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小城镇规划分析
苍南县灵溪镇城北区块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任务书(1)
苍南县灵溪镇城北区块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任务书工程概况:浙闽新区(城北地块)位于苍南县城西北,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至双台路,东至迎福路、沪山路交叉口,南至沪北路。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面积67.18公顷。
规划居住人口规模控制约为1.4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约为60.81公顷。
本区规划由苍南自来水公司统一供水,在本区周边范围,除建兴路上的DN400的给水管外,在城北路上规划将埋设一根DN600管径给水干管,同时在泸山一路上将埋设一根DN400给水管。
规划本区用水主要就近由附近道路上给水干管接入。
苍南污水处理厂位于萧江塘河下游,经八路和环城东路间城块,总规模12万m3/d.在建兴路上埋设有一条污水主干管,自西向东至环城东路后往南排入污水处理厂。
本区污水收集后直接排至建兴路上的污水主干管,在流入排放处理。
一、城市用水量预测:城市用水量预测总共有5种1、方法的选择:方法一:人均综合指标法:是指城市每日的总供水量除以用水人口所得到的人均用水量Q=NqkQ: 城市用水量N: 规划期末人口数q: 规划期限内的人均综合用水量标准k: 规划期用水普及率所以该区域为小城市k取0.5Q=Nqk=1.4*0.5*100%=0.70(万m3/d)方法二:单位用地指标法Q=qifi—不同的性质用地的用水量指标【m3/(km2.d)】—不同性质用地面积(hm2)由上可知Q= =0.01992+0.011634+0.456361+0.01536+0.0059+0.00611+0.00048+0.00057=0.516375(万m3/d)用水量:(方法一+方法二)/2=(0.70+0.516375)/2=0.6081875(万m3/d)=0.6(万m3/d)。
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全文)
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全文)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苍南县“河长制”实施方案》(苍委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3〕80号文件)、《苍南县“河长制”实施方案》(苍委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水环境治理,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推进转型升级,特制定灵溪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五水共治”和“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战略要求,按照建设“美丽乡村”、“双清”行动、“三河”整治等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我镇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河长制”全覆盖。
到20XX年,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省级、市级、县级、镇级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七无”目标。
到20XX年,全面消除黑河、臭河、垃圾河,全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主要工作(一)截污治污。
浅谈苍南县城镇规划
浅谈苍南县城镇规划[摘要]随着苍南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大大促进了城镇的建设发展。
但是,苍南县部分城镇的规划却沿用了大中城市的规划观念和传统方法,这之中存在不少问题,如城镇规模无序扩张、城镇建设缺乏沿海和江南水乡文化特色、用地布局不合理等较多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城镇发展规模地方文化布局苍南县地处浙江东南沿海地带,现辖区内除灵溪、龙港有十几万人口的两个大镇外,其余均为中小城镇。
近几年,随着我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大大促进了城镇的建设发展,相当一部分城镇邀请规划经验丰富的单位、专家,根据每个镇的区位特点、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制定了总体规划。
但是,我县部分城镇的规划却沿用了大中城市的规划观念和传统方法,这之中存在不少问题,如城镇规模无序扩张、城镇建设缺乏沿海和江南水乡文化特色、用地布局不合理等较多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下面就谈谈自己对我县城镇规划的粗浅看法。
一、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功能,通过“紧凑设计”和“弹性原则”来节约资源,在发展方向和持续建设上留有余地。
如果规模定的不恰当,失之过宽则造成用地浪费,失之过紧则约束了发展,造成长远的被动。
所以要编制科学高效的城镇规划,在预见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走向的基层上使规划更好的促进城乡发展繁荣。
既要避免盲目地与城市攀比,求大求全,又要反对强调一时的经济能力,快速建成而造成无发展余地的做法。
同时小城镇的规划不能停留在自己一个点上,要根据整个城镇体系的特点,合理的确定各自城镇的发展规模,明确各自城镇在整个城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自城镇不同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使各镇之间由相互竞争转变为相互协作,协调发展。
就灵溪和龙港来讲,一个是县城所在地,一个是县域经济中心,两个镇经济发达、交通方便,紧邻104国道、温福高速公路、建设中的温福铁路,城镇的发展空间较大,可以按小城市的规模进行规划,按照20平方公里、20万人口的规模进行规划建设,做大做强省级开发区或印刷出版等工业园区,建设商贸物流网络,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以多元化投入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度聚集的场所,而且两大城镇之间要建立快速通道,加强两镇之间协调、合作关系。
苍南县灵溪镇城南片A区规划
苍南县灵溪镇城南片A区规划根据《关于要求出具xx镇xxxx1-20幢A地块自然人挂牌出让规划条件的函》、《xx县xx镇官堂片龙渡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10号会议精神要求,经研究,同意xx镇xxxx1-20幢A 地块按下列规划设计进行设计:1土地使用1.1xx镇xxxx1-20幢A地块位于龙渡路以东、创业路以南、新建河以西。
地块建设用地面积792平方米,地块地界坐标及界线详见xx镇xxxx1-20幢A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
