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应诉中的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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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我国反倾销工作的思考

从一则案例引发的对我国反倾销工作的思考



式 决 定 应 诉 , 同意 美 国 国 际 贸 易委 员 会
(S T , U IC 国际贸易委 员会 主要 负责反倾销 受
理及复审 : 商务部 主要负责反倾销调 查及 裁 定)受理调 查, 并聘请 了从事管件反 倾销案
( 一 个 电 话 。 下 皆’ 一) 上 潆
2 0 年 3月 5日,我集 团所属 的一家 02 外贸企业的一位外销员 , 突然接 到了太平洋 彼 岸打来的~个紧急 电话: 美国本土制造 “ 商认为你 外贸公 司代理某 马铁厂 出 口的铸
国看来 , 国还是非 市场经济 国家 , 中 故美 国 往 往在 确定产 品价格 方面采 取 替代 国的做 法, 就是选 取该行 业发展 水平 相似 、 他 也 但 们 认 为市场化 程度较 高 的国家 的 同类 产 品 作为计算标准 。就本案而言 , 这次选择 的替 代国就是印度 。
具有 举 足 轻 重 的作 用
但大大高于 中方 的预
这个 结果还 是不能接

为 了应 对入 世 后反倾 销 的严峻 形势 , 商 务部分 别成立 了进 出 口公平贸 易局和 产业损
_ 受・
: _ ( 终 裁结果 , 负众望 四) 不
害调查 局 , 成 了 由商务 部 、 形 国家经 贸委 、 国
下子丈 二和 尚摸不着 头脑 , 使工贸双方上
( 分析利弊 , 二) 慎重决策
下都陷入 空前 的紧张气氛之中 。
外贸 企业及工 厂领导 在听取 了外销 员
的紧 急情 况汇报之 后 , 十分重视 , 马召集 立
有关 工厂负责人 、 外销 员及公 司财 务 、 法律 顾 问等参加专题研 究会 议, 析利弊 , 分 权衡 轻重 , 积极运 筹 分析应诉还是不应诉 ? 应诉

浅议农产品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对策

浅议农产品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对策
资产 》 基本上沿用 了国际会计 准则的思想 , 但在计量方式上 两
( 四)成本核算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内容 和方式 仍不适应反倾销诉讼 的要 求。
我 国企业存货 的生产成本用完全成本法核算 , 只包括原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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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独 立 、 靠 的 凭证 进 行 核 查 和 验 证 。 如果 调 查 国认 为 交 易 环 可
方面 , 在缺乏 有效 市场 的情况下 , 由于我 国的生物资产 和农
产品各年 的产量变化较大 , 价格波动也较大 , 预期 的现金 流量 与实际情况会产生较大 出入 ,对 通过 估算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 值的方法来获取公允价值是 比较 困难 的。 ( ) 二 我国农产品反倾销会计 的主体培育有待完善 。农产
时 因规模小不能代表产业 而不能提出反倾 销申请, 使农业反倾
销缺乏有效主体。 ( ) 三 会计 实务 中的不规范。相对 于会计准则的差距 , 会计 实务 中的不规 范更令人担忧 。长期 以来 , 受我 国“ 二元 ” 经济体 制的影响 , 农业在 我国国民经济 中一直是薄 弱环 节 , 国农业 我 企业普遍 存在会计基 础工作薄 弱 , 洞多 , 始凭证不真 实 、 漏 原 不合 法 、 不完整 , 农业会计从业人员 素质和会计核算水平 低下 的现象 。有些农业企 业不按规定配备会计人 员 , 内部会计控制 制度不健全 , 供应 、 对 生产 、 销售各 环节 出现 的虚假会 计信息 不 能及 时地发 现和纠正 , 不按规 定设置 、 用会计科 目和会计 使 账簿 , 计政策 、 会 会计 处理不一 致 , 生产成本及 其财 务记账制 度方 面不 符合 国际标 准 ,而无法提供 准确 的生产经营等商业 资料 , 不能充分举证说 明未构成倾销。

论实务中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会计对策

论实务中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会计对策
准 的会计 准
则是 在反倾 销中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的重要

