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青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乡镇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1各工作片、各行政村、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
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全镇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公路沿线环境、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我镇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质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副组长:(分管领导)成员:班子成员三、主要任务(一)村居环境整治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建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确保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二是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等房前屋后的杂物;三是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
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四是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门口塘清淤及保洁工作,解决污水乱排放问题;五是做好农村绿化养护工作,严禁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的行为,定期进行修剪、除草;六是抓好公共设施及环卫设施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设施齐全整洁。
(二)公路边及河道边环境整治一是全面清除河道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二是全面清理打捞河面的水草、漂浮物、生活垃圾;三是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四是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工作,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五是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六是对主要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墙体、建筑物、进行粉刷美化,清除堆积物、废品收购点。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
城镇:
治理垃圾乱堆、乱扔: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院内四自”(自搞环境卫生、自建环卫设施、自育花草树木、自管单位秩序)责任制.
治理摊位乱摆:强化市场管理。
坚持“堵疏结合、便民利民"的原则,下大力规范市场管理。
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规范车辆停放管理,消除乱停乱放现象.
治理工地乱象: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活动,施工场地必须围栏作业、封闭施工、限时施工,推广运用散装水泥,逐步取缔现场搅拌混泥土,解决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问题.
农村:
“四清一除”:
一是清垃圾,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污水,开展家禽、牲畜粪便和污水的治理及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的污水治理,减少水体污染。
三是清污泥,认真清理河道、沟渠污泥,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排涝和自洁能力。
四是清杂物,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全面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清理房前屋后杂物,治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做到村庄风貌整洁、协调美观。
除“四害”重点消灭蚊、蝇幼虫,灭鼠、灭蟑螂
农村环境治“五乱”规范环境治理很重要,改变旧习同提高;柴草乱放碍观瞻,集中堆放整齐好;粪土乱堆生蚊蝇,沼气处理污染跑;垃圾乱倒坏心情,屋旁坑埋废变宝;污水乱泼坏环境,定点收集处理掉;畜禽乱跑易患病,圈养起来省心了;建设现代新农村,你我努力共创造!。
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二篇)
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作为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为打造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努力,务求环境整治工作持久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理论、“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城镇为目标,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优化城乡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确保我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___领导和机构建设为确保我镇长远发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明确性,切实加强环境治理的持续有效开展,重新调整领导组,以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为组长,___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推动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___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___如下:组长:___(党委书记)___(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___(人大主席、党委委员)___(党委副书记、___书记)___(党委副书记)___(副镇长)___(武装部长、副镇长)___(副镇长)成员:___(___副书记)___(党政办主任、宣传干事)___(工会副主席)___(社事办主任)___(群工办主任)___(安办主任)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曹清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由___个部门牵头:1、宣传办协同分管领导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办”,负责“舆论开道”和信息收集,办公室设在宣传办,由宣传干事彭琳负责。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体治理的一部分,是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手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村城市化也在逐渐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本次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在全市范围内,打造整洁、美丽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目标如下:1.城市垃圾应该全部被妥善处理,无城市垃圾倾倒事件发生。
2.关闭不符合要求的燃料加油站、污水处理厂,停止不合规的大气污染。
3.农村垃圾焚烧设施普遍完善,乡镇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4.整治污染源,促进农村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农民沼气建设。
三、重点任务1.城市垃圾处理:加强城市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处置,建立垃圾分类收集中心。
通过建立垃圾焚烧厂、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城市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2.关闭不合规燃料加油站:整治城市油气回收体系,严格正规加油站的环保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料加油站进行关闭整治。
3.污水处理: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拓展和改造,对不合理排放污水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惩罚,同时提高居民对城市污水的处理意识。
4.农村垃圾焚烧设施:加强乡镇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确保农村垃圾的分类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5.整治污染源:严格依法执政,对不合规废气排放企业进行关闭整治,同时使用差别化环保效应评估体系,鼓励农民沼气建设,整治河道环境。
四、措施1.建立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供数据支持,以达到全面监测,精度提升,监测信息及时共享的目的。
2.在城市创建中心卫生城市、农村创建美丽乡村、创建城市公园等活动中,着力强化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3.严格环境保护法规,强化执法力度,加强与企业、群众和媒体的沟通交流,引导和监督他们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有序推进。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四篇)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和困扰。
为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____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实施一系列的措施,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____年,我们将全面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包括:1. 城乡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土壤污染治理率达到80%以上。
2. 城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70%以上。
3.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 环境监测体系健全完善,监测网络覆盖城乡各地区,监测数据及时共享。
5. 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1. 提高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和高效能源利用,控制工业和机动车排放,建设更多的城市绿化和公园,提高城市空气质量。
2. 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农村污水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
3. 推进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加强城市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鼓励废物资源化利用。