1.2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2环境容量2.1地上总建筑面积≤2401.0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377.52平方米。
2.2建筑高度:层数为6层,底层层高4.2米,二层至六层层高2.9米(建筑高度计算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执行)。
2.3建设项目自身和对周边的日照影响应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要求。
3交通组织3.1车行出入口方位:地块西侧龙渡路。
3.2停车配置:3.2.1结合周边合理配建停车位。
小型停车位的平面尺寸不小于2.5米*5.5米,其净空也应符合相关要求。
4市政与竖向4.1市政公用设施:需设置垃圾收集点。
4.2场地标高:根据《苍南县xx镇官堂片龙渡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标高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并与周边做好衔接。
4.3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
4.4 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应按《苍南县5G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9-2025年)》及相关技术标准设置。
5城市设计及空间布局5.1建筑后退空间:东:退用地红线≥3米。
南:退用地红线≥2米。
西:退龙渡路道路红线≥3米。
北:退用地红线≥6米。
5.2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筑间距。
5.3城市设计要求5.3.1建筑风貌:建筑物的体量、立面、造型、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4建筑设计要求:5.4.1住宅设计要求:屋顶采用坡屋顶形式。
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
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规范老旧住宅区改造中的土地征收涉及房屋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苍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A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东至灵溪桥、南至横阳支江、西至菜市场、北至灵溪街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及附属物(详见房屋补偿红线图)。
第二条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部门;灵溪镇人民政府受补偿部门委托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块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补偿签约搬迁期限:补偿签约、搬迁期限由实施单位另行公告,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第四条房屋补偿范围确定公布后,补偿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设立和变更房屋租赁关系;(四)房屋和土地权属转让、分割、设定他项权利;(五)户口迁入和分户;(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一律不予补偿。
第五条被补偿房屋产权认定与面积确定(一)被补偿房屋用途和面积认定的依据被补偿的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相关有效文件认定房屋所有人和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人和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及其它相关有效文件认定。
没有房产凭证的被补偿房屋由灵溪镇确权领导小组就其权属来源、建成年份、面积等有关情况进行合法性认定,认定后的合法房屋其面积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补偿范围内向被补偿人公布。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1.拥有房屋所有权证或经确认的其他合法房产凭证的房屋;2.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所建、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3.1982年2月13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92年国土资源部航空拍摄前所建、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以上(含25平方米),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4.1992年国土资源部航空拍摄之后至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所建、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以上(含25平方米)、持有当时乡(镇)人民政府越权批准的建房文件,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5.1992年国土资源部航空拍摄之后至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所建、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以上(含25平方米)、持有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规划部门在这一时期内正式罚款凭证,尚未办理补办手续,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其补偿标准按被补偿房屋价值的70%计算;6.1992年国土资源部航空拍摄之前存在的居住房屋,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以上(含25平方米),在1999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被补偿人因故自行拆除,两年内在原址上重建,建筑占地面积25平方米以上(含25平方米),延续使用至今的居住房屋,按原重建前的房屋状况予以补偿安置。