建设3.校园规划监测要点: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检测点:同监测要点;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不合格: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域分布不科学,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基本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需提供:校园规划图、实景图4.生均占地监测要点:小学生均占地不低于23平方米其中,老城区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生均占地不低于28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不低于23平方米;检测点:生均占地面积;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老城区学校指县级政府所在镇区或街道、省辖市主城区2015年之前设置的学校;2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按1:1.1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按1:1.1:1.32拆分;完中初中生、高中生按1:1.2拆分;拆分公式以九年一贯制学校为例:设小学生均值为X,初中生均值为1.1X,该校小学、初中生均值与小学某个单项总值之间的关系为:小学生数×X+初中生数×1.1X=某个单项总值;3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学校地块总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5.生均建筑监测要点:生均校舍建筑不含宿舍面积小学不低于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9平方米;检测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按1:1.1拆分;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按1:1.1:1.32拆分;完中初中生、高中生按1:1.2拆分;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学校建筑面积-学校宿舍建筑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6.体育与绿化用地监测要点:1小学、初中体育运动场地应有田径运动场、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风雨操场;2小学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检测点:1体育用地达标情况;2生均绿化面积;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检测点中体育用地达标情况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建有田径运动场地、球类场地、体育器械场地和风雨操场符合省定标准;不合格:无符合省定标准的篮球场、排球场、田径运动场地;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基本合格之间;2九年一贯制学校参照小学或初中标准执行,不低于两者最低要求;3绿化面积包括绿地面积,墙面绿化面积和屋顶绿化面积;4生均绿化面积=学校绿化总面积/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需提供:实景图、教育事业统计年报7.生活设施监测要点:学校为学生提供冷热饮用水;根据学生需求,按标准提供食堂、浴室,住宿生按1人1张床配备床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检测点:1冷热饮用水配备情况;2食堂餐位数与就餐学生数之比;3有住宿生学校的浴室配备情况;4宿舍床位数与住宿生数之比;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冷热饮用水配备情况主要考察设备数量、设备类型、设备分布;2有在校就餐学生的学校填写食堂餐位数与就餐学生数之比;3食堂餐位数与就餐学生数之比=食堂餐位数/学校当年在校就餐学生总数;4有住宿生的学校填写浴室配备情况和宿舍床位数与住宿生数之比;5宿舍床位数与住宿生数之比=宿舍床位数/学校当年住宿生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8.校舍安全监测要点:校舍坚固,符合当地房屋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无D级危房;检测点:校舍抗震等级;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校舍坚固,符合校舍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无D级危房;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1.校舍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2.有D级校舍;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基本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提供相关房屋鉴定报告、江苏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指标三教育装备9.图书装备监测要点:学校生均图书小学不少于30册、初中不少于40册,年生均新增图书1册;有图书馆,设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等;检测点:1生均图书册数;2年生均新增图书册数;3图书馆设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图书册数为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入册上架的正式出版书籍,不包括教材、教师用教参资料、电子图书及其他报刊杂志;2生均图书册数=学校图书总册数/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3年生均新增图书数=学校当年新增图书总册数/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0.信息化装备监测要点:1教师数与网络环境下教师使用计算机数之比达1:1;在校生数与网络环境下学生使用计算机数之比小学达10:1;初中达8:1;2学校建有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配备校园广播、电视等;检测点:1教师人机比;2学生人机比;3学校建有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配备校园广播、电视等;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有亲情电话、视频;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教师用计算机为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条目中,仪器分类属于"教师用计算机"的计算机;2教师人机比=教师用计算机总数/学校当年在职教师总数;3学生用计算机为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技术"条目中,仪器分类属于"学生用计算机"的计算机;4学生人机比=学生用计算机总数/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5检测点3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建有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不合格:未按规定建设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其中之一的;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基本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1.实验室及仪器装备监测要点:学校按标准配齐各类实验室,实验仪器配备达到省定Ⅰ类要求;检测点:学校实验室配备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实验室配备情况为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配备统计"条目中对应实验室配备登记达到省定相应标准情况;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2.专用教室配备监测要点:学校按省定标准配齐美术、音乐、舞蹈和劳技教室;检测点:专用教室配备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小学专用教室配备情况是指美术教室及辅房、音乐教室及辅房、舞蹈教室及辅房、劳动教室及辅房配置的间数、建筑面积;初中专用教室配备情况是指美术教室及辅房、音乐教室及辅房、舞蹈教室及辅房、技术教室及辅房配置的间数、建筑面积;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3.体育与卫生装备监测要点:1学校体育器材装备达到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2学校建有符合要求的卫生室或保健室,有急救箱和药物;配备不低于48平方米的心理健康教育室;检测点:1学校体育器材装备情况;2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备情况;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室配备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体育装备配备情况是指按照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标准进行购置、配备和建设体育装备的情况;2卫生装备配备情况是指学校卫生/保健室配置情况该指标包括用房配备情况和基本器械设备配置情况;3心理健康装备配备情况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室配置情况该指标包括用房配备情况和基本器械设备配置情况;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江苏省中小学资产与装备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4.安全防护装备监测要点:学校按规定配备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物防、技防设施完备;检测点:1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情况;2学校安保设施配备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按规定配备治安保卫机构,足额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设置周界报警装置;并及时更新升级,保持设施完好;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1.保安人员配备不到位;2.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指标四教师队伍15.