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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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的控制。

3.职责3.1公司人事财务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负责对各部门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2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当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本单位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4.工作程序4.1获取渠道4.2识别、确认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识别获取各部门适用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针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品与服务状况进行适用性的确认。

确认的依据为单位生产、服务活动的实际情况、识别出的危险源、相关要求等。

4.3登记更新公司人事财务部识别确认后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当法规有变化时,要及时对其进行更新。

由此涉及到其他文件修改和调整见《文件控制程序》。

4.4传达、培训人事财务部将最新的适用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逐级传递至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人事财务部负责公司的培训工作。

每次传达、培训工作应做记录,具体见《人力资源培训控制程序》。

必要时应传递到有关的相关方。

4.5信息交流与反馈人事财务部定期将获得的新法规和法规更新的信息向各职能部门通报,各部门负责将最新获取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反馈到公司人事财务部,具体见《沟通、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5.1《文件控制程序》5.2《人力资源培训控制程序》5.3《沟通、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6.记录6.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以文件形式)。

IATF16949-201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IATF16949-2016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 工作程序
4.1获取范围
4.1.1 法律法规
a.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b.地方法律法规、标准及行政规章、制度。
4.1.2 其他要求
a.行业协会的条例、规章。
b.上级机构的文件、规定。
c.相关方的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标准。
4.2 获取途径与适用性判定
4.2.1 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主管部门通过国家出版发行的报刊、书籍和上级机关下发的文件,各种媒体发布的消息,以及电话咨询、网络等途径获取后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报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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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XC-QP-33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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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8日 发布 2022年02月10日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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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Βιβλιοθήκη 新订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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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获取并识别与公司过程及服务中涉及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保持最新版本。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活动及服务过程中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与获取。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审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2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汇总、发放。
3.3 各部门:收集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清单,并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建立与保持程序以及时确认、获取和更新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规定获取渠道或途径,将获取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作为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性评价的基础。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与本公司环境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及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的管理。

3.职责3.1EHS初次建立程序时,负责从外界其他途径获取,然后确认和获取适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负责组织公司环境行为对其符合性的评价;3.2各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信息传递并执行,根据要求进行对相关法律的符合性自查。

4.程序4.1确认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一般包括:1)国际公约。

2)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法律;——国家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颁布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其他的相关法规。

3)地方性和行业的标准和法规:——省、市地方性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产业、产品规范和标准;——与政府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指南,但属国家部委规定、通知或标准;——行业设计规范及相关方要求,公司其他规定等。

EHS对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建立制度,日常通过外界其他途径,及时获取外界的最新法律、法规信息,通过信息传递下达到公司相关部门。

外界相关部门包括(不仅限此):——国家和地方立法和执法机关;——各类公共媒体;——法制部门或专业机构;——咨询和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或贸易机构;——其他途径。

4.3 适用性识别4.3.1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对查询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4.3.2适用性识别要注意动态,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更新时,应废除旧的不适用的法律,对新法律应重新确认、登记,及时传达有关变更信息,日常可采用信息交流方式,每年定期按《文件信息控制程序》实施。

4.4 动态管理4.4.1 EHS对获取、确认的适用法律与其他要求编制《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清单》,有条件时在公司内部网上发布,供其他部门随时取用;4.4.2EHS负责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和更新,当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需修订或新增时,采用信息交流传递相关更新消息,连同新版法规有关内容一并提供给相关部门,有条件的宜采用内部网上发布或邮件传输方式,无条件的采取文字传递。

GBT4500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GBT4500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对适用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收集、识别和确认,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和确认控制。

3.职责运营部负责收集、识别、确认和更新。

4.定义无。

5.工作程序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渠道(1)向国家或本地区政府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决定等;(2)向国家或本地区防水服务主管部门了解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章等文件;(3)向国家和本地区工会了解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等文件;(4)向大型或专业性书店选购刊有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书籍、报刊等。

