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汇报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提高,人们对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然而,动物疫病的传播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保障动物的健康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必须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目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成为一种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制定目的1. 提高动物群体的免疫力,有效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2. 保障农民利益,减少养殖业损失;3. 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4. 建立完善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动物卫生水平。
三、实施方案1. 疫苗库建设(1)建立健全的动物疫苗库,保障疫苗的质量和供应;(2)建立疫苗配送中心,确保疫苗能够及时送达各个养殖场。
2. 疫苗接种(1)规定动物群体必须在特定时间接种相应的疫苗;(2)建立免疫档案,记录每个动物接种的时间和品种。
3. 疫苗监测(1)定期检测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组织专业人员对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接种效果。
4. 疫苗补种(1)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接种的动物,应当及时补种疫苗;(2)建立疫苗补种制度,确保每个动物都能接种到疫苗。
5. 疫苗宣传(1)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防疫意识;(2)开展动物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提高养殖场的接种率。
6. 疫苗回收(1)建立疫苗使用回收制度,确保疫苗安全处理;(2)定期回收疫苗并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7. 疫苗技术培训(1)定期组织兽医技术培训,提高兽医技术水平;(2)鼓励养殖场负责人参加疫苗技术培训,提高接种水平。
四、实施效果1. 提高动物的免疫力,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2. 降低动物疫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3. 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4. 建立健全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动物卫生水平。
五、总结动物疫病防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障动物健康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要不断地进行政策解释。
(二)养殖场(户)熟练操作“牧运通”困难养殖场(户)申报强制免疫“先免后补”需借助“牧运通”微信小程序实施,并按要求填写养殖场(户)基本信息,上传动物免疫抗体监测报告、购买疫苗发票记录、免疫档案等作为补贴依据。
系统建立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养殖场(户)和各级畜牧部门实现在线申报、线上审核、系统直补到养殖场(户)。
问题是大多养殖从业者年龄较大,文化层次低,不能熟练操作手机APP,部分养殖场人员不稳定,导致信息对接不畅,工作 停滞。
(三)自免疫苗采购问题市场上各类疫苗品种繁多,养殖场(户)缺乏对疫这一系列问题都限制了“先打后补”工作的推进。
为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标准,申报“先打孟州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任务繁重,从政三、推进“先打后补”工作的建议随着孟州市“先打后补”企业逐渐增加,配套服《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年)》表明,要充分发挥养殖场(户)自孟州市应积极引导大型养殖企业开展自主免疫服务。
大型养殖企业各项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到位,具有较强防疫主体责任意识,具备疫苗购买、储藏、运输等条件,建立有完善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档案,配备有专门的执业兽医师和技术人员,经过指导后可以很好地执行“先打后补”各项工作。
同时,大型养殖企业还可以带动附近中小养殖户以合作社形式向疫苗生产厂家购买疫苗,解决自免疫苗采购问题。
(二)引导第三方服务模式1.第三方免疫技术服务。
据了解,很多中小型养殖户会雇请“免疫队”进行畜禽集中免疫接种。
这种“免疫队”有专人负责组织农村闲散劳动力,培训基本的(下转第70页)YANGZHI TIANDI 养殖天地须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日常化、多样化入手,使红色基因在日常化、多样化的教育中直接实现情感体验,转化成行为认同、思想认同、自觉认同,进而实现传承与 发扬。
“先打后补”政策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养殖场(户)开展自行免疫“真苗”“真打”“真有效”的有力监督。
山东动物先打后补工作总结(必备3篇)
山东动物先打后补工作总结第1篇1、认真组织安排全县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精神,统一思想,开展动物防疫“先打后补”是适应我县规模化饲养方式转型的需要;3月22日,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嘉牧发字【2021】8号文件;6月24日,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制定了《嘉祥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1版)》嘉牧发字〔2021〕19号文件。
2、积极宣传发动各镇街对“先打后补”强制免疫政策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的积极性。
发放明白纸2000余张,做到家喻户晓,场户皆知。
3、加强指导督查县中心成立督导小组,对全县规模以上养殖企业进行指导检查,指导养殖企业完善免疫档案和养殖档案,建立强制免疫疫苗采购使用台账,督促养殖企业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保证应免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山东动物先打后补工作总结第2篇1、中小规模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健全、疫苗采购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先打后补”全面铺开会面临工作量增加,现有人员力量难以有效推动的实际问题。
2、补贴资金偏少,且补贴程序繁琐,影响养殖企业开展“先打后补”的积极性;补贴环节需要养殖企业提交经费补贴申请表、疫苗采购发票复印件、产地检疫证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费时费力。
3、养殖场户的产地检疫证明保存不善、购买的疫苗因为数量小而被疫苗经营企业拒绝提供发票等情况时有发生,这都阻碍了正常的申请补贴。
4、“先打后补”方案要求养殖场企业在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抽样检测的同时自行评价免疫效果,少的每年2次,多的达到每年6-7次。
这些检测费用需要养殖场企业自行承担。
下步建议针对部分中小规模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健全、疫苗采购使用记录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加大对养殖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养殖企业完善养殖档案和疫苗采购使用记录,规范使用疫苗,定期实施免疫效果评价。
2021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情况调查表填表单位:嘉祥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填表时间:2022年2月18日县(市、区)资金用途补助金额(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万元)省财政补助(万元市县财政补助(万元)嘉祥县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先打后补补助用于免疫效果监测其中:统筹用于免疫效果监测资金数“先打后补”补助资金总计山东动物先打后补工作总结第3篇一、“先打后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2023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主体,由畜禽规模养殖场基础上全面推行扩大到专业户。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2022年,举世范围内爆发了新冠病毒疫情,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