会计核算是会计 的基本职能 。也是会
计 的基础 工作 .做好会计核 算工作将会对 中国反倾销应诉具有 重要的意义 。会计核 算 中会计 政策 的选 择与变更通常应该 以国 际会计惯例作 为标准 .各种间接费用 的分 配必须合理 、 科学 、 规范 . 间费用必须 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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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务中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会计对策
辽 宁 对 外 经 贸 学 院 王 成 勇
【 要 】反倾销 正成 为一个严峻 的课 题 , 摘 已引起社会 各界和 广大学者 的广泛关 注。 反倾销会 计是会 计学在反倾销 领域的拓展 , 是
对会计 学理论提 出的挑战 。无论是在反倾 销提起 、 倾销调 查还是反倾 销应 诉举证 中, 反 都有很 多事项 涉及 会计 的专业 问题 , 需要 从会
音 ,关于反倾销会计 的理论 文章也开始散
见于各类专业性书刊杂志。 南京财经大学 的周友梅认 为,建 立我 国的反倾销应诉会计 、反倾销规避会计 以 及反倾销调查会计 已经迫在眉睫 。我 国的 外贸企业急需注 重应诉 反倾销调查 的会计 资料 的积 累和加 强会计语 言 的法 律属性 , 应 该加强 对反倾 销法规知识的 了解 .制定 正确 的定价 战略 .加强出 口产 品的会计 反 映 .并对建 立反倾 销会 计的从业人 员的素 质提 出了一些看法 ,即会计人 员至少应通
要求执行。
晓国际反倾 销法律 、 掌握国际 贸易 知识、 精
通 国际法 务会计 ,还必须具备必 要的外语 水平 。同时对注册会计 师在反倾 销诉 讼中 的地位和作用也进行 了分析。 从根本 上说 ,反倾销就是 一项 “ 拼会 计、 抠成 本” 的工作 , 一旦反倾销调查 发起 , 涉及的就是会计 的问题 , 从调 查 问卷 的填 写到 应诉证据 的提 出都跟会计 有关 。 会计 信息 在反倾销 提起 、 反倾 销调查和 反倾销 应诉过 程 中占有关键地位 。 企业 反倾销应 诉需 要会计 参与 , 要会计 准备或提 供会 需

中国反倾销及其对策分析

中国反倾销及其对策分析

中国反倾销及其对策分析中国反倾销及其对策分析摘要围绕着国际贸易领域中的反倾销问题,本文将主要探讨中国反倾销及其对策。

文章分别从中国反倾销的定义、发展历程、主要措施和其实施效果入手,剖析了反倾销的基本逻辑和实现过程,并系统讲解了中国在反倾销问题上的政策及措施。

在对中国反倾销与其他国家的反倾销进行比较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当前中国反倾销面临的挑战和亟需加强的领域,并对中国反倾销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反倾销;国际贸易;策略;效果;挑战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反倾销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国际贸易问题。

倾销是指在进口国市场上,销售价格低于本国市场价格的商品,而反倾销则是以政策手段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倾销带来的伤害。

反倾销包含多种政策措施,例如反倾销关税、数量限制、价值额度等,这些政策可以有效限制进口倾销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在中国,反倾销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的背景下。

为了解决倾销给中国的国内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中国不断完善并优化了反倾销政策和法律制度。

本文将对中国反倾销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问题和解决方案。

二、中国反倾销的定义反倾销是指一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不受价格低于本国市场价格的外国倾销产品的侵害而采取的行动。

反倾销措施主要是为了防范倾销对本国产业的不利影响和保护本国市场的竞争秩序。

中国在反倾销问题上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如收税、数量限制和采取报复性措施等。

三、中国反倾销发展历程中国的反倾销制度始于1997 年。

此后,中国的反倾销制度和程序逐渐透明化和规范化,2016 年中国的反倾销条例正式出台,使中国的反倾销制度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1.初期时期在1980 年代初期,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开放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对外贸易的联系。

印度和巴西开始向国际贸易组织提交中国钢铁倾销案,这是中国首次面临反倾销措施。

浅析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措施

浅析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措施

浅析我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措施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反倾销措施。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企业应该如何有效地应对呢?本文将从企业合规意识、产品质量管理、国际市场拓展和相关部门支持等方面进行浅析。

首先,企业应当建立起健全的合规意识。

反倾销措施是国际上保护贸易秩序的手段之一,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不得通过倾销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只有通过自身合规经营,企业才能避免被他国反倾销措施的打击,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企业应该重视产品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在面对反倾销措施时,高品质的产品往往能更好地脱颖而出,避免受到贸易伙伴的打压。