5.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1)运营部对本部门和各运营部门报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或目录进行分类,编写《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运营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书目逐一进行确认其适用性和有效性;必要时,修订《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3)《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文件、书报采购和收集、整理、编目、标识。

5.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受控管理5.3.1公司运营部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及其他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统一编目、造册、发放和回收建档管理。

管理者代表审批。

5.3.2当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变化时,发放部门应及时收回作废文件,执行的有关规定。

5.3.3识别采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及时传达给公司内部使用人员和相关方。

5.4合规性评价5.4.1运营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工作,并保留评价记录。

5.4.2运营部会同相关部门对适用公司控制旳生产和服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重要内容进行合规性评价、摘编和管理。

5.4.3运营部负责保存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行有效版本原件。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确定本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获得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最新版本文件;对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3.1 公司办公室3.1.1负责本程序的编制、修改和运行管理;3.1.2 负责汇总编制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发布;3.1.3 负责现用技术标准汇总发布;3.1.4 负责适用法律的收集、识别;3.1.5 负责公司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文件接收和处理。

3.2 其他部门3.2.1 负责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3.2.2 负责收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文件。

3.2.3 建立各部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3 项目部负责施工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的收集、识别和登录。

3.4 质安部3.4.1 负责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获取、识别;3.4.2 负责填写本系统的《现行技术标准清单》。

3.5 工程部3.5.1 负责与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相关的标准的获取和识别;3.5.2 负责填写本系统的《现行技术标准清单》;3.5.3 负责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应用与环境因素的确定。

3.5.4 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

3.6 物资部3.6.1 负责与物资采购相关的标准的获取、识别;3.6.2 负责填写本系统的《现行技术标准清单》。

3.7 各部门及项目部负责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更信息通报办公室,并传达给员工及相关方。

4 工作程序4.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方法4.1.1 通过互联网查询法律法规的更新信息,下载有效的法律法规电子版本;4.1.2 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如:会议、文件传递;4.1.3 报纸、报刊;4.1.4 与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新华书店联系;4.1.5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文告》中获取。

4.3.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SYDS)

4.3.2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SYDS)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 目的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 范围适用于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与整理。

3.2 文件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相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并为各部门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3.3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4 生产部将收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填写到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对新收到的文件要及时登记。

4 程序4.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 国家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b. 江苏省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标准;c. 常州市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标准;d.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规范性文件;e.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4.2 获取的方法、方式生产部于每月定时与省、市、区级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还可以通过政府机关、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3 选择、确认、分发4.3.1 生产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一览表中的文件汇编成册,由文件档案管理员发放到各部门。

4.3.2 生产部保存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

4.4 更新及评审4.4.1 在下列情况下更新:a. 国家地方新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时;b. 产品、活动、服务发生变化时。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用来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或服务中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2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公司整合型管理体系相关的国家的、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职责3.1质安部、工程部及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收集。

3.2质安部负责确认外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3.3质安部及办公室负责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原件及各部门、各项目部适用文件的传达。

3.4各部门、各项目部负责将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4.1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1)国际公约;2)国际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规章、标准;3)地方性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4)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暂行办法及其他要求。

4.2获取的方法质安部、工程部、办公室应每月与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劳动人事部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质安部和办公室还可以通过其他政府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网络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填写《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获取评价登记表》。

4.3评价、确认、分发4.3.1质安部、工程部、办公室评价、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适用内容和适用对象,填写《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由管理者代表审批适用内容,质安部传达到公司相关的部门和项目部。

4.3.2办公室、质安部保存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当上述环境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适用法律法规一览表》,将获取的新文件补发给各部门、各项目部,并对旧的文件进行标识和处置,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4执行4.4.1对于污染物排放等环境标准,公司采用国家、地(市)级中要求最严的执行,质安部负责将应执行的标准内容传达到相应各部门及项目部。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目录1.0 目的2.0 适用范围3.0定义3.0 职责4.0 程序5.0 相关文件6.0记录受控状态: 发放号:本文件挂在公司网页上的版本为受控版本,一经打印,则是非受控版本,仅作为参考1.0目的用来明确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环境及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0定义无4.0职责4.1 体系主管负责收集与本公司质量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确认其适用性并共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