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各国纷纷推出了疫苗接种规划,实施免疫先打后补的工作策略,以达到尽快建立群体免疫的目标。
作为一名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乐观投身于这一艰巨的任务中。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核心是通过疫苗接种来增强人群的免疫力,从而有效抑止病毒的传播和致病能力。
在工作中,我们起首要做好疫苗的储存、运输和接种工作。
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我们乐观参与疫苗的冷链运输,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在疫苗接种点,我们严厉按照程序和规范,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宣扬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大众对疫苗接种的认知和接受度。
在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还要乐观参与疫苗后续管理和监测工作。
疫苗接种之后,我们要准时记录接种人员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系统,以便后续的追踪和分析。
同时,我们还要开展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工作,准时发现和处理接种人员出现的异常反应,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我们还要乐观参与疫苗研发和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工作。
随着疫苗接种的推行,新冠病毒可能会出现变异,对疫苗的保卫效果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要密切关注疫情的变化,参与疫苗研发和变异监测工作,准时调整疫苗接种策略,以保证疫苗接种的持续有效性。
总之,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只有通过免疫先打后补的工作策略,才能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要团结一心,乐观应对,战胜疫情,共同创设一个安全、稳定和茂密的社会。
长沙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成效与思考
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指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苗自主采购、自主免疫,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实际免疫数量和免疫效果申请财政给予经费补助的防疫政策[1]。
2016年,湖南省长沙市率先在全省推行“先打后补”试点工作。
本文通过梳理2017—2019年长沙市“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新机制的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长沙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成效与思考奉 佳,颜克旭,杨 辉,杨 清,袁晓宇,王洪亮(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长沙 410000)摘 要:2016年,长沙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
经试点推广,在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大乡镇监管力度,降低动物疫病防范风险,建立绩效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
但由于数量核定难、补贴标准低、抗体监测数量大等原因,造成政策推行不一致、实施措施不完善、覆盖范围小等发展难点。
这提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先打后补”服务范围,构建以免疫抗体合格为先决条件、信息化管理为核查手段的“先打后补”机制。
关键词:先打后补;强制免疫;免疫抗体;免疫信息化中图分类号:S85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944X(2021)06-0052-04DOI:10.3969/j.issn.1005-944X.2021.06.012Effectiveness of“Vaccination Followed by Subsidy”in Compulsory Immunization against Animal Diseases in Changsha City and Relevant ThoughtsFeng Jia,Yan Kexu,Yang Hui,Yang Qing,Yuan Xiaoyu,Wang Hongliang (Changsha Center for Animal and Plant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Changsha,Hunan 410000,China)Abstract:In 2016,a pilot effort concerning“vaccination followed by subsidy”in compulsory immunization against animal diseases was firstly carried out in Changsha across Hunan Province. Remarkable results had been achieved in consolidating responsibilities of farms,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t township level,reducing the risk of animal disease prevention,developing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evaluation on performance,and innovating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owever,some difficulties,including inconsistent policies to be implemented,imperfect measures to be taken and limited coverage,were produced due to difficulties in verification of quantity,low level of subsidy,large number of antibodies to be monitored and so on. In view of the above issues,some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such as further strengthening publicity for policies,expanding the coverage of“vaccination followed by subsidy”,and building a mechanism with a precondition of qualified immune antibodies and a verification means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Key words:vaccination followed by subsidy;compulsory immunization;immune antibody;immunization informatization收稿日期:2020-01-25 修回日期:2021-05-01通信作者:王洪亮。
M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分析
安徽农学通报2023年23-24期动物科学M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分析谢成芳(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安徽马鞍山243000)摘要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有助于落实畜禽养殖场户对动物疫病防控的主体责任,提高畜禽养殖场户对动物疫病防控的及时性和灵活性,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文阐述了“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背景,分析了M市“先打后补”实施情况和成效,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出台社会化服务组织激励政策等对策和建议,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参考。
关键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社会服务中图分类号S851.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731(2023)23-24-0053-04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是近年来实施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策略,以探索建立畜禽养殖场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财政补贴制度,构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的运行机制为目标,按照“企业自愿、部门审核,强化监管、稳步推进”的原则,贯彻落实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1-3]。