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图纸(报批稿)苍南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并在•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基础上编制了•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全面分析了中心城区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明确了主要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用地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制订了各业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并提出了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苍南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控制建设用地审批总量和布局、发挥市场配臵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将作为地方性技术法规文件贯彻执行。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2)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三章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五章各项用地规划与布局 (18)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18)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规划与布局 (21)第三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25)第四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29)第五节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29)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 (31)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31)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35)第七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38)第八章附则 (42)附表表F1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指标控制表表F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表F3 中心城区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表F4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落实表表F5 中心城区城镇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6 中心城区农村居民点人口、用地规划表表F7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表F8 中心城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表表F9 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表F10 中心城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区域规划表表F11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表F12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表F13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登记表表表F14 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地块登记表表F15 中心城区土地复垦不定位数据流向表表F16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情况统计表表F17 中心城区村庄整治分类表附图附图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附图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3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2006-2020年)附图4 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5 中心城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图(2006-2020年)附图6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规划布局图(2006-2020年)附图7 中心城区工矿用地布局示意图(2006-2020年)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合理配臵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温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行合理有序的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城镇发展与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特制定《温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2020)》第二条本规划是指导和调控温州市域城市化和城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温州市域内各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必须与本规划相协调。
本规划指导温州市域内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发布)3.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4.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标准》6. 《温州城镇体系规划大纲》7. 《关于进一步开展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通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规[1998]108号文)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温州市行政辖区范围。
第五条本规划的期限为1999~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1999~201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以2010年为规划的重点。