4.2 EHS工程师负责收集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并共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

4.3 质量管理部负责保存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原件,负责向各部门发放一览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4.4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0程序5.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5.1.1国际公约;5.1.2国家环境保护及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部委规章;5.1.3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5.1.4地方环境保护及健康安全规章,标准;5.1.5制度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5.2 获取方法公司经常与标准制定单位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地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和其他要求,也可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等渠道补充,以确保公司能够得到最新的文本。

5.3 确认及分发本文件挂在公司网页上的版本为受控版本,一经打印,则是非受控版本,仅作为参考5.3.1体系主管与 EHS工程师根据以下条件确认所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5.3.1.1是否与公司管理体系有关。

5.3.1.2是否为最新版本。

5.3.2由体系主管与 EHS工程师配合确认结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一览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将一览表中的文件扫描成电子文件,统一放到公司内部网上,原件由质量管理部保存。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1 范围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关于一体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指导和规范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的一体化的管理2 引用标准/文件无。

3 定义本程序采用GB/T19001、GB/T24001、GB/T28001、GB/T23001-2017给出的定义。

4 职责4.1 办公室——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国家、地方、行业有关一体化的法律、法规、标准,并及时更新,形成电子文件,识别清单并发放到有关单位,保证其有效性。

——负责法律、法规文本的归档、保存和借阅。

4.2 质保部负责一体化管理过程中法律、法规标准的识别和及时更新,并将结果报办公室。

4.3 生产部负责计量、能量、动力、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更新,并将结果报办公室。

4.4 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将涉及本部门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识别并上报办公室。

4.5 各单位遵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服务,将涉及本部门最新有效的法律、法规识别并上报办公室。

5 过程目标和指标每年至少要收集识别评价一次法律、法规,实用有效的法律法规,收集率达95%以上。

6 程序6.1 程序图“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图”见图1。

图1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控制程序图6.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包括:a) 国家或国际法律法规要求;b) 省部级的法津法规要求;c) 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d) 与顾客的协议;f) 行业协会的要求;j) 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k) 公司或其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l) 本公司的要求;6.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途径6.3.1 质保部通过邮订、查阅互联网、购买等方式,从报纸、期刊及互联网上获取适用的国际、国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6.3.2 质保部负责将获取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准确、有效地传达或转交办公室和相关部门。

6.4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及更新6.4.1 质保部同生产部、办公室根据行业特点和公司具体情况,确认已获取的一体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及范围为建立获取途径,用于收集、识别、评价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而编制本程序。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评价。

2引用文件无3术语本程序使用GB/T24001-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各部门:负责协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

全体员工有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 设备质保部:负责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管理。

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

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评价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批准。

5程序5.1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是本公司管理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

5.2获取5.2.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5.2.2机电控股集团;5.2.3行业、企业交流及有关团体、学会、协会等;5.2.4书报、通讯、杂志;5.2.5其他。

5.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a、国家或国际、省部级和地方性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b、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c、行业规范;d、与政府机构的协议、与顾客的协议、与社区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的协议;e、非法规性指南;f、自愿性环境标志或产品照管承诺;g、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h、上级要求;i、本公司的要求。

5.4 通过与地方有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取得其支持和协助,以帮助鉴别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5.5 适用性评价5.5.1 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应进行适用性评价,确定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这些要求如何应用于公司已识别的环境因素,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单》上;5.5.2 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评价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并及时(逐步)公布。

5.6 符合性评价公司应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评价结果的记录。

(完整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完整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和范围为确保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并建立获取渠道,为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适用于本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和更新管理。

2职责2.1法务部是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收集、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识别和评审,确认符合性。