本文阐述了“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背景,分析了M市“先打后补”实施情况和成效,并根据该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参考。
1“先打后补”实施背景“先打后补”政策实施之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是由省统一招标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在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免费发放至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使用或者由村级防疫员上门进行免疫注射,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再开展集中监测进行免疫效果评估,以控制和预防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4-5]。
因其覆盖面广,成本较低,见效较快,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规模养殖比重不断提高,生产方式、养殖结构的不断调整,原有免费发放强制免疫疫苗政策与现有的养殖业健康发展需要匹配度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与防疫实际需求结合难,反应速度有待提升,大型规模养殖场通常有自己的免疫程序,而统购苗一般在每年的春秋防期间集中发放;另外大型规模养殖场免疫病种较全面,对免疫多样化要求较高,而统购苗有时候在使用时间和免疫多样化上无法完全满足养殖户需求[6-8]。
罗甸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推行工作成效与思考
专题论述202311264免疫的责任主体。
通过结合全县春、秋两防集中免疫技术培训、畜牧业安全生产培训等,开展“先打后补”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其次,通过到养殖场现场指导、建立“先打后补”工作群统一调度、组织养殖场户参加“先打后补”线上统一培训等,提高养殖场管理人员、养殖场申报系统操作人员、乡镇和区县免疫信息管理员的操作及管理水平;通过网上和线下公示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补助标准和金额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先打后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3 强化信息准确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种畜禽数量在“贵州动监”系统内可修改,这就要求乡镇和县级免疫信息管理员应多方核实种畜禽存栏数据与所采购疫苗入库数量、疫苗使用量、生产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综合进行分析,实地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乡镇一级作为第一道把关者,在《方案》中,也对乡镇初审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初审后给出初审意见,县级评审专家通过抽查的方式再次进行复审,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3.4 强化抗体抽检根据《方案》要求,须对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养殖场按照实施场数的25%进行免疫抗体的抽检。
抗体检测报告由县级上传到“贵州动监”申报系统。
2023年,结合全县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抽检工作,对“先打后补”试点场单独制定了抽检计划,一一开展抽检,整体来看,猪口蹄疫、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90%以上,达到国家要求。
4 工作成效4.1 防疫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实施后,对疫苗的选择灵活性更强,市场适应度高,各试点场能按照自己的免疫计划和需求采购疫苗,自主履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保证所饲养的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免疫记录、生产记录、消毒记录、监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诊疗记录、药品出入库等畜禽养殖档案得到进一步完善。
自觉接受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养殖场日常饲养管理,增强了养殖场户做好免疫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兴安盟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6兴安盟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霍金山 韩 平 刘艳成(内蒙古兴安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兴安盟 137400)摘 要:近年来,兴安盟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规范运行,明确了推行“先打后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及工作范围、具备条件和履行的义务。
为全面开展“先打后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7〕403号)要求,结合我盟畜牧业健康发展需求,为全盟大力推进兴安肉牛、兴安羊肉等优质畜产品品牌,及全盟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场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兴安盟从2018年开始“先打后补”工作,目前,落实规模养殖场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工作初见成效,取得了显著成绩。
1 推行“先打后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根据自治区“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旗县市政府主导,养殖场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推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机制,确保兴安盟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安全。
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依法落实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完善国家强制免疫制度及疫苗补贴机制,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作用。
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落实,提高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2 “先打后补”工作的内容及范围(1)试点范围。
兴安盟境内所有自行采购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的畜禽养殖场(合作社),必须向辖区旗县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初审认定符合条件的,上报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纳入“先打后补”试点范围。
(2)试点病种。
本次试点的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氏杆菌病。
(3)补贴标准。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操作指南和问题浅析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操作指南和问题浅析蓝雅华,王玉芳,毛春梅(衢州市衢江区畜牧兽医站,浙江衢江324022)中图分类号:S852.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7307(2023)06-0025-004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指养殖场(户)先自行购买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开展强制免疫,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
为了进一步落实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巩固并提升强制免疫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率,我省在畜牧养殖领域率先全面应用“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手机端称“浙牧通”),养殖场在线申报、管理端在线审核、财政口直补到户,实现免疫管理数字化。
1 强制免疫疫苗种类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疫苗、猪瘟疫苗、小反刍兽疫疫苗、猪口蹄疫疫苗、牛羊口蹄疫疫苗。