4. 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5.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城乡环境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设备和技术水平,完善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 加强公众参与和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鼓励公众主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实施措施1. 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2024年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3篇)
2024年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巩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管理。
第三条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镇村分级负责,专业管护,队伍管理与农民群众自行维护相结合的办法。
村容村貌管理第四条村庄在入村口有标准村名标识,村庄街道整齐洁净;临街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家庭厕所一律设在庭院内,有条件的村庄可规划出柴草堆放点,集中统一存放;没有条件的村庄,柴草一律垛放在农户庭院。
第五条村庄内实施建筑要按照镇镇、村的总体规划进行。
住房要统一标高,房基基本保持水平一致。
第六条村庄内住房建筑施工时,现场材料、机具等应堆放整齐,不得侵街占道,影响交通。
建筑施工的建筑废墟以及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由施工单位或个人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倒入生活垃圾存放点或垃圾箱,建筑垃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七条村庄内不准乱贴标语、张贴广告、乱设广告牌匾、悬挂有碍村容村貌的物品。
第八条村庄内有排水设施,有垃圾集运点,有公共厕所,无污染源。
第九条家禽家畜一律圈养,引导养殖户逐步向养殖小区集中。
推行“一建四改”(建沼气池、改圈、改厨、改厕、改庭院),建立完善村级沼气服务站,推行社会化管理。
第十条农户庭院柴草、杂物摆放整齐有序,院内、室内干净整洁。
村庄道路、巷道管理第十一条村庄道路、巷道由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管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道路,不得占道打场晒粮,不得阻碍交通。
道路两侧的公共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畜舍或其它设施。
第十三条连村路及村内街道要保持路面清洁,平坦、完整、畅通,路肩的宽度要一致。
第十四条、村庄道路、巷道管护人员对村庄道路、巷道实行定段责任制,并签定合同。
管护人员按镇村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村委会要经常对村庄道路、巷道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暂行条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创造和保持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综合运用经济、宣传、教育等措施,对城市和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整治和管理的活动。
第四条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水利、农业、园林绿化、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对村(居)民委员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级根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门工作机构,建立职能化管理队伍。
第五条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投入为主。
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
第六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城乡环境文明卫生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鼓励公民对损害、破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二)河道的沿岸水域由岸线、水域的使用或者管理单位负责;(三)公路、铁路、机场、车站、码头、地铁及其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四)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商铺等场所,由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五)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及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所在单位负责;(六)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七)科技园区、独立工业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公共区域,由园区管理单位负责。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一、工作守则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因事(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和缺席会议。
3、着装整洁,精神饱满,言行得体,礼貌待人。
4、工作时间不得闲聊和高声喧哗,不得网上聊天和玩电脑游戏。
5、及时办理领导布置的工作,不积压正在办理的文件。
6、不让应传递的信息在个人手中延误。
7、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
8、爱护办公设施和设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9、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强化个人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10、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考勤制度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工作人员考勤由办公室考核,每月通报一次。
2、请事假、病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半天事先要向办公室报告,一天以上(含一天)要向有关领导报告,病假事后须出具病假证明。
3、工作人员外出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各单位城乡环境治理办负责人外出,需县城乡环境治理办主任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执行。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作为县城乡治理办和原单位年终评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会议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主要是总结前期工作,通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通报本周工作情况,并根据县机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安排,拟定下周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
3、阶段工作推进会议,原则上每阶段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红寺堡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工作,通报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4、凡我区城乡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召开的会议,其会场布置、人员通知、资料准备等工作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5、综合治理办要及时做好会议资料归档工作,涉及会议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信息资料要在会后3日内分类整理完毕。
四、公文办理制度1、办理公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所有公文一律由综合治理办统收统发、专人管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三篇)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对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和整治的一系列方案和措施。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各个领域的环境问题,如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垃圾处理、绿化建设等。
本文将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空气污染是当前城乡环境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对于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推动企业进行减排改造。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从经济层面引导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
2.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加强车辆排放标准的执行。
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如电动车、氢燃料车等。
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增加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数量,减少私家车使用。
3.加强城市建设规划。
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区域,减少建筑和道路密度,提高建筑和道路绿化率,增加绿地面积。
加强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确保工地周边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4.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
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使用。
对优质清洁能源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提升清洁能源的市场竞争力。
二、水污染治理方案水污染是城乡环境中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也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体现之一。
以下是水污染治理的关键方案。
1.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体系。
加强水污染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起健全的水污染监测体系。