对确认的文件编制《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贯彻落实。

2.2品管部负责识别、收集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3设备部负责识别、收集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4运营管理部负责识别、收集与企业运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5营销公司负责顾客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

2.7 技术部负责识别、收集3C管理的相关法则等并进行管理。

2.8 法务部负责识别、收集其它与企业相关规定并进行管理。

2.8各归口部门负责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报法务部,法务部确认后,统一制订公司适用的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负责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各部门;各归口部门负责传达给员工及有关的相关方。

3 内容和方法3.1获取与本公司相关的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内容a)国家、省、市等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等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c)应遵守的有关国际公约。

d)顾客或相关方对产品实现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等要求。

e)其他要求。

3.2 获取的途径a)从上级相关部门等渠道获取(如:环保局、安监局、质检局、工信部、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等)。

b)从本市相关部门获取。

c)从网络、专业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取。

d)其它途径。

3.3 确认适用性3.3.1法务部根据本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相关部门确认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相关标准的适用性;3.3.2法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要对相关法规和其它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一次符合性评审,制定《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并列明适用内容。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1.目的确定适用于集团对质量、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并对合规性评价要求进行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有过程。

3.职责3.1质量技术部负责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对与质量、食品安全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识别、收集、更新与合规性评价,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归口管理。

3.2相关单位负责识别、收集、更新合规性评价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4.1识别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识别质量、食品安全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目录清单。

4.2获取与收集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专人利用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书店、报刊、网络等途径定期搜索、获取和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其他合规性要求。

4.3传达4.3.1各单位应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至各相关负责人员。

4.4更新4.4.1各单位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内容。

4.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有变动时,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等做出相应的调整。

4.4.3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改而造成须对公司有关体系文件进行修改时,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

4.4.4对作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需要保留时,应有适宜的方式进行标示或管理。

4.5合规性评价4.5.1评价时机(1)定期评价:每年年底,管理评审前;(2)临时评价:一般在某项活动完成后进行;(3)平时评价:日常定期检查。

4.5.2评价方法(1)内部审核。

(2)查阅文件和(或)记录。

(3)日常检查。

(4)与相关人员面谈。

(5)对项目或工作的评审。

(6)现场观察等。

4.5.3评价准备4.5.3.1评价人员的组成由质量技术部组织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各单位相关人员形成评价小组。

4.5.3.2评价人员要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熟悉公司管理体系的运作;熟悉本单位职能职责。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1.目的为及时获取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认适用性并跟踪其变化以及时更新。

2.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获取、更新。

3.职责3.1办公室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3.1.1识别、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

3.1.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购买、登记和发放,将更改后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安全办。

3.1.3对各部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提出纠正或纠正措施的意见。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使用和管理;将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或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办公室。

4.术语和定义本程序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5.1.1本公司管理体系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a.国家或国际的法律法规要求;b.省部级(行业)的法规要求;c.地方性法规要求。

5.1.2本公司管理体系适用的其他要求a.和政府机构的协定;b.和顾客的协议;c.非法规性指南;d.自愿性原则或业务规范;e.组织或其上级组织对公众的承诺;f.本单位的要求。

5.2获取渠道5.2.1办公室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报纸杂志、信息服务公司、行业信息简报等渠道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2.2其他各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或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办公室。

5.3办公室将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按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分别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确认适用性后负责购买、登记备案和发放。

5.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发放、管理、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5办公室应组织评审,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达到各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

5.6在实施和保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体系运行准则,用于本公司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以及合规性评价。

6.相关文件6.1 Q / DZR G 2·01-2010《文件控制程序》6.2 Q / DZR G 2·02-2010《记录控制程序》7.记录7.1 Q / DZR G 5·85-2010《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7.2 Q / DZR G 5·86-2010《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控制程序一、目的本程序旨在确保公司及时获取、识别、更新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1、法律法规:指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文件。

2、其他要求:指行业规范、标准、国际公约、客户要求、社区期望等非强制性但对公司有影响的相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1、法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分析,确定其对公司的影响。