因此,企业需要加大对产品质量管理的投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此外,企业还应该主动拓展国际市场。

在全球化背景下,企业不应只关注国内市场,而应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分散风险,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过拓展国际市场,企业可以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性,减少受到反倾销措施的影响。

同时,多元化的市场布局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利用全球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最后,相关部门在应对反倾销措施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关注企业所面临的反倾销调查情况,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协调国际关系、参与反倾销谈判等方式,为企业争取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权益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还可以通过国际贸易的调整,帮助企业规避反倾销措施的影响,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梳理一下本文的重点,我们可以发现,面对反倾销措施,我国企业应该树立合规意识,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主动拓展国际市场,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规避反倾销措施的影响,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问题与对策分析近年来,中国出口商品遭遇反倾销的情况越来越严峻。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数据,自2010年以来,全球近4,000起反倾销案件中,涉及中国的就超过1,000起,成为全球最高。

这些案件多集中在钢铁、太阳能电池板、电子产品等行业,对企业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从反倾销的定义及原因、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反倾销是指一国出口商品到另一国,被后者认为价格过低或价格补贴过多,威胁到本国同类商品的正常销售,因而采取一定措施保护本国企业的措施。

反倾销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征关税、征收反倾销税、执行最低限价等。

反倾销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国内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

在某些行业,国际市场上的一些主要生产国家通过出口商品估值低廉的方式,占领市场份额,严重影响到国内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和生存空间。

此外,一些进口国为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也会采取反倾销政策,以减轻本国就业和产业的压力。

对中国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大量的反倾销调查导致中国企业面临巨大的反倾销税,这对企业的生产、出口和投资带来了严重影响。

例如,美国2018年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开展反倾销行动,导致至少30家中国企业被制裁。

这些贸易壁垒对中国相关行业的出口额造成冲击,也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的税收收入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

为应对这样的情况,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加强和完善了反倾销工作。

政府设立了反倾销调查组,实施反倾销调查,申诉机制等,并加强了监管力度。

其次,支持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提高核心技术的政策。

此外,政府也在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等一系列新的贸易通道,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扩宽出口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总之,反倾销是当前全球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对于中国企业而言,面对反倾销的主动防范、有理应对和有效促进,是一个需要逐步完善的任务。

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加强沟通和统筹协调,推进多边贸易政策,积极寻找新的贸易伙伴和市场,以减少贸易壁垒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

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内容提要目前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和71%的反补贴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

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

仅自2008年11月以来,中国就遭受超过100项的贸易保护主义壁垒,占同期世界各国各地区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三分之一强,名列世界第一。

【关键词】反倾销税、替代国、单独税率美国对中国反倾销案例分析一、案例:美国反果汁倾销案1998年,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

接到美方的反倾销诉讼时,中国湖滨果汁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山东省烟台北方安德利有限公司、中鲁果汁集团公司和陕西海升果汁有限公司等9家国内企业经过充分的准备欣然应诉。

在应诉过程中,中国企业一方面对国际市场上倾销价格的认定和技术处理方面作出了有利于我方的安排。

另一方面,在中国相关法律技术人才奇缺的情况下,特地聘请了具有25年反倾销办案经验的美国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来办理此案。

经过艰难的应诉,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增收51.74%的反倾销税,比起美国企业最初要求的91%,不能不说是大获全胜了。

二、初步分析本案中,美国商务部不断对中国浓缩苹果汁的反倾销税率作出修正。

从美国商务部初裁、对初裁的修正、终裁、对终裁的修正,直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终审裁决,相应的反倾销税率不断下降。

最终,10家应诉企业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的加权平均税率,普遍税率为51.74%。

这一胜诉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获得“零税率”的中国6家企业不需进行任何行政复审,也不需再支付任何反倾销税,而且已支付的反倾销税款也将予以退还。

在不断变化的反倾销税率的背后是双方就案件本身实质问题的争辩。

本案双方争论的焦点及影响案件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以下2个方面:(一)替代国和替代价格由于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美国仅调查企业定额的成本消耗。

美国申诉方要求以印度作为替代国,理由是印度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状况与中国具应诉方指出,印度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状况与中国不具有可比性,印度也不是浓缩苹果汁的有可比性,并且,印度也是浓缩苹果汁的主要生产国。

