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城乡差距缩小的同时,农村自建房成为
一个逐渐凸显的问题。这些农村自建房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给居民
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因此,改造农村自建房成为了一项重要的
民生工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出台了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旨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的第一个原则是“家家有改造、户户有
保障”。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农村自建房,只要符合危房改造政策
的相关要求,都可以得到改造的帮助,农民不需要承担太多的费用。
这样可以保证每个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改造后的优良居住环境。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的第二个原则是“统筹立项、分类施策”。也就是说,政府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的农村自建房情况制定
相应的改造方案。例如,对于地势较低的地区,可以进行防水处理;
对于老旧的农村自建房可以进行加固处理。通过分类施策,可以最大
限度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提高改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的第三个原则是“依法合规、积极推进”。也就是说,改造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积极主动地推进改造工作的实施。政府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督,确保工程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和相关的改造措施,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造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资金问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改造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财政有限的情况下,无法满足所有需求。因此,政府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工作。其次,农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也成为制约改造工作的因素。一方面,一些农民对自己的农村自建房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不愿意改造;另一方面,一些农民缺乏改造的知识和技能,无法主动参与改造工作。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解读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解读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2017年1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管理办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和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四川省政府根据2016年立法计划,结合近几年来在农村地震灾后重建中积累的经验,在总结灾后农房重建和“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房建设经验及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为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制定的原则和目的
《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
三、《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办法》共九章,四十四条,主要是从提高农房建设质量的角度,从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建设施工、技术支持、竣工验收等环节对农村住房建设进行规范,在程序上加强监管。
1、在农房建设选址方面,明确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负有对农房选址安全承担评估、评价的责任,必要时也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
2、在农房建设规划许可方面,对在镇、乡、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农村住房宅基地和需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为宅基地建设农村住房的情形,分别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作了细化规定,增强了操作性。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支持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08]332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支持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实施意见
正文:
----------------------------------------------------------------------------------------------------------------------------------------------------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支持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实施意见
(成国土资发〔2008〕332号)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意见》(成府发〔2008〕46号),支持灾后农村住房重建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实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19号)相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原则
(一)统筹城乡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三个集中"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用好用活"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理等土地政策,将集中安置住房建设成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公共公益设施齐全的农村新型社区。
(二)严格保护耕地。住房重建要按照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安置点建设尽量少占耕地,原宅基地按有关要求及时复耕。
(三)尊重农民意愿。住房重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建。
(四)统一规划。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切实避开地质灾害危险等不适宜建设的区域,合理确定集中安置点的规模。集中安置住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质量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4]5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
正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4〕5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大力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三大发展战略”,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突出特色、农民主体”原则,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以推进幸福美丽新村为抓手,以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用电、通讯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80%左右的行政村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学规划引领。
1.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规划统筹,在编制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注重因地制宜,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适度聚居的原则,优化中心村和一般村布局,科学规划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和不同类型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注重城乡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3
【实施日期】2017.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19号)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尹力
2017年1月23日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管程序,落实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02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24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危房成为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一大短板。危房不仅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和质量,还存在安全隐患,给农村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因此,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长远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
1.目标:到2024年底,实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农村居民安居乐业,建设美丽乡村。
2.任务:
(1) 制定详细的危房改造计划,全面摸排农村危房的数量、分布和状况,并制定改造优先序列。
(2) 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意识,积极参与危房改造工作。
(3) 加大财力投入,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4)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机制,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步伐。
三、危房改造的方法和措施
1.科学合理规划
(1) 根据农村危房的数量和需求,采取分类整治的方式,优先改造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
(2) 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的整体规划和细化措施,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进行。
