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
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
C2为100%;μ=1.2。 公式(i):当中央交易对手实收违约基金(DF')小于其虚拟 资本要求(KCCP)时,采用公式(i)计算。该情形下,清算会员未 缴纳的违约基金可能会被用于吸收损失,由于其他会员无法及时补
DF ' <K CCP DFCCP < K CCP DF ' K CCP DFCCP
(i ) (ii) (iii)
* K CM
其中, K*CM 为所有清算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的总资本要求; DFCCP为中央交易对手自身财务资源 (如实收资本、 留存收益等) , 这些资源应在清算会员缴纳的违约基金之前用于吸收其损失;
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
一、总体要求 (一)中央交易对手是指清算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者的法定 对手方身份介入交易清算, 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 证交易得以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功能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在资 本监管框架下中央交易对手视同为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中央交易对手风 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涉及的业务包括场外衍生品交易、在交易 所交易的衍生品交易以及证券融资交易。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 权资产为交易风险暴露与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三)中央交易对手分为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与不合格中央交易 对手。商业银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和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 对手风险暴露计量规则分别见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如果某合格中 央交易对手不再满足合格标准,除银监会另行规定,3个月内,商业 银行可按照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3个月后, 商业银行应按照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四)商业银行应确保持有足够的资本覆盖与中央交易对手相 关的风险。商业银行应监测并定期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与中央交 易对手相关的各类风险。 如果商业银行是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附件: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一、违约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算公式如下:
EAD RC PFE
=+
1.4*()
RC为重置成本,代表当前风险暴露;
PFE为潜在风险暴露。
二、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
(一)对于无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
;0
RC MAX V C
其中:V为净额结算组合衍生品的盯市价值;
C为银行持有的抵质押品净额(收到的抵质押品扣除提交的抵质押品)经折扣调整后的价值。
(二)对于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0
=-+-
RC MAX V C TH MTA NICA
其中:V和C的定义与无保证金交易相同;
TH是一个正的阈值。超过该阈值,交易对手必须向银行提交抵质押品;
MTA 为交易对手追加可变保证金最低触发值; NICA 为净独立抵质押品的价值,即在交易对手违约情况下,银行可以用来抵消风险暴露的抵质押品价值。NICA 不包括银行向分离的、破产隔离账户提交的抵质押品。
TH+MTA-NICA 为触发可变保证金补充之前的最大风险暴露,代表银行需保持的抵质押品水平。
三、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方法 (一)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如下:
*aggregate PFE multiplier AddOn =
其中:AddOn aggregate 为全部衍生品交易的总附加暴露;
multiplier 为认可超值抵押或负盯市价值的乘数因子。
(二)乘数因子计算公式如下:
min 1;0.050.95*exp 1.9*aggregate
V C multiplier AddOn ⎧-⎫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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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一、违约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算公式如下:
EAD RC PFE
=+
1.4*()
RC为重置成本,代表当前风险暴露;
PFE为潜在风险暴露。
二、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
(一)对于无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
;0
RC MAX V C
其中:V为净额结算组合衍生品的盯市价值;
C为银行持有的抵质押品净额(收到的抵质押品扣除提交的抵质押品)经折扣调整后的价值。
(二)对于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0
=-+-
RC MAX V C TH MTA NICA
其中:V和C的定义与无保证金交易相同;
TH是一个正的阈值。超过该阈值,交易对手必须向银行提交抵质押品;
MTA 为交易对手追加可变保证金最低触发值; NICA 为净独立抵质押品的价值,即在交易对手违约情况下,银行可以用来抵消风险暴露的抵质押品价值。NICA 不包括银行向分离的、破产隔离账户提交的抵质押品。
TH+MTA-NICA 为触发可变保证金补充之前的最大风险暴露,代表银行需保持的抵质押品水平。
三、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方法 (一)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如下:
*aggregate PFE multiplier AddOn =
其中:AddOn aggregate 为全部衍生品交易的总附加暴露;
multiplier 为认可超值抵押或负盯市价值的乘数因子。
(二)乘数因子计算公式如下:
min 1;0.050.95*exp 1.9*aggregate
V C multiplier AddOn ⎧-⎫
信用风险 计量方法
信用风险计量方法
信用风险计量方法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用来评估借款人或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或债务的潜在风险的方法。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
