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文书]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外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外包合同纠纷---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某建筑工程项目达成合作意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及范围1.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以下工程内容:(具体描述)1.2 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按时交付。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2.1 双方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整。
2.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支付预付款,占总价款的____%。
2.3 乙方完成工程后,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工期及交付要求3.1 乙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3.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确定新的工期。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4.1 乙方应对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4.2 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小时内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应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未按期交付工程或质量不合格,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2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其他条款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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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纠纷范本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某建筑工程项目的内部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由于以下原因产生了纠纷:
1. 工程进度问题: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给业主。
2. 质量问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3. 费用问题:乙方超出预算的费用未得到甲方的确认和支付。
为了解决上述纠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关于工程进度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2. 关于质量问题:乙方应对已完工的部分进行重新检查和修复,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如
有必要,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关于费用问题:乙方应提交详细的费用报告,并与甲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费用。
对于超出
预算的部分,乙方应自行承担。
为了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沟通:双方应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2. 明确责任: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因为责任不清而产生纠纷。
3. 完善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修改和完善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甲乙双方一致认为,只有通过真诚的合作和有效的沟通,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希望
本次纠纷能够成为双方合作的契机,促进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第一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1、施工准备责任。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责任。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及时告知责任。
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工程质量责任。
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5、工程保管责任。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工程交付责任。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
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工程保修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0、共同责任。
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意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工程总造价数亿元人民币,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工程出现了延期。
乙方提出,延期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不准确以及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的。
而甲方则认为,乙方的施工效率低下,管理混乱是导致工程延期的主要原因。
双方因此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最终导致了合同纠纷。
在纠纷发生后,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由于立场差异过大,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随后,甲方依据合同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
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认为,工程延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甲方确实存在提供图纸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乙方的施工进度。
另一方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不善、效率不高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工程延期的重要原因。
在此基础上,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甲方需补偿乙方因图纸问题导致的合理损失,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也需因其管理不善导致的延期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此案例反映出建筑工程合同中常见的几个问题:一是合同条款的明确性,二是双方责任的划分,三是风险的控制与分配。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尽可能详细地列明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有预见性,并在合同中做出相应的规定。
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会议纪要、施工现场照片等,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负责承建乙方开发的一处住宅小区。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问题产生了争议。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进度受阻;而乙方则认为甲方的工程质量不达标,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我们来看甲方的诉求。
甲方认为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其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们来看乙方的诉求。
乙方认为甲方的工程质量不达标,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工作成果。
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另一方有权要求改进或者如数补。
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工作。
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工程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上。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二是工程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标准;三是工程款支付是否存在拖欠情况。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乙方也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支付甲方拖欠的工程款,并要求甲方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由于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法院还判决双方各自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纠纷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的一项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合同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个主要的争议点:1. 工程质量问题: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甲方发现部分施工区域存在质量问题,如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墙体开裂等。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重新施工,并提出了赔偿要求。
2. 工期延误:由于连续的恶劣天气和材料供应延迟,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原定计划完成。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延误,要求支付违约金。
3. 变更订单: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功能区。
乙方认为这些变更超出了原合同范围,应视为新工程,因此要求增加费用。
4. 付款争议:乙方在完成部分工程后,向甲方提交了进度款项申请。
甲方认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拒绝支付全部申请款项。
面对这些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将争议提交给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在本案中,双方最终选择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会详细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解。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仲裁庭会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判断是否合格。
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返工或赔偿损失。
关于工期延误,仲裁庭会考虑天气、材料供应等因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以及乙方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措施,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变更订单的问题,仲裁庭会审查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原因,以及双方是否就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
如果变更确实超出了原合同范围,且乙方能够证明新增工作的成本,那么乙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