2 浙牧通操作指南2.1 养殖场账号建立 管理部门将养殖场名称、养殖场地址、经纬度、法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养殖畜种、设计存出栏等基本信息录入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
2.2 养殖场养殖信息录入 新设账号养殖场在“浙里办APP”上搜索“浙牧通”应用模块,点击“养殖主体”进入操作界面。
第一步需在“圈舍管理”模块设置养殖圈舍。
收稿日期:2023 03 27 第二步在“日常填报”模块,填写养殖信息。
2.3 养殖场“先打后补”操作 养殖场进入“先打后补”模块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进入“浙牧通”应用模块后,直接点“先打后补”模块;第二种是“浙牧通”应用模块,点击“养殖主体”后,再点“先打后补”模块。
2.3.1 疫苗仓 养殖场通过“疫苗仓”可以查看疫苗厂家相关信息。
2.3.2 年度免疫计划申报 养殖场通过“年度免疫计划”上报一年计划免疫动物数量和计划使用免疫疫苗总量。
2.3.3 疫苗管理 养殖场通过“疫苗管理”扫码录入疫苗数量,可以理解为疫苗入库。
不仅可以扫码录入单瓶疫苗上的二维码,也可以扫描单盒甚至整箱疫苗上的二维码信息。
二维码仅可扫码一次,避免多次录入造成多次补贴申领。
县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经验体会与存在问题
摘 要:2017年2月启动了全区生猪口蹄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一定成效。
本文详细介绍了试点工作的过程、步骤,取得的经验及体会,对今后此项工作在更大范围的推进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借鉴关键词: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先打后补;试点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依法落实畜禽养殖场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我区作为全省3个试点区域之一,按照《陕西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2月启动了全区生猪口蹄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一定成效。
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及经验体会总结如下:1 试点工作开展情况1.1 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前期调研2017年2月,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县两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和区内生猪、奶牛、蛋鸡、肉羊等10家畜禽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养殖企业意见和建议。
通过调研,认为全区奶牛、蛋鸡、肉羊规模养殖场较少代表性不强,企业缺乏试点意愿,建议开展生猪口蹄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工作。
4月中旬,区兽医业务部门组织7个有申报意向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负责人进行座谈,就调研反馈意见进行了传达和解读。
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对递交《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申请表》等材料的6个规模养殖场的软硬件条件进行现场审查,最后确定其中4个生猪养殖场作为我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企业,并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后正式开展试点工作。
1.2 严格试点程序,分步推进实施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汉中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相应制订了《县级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关键环节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1.2.1 切实抓好自购强制免疫疫苗登记备案。
严格做好强免疫苗自购备案条件审查,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并对自购强免疫苗的种类、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等情况进行逐级备案。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1. 引言1.1 背景介绍动物疫病是指能够感染、危害动物群体健康的一类传染性疾病,给畜牧业和养殖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动物疫病的蔓延,人们广泛应用动物免疫技术,其中强制免疫是一种管理手段之一。
然而,在实践中发现,部分动物未能及时接种免疫疫苗,导致防控效果不佳。
1.2 问题提出近年来,我国仍存在部分畜牧户和农民对于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视度较低、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动物群体的健康及畜牧业生产效益。
因此,亟需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方案来推行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1.3 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引入“先打后补”策略,在2024年对动物进行强制免疫,并结合实施方案进行具体操作。
该方案旨在提高动物免疫程度,控制和预防动物疫病的蔓延,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适时补充未及时接种免疫疫苗的动物,以及加强对畜牧户和农民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免疫意识和知识水平。
这将有助于减少患者数量、降低经济损失,并为创建良好的畜牧业生产环境奠定基础。
以上是引言部分内容,旨在背景介绍该主题并明确文章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目标与意义。
2. 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的必要性2.1 动物疫病防控现状随着科技和全球化的发展,动物疫病对农业、生态环境以及人类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一直在努力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技术限制,传统的免疫措施仍存在一些局限性。
2.2 短缺和难题分析目前,动物疫苗的生产能力与全球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这导致许多国家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免疫疫苗供应,从而限制了动物群体免疫覆盖率的提高。
此外,更为复杂严峻的问题是某些传染性动物疾病可能需要多次接种才能达到有效保护水平,这进一步增加了养殖者和防控机构的困扰。
2.3 强制免疫的重要性和优势针对上述问题,强制免疫策略应运而生。
强制免疫旨在确保动物种群的免疫覆盖率,并能迅速控制和阻断疾病的传播。
2020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2020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7〕35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一)补助病种口蹄疫。
(二)补助畜种生猪、奶牛。
(三)补助对象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场户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根据养殖者自愿申请,经各区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的养殖场。
二、补助标准及经费安排(一)补助标准1.生猪。
根据动物产地检疫记录核定,免疫“O型+A型”口—3—蹄疫疫苗的,每出栏1头生猪补助口蹄疫疫苗费用2.63元;免疫O型口蹄疫疫苗的,每出栏1头生猪补助口蹄疫疫苗费用2.32元。
2.奶牛。
根据动物养殖存栏记录核定,每存栏1头奶牛补助口蹄疫疫苗费用3.45元。
(二)经费保障根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由各区统筹优先安排之前年度结余资金,保障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三、管理措施(一)动物数量核定1.2020年度核定周期。
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时间调整,自2020年度核定周期前移一个月。
(1)2019、2020年度连续参加“先打后补”场:自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2)2020年度新增“先打后补”场:2020年有关场户停止领用统一招采疫苗后至2020年9月30日。
新增场户一直为自采自免、未领用过统一招采苗,按照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周期核定。
