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1. 引言1.1 研究背景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河道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农村河道治理不仅关乎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关乎农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农村河道治理也直接关系到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河道淤积、水质污染、水流不畅等现象普遍存在。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农田灌溉和农作物生长,也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开展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深入了解问题所在,提出有效管护对策,势在必行。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的调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改善农村河道的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安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
通过调查研究,旨在为江苏省农村河道的管理和治理提供参考,促进农村河道系统的有效运行和有效保护。
希望通过本研究的实证数据和分析结果,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江苏省农村河道系统的管理水平和水质环境的改善情况。
通过本次研究,希望能够为未来的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为江苏省农村环境的改善和生态保护作出贡献。
2. 正文2.1 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河道的治理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治理现状,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实地调查和研究。
我们对江苏省各地的农村河道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大部分农村河道存在着水面积缩小、水质污染严重、堤坝破损等问题。
在部分地区,农村河道已经被废弃或被非法占用,导致水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恶化。
我们对农村村民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到他们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态度和期望。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随着农村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我们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一些有效管护对策。
经过实地调查,我们发现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过度开发、环境污染严重。
由于人口密集、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河道逐渐被开发和占用,水体受到污染和破坏,河道堤岸破损、水源缺乏、水体倒灌等问题较为普遍。
二、养护不当、维护缺失。
由于管理的滞后,河道养护保养不到位,缺乏有效管护,导致河道底泥淤积、水体污染、河道水流不畅、河岸塌陷等问题,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河道生态环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有效管护对策:一、加强河道治理,限制开发。
加大对农村河道的规划、设计和监管力度,严禁在河道两侧的村庄或城镇之间垦殖或开发,切实止步控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对河道的侵蚀和破坏。
二、加强底泥清理和污染治理。
长期以来不规范的农业生产和村庄生活污水直排可导致河道底泥积累和水体污染等问题,应加强原水保护,加强污染源控制,配套必要设施,定期清理河底泥沙,保证河道水体清洁健康,对于排污者要严格处罚。
三、加强河道养护与维修。
治理与管理同步进行,定期巡查,进行保洁、加固、夯实堤坝和码头、梯田、拦沙栅及护堤、治理水源等工作,提高河道防洪能力,确保河道生命力和长流量。
四、加强社会监督。
开展河道治理建设宣传和服务,组建河道治理志愿者队伍,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到河道治理管护中来,从源头上促使河道管理更加合理化。
通过以上管护对策的实施,可以缓解当前农村河道治理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升江苏省农村河道的环境质量,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生活做出贡献。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一、调查结果与分析江苏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同时也是典型的农业大省。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活和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民的生产生活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对江苏省农村河道的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 河道清淤不及时。
由于缺乏专业设备和技术,很多农村河道在长时间不进行清淤,导致河道淤积严重,流量减小,容易发生汛期洪水灾害。
2. 河道围垦滥用。
农民为了扩大种植面积,往往会在河道两边围垦土地,导致河道被迫缩小,流量减少,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河道水质污染严重。
农民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过多,导致河道水质污染。
4. 河道生态环境破坏。
农民在河道两岸乱采乱挖,破坏了河道生态环境,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
以上问题的存在给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
二、有效管护对策1. 完善河道清淤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河道清淤设备的购置力度,提高农村河道清淤的技术水平,确保河道的通畅,避免汛期洪水灾害的发生。
2. 加强河道管理。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河道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民围垦行为的监管,避免河道被滥用和破坏。
3. 推动农民科学种植。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水平,减少对化学物质的过度使用,降低对河道水质的污染。
4. 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保护。
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民乱采乱挖的打击力度,提高农民对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
5. 建立健全河道治理长效机制。
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村河道治理的长效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工作。
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政府加大对农村河道的投入力度,完善治理机制,加强农民的意识教育,形成共治共护的局面,确保农村河道的良好运行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2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0号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21年)正文:----------------------------------------------------------------------------------------------------------------------------------------------------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和保护第三章开发利用第四章采砂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规范开发利用,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的管理、保护和利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河道管理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单位,将河道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河道建设、维修养护、管理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河道管理的有关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河道监督管理职责。