师生比监测要点: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分别不低于1:19和1:13.5;检测点: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中的教师按所任教学段实际数测算,职工按照拆分原则拆分后计算;2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在职教职工人数人/当年在读学生总数人;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16.教师职业能力监测要点:1小学、初中专任教师100%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9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100%;3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5%;检测点:1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比例;2小学教师专科率、本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研究生率;3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达到标准比例;4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支出占比;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比例是指学校在职教师中持有符合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数与在职教师总人数的百分比;2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比例%=学校当年在职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总人数/学校当年在职教师总人数×100%3小学教师专科率、本科率初中教师本科率、研究生率是指专任教师中学历达本科及以上教师的比例;4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分别对应小学部、初中部的教学岗位学历要求;5小学专任教师专科率、本科率%=小学专任教师中达专科率、本科率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总数×100%;6初中专任教师本科率、研究生率%=初中专任教师中本科率、研究生率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数/初中专任教师总数×100%;7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达到标准比例是指5年内培训满360学时的教师与学校当年在职教师人数的百分比;8培训完成指近五年培训学时经认定达360学时,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年均培训学时经认定达72学时;9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达到标准比例%=5年培训满360学时的教师数/学校当年教师数×100%;10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支出占比是指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所占百分比;11培训经费在公用经费中的占比%=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支出/学校年度公用经费×100%;数据来源: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17.音体美教师配备监测要点: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小学、初中分别不低于60%和80%;检测点: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科目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分别对应小学部、初中部的实际教学岗位计算;2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专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数/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总数×100%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18.心理健康和卫生保健教师配备监测要点:学校至少配备1名教育学或心理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或1至2名兼职心理教师;卫生室按照600:1配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人员,保健室配备1名及以上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检测点:1学校配备持有卫生保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情况;2学校配备教育学或心理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专职卫生人员是指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保健教师是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具有教师资格,并以提供学生保健服务为专职的人员;3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是指教育学或心理学专业毕业,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以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为专职的教学人员;4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是指经过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或取得心理健康咨询资格,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以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辅导为兼职的教学人员;5一贯制学校,作为一所学校计算;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19.师德建设监测要点:所有教师均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检测点:学校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有关部门处分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学校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有关部门处分情况指学校当年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处分的次数;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0.交流轮岗监测要点:教师和校长实行定期交流,每年有15%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城乡、学校之间流动;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职满2届的校长,须进行交流;检测点:校长、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城乡、学校之间流动比例;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教师指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2符合交流条件指在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上,且不在长期半年以上病假期间、怀孕至哺乳期期间的教师;3流动人数指学校间专任教师交流的人数,不包括退休和新聘任的教师数;4校长按规定流动比例%=当年校长流动人数/当年符合要求的校长总数×100%;5教师按规定流动比例%=当年专任教师流动人数/当年符合要求的专任教师总数×100%;数据来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标五教育教学21.国家课程开设监测要点:按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检测点:国家课程开设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基本合格:有一门课程未按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足额安排课时;不合格:有一门课程未按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开设;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2.校本课程开设监测要点:积极开发校本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化选择;检测点:校本选修课程开设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积极开发校本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多样化选择;不合格:开设校本选修课程门数未达到班级数的二分之一;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3.德育工作监测要点: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健全,机制制度完善;德育实践活动丰富,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检测点:同监测要点;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德育工作机构健全,机制制度完善,德育形式多样,德育内容丰富,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不合格:德育工作不力,出现学生违法违纪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4.教学常规监测要点:1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学业辅导、考试评价等环节管理机制健全;加强对课程、教材、教法和学生的研究,重视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2建立学校领导兼课、听课、评课制度,形成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分析与管理机制;检测点:同监测要点;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填报时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填报;具体评判标准如下:检测点1评判标准:合格: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环节管理机制健全;加强对课程、教材、教法和学生的研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成效显着;不合格:教学常规管理不到位,教学质量明显下滑;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检测点2评判标准:合格:建立学校领导兼课、听课、评课制度,形成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分析与管理机制;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1.