2.生猪产地检疫数量核定。
(1)官方兽医开具产地检疫证明时,在货主栏必须填写养殖场户名称,以保证在检疫电子出证平台中该场户生猪出栏数据—4—完整准确。
新时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工作方案
新时代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及《省防治农业动植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印发2023年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要求,强化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围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经营,实行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完善免疫方式。
散养户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服务主体或乡镇防疫员等方式实施免疫。
进一步明晰免疫责任,落实规模养殖场及第三方服务主体防疫责任。
全面应用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实现免疫管理数字化,推行“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场”的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机制,不断巩固强制免疫效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实施内容(一)实施主体。
包括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和第三方服务主体。
1规模养殖场。
规模标准的界定参考《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浙农牧发〔2023)9号)。
2.散养户。
未达到规模标准的养殖场户。
3.第三方服务主体。
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完善的疫苗采购、运输、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配备与免疫服务相匹配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学历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鼓励现有的动物疫病诊疗机构、村级防疫员、大型养殖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组建第三方防疫服务主体。
第三方服务主体培育过程中,村级防疫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等继续实施散养户强制免疫。
(二)实施病种。
2023年起,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纳入“先打后补”范围(附件1)o根据年度省强制免疫计划,病种实行动态调整。
(三)疫苗采购。
1规模养殖场。
市场自行采购。
4.散养户。
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政采云“兽医馆”采购免费发放。
(四)免疫服务。
1规模养殖场。
自行免疫或委托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
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汇报
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汇报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汇报山西省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XX〕35号)精神,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政策实施。
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晋农财发[20XX]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先行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机制,有效保障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试点范围自20XX年5月1日起每市按要求确定不同畜禽品种的四个养殖场。
鼓励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改善和提升相关条件,逐步达到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要求。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而在全省全面推行先打后补工作。
三、“先打后补”政策的与审核(一)申请实行“先打后补”政策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申请实行“先打后补”试点的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养殖规模达到猪出栏1万头(含)以上,肉鸡出栏50万羽(含)以上,蛋鸡存栏10万羽(含)以上,羊出栏1000只(含)以上,肉牛出栏500头(含)以上,奶牛存栏500头(含)以上。
2.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规范完善的防疫制度、养殖档案、防疫记录,产地检疫证明,有完备的防疫等设备设施。
3.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室和兽医人员,自行实施强制免疫,自行开展免疫抗体检测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开展免疫抗体检测。
提供场内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证明和抗体检测报告。
4.具有相应的疫苗管理人员;有规范、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和疫苗采购、保存、使用实物台账。
5.主动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近三年内无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
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为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发挥市场机制在强免疫苗经销、采购、免疫服务等环节决定性作用,分阶段、按规模全面推行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免疫效果监督抽检和跟踪评价,将强制免疫情况与产地检疫、财政补助等政策措施挂钩,加快建立富有活力、高效规范、监管有力的强制免疫补助机制;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理念,切实落实畜禽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科学的强制免疫调整机制,推动动物疫病由稳定控制向净化消灭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放开强免疫苗经营渠道。
从20xx年3月30日起,允许强免疫苗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兽药经营企业面向辖区内养殖场户销售强免疫苗。
兽药经营企业可按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规定凭强免疫苗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我区畜禽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组织可直接向强免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疫苗。
强化监督检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对强免疫苗销售的监管,加快构建充分竞争和有市场活力的强免疫苗产销体系。
(二)全面推行养殖场户自购自免。
在全区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推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鼓励规模以下养殖户参加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或为其提供免疫服务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评价情况,自行选择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免疫苗。
从20xx 年开始,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省级计划从2023年起逐步取消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从2025年起除应急储备等特殊需要外,省将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
养殖场户的规模标准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构信息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17〕60号)规定的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规模标准执行。
