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度.doc
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项目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检修公司授权各区域分公司对所组建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专业指导、检查和考核。
4、项目部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公司安全技术部、分公司安全管理部室应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对项目安全管理进行业绩考评,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主要内容包括:1、伤害事故为“0”;2、施工现场火灾事故为“0”;3、职业病发病率为“0”;三、项目部的安全责任1、项目部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对检修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委派制及分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司安全技术部、分公司安全技术室每半年对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考核,并调整相应级别、待遇。
4、项目部每年年初应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计划实施、落实。
5、年(大)修、定修、专项技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必须按公司安全策划实施细则,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策划,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6、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第八条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计划,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九条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三)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条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并在工程项目开始前到工程项目部报到,接受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和指导。
第十一条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部应当配合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如有需要,本制度进行修订。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申请致公司安全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我们的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工程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请求批准。
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为:(填写数字),合同造价为:(填写数字),开竣工日期为:(填写日期),结构形式为(层数):(填写结构形式)。
以下是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历(性别、年龄、安全考核证书编号、职称、工作经历):项目经理签字:单位经理签字:安全处意见:年月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附件二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书项目部: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的规定,集团公司委派以下同志为该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关于XX专职安全员委派的通知
关于同志委派的通知
项目部: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形式,规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经北新岩土公司研究决定,现聘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爱岗敬业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同志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负责现场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监督指导施工队兼职安全员工作,负责对所属施工队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4.监督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项目危险源辨识和监控、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监督检查并督促项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协助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检查验收工作;
7.参加编制应急预案,协助组织安全演练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及规范作业情况。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为止。
望项目各部室、作业队遵照执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配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地人员管理,保障外派工地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地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各工地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外派工地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工地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外派工地人员遇到的问题。
四、招聘与配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需要,招聘适合的外派工地人员,并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2.公司将负责提供外派工地人员所需的工作资料、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条件符合标准。
3.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
2.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3.公司将定期对外派工地人员进行福利待遇的调查和评估,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六、安全管理1.外派工地人员将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公司将提供外派工地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外派工地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考核和奖惩1.公司将根据外派工地人员的表现和工作结果进行考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和调整。
2.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考核,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公司将建立外派工地人员的绩效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就,为员工的发展和晋升提供参考。
八、培训和发展1.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平。
2.公司将鼓励外派工地人员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分工:项目经理:XXX,负责全面工作(质量、安全、进度、与业主、设计、监理以及邻里关系的协调等)。
技术负责人:XXX,负责施工技术指导、施工组织设计、解决施工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对上、对下计量的监督,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测量员:XXX,负责本工程的技术测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施工员:XXX,负责本工程单项工程的现场施工、质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施工员:XXX,负责本工程单项工程的现场施工、质量,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安全员:XXX,负责本工程的安全工程,听从技术负责人分配。
后勤部:XXX,负责材料采购、收发材料、项目部生活。
1、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组织和配备,基本是以公司委派、项目部招聘组成的,对没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的;严重违反本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多次劝说没有结果的;项目部有权将相关人员退回公司的权利。
2、项目经理:(1)对现场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有领导责任。
(2)对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应积极落实,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问题,积极组织下属管理人员落实,解决。
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关系,把下属5个部门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和睦、团结、有作战力的团体。
(3)在施工进程中,对下属5个部门有人事、职务调动权利。
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经屡次劝说没有改正的,有解雇的权利。
(3)有权对管理人员绩效进行考核。
3、生产司理、技术卖力人:(1)管好本部门管里工作,对现场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带领责任。
(2)在公司职能部门指导的领导下,执行有关施工生产计划、指令,组织下属管理人员编制周生产计划、月进度计划、材料物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施工环境的管理、控制。
(3)每月23日前组织项目各工长编制完成月进度进化、月物资使用计划,上报公司总部。
处理好和其它部门间的工作关系。
(4)管理好本部门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有权对所属部门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比。
(5)对不称职的本部门人员有退回项目部的权利,由项目部安排。
工程公司下派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下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下派人员的管理,提高下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下派人员的选拔与派遣1. 下派人员的选拔:工程公司在确定项目需要下派人员时,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和下派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选拔。
选拔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同意后方可确定下派人员名单。
2. 下派人员的派遣:下派人员在确定后,公司应及时通知下派人员参加培训,并告知下派人员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要求。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下派计划,包括下派人员的工作任务、工作周期、工作地点、工作条件等内容,并告知下派人员。
第三章下派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下派人员的权利:下派人员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必要培训和指导,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和保险保障,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参加项目中的评优活动。
2. 下派人员的义务:下派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安排完成工作任务,保护公司的利益,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下派人员的管理1. 下派人员的日常管理:公司应派出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下派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对下派人员的工作进展、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给予下派人员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 下派人员的考核与奖惩:公司应对下派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下派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下派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五章下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下派人员的安全培训:在下派人员参加工作前,公司应对下派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2. 下派人员的安全防护:公司应为下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确保下派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章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内其他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3.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工程公司所有。
安全员委派管理制度
安全员委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员委派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员的委派管理工作。
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该制度。
