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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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_食堂会计管理制度

学校_食堂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确保食堂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机构与人员1. 学校食堂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食堂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2. 会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资格,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3. 会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会计秘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会计核算1. 食堂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食堂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3)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食堂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4)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食堂的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

2. 食堂会计核算应包括以下内容:(1)食堂各项收入、支出、成本、费用、利润等会计核算。

(2)食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

(3)食堂成本核算,包括原材料、人工、燃料、水电等费用。

(4)食堂财务报表编制。

四、财务审批1. 食堂各项收支、费用开支等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

2. 费用开支审批权限:(1)1000元以下费用,由食堂负责人审批。

(2)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审批。

(3)5000元以上费用,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3. 严禁违反审批权限擅自开支费用。

五、财务监督1. 学校财务部门对食堂财务工作实施监督,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2. 会计人员应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学校审计部门对食堂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六、会计档案管理1. 食堂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年,到期后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销毁。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得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与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得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得管理,按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制定得《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得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与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得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她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得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她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得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得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得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她应收款得项目与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得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得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教育系统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自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学校公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 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03 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费用等。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本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学校食堂设会计人员1名,直接向食堂管理员负责。

三、会计核算制度1. 资金收支管理(1)收款管理① 发放统一编号的收款单据,收取现金后,立即填写收款收据,并将收款单据、收据和收银记录交会计核算。

② 银行转账收款应及时记录银行回单信息,由会计核查并备份。

(2)支付管理① 食堂支付凭证应严格按照流程程序办理,确保开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每张支票、每笔转账均应由食堂管理员签字同意,会计审核并监督其合法、规范。

② 食堂支出应统一按照票据编号和科目核算,并备案归档。

(3)现金管理① 学校食堂现金应当统一存放在中央柜柜员处,并由会计进行日常管理。

现金的进出必须留有记录。

② 会计应当每天(或至少每周)进行现金余额核对。

③ 每天严格按照食堂收支票据记录进行现金核对工作,并每月进行现金盘点。

2. 财务会计管理(1)会计账簿①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开具会计凭证,建立现金出纳帐、总帐、明细帐等会计账簿。

② 每个账户应当建立相应的明细账,按照科目分门别类记账以便日后查询。

(2)一般计算方法① 学校食堂的各项费用应当按照科目分类,实行独立核算,以便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管理。

②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较大限度确定存货账面价值上升或下降办法进行存货核算。

存货的价值变动应当及时记账,并在存货账目下增加或减少。

(3)财务报表① 学校食堂应当准确制作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表项。

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报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财务部门,进行审计、验收。

四、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流程1. 月结核账(1)收款所有收款人员日清后,交由财务进行录入,归档后领取下月的收款单据。

同时,按每日收款记录统计,形成下列会计分录:科目借方/贷方金额(元)银行存款借xxxx营业收入贷xxxx(2)支出将所有月支出的票据归类汇总,生成各种记账凭证后,记到各科目的明细账中,同时将总账进行记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一、背景介绍学校食堂作为学校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为师生提供饮食服务。

为了更好地管理食堂的财务和进行会计核算,制定本暂行办法,以规范食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设置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门应由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

2. 财务制度建立食堂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

财务制度应明确财务管理的流程和责任,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 财务记录和报表食堂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财务信息。

每日应进行日常记账,包括收入、支出、存货等。

每月应编制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

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地反映食堂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4. 财务审计食堂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财务审计应由内部或者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相关部门。

三、会计核算1. 会计政策食堂应制定适合的会计政策,包括会计准则、会计估计等。

会计政策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会计凭证食堂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凭证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每一笔经济业务都应有相应的会计凭证,凭证应包括凭证号码、日期、摘要、借贷方金额等信息,以确保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会计账簿食堂应建立相应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会计账簿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记录,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会计报表食堂应按照规定的会计报表制度编制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食堂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监督与检查学校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对食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与检查应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食堂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一、制度目的学校食堂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对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维护学生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及依据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依据本制度的制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行政管理的相关规定,参考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学校有关财务管理的制度。

三、会计核算对象1、收入核算对象包括学校食堂的各项收入,如食品销售、餐具租赁等。

2、支出核算对象包括学校食堂的各项支出,如餐具、食品采购、洗涤费、人员工资、水电费等。

四、会计核算方法1、收入核算方法(1) 学校食堂的营业收入核算学校食堂进行收入核算时,应当采用实收实付制,按照销售单价与销售数量计算,同时切实做好收据、票据的管理工作。

(2) 学校食堂的其他收入核算学校食堂的其他收入,如餐具租赁等应当采用实收实付制进行记录。

2、支出核算方法(1) 学校食堂的采购支出核算学校食堂的采购支出,应当按照实际采购发生的金额进行核算。

(2) 学校食堂的其他支出核算学校食堂的其他支出,如餐具、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应当采用实际发生额的核算方法。