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问题探讨

我国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问题探讨

业 务 的会 计 人 员除 了应 熟 悉一 般 的法 律 知 识 外 还 应 该 通 晓 有 关 略 而对中国来说却仅是一个概念而已。我国政府 和企业对反倾 反 倾 销专 业 法 律 。 既 懂得 反倾 销 国 际法 又 懂 得 反 倾 销 国 内 法 要 既精 通 外 国反 倾 销 法 又精 通 中 国反 倾 销 法 。 尽 可 能 的 情况 下 , 在
所谓反倾销会计 是 指特定主体运 用会计知识 、反倾销 法知识和 销税至 关重要 而由于各 国的会计准则在不 同程度上都有差异
会 计 举证 、会计 调查 、会 计 鉴定 活 动 。另 外 反倾 销 调 查 作 为 一 定按国际会计标 准核查企业 的相关财务数据和成本 费用资料 美
个涉外行政法律程序 .各个阶 段都 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在较短的 时间 内要准备如此多的会计 资料 ,企业如果不建立反倾销会计
平 时 又不 注 重 相 关 资料 的积 累 就 会 使得 应 诉 中相 关 会 计 资 料 不 经 在 逐 渐 缩 小 可 以说 我 国会 计 准 则 已 经 迈 上 了 国 际 化 的 道路 。
足 无法为被诉方提供有力的抗辩 资料 。企业要么不敢应诉 要 但 是 对 于应 诉 反 倾 销 来 说 一 些细 小 的核 算 差异 也 会 对 结 果造 成 巨 么中途退 出 最终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蒙受巨大损失 。 3 反倾销应 诉的会计举证 中现有资料的通用性较低
口贸易在 2 世纪 面临的最严峻挑 战之一。 本文对我 国反倾销应 诉 中 计举证存在 的问题、 问题产 生的主要原 因及解决问 1 会
题 的对 策进 行 了探 讨 。
【 关键 词】反 倾销 会 计 举证
对 策
据统计 , 17 年欧盟对 中国糖精和闹钟提起 反倾销 指控 以 所提供的成本资料并没有经过独立 审计 有的企 业为了应付 申诉 自 9 9 来 截至 2 0 0 4年 2 中国遭 受的外 国反倾销已经超过 6 0 月 0 起 右。而应诉案件的胜诉率不足 3 %。我国为什 么会 出现如此应诉 0 不力的局 面7 其原 因是 多方面 的 但最根本 的还是企 业缺 少反倾 销会计信息支持 系统 反倾销 应诉会计举证 中还 存在 着诸 多问 题 因此 如何提高中国企业 的反倾销应诉能力 建立一套完整 的应诉机 制 是我 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急待研究和解决 的课题 。

我国外贸反倾销面临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外贸反倾销面临的现状及对策

我国外贸反倾销面临的现状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正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但与此同时,与经济发展相伴的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增添了阴影。

特别是近几年来主要贸易伙伴美欧屡次发起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积极组织我国企业应对国际社会的反倾销调查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标签:反倾销;现状;对策一、我国反倾销面临的现状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WTO允许的三大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反倾销是贸易摩擦最为普遍的现象。

仅以反倾销为例,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的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是在关贸总协定签署32年后的1979年,虽遭遇较晚,但升温很快,针对我国的反倾销立案调查逐年增加。

1.我国成为反倾销调查的热点国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产品走向世界,我国遭受发达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也逐渐增多,尤其成为美欧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对象。

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经连续18年成为遭受全球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近年来遭遇反倾销也逐年增长。

据官方数据,2002年-2012年我国共遭遇国外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件842起,涉案金额高达736亿美。

我国承担反倾销调查的比例占全球35%,此数据逐年上升。

在TBTs下的各种措施,对我国产品出口大大阻碍。

2.反倾销立案向高附加值产品领域转移近年来,我国不断增加吸引外资,民营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在出口增加的同时,我国贸易顺差不断加剧,国外对我国反倾销产品的调查范围也不断扩大。

2014年國外对我国产品进行的101项反倾销案调查中,机电产品占了23项,其次是化工产品、纺织品和贱金属。

3.技术壁垒逐渐增多除了遭遇传统贸易壁垒,近年来,我国也不断遭遇来自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主要表现在农产品、水产品、电子电器、化工品等诸多行业,这一趋势将使我国相关产业制造成本增加、产业出现断层等现象逐渐严重。

