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律特征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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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二)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二)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特征(二)引言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与知识相关的权利,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知识产权的特征,分为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正文:一、创造性与独创性1.1 知识产权的创造性是指创新的思维和独特的构想,不仅仅是简单的复制。

1.2 知识产权的独创性要求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原创性。

1.3 创造性和独创性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特征,可以保护知识的独特性和创新价值。

二、可复制性与传播性2.1 知识产权的可复制性意味着可以被多次复制和传播。

2.2 可复制性将知识转化为商品,促进了知识的传播和应用。

2.3 知识产权的传播性使得知识可以跨越国界和地域,促进了全球经济和文化的交流。

三、独占性与专有性3.1 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即享有该知识的权利人可以独自使用和控制该知识。

3.2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使得其权利人能够获取经济利益,激励创新和知识的生产。

3.3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例如专利授予、商标注册等。

四、时限性与保护性4.1 知识产权的时限性意味着其权利会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4.2 时限性可以激励创新,防止知识被滥用和过时。

4.3 知识产权的保护性意味着其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护,违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权益平衡与社会效益5.1 知识产权的权益平衡是指在保护创新的同时,也需要兼顾社会公共利益。

5.2 知识产权的良好运作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创新的繁荣。

5.3 知识产权的维护需要权衡各方的权益,实现知识产权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知识产权是与知识相关的权利,具有创造性与独创性、可复制性与传播性、独占性与专有性、时限性与保护性以及权益平衡与社会效益等特征。

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知识的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至关重要,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的涵义及其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涵义及其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涵义及其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这一定义的特点是:①突出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昭示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②指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较其他定义更全面;③明确揭示出知识产权的支配权属性,表明其具有支配权的一般属性和特点,以便与请求权相区别;④表明这种支配权既包括权利的原始取得人对保护对象的全面支配权,也包括通过转让、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继受取得权利的人对保护对象的全面或受限制的支配权,从而解决了被许可人的权利性质问题。

这样一来,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权能)包括:①控制权,即控制权利所保护的对象的权利,相当于物权的占有权能,是行使其他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

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不能像对物质财产那样实施占有,权利人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控制只能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②使用权,即指权利人对其权利保护对象进行使用的权利,如使用专利方法生产产品,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展览自己的作品,发表、改编、表演自己的作品等。

权利人可以自己使用其权利的保护对象即信息,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③处分权,指权利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置自己权利的权利,包括设定质权、许可他人使用、转让(出卖、赠与、投资)抛弃等权利;④收益权,即通过使用或处分,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信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对象,大部分是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即通常所说的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新产品新方法的发明创造。

至于商标等商业标志,法律是把它们当作商业活动的标志,而不是作为智力成果来保护的。

但是,不论是智力成果,还是商业标志,都具有财产价值,而且都具有非物质性。

所谓非物质性,是指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并无物质性存在,它仅是一种信息。

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正是人们对这种信息的控制和支配。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基于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和劳动,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中所创造或拥有的权益。

它们为知识的创造者和拥有者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使他们能够获得其创造物的经济收益并享有其努力的成果。

为了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我们需要关注它的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概念,其具体特征是保护知识与创造,而不是物质的实体。

与传统的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无形且不可触摸。

它们存在于创意、创新和智力努力的产物中,例如发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商标和专利等。

知识产权还包括商业秘密和版权等,这些都是与知识相关的具体领域。

其次,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和利用他们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人是否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例如,专利权可以限制他人在特定领域内生产和销售特定的发明。

这种排他性权利的确立和维护,鼓励了创新和创造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此外,知识产权也具有时限性。

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保护期限会有所不同。

专利一般保护20年,版权一般保护作者一生加70年,商标则可以无限期地保护。

这种限制性的时间框架旨在为创新者和创作者提供足够的回报,同时也鼓励他们将其知识和创意分享给公众,以促进社会的发展。

另外,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基于一定的法律框架和国际协定。

国际上,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负责,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

此外,各国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后,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多种多样。

除了法律保护之外,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还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合同约束、技术保护和公共认可等方式来维护其权益。

例如,企业可以使用商标和专利来保护其品牌和创新,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

总结起来,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多样而复杂的。

其作为一种法律概念,保护了知识与创造的权益,具有排他性和时限性,同时依赖于法律框架和国际协定进行保护。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概念和起源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指的是人们在创造中产生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法律保护。