第二章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和目标第六条城镇体系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1、温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思想为: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以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加强中心城市和小城市建设,加快小城镇改革步伐,形成结构合理、配套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城市格局,以加快温州市城市化发展,全面提高城市整体素质。
2、温州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思路是:以规划为龙头,以改革为动力,以政策为向导,在优先发展中心城市的前提下,优化小城市布局,控制一般建制镇发展,提高城镇的吸纳、辐射功能,促进人口、资金、资源的聚集,提高城市的规模档次,发挥城市对区域经济支撑点的作用,以工业化推进现代化,以城市化来带动工业化的更快发展,使温州市的城镇发展适应跨世纪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地块可行性详细规划
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2-04地块修改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2010年07月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2-04地块修改规划设计单位: 苍南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证书等级: 规划丙级证书编号: G233036039审核:刘维团副院长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陈德润助理工程师主要参编人:陈德润助理工程师钱文毕助理工程师第一部分文本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B02-04地块修改规划第一条为了加快构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改善灵溪镇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要求不断增长的需求,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及科学指导浙闽新区(城北地块)的规划建设及用地布局,根据新区建设实施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苍南县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苍南县已批复的其他相关规划而制定本修改文本。
第二条项目地点及用地范围:苍南县灵溪镇浙闽新区(城北地块)位于苍南县城西北,北以环城北路为界,西至双台路,东至迎福路、沪山路交叉口,南至沪山路。
规划用地面积为67.18公顷。
规划区多为居住用地,中部地块河流东西向流经。
规划区靠近环城北路,交通优势明显。
第三条修改范围及内容:修改范围为B02-04地块。
B02-04地块位于浙闽新区(城北地块)中北部,东临站前街,西至双灵路,南接迎福一街,北靠河流。
该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16公顷。
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二类居住用地(R2),经相关部门同意及实际需要,现拟将该地块分割成四块,编号为B02-04-01,B02-04-02, B02-04-03, B02-04-04,用地面积分别为8049.9m2,6666.6 m2,2000.0 m2,4857.7 m2。
同时将B02-04-02,B02-04-03用地性质修改为医疗卫生用地(C51),规划为“苍南县灵溪镇(城关)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灵溪镇计划生育指导站”办公用地。
信州区灵溪镇基本情况介绍
信州区灵溪镇情况介绍一、全镇的基本概况(一)自然概况灵溪镇地处上饶市东郊,距市中心6公里。
全镇总面积52.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29万亩,森林面积4.1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2.5%,城镇化率35.9%。
境内水系发达,信江河、饶北河由东向西,由北向南在此交汇。
320国道、浙赣电气化铁路穿境而过,梨温高速公路、国防公路二上线跨越地域。
境内有古岩寺和广泽寺及以垂钓、娱乐、农家乐为主的休闲山庄4座。
有水利发电站3座,年发电量750万度。
有小(一)型水库3座,小(二)型水库12座和大小山塘100余座。
境内钟灵毓秀,环境优美,绿水青山环抱,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典型的近郊生态城镇。
(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灵溪镇下辖10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
总人口3.1万余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中心集镇人口5100人。
近几年2003年以来,灵溪镇先后获得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防非”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文明村镇、省预备役民兵基层建设先进单位、上饶市卫生镇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创一流、干精品”的发展意识,始终把乡村公路建设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外界形象,服务经济发展、惠及一方群众”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镇已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截止目前,共建设道路52.36公里,总投资1500余万元,惠及群众3万余人。
信秦公路、姚周公路穿镇而过,为灵溪人民提供了出境路,打造了经济路。
程控电话入村率达100%,移动通信进入寻常百姓家。
广播电视工程实现了“村村通”。
从集镇到农村有大部分居民都用上了清洁的自来水。
三、党员干部队伍和党建工作(一)党员干部队伍现有行政编制干部24人,其中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7人。
直属事业单位有农业综合服务站、小城镇建设办公室、民政所、劳动事物保障所、计生服务所、财政所等6个,共有编制人员40人。
基层党组织23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支部6个,村(居)支部11个,驻镇企事业支部8个,共有党员740名,其中女党员104人。
苍南新星实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苍南县新星实验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14.9-2017.8)第一部分发展背景分析一、外部背景分析学校所在地——灵溪镇是苍南县城所在地,总人口近25万余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