4.发展中国家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逐渐增加在我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除了美国和欧盟外,发展中国家对我国产品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也在逐渐增多,其中印度、巴西、乌克兰、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都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过反倾销调查。

中国企业反倾销原因及对策

中国企业反倾销原因及对策

中国企业反倾销原因及对策近年,根据WTO统计,2015年其成员共发起反倾销案件233起,中国涉案75起,占全球的32%,是全球第一涉案大国。

是以,面对国外对中国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我国企业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我国对外贸易体系呈有利增长趋势。

网:m根据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战略的现状和总体特征,了解中国企业被反倾销的原因,从而提出中国应对反倾销的策略,提高中国企业反倾销能力,增强中国企业的自信心,大大减少中国企业在反倾销案件中应诉率、胜诉率低的问题;从而减少经损失,使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促进发展,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中国企业反倾销现状及原因(一)我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原因及其分析国外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外贸出口,成为中国出口的障碍,而且随着中国出口规模的逐年扩大,这一问题将长期严峻地突显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

知己知彼,认真分析中国屡遭外国反倾销的原因有利于中国出口的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就内外多方面的因素来分析一下我国面临严峻反倾销现状背后的一些主导原因。

1.外部因素(1)贸易保护:新世纪以来,世界经济发展逐渐呈下滑趋势,各国直接投资率不断下降。

反倾销规则使得反倾销与世界经济变化紧密相连,世界经济低谷的时候,各国往往会青睐于选择反倾销作为贸易壁垒。

(2)歧视问题:一些发达国家把我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替代国”方法计算倾销幅度,而这种方法是极为不公平且带有歧视性的。

(3)因素: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对中国虎视眈眈,他们不希望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中国不断变强,便试图在经济上压制中国经济发展,同时利用反倾销也可以打击中国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减少本国经济以及社会对中国的依赖,限制中国可能在其国家所获得的政治筹码。

2.内部因素(1)中国企业反倾销意识不足:我国企业出口商品时缺少对于出口市场的深入调研,制定的国际营销战略会出现一定的偏差。

(2)中国企业不积极应诉:我国遭受的反倾销案件中,无人应诉的情况比比皆是,导致对方不战而胜。

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

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

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经济正逐步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二十多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与此同时,与改革开放的历史相伴相长的国际反倾销浪潮却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

现在对我国反倾销的立案已达320起,涉及的产品达4000余种,使我国每年至少损失100-200亿美元的出口。

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首先,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的趋势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2003年我国关税总水平由2002年的12.7%降至约11.5%,其中工业品由11.7%降至约10.6%,农产品由18.5%降至约17.4%;在非关税措施方面,将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与许可证,提高进口配额增长率和非国营贸易配额量。

因此,在世界市场供求失衡、技术进步等因素导致的国际市场产品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的情况下,进口产品冲击国内产业的趋势将进一步发展,我国进口宏观调控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其次,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给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世界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和跨国公司重新调整全球生产布局,世界制造业向中国转移的步伐将明显加快。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利用外资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一些新的产业领域也将逐步向外资开放。

但由于受到企业规模、专业化分工和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短期内我国的国际分工格局中,仍将处于低附加值和低水平加工中心的地位,仍将保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出口产业结构,这必将诱发更多的国外反倾销调查。

同时,美国、欧盟、日本等世贸成员根据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的有关承诺,还在纷纷制定针对我国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和“非市场经济”的反倾销法案,这使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工作面临的国际法律环境更为复杂,必将对扩大我国的对外贸易构成新的威胁。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解决方案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解决方案

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与解决方案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措施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不受外国商品倾销的影响而采取的一种贸易政策。

当一国的商品出口到另一个国家时,如果受到了反倾销措施的影响,就会面临市场壁垒、额外关税等问题。

这对于国际贸易和跨国贸易关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因此,了解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机制以及解决方案对于国际贸易参与者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机制。

反倾销是指一国企业通过向另一个国家的市场倾销其产品,导致对方国家产业受损,并对此采取保护性措施的行为。

通常情况下,如果受到倾销的影响,受害国可以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对进口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此外,受害国也可以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倾销者进行处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

针对反倾销措施,国际贸易参与者需要采取一些解决方案来应对。

首先,对于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企业来说,他们需要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合法合理的辩护。