学校领导未按规定兼课、听课;2.未形成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分析与管理机制;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5.减轻课业负担监测要点:1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2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检测点:1学生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时间;2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填报时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填报;具体评判标准如下:检测点1评判标准:合格: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达到标准;基本合格: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每周有一天未达到标准;不合格: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每周有两天及以上未达到标准;检测点2评判标准:合格: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时间达到标准;不合格:学生书面作业每周有一天未达到标准;基本合格:学生书面作业每周有两天及以上未达到标准;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6.校园文体活动监测要点:1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2学校每年举办1-2次学生运动会;1次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检测点:1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情况;2学校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次数;3学校每年举办校园艺术节或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情况;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指标六学校管理27.办学体制监测要点: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内部管理体制;检测点:同监测要点;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完中均作为一所学校计数;2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内部管理体制;不合格:学校未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8.管理机制监测要点:学校内部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检测点:同监测要点;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内部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实行人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1.学校内部机构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2.考核奖惩制度流于形式;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29.民主管理监测要点: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重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监督;检测点:1学校校务公开情况;2学校每学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情况;3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情况;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学校推行校务公开,定期召开校务会议;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重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1.未每学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2.学校校务公开不到位,存在重大事项未向社会公开,造成不良影响;3.学校重大事项未取得家委会支持,造成不良影响;基本合格: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数据来源:学校填报30.社团组织。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政办发〔**〕45号),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制订的《**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统揽,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完成省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任务,并高质量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
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三、监测原则1.客观性原则。
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状态。
监测指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质性评价,力求客观精准地评判各校的达成情况。
监测数据和信息以建设实际状况为依据,要求真实可信,与统计数据及各类上报数据相吻合。
以学校采集填报为主,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审核确认。
数据采集和信息收集通过省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的时间、用统一的方法施行,监测结果由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平台统计分析,自动生成。
2.全面性原则。
监测范围涵盖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村小教学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全方位显示学校建设和办学状况,引导每一所学校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监测工作紧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监测指标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关注学校硬件建设,也关注学校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既注重引导所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也高度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难点问题,特别是部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偏远教学点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3.常态化原则。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
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为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水平,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及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的需要,在原《江苏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稿)》的基础上,修订、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高中规模12轨、初中规模8轨、小学规模4轨为基准分别提出要求,超过此规模则有关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备、人员配备等数量应适当增加。
本建设标准共计分值为100分,通过省辖市初评达90分以上的学校才能申报省标准化实验室达标验收。
一、实验室建设(40分)(一)实验室范围和数量要求(10分)实验室范围:中学的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小学的科学科目.实验室数量:高中(规模按12轨计算)物理室不少于4个,化学室不少于3个,生物室不少于3个;超过16轨且不大于20轨,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5、4、3;20轨以上则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6、5、4(对于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适应新课程标准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留有一定的余量)。
初中(规模按8轨计算)物理室不少于3个,化学室不少于2个,生物室不少于2个;超过12轨且不大于16轨,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4、3、3;16轨以上则实验室个数依次不少于5、4、3(对于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适应新课程标准对探究性实验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个数,留有一定的余量)。
小学(规模按4轨计算)科学实验室不少于2个;超过8轨则实验室个数不少于3个。
学校在实验室方面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建有探究性实验室将加5分。
(二)实验室通用要求(10分)实验室包括学生使用的实验室、仪器室(包括各类标本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等配套设施。
每间实验室的使用面积应达到90平米~110平米,生均1。
8~1.95平米.其平面设计要求为:学生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2.5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应不小于30度;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应不小于1.2m,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1m.中小学实验室演示台均要求供电到位,设有220V的二孔、三孔插座若干。