1. 评级模型:评级模型是一种使用统计分析来评估借款人或债务人信用风险的方法。它基于历史数据和财务指标,利用统计算法来预测借款人违约的概率。评级模型可以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历史、收入情况、负债水平等因素进行评估。
2. 应用价值相关方法: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评估借款人或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预测未来现金流来计量信用风险。常用的方法包括财务比率分析、流动性分析、现金流量分析等。
3. 集中度测量方法:这种方法用于评估借款人或债务人的业务集中度。如果借款人业务高度集中在某个特定行业或客户上,他们的信用风险可能会较高。通过分析借款人的业务结构和客户分布,以及行业风险,可以评估其信用风险。
4. 数量贴现方法:这种方法使用借款人的现金流量来计算其对债务支付能力的估计。通过将未来现金流量贴现到现值,可以评估借款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按时偿还债务。
5. 债券评估方法:这种方法主要用于评估债券的信用风险。它基于债券的信用评级和市场利率来计量信用风险。越低的信用评级和高的市场利率意味着更高的
信用风险。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信用风险计量方法,实际应用中可能还有其他方法。不同的金融机构可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计量方法。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风险控制工作一直备受关注。风险控制指标的计算标准对于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概念、计算标准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风险控制指标是指用于衡量证券公司风险水平的指标,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其中,市场风险是指证券公司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系统或人为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而流动性风险则是指证券公司在市场上无法及时满足交易结算和资金清偿需求的风险。
其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计算标准应当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并且要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和设定。一般来说,市场风险可以通过价值-at-风险(VaR)和压力测试等指标来进行计算,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等指标来进行计算,操作风险可以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损失事件频率等指标来进行计算,而流动性风险则可以通过流动性测试和流动性覆盖率等指标来进行计算。
此外,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指标实施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制定明确的指标计算方法和标准,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的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团队和制度,提高风险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等。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计算标准是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和设定风险控制指标,并建立健全的实施方法,以确保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证券公司还应当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能力,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发展,为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附件:
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量方法
一、违约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暴露计算公式如下:
EAD RC PFE
=+
1.4*()
RC为重置成本,代表当前风险暴露;
PFE为潜在风险暴露。
二、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
(一)对于无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
;0
RC MAX V C
其中:V为净额结算组合衍生品的盯市价值;
C为银行持有的抵质押品净额(收到的抵质押品扣除提交的抵质押品)经折扣调整后的价值。
(二)对于保证金交易,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
;;0
=-+-
RC MAX V C TH MTA NICA
其中:V和C的定义与无保证金交易相同;
TH是一个正的阈值。超过该阈值,交易对手必须向银行提交抵质押品;
MTA 为交易对手追加可变保证金最低触发值; NICA 为净独立抵质押品的价值,即在交易对手违约情况下,银行可以用来抵消风险暴露的抵质押品价值。NICA 不包括银行向分离的、破产隔离账户提交的抵质押品。
TH+MTA-NICA 为触发可变保证金补充之前的最大风险暴露,代表银行需保持的抵质押品水平。
三、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方法 (一)潜在风险暴露的计算公式如下:
*aggregate PFE multiplier AddOn =
其中:AddOn aggregate 为全部衍生品交易的总附加暴露;
multiplier 为认可超值抵押或负盯市价值的乘数因子。
(二)乘数因子计算公式如下:
min 1;0.050.95*exp 1.9*aggregate
V C multiplier AddOn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探析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探析
在金融危机时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Counterparty Credit Risk,CCR)成为市场波动的放大器,给整个国际金融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交织在一起时,错向风险(Wrong Way Risk)就会出现。危机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度量、监控、缓释和治理成为金融监管的核心问题,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关系密切的错向风险也成为市场参与者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
从“无风险”套利谈起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场外衍生品市场和证券融资业务,其中以场外衍生品市场为主要风险来源。无风险套利是金融衍生品市场重要的交易策略,而基于无风险套利形成的无风险定价理论则成为衍生品定价的普遍方法。
根据无风险套利策略,当价格关系出现偏离时就会出现套利机会,通过在市场上的买卖对冲,就可以锁定利润,避免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这种交易策略在金融危机前被广泛采用,很多国际投行甚至通过量化投资,实现策略精准实施,获取了大量利润。然而,无风险套利