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河道管理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制止违法行为,做好河道的维修养护和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江苏省是中国东部沿海省份之一,以其丰富的农业资源闻名。
农村河道是农业灌溉和水源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缺乏有效的治理措施,许多农村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退化问题。
为了改善农村河道的现状,江苏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治理政策和措施,但其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有必要对江苏省农村河道的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以期尽快改善农村河道的环境质量。
一、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1. 污染严重据调查显示,江苏省农村河道普遍存在着水质严重污染的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农田农药和化肥残留物等排放直接导致了农村河道水质的恶化,严重影响了农田灌溉和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2. 淤积严重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淤积问题也比较严重。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科学的河道管理和维护,农村河道中的泥沙较为严重的积聚,导致河道水位下降,水量减少,灌溉效果差,甚至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
3. 管护薄弱农村河道治理存在严重的管护不力的问题。
许多村民为了方便生活,会随意向河道中倾倒垃圾,或者在河道旁种植果树,这些行为不仅容易造成污染,还会直接影响到河道的通行和灌溉功能。
二、有效管护对策1. 完善农村河道治理政策江苏省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政策力度,加强对农村河道治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治理标准和措施,为农村河道的治理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2. 推动科学的农村河道治理技术江苏省政府需要积极推动科学的农村河道治理技术,包括生态修复技术、水资源保护技术、河道清淤技术等,以降低农村河道面临的污染和退化问题。
3. 完善农村河道的监督管理机制江苏省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农村河道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河道的日常管理,以保障农村河道的通行和灌溉功能。
4. 加强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江苏省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启发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其理性利用和保护农村河道。
5. 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投入江苏省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的资金投入,保障农村河道治理工作的落地和落实。
江苏省农村河道整治2011(精选5篇)
江苏省农村河道整治2011(精选5篇)第一篇:江苏省农村河道整治2011江苏省2011-2012年疏浚整治规划编制提纲第一章基本情况第一节自然条件.气候,地形,土壤等.第二节社会经济.总面积,耕地面积,行政区划,总人口,农业人口,农村劳动力等;县,乡财政收入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农作物布局,农业生产水平.(有关数据均以统计部门公布2008年数据为准)第三节水系概况.包括流域,区域性河道,县乡河道,村组河道等水系整体概况.第二章农村河道现状第一节农村河道划分标准.农村河道划分标准采用“十一五”县乡河道,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规划河道标准.各级农村河道条数要与“十一五”县乡河道及村庄河塘规划相关数据相衔接.县级河道指跨乡镇的骨干引排河道,不包括跨县区域性河道.乡级河道指一乡范围内的跨村引排河道.乡级河道涝水排入的县级河道为其所属上级河道.(划分标准见表1) 表1 江苏省县乡河道划分标准表指标类型县级河道乡级河道流域范围(行政区域)灌排控制面积(平方公里)长度(公里)平均底宽(米)流域范围(行政区域) 灌排控制面积(平方公里) 长度(公里)平均底宽(米)山丘区县内跨乡50-500 >12>5乡内跨村5-503-122-5平原区县内跨乡40-300 >10 >6 乡内跨村5-403-103-6圩区县内跨乡30-200 >8 >5乡内跨村5-302-83-5村庄河塘指一村范围内,农民群众家前屋后的家河,家塘.第二节2003年以来疏浚整治情况.1,2003年度以来各级疏浚,水环境整治工程实施状况(规划执行情况,工程的组织实施,投入情况,管理方式,工程实施效益等).2,疏浚整治实施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3,根据农村河道实施现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提出的要求,分析继续开展道疏浚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近性.第三章规划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与治理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总揽全局,以农村水环境,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化筹资与引导群众投劳投资相结合的农村河道疏浚投入机制和管护机制,恢复河道的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为江苏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达小康提供水利基础保障.在“十五”,“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效基本上,按照疏浚总体目标,继续保持扶持力度,再经过2011,2012两年努力,完成7亿左右土方任务,实现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全面疏浚一遍的目标.同时,落实农村河道管护工作,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建立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推动河道管理工作正常化,保持农村河道通畅,河面,堤坡整洁,河道功能正常发挥.第二节规划编制依据.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计划及远景目标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计划》以及流域,区域水利建设规划等.第三节治理原则与标准.坚持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梳理现有成果,突出重点,对未列入2003年以来疏浚任务淤积严重的河道进行重点整治,原已列入规划疏浚过的河段和村庄河塘,已列入中小河道治理规划和其它区域治理规划,不属于农村河道范围的河道不得列入本轮规划,如有发现,一经核实,则相应扣减河道疏浚土方指标.本轮规划县级河道,乡级河道疏浚实行集中治理,村级实行整村推进,一年完成疏浚整治任务.参照“十一五”县乡河道及村庄河塘治理标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引排,水质,环境,建筑物配套,管理等方面标准.第四节规划水平年.现状基础年:2010年规划水平年:2012年第四章工程规划第一节工程规划.2011-2012年将农村河道全面疏浚一轮,恢复河道原设计标准(自筹能力强,有条件的可适当提高标准).疏浚农村河道条数,长度,土方量.第二节投资估算.以县为单位,对不同类型,不同级别分别按近年机械化施工平均费用计算(包括打坝,排水费用);对河道沿线水工建筑物的更新改造进行投资估算(依据典型设计估算).第三节分年实施计划.原则上工程量2年平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县,可提前完成全面疏浚一遍的任务.1,2011年工程计划.(县级规划要求逐一描述疏浚县级河道及其属下乡级河道名称,长度,土方量,投资以及已疏浚情况等,市级规划以县为单位进行汇总数据,下同)2,2012年工程计划.第五章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及评价.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一节组织领导.市,县政府成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指挥机构,主要领导任指挥,水利,计划,财政,交通,城建等部门参加,负责规划制订,资金筹集,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重大事宜.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局,负责日常具体事务.要按照划分事权,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将县乡河道疏浚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政策规定,明确责任,保证河道疏浚工作顺利进行,按计划完成任务.第二节资金筹措.