2023年苏州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手册
2023年苏州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手册第一章总则1. 为了全面了解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手册。
2. 本实施手册适用于苏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质量监测工作,包括小学、初中等各类学校。
第二章监测内容1. 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学校规模等基本情况。
2. 教学管理:包括教师队伍情况、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
3. 学生学业水平: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
4. 校园文化建设:包括校园活动、学生综合素质等。
第三章监测程序1. 确定监测对象: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确定需要监测的学校名单。
2. 制定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时间表、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3. 实施监测工作:由专业的监测人员进入学校,进行现场监测和数据采集。
4. 数据分析与报告: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监测报告。
第四章监测结果运用1. 教育主管部门:监测结果作为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用于制定教育政策和发展规划。
2. 学校管理者:监测结果可以帮助学校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方针和管理措施。
3. 教师和家长:监测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改进教学的参考,为家长提供选择学校的参考。
第五章监测保障1. 人员保障:确保监测人员具有较高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
2. 设备保障:提供必要的监测设备和工具。
3. 安全保障:保障监测人员在校园内进行工作的安全。
第六章监测评估1. 定期评估:对监测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监测内容。
2. 外部评估:由外部专家对监测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效果评估:评估监测结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和作用。
结语通过以上实施手册的制定和实施,苏州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将得到更加科学、规范的开展,促进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七章监测工作的创新1. 新技术应用:结合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测设备等,提高监测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
202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方案
202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方案一、意义与原则(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的重要意义1.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2.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3.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是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机制创新。
(二)在监测原则方法上,力求达成客观、全面和常态三种质态。
一是客观性原则。
数据质量是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是数据质量的核心要素,必须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可靠、准确,定量指标数据要与统计数据及各类上报数据相吻合,定性指标要根据学校和区域实际情况进行等级判定。
二是全面性原则。
监测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县区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村小教学点、民办学校等。
三是常态化原则。
监测数据和信息收集力求从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库中获得,尽可能采集原始数据和法定数据,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提供佐证资料和实景图等方式采集真实信息。
努力减少对学校工作的影响,使监测成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建设的常规性、经常性工作。
二、组织与领导⑴教育局机关⑵全区义务教育学校xx市xx区xx小学:xx(牵头:x小学、xx小学)⑶工作群与联系方式省义务教育学校监测(QQ群:xxx)加群时,按“区-单位-实名”或“学校-实名”格式申请并及时修改群名片。
三、工作程序与时间节点1.9月21日,研究制定xx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方案。
2.9月25日,召开教育局分管局长、相关科室、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落实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逐条梳理52个监测要点、69个监测点,统一数据填报口径。
3.10月9日下午,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布置会。
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含民办校)校长、分管校长、年统负责人、基层小学校长参加会议。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1:前言本评估方案旨在指导和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过程,确保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学校运行的有效性。
评估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章节:目标与原则、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结果分析与改进措施。
2: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本评估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评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现状和问题,为学校提供改进建议和措施,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持续改进。
2.2 原则2.2.1 公正性原则:评估过程公正公平,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2.2.2 科学性原则:评估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估结论具备科学性。
2.2.3 可操作性原则:评估方案实施可行,评估结果可操作。
3:评估内容3.1 标准化建设目标与规划评估学校是否制定了标准化建设目标和规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3.2 校园环境与设施评估学校校园环境的整体布局、绿化环境、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等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教学管理与教育质量评估学校教学管理机制、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等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4 学生管理与服务评估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学生服务、学生发展支持等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5 家校合作与社区参与评估学校与家长、社区的合作与参与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评估方法4.1 文件资料分析通过查阅学校标准化建设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学校的目标与规划。
4.2 现场实地考察到学校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学校校园环境、设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家校合作等情况。
4.3 问卷调查针对师生和家长,设计问卷调查,收集他们对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评估流程5.1 准备阶段制定评估计划、组织评估人员、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等准备工作。
5.2 实施阶段进行现场考察、文件资料分析和问卷调查等评估方法,收集信息和数据。
5.3 分析与总结阶段对收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评估报告。
5.4 反馈与改进阶段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并协助学校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_
13.体育与卫生装备
16.学校体育器材装备达到《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GB/T19851-2005)。
23.学校体育器材装备情况*
17.学校建有符合要求的卫生室或保健室,有急救箱和药物;配备不低于48平方米的心理健康教育室。
24.学校卫生室(保健室)配备情况
2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室配备情况
19.师德建设
25.所有教师均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36.学校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有关部门处分情况
20.交流轮岗
26. 教师和校长实行定期交流,每年有15%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城乡、学校之间流动。在同一学校任教满6年、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职满2届的校长,须进行交流。
2.学校班额
3.小学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
3.学校平均班额
校园建设