关于付款争议,仲裁庭会根据乙方提交的进度报告和甲方的验收记录,判断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6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61. 工程延期赔偿纠纷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了工程的完成日期。
但由于天气原因和材料供应问题,工程未能按时完成。
开发商要求建筑公司支付高额的延期赔偿金。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建筑公司只需支付部分赔偿金,因为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2. 工程质量争议一家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了装修合同,但业主对装修质量不满意,认为存在多处瑕疵。
装修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完成了工作。
经过调解,双方同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需要修复或赔偿。
3. 工程款支付争议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商就工程款支付产生争议。
开发商认为建筑公司的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支付部分款项。
而建筑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内容。
经过调查,发现双方对于“完成”的定义存在误解。
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争议。
4. 设计变更引发的纠纷一家设计公司在与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中,约定了设计方案的修改需要双方共同确认。
但在实际操作中,业主单方面进行了多次修改,导致设计公司的工作量大增。
设计公司要求增加设计费,但业主拒绝。
经过法院判决,业主需支付额外的设计费用。
5. 分包商责任问题一家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公司,但分包商的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导致整个工程受到影响。
业主要求总承包商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总承包商则认为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
经过法律程序,最终判定总承包商需对分包商的行为负责。
6. 合同解除争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一家建筑公司希望解除与开发商的合同。
但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违约金。
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协议。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货款纠纷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货款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的一项建筑工程,工程款总额为1000万元,分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支付30%,即300万元;第二阶段在工程完成50%时支付40%,即400万元;最后阶段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即300万元。
工程如期开工,甲方按约支付了第一阶段的款项。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乙方因材料供应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对此表示不满,并拒绝支付第二阶段的款项。
乙方则认为,材料供应问题是不可抗力,不应影响款项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查看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
通常,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等。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可抗力情形下的处理办法,那么双方应按照合同执行。
在本案例中,材料供应问题可能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乙方难以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款项。
双方应进行协商,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甲方可以提出延期支付的条件,比如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补救计划。
乙方则应尽力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减少对甲方的影响。
如果协商不成,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律程序中,法官或仲裁员会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判定乙方是否违约以及甲方是否有权拒付款项。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是关键。
双方应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因为这可能会加剧矛盾,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记录、通信往来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起到关键作用。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是指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方或双方违约或争议,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纠纷的行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在实践中比较常见,本文将从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途径以及预防合同纠纷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纠纷产生的原因1. 双方约定不清或不明确: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工期、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重要条款的约定。
如果这些约定不清或不明确,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比如,当工程质量没有具体的标准衡量方法,而无法确定工程质量时,双方就容易发生争议。
2. 施工方过度承诺:为了争取订单,施工方可能过分承诺工程期限、工程质量等,但实际施工能力可能不足。
当施工方无法按照约定实施承诺时,就会引发合同纠纷。
3. 材料与施工不符:有时合同明确规定使用某种材料,但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使用了与约定不符的材料,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从而引发纠纷。
4. 工程变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双方可能对工程进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规模变更等。
如果在变更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5. 付款问题: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多次付款方式。
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就容易引发合同纠纷。
二、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通过沟通交流,双方对争议的原因和分歧进行明确,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是一种快捷、经济、灵活的方式,可以避免法律诉讼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2. 仲裁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仲裁可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通过法院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
仲裁是一种独立、中立、快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
3.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和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
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诉讼是一种公正、权威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法院裁决对双方具有强制力,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工程总造价数亿元人民币,工期定为两年。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双方出现了严重的纠纷。
纠纷的核心问题在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甲方发现部分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且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
甲方因此拒绝支付部分工程款,而乙方则认为甲方的要求超出了合同范围,并且影响了其正常运营。
深入分析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关键问题。
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性导致了双方对质量和进度的不同理解。
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使得问题一旦出现便难以及时解决。
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不够具体,使得双方在追究责任时存在争议。
为了预防此类纠纷,以下几点建议值得行业关注: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初,应确保所有条款都尽可能明确无误,特别是关于工程质量、工期、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
必要时,可以附上详细的技术规范和进度计划表。
2. 建立沟通机制:双方应建立起定期沟通的机制,确保任何问题都能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并讨论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纠纷。
3. 规定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责任的范围等,以便在出现违约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4. 第三方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理或仲裁机构,可以在工程质量和进度上提供独立的监督和评估,减少双方的争议。
5. 法律途径: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的纠纷不仅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还可能导致双方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有效的沟通机制、严格的违约责任规定以及第三方监督等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和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
在此案例中,甲乙双方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纠纷,但这个过程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如果双方能够在项目开始之初就采取上述预防措施,不仅可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还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真正的合作共赢。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以下争议:1. 工程延期: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地质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要求赔偿违约金;乙方则认为地质问题是不可抗力因素,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要求乙方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乙方则认为这些问题属于正常施工误差范围,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付款争议:乙方在完成部分工程后,向甲方申请进度款项支付,但甲方认为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拒绝支付。