它涵盖了各种创造性的成果,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标、专利、版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和保护人们的创造性思维,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概念并非现代社会才出现,它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起源。

在古代,人们已经开始理解和尊重智力创造,有关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也始终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兴起,知识产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国家和国际社会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法律特征1. 独占性:知识产权给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成果享有独占的权利。

例如,专利权持有者可以防止他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他们的发明,版权持有者可以控制对其作品的复制和传播。

2. 有限期限: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一旦过期,知识产权将成为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这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同,以适应不同的创造性需求和创新速度。

3. 可转让性和分割性: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和分割的。

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出售或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经济利益。

这种转让和分割使得市场流通更加灵活,促进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4.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在国内得到保护,也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保护。

通过国际组织和协定,各国之间建立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以促进知识的跨国交流与合作。

5. 利益平衡:尽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创造至关重要,但它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进行了限制,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竞争的原则。

例如,反垄断法、反垄断管制和合理使用原则的确立,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和公平应用。

总结知识产权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概念和法律特征有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和激励了人们的创新和创造力,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知识的重要性在现在的时代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大家的重视,而在知识产权理论方面就比较薄弱,我国的这方面相对其他国家比较晚,生活中到处都是知识产权的产物,下面就针对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做出一些解释。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就此而言,知识产权有别于有别于财产权。

(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智力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知识产权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难以实际控制。

因此,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个公民对自己头脑中的知识和聪明才智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仅承认该种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

因而,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体的规定。

(五)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相区别的最根本的标志。

与所有权的区别: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运用知识时所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促进创新、鼓励创造力并维护创作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和支持,本文将讨论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一、可保护性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之一是可保护性。

知识产权法律确立了权利人在其创造物上享有的权益,并规定了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侵犯这些权益的禁止行为。

例如,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使得发明人能够享有其发明的独占权。

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作品,使得作者能够对其作品享有版权,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人的权益,确保创作和创新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

二、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知识产权法律授予权利人对其创造物的独占使用权,确保权利人能够独自享有其知识产权,并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例如,专利权的授予使得专利持有人能够以其专利技术进行独占经营,从而获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商标权的独占性则使得品牌所有者能够单独使用和保护其商标,建立品牌形象并保护其商业利益。

独占性使得知识产权具有稳定性和可商业化的特征。

三、国际保护性知识产权法律具有国际保护性,这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国家边界,而是涉及国际合作和国际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框架,以确保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保护,并促进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自由流动。

该协议规定了各成员国应当采取的最低保护标准,同时也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国际仲裁和监督机制。

国际保护性使得知识产权法律更具权威和有效性。

四、平衡性知识产权法律的平衡性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知识产权法律旨在保护创造和创新,但同时也要考虑公众利益,如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竞争和知识的自由流通等。

因此,知识产权法律需要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或发现的与知识和信息相关的权利。

它的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外观设计等。

二:专利权1. 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创造者的专利权利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专有的权利控制的权利。

2. 专利权的特征:专利权是排他性的、地域性的和时间性的。

三:商标权1. 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权是给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2. 商标权的特征:商标权是排他性的、地域性的和时间性的。

四:著作权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对于以独创性方式表达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独占权利。

2. 著作权的特征:著作权是排他性的、地域性的和时间性的。

五:商业秘密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具有商业价值且对于外界未公开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是保密性的、可经济利用的和有限期的。

六:外观设计1. 外观设计的定义: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形特征、色彩、纹样等与产品整体观感相关的视觉特征。

2. 外观设计的特征:外观设计是独创性的、工业性的和注册性的。

附件:1. 专利权申请表格2. 商标注册申请表格3. 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4.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范本5. 外观设计注册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权:指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创造者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专有权控制的权利。

2. 商标权:给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3. 著作权:对于以独创性方式表达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的独占权利。

4. 商业秘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具有商业价值且对于外界未公开的信息。

5. 外观设计:产品外形特征、色彩、纹样等与产品整体观感相关的视觉特征。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1. 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作品或者发明新技术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法律保护。

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意、鼓励投资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四个基本特征,并对每个特征进行细化阐述。