农村河道是公益性基础设施,河道疏浚整治投入应主要由市,县(市),乡财政承担,市,县(市)财政应专项安排疏浚资金,省给予适当补助.要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引导群众筹资筹劳做好河道疏浚工作.要积极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拓宽河道疏浚资金投入渠道.第三节项目管理.要按照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县乡河道疏浚项目及资金管理的意见以及村庄河道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建设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财政报帐制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县乡河道疏浚的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充分引导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第四节技术措施.推广机械化施工技术,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坚持常年施工.综合运用水土保持技术,将河道疏浚与河堤,圩提加高加固相结合,与填塘固基相结合,与河道清障相结合,与积肥造田相结合,与农田林网化相结合,与护岸工程相结合.第五节长效管理.要进一步落实轮浚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经费,促进良性运行.附表:县级规划附表一,农村基本情况表二,2003—2010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完成情况表三,2003—2010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表四,县级河道基本情况表五,乡级河道基本情况表六,村庄河塘基本情况表七,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汇总表八,县级河道疏浚整治计划表九,乡级河道疏浚整治计划表十,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计划汇总表十一,农村河道疏浚效益统计表市级规划附表一,农村基本情况表二,2003—2010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完成情况表三,2003—2010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表四,农村河道基本情况表五,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规划汇总表六,县级河道疏浚整治计划表七,乡级河道疏浚整治计划河道名称表八,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行政村名称表九,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效益统计表附件一,附件二及村庄河塘电子图在县级规划中单独装订成册.附图: 一,县级规划绘制县,乡,村河道纵,横断面图(设计图,现状图,有关数据列表).原则上县级河道要有6个横断面以上,乡级河道要有3个横断面以上,村级河道1个横断面以上.二,县级规划绘制五万分之一水系或地形图.标明县,乡河道序号,名称.用红,蓝2种颜色分别表示2011,2012年疏浚的河道,河段,市级绘制电子图.村庄河塘要以村为单位绘制项目示意图. 第二篇: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制度,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省政府令第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江苏省是中国经济发展较为快速的省份之一,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
农村河道治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调查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显示,目前农村河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污染源严重。
农村河道经常面临农田、养殖场、工业园区等多个污染源的直接排污,导致水质污染较为严重。
污水中含有大量的农药、化肥、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河道缺乏维护。
农村河道水域被乱倒垃圾、废物填埋、水草过度生长等问题所困扰。
缺乏有效的维护措施,导致河道的通行能力下降,严重影响到农村交通运输的发展。
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农村河道的管理目前面临着多头执法、权责不清等问题。
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村河道的管理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存在很多盲区和漏洞。
加强污染源整治。
加大对农田、养殖场、工业园区等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禁直接排放污水到河道。
鼓励并支持农民使用绿色农药和化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河道的水质得到有效保护。
推行生态修复。
加强河道生态环境修复工作,通过种植水生植物、修建湿地等方式,增加河道植被覆盖率,提高河道的自净能力。
鼓励农民参与到河道生态修复中来,增强河道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河道维护。
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维护和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的日常清理和疏浚力度,保障河道的通畅。
加强人工清理,引入机械化设备进行清淤工作,提高河道的容水能力,预防洪涝灾害的发生。
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河道的管理,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河道管理制度。
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推动合力治理河道的行动。
加强河道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显示农村河道存在污染源严重、缺乏维护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污染源整治、推行生态修复、加强河道维护和完善管理制度等有效的管护对策,以改善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摘要】江苏省是中国农业大省,农村河道治理对农村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的调查及分析发现,存在严重的水污染、河道淤积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包括加强河道清淤工作、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环境保护法规的完善等。
通过实施这些对策可以有效改善农村河道治理现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结论部分对本文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农村河道治理的发展方向,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关键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存在问题、有效管护对策、结论总结、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农村河道治理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河道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正确认识和解决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工作存在不少难题和挑战。
一些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滞后,治理设施陈旧,维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河道治理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存在部门间协调不畅、责任不清等问题;农村河道水质污染、废弃物堆放等问题仍然严重,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探讨有效的管理与维护对策,为江苏省农村河道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为解决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中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目的即在于深入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为进一步推动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实践指导。