规模养殖场标准为:依据设计规模,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种鸡、种鸭、鹅、蛋鸭、鹌鹑等蛋禽、种禽参照蛋鸡标准,肉鸭、肉鸽等肉用禽参照肉鸡标准执行。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
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2020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让全球都不得不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健康危机。
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控措施,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免疫工作。
免疫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为人们建立免疫屏障,提高机体的抵抗能力,阻断病原体的传播。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国采取了不同的策略。
其中之一就是先打后补的免疫工作方式。
先打后补即指在疫苗研发和生产完成之后,通过快速实施大规模的接种工作来迅速形成免疫保护,并在后续不断对人群进行补充接种。
在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首先,政府加大了疫苗研发和生产的力度,积极推动疫苗供给。
疫苗领域的科学家们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在最短的时间内研制出新冠疫苗。
其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制定详细的疫苗接种计划,确保疫苗的公平分配和及时接种。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公众的接种意识和参与度。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全面的免疫监测体系,追踪疫苗接种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免疫策略。
免疫先打后补的工作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疫苗接种的进度,并有效地形成了人群的免疫保护。
通过先打后补的策略,在短时间内就实现了对大规模人群的保护,为疫情的防控工作带来了有力的支持。
同时,及时的补充接种也能够增加免疫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更好地保护人们的健康。
然而,在实践中,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供给紧张和接种人数庞大给免疫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另一方面,接种意愿和接种覆盖率成为了需要解决的难题。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疫苗供给链,提高接种效率,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接种意愿。
总结而言,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是应对疫情的重要一环,它在提高疫情防控效果、保护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在免疫先打后补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我们应该不断总结经。
动物强免疫苗“先打后补”试点探讨
2020年第09期所谓“先打后补”就是为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提供较好的基础保障,积极调动有关人员的整体部署,优化经费监管和操作流程,进而促使试点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发展。
1“先打后补”试点推进的现状及问题根据政府的有关制定相关人员要进一步做好具体方案,进一步优化完成统一部署强化监管等方面工作,确保各个地区都能够做好充分的准备。
虽然“先打后补”试点正在逐步推进,但是仍然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几点:各个县区对试点政策没有做到有效的分析和研究,致使诸多人群处于观望状态,出现积极性、参与度较低等不良情绪。
同时,试点随着不断发展工作量会明显增加,现有的人员队伍无法合理分配导致各项工作任务无法及时优化完成。
落实“先打后补”试点的问题主要根源还存在于人们对相关政策内容不了解,养殖户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并且有关试点场未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审核资料,致使工作出现严重的问题。
以上均是“先打后补”试点推进中的所面临的问题,要想有效的解决和处理相关人员必须提起重视获取发展的主要动力。
2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探析针对一些规模较小的养殖产地而言其管理制度和流程都不够规范,并且有关档案、疫苗采购记录也不完善。
因此,必须有效建立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优化指导试点的具体工作,引导该地区养殖户能够形成科学、合理、完备的养殖档案以及疫苗采购记录,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除此之外,制定定期实施免疫效果评价,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获取有效信息资源做好相关统计,较低成本增加办事效率。
部分地区的养殖户以及疫苗接种人员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并没有准确的认知,导致落实环节极为容易发生“断裂”现象。
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内容学习,首先充备自身政策体系再为养殖户做好具体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把握疫苗采购价格、补贴数量等具体细则,成立专门的调研组织进行分析,根据具体的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积极缩小“先打后补”疫苗的实际采购费用和补贴费用之间的差距,致力于提高各个养殖户参与的积极性。
浅析我省“先免后补”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意义
2019年第7期 吉林畜牧兽医67·经验交流·JingYan JiaoLiu浅析我省“先免后补”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意义李 伟,刘冬冬,吴 丹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长春 130062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是指符合条件的规模场养殖企业自主采购、使用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并依照国家和省市强制免疫计划自行开展免疫工作,免疫结束后,免疫效果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兽医和财政部门审核合格,将财政补贴金直接发放给养殖企业。
2016年起,国家全面优化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调整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和补助方式,实施畜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
按照农业农村部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要求,我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先打后补”工作方案我省结合免疫工作实际,通过广泛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全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
在推进方式上,采取每个地市级选择2个县市先行试点再全面铺开的方式逐步推进;在补助疫苗种类上,严格按照国家强制免疫工作要求,确定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和小反刍兽疫四种疫苗实施补助;在养殖场申报条件上,紧密结合各地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参加“先打后补”的养殖场必须在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在补助经费核定上,参照我省强制免疫疫苗招标采购价格确定了每一种疫苗的补助标准,结合免疫程序和单次免疫计量,最终按养殖场实际疫苗用量进行补助;在监督管理上,明确了申报流程和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职责以及养殖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2 积极探索,构建完善“先打后补”信息化管理平台鉴于我省在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借助“互联网+”新形式,遵循简单实用的原则,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推进“先打后补”工作。
口蹄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必备8篇)