真的是“无风险”的吗?其实不然。无风险套利规避的仅仅是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即市场风险,而没有规避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在无风险套利交易策略中,策略两端的交易都会面临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如果交易对手为国际金融巨头,那么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较低,但并非没有风险。
与此类似,银行参与涉及衍生品背对背交易或者自营交易也会出现对冲了市场风险,却带来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情形。以国内银行为例,银行与国内某企业签订了外汇远期合同(美元兑换欧元)。银行在美元相对欧元升值时获利,企业在美元贬值时获利。不考虑银行收取的服务费用,这个交易的初始价值为零。银行与外资投资银行签订了一笔金额相同,但是头寸相反的交易,用以对冲市场风险。在本项交易中,银行将在美元相对欧元贬值时获利。未来可能存在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正如该企业预期的,美元币值贬值。那么银行欠企业钱,而投资银行则将欠银行钱。如果投资银行违约,银行需要平仓,其损失金额就是外汇远期空头的重置成本。第二种情况,与该企业预期的相反,美元币值升值。结果,企业欠银行钱。如果该企业违约,银行平仓后的损失,就等于外汇远期多头的重置成本。由此可见,银行对冲了所有市场风险,却保留了与该企业、投资银行的交易对手风险。
银行从业考试讲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银行从业考试讲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银行从业考试2017讲义: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导语: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本质上属于信用风险范畴,然而由于其计量对象与市场风险计量相同,都主要集中在衍生金融工具上,对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与市场风险计量中的核心技术——内部模型法的估值能力密切相关。
一、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定义和计量范围
(一)定义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所有的交易可以按照资产和负债分成三类:
(1)银行资产类交易(交易对手违约会给银行造成损失,以下类同、如购人的期权属于银行的资产;
(2)银行负债类交易,如售出的期权属于银行的负债;
(3)既可能是银行资产也可能是银行负债的交易,如远期和掉期交易既可能是银行的资产也可能是银行的负债。
(二)计量范围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需要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下三类交易的风险: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计量
(一)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计量
巴塞尔委员会共提出三种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计量方法,较常用的方法是现期风险暴露法、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
(1)现期风险暴露法。现期风险暴露法适用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违约风险暴露(EAD)的计量。
(2)标准法。标准法仅适用于计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对于不满足利用内部模型法,但希望提高风险敏感度(相对现期风险暴露法)的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在标准法下,每一笔交易的风险暴露将映射至其含有的风险因素(如利率、汇率)中。相同类别风险因素
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
信用风险的计量方法
1. 历史数据分析法:通过对客户历史数据的分析,比如过去几年的还款记录等,得出未来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2. 财务风险分析法:通过对客户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如债务水平、现金流量、成本费用等,来评估其信用风险。
3. 主观分析法:通过对客户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因素主观评估,得出其信用风险。
4. 信用评级法:通过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等多种因素进行评估,给出信用等级,以评估其信用风险。
5. 统计模型法:通过建立信用评估模型,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客户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得出其信用风险。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填报说明(0621)资料
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设计。商业银行应制定与其交易活动的特征、复杂程度和风险暴露水平相适应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管理政策和程序,计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办法》中的《附件8: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规定了具体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三部分:(1)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由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两部分组成;(2)证券融资交易(包括回购交易、证券借贷和保证金贷款交易等)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部分信用风险暂不计算,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
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G4B-3(b)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算表(权重法)
2.报表编码:银监统***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
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仅报人民币账户数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表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合并报表数据(半年报)为半年后40日内。
银行从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第35讲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第五节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过程中,应考虑包括缺口风险、基差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在内的重要风险的影响,以及开展主要币种业务时所面临的利率风险