通过本研究,我们希望能够全面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的实际情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探讨有效的解决对策并提出相应建议,以实现河道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2019)-苏政办发〔2019〕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2019)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11日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保障农村河道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河长制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态环境净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既是流域、区域性河道在农村的延伸,也是整个河网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农村河道包括县级河道和乡镇级河道。
县级河道指县域范围内跨乡镇的骨干河道;乡镇级河道指镇域范围内的跨村河道。
第四条农村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农村河道总河长,农村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总河长、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相应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等工作,开展河道巡查,协调、督促解决农村河道管护中的问题。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责任主体。
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机制,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江苏省农村河道面临着严峻的环境问题。
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管护和维护,农村河道未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整治,导致水质污染严重,河道水量减少,水生态系统破坏,生态环境恶化。
针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本调查旨在了解农村河道治理的整体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农村河道水质污染严重。
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农田化肥农药等污染物的排放,农村河道水质受到较大的影响。
大量有机物和重金属含量超标,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
农村河道整治不彻底。
虽然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加大了农村河道治理的投入力度,但很多河道整治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对治理效果进行长期监测和评估。
一些治理过的河道在短期内看似清澈,但很快就又出现了水质恶化的情况。
农村河道管护力度不够。
农村河道属于分散管理的农村环境资源,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配套的预算,导致河道的日常维护和长期保护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民对河道环境的重视程度不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乱排乱倒现象依然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有效的管护对策:加强农村河道水质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管理。
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定期检测水质和污染物含量,加强对农田化肥农药使用和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减少农村河道的污染源。
加大农村河道整治力度。
制定详细的河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间表,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在整治过程中,注重生态恢复,保护和修复河道的生态系统,提高农村河道的自净能力和水质质量。
加强农村河道的管护和管理。
完善农村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河道的巡查和维护,及时处理河道中发现的问题。
加强对农民的环境教育,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广泛的河道保护共识。
加强政府的领导和投入。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支持力度,增加投入,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农村河道治理的效果。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江苏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在农村地区,河道起着非常重要的农田排水、灌溉和生态保护等功能。
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农村河道治理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
我们进行了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河道普遍存在着水土流失、水污染、河道淤积等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农田流失和农业生产活动引发的。
农民在耕种过程中,为了更好地利用土地,常常在河道旁种植作物,导致了水土流失现象的加剧。
农田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也会通过冲刷到河道中,引发水污染问题。
由于河道管理不善,河道中的杂草、垃圾等物质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导致河道淤积,损害了河道的排水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有效的管护对策。
农村河道治理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农民的监督和管理,禁止农民在河道旁种植作物,并加大对农民的宣传力度,增强他们对农田保护的意识。
农田的耕种方式需要改变。
农民应该采取合理的种植方式,比如轮作制度和梯田耕种等,减少水土流失。
政府还应该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扶持政策,帮助农民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推行绿色农业。
农田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应该控制使用量,减少对河道的污染。
政府可以提供有机肥料和生物防治技术的培训,鼓励农民使用更加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
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河道的管理和维护。
定期清理河道中的杂草和垃圾,加强河道的维修和加固工作,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农村河道治理是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约束,改变农田的耕种方式,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加强河道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保护好江苏农村的河道资源。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发展的快速推进和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江苏省农村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水质问题。
为了有效治理农村河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深入了解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并制定有效的管护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 污染严重:农村河道经常被农田农渣、家庭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所污染,导致水质污染严重。
2. 生态破坏:河道两岸乱倒垃圾,乱堆柴草,捕捞水生物等行为较为常见,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
3. 维护不力:由于农村河道治理责任不明确,河道维护不到位,导致河道水位不稳定、淤积严重,甚至出现堤防溃决等安全隐患。
为了有效治理江苏省农村河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加强污染治理:加大对农田农渣、家庭污水、工业废水等污染源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体系,严惩对农村河道进行非法排污行为。
2. 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大垃圾清理力度,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确保农村河道两岸环境清洁。
3. 强化河道维护管理:明确河道的管理权和维护责任,加强农村河道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加固河道堤防,确保河道安全和稳定。