第三条安全员委派管理应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企业安全员委派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运作、合理布局、稳妥推进、切实落实”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安全员委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员委派管理的机制和体系。
第二章安全员委派条件第六条公司安全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内;(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能适应岗位的工作能力;(三)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危机应对能力;(四)不存在因犯罪记录、违法违纪等在公司内部形象不良的情况。
第七条安全员应当接受公司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
第三章安全员委派程序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安全员的岗位设置及数量,并报所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安全员岗位要求,确定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公司应当通过内部选拔或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确定安全员人选。
第十一条安全员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安全管理从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供公司审核。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组织对安全员进行面试,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通过面试的安全员进行培训,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等内容的培训。
第十四条安全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员委派管理第十五条安全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安全员应当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巡查、监督、整改等职责。
第十七条安全员应当组织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质。
第十八条安全员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不得包庇、纵容违章违纪行为。
工程项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项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指导各参建单位合理有效地开展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降低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率,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参建单位一起配合,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应当合理分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各参建单位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设施和器材,以及应急救护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重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作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熟悉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组织安全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项目部应当不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知识的学习。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知识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员工进行再培训。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向员工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人员防护措施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制定防护措施实施细则,要求所有员工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具,并保证其质量和使用合格。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当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头盔、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如警示标识、警示灯、防护网等,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外派人员的遴选1. 外派人员需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外派。
2. 外派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外派人员需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外派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外派人员有权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3. 外派人员需恪尽职守,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
4. 外派人员需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1. 外派人员需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动资源。
3.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差旅政策,节约开支。
4. 外派人员需保持与公司的及时沟通,随时向公司汇报情况。
六、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
2. 外派人员需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3. 外派人员如遇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协助处理。
七、外派人员的岗前培训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关的岗前培训。
2. 外派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八、外派人员的考核1. 外派人员需定期接受公司的绩效考核。
2. 外派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其晋升和薪资涨幅。
九、外派人员的回国及调岗1. 外派人员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回国。
2. 外派人员如需调岗,需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审批。
十、外派人员的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1. 外派人员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经公司同意。
2. 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如外派人员违反规定或影响公司利益。
十一、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职责明确:明确各级别职责,包括职位描述、工作职责、权责清晰,并按照岗位需要制定相应的职业资格要求。
2. 人员招聘与选拔: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招聘标准和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符合相关职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面试、笔试、背景调查等程序,确保人员招聘合理、公平。
3. 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其胜任本职工作。
4. 人员任务分配与监督:根据人员的能力和经验进行任务分配,确保人员合理分工和工作协作;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对人员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人员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人员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评估绩效,并据此进行奖惩措施,调动人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6. 人员安全保障:为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包括安全培训、个人防护用品,建立相应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7. 人员轮岗和职业发展:优秀人员可以通过轮岗和职业发展机制,提升自身能力和经验,在组织内发展,为安全管理机构培养后续人才。
总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机构内人员能力适配岗位,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以保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部管理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一、编写目的为规范项目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对项目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部顺利完成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各个项目部,包括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资源管理、安全环保等方面。
三、制定程序制定本制度的程序如下:1. 相关部门起草初稿,明确全面、合理、可行性。
2. 对初稿进行专家评审,进行充分讨论和修改。
3. 公开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合理整合,形成正式版。
4. 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制定公告实施。
四、制度内容1. 项目部基本组织形式和职责1.1、项目部的成立是依据公司委派;1.2、项目部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由项目经理或承担重要职责的领导担任。
2. 项目部成员管理2.1、人员管理原则上实行合同制;2.2、招聘程序及人员录用标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3、明确员工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4、严格落实员工的安全防护及劳动保障措施。
3. 项目部工作流程3.1、项目部每个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范;3.2、明确项目的工作计划、进度、工作量、质量等目标和要求;3.3、需建立具体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流程规范等坚实的管理基础。
4. 项目部资源管理资源管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可利用性、安全性;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占用资源、滥用资源等现象;保证资源的安全可控。
5. 项目部安全环保5.1、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2、严格落实监理规定、工程进展情况汇报、安全事故上报程序等管理措施;5.3、全员参与、严格安全作业规范管理;5.4、保证环保合法合规,采取有效环保措施。
五、责任主体及执行程序1. 领导层对项目部的管理、绩效负有最终责任。
2. 项目部主管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
3. 监察部门将加强项目部日常检查工作,维护公司利益。
4. 整个项目部的成员应认真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违反规定者,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
实施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XXXXXXXXX公司二〇二〇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权利与义务 (3)第三章委派制安全员任职条件与职责 (5)第四章委派制安全员的保障措施 (5)第五章委派制安全员的任免 (6)第六章附则 (6)XXXXXXXX公司实施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9〕21号)及集团下发的《XXXXXX公司关于推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通知》的要求与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分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本着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实行分公司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委派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委派制安全员指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类证,与集团确立劳动关系,并经集团及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考核合格的专职安全人员。
第四条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委派制安全员日常的工作。
检查、监督委派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第二章组织、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委派制安全员的组织关系委派专职安全员由安全环保科负责择优选派,代表分公司监督检查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服务、指导、协调和上报。
第六条委派制安全员的管理职权(1)表决权。
参与项目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方案、交底等审查工作;(2)停工权。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停工、整改,未及时解决应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3)处罚权。
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有权予以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4)否决权。