2. 可保护性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可保护性”。

这意味着者或发明家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措施来保护他们的作品或发明。

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工业设计等。

这些法律措施确保者和发明家能够享有他们创造的作品或发明的专有权,并有权利阻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使用或复制。

2.1 专利保护专利是指对新发明、新设计或新的商业方法的一种法律保护。

它授予发明者独享权利,在一定时间内阻止他人使用、制造、销售或借鉴该发明。

专利保护促使发明者投资风险和时间,鼓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

2.2 版权保护版权保护的对象涵盖文学、音乐、艺术作品等各种。

版权授予者对其作品的独家使用权,包括复制、分发、展示和修改等权利。

版权保护鼓励艺术家和者新作品,并确保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2.3 商标保护商标是用于区分一种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商标保护确保商家能够独占地使用其商标,防止他人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商标进行混淆。

商标保护企业建立品牌形象,传递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值。

2.4 工业设计保护工业设计是指产品或物品的外观形状、图案及其组合等方面的创新设计。

工业设计保护确保设计师对其的外观设计享有独家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对设计进行复制或模仿。

工业设计保护鼓励创新设计,推动产品的外观美观和功能性的改进。

3. 不可剥夺性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不可剥夺性”。

这意味着一旦知识产权被授予,它们不能够被剥夺或侵犯。

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起诉盗版或侵权行为来追究责任并获得赔偿。

3.1 盗版和侵权盗版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许可而制作、复制、销售或分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它是现代社会对知识创造者的激励与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创新和发展的基石。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独立性、有限性、保护性和可变性。

首先,知识产权的独立性是指各种知识产权之间具有自主性和相互独立性。

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种知识产权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分别保护不同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有各自独立的法律规定与保护范围。

其次,知识产权的有限性表现在时间上的限制。

一般来说,各种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期限,比如专利权一般保护20年,著作权保护期则根据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种有限性的设定,既能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也能促使更多的人积极创新。

第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性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创造性智力成果的特定权利进行保护。

比如,发明者可以对其发明申请专利,拥有独占使用权,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侵犯;作者可以享有著作权,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使用、复制、发表等。

这种保护性的特征,保障了知识创造者的权益,激励了更多人积极创新和创作。

最后,知识产权的可变性指的是由于科技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范围会随之发生变化。

例如,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数字版权成为一个新的热点问题,如何保护数字作品的著作权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讨论议题。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可变性将伴随着人类的创新活动而持续变化。

总之,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独立性、有限性、保护性和可变性。

这些特征旨在激励和保护知识创造者,促进创新和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不仅能够鼓励创新,还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因此,各国政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使知识创造者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的智力创造的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具有以下特征:1. 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持有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或复制该知识产权。

这种独占性使得知识产权持有人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创造,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

独占性也促进了创新和发明的产生,因为创作者能够获得回报,有更大的动力进行创造和创新。

2. 被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被法律所保护,确保知识产权持有人能够依法行使其权利,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维权。

各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维护和保护。

知识产权被视为一种私有财产,知识产权持有人享有与其他财产相同的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授权和许可等权益。

3. 非物质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性的财产。

它是由人的智力创造出的成果,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形态。

知识产权可以是发明、创作、商标、专利、版权等,这些都是对知识的抽象和概念的界定,而不是具体的实物。

这使得知识产权的价值更加抽象和难以衡量,但也使得知识产权难以被窃取和破坏。

4. 可分割性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可分割性,即知识产权可以分割为不同的权利进行授权和许可。

例如,专利权可以分割为制造、销售、使用等不同的权利进行授予,版权可以分割为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不同的权利进行分配。

这种可分割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利益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管理和运用。

5. 有时限性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是有时限的,不同的知识产权享受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例如,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

这种有时限性的保护可以保证知识产权持有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独家权利,也鼓励其他人在保护期满后进行创造和创新。

,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被法律保护、非物质性、可分割性和有时限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知识产权在创新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与创造的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的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独占性特征知识产权的独占性特征指的是权利人在其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上享有独占的权利。

以专利权为例,权利人可以决定他人是否可以利用该专利,从而实现对创造作品的时限控制和经济回报。

二、时限性特征知识产权的时限性特征指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有限。

例如,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知识的创造与流通,给予权利人一定的时限享受其创造带来的经济利益。

