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学校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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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

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

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作者:王艳洁李星淼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第02期2014年以来,吉林省永吉县按照“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启动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本文结合永吉县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就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出建议。

一、永吉县开展培训工作情况2014年吉林省下达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以后,县政府及时安排县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全县培训计划,按要求选聘培训教师,联系培训基地,遴选培训对象,安排经费46万元,确保培训按期开班。

参照“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强化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开展培训。

目前,全县已完成生产经营类4个班、120人,重点培训了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同时确定100名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的农民参加。

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开展8个班次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完成全年培训计划。

二、进一步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议(一)关于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

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包括长期、稳定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掌握一定农业技能的人员;社会服务型包括长期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在新型职业农民遴选中,要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原则上培训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关于培训时间。

新型职业农民工作时间不确定,季节性比较强,因此要因人而异,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应在农闲季节,累计培训时间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培训时间7天以上;同一培训对象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新型农民培训项目

新型农民培训项目

项目一前职校后园区校企合一构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项目建设计划项目负责人:张宗金(园区事业处主任)宋小平(行业顾问)项目组成员:张玉富(行业顾问)刘渊华(行业顾问)、徐克全(行业顾问)、王贵清徐元志谢念平邓方金一、需求论证:(一)、加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具体行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培训新型农民,多渠道促进农民致富。

教职成(2011)13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也明确指出:让农村职业教育深度融入当地产业链,使其成为指导区域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技术培训与推广的主要基地。

因此,立项建设具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加强新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是南溪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南溪地处成渝经济走廊城镇组团的核心区域,距离宜宾仅33公里,已完全融入宜宾半小时经济圈。

宜宾是万里长江的源头城市,是川南经济区重要的产业聚集区,南溪作为宜宾市城市发展及沿江经济的重要组团,其优势十分凸显,必将成为宜宾大市东部经济中心。

随着宜南快速通道的开通和渝宜、泸乐高速公路的建设,南溪将成为宜宾百万人口大城市的东部核心,这为南溪的发展带来了极好的历史发展机遇。

为此,南溪地方政府把南溪经济的发展定位在“发展成为产业高聚集、经济高效益、管理高水平、布局科学化、设施现代化、环境园林化”的高度,立足大市场、大商贸、大发展,做大专业批发市场、做强商业圈,打造川、滇、黔结合部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成为西部农业产业化样板区,西部农业博览之窗,西部绿色食品基地,中国豆制品产业之乡,西部高科技农业示范基地。

随南溪工业的大发展和南溪新城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区城经济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必成当务之急,传统的生产模式必将打破,就业创业机会将更加活跃,失地待业人员必将产生,各种新的种养模式也必然形成,新型农民必将出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最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最新)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现代农业建设骨干队伍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按照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市级文件精神,我区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育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有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思路坚持需求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目标,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二、工作目标全区继续引导扶持15名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继续引导扶持30名农业“五新”示范户;计划教育培训390人;计划认定150名新型职业农民;继续支持农业规模生产经营贷款担保基金运行,担保基金规模达400万元。

三、工作内容(一)调查摸底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等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就业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为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性服务的骨干人员(如: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

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各镇(街)业务站配合,围绕我区主导产业,深入镇村户中进行培育对象调查摸底;会同所在镇(街)业务部门调查审核,把确实符合条件且真正有意愿、有需求的对象遴选出来,建立培育对象库。

(二)教育培训1.培训任务。

计划培训390人。

培训生产经营型280人,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110人。

2.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

计划生产经营型培训时间累计10天(60课时,含实训);专业技能型或专业服务型培训时间累计5天(30课时,含实训);培训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200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12]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渔业)厅(委、局、办):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为贯彻落实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和路径,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各地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我部确定了10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见附件)。

现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及电话:科教司教育处邹萍************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8月1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领域。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6.17•【字号】•【施行日期】2014.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区农委制订的《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6月17日金山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农科教发〔2013〕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农委对本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为我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农业人才队伍保障。

二、主要目标根据目前农业从业人员普遍老龄化、兼业化问题,结合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现代化和规模化的要求,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全面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培育农业发展后备力量,夯实农业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