4. 加强公众意识教育:开展农村河道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农村河道的重要性和保护水资源的意义,增强公众对农村河道治理的意识,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5. 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加大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向非污染性产业转型,减少对农村河道的污染。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农村河道和水生态保护第四章农田水利第五章农村供水第六章服务体系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的规划和建设、工程设施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水利,是指为了加强农村河道管理和保护,防治农村旱涝灾害,提高农田灌溉排涝能力,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等采取的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
第三条发展农村水利,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节水高效、建管并重、改善生态、保障民生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水利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将农村水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农村水利治理体系,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主体责任,将农村水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水利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协调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做好农村水利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建设有关工作。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江苏省的农村地区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河道环境问题。
农村河道的治理和管护,不仅关系到农村环境的整体改善,也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影响。
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有效管护对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1. 基本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江苏省农村地区的河道数量众多,总长度达到了数千公里。
这些河道起源于山区,贯穿农村各地,对于排水、供水、灌溉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长期以来对于农村河道的管理不善,导致河道淤积、水质污染和土地下陷等问题愈发严重。
2. 河道防洪能力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江苏省农村地区的河道防洪能力普遍较低。
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对于河道的疏浚不力,导致河道淤积,降低了河道的水容量,增加了洪水暴发的风险;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较为复杂,河道周边存在大量的农田和居民点,这些加剧了洪水的侵袭。
3. 河道生态环境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江苏省农村地区的河道生态环境问题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水质污染问题突出,河道中存在大量的污水和垃圾,给水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破坏;由于农村地区集约化农业的发展,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导致了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三、有效管护对策1. 加大河道疏浚力度针对农村河道的淤积问题,应当加大河道疏浚力度。
通过定期对河道进行疏浚,提高河道的水容量,减少洪水暴发的风险。
还可以减少河道的水位,减轻洪水的冲击力,保护沿河农田和居民点的安全。
2. 完善农村河道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的管理制度,形成明确的责任分工和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农村河道的经费投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还应当加强对河道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问题,避免问题的扩大化。
3. 推进农村河道生态修复对于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问题,应当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江苏:出台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052环球动态 GLOBAL DYNAMICS+农户”合作经营,提升生态养殖水平。
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减少活畜禽跨区域流动,加速猪肉供应链由“调猪”向“调肉”转变。
支持规模养殖场加快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喂料、自动清粪、环境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设施装备,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到2022年力争全省建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明确农村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县级人民政府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综合管护模式。
据介绍,江苏水域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16.9%。
全省共有县级河道2141条,2.56万千米;乡级河道21803条,7.22万千米。
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农村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时有发生。
《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河道淤积情况定期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制定清淤疏浚计划,报县级人民2月16日,贵州白酒企业发展圆桌会议发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8年,贵州白酒产业增加值达898亿元,其中,茅台是一枝独秀。
相对川酒来说,没有形成集群效应,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为此,抱团发展是推动贵州白酒产区发展的重要引擎。
贵州白酒需将产品品质、品牌表达、产区概念放到第一位,转入高设1万家生态健康养殖场、2000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0家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产业,到2022年全省化肥年使用总量较2018年削减3%左右,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建成动物疫病净化创建示范场20家以上。
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综合管护模式,努力实现农村河道综合管护及社会化管护全覆盖。
《办法》还明确,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倾倒、排放、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废弃物;禁止倾倒、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害物质;禁止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利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信、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
江苏省农村河道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制度,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省政府令第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河道是指县(市、区)域范围内县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