五、会计核算流程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收入核算流程采集销售凭证→ 确认销售核算项目→ 录入各项销售核算金额→ 审核销售凭证→ 签字审核销售凭证→ 复核销售凭证→ 交存销售收入2.支出核算流程采集采购凭证→ 确认采购核算项目→ 录入各项采购核算金额→ 审核采购凭证→ 签字审核采购凭证→ 复核采购凭证→ 交存财务部六、会计核算记录学校食堂财务会计核算记录应当按照以下方式:1.收入记录应当记录以下内容:销售日期、销售单号、销售类型、销售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2.支出记录应当记录以下内容:采购日期、采购单号、采购类型、采购项目、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 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 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 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 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 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 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 ,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

第102 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 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 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 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 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 号科目库存物资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1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1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百色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百色市范围内的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3、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以“元”为会计核算及报表填报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4、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5.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非社会化运行的学校食堂。

2。

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

3。

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4.按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5。

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食堂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

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

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数额.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库存物资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相关表格)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相关表格)

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相关表格)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

三、学校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年末应当将食堂的报表信息并入学校相关报表的相应项目,并抵销中小学校与食堂的内部业务或事项对中小学校报表的影响。

中小学校在编制收入费用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收入和费用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收入”项目。

中小学校在编制预算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食堂本年预算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并入本表“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并单独填列于该项目下的“食堂净预算收入”项目。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学校食堂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七、学校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八、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学校食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

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中小学校不得打乱重编。

(三)学校食堂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规定,“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义务教育阶段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范围,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非义务教育阶段,由财政或学校予以保障”,本办法不再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

学校食堂会计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会计制度范本

学校食堂会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食堂会计核算采用单设账户、单独核算的方式,确保食堂财务独立、收支明晰。

第四条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期间为历年制,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科目第五条食堂会计科目设置如下:1. 资产类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负债类科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3. 共同类科目:其他收入、经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4. 净资产类科目: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固定基金等。

三、会计核算第六条食堂收入主要包括:1. 学生伙食费收入:按照实际售出的伙食数量和单价计算。

2. 其他收入:如临时性租赁、培训等收入。

第七条食堂支出主要包括:1. 食材采购成本:按照实际采购数量和单价计算。

2. 水电费:按照实际使用量计算。

3. 工资及福利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4. 折旧费:按照食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算。

5. 维修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6. 接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第八条食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四、财务报告第九条食堂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利润表等。

第十条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食堂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

五、内部控制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加强食材采购、库存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防止贪污、浪费等现象发生。

六、审计与监督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本学校公办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序号科目编号及名称一、资产类10303 结余1101 现金2102 银行存款四、收入类3103 其他应收款11401 伙食收入4104 库存物资12402 财政补助收入5105 固定资产13403 其他收入二、负债类五、支出类6201 预收伙食费14 501 伙食支出7202 其他应付款15 502 人员支出16 503 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净资产类8301 食堂基金9302 固定基金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01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食堂帐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部分说明一、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二、本核算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食堂。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七、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八、本核算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九、本核算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现金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食堂账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数.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以及为学校行政代办的客饭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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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有关说明
第一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

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结月清、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在银行开设帐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

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帐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结存数。

3、按开户银行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月终时,帐面结余数与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至相等。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暂付款、备用金。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物资时,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领用时,平时只填制出库单,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帐或明细表(数量),月末汇总,按当前价格计价,盘点时物资差价计收入或支出,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对于采购、领用的物资,可按以下七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肉食品、⑤食油类、⑥消耗类、⑦其它类。

(二)负债类
201预收伙食费
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停用IC
卡退回卡内余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借记“现金”,贷记本科目。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户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④预收营养餐补助费等。

202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301 食堂结余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学生、教师自筹款”、“国家营养中餐补助收”、“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学生、教师自筹款”、“国家营养中餐补助收”、“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人员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当年实现的结余数。

3、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盈亏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

由于中小学食堂经营的目的是为师生生活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师生生活的平衡性。

(四)收入类
401学生、教师自筹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2、收到学生教师自筹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收到的学生、教师自筹款收入总额,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2 国家营养计划中餐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根据有关规定从上级部门取得的国家营养计划中餐补助收入。


2、收到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拨入的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收到的补助收入总额,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03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与食堂业务相关的收入,如捐赠、息、包装物和饭菜下脚料处理等。

2、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食堂收到的其他收入总额,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

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支出类
501 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食堂伙食费各项支出,如主辅食、燃料、其它物品支出等。

2、本科目可设置下列明细科目进行核算: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
④肉食品、⑤食油类、⑥消耗类、⑦其它类。

3、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伙食支出总额,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02 人员支出
1、本科目核算食堂人员工资。

2、发生人员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人员支出处理。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人员支出总额。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03商品和服务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日常杂项支出,如维持食堂正常运转和管理所需购置零星器具或材料、设备维护等费用。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人员支出处理。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人员支出总额。

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年末结转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二部分帐簿设立
第三部分会计报表及有关表式
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
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元
食堂负责人:食堂会计:
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
食堂负责人:食堂会计:
上述资产负债表及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为月报表,编制时一式三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送总务主任用于公布帐目,一份报送学校领导。

物资盘存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和进出库制度。

日常发出物资成本根据帐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

物资的实有数和帐面数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物资明细帐与会计记录的库存物资金额帐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物资盘存表
单位:年月日单位:元
主管人:记帐人:复核人:盘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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