2.加大财力投入
(1)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资金投入。
(2) 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低息贷款和政策性贷款,帮助农户解决资金问题。
(3) 鼓励农村群众自筹资金参与改造,提高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优化技术支持
(1) 加强技术指导,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2) 建立健全技术培训体系,提高农村群众的技术水平,增强他们的改造能力。
4.推进集中连片改造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9.08
•【字号】川府发〔2016〕40号
•【施行日期】2016.09.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及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6〕4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结合我省实际,继续将城镇危旧房纳入国家最新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和农村危房改造,促进城镇转型升级和统筹城乡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规划有序改造
(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标国家棚改政策实施范围,完善
各类棚改规划,进一步厘清待改造的棚改项目,并按项目建立台账。确定“十三五”各年度改造计划,规划改造的棚改项目原则上2018年底前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
(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明确配套基础设施分年度建设任务。组织编制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三)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国有企业、独立工矿企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边村和城郊村、全国重点镇及其他建制镇棚改纳入规划计划并实施改造,优先实施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改项目。
四川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2022年)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川建村镇发(2022) 9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2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3日
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凝聚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思想共识
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通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行动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我省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农房设计建造水平仍有待提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时期,完善农房功能、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聚焦关键,抓实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目标任务
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方案
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我区贫困群众住房保障安全工作落实好。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22〕310号)和南充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意愿,发挥其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做到操作程序规范、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个人生产生活习惯,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农户建房面积,避免增加贫困群众债务。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新(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区域规划,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进行建房。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结合新村建设、土地整理、精准扶贫、新修水利、调整公路等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体现地域特色风貌。
二、目标任务
2022年顺庆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计下达801户(详见附件)。各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启动建设程序,在2022年8月底前全面开工,于2022年5月30日前全部竣工,确保本年度目标任务按质按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定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代拟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省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提高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镇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以下简称农房)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农房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监督。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农房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镇、乡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房建设管理实施主体。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财政、民政、环境保护、防震减灾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房建设的相关管理监督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镇、乡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确镇(乡)承担农房建设管理职责的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农房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农房建设政策和规范,对全省农房建设实施监督指导;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房建设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房建设实施监督指导;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镇(乡)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农房建设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可以由村民委员会组织选举或推荐村民代表组成村民建房委员会,全程参与农房建设监督。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建房委员会应建立村级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选聘有责任心和具有一定施工技术常识的村民作为义务巡查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和督查。
四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四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 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四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22-2024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22-2024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02
•【字号】凉府办发〔2022〕13号
•【施行日期】2022.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22-2024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凉府办发〔2022〕1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
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凉山州2022-2024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附件
凉山州2022-2024年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州紧紧抓住脱贫攻坚农村安全住房建设的政策机遇,基本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安全住房问题,但由于历史原因,“四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农村C、D级危房存量基数大,因震因灾倒损风险隐患突出,全面排查整治农村C、D级危房刻不容缓。为实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目标,州委、州政府决定强力推动农村
C、D级危房改造。现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屋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彻底消除农村C、D级存量危房,全面提升农房质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房、拆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
房、拆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4.05.30
•【字号】成办发[2004]65号
•【施行日期】2004.05.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房、拆房
安全管理的通知
(成办发[2004]6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宅建房、拆房行为,确保农村住宅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新、改、扩、拆建房屋的安全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村镇应将农村住宅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并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农村住宅建设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级政府,由规划或建设部门备案,城市规划区内的应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建设、安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农村住宅建设依法进行监管。