三、可变性特征知识产权的可变性特征指的是知识产权的内容、范围和保护方式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

例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版权法的保护对象从传统的书籍、音像制品扩展到数字内容和网络传播等新形式。

四、地域性特征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指的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国家或地区的限定性。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权利人需要根据不同的国家的法律规定来申请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财产性特征知识产权的财产性特征指的是知识产权可以被作为财产进行交易、许可或抵押。

权利人可以通过出售、转让、许可授权等方式将知识产权变现,获得经济回报。

六、积累性特征知识产权的积累性特征指的是知识产权是一种积极的创造活动,通过不断的创新和积累,可以形成知识产权的持续增值。

例如,企业通过持续创新获得的专利技术,可以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源泉。

总结起来,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独占性、时限性、可变性、地域性、财产性和积累性。

这些特征使得知识产权可以在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一、概念定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是指对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工业可应用性的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它授予持有者对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和支配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 非物质性: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不是有形的物品,而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例如专利、商标等。

2. 独享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质的权利,一旦获得知识产权,就可以独自享有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的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其他人未经授权不能侵犯持有人的权利。

3. 时限性:知识产权并非永久享有。

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保护期限也不同,例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4. 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即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其保护仅限于该国或者地区。

5. 可让与性: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人。

三、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知识产权:指对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工业可应用性的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2. 作品:指各种具有表现形式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图形、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3. 独享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质的权利,获得知识产权后可独自享有其权利。

4. 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即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其保护仅限于该国或者地区。

5. 可让与性: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人。

6. 商标:指用于商品上的特定标志,代表商品的商誉和品质。

7. 专利:指对于发明创造而授予的排他性权利。

8. 著作权:指对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创造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9. 保护期限: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同,例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四、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于1990年,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特点包括哪些?

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特点包括哪些?

A hundred me in a hundred mouths, I am an angel but also a demo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特点包括哪些?国家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包括专用性、地域性、时间性及绝对性。

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也可以投资入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国家知识产权的法律特点包括哪些?1、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2、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3、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4、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二、知识产权去注册的意义是什么?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抽象性:知识产权不是有形的物质财产,而是对智力成果的一种法律保护。

它包括了各种创新的想法、发明、设计、商标、作品等,这些都是无形的。

2. 独占性:知识产权授予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在一定时间内的独占权。

这意味着其他人没有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不能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这些创意产品或服务。

3. 时限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期可以在几年到几十年不等。

这意味着在保护期满后,其他人可以合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

4. 区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通常是有限的,它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变化。

在某个国家获得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其他国家不一定适用,需要在目标市场进行独立的申请。

5. 可转移性:知识产权是可以买卖、转让或许可的。

权利人可以通过出售或转让自己的知识产权来获取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而获得授权费用。

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其抽象性、独占性、时限性、区域性和可转移性。

它的存在对于创新和创造性的发展至关重要,可以激励人们进行创新,保护创新者的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知识产权有哪些特点知识产权,简称IP(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在创造性、发明性和独创性的产物上享有的权利。

它是保护创新和知识创造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并给予创作者以合理的回报。

知识产权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是通过法律规定并获得国家保护的。

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创作者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期限和保护方式,并为侵权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2. 领域广泛:知识产权不仅涵盖了作品的版权,还包括了发明的专利权、商标的注册权、商业秘密的保护权等。

它们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文学、艺术、科技、商业等各个领域。

3. 有限期限: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享受的保护期限各不相同。

一般而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相对较短,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相对较长。

知识产权的有限期限有助于刺激创造和创新,让知识产权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内获得合理的回报。

4. 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可以被转让和许可。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出售、转让、许可等方式转移给他人,从而实现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

5. 国际性:知识产权是国际性的,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员可以在多个国家范围内获得保护。

世界上各国通过国际公约和双边协议等方式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了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6. 保护创新和创造:知识产权的核心目的是保护创新和创造。

它鼓励创作者在发明和创造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7. 维护公平竞争: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可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只有合法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个人,才能享受到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从而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总之,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和知识创造的一种制度,它的特点包括受法律保护、领域广泛、有限期限、可转让性、国际性、保护创新和创造以及维护公平竞争。