对于水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水源安全。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推行精准农业,减少农业的化肥和农药使用,推广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排水效果,减少农田内的污染物流失。
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推动建立城市污水处理与农田灌溉循环利用的体系,使污水资源化利用。
4.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安排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安排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对城市和农村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包括改善城市和农村的
生态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工作。
下面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的一般安排:
1. 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制
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2. 建立城乡环境污染监测体系:建立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监测网络,按照规划要求采
集和监测环境污染数据,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
3. 推进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
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4. 改善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城市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的整治,改善公共卫生设施、道路交通状况、垃圾处理等,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5. 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和发展: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包括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6. 提升城乡环境管理能力:加强城乡环境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人员的专业素
质和能力,加强城乡环境执法力度。
7. 强化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
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8. 加强城乡环境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完善城乡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城
市和农村环境治理的法治化。
9.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
以上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的一般安排,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安排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城乡环境治理方案
城乡环境治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城乡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套城乡环境治理方案,包括生活垃圾处理、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农田耕作管理以及市容市貌建设等方面的措施。
一、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环境治理的首要任务。
我们将采用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原则进行生活垃圾处理。
首先,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
其次,加强对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建设垃圾处理厂,利用垃圾发电技术发电,还可将厨余垃圾转化为有机肥料。
最后,对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安全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水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是城市和农村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城乡环境治理方案中,我们将重点关注水体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
对于城市,我们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处理,确保排放的污水达标。
对于农村,我们将大力推广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
三、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是城乡环境治理的重点问题之一。
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大气污染的排放。
首先,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对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推动企业进行减排改造。
其次,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并加强交通管理,减少拥堵。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煤炭燃烧污染防治,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煤炭。
四、农田耕作管理农田耕作管理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
我们将推广科学耕作技术,推动农田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保护土壤生态系统。
同时,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尽量减少化肥和农药流失和渗漏。
五、市容市貌建设市容市貌建设是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市容市貌质量。
加强对乱倒垃圾、乱堆乱放行为的整治,加强街头巷尾环境的整洁,美化城市景观,提高城市品质和市民的满意度。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法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所有区域内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总责,全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发改、教育、公安、民政、国土、规划、城管、房管、交通、水务、商务、卫计、市场监管、物价、环保、农办、爱卫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邮政、通讯、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和物业服务等单位要配合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要将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建立公共财政和社会资金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第六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县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报县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七条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数字化管理模式,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第八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加强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及公共道德水平。
第九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实施执法活动,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乡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城乡环境卫生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城乡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办公室和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
农村环境治理规章制度
农村环境治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环境的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环境治理是指对农村地区的水、气、土等环境要素进行保护、治理和修复,推动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行为。
第三条农村环境治理应遵循“依法治理、科学治理、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农村环境治理应根据农村环境的特点,重点解决农村水污染、空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第五条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的逐年改善,最终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
第六条政府应加大农村环境治理的投入,组织各方力量,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共同维护农村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八条公民应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第九条农村环境治理规章制度是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二章农村环境保护第十条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基础,是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维护农村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
第十一条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是加强对农村污染源的治理,防止农村环境污染的扩散和进一步恶化。
第十二条农村环境保护应遵循减少污染源、加强净化治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三条村民应加强对农田、饮用水源、生活垃圾等污染源的管理,降低农村环境污染的风险。