双方对此产生了争议。
针对上述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调解:可以请求行业协会或其他专业机构进行调解,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仲裁:合同中如有仲裁条款,可依据该条款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可将纠纷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以下几点应予以注意:- 合同的详细性:合同应尽可能详细地列明各项条款,包括工程的具体标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以减少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争议。
- 证据的保存:双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工程变更通知、质量检验报告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 法律的遵守:在签订合同和执行过程中,双方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影响自身权益。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尊敬的合同签订方:
鉴于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为了公平处理问题、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向贵公司提出如下意见:
一、纠纷的背景及事实
根据我方的详细调查和调取相关证据,发生了以下对合同执行的争议点:
1. 合同约定工期未能按时完工;
2. 贵方提供的建筑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
3. 质量检测结果显示工程质量不达标;
4. 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存在延迟或拖欠。
二、我方的主张与讨论
针对上述纠纷,我方提出以下主张:
1. 要求贵方承担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要求贵方承担由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后续整改费用;
3. 要求贵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所有尚未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利息等违约金。
在进一步讨论和协商中,我方愿意:
1. 如贵方能主动退还合同中存在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我方愿意重新洽谈并调整合同中的工期安排;
2. 如贵方能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建筑材料,并自行负责后续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我方可以考虑减少相关索赔金额。
三、解决办法和维权方式
为了解决纠纷,我方建议双方通过以下方式来处理:
1. 形成协商解决纠纷的意见书,明确双方的主张和讨论结果;
2.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中立机构的仲裁或调解,并按照仲裁或调解的结果进行协商和执行;
3. 如仲裁或调解不成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贵方能认真考虑我方提出的意见和解决方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和法律风险。
谢谢您的合作。
此致
敬礼。
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纠纷(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于2019年5月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建发包人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开展了施工工作。
二、纠纷起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工程实际成本较合同约定的成本大幅增加。
承包人多次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增加工程款。
然而,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且部分材料选择不符合合同约定,拒绝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双方就工程款支付及违约责任等问题产生争议,最终导致纠纷。
三、纠纷焦点1. 工程款支付:承包人主张因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实际成本较合同约定的成本大幅增加,要求发包人按照实际成本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则认为承包人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且部分材料选择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拒绝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 违约责任: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则认为承包人存在违约行为,如施工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等,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设计变更、材料价格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实际成本较合同约定的成本增加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五、案例分析1. 工程款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或者参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承包的工程合同纠纷
承包的工程合同纠纷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负责甲方的办公楼建设工程。
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等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甲方对此表示不满,并拒绝支付部分工程款。
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双方都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我们来分析一下纠纷产生的原因。
从本案来看,纠纷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设计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不满意,要求进行设计变更。
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就设计变更的程序、责任承担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争议。
二是材料供应延迟。
由于建筑公司未能及时采购到合同约定的材料,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这同样是双方在合同签订时未充分考虑到的问题。
针对上述纠纷,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解决办法:1. 协商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积极沟通,寻求共同解决问题的办法。
例如,对于设计变更问题,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确定变更后的设计方案、施工周期等事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 调解解决。
如双方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在中国,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3. 诉讼解决。
如果调解仍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承包无效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承包无效合同纠纷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某项目的施工任务,工程总造价数千万元。
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并且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部分设计方案。
甲方因此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则认为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因此陷入纠纷,最终诉诸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存在以下问题: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如对工程质量保证期限的约定明显短于法定最低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设计,构成了违约行为。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起案例为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提供了几点重要的启示:1. 合同条款必须合法合规。
任何合同的签订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 工程质量是生命线。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 变更设计需谨慎。
任何设计变更都应事先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严格按照变更程序办理,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4. 解决争议的途径应当明确。
合同中应当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5. 加强合同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合同纠纷。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在建筑工程领域,承包合同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法律文书。
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产生纠纷。
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类问题,本文将提供一个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范本。
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工程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负责完成某商业综合体的建筑安装工程,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和预算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出现了以下纠纷:1. 工期延误由于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导致整个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
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2. 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如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工艺不规范等。
甲方要求乙方修复这些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预算超支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成本,导致实际支出超过了合同约定的预算。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
针对以上纠纷,甲乙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双方决定将纠纷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经过审理,仲裁员作出了以下裁决:1. 工期延误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考虑到乙方已经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措施,且甲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仲裁员裁定乙方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因工期延误而造成的部分损失。