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鼓励创新和创造,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回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它涉及到个人和企业的创新成果,并保护这些成果免受他人的非法利用。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体现了对知识的保护和利用,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1. 专有性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一旦某项创作或发明被授予知识产权保护,就有权利的拥有者对其拥有独有的权益和权力。

这意味着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使用或复制该创作或发明,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2. 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即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转让、许可、出售等方式从一个权利人转移到另一个权利人。

这使得创新者可以将自己的创造用于商业目的,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 有限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限的,即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鼓励创新,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 多样性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软件、音乐、文学作品等各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的保护标准和要求,以适应不同领域的创新。

2. 国际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国际性的法律规定和协议。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设立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协议的签署,为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3. 创新驱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是为了鼓励创新。

创新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为创新者提供必要的奖励和回报,激励他们继续进行创新活动。

4. 利益平衡知识产权不仅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还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福祉。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需要平衡创新者的权益和公众的合理利益,以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5.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手段的保护,可以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完整性。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多样的、有限的,具有专有性和可转让性。

它是创新驱动的,涉及到国际性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既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失,成为社会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不同,他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所谓非物质性,即使只是产品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3、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有关权利。

(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的作为性(4)行为的多样性:发表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分类:(1)直接侵权: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2)间接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却可能促成了第三人所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使第三人所为的侵权行为得以继续完成。

4、著作署名权侵权(姓名权、署名权、身份权)5、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

专利权需要申请审查是否具有可专利性。

2、保护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里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都不受限制,而人身权里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者团体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得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

它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并具有多种法律特征,包括:专有性、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可转让性。

在本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各种法律特征,并提供相关的附件、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提供参考和引导。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知识产权是特定个体或者团体创造的智力成果,因此具有专有性特征。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拥有对其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和经济权益,其他个体或者团体则需要获得持有人的许可或者授权才干使用这些作品。

专有性特征保护了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成果,鼓励创新并推动社会进步。

1.版权的专有性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用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原创性。

版权持有人拥有将作品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传输等权益,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这些作品。

2.专利的专有性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另一种形式,用于保护发明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专利持有人拥有独家的权利,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创造、使用、销售、进口该专利所涉及的产品或者方法。

3.商标的专有性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特定的识别和区分作用。

商标持有人拥有该标志的独占使用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以避免造成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通常与地理区域有关,具有地域性特征。

普通来说,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受限于相应的国际协定和国内法规。

1.版权的地域性版权保护在国际上通常依据国籍原则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公约进行。

根据国籍原则,通常将作者的国籍作为适合法律的依据。

而WIPO则制定了《版权法》等公约,以促进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

2.专利的地域性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限于专利申请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虽然国际上有一些协定和组织,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专利组织,用于简化和统一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程序,但专利权的保护仍然是地域性的。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1.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包括了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创造性
的智力产权,以鼓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

2.版权
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音乐、电影、软件等等。

版权法律的特征包括保护创作者的原创性、表达
形式和经济利益,并限制他人对作品的复制和传播。

3.商标权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占
使用权,以防止他人误用或盗用商标并导致混淆。

商标法律的特征
包括商标的可注册性、专有性和权益的保护。

4.专利权
专利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
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律的特征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非显性和实用
性的要求,以及专利权的独占性和保护期限。

5.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泄漏。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包括商业信息的保密性、商业价值和非公开性,并限制他人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

6.本文涉及附件:________
●附件1:________知识产权法律相关案例分析
●附件2:________知识产权保护手册
7.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
●版权:________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

●商标权:________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专利权:________指对发明的独占权。

●商业秘密:________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

张玉敏谈谈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张玉敏谈谈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谈谈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深刻理解知识产权这种新型民事权利的特点,对于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定正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战略,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不断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企业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自己, 变被动为主动, 进而战胜竞争对手。

知识产权”一词在我国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究竟什么是知识产权,这种权利与传统的民事权利有什么区别,学界却莫衷一是。

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 2条(8)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 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类发展的一切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 关于工艺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 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因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

以上规定涵盖了目前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

根 据公约的规定,我们可以归纳出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创造性智力成果、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1.控制权张玉敏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上传时间:2010-4-16浏览次数:886字体大小:大中小即控制权利所保护的对象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不能像对物质财产那样实施占有,权利人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控制只能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