以学员自愿为原则,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为前提,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形成我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4•【文号】教职成厅[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农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农业局,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组织有关涉农职业学校按照新的培养方案实施教学,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培养更多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

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2014年3月14日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务农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的回顾与展望

视界观OBSERVATION SCOPE VIEW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的回顾与展望陈晨(河南科技学院,河南,新乡 453003)摘 要:自2004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18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注重农民的成长与培育。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提速。

由传统农民到农民职业化再到新型职业农民,国家政策在各个环节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研究国家政策是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最直观的视角。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策;农民培育2012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新了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并在各地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不断创新机制、建立制度、健全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中指出到2025年,培育100万名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带动1500万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培育10万名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建设2000个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着力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具有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乡村企业家队伍,选树1000名全国优秀乡村企业家。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是提高农民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培养农业生产经营队伍和后继者、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本文试图通过梳理我国历年来颁布的农业政策,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思路和建议。

一、从传统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中指出:新型职业农民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而在此之前就“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一直是相关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话题,而从传统农民到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过程中到底赋予了“农民”什么样的特质,传统农民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区别又是什么?研究这两个问题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农民通常被理解为社会学意义上的身份或是某种社会等级,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他们居住在农村,被看做与市民相对的一个社会群体,其主要追求的是依靠土地维持生计。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

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2、201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要求,为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务农农民综合素质、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深入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和壮大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农业后继有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招生对象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

招生重点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等。

三、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良好科学文化素养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强农业生产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基本学制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有效学习年限为2~6年,允许学生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

五、专业类别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分为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工程和经济管理五个专业类,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专业方向。

专业类的内涵可以适当拓展,专业方向可以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的特点进行动态调整。

(一)种植类专业方向包括粮食作物生产、经济作物生产、蔬菜生产、果树生产、花卉生产、中药材生产、茶叶生产、食用菌生产、蚕桑生产、林木繁育与苗圃经营、森林培育与林下经济、草业生产、园林绿化等。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篇一: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7950字)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提升农民素质,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XX〕3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有利于农民逐渐淡出身份属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回答了今后“谁来种地”的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时代性、阶段性、区域性的特征。

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我省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为农民办的五件实事之一。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培养和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生产技能,助推农业农村发展,助力农民收入增加”为总体目标,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和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内容,以强化教育培训为途径,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以长效机制为保障,以产业需求和农民意愿为导向,紧紧围绕服务“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和七大产业振兴工程,创新方法,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试点引路、全面推进”的推进模式,“精细培训、精准培育、严格认定、动态管理”的培育模式和“政策扶持、项目支撑、资金保障、协调推进”的支撑模式,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使其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3.07•【字号】陕农业办发[2014]23号•【施行日期】201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23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为加快我省职业农民培育,规范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职业农民认定和管理工作。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2014年3月7日陕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加快工作步伐,提升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业来经营,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具有明显的职业特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指对经过教育培训,达到陕西省职业农民标准的农业从业者通过考核、评价、指导、服务,对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资格证的评价管理活动。

第四条职业农民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农业行业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的证明,是享受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省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职业农民资格认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分级认定。

第七条新型职业农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6至55岁之间;(二)初级职业农民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应具备高中或农科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应具备农科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职业特征鲜明、经营规模大、主体地位明确、从业稳定性高,是名副其实的农业继承者;(三)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初级职业农民收入应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10倍,中级达到10-20倍,高级达到20倍以上;(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现代农业理念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对市场变化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掌握先进生产经营模式,具有示范带动效应,带动当地农民致富。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4.04.04•【字号】陕农业办发[2014]41号•【施行日期】2014.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4〕41号)各设区市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业局:现将《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2014年4月4日陕西省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要点2014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农业中心工作和“一基地、两园区、两中心、一体系”总体部署,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以职业农民整省推进为抓手,着力探索培育路径,着力创新培育方式,着力提升培育效果,全面完成10000名以上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新生代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健全工作机构机制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省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审批重要工作方案,部署全省培育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广校,负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阶段工作、工作进度督促、解决重点问题、推进重点项目、组织调查研究、经验总结交流等日常业务管理。

2.细化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调研督导、信息宣传、综合协调、教育培训等四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做好职业农民培育有关工作。