随着新的区域规划的调整,发展前景更是不可限量。
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进一步需求,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停办寄宿制学校,使寄宿制办学供与需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最终的结果是灵溪镇乃至全县人才、资金、资源的外流。
苍南县新星实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将为苍南县提供义务教育阶段优质的教育资源,不管从哪个角度分析,都是对当地政府、当地教育、当地老百姓有益的事情。
灵溪镇是苍南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综合经济实力全国千强乡镇、浙江省百强乡镇,综合经济实力在温州市三十强镇中名列前茅,拥有“中华人参鹿茸冬虫夏草集散中心”、“中国塑编之都”等多张国字号金名片,是浙江省社会综合改革试点镇。
经济的高速发展,造就了一大批具有中高资产的阶层,“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中国人的传统,优质教育更是让富裕了的家长最愿意付出的投资。
灵溪镇义务教育阶段优质的寄宿制教育资源短缺,不少家长把孩子送到龙港、平阳、瑞安,甚至温州、杭州、上海等地就读,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学校优质发展的必要性以及市场前景的广阔。
二、内部背景分析(一)学校概况苍南县新星实验学校(原温州新星学校小学部)创办于2011年,是苍南县教育局直属的一所现代化民办寄宿制学校。
校园建筑赏心悦目、厚重典雅、美观现代,微机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科学实验室、机器人实验室、音体美劳教室、多功能会议室、保健室、洗衣房等功能设施一应俱全。
办学以来,学校传承温州新星实验学校办学的成功经验和影响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已为学校下一阶段改革和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学校现状1、学生情况:学校现有33个教学班,在校生1328人。
生源主要来自灵溪及周边金乡、钱库、马站等乡镇。
2、师资水平:学校现有在编在岗教职工221人,其中专任教师96人,行政管理10人,生活老师42人,教辅后勤人员73人。
灵溪镇
排单明细:灵溪原灵溪镇位于苍南县中部。
县政府驻地。
辖大门、灵堡、城中、莲池、玉龙、古磉、上街、凤山、双台、柴街巷、黄宅内、会龙门、塘北、站东、韩头桥、站北、灵浦、望江、横阳、南鹤、站前、城北、珊瑚23个社区(居民区),112个行政村。
镇政府驻江滨路。
【沿革】1959年建灵溪管理区。
1961年成立公社,1981年设镇,1992年大观、对务、南水头、渡龙四乡并入。
1997年,面积54.1平方千米,人口10万,辖古磉、上街、凤山、双台、柴街巷、黄宅内、会龙门、塘北、站东、城中、山前、莲池、望鹤、韩头桥、道门、商城、站北、灵浦18个居委会和家堡、双灵、古磉、双垟、大门、厅基、樟浦、双台、下东垟、岩头、龙渡、鱼塘口、垟、后垟、坑底、岭北、大观、南边、溪心、龙头、水头、坑源、五亩、金岙、晓丰、南岙、田埌、北山下、坝头、下埠街、岭前、翁家垟、过港、秦岙、宕丰、渡龙、双汇、叶家垟、屿湖、宕顶、西程、埭头、白鹤、望鹤、宫后陈、西山、灵丰、山东、五垟、洽尾缪、东仓、上江、水门内、上垟庄、河尾庄、上林、官堂、新建、灵堡59个行政村。
2000年,撤销沪山镇、灵江镇、渎浦乡建制,并入灵溪镇,辖115行政村、26居民区,驻江滨路。
2008年末,面积83.2平方千米,人口21.08万人,辖大门、灵堡、城中、莲池4个社区,古磉、上街、凤山、双台、柴街巷、黄宅内、会龙门、塘北、站东、韩头桥、灵浦、站前、站北、望江、玉龙、南鹤、横阳、城北18个居民区,樟浦、家堡、双台、双灵、古磉、下东垟、双垟、大门、厅基、西山、宫后陈、灵丰、山东、五垟、洽尾缪、东仓、上江、水门内、上垟庄、河尾庄、上林、官堂、新建、灵堡、岩头、龙渡、鱼塘口、垟贡、后垟、坑底、岭北、大观、南龙、溪心、水头、坑源、五亩、金岙、晓丰、田、北山下、坝头、下埠街、岭前、象松、过港、秦岙、渡龙、双汇、叶家垟、屿湖、宕顶、西程、埭头、白鹤、望鹤、余桥、水垟、凰山前、蔡宅、联进、横支、四大、横河、金福、桥底、营垟、内李、王宅、梧梅、浦边、江苏、河口叶、新港、仓浃、沪山、新溪、台溪、柳庄、五爱、三河、山北底、凤阳、畔垟、门前、山南、周林、浦口、后蔡、前蔡、新桥头、新浦、百丈、塘下、横浦、华山、大洽头、上刘、红星、塔里、横江、平水桥、双家垟、棋南、汤家垟、山脚李、平南、下汇周、斗南、郭家车、镇江、上垟112个行政村。
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文本(鉴定成果)苍南县人民政府苍南县规划建设局二00八年八月前言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树立城乡空间资源管治的理念,打破城乡分割,实现“规划一张图,城乡全覆盖”。
同时完善县域总体规划在促进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引导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苍南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11月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苍南县域总体规划。
我院于2006年11月以认真负责和积极推进工作的态度制定苍南县域总体规划的工作大纲,提交苍南县人民政府和规划建设局进行讨论。
为了更好地开展县域总体规划的资料收集、编制和评审论证工作,苍南县人民政府成立了苍南县域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随后我院项目组成员多次赴苍南向24个部门和单位收集资料、对全县域范围进行踏勘并与近10多个乡镇进行交流和座谈,另外我们和规划建设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和旅游局等重点部门座谈并交换有关苍南县各专业的规划意见。
根据前期的调查分析,我们项目组通过内部讨论、个别部门征求意见等形式理清关系,拓展思路,主要对县域发展战略、空间结构、城镇职能结构、等级规模结构和交通条件等重大问题形成初步方案,并于2007年11月12日通过了苍南县政府组织召开的相关部门讨论会,初步形成一致性意见。
同月,国土部门编制的《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市县两级审查,我们项目组及时进行了“两规”的初步衔接,同时根据县域总规部门讨论会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中间成果。
之后于2007年12月3日和6日分别向苍南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基本形成统一意见。
按照省市要求,在苍南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12月中旬在苍南成立“两规”衔接工作组,集中国土、规划两个部门和两家设计单位进行为期1周多时间的专题衔接,并就两规衔接结论专题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进行汇报,最后形成的两规衔接专题报告于2007年12月27日在杭州顺利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联查。