口蹄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第1篇(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
具体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负责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组织动物疫苗的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负责组织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和使用检查。
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并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政府采购规定做好有关动物疫苗的招标采购工作。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动物疫苗的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开展免疫工作,开展使用环节免疫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养殖场户反馈免疫效果评价结果。
(三)各级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
负责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承担乡镇畜牧兽医监管服务职能的机构。
负责动物疫苗发放管理,有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口蹄疫先打后补工作总结第2篇一、免疫要求对全区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全区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仔猪、羔羊:28—60日龄时进行一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一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1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1次。
(二)散养家畜的免疫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家畜进行补免。
每次免疫后要适时进行1次加强免疫。
有条件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1次强化免疫。
防城港、百色、崇左3个边境市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或风险评估确立范围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1次加强免疫。
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牛、羊、骆驼和鹿:根据家畜类别及所在区域选择使用口蹄疫疫苗。
使用口蹄疫○型灭活疫苗、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口蹄疫型○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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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汇报山西省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XX〕35号)精神,有序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政策实施。
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晋农财发[20XX]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先行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机制,有效保障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试点范围自20XX年5月1日起每市按要求确定不同畜禽品种的四个养殖场。
鼓励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改善和提升相关条件,逐步达到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的要求。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而在全省全面推行先打后补工作。
三、“先打后补”政策的与审核(一)申请实行“先打后补”政策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申请实行“先打后补”试点的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养殖规模达到猪出栏1万头(含)以上,肉鸡出栏50万羽(含)以上,蛋鸡存栏10万羽(含)以上,羊出栏1000只(含)以上,肉牛出栏500头(含)以上,奶牛存栏500头(含)以上。
2.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规范完善的防疫制度、养殖档案、防疫记录,产地检疫证明,有完备的防疫等设备设施。
3.具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室和兽医人员,自行实施强制免疫,自行开展免疫抗体检测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开展免疫抗体检测。
提供场内专职兽医技术人员证明和抗体检测报告。
4.具有相应的疫苗管理人员;有规范、完善的疫苗管理制度和疫苗采购、保存、使用实物台账。
5.主动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近三年内无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6.审核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核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请于20XX年5月20日前向所在2 地乡镇畜牧兽医站提交《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表》(附表1-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当地财政所对照申请条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核实。
经初审合格,填写《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核实详情表》(附表1-2),将《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表》(附表1-1)和《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核实详情表》(附表1-2)上报县级畜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县级畜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确认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汇总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填写《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审核汇总表》(附表1-3)和《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核实详情表》(附表1-2),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市畜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
经市级两部门确认后,纳入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畜禽养殖场进行管理,并以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6月20日前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详情表报送电子版)。
“先打后补”政策实行年度审核备案制。
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于每年1月20日前提出申请,各级有关部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核备案。
对审核通过“先打后补”的畜禽养3 殖场,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畜禽养殖场相关条件与申报要求不符时,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取消其“先打后补”资格。
四、“先打后补”政策的补助标准(一)补助病种和疫苗范围。
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即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小反刍兽疫4个病种。
养殖场户可根据疫苗使用和效果监测情况,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
(二)资金承担。
“先打后补”养殖场的以上四种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从中央财政切块下达我省的动物疫病疫苗补助经费中给予补助。
