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学年考核表
大学生常规要求评分表
评分表编号:001
评分标准:常规要求
评分范围:大学生
表格内容:
评分项
评分标准
分值
出勤情况
准时到课,不早退,不旷课
10分
课堂表现
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
10分
作业完成情况
按时完成作业,质量符合要求
10分
考试成绩
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
10分
课外活动参与度
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展示个人特长
2.学生在某些评分项表现略有欠缺,综合评分为B,需进一步努力。
3.学生在多个评分项。
编写人:[Your Name]
日期:[Date]
10分
团队合作能力
能够与他人良好合作,积极参与团队项目
10分
学术诚信
无抄袭、作弊等行为
10分
社会公德
遵守社会规范,尊重他人,有较高的道德水准
10分
评分说明:
1.评分范围为0-10分,10分为满分。
2.每个评分项都会根据实际表现进行评分。
3.总评分将由各评分项的得分相加得出。
评语:
1.学生在各个评分项都有较好的表现,综合评分为A,非常优秀!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大学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学制和修业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教育标准学制为4年。
第四条本科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设置3至6年弹性修业年限,相关规定如下:1.学生一般应在4年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学业。
2.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不少于3学年、提前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3.学生可以申请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因出国(境)留学等学业原因或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连续在校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并保留学籍;休学时间一般以学年为单位,累计不超过2次,累计时长不超过2学年。
4.休学并保留学籍时间计入最长6年的修业年限之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应持安徽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说明理由并提交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未请假、请假未准或逾期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事由之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校在新生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发放学生证;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且不予退费;对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八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准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返家治疗,不办理手续者,取消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安徽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安徽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指导思想1、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思想政治素质)、智(学业成绩)、体(身心素质)、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的综合评定。
2、通过综合测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3、综合测评为学生评奖、评优、就业推荐提供依据。
二、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一)德(满分100)从“遵纪守法”、“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劳动观念和组织观念”、“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表现”、“社会公德”等方面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测评。
每位学生的基本分为60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加减分。
加分要素: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每次加1分。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团校学习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1分。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排名上升超过5个名次的加2分,超过10个名次的加3分,依次类推,加满5分止,保持前5名学生加2分。
5、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获“最佳寝室”称号的室员每次每人加2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并按规定完成任务者每次加1分。
6、爱护公物,对破坏公物行为敢于制止或检举者加5分。
7、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者加4分。
8、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现象做斗争,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加5分。
9、在有关学校建设的重大事件中,服从大局,听从指挥,献计献策,表现突出者加5分。
10、院系认为需要加分的其它要素。
减分要素:1、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者,每缺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3、学习时间打扑克、下棋等每次扣2分;打麻将者,每次扣5分;泡网吧者每次扣5分。
安徽大学学分制与教学管理PPT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 of AHU
有利于人才培养
有利于教学管理
有利于效能提高
学生测评
选择课程
全部测评完并保存后, 点击[提交]
安徽大学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 of AHU
有利于人才培养
有利于教学管理
有利于效能提高
三、关于教学考核
安徽大学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 of AHU
有利于人才培养
有利于教学管理
有利于效能提高
课程考核
学生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权求计算。
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70%。 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占50%,期末成绩50%。 平时成绩包括:考勤、提问、随堂测试(含作业)、期 中考试等形式,其中随堂测试(含作业)不少于3次。
安徽大学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 of AHU
有利于人才培养
有利于教学管理
பைடு நூலகம்
有利于效能提高
学分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学分制要求
2、课程资源和教师不足,导致课源不足(政治理论、大学 体育等) 3、人才培育方案和教学计划制定不很科学 4、相当多的导师未能有效指导学生选课
平均学分绩点=(3×3.2+4×4.0+4×1.8+2×0)/ (3+4+4+2)= 2.5
安徽大学教务处
Teaching Affairs Division of AHU
有利于人才培养
有利于教学管理
有利于效能提高
二、关于网上选课与学生测评
安徽大学学生学习指导手册
安徽大学学生学习指导手册一、前言为了方便学生在校学习,根据安徽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文件的精神和有关内容,结合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整理和编印了安徽大学学生学习指导手册。