浙南强镇灵溪新姿
浙南强镇灵溪新姿
陈孝沈
【期刊名称】《城郊发展》
【年(卷),期】2002(000)006
【摘要】灵溪镇位于浙江省最南端浙闽交界处整江流域,地处苍南县城。
经过1
992年和20d旧年两次撤扩并,全镇面积达88.5平方公里,总人口22.6万人,下辖9个办事处、U2个行政村、24个居民区。
灵溪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西南距闽北地区仅16公里,104国道横贯全镇,3条整江支流(横阳支江、肖江塘河、沪山内河)穿城而过,4条县级公路在镇内交汇,客货车直达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拟建中的温福铁路、已开工的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穿过镇域并在镇内切口设站。
【总页数】2页(P40-41)
【作者】陈孝沈
【作者单位】苍南县灵溪镇镇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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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后,已经走上调整战略、集约发展的道路,优化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
如何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加快小城镇建设,我国的小城镇建设中又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下面,仅以灵溪镇为例,谈谈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的认识关键字:自然概况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2]位于浙闽交界处鳌江流域,是浙江省最南端的一个县城集镇,位于苍南县中心偏北。
北离温州市区83公里,南距福建省福鼎市32公里。
灵溪镇风光秀丽,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壤肥沃,属中亚热带温润季风气候区,海拔高度在63-400米之间,年平均气温17.8℃,年平均降水量1737毫米。
灵溪地理条件优越,其西南距闽东地区仅16公里,北上83公里即温州市区,西依玉苍山,东濒东海,周边与浙江的平阳、文成、泰顺三县和福建省的福鼎相毗邻,是浙江的南大门。
人文概况全镇面积达88.5平方公里,总人口22.6万人,下辖9个办事处、112个行政村、24个居民区,当地语言为闽南语。
1981年苍南从平阳分析出来并确定灵溪为县城后,灵溪人民充分利用浙闽边界的地理优势,发挥县城的集聚效应,依靠优惠政策,吸引大量人才和资金,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灵溪镇基础设施日臻完善,镇属三座水利发电站和一个3.5万伏变电站,工业企业有电力、建筑、砂石建材、藤编、玻璃纤维、茶叶、制衣、光学、包装印刷、化工等。
城镇建设灵溪镇内公共设施、社会事业齐全完备,工、商、运、建、服五业全面发展。
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迅速,镇内有1所卫生院,具备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1所中学,10所小学;全镇电视、通讯、交通事业十分发达,有线电视、程控电话村村通;程控电话、手机可直拔国内外;320国道、梨温高速公路均从镇内经过。
农民人均人收入达到了3662元,获得江西省文明镇的光荣称号,丁洲村荣获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镇内实现了水泥路环绕主干道,城镇主要街道道路硬化率达到90%。
2004年,该镇饶北河以西约7.2 平方公里被市政府规划定为上饶市城东新区,上饶新火车站就坐落在该镇境内,给该镇带来历史性发展契机。
2005 年,灵溪镇党委、政府提出“接轨城区,融入都市,打造生态东郊镇,建设文明新花园”的发展定位,引领全镇干部群众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迈上灵溪发展的新征程。
灵溪镇内公共设施、社会事业齐全完备,工、商、运、建、服五业全面发展。
文化卫生事业发展迅速,镇内有1所卫生院,具备较高的医疗服务水平;1所中学,10所小学;全镇电视、通讯、交通事业十分发达,有线电视、程控电话村村通;程控电话、手机可直拔国内外;320国道、梨温高速公路均从镇内经过。
农民人均人收入达到了3662元,获得江西省文明镇的光荣称号,丁洲村荣获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镇内实现了水泥路环绕主干道,城镇主要街道道路硬化率达到90%。
一、小城镇发展的有利条件政策条件:中共中央已经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指出小城镇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明确了今后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向。
同时,小城镇规划建设工作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从不同程度和不同角度上意识到,我市要实现现代化,只有城区现代化是不够的,其与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息息相关,没有周边小城镇的现代化,我市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
加快小城镇建设,将成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产业条件: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大力发展小城镇,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原来布局在城市中的传统产业今后将主要向小城镇转移;随着农村产业的集约化经营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一些老的村镇企业及新建企业将会集中布局在小城镇;随着土地管理工作趋于严格,过去“遍地开花”式的企业布局方式将逐步改善;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这群人的户籍安置、转化政策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第三产业的服务对象和居住人口的结构,并进一步扩大了小城镇住房与用地规模、基础设施配套等需求。
交通条件:灵溪镇建设发展的有利条件相对较多。
如灵溪镇离市区为8公里,北与311高速公路连接,320国道穿境而过,依托上饶市这个区域中心城市,信息来源渠道多,人才多且引进容易,资金引进比较方便,随着今后市区自来水厂等基础设施的东迁及新火车站的北移,这些都为灵溪镇的建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及规划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城镇建设质量不高。
灵溪镇依托320国道建设,在国道两侧各建一排两至三层高的门面房,造成“一条街两层皮,鸭舌帽子一样齐”。