2. 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鉴于乙方存在的质量问题较为严重,仲裁员裁定乙方需修复所有质量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3. 预算超支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施工。
由于乙方未能有效控制成本,导致实际支出超过了预算,仲裁员裁定乙方需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
建筑工程经济承包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经济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例概述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建筑材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经济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建筑材料,并负责运输到指定地点。
合同规定了材料的质量标准、交付时间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执行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且未能按时交付,导致甲方工程进度受阻,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材料质量问题: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影响了工程质量。
2. 交付延迟问题: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材料,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三、处理过程面对纠纷,甲乙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要求乙方对已交付的不合格材料进行更换,并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乙方则认为自己已经尽力满足合同要求,对于部分材料存在的轻微质量问题表示歉意,但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甲方决定将此事提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双方同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裁决。
四、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乙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其提供的建筑材料部分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且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对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因此,裁定乙方需对甲方进行如下赔偿:- 替换所有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对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期延误向甲方支付一定比例的经济补偿;- 承担甲方因仲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五、预防措施为了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建议在签订工程经济承包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质量标准:合同中应详细列明所需材料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 严格履约保证:要求对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 详细的违约责任: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情形、赔偿责任等。
- 有效的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定期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承包工程合同纠纷
承包工程合同纠纷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总承包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一项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工程多次延期,且部分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因此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发生纠纷。
我们来分析这起纠纷的成因。
乙方作为承包方,未能有效管理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这是导致纠纷的直接原因。
合同中虽然对违约责任有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对这些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偏差。
双方在沟通协调上也存在不足,未能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矛盾激化。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法律对策: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初,双方应详细讨论并明确各项合同条款,包括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变更处理、违约责任等,确保条款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的后续争议。
2. 加强合同履行监督: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同时,乙方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3.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双方应建立起定期沟通的机制,对于工程进度、质量问题等进行及时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避免小问题积累成大纠纷。
4. 依法解决争议: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5. 强化风险意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风险分担机制,对于不可抗力等情形应有预先设定的解决方案,减少因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
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和法律对策的提出,我们可以看到,承包工程合同纠纷的预防和解决需要双方共同努力。
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沟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的发生。
当纠纷不可避免地发生时,应积极寻求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纠纷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的一项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议点,导致双方产生了纠纷。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这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要求调整设计图纸。
甲方认为乙方应按照原图纸施工,任何变更都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成本。
这一分歧导致了工程的暂时停工。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无法按原定计划完成工程。
甲方因此拒绝支付部分工程款,理由是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合格的工程成果。
乙方则认为,工期延误是由于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问题所致,因此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在处理这一纠纷的过程中,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同意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计图纸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变更设计以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谁承担。
经过第三方机构的评审,确认原设计图纸确实存在问题,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
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由于设计变更是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引起的,因此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
同时,对于工期延误的问题,双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合理的工期,并对工程款的支付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双方在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合同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乙方在完成设计变更后的工程继续施工,并在新的工期内顺利完成了工程项目。
甲方也按照新的支付计划支付了所有工程款项。
这个案例展示了在建筑工程合同承包方纠纷中,通过协商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介入,可以有效地解决问题。
重要的是,双方都应本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延误。
某承包人承包工程合同纠纷
某承包人承包工程合同纠纷---一、背景介绍某承包人(以下简称A方)与某发包人(以下简称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A方负责完成某项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期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双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二、争议焦点1. A方认为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进度受阻;2. 方认为A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且未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3. 双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存在分歧。
三、证据材料1.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 工程款项支付凭证;3. 工程施工日志、验收记录等;4.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五、争议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双方可自愿协商解决争议,达成一致意见;2. 调解:如协商无果,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3. 仲裁:如调解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 诉讼:如仲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判决结果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A方剩余工程款;2. A方应对已完工部分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3. 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启示与建议1. 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3. 如发生纠纷,应积极寻求协商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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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1、施工准备责任。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2、物资准备责任。
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3、及时告知责任。
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工程质量责任。