本手册是学校有关文件的摘录和整理,基本涵盖了学生从入学注册到毕业离校过程中参与学校学习的各个环节。
二、学制我校从2000年开始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标准四年制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艺术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其学制为四年。
三、入学(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生所在院系请假,提供请假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院系根据学校规定将请假学生名单报招生办,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在新生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四)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发给证明。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注册(一)在校学生应当于每个学年、学期开学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并持学生证和收费凭证到院系教学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方能取得该学期学籍。
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
模块一:公共基础教育(42学分。
各专业学生必须选修)A. 军事课2学分B. 德育课5学分C. 政治理论课10学分D. 大学英语课16学分E. 公共计算机课5学分F. 公共体育课4学分模块二:专业基础教育(30学分。
本专业学生必须选修)模块三:专业拓展教育(58学分)A. 专业选修课(任选或限选)40学分B. 非专业选修课(包含相关专业课和文理互选课)18学分模块四:文化素质教育(12学分)A. 人文与科技公选课8学分B. 文化素质考核4学分模块五:实践环节考核(18学分)A. 社会调查或专业见习4学分B. 专业实习10学分C.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4学分三、选课要求1、第一、二学年为公共基础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阶段,所开课程均为必选课程,学生应先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提前选修专业课程或非专业任选课程。
2、学生选修课程,应由导师指导选课和学习,导师的职责和有关规定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3、为增大学生的选课自由度,同时也为了选课的相对稳定性,学生依据《安徽大学学生选课手册》和选课规则,通过计算机选课统于每年5月份和11月份拟选下学期所学课程。
允许学生在开学试听的两周内调整本人所选课程。
两周后,学生对已经选定的课程不得再中途退选。
4、学生每学期选课不低于15学分、不超过30学分。
对未选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四、教学实施1、各院系按照上述专业教育与学分分配规定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每门课程的性质、类别(课程体系可按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相关专业课、文理互选课及文化素质教育、实践环节考核设计,并注明必选、限选、任选)与学分。
实践环节考核(不包括课堂教学中的实践教学环节)应注明项目与内容及考核办法。
教务处届时负责提出并印发制订学分制教学计划的指导性意见。
2、各院系可按照专业方向研究、设计若干组可供学生选修的课程。
同时要求设计若干可供其他专业学生辅修的课程,并确定学分。
3、各院系应于每学期选课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开课计划。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每次加3分
查阅资料
2、受校级、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的。
校级加3分、地市级加5分、省部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查阅资料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其个人或小组事迹被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媒体报道的。
地市级加5分、省部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
备注
2、身心素质=(基础分+总加分-总扣分)×10%
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
班级:姓名:测评时间:年月日
德育测评(40%)
思想道德素质(占30%)+业务素质(占50%)+人文素质(占10%)+身心素质(占10%)
总分:________
智育测评(60%)
一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
总分:________
综合得分
查阅资料
2、参加地市、省、国家级体育比赛;获奖的分别加分;
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的选手每人加20分、省级每人加15分、地市级每人加10分;个人(或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加30分、省级每人加20分、地市级每人加10分(参加的与获奖的累计加分);
查阅资料
3、参加体育比赛,破校、省、全国大学生记录分别加分;
参加体育比赛破校级记录的个人(或团体)每人加10分、省级每人加20分、国家级每人加30分;
查阅资料
6、学校军事训练获表彰的分别加分;
获军训标兵加2分;获优秀学员加5分。
查阅资料
扣分项
1、大学生体不达标的扣3分;
查阅资料
2、大学生军事训练不合格的给予相应减分;
大学生军训不合格的扣3分。
查阅资料
说明
1、本项总加分不得超过40分;身心素质总分计算以班评为准;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条为突出立德树人理念,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学生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合格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奖学金所设奖项分别为安徽大学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术科技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团学工作奖学金和文体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符合奖学金基本条件和各单项奖的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如下:(一)学年考核等次在良好以上(含良好);(二)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含2.0);(三)按规定交纳学费,无擅自拖欠学费行为;(四)每学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
第四条安徽大学校长奖学金安徽大学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道德品行、学术研究以及其他方面取得重大成绩或者有非常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广泛声誉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奖励名额和金额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五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行优良、学习优秀、科研突出、在文体或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奖—1—励金额为5000元/人;(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为:学年考核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应在班(年)级前10%,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科技、专业知识类竞赛中获奖(跨学科专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可优先考虑)以及在社会实践、团学工作或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第六条学术科技奖学金(一)学术科技奖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二)学术科技奖设团队和个人两个奖项,奖励金额为团队一等奖5000元/队,团队二等奖4000元/队,团队三等奖3000元/队;个人一等奖3000元/人,个人二等奖2000元/人,个人三等奖1000元/人;(三)学术科技奖由学校统一评定,不作名额限制。