(三)补助畜禽数量测算。
按上年度畜禽数量测算。
补贴畜禽数量=出栏畜禽数量(以年度产地检疫数量为准)+存栏畜禽数量(以年末核查数量为准)+病死畜禽数量(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确认的年度无害化处理数量为准)(四)补助畜禽免疫数量测算补助畜禽免疫数量=出栏畜禽数量×免疫次数+存栏畜禽数量×免疫次数+病死畜禽数量×免疫次数(因畜禽生产周期不同,免疫次数也不同)(五)疫苗免疫用量标准。
按照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规定的疫苗种类执行。
免疫剂量、免疫次数参照疫4 苗使用说明。
疫苗免疫用量=补助畜禽免疫数量×免疫剂量(五)疫苗补助价格标准。
按照当年度各市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中,同类别疫苗的平均单位中标价格执行。
(六)补助金额计算方法。
单项疫苗补助金额=疫苗免疫用量×疫苗补助价格全部疫苗补助金额为各单项疫苗补助金额之和。
五、“先打后补”政策的补助资金申报、审核与拨付(一)补助资金的申报被纳入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管理的畜禽养殖场于次年的1月1日—10日,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上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
申报时,应填写《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表》(附表2-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补助的审核各乡镇兽医站收到畜禽养殖场的补助资金申报后,对畜禽养殖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
对初审合格的,面向社会公示至少7天。
经公示无异议,汇总填写《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附表2-2),于2月1日前将《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表》(附表2-1)和5 《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附表2-2)上报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填写《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附表2-3)和《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附表2-2)联合上报市畜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市畜牧兽医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3月1日前上报至省农业厅、财政厅。
(三)补助审核的标准1.完整提交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报的相关材料(直补资金申报表,报告原件;畜禽无害化处理存根;疫苗采购资料等),且真实有效。
2.补助年度无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
3.补助年度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均达到100%。
强制免疫程序规范,档案记录完整,免疫标识佩戴完全。
4.补助年度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该场的强制免疫抗体监测水平达到农业部规定标准,或经整改后达到标准。
该场能完成年度内每批次畜禽强制免疫抗体水平自检,并及时将检测报告送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6 5.有完善的疫苗采购、保存和使用台账,且全年疫苗采购量不低于疫苗使用量。
6.主动接受兽医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监督、技术监测。
7.审核部门的其他要求。
(四)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收到各市上报的补助资金申请后,省农业厅会商财政厅确定各市补助资金额度。
待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后,由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市财政局。
各市财政局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拔付到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应及时将补助资金直补到各畜禽养殖场(户)。
六、监督管理(一)强化监管。
各市畜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实行“先打后补”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经常性核实有关情况,及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防止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
严禁开展“先打后补”试点的养殖场(户)在领取直补资金的同时,重复领取使用政府采购疫苗。
加强对强制免疫疫苗经营企业的管理,严厉查处经营未经国家批准动物疫病疫苗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疫苗经营秩序。
(二)强化监督。
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畜禽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养殖环节精细化监管要求,切实加强监督巡查,重点检查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养殖档案建立等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强制免疫7 程序备案、出栏畜禽申报检疫、引进畜禽备案准入、死亡畜禽申请确认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做好监管记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监测。
各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畜禽养殖场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10月份进行验收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做好技术指导。
各级要切实做好对实行“先打后补”政策畜禽养殖场的技术指导,特别是免疫程序的制定、疫苗种类的选用、免疫操作的规范等方面,不断提高养殖场自主强制免疫的技术水平,确保免疫质量。
(三)严明工作纪律。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直补资金属于国家强农惠农资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审查、逐个核实各畜禽养殖场提交的各种申请申报材料,严防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
(四)严处违规行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环节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感和廉洁意识,严肃8 处理与畜禽养殖场串通造假、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以及截留、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本方案由省农业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表:1-1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表1-2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核实详情表1-3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格申请审核汇总表2-1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表2-2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2-3山西省畜禽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直补资金申报审核汇总表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两免一补工作汇报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两免一补工作汇报某县位于某省西部,东连某县、某区,南接某市、某县及某省某县,西连某县及某省某区,北与县交界,因是通往某诸省的交通要道,故素有“某门户”、“某咽喉”之称。
县域面积某平方公里,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山区农业县,也是省政府重点扶贫县之一。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某]号)、《某省财政厅、某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财[某]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步伐,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