第十四条农村环境保护应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机制,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政府应严格监督和检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农村环境治理第十六条农村环境治理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深化和延伸,是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十七条农村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农田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畜禽粪污处理、农村生态修复等。
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第三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综合治理,责任明确;(三)群众参与,社会共治;(四)科学管理,持续改善。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明确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五条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三)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检查城乡环境卫生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五)协调处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二)组织居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三)监督居民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七条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填埋场等。
第八条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布局合理,便于居民使用;(二)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三)定期清洁,保持整洁;(四)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第九条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由政府承担,具体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章垃圾管理第十条城乡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十一条居民应当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第十二条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垃圾收集、运输;(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收集容器;(三)保持垃圾收集容器清洁、完好;(四)对收集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202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2024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立责任落实到位、协作机制灵活高效、监管措施严格有力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体系。
同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共治的城乡环境治理新格局。
二、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严格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体系。
同时,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共治的城乡环境治理新格局。
三、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育环保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建设,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提高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形成全社会关注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同时,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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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生态环保规章制度范本
乡镇生态环保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乡镇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乡镇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遵循科学规划,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乡镇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第五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对环境风险的预判和防范,在治理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形成协同合力。
(二)依法治理,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规范管理环保工作。
(三)科学决策,合理规划。
科学制定乡镇生态环保规划,合理规划生态环保工作目标和措施。
(四)公开透明,民主参与。
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促进公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六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一)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监测体系。
(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动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
(三)加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调查和治理,确保乡镇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四)加强对环保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升相关管理人员和公众的环保意识。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第七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重点包括:(一)大气环境保护。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排放监测和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二)水域环境保护。
加强对水域污染源的排放监测和治理,提高水质水量。
(三)土壤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使用,减少土壤污染。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推动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
第八条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应当做到公开透明,确保环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乡镇各级政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环保工作的整体推进。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和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也日益严重。
为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的质量和人民生活水平。
活动目标1.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城乡发展协调。
2.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改善生态环境。
3.加强城乡环境监管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城乡环境治理机制。
活动内容1.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桶,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实行定时、定点、定人清理,拓展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实现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的分离和回收利用。
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加强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能力,加强道路清扫、水系治理、村居环境卫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厕所革命等环境整治工作。
3.深化城市绿化建设。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进城市林业、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社区绿地等场所被广泛用于公众活动和休闲娱乐,社会公益性和经济效益并重。
4.加强空气和水质监管。
加强城市和农村空气和水质污染物排放监测。
建立健全河道、河湖的保护和污染治理制度,加强农村饮用水监管和针对农村污水处理不规范的整治。
5.推进耕地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
建立健全土地质量监测制度,重点保护高质量农田,维护土地生态环境平衡,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通过推进农村废弃物处理技术和资源化技术,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活动保障1.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技术和资金支持,适当放宽政策限制,鼓励各地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加强城乡环境管理和监控,提高城乡环境质量。
2.行政机制:建立健全城乡环境治理协调机制,强化市场管理和服务,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实现城市化和农村产业化发展的良性互动。
3.公众参与:广泛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建立健全环境举报和投诉机制,形成公众监督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协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办公室的工作目标是:协调各类资源,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城乡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和指导意见;组织协调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收集整理环境数据和信息;协助分析、评估项目和政策等。
第五条办公室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设主任一人,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任命。