第七条学习优秀奖学金(一)学习优秀奖用于奖励在学习上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二)学习优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办法
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办法校政秘[2002]130号(教务处2010年3月修订)第一条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对学生在各类竞赛、水平考试、资格认证、发明制作、出版发表、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认定的考核活动。
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对于配合我校学分制实施、实践我校“三基并重,全面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推动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安徽大学实施本科生学分制的暂行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参加素质教育考核并获取4个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参加素质教育考核应按规定交纳学分注册费,未交纳费用的,不予接受考核。
第三条素质教育考核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的本科学生,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学生可随上届或下届学生进行考核。
第四条素质教育考核的组织与领导素质教育考核工作以院系为主,各院系应成立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团委(团总支)负责人、教学办负责人、辅导员和部分本科生导师等。
第五条素质教育考核的操作程序1、学生提交材料学生应在5月15日前向院系提交素质教育考核材料的原件(核对用)和复印件(存档用)。
2、院系进行考核院系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安徽大学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计分办法》和本办法中“成绩和绩点计算方法”确定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填写《本科生素质教育考核卡》。
3、公示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院系应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院系素质教育考核工作小组应当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示。
4、提交考核成绩公示结束后,辅导员应于5月31日前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成绩。
大学生年度考核表
差-0
能够发现问题,但缺乏系统的方法进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
及格-1
基本上能够发现问题,识别问题的原因,但解决问题靠直觉,缺乏系统、规范地解决问题的方法;
好-2
能敏锐地发现和界定问题, 能选择适当的解决问题的流程、基本技巧和工具,提出解决问题的各种措施和途径
良-3
以最合理的决策技术、以合理的程序,充分考虑各种方案的利益和风险来解决复杂问题并制定有效决策
优秀-4
对他人起到榜样的作用
团队精神 (U)
差-0
与部门员工关系欠佳,不太能整合团队
一般-1
与部门员工关系和谐,具有较强的配合及服务意思
好-2
积极参与公司、部门团体活动
良-3
主动维护公司及部门利益,敢于抵制不良行为
优秀-4
主动承担岗位外的其他工作
创新能力
(N)
差-0
没有创新精神,工作因循守旧
一般-1
及格-1
愿意向其他同事学习,有明确的个人发展计划,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好-2
能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工具和渠道;能够钻研资料,获得必备的工作知识或技能;
良-3
能够与人分享知识和见解;为他人提供有效的指导,对他人的进步形成影响
优秀-4
能使学习贯彻到组织系统运行的整个过程之中,能够边学习边准备、边学习边计划、边学习边推行
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和独到的见解
好-2
能开动脑筋对工作进行改进但取得的成果较小
良-3
通过借鉴他人的经验,将某些流程改进与创新并运用到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
优秀-4
善于思考,并经常提出新点子,新想法且对提高工作效率或公司效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日程安排表【模板】
学生工作处组织“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评选。
评选工作未尽事宜,以学生工作部(处)具体通知为准。
9月下旬
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10月上旬
学院组织班级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进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确定学校奖学金等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及推荐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并根据公示期的学生意见确定最终推荐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进行报送。
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奖评优日程安排表
8月28日-
9月5日
学生工作处组织技术人员将学生成绩导入至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测评系统)。
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参加综合测评的本科生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核对学生个人成绩,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新。
各学院完成信息审核工作(学生基本信息不完整或学生信息未经学院审批者,无法参加综合测评)
10月中旬
学院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十大三好学生标兵”申报材料。申请“校园十佳班集体”的,需上交《校园十佳班集体申请登记表》、《**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积分表》及详细的申报材料。学校将通过组织评审或答辩的形式确定最终名单,具体另行通知。
10月下旬
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名单,并在全校内进行公示。
9月5日
(第二周星期四)
学生工作处组织本科生综合测评业务培训会议(面向辅导员、班主任、班级评议小组学生组长)。
9月6日
(第二周星期五)
全天
全校本科生停课,各学院组织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综合测评。
9月6日-9月11日
测评系统开放时段。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教室值日
不合格次
扣分
文明宿舍
不合格次
扣分
全文明
加分
定性考核
班委会考核分
分
辅导员评定分
分
思品总分
定量考核分
总计
分
定性考核分
思品等级
学生工作部
年月日
备注
20—20学年第学期
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班级
姓名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课
迟到\早退
自习
班会
合计
缺天
缺天
缺节
缺次
缺次
缺次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纪律
不安全行为
夜不归宿
晚归
宿舍滞留
留宿外人
其它
合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奖惩
受何种奖励
加分
合计
受何种处分
减分
合计
班级及社会活动
校级活动
缺次
扣分
合计
加分
减分
班级活动
缺次