一、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要求★
(一)国际监管规则修订情况
巴塞尔委员会2016年4月发布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标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标准》
》,采用了强化的第二支柱方法,通过提升银行风险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要求、强化监管评估、严格市场披露来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一是升级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原则
修订后的原则共 12 条,其中原则 1 -7 是细化和提升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流程的监管要求•二是提出标准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框架
应用分析
】2016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最新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标准》,强化了银行账簿【真题演练·多选
多选】
利率风险监管原则,其中原则1~7是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 )流程的监管。
A.识别
B.计量
C.监测
D.分析
E.控制
【答案】ABCE
【解析】巴塞尔委员会2016年4月发布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标准》,采用了强化的第二支柱方法,通过提升银行风险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性评估要求、强化监管评估、严格市场披露来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最新监管标准修订了2004年版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监管原则,显著提升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监管要求。修订后的原则共12条,其中原则1-7是细化和提升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流程的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0——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
附件10:
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
一、总体要求
(一)中央交易对手是指清算过程中以原始市场参与者的法定对手方身份介入交易清算,充当原买方的卖方和原卖方的买方,并保证交易得以执行的实体,其核心功能是合约更替和担保交收。在资本监管框架下中央交易对手视同为金融机构。
(二)商业银行应计算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涉及的业务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交易、证券融资交易以及长期限结算交易。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风险暴露与违约基金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之和。
(三)中央交易对手分为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与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商业银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和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计量规则分别见本附件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如果某合格中央交易对手不再满足合格标准,除银保监会另行规定,3个月内,商业银行可按照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3个月后,商业银行应按照不合格中央交易对手的规则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四)商业银行应确保持有足够的资本覆盖与中央交易对手相关的风险。商业银行应监测并定期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与中央交易对手相关的各类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是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应通过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评估资本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的覆盖程度。
(五)商业银行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不纳入内部评级法覆盖范围。
二、对合格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一)交易风险暴露
1.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
商业银行作为中央交易对手的清算会员,如果为自身提供清算,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为2%;如果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且中央交易对手违约导致客户损失时需弥补客户损失,商业银行对该中央交易对手交易风险暴露的风险权重也为2%o商业银行应按照本办法附件9计算衍生工具、长期限结算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和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的交易风险暴露。商业银行采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标准法(SA-CCR)时,应使用至少10天的保证金风险期间。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量:原理、演进和影响
持有期 内交易对手信用状况 的变化。C C R通常是指 在最终清算交易现金流前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的风险 ;
当交易一方违约 时,若银行与该交易对手 的交易或 交易组 合具有 正 的经 济价值 ( 未实现 收益、浮盈 ) 银行将遭受经济损失。传统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是
损 失惨 重。为此 ,2 0 1 0 年底 巴塞尔委员会发布 《 巴
模拟到期 日前所有时点该交 易潜在价值 的分布可 以
估计 P F E 。因此 ,特定时点上单笔衍生 品交易的 E A D
应为 C E 与P F E之和 。
最近 这 场 全 球 金 融 危机 以 来 . C C R的 概 念 有 所 扩 大 ,不 仅 指 交 易 对 手 违 约 给 另 一 方 带 来 的 损 失 ,
本监管框架 .并提 出了现期暴露法 ( C u r r e n t E x p o s u r e
Me t h o d
.