控制权是行使其他知识产权的前提条件。

2. 使用权指权利人对其权利保护对象按照性质和用途进行使用的权利,如使用专利方法生产产品,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展览自己的作品,发表、改编、表演自己的作品等。

权利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他人使用。

3. 处分权指权利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处置自己权利的权利,包括设定质权、许可他人使用、转让(出卖、赠与、投资)、抛弃等权利。

4. 收益权_即通过使用或处分,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此外,作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知识产权当然具有排除他人侵害的权能,这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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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特征探析摘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是知识产权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本文概要介绍了国内关于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以期对知识产权研究有所贡献。

关键词:知识产权;概念;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法律术语,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有的国家还把智力成果称为知识产品或精神产品,把知识产权称作精神产权或无体财产权。

在中国台湾,把知识产权称作智慧财产权。

智力成果是人类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用脑力劳动所创造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艺术成就,这些成就借助于一定的材料表现出来为人们所认识。

对这些成果的利用可以产生不同程度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上的效益;集中表现在标记上的工商业信誉当作一项财产,并给予其法律保护,是社会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智力成果,其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人们对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是智力成果。

这种智力成果与一般的所有权客体不同,它是人们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取得的,它具有创造性、无形性和经济性等特点。

所谓创造性,是指智力成果并不是一种对人类原有知识的重复,而是人们通过新颖独到的构思,并将构思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表现出来所取得的新的成就。

所谓无形性,是指智力成果与作为一般所有权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是一种以思想为内容的精神财富,人们只要了解其内容,就可对它加以占据、利用。

所谓经济性是指对智力成果的利用可产生不同程度的经济上的效益。

由于智力成果具有上述特点,各国法律才确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制度,对智力成果的所有权加以保护。

所谓无形,是说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与作为有形财产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而且无论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身都是无形的。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所转化的经济效益。

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本身是无价的,它们不能用相对价值的原则来体现其价值量,必须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以一定的物质性,即找到它们赖以固定和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客观形态,才能获得承认和保护。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财产,正是通过人们对其客观形态(即表现形式)的利用而表现出来的。

客观形态所表示的是有体财产的价值。

所以说,无体财产的价值是经过有体财产的折射而转化出来的。

知识产权作为财产,其价值量也有其独特之处。

有体财产的价值量之所以是特定的,是因为某一有体财产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只能由特定的人取得其使用价值,而不能同时满足不特定的多数人取得其使用价值的需要。

所以,其权利人也只能以牺牲自己对有体财产的使用价值,来从特定人那里获得价值。

知识产权则不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就像孙悟空一样,具有分身术,它可以同时满足不特定的多数人对其使用价值的需要,即同时向不同的人出卖自己,相应的可以从这些不特定的人手中分别获得其价值;如果需要的话,这种财产收益可以反复多次获得,而且可以不必以牺牲自己对其智力成果或工商业信誉的使用价值为代价。

可见,无形财产的价值量不是取决于生产它的必要劳动时间而是取决于它所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对它的需要程度或是它被人们的实际利用程度。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创造性智力劳动产品,比如一项技术发明或一部法学理论著作。

它不像厂房、机器等有形财产要占用一定空间,而是一种无形的财富或者利益。

权利所有人在行使权利转让知识产权时,标的可能是某个产品的“使用权”,某种专利产品的“制造权”或某部著作的“专有出版”,但却不是该商标、产品或著作本身。

因此,民法学上有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形财产或精神产权。

这种命名方式反映了知识产权客体的独有特点。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是其基本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特点。

这一特点也是同一切有形财产以及人们就有形财产享有的权利的本质区别所在。

(二)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专有性和排它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劳动的结晶,必须具有独创性,尤其是工业产权,对于客体独创性的要求更高。

所以,创造智力成果非常困难,往往需要花费大量的创造性脑力劳动,同时伴随大量的有形财富的消耗或投入。

另一方面,智力成果是一种思想成果,具有信息性,使用、复制和传播起来都方便,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无法凭借自身的力量实际有效地控制其智力成果的广泛传播。