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有否决权。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公司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包括:(一)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二)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四)忠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职责;(五) 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专职人员;(六)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权:(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委派方法和程序委派方法包括直接委派和间接委派。
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单位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事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单位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但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事关系由被委派单位管理。
各委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委派方法,也可以对不同的单位实行不同的委派方法。
不论实行何种委派方法,均应当保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不变。
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委派单位主管部门提名,经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解聘时,按照同样程序办理。
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被委派单位提名,报委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解聘时,按照同样程序办理。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一)由委派单位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的办法进行管理,即:由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与被委派单位脱钩,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接受被委派单位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二)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党、工、团组织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参加委派单位党、团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或者由委派单位委托地区党委等单位管理。
项目委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委派人员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委派至项目部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项目委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委派程序第四条项目委派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项目需求进行选拔和委派。
第五条委派程序如下:1. 项目部提出人员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人员选拔;3. 选拔合格的人员,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委派至项目部;4. 委派人员到项目部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三、岗位职责第六条项目委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项目委派人员岗位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方针和总体目标,确保项目质量;2.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监督和管理;3. 协调项目内部各部门及外部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 参与项目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及进度管理;5. 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防范措施;6. 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7.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考核与评价第八条项目委派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2. 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项目管理水平和成果。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五、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委派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加强对委派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委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委派关系: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2. 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3. 工作能力不足,严重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4.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安全员委派制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 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水平,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项目部。
第三条无论工程项目大小, 均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第二章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第四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熟练掌握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3.忠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 坚持原则, 依法办事, 认真负责, 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4、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1、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4.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5.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6、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 有权立即停工, 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检部)报告;7、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8、参与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9、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要求, 负责对项目部所属各班组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10、组织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的职业安全技术;11.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和措施提出意见;12.督促项目部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做好书面交底记录;1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组织对事故隐患研究整改措施, 在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14.督促施工班组(包括分包单位)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常规检查;15.督促项目有关部门组织对特种设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16、参加项目领导班子生产、经营工作会议, 对领导班子的决策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议和要求;17、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18、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9、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20、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1.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2.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月报编写和报送;第六条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月一次书面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检部)汇报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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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度1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公司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包括:
(一)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
(二) 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三)热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
(四)忠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职责;
(五) 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的专职人员;
(六)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职权: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委派方法和程序
委派方法包括直接委派和间接委派。
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单位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事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间接委派是指由委派单位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但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事关系由被委派单位管理。
各委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委派方法,也可以对不同的单位实行不同的委派方法。
不论实行何种委派方法,均应当保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构不变。
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委派单位主管部门提名,经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解聘时,按照同样程序办理。
间接委派的程序是:由被委派单位提名,报委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考察,按管理权限审批聘任;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解聘时,按照同样程序办理。
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
直接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
(一)由委派单位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的办法进行管理,即:由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
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奖金、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与被委派单位脱钩,被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不得接受被委派单位的任何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被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党、工、团组织关系由委派单位管理,参加委派单位党、团组织安排的组织生活,或者由委派单位委托地区党委等单位管理。
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说:人有两种,一种即“吃饭是为了活着”,一种是“活着是为了吃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首先是因为他有超于常人的心。
“志当存高远”,“风物长宜放眼量”,这些古语皆鼓舞人们要树立雄心壮志,要有远大的理想。
有一位心理学家到一个建筑工地,分别问三个正在砌砖的工人:“你在干什么?”
第一个工人懒洋洋地说:“我在砌砖。
”第二个工人缺乏热情地说:“我在砌一堵墙。
”第三个工人满怀憧憬地说:“我在建一座高楼!”
听完回答,心理学家判定:第一个人心中只有砖,他一辈子能把砖砌好就不错了;第二个人眼中只有墙,好好干或许能当一位技术员;而第三个人心中已经立起了一座殿堂,因为他心态乐观,胸怀远大的志向!
井底之蛙,只能看到巴掌大的天空;摸到大象腿的盲人,只能认为大象长得像柱子;登上五岳的人,才能感觉“一览众山小”;看到大海的人,就会顿感心胸开阔舒畅;
心中没有希望的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心中没有梦想的人,是普天下最平庸的人;目光短浅的人,是最没有希望的人。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
”可见,一个人的心胸和眼光,决定了他志向的短浅或高远;一个人的希望和梦想,决定了他的人生暗淡或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