安徽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安徽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了促进学生徳、智、体、美等方而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髙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遍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髙等学校徳冇大纲》,结合我校实际,制左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指导思想1、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徳(思想政治素质)、智(学业成绩)、体(身心素质)、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各方而情况进行的综合评泄。
2、通过综合测评促进学生全而发展,鼓励学生努力提髙综合素质。
3、综合测评为学生评奖、评优、就业推荐提供依据。
二、测评要素及评分标准(一)徳(满分100)从“遵纪守法”、“思想品徳”、“政治表现”、“劳动观念和组织观念”、“社会活动和社会实践表现”、“社会公徳”等方而每学期对学生进行测评。
每位学生的基本分为60分,在平时行为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加减分。
加分要素: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每次加1分。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党、团校学习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1分。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进步明显,排名上升超过5个名次的加2分,超过10个统次的加3分,依次类推,加满5 分止,保持前5名学生加2分。
5、在学校卫生大检查中,获“最佳寝室”称号的室员每次每人加2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并按规龙完成任务者每次加 1分。
6、爱护公物,对破坏公物行为敢于制止或检举者加5分。
7、遵守社会公徳和社会公共秩序,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雅、仪表端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者加4分。
8、见义勇为,敢于同不法现象做斗争,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加5分。
9、在有关学校建设的重大事件中,服从大局,听从指挥,献计献策,表现突出者加5分。
10、院系认为需要加分的其它要素。
减分要素:1、不枳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者,每缺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3、学习时间打扑克、下棋等每次扣2分:打麻将者,每次扣5分:泡网吧者每次扣5分。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的推行,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采用综合评定的办法,对学生一学年来日常表现、学业成绩、素质拓展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学业为主、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推优入党、保送研究生、推荐就业、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并随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五条综合测评总积分包括日常表现积分、学业成绩积分和素质拓展积分三个方面。
计算方法为:总积分=日常表现积分×10%+学业成绩积分×75%+素质拓展积分×15%。
第六条日常表现积分的评定1.日常表现积分是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表现。
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人生态度。
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理想,有抱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道德修养。
包括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与人为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4)诚信表现。
包括为人诚实,遵守信用;忠诚待人,言行一致。
(5)学习态度。
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6)集体观念。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安徽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安徽大学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徽大学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标准四年制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徽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第四条教务处主管全校普通本科教育教学行政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说明理由并交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者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新生报到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追究。
第八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发给证明。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在校学生应当于每个学年、学期开学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财务部门缴纳学费,并持学生证和收费凭证到学校注册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方能取得该学期学籍。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十条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一)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化的推行,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是采用综合评定的办法,对学生一学年来日常表现、学业成绩、素质拓展等方面进行综合量化考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学业为主、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推优入党、保送研究生、推荐就业、毕业鉴定的重要依据,并随相关材料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五条综合测评总积分包括日常表现积分、学业成绩积分和素质拓展积分三个方面。
计算方法为:总积分=日常表现积分×10%+学业成绩积分×75%+素质拓展积分×15%。
第六条日常表现积分的评定1.日常表现积分是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按照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表现。
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人生态度。
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理想,有抱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道德修养。
包括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加强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与人为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4)诚信表现。
包括为人诚实,遵守信用;忠诚待人,言行一致。
(5)学习态度。
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6)集体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