为了保护权利人通过艰苦劳动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

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就视为对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对知识产权客体的专有权,只能授予一次,对同一件发明,同一部著作或同一个商标,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的专利权、著作权或者商标权同时存在。

知识产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它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即这种权利为权利人所专有,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侵犯这种权利,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不能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权利人对这种权利可以自己行使,也可以转让他人行使,并从中收取报酬。

知识产权是一种以独占实施权为核心的专有性权利。

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的所有权,它与一般所有权一样具有排它性的特点。

由于智力成果是无形的,因此这种排它性与一般所有权的排它性表现不同,它表现为权利人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即权利人有权利用或实施其智力成果,并禁止他人利用或实施,在自己不具备利用实施条件时,权利人可以在收取一定使用费的条件下,允许他人利用实施自己的智力成果。

(三)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只要在该权利产生的领域有效,在该国家或地区以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订有双边保护知识产权条约或共同参加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的国家之间,存在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需要指出的是,国际保护的出现并未突破或改变知识产权具有严格地域性的特点,当今世界还没有哪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已经具有域外效力。

所谓域外效力,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其它国家被适用的情况。

任何国家对外国智力成果的保护,都是依据本国法律,而不是外国智力成果所有人所属国的法律。

正因为地域性的作用,才产生了双边国际保护中的互惠原则,国际公约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独立保护原则和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立法权是国家主权表现,知识产权是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因而除该国与它国签定双边条约或该国参加国际公约外,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由于每个国家的法律不完全相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有在该国领域内有效,而在其它国家原则上不具法律效力。

有形财产权则受到各国法律的普遍承认和保护,比如一个人从甲国移居到乙国,他所携带的生活用品等有形财产权不会因地域改变而丧失。

同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专有权利,其权利范围和审批程序因国而异。

在一个国家取得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国家也拥有该项权利,只有经过特定的法律程序,才能确定此项权利是否为该国承认保护,比如一项在法国取得专利的发明,要想在中国受法律保护,必须依中国专利权的规定申请,经中国专利局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

(四)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一般是指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有效期限届满,除依法续展者外即丧失效力。

凡丧失效力的知识产权,其客体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其成果而不受限制,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取决于其客体的特殊属性,智力成果是一种精神产品,具有信息性和易传播性,为了保护智力成果创造人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获得必要的物质补偿和鼓励,防止他人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偿使用或故意损害其智力成果,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

然而如果智力成果创造人可以无限期地拥有其专有权利,便不能保障整个社会最大限度地接受和运用创造性的思想成果,也不利于技术发展、文化传播和商品流通。

这样,就有必要对权利人的个人权利进行限制,给知识产权规定一定的期限,它体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辨证统一关系。

而有形财产则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财产权客体存在,权利就受法律保护。

(五)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无论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要受到法律保护必须以法律确认为前提。

对于有形财产、法律无需一一分别规定,一般都给予确认和保护。

例如某人拥有一本书,只要这一事实得到证实,法律就确认和保护他对该书的所有权。

但对知识产权的承认和保护,则通常需要法律作出直接而具体的规定。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具体智力成果欲取得法律确认和保护,必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或者需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审批。

此外,智力成果的法定保护范围也是有限的,当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未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或者某些智力成果依法不能取得知识产权时,这些智力成果便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六)知识产权是受公共利益限制的权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作为保护对象的智力成果,是在人类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结晶。

法律保护的作用在于激发和促进新成果的产生和使智力成果广泛被使用;如果过分强调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就会阻碍智力成果的广泛传播和使用。

为此,需要对知识产权作一定的限制,包括对财产权的时间限制和知识产权权利效力的限制。

时间限制是指无论著作权、专利权还是商标权,其财产权都有一定的限制,除商标权因可能续展而得以存在以外,凡期限届满,财产权都归于消灭。

对知识产权权利效力的限制是指为了国家或公共的利益,行使了法律规定通常属于权利人才能行使的权利,这种行为依法不属于侵权行为。

比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制度,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等。

知识产权制度,激发社会的创造和使用,推动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1] 尹田,赵万一. 民法教程[M]. 法律出版社,1997.[2] 刘春田. 知识产权法教程[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李国光.《知识产权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4]郑成思.《知识产权研究》第六卷.中国方正出版社.[5] 张耕,沈白路,任继圣. 1996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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