C C R的概念和计量原理
( 一)C C R的概念
C E M) 、标准方法 ( S t a n d a r d i z e d M e t h o d S M)
Cr e d i t R i s k E x p o s u r e s
,
以下 简称 S A - C C R ) ,以取代
快速 扩 张 ,交 易对 手 信 用风 险 ( C o u n t e r p a r t y C r e d i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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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期限。Mi的计算规则见附件5,且Mi丌受上限(5年)和下限(1年)的限制。
工具的期限(如存在多个头寸,则应加总Mihedge∙Bi)。
期限。如有多个指数套期工具头寸,则为名义加权平均期限。
交易,可将回购的金融资产视作金融质押品,适用本附件第二部分(五)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在符合本部分 额结算进行处理。
1.商业银行应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分别进行净额结算。只有 和交易账户之间的轧差头寸才可以按照净额结算处理。
E * max0, E C E s H s E fx H fx
E*为信用风险缓释后的风险暴露; E为风险暴露的当前价值; C为所接受质押品的当前价值; Es为给定证券净头寸的绝对值; Hs为适用于Es的折扣系数; Efx为不清算币种错配币种净头寸的绝对值; Hfx为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2.商业银行对回购交易采用净额结算时,违约风险暴露按下式
银行账户 证券融资 交易的权重法测算-73条 合格质物质押的债权(含证券融资类交易 形成的债权),取得不 分质押的债权(含证券融资类交易形成的债权),受质物保护的 银行账户 证券融资 交易的权重法测算-交易账户 证券融资 交易的权重法测算 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风险暴露计算公式:
2
=12.5 2.33 h 0.5 wi M i EADitotal M ihedge Bi wind M ind Bind ind i
●
h为1年期的风险持有期(单位:年),h=1
●
wi为交易对手i所适用的风险权重。交易对手i的风险权重应根据 对手i无外部评级,银行应将该交易对手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外 评级,则wi=1%。
74条 商业银行采用权重法的,质物或保证的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
E * max{0, [ E (1 H e ) C (1 H c H fx )]}
E为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前风险暴露; E*为证券融资交易风险缓释后风险暴露; Hε为风险暴露的折扣系数; C为金融质押品的当前价值; Hc为金融质押品的折扣系数; Hfx为处理金融质押品和风险暴露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账户类别 银行账户
未结算 场外衍生工具
交易类型
交易账户
证券
商品
外汇交易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信用衍生工具(总收益互换、信用违约互 换) *其他衍生工具(利率、汇率、股权……)
回购交易
证券融资交易
证券借贷
保证金贷款交易
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
场外衍生工具EAD测算 采用现期暴露法 EAD = MTM + Add-on 其中: MTM Add-on
1.具有法律上可执行的净额结算协议,在交易对手无力偿还或 2.在仸何情况下,能确定同一交易对手在净额结算合同下的资 3.在净头寸的基础上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暴露。
商业银行在使用场外衍生工具净额结算进行信用风险缓释时,交 1.当前暴露净额为净盯市重置成本不0之间的较大值。 2.潜在暴露净额 ,由下式计算:
外部评级确定权重参考后附表
或保证的担保期限短于被担保债权期限的,丌具备风险缓释作用。
暴露计算公式:
(1 H c H fx )]}
险暴露; 风险暴露;
露币种错配的折扣系数。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需计算每笔场 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 资产,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为所有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 权资产。
◆ ◆
商业银行为对冲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购买的 则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暴
若商业银行将销售的信用违约互换(信用保护的卖方?)放在银 加权资产时该信用违约互换的违约风险暴露为0。
◆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符合本办法附件6第三部分关于合格净额结算 。 合格净额计算的认定需求:
2
:年),h=1
重。交易对手i的风险权重应根据交易对手i的外部评级确定,表4列示了外部评级不风险权重的对应关系。如交易 交易对手的内部评级结果映射到外部评级,且此映射关系应得到银监会的认可。如交易对手i无外部评级也无内部