第三条本省范围内使用省级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专项资金的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与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目标。
建立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河道畅通水系、恢复引排能力、改善环境、修复生态的整治目标.第五条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原则.(一)统一规划.按照全省农村河道全面疏浚一遍和建立农村河道轮浚制度的总体要求,编制县级农村河道疏浚(含轮浚)规划,本轮河道疏浚规划应与中小河流治理、土地开发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二)分级负责.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与长效管护是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得益受惠的重点民生水利工程之一,实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在资金安排上实行省、市、县、乡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共同投入。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间资本等多种形式投入到河道长效管护.(三)分步实施。
按照先完成全面疏浚一遍,再根据河道复淤情况进行轮浚的要求,对直接影响生产生活、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河道限期疏浚整治,其他河道因地制宜按计划分步实施疏浚整治.第六条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由水利、财政部门共同负责:(一)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及轮浚规划的编制、审核;2、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及轮浚年度计划的编报、审核;3、负责工程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建设单位招投标工作;4、负责工程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5、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6、配合财政部门审核安排财政补助资金;7、开展河道疏浚绩效评估.(二)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及轮浚规划的审定;2、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及轮浚年度计划的审定;3、负责工程资金筹措及安排财政补助资金,4、负责工程概决算审核;5、负责工程资金管理,实行河道疏浚整治财政补助经费县级报账制;6、负责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绩效评估;7、参与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验收.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以县为单位编制总体规划,由市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审查,经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省、市水利、财政部门核备。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省份之一,农村河道治理工作一直备受关注。
农村河道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对水利设施的完善和保护关系着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随着城乡建设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河道的污染、砂石淤积等问题在逐渐加剧。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农村河道,提高其功能和效益,有必要开展一次调查,并提出相应的管护对策。
一、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1. 污染情况调查农村河道的污染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水,其中农田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水是主要的污染源。
通过实地调查和水质监测,可以了解农村河道的水质状况,掌握不同季节和气候条件下的水质变化情况,为后期的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2. 砂石淤积情况调查由于农村河道长期没有进行疏浚和清淤工程,导致砂石淤积严重。
淤积不仅影响了河道的通行能力,还容易导致河道泛滥。
了解不同河段的淤积情况,确定淤积程度和分布范围,为后期疏浚工程提供依据。
3. 河道生态环境调查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是河道治理的重点之一,通过对河道周边植被覆盖率、水生植物种类和数量、水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等方面的调查,了解河道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估农村河道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二、农村河道有效管护对策1.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针对农村河道的农田面源污染,可以通过合理施肥、改善农田排水系统、建立生态护岸等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输入,保证农村河道的水质良好。
2.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农村河道治理的重要环节,可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减少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改善农村河道的水质。
3. 加强河道疏浚和清淤工程针对农村河道的砂石淤积问题,可以加强河道疏浚和清淤工程,定期对农村河道进行清淤,恢复河道的通行能力,防止河道泛滥,改善农村河道的水环境。
4. 加强河道生态修复对于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可以开展沿河植树种草、修建挡土坝、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水生态系统,提高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河道的生态环境。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工农延伸成果的不断提高,农村河道的治理也逐渐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但是,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治理效果不佳,难以保证河道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探讨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并提出有效的管护对策。
1.经济投入不足农村河道治理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但是当前的投入仍然不足。
这造成了农村河道治理的进展缓慢,治理效果不佳。
同时,治理资金的不足还影响了治理质量和治理效果的持续性。
因为资金的缺乏不仅会影响到河道的基础设施建设,也会影响到日常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2.治理水平较低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治理水平仍然较低,对一些常见的问题没有具体解决方案。
例如废弃物的处理、水质的保护等。
治理水平的低下还导致了治理工程的设计和实施上存在一些问题,这会增加后续的维护和修复成本,也会影响治理效果的持续性。
3.政策措施不完备目前,农村河道治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仍不完备。
很多治理问题没有专门的政策和法规指导。
这使得相关政府部门不太容易管理河道治理工作,同时治理的实施和执行也不够顺利。
4.效果不明显目前,江苏省农村河道的治理效果不太明显。
尽管已经有一定的投入和工作,但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这部分是围绕河道治理缺乏整体战略科学规划。
治理效果不明显也会影响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水环境质量差会减弱当地生产力和居民群体的生活质量,影响当地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
为了保证农村河道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加大经济投入力度。
这里要说的不仅是投入的数量,也包括投入的目标和方向。
在投入前,需要对河道治理的需求进行评估,并确定治理的优先领域和管理重心。
这些都需要科学研究和规划,以确保资金的投入可以发挥最大的效果。
提升治理水平是保证河道治理具有长期效益的关键。
这部分是要加强政策法规,推广科学技术和人才培育。