3.校园规划
4.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
4.同三级指标*
4.生均占地
5.小学生均占地不低于23平方米(其中,老城区小学不低于18平方米);初中生均占地不低于28平方米(其中,老城区不低于23平方米)。
40.同三级指标*
24.教学常规
30.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学业辅导、考试评价等环节管理机制健全;加强对课程、教材、教法和学生的研究,重视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
41.同三级指标*
31.建立学校领导兼课、听课、评课制度,形成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分析与管理机制。
42.学校领导听课情况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统计局•【公布日期】2013.12.27•【字号】苏教评[2013]2号•【施行日期】2013.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3〕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统计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导向、激励和监测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我们制定了《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施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省教育厅教育评估院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周明。
附件: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统计局2013年12月27日附件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省教育厅、省统计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85号),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省范围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
为切实做好监测评估,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的重要意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强化监测、以评促建。
每年第二季度对上一年度省、市、县三级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进行相应监测、评估和发布,让全社会了解、参与和监督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和《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中均设立了“现代教育发展水平”指标,明确“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监测综合得分作为现代教育发展水平的指标值”,也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提出了要求。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
学校填报
政宣处
.评价标准
.实施义务教育学业质量标准,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达以上。
学生学业水平合格率
学校填报
教育处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以上,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项体育运动技能和项艺术特长。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
学校填报
政宣处
经费保障
.学校办学经费
.学校办学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学校建设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
学校填报
人事处
.学校配备教育学或心理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情况
学校填报
人事处
.师德建设
.所有教师均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进行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学校教师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有关部门处分情况
学校填报
同监测要点*
综合处
.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基础上,按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
同监测要点*
学校填报
综合处
.规范收费行为
.学校免收学生学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农村学校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同监测要点*
学校填报
教育处
.扶困助学工作
.建立完善的扶困助学制度,保证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免费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省定补助标准受到帮扶。
信息中心
.实验室及仪器装备
.学校按标准配齐各类实验室,实验仪器配备达到省定Ⅰ类要求。
学校实验室配备情况
江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
学校填报
综合处
5.生均建筑
6.生均校舍建筑(不含宿舍)面积小学不低于8平方米;初中不低于9平方米。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学校填报
综合处
6.体育与绿化用地
7.小学、初中体育运动场地应有田径运动场、球类场地、固定体育器械场地、风雨操场;
同监测要点*
学校填报
综合处
8.小学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初中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学校填报
人事处
21.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90%;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100%。
小学教师专科率、本科率
(初中教师本科率、研究生率)
学校填报
人事处
22.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学校年度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5%。
1.专任教师5年内培训时间达到标准比例
1.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情况*
学校填报
综合处
2.学校安保设施配备情况*
学校填报
综合处
教师队伍
15.师生比
19.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分别不低于1:19和1:13.5。
教职工与在校学生比
学校填报
人事处
16.教师职业能力
20.小学、初中专任教师100%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专任教师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比例
学校填报
综合处
3.图书馆设置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藏书室情况
学校填报
综合处
10.信息化装备
12.教师数与网络环境下教师使用计算机数之比达1:1;在校生数与网络环境下学生使用计算机数之比小学达10:1;初中达8:1。
1.教师人机比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指标一】学校设置1.布局与规模监测要点:(1)每所完全小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2万人;每所初级中学服务常住人口不超过4万人;(2)完全小学不高于6轨;初中不高于12轨;九年一贯制学校不高于6轨。
检测点:(1)学校服务常住人口数;(2)学校轨数。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指半年以上)的人口;(2)学校轨数是指一个年级平行班的班级数量;(3)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教学点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统计;(4)完全小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完全小学总数;(5)初级中学校均服务常住人口数=区域内常住人口数(万人)/初级中学总数;(6)学校轨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学校当年年级数。
数据来源:学校填报(轨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填报(校均服务人口)、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人口统计数据2.学校班额监测要点:小学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
检测点:学校平均班额。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1)学校平均班额指学校平均班级学生人数;(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分别作为一所小学统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中的初中部分别作为一所初中统计;(3)学校平均班额=学校当年在校学生总数/学校当年班级总数。
数据来源:学校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指标二】校园建设3.校园规划监测要点: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满足需要;有升旗台、旗杆。
检测点:同监测要点。
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该指标为定性指标,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评判,具体标准如下:合格:校园规划科学,功能完备,设施齐全,教学、运动、生活等区域划分合理。