估计EAD时可考虑净额结算及抵质押品的风险缓释效果,且应使用(1-exp(-0.05*Mi))/(0.05*Mi)的折现
附件6第三部分关于合格净额结算的要求的,商业银行可按照该部分的规定计算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
算协议,在交易对手无力偿还或破产的情况下均可实施。 交易对手在净额结算合同下的资产和负债。 制相关风险暴露。
净额结算进行信用风险缓释时,交易对手的净风险暴露应为当前暴露净额不潜在暴露净额之和: 成本不0之间的较大值。 算:
ANet 0.4 AGross 0.6 NGR AGross
其中: AGross为净额结算协议下对同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暴露 办法附件8; NGR为净额结算协议重置成本净额不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 交易。未经银监会批准,商业银行丌得变更计算方法。 商业银行也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算交易对手的净风险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 权资产CVA
total
●
EADi 为交易对手i的EAD。估计EAD时可考虑净额结算及抵质 系数进行折现。
●
Bi为银行购买的、标的为交易对手i且用于对冲CVA风险的单名信
应使用(1-exp(-0.05*Mihedge))/(0.05*Mihedge)的折扣系 数进行扣减。
●
Bind为用于对冲CVA风险的一个或多个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
证券、商品、 外汇交易清算 附件三:根据交易对手 过程中形成的 的类型选择内评法计算 风险暴露
RWA的公式? 交易账户:为 附件六:见下“证券融 证券融资交易 资交易的内评法测算” 风险缓释后风 险暴露乘以本 办法附件2规 定的交易对手 的风险权重。
‘=交易对手违约RWA
‘=交易对手违约RWA
对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 ● ● ●
wind为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商业银行应基于指数‘ind’的
Mi为对交易对手i的交易的有效期限。Mi的计算规则见附件5,且
Mihedge为名义金额为Bi的套期工具的期限(如存在多个头寸,则
Mind为指数套期工具‘ind’的期限。如有多个指数套期工具头
证券融资交易的内评 法测算
从属于净额结算主协议的回购交易,可将回购的金融资产视作金 (一)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净额结算进行处理。
MTM + Add-on Max(盯市价值重置成本,0) 衍生工具的名义本金*附加系数
附加系数确定参考后附二表
风险或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而购买的信用衍生工具,若在计量资本要求时考虑了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缓释作用, 权资产时该信用衍生工具的风险暴露为0。
互换(信用保护的卖方?)放在银行账户,幵且将其当作保证来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算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暴露为0。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权重法 内评法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CVA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交易对手违约RWA + 信用估值调整RWA
EAD*RW
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选 =12.5 2.33 h 0.5 w M EAD 择内评法计算RWA的 公式?
i i i
total i
2 M ihedge Bi wind M ind Bind 0.75 wi2 M i EADitotal M ihedge Bi ind i
2
银行账户:办 法第73条/74 条(见下)
‘=交易对手违约RWA
一交易对手的所有合约的潜在暴露净额之和,等于每笔交易合约本金乘以相应的附加系数的总和,附加系数见本
净额不重置成本总额的比率。经银监会批准, 既可以基于单个交易对手,也可以基于净额结算协议覆盖的所有 银行丌得变更计算方法。 内部模型法计算交易对手的净风险暴露,但应得到银监会的批准。
2 Ditotal M ihedge Bi wind M ind Bind 0.75 wi2 M i EADitotal M ihedge Bi ind i
对手i且用于对冲CVA风险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如有多个头寸,则应进行加总),该名义金额 ))/(0.05*Mihedge)的折扣系数进行扣减。
e
或多个指数信用违约互换的名义总金额,该名义金额应使用(1-exp(-0.05*Mind))/(0.05*Mind) 的折扣系
重。商业银行应基于指数‘ind’的平均利差、对照表3以确定该指数套期工具的风险权重。
易账户分别进行净额结算。只有当所有交易逐日盯市且质押工具均为银行账户中的合格金融质押品时,银行账户 可以按照净额结算处理。
额结算时,违约风险暴露按下式计算:
s
E
H s E fx H fx
露;
;
寸的绝对值;
融资类交易 形成的债权),取得不质物相同的风险权重,或取得对质物发行人或承兑人直接债权的风险权重。部 交易形成的债权),受质物保护的部分获得相应的较低风险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