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公司的法律法规库。

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各业务部门收集、整理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传递至法务部门。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和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定期向法务部门反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3、管理层审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为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五、工作程序1、收集法务部门通过订阅法律法规数据库、关注政府部门网站、参加行业会议等方式,广泛收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各业务部门通过与客户沟通、参加行业协会活动、关注市场动态等途径,收集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传递给法务部门。

2、识别法务部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筛选和分类,识别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内容。

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分析,确定其对公司的具体要求和影响。

3、登记与更新法务部门将识别出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包括法律法规的名称、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适用条款、相关部门等信息。

定期对《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进行更新,确保其时效性和准确性。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为了及时识别、宣传、贯彻适用于与公司的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和《欧盟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生产标准》、《有机产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宣传、贯彻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 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活动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2安保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生产活动中危险源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3检测技术中心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产品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章。

3.4办公室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女工保护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5供应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采购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6经营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物流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7财务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8销售部/国贸部负责识别适用于我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顾客对我公司产品的要求),国贸部同时负责识别销往国适用于我公司黄原胶、味精、苏氨酸等产品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9体系部负责对质量、食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全球标准》和《欧盟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生产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章、国际公约、其他要求进行汇总登记,及时传递并检查监督。

3.10各生产车间根据本部门的管理职责,辨识适用于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 工作程序4.1获取范围a)国家、省市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b)行业规章;c)国标、地方标准、行业标准;d)国际公约;e)产品销往国的法律法规f)其他要求,包括相关方的要求,顾客的要求,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文件),非官方协会的各种规范、实施指南等4.2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

a)国家、省(市)地方的各类上级主管部门;b)出版社、书店、图书馆和网络;c)参加相关部门、地区的会议;d)与顾客的沟通交流等4.3管理4.3.1体系部负责指导各部门获取、确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监督其执行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为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传递、更新、评价的途径和方法,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更新、识别和合规性评价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本程序采用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i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28001-200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标准和公司《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合规性报告的审批。

4.2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和监督实施本程序,负责编制、汇总《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向各部门发放并对其适用性进行评价。

4.3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的渠道,并确认其适用性。

4.4各部门负责将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 工作程序5.1 获取范围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和其他要求包括:a)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国际环境保护公约;b)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部委规章;c)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d)地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标准;e)其他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

5.2 获取方法5.2.1 获取途径a)国家:国务院、环保总局、安全生产监督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经贸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政府部门网站;b)地方:北京市政府、市建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市消防局、市政管委等部门政府部门网站;c)其他各种渠道:行业协会、书店、出版社、报刊杂志、专业网站,参加相关部门及地区会议等。

5.2.2 各部门负责通过选择上述各种途径,获取适用于活动、产品、服务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并提供给综合办审核、确定。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流程式)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流程式)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
获取、识别和确定适用的合规义务,以满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合规义务(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和更新。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审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2工程管理中心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评价及更新工作,建立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3各部门(含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和传递,并跟踪其变化。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6.1《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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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公司的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依据,改善公司的各方面绩效。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在识别、获取和更新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各种活动。

3 职责
3.1综合部负责获取、识别并传递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2各部门、项目部在收到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文件时应及时更新,并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处置作废文件。

4 工作程序
4.1获取途径
a)各专业方面的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环保局或环境监理部门,劳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
b)各专业的书店、报刊等。

c)网络媒体。

4.2获取的频次
公司综合部应注意专业报刊是否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文件出台;从网络媒体中识别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文件;到专业书店(或标准书店)识别是否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文件;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访问或登录其政府网站以识别是否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文件。

4.3适用性的确认
对已获取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件是否适用于公司的有关活动,其适用性应由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示。

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文件,相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

4.4传递与更新
综合部分别对已获取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按主管领导批示或报请主管领导批示发放到有关的部门、场所,并监督检查其对作废文件的处置销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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