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5、工程保管责任。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工程交付责任。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竣工验收责任。
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工程保修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防止损失扩大责任。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0、共同责任。
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意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1、办证责任。
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执照和占道、爆破以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等的许可证。
2、工程定点责任。
确定建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3、三通一平责任。
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委托承包方承担的除外)。
4、物资保证责任。
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5、经费保证责任。
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人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技术保证责任。
发包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方。
7、施工监督责任。
发包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8、误工赔偿责任。
发包方由于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给承包方造成停工、窝工、返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停工、窝工的,承包人可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损失。
承包人对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无异议并继续施工的,在发生纠纷后,承包人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9、验收结算责任。
发包方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逾期组织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隐蔽工程经双方验收认可后,承包人继续施工而发现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若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亦有过错的,应按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竣工后,合同约定的验收期限届满,发包人拒绝验收的,承包人可单方与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费用由双方对半承担。
因发包人拒绝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导致无法进行验收的,视为发包人对工程已验收合格。
10、发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包人挂靠其他建筑企业仍与之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应对无效合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11、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又毁约的,应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应当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1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因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质量承包人除对工程的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外,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三篇: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工期问题的电话答复(1988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中工期问题的电话答复(1988年9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8)黔法经请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
关于四川省**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诉贵州省息烽县酒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工期问题,根据来文所提供的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贵州省息烽县酒厂与四川省**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签订息烽县酒厂粮库、半成品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在《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规定的工期之内。
合同是经招标投标之后签订的,故不应以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规定为理由,确认合同约定的工期无效。
如招标投标有违反主管部门主观规定之情形,则另当别论。
息烽县酒厂窖酒车间建筑工程工期,《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无明确规定。
对双方当事人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应认定为有效。
此复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诉贵州省息烽县酒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工期问题的请示报告(88)黔法经请字第3号最高人民法院:现将我省安顺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诉贵州省息烽县酒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有关工期的问题汇报请示如下:1985年初,贵州省息烽县酒厂(以下简称酒厂)将本厂窖酒车间、粮库、半成品库的建设工程公开进行招标,同年8月28日,酒厂与中标方**市铜梁县第二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二建司)签订了《息烽县酒厂窖酒车间、粮库、半成品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规定:预算金额为82万元、窖酒车间、粮库、半成品库的建筑面积分别为2702.14m2、1030m2、2960.24m2;工期分别为120天、105天、178天。
窖酒车间、粮库如因特殊情况,可延长工期10日。
逾期1日,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半成品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可延长工期15日。
逾期1日,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合同签订后,窖酒车间、粮库工程如期开工,半成品库工程因场地腾整,双方同意顺延至同年11月中旬开工。
窖酒车间、粮库、半成品库工程分别施工234日、220日、377日后竣工。
竣工后,二建司依据贵州省安顺地区(83)定额要求工程款应按116万元结算,酒厂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应按合同规定的82万元结算。
为此,双方发生争议,二建司遂向安顺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酒厂按安顺地区(83)定额进行结算工程款,酒厂则反诉提出二建司逾期完工,应依合同规定赔偿损失29.7万元。
对此,二建司辩称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违反了1985年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应属无效。
经查,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除窖酒车间因建筑面积超过2000m2没有工期规定外,粮库工期应为135天,半成品库工期应为295天,故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粮库、半成品库工程的工期规定与《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不一致。
对合同规定的工期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经我院讨论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九条规定“合同工期,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应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期定额。
暂时没有规定工期定额的特殊工程,由双方协商确定,工期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该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粮库、半成品库工期的规定违反了《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规定,应属无效。
窖酒车间工期,因《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无明确规定,对该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工期应认定为有效。
另一种意见认为:目前建筑工程实行招标投标,是鼓励竞争、提高效益的一种积极手段。
对本案招、投标双方关于工程工期的规定,只要确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就应着眼于有利于改革的大局,认定为有效。
上述意见,何为恰当,请批示。
1988年7月13日第四篇: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乌鲁木齐市一0四团青年服务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乌鲁木齐市一0四团青年服务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问题的复函【实施时间】1993-12-27【发布单位】法经[1993]24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新高法(1993)68号《关于诉讼时效的请示函》收悉。
根据你院报送材料中所述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新疆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第一医院)向乌鲁木齐市一0四团青年服务公司追索多付工程款属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结算纠纷。
其诉讼时效应从验收结算之日始计算。
由于该民事行为发生在民法通则颁布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5条的规定,其诉讼时效从1987年1月1日起计算。
二、第一医院向检察机关举报有关人员的经济犯罪问题时,并没有主张民事权利的明确表示。
特别是1988年5月新市区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排除有关人员的经济犯罪嫌疑,并明确向第一医院说明有关问题应以经济纠纷处理后,仍未向法院起诉。
第一医院向检察机关举报不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综上所述,第一医院提出诉讼请求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此复第五篇:申请执行人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xx建筑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xx建筑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一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株中法执督字第20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醴陵市大桥南路。
法定代表人王xx,总经理。
被执行人王xx,男。
申请执行人湖南东富集团醴陵新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xx建筑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株洲仲裁委员会于XX年4月28日作出的(XX)株仲裁字第26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