背后的街区多是原有的耕田,是城?是村?概念模糊,发展模式不清晰。
(2)市政公共设施不完善,欠帐过多。
镇区没有完善的道路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也不完善,绿化水平低,缺乏公共绿地。
(3)规划管理中的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法规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在小城镇建设中违法批地、违章建筑案例仍然存在。
(4)城镇体系建设的观念尚未确立,规划起点低,缺乏通盘考虑。
受本土观念的影响,规划的立足点在本镇域,建设与布局各自为政,很难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其最大效能。
(5)城镇规模偏小。
如灵溪镇,镇区人口219万,全镇人口2.万人,即使全都住到镇区上,也因其规模小,只能搞小而全:“一条商街,一处公园,一所中学,一家卫生所…”,虽已铺马路,装路灯,搞绿化…,有城市外观,却无城市生活内在魅力和气氛。
人气不旺,行人稀落,夜幕未垂,店门早闭,毫无诱发消费之氛围。
(6)发展建设不当对一些重要生态功能用地造成破坏;是灵溪镇发展环境管理跟不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污染加剧;灵溪镇周边农村生产和生活污染依然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灵溪镇环境质量的改善;(7)工业布局分散,无法集中统一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003年底,如沙溪镇共有乡镇企业142万,工业产值1.2亿元,龙头企业是夏布娟纺生产,虽有特色,但手工生产加工为主,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缺乏门类齐全的产业结构;灵溪镇工业总产值790万元。
企业空间布局分散,用地规模偏大,企业规模偏小,类型层次偏低,从而使污染点多而广,难以治理,不仅带来环境污染,农田占用等问题,也不利于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提高,是自身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8)分散布局制约城市化的进程。
对城市化进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农村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离土不离乡,难以转移的城镇,不利于小城镇规模的扩张;二是乡镇企业之间难以实现基础设施及相关资源条件的共建共享,效率和效益均难以提高;三是农村兼业现象普遍,农业释放出来的过剩劳力和其他生产要素,难以向城市聚集,不利于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推进城乡的协调发展。
三、针对上述问题,根据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小城镇规划建设对策:指导思路是:城乡规划将充分发挥出综合调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规划重点放在培育县城,积极发展中心集镇,兼顾一般集镇,提高城镇的聚集能力和建设水平,形成以城带镇、以镇带村、梯度推进、整体协同的发展格局,建立规模等级合理、布局和结构有序、相互联系、各具特色的城镇网络体系,推动城市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的一体化。
(1)抓紧完成各类城镇规划的编制,各乡镇要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编制重点地段的详细规划。
(2)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至少在小城镇,应推行以居住地为条件划分城镇人口、农村人口,以从事职业为标准划分农业劳动力和非农业劳动力的动态户籍管理办法。
农民在小城镇只要有固定的住房、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就可在小城镇落户。
对于迁入小城镇的居民,应当在就业、医疗、上学、入托、保险等方面,与原居民有同等权力。
由此而吸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的迁移和聚集,从而为小城镇的发展奠定人口规模的基础。
(3)建设工业小区,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集中发展和规模经营。
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既是推进小城镇建设的需要,也是乡镇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要运用规划手段和经济手段,在小城镇内适当的位置,引导企业集中布局,形成相对集中的乡镇工业小区。
事实上,许多镇都设有自己的乡镇工业小区,关键问题是既没有很好的规划,也没有很好的建设,形不成规模、缺乏必要的条件,也就不具备足够的吸引力。
为此需要我们健全现行法律制度,制订优惠政策,确保投资者利益,鼓励乡镇企业的搬迁集中,限制新建乡镇企业分散布局。
(4)牢固树立环境意识,按生态原理部署工业。
控制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地方保证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县域经济在发展乡镇工业时,要应用生态学原理布局生产企业,通过“封闭循环”的方法,充分利用原材料,尽可能减少产生的副产物。
在一个工业小区内,让每一家工厂像自然界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具有各自的生态位一样,都能有效利用另一工厂的副产物,从而减少以至消除废物和污染。
对已破坏的生态区,应重点完善生态恢复,搞好综合治理。
对未破坏的生态区域,要研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保持生态环境的优化。
(5)实行多种形式的建房购房制度。
应制定有利于农民迁住小城镇的房地产政策。
如城镇居民建房购房的抵押贷款制度、住房按揭制度,支持农民进入小城镇后顺利解决住房问题。
应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对离开农村迁往城镇的农民,提供购买住宅或商业铺面、厂房设施的按揭式贷款。
还可考虑集中使用宅基地指标,在小城镇附近,按规划统一建设农民新村,将原有村落整体搬迁,复垦还田。
(6)城镇规划既要因地制宜,又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在城镇体系中找准自己位置和职能定位,构建上饶市城镇群体系。
远期规划由沙溪与湖丰共同构成,沙湖新城组团,按1万人口规模规划控制,建成大上饶城镇群辅中心之一,并在此建设沙湖物流工业园,以物流和一、二类工业为主,面积约万公里。
灵溪镇的饶北河以西纳入上饶中心城区12万公里规划范围之内,饶北河以东部分,以现状为基础重点发展满足镇区以及区域范围内需要的各项城镇职能中心区,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娱中心、居住中心以及医疗等各项市政基础设施,为未来信州区行政中心外迁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