二、严格农村住宅建设审批制度
农村住宅建设户经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
面建房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
三、加强农村住宅建房施工审批和安全管理
1、农村住宅建房户应具备《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用地申请表。承包工程方需取得《村镇建筑工匠资格证》或《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相关建房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5.08
•【字号】成府函〔2018〕53号
•【施行日期】2018.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
案的通知
成府函〔2018〕5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成都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确保农村住房安全,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现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落实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大会的要求,紧密结合成都市“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战略和重大功能区建设以及实施特色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工程,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更好的办法、更优的措施、更高的标准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设施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综合推进。以农户就地就近城镇化为方向,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路和办法,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将土坯房改造与重大功能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特色镇、新农村、林盘、绿道、田园综合体等建设工程相结合。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为主要方法,充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
四川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
(二)省上的目标任务
2011---2012年,完成全省现有的40多 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
后三年将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安排和 计划,积极推进农村C级危房的改造。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原则
做到五个“坚持”,重点结合当前农村 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来解读和把握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重点要理解和把握两点:
另一方面要为农民自筹资金拓宽渠道, 包括: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建立农村 危房改造贷款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 提供捐赠和资助等。
(二)补助标准 两类补助标准
类别
少数民族地区农户、内 地低保户
其他内地困难农户
标准 1.6万元 1万元
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六个加强”; 建立“六个机制”。
达到的目的是:标准适度,造价控制 合理,老百姓能承担,满足生活需求功能, 塑造地方特色风貌。
(四)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
1、统一规划就是既要做到对现存农村 危房改造的总体规划,又要把农村危房改 造纳入新村建设规划。
2、统筹实施就是要做到项目与设施建 设的统筹。
(五)结合新村建设,整合资源的原则
四是要按月上报工程进度情况,体现工程 进度的真实性。
谢谢
(六)加强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健 全信息和档案管理机制
信息和档案管理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 工作,要确保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管程序,落实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对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实施监督指导。
市(州)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住房建设配套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实施监督指导。
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2011---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川建发【2011】28号),从
“申请 评议 审核 审批
验收
挂牌 档案管理 信息
报告 监督检查”
九个方面规定了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目标动 态管理机制
1、政府的职责职能----通过规划设计 和资金补助实现引导,而不是大包大揽。
2、农民的主体作用----在自愿的基础上, 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总的要求是:政策公开透明,操作规 范程序,把好事 办好,让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
出发点是因地制宜,落脚点是经济适 用。
整合资源就是项目的捆绑和整合,提 高投资效益。
四、实施范围、对象和建设标准 规定的把握
(一)实施范围
国家对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的政策规 定是:农村困难群众的D级和C级危房;
我省今明两年的实施范围不包括C级危 房。
(二)实施对象
国家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的政策规 定是: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农户和 其他贫困农户;
(六)加强基础资料收集管理,建立健 全信息和档案管理机制
信息和档案管理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 工作,要确保信息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一是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文字档案资 料,体现过程的完整性。
二是要以县为单位建立台账信息库,体现 系统的完整性。
三是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分户档案资料,体 现资料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要为农民自筹资金拓宽渠道, 包括:制定贴息、担保等政策,建立农村 危房改造贷款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 提供捐赠和资助等。
(二)补助标准 两类补助标准
类别
少数民族地区农户、内 地低保户
其他内地困难农户
标准 1.6万元 1万元
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
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六个加强”; 建立“六个机制”。
四是要按月上报工程进度情况,体现工程 进度的真实性。
谢谢
农村危房改造纳入了民生工程目标考核, 层层签订了责任书。
目标考核管理不仅要注重结果,还要重 视过程的动态管理,以确保目标的完成。
(五)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建立健全质 量安全保障机制
要按照质量安全wk.baidu.com一的要求,采取切实 有效地措施,实现规划设计、建筑施工、 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
措施包括:农房设计方案的推广应用, 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建村供应和质 量保障,巡查、排查制度,分村或分片包 干制度,竣工验收制度等。
达到的目的是:标准适度,造价控制 合理,老百姓能承担,满足生活需求功能, 塑造地方特色风貌。
(四)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原则
1、统一规划就是既要做到对现存农村 危房改造的总体规划,又要把农村危房改 造纳入新村建设规划。
2、统筹实施就是要做到项目与设施建 设的统筹。
(五)结合新村建设,整合资源的原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体系组 织保障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 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成立领导小 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高效的协作 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牵 头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国 土、农业等部门的协调。
(三)加强程序监管,建立健全规范的 运行机制
我省今明两年的实施对象不包括五保户 (另作安排)。
(三)建设标准
2
建筑面积原则控制在40---60M2以内。 2
五、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筹措 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各级地方财
政补助为辅。
一方面,在中央和省补助的基础上, 市(州)、县(市、区)要将农村危房改 造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增 加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的 解读和理解
2011.9
一、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性的认识 和理解
(一)是以人为本,保证农村困难群 众居住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是关注民生,改善农村困难群众 生活条件的重要保证。
(三)是改革创新,推动农村住房保障 体系建设的积极探索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
(一)国家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600万户农 村危房 改造,现正抓紧制定“十二五”农 村危房改造规划。
(二)省上的目标任务
2011---2012年,完成全省现有的40多 万户农村D级危房改造任务;
后三年将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安排和 计划,积极推进农村C级危房的改造。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原则
做到五个“坚持”,重点结合当前农村 危房改造中出现的问题来解读和把握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重点要理解和把握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