调研督导组主要负责职业农民培育理论政策研究,开展监督检查和有关调研工作;信息宣传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职业农民培育动态信息交流宣传、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建设管理和有关文字、音像教材建设;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审核、认定认证管理和日常工作;教育培训组主要负责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

农机学习心得体会.doc

农机学习心得体会.doc

农机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农机员工作心得体会农机干部群众路线心得体会践行五个标准,争做基层农机好干部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持续深入开展,习总书记提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五个标准。

市委周书记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扫除。

县委佘书记指出好干部要为民谋事。

我局全体干部围绕学习“五个标准”,争做基层好干部,认真组织开展了讨论学习活动。

通过学习各级领导讲话,观看群众路线电教片、电影《焦裕禄》等方式,对照要求找不足,对照楷模找差距、对照镜子正衣冠,我进一步体会到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个标准这一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作为一名服务农业、服务农民的基层农机干部,我将把“五个标准”作为实践准则和努力方向。

下面我就此话题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和体会:一、信念坚定,做一名忠诚可靠的干部。

思想决定行动,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确保政治上的坚定、道德上的坚守、信念上的坚持,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要切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以对党的忠诚之心摒弃一切不正之风,以对党的热爱之情抗击一切流遁之俗,“常怀忧党之心、各尽兴党之责”,竖起坚定的党性旗帜!要自觉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始终把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作为一种人生追求,把对党的忠诚摆在第一位,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在工作实践中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党章对党员的要求与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结合起来,做一个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

二、为民服务,做一名知恩图报的干部。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功能。

当前,随着农业产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农民对技术和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求。

新型职业农民具备现代农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等多种能力,能适应市场需求,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供良好的农业生产服务。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培育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升农业生产质量和效益,保障农民收入增长。

2.任务:(1)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提升农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创业服务,为其提供开展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持与帮助;(3)组织新型职业农民交流与学习,促进他们在实践中相互借鉴、学习,共同提高。

三、培育对象及培养内容1.培育对象:农民、农业合作社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人员等。

2.培养内容:(1)农业生产技术: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包括种植、养殖、农药和肥料使用等方面;(2)农产品加工技术:学习食品加工、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运输和贮存等技术;(3)市场营销知识:了解市场需求、产品定位和销售渠道,学习营销策略和市场推广等知识;(4)农业信息化技术:掌握农业信息化的基本知识与技术,如农业大数据分析、农业物联网等;(5)创业管理能力:学习创业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市场分析等能力;(6)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培养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生态文明的理念,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培养机制与方法1.培养机制:(1)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政策体系,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培养的顺利进行;(2)搭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实训基地,提供现代化的实践培训场所;(3)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利用其优势资源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内容和帮助。

2.培养方法:(1)举办专业化培训班,邀请农业专家和企业家授课,组织实践操作培训;(2)通过互联网、移动应用等渠道,提供在线学习和考核;(3)开展现场观摩活动,让学员亲身感受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与管理模式;(4)组织交流学习班,邀请新型职业农民分享经验、交流思路。

如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3

如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 3

新农机 新技术 培训
工程机 械类
促进农 村劳动 力转移 的技术 培训
农 村 经 纪 人
农 机 修 理 工
联合收 割机、 耕作机 械、水 稻插秧 机
推 土 机
挖 掘 机
装 载 机
汽 车 驾 驶 员
农 机 维 修 焊 工
农 机 维 修 电 工

......

于2013年1月31日被评为首批“全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示范基地”
农机修理工培训
农村经纪人培训
水稻插秧机技术培训
水稻收割机技术培训
挖掘机实操培训
推土机实操培训
装载机实操培训
农机操作工 培训
叉车实 操培训
农机维修焊工培训
农机维修电工培训
创业培训——开班仪式
创业培训——理论教学
创业培训——Biblioteka 操培训在全市发挥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的旗帜作用
2011年11月在宝坻区召开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全市示范观摩会议
班委会自主管理
班 长
全面落实、检查、监督本班工作