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二章办公室人员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办公室设有正式员工和临时人员两类人员。
第七条正式员工聘用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过考核选拔,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正式员工享受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相同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临时人员包括实习生、兼职人员、临时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雇佣并签订相关合同。
第十条办公室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位员工的工作情况、奖惩情况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办公室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办公室工作按照项目化、阶段化的原则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第十二条办公室应当加强与各级政府、相关机构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十三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汇总和整理城乡环境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四条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会议,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办公室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评估机制,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组织改进和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办公室应当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和改进,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
第十七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向办公室提供工作指导和支持,对办公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
城市的发展带动了周边农村的人口流动和经济增长,但也带来了环境污染、垃圾围城、水土流失等问题,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为了解决城乡环境问题,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打造美丽宜居的城乡环境,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实现城乡环境的全面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2.加强对城乡环境建设的管理,保障城乡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提高城乡居民的环境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实现高质量生活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工作内容1.城市垃圾分类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商业区等地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点,并配备专业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和回收,推进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水环境治理针对城市雨水污染和农村垃圾污水等问题,实施水环境治理,建设雨水收集系统、生态污水处理系统等,减少水污染,提高水质量。
3.绿化美化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等地建设花坛、草坪、景观树等,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空气品质,并在城市主干道、商业区等地进行灯光装饰和美化,提升城市的视觉感受。
4.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的环境整治,治理农村道路的土壤流失和微塑料污染,解决农村垃圾和粪便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5.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大垃圾无害化处理,提高垃圾处理效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
四、工作步骤1.制定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由环保、城管等部门联合制定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并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2.开展城乡环境问题调查利用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调查城乡环境问题,掌握城乡环境变化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确定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和目标结合城乡环境问题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城乡环境整治的重点和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实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如建设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分类回收点、绿化美化等。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市县乡三级管理模式。
二、建立完善一体化管理机制,确立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向。
即:
(一)确定城乡环境质量总体目标。
(二)划分环境分类,地方政府应综合分析,科学规划。
(三)落实环保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四)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保设施的容积水平,实现各类环境问题解决。
三、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机构职能。
即:
(一)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环保发展计划,综合规划城市环保工作。
(二)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各镇、乡环保工作,协调解决好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
(三)乡镇环保部门负责本乡镇的环保管理。
(四)环保科技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防治技术研发、技术人员培训等环保支持服务工作。
四、建立健全城乡环境评价体系。
(一)制定评价标准。
(二)开展城乡环境状况全面排查。
(三)定期更新评估,调整重点治理区域。
五、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如出现环保问题时自行开展调查,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并建立环境信誉分制度,根据信誉分制度授予流动人口、企业、个人环保荣誉称号等。
六、强化责任制约束。
市县乡三级政府、环保科技部门、相关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承担起环境综合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强化责任制约束,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加大城乡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环保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投入的质量和效率,一起推动城乡绿色发展,切实保障城乡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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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市容组工作制度
1、做好农贸市场秩序的整顿工作,做到菜不出市。
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做到驻商归店。
2、做好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规划好车辆的停放,杜绝乱停乱放。
3、做好建筑秩序的整顿工作,沿街人行道不得随意堆放建筑物品,门市装修要有警示标志,不得占用人行道。
4、拆除废旧广告和雨蓬,规范广告管理。
(二)环卫组工作制度
1、对环卫工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作业质量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做好的,应督促做好工作。
2、片区内做到无生活垃圾堆,无垃圾死角,无牛皮癣,垃圾池外不得有垃圾,保持垃圾池整洁。
3、负责路段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村(社区)工作制度
1、做到有领导机构、总体工作和阶段性安排、总结相关图片文字资料。
2、做到无明显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河沟、堰塘、场地、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家禽、牲畜饲养规范,减少禽畜
粪便污染,做到柴草煤堆摆放整齐。
3、做到无“牛皮癣”,“门前三包”责任制达95%。
4、对占道经营、不规范支棚搭架开展宣传教育。
5、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6、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并设有宣传橱窗、宣传栏等宣传阵地。
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健康知识和文明素养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
(四)环卫工人工作制度
1、保洁人员所负责责任区域(绿化带)要做到清洁(无纸屑、生活垃圾、白色垃圾等),水沟畅通,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杂物、废弃物,无“牛皮癣”,同时实行8小时工作制。
2、转运工每天清运垃圾池内的垃圾,所有垃圾池外不得有散落垃圾。
保洁车辆及时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3、所有垃圾池干净整洁,门盖随时关好。
二、考核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通过明查、暗访方式,采取全面考核、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由镇纪委、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办公室组织不低于2次考核的方式进行,并通报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对那些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整改并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