不合格: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域分布不科学,对学生学习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生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本文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本评估方案的目的在于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全面而系统的评估,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三、评估内容1.学校管理机构的建设1.1 学校组织结构1.2 管理团队建设1.3 教师队伍建设2.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2.1 教育教学目标2.2 教学内容与方法2.3 学生综合素质培养3.学校设施设备的评估3.1 教室及教学设备3.2 实验室与实验设备3.3 图书馆与阅览室4.学生管理与服务的评估4.1 学生管理制度4.2 学生课外活动4.3 学生安全保障措施5.家长与社会的评估5.1 家校合作5.2 社会资源的利用5.3 社会评价和监督四、评估方法本次评估将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性调研:通过访谈、观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学校情况。
●量化分析: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学校的学术表现和管理状况。
●文件资料分析:对学校的相关文件进行梳理和分析。
五、评估结果与报告根据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将具体的评估结果和报告。
报告将详细描述学校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并为学校提供改进建设的指导。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学校的组织结构图。
●学校的管理制度文件。
●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
●学校的教学设备清单等。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要求公民在一定年限内接受的基本教育,负有义务向公民提供相应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2.学校管理机构:学校内部的管理组织和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决策,推动学校的发展。
3.教育教学质量:指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关注的学生学业水平、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4.学校设施设备:指学校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等与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场所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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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教育厅决定从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
为保证监测工作科学规范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监测办法。
一、开展监测的重要意义
我省于年成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全覆盖的省份,全省义务教育整体进入到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我省推进教育公平的基础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
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动态掌握各地各校标准化建设的进展情况,是引导和助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新形势新阶段下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率先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常态化监测制度,积极构建管办评相对独立的监测机制,也是我省创新义务教育治理方式的积极探索。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旨在通过全面收集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状态数据和信息,依托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准确把握标准化建设的质态和进程,精准研判建设成效与薄弱环
节,积极推动持续改进,努力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监测结果可为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作为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比例”的数据来源。
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精准做好监测的各环节工作,充分发挥以评促建作用,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更高起点上推进我省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监测工作的主要原则
.客观性原则。
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状态。
监测指标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质性评价,力求客观精准地评判各地各校的达成情况。
监测数据和信息以建设实际状况为依据,要求真实可信,与统计数据及各类上报数据相吻合。
由学校采集填报为主,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数据采集和信息收集通过省级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在统一的时间、用统一的方法施行,监测结果由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平台统计分析,自动生成。
.全面性原则。
监测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县区(含具有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开发区、新区等)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村小教案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全方位显示学校建设和办学状况,引导每一所学校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
监测工作紧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监测指标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既关注学校硬件建设,也关注
学校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既注重引导所有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也高度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老城区学校和农村偏远教案点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常态化原则。
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是我省加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重要工作,坚持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监测数据和信息收集力求从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库中获得,尽可能采集原始数据和法定数据,运用现代信息手段提供佐证资料和实景图等方式采集真实信息。
积极推动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精心研制监测细则,统一规范监测流程,建立监测专业标准,努力减少对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影响,使监测成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一项常规性、经常性工作。
.以评促建原则。
监测作为一种推动工作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持续改进。
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监测注重发挥监测的诊断、比较、监控和指导改进的积极作用,每年将监测结果反馈到各市、县、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达成度低的指标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引导和推动各地各校进行有效整改,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监测结果还可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的服务,推动各级政府重视解决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监测指标及对象范围
依据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试行)》,我厅组织研制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监测指标”)。
监测工作依照《监测指标》实施。
《监测指标》共由个一级指标,即学校设置、校园建设、教育装备、教师队伍、教育教案、学校管理、质量评价、经费保障,个二级指标,个监测要点组成。
监测对象范围为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含教案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省域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也列入监测范围之内。
四、监测方法及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实行省市县分级负责、分级实施。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填报数据信息的统计汇总、审核把关并形成本区域的监测报告等,义务教育学校承担监测数据信息的采集填报等具体工作。
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数据信息的复核把关并形成本区域的监测报告等。
省里负责全省监测数据终审并形成全省监测报告。
监测工作每年一次,时间为每年月。
监测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把关、统计分析、结果反馈等依托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
所填报数据、信息的截止时间点为每年月日。
(一)监测方法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依据《监测指标》采集数据和信息,最后对照标准分别对条监测要点评价其达成情况。
具体监测评价办法参见监测指标的统计口径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