组织和管理本班全盘工作,协调本班学员关系
小 组 组 长
组合和管理本小组全盘工作,协调组员关系




服从班主任、班委和组长管理
培训班管理构架
档案管理:保证每一名学员的信息全、资料全、手续全
(三)严把处置关
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对平时课 堂表现差、学习积极性不高、违反校
规校纪的学员,除扣除保证金外,学
校还将给予劝退处置,并将其记录在 册,且这部分学员永远不能再参加任 何政府补贴性质的培训学习。
(四)严把毕业关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和证书核发程序。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4.09.15•【字号】渝农发[2014]241号•【施行日期】2014.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4〕241号)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2014〕66号)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2014年新型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14年9月15日附件1: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2014]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在全市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一)总体思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全市农业现代化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以提高农民生产者专业技能、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训和转型职业农民水准认定管理服务“三级贯通”的培育制度及一主多元及模式、方法创新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大力提高培训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现代化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步伐提供人才支撑。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太原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对象、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补助等,在培训形式上,将大力推进农民“田间学校培养”、“点餐式培训”、“一班一案”等模式,且农民可自主选择参训内容、班级等。

2015年-2018年,太原每年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

该《方案》旨在为太原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努力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

《方案》指出,参加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重点包括专业大户户主、家庭农场主、委托代耕户户主、产业联合体带头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现代示范园区经营管理者等;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主要包括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以及具有一定农业生产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农民;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包括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引领带动型职业农民,包括村组干部中产业致富带头人、回乡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复转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科技示范户等。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分玉米、小麦、设施蔬菜、干鲜果、杂粮、马铃薯、食用菌、蚕桑花药、猪、鸡、牛、羊、及其他特色产业等13类产业进行培训;农业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分家庭农场经营管理、农资经营、农村信息管理、农产品储藏加工、农民合作社管理、农业机械操作维修、土肥一体化及肥料配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农村经纪人、农村传统手工业、农村旅游、农业创业、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村能源与环境等16类专业进行培训。

另外,根据方案规定,在培训形式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取学时制培训形式,按统一格式印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做到“一班一案”,同时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培养模式,提高参与性、实践性和互动性。

同时,对已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政府将给予多方面政策扶持以及相应的资金补贴或物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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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学校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公文农机学校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14]185号)文件及XX县农牧局《关于印发2014年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思路,落实政策要求,把握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4年渭源县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时间与补助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不同标准进行补助。

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

培育工程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至次年3月底前完成。

要做好全程工作跟进、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

三、培育目标
根据项目要求,社会服务型以长期从事农业,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18人,培训任务资金11.8万元,把他们培养成为我县具有较高技能和服务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资金使用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

专账管理、专款使用。

五、教育培训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育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坚持社会化服务型(主要包括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等)分维修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分类办班原则,从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总结评价等方面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牧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二)遴选培训教师。

立足县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兼职师资库,也可根据培训需要外聘师资,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公开培训师资相关信息。

根据培训的不同岗位从师资库中遴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

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分类型,按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含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留守儿童管理等引导性培训内容)、专业技能课、拓展课和实习操作课4大模块,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

培训教材选用农业部统编教材或自编适用技术资料。

培训教材一律免费发给农民。

(四)遴选培育学员。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

培训对象要一定长期从事农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年龄一般在18~55周岁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一经确定并接受培训,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五)实施班级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建立指导员制度,做到“一班一案”。

按培育类型分类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培训班要配强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自我管理和交流学习。

培训班实施“两堂课”制度,即县农牧局要在开班和结班时参加班级活动,并与学员进行互动。

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2014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并报县农牧局审核备案(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

(六)开展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

(七)做好信息报送。

高度重视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通过系统邮件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班级和学员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六、总结验收
培训任务结束后,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

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问、经费经得起查。

七、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制定培训计划,遴选培训教师和使用的培训教材,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并做好班级培训、信息录入、档案建立、自查总结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三)创新培育方式
结合全县农机行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不断探讨和研究适合不同岗位、符合成人培训的方式方法。

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和“农学结合、送教下乡、开展田间操作作业”的培训模式,将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岗位锻炼与参观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四)加大培育宣传
切实重视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让
广大农民了解并积极参加培育。

通过立大型宣传标牌、贴主要宣传挂图、发重点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

加强对典型学员的总结和宣传,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归档管理。

(五)建立健全培育档案
培育档案是记载培育情况,真实反映培育全程的基础资料。

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14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格式,做好年度培育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继续完善建档工作。

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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