治理人员需要具有科学的治理理念、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防范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治理作用。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快农村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规划、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农村水利,是支撑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三农的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的工作。
主要包括为提高农村防洪减灾能力,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采取的防洪减灾、农田水利、农村供水、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
第三条(总体原则)发展农村水利,应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水利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激励考核,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机制,促进农村水利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农村水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水利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并组织协调村民(居民)委员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配合做好农村水利的相关工作。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第五条(部门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水利的相关工作。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水利工作。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
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调查及有效管护对策江苏省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村区域广阔,河流密集分布。
由于历史上的过度利用和长期无序管理,很多农村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给当地的经济、生态和生活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本文将对江苏省农村河道治理现状进行调查,并探讨有效的管护对策。
一、现状调查1. 污染问题江苏省的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的养殖业和农业生产活动,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有机废水和农药残留等污染物对农村河道的水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通过对几个典型乡镇的河道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其中有些乡镇的主要污染指标如COD、氨氮、总磷等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地表水质量标准。
此外,部分农村区域还存在着河道污染源点,污染物直接排入河道而未经过任何处理。
2. 水土流失问题江苏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地形起伏较大,植被覆盖率较低,地势松散,因此容易发生水土流失问题。
这些河道周边的山区裸露地表,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农田土地的肥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
同时,这些农村河道由于流态发生变化、交通运输等因素,导致河道淤积加剧,水质恶化,河岸和围堤韧性下降。
二、有效管护对策1.加强河道环境治理针对农村河道的污染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例如加强河道岸线覆盖、生态退耕还林、建设沼气池、推广生态农业等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增强河岸的稳定性和韧性,同时也可以减少农业废水的排放,改善农村河道的水质和环境。
2. 加强河道保洁和巡查针对农村河道的杂草、漂浮物等问题,需要加强每日保洁和定期巡查。
保洁工作主要包括河道沉积物和杂草的清理,为河道畅通打下基础。
巡查工作则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点,加快治理进程。
3. 安装监测设备为了及时掌握农村河道的治理进展和水质情况,可以在一些重点区域安装水质监测设备,对水质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农村河道管理中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缺陷,需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提高巡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河道治理的联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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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河道管护,保障河道(塘)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水环境,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县(市)域范围内县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
第四条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制度,开展农村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编制农村河道管护名录,安排管护资金,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河道管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
(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
第八条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打井、挖坑、埋坟、放牧和损坏树木植被;
(二)倾倒垃圾、畜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
(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修建码头、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缆线、兴建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
(四)从事其他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
农村河道的具体管护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农村河道管护所需经费,由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安排,还可以通过发包水面、堤坡经营权和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省对考核合格的县(市)实行“以奖代补”。
农村河道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乡镇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县(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重点考核;省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
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一条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护制度、管护机构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管护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
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制定。
第十二条农村河道管护应当选用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人员担任。
有关单位应当与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管护协议内容主要包括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要求、管护报酬、管护起迄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农村河道管护应当设立管护责任牌,明确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河道管护宣传,倡导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管护意识。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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