与此同时,企业也可以寻求引导受害国政府进行磋商或提出上诉,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政府作为贸易参与者也需要积极介入,采取适当的反倾销应对措施,维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这项措施不仅需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同时也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应对反倾销措施,国际贸易参与者还可以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减少发生倾销的可能性,实现贸易的互利共赢。

参与者需要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确保产品出口符合目的国的贸易和产品标准要求,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反倾销调查。

此外,国际贸易参与者还需要加强对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的了解和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权益。

在反倾销措施的应对过程中,贸易参与者需要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开放市场,推动贸易体系的多边化,消除贸易壁垒,为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做出积极的努力。

总之,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措施和解决方案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寻求解决办法。

反倾销会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反倾销会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与国际会计准则 间的差 异 ,导致一些做进 出 口生意 的企业进行
德 行为。
国际反倾销应诉 时 ,不容易争取 到市场经济地位 。我 国企业在 对成本进行核算过程 中所采用 的会计准则 ,当受到来 自进 口方
的责任追究 时 ,会计很难进行 的举证 ,不利 于进 出 口贸易的发
展。
“ 会计职 业道 德 ”问题越 来越 多地 引起人 们 的高度重 视。
些责任和惩罚没有 明确规定 的条款 ,并增加对那些在现实 中出 现而法律法规 中没有涉及的情况的规定。 2 . 加强会计 岗位轮换
加强对会计 岗位轮换制度 的完善 ,根据会计委派制规定 由 财政部会计 基础工作 规范要求 ,实施 会计 岗位 轮换制度 计划 ,
加强会计工作 内部监督 ,会计机构 内形成存货 内部检查及检查
会 计人员的典范 ;在不 同行业 、不 同单位 、不 同会计 岗位 中选

目前我国的反倾销会计所遇 到的问题
1 . 我 国的会计准则及制度与 国存在着一定 的差异 ,而这 择先进典型进行示范 ,通过互相学 习,互相感染 ,特别是会计 种差异会导致我 国国内的企业在运用会计标准 和准则上与 国际 职业道德水平较高新型人物传记 ,带 ,帮 ,加强会计人员 职业 标准产生差异 ,企业将无法 与国际标 准接 轨。客观存在 于国内 道德水平 。通过对树立典型宣传及教育 ,提 高会计人员 职业道
关键词: 反倾销
会计
对 策

个 国家或是地区在向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抛售产 品时 ,以
低 于对方市场价或成本价 的价格进行销售就是倾销 。反倾销则 是 被倾销 的国家或地 区,针 对倾销 问题所 采取 的一 系列措 施。 反倾销会计就是针对反倾销这一 问题 ,运用其 自身所掌握 的国 际贸易 、会计 、反倾销法等相关 知识 ,对在反倾销 时所遇到 的 问题提供 帮助 ,帮 助进行会计举证 、会计规避 、会计鉴定 和会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

反倾销的会计问题及其对策前言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

各国政府相继出台反倾销措施,令企业在跨境贸易中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风险和挑战。

作为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我们需要了解反倾销规则及其会计处理,以减少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反倾销规则简介反倾销,即反倾销税,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外来同类产品价格过低的冲击,采取的一种贸易保护措施。

反倾销措施通常包括对进口同类产品征收关税、禁止配额、加强产品质量检验等。

从会计角度来看,反倾销威胁了企业的销售收入、收益和现金流量。

针对反倾销,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了《反倾销协定》(ADA)。

该协定要求贸易成员国在反倾销行动中,遵守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原则,同时对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进行限制。

反倾销税的会计处理以下是常见的反倾销措施及其对会计的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果进口同类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这将导致相关企业的成本增加,净利润下降。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会将反倾销税列为销售成本。

具体来说,在销售材料成本或库存成本中增加反倾销税成本。

这种处理方式不会影响其他财务指标,如销售收入,但会降低毛利率和净利润。

受限制的配额如果进口同类产品受到限制的配额措施,这将限制相关企业的进口数量和销售规模,影响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利润。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该配额的成本和销售收入的减少列为销售成本。

对于已经进入库存中的产品,企业可以将该配额的成本分配到底部净收入中。

这种处理方式将影响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净利润。

产品质量检验如果相关的进口产品需要经过质量检验并满足某些标准,这将导致企业的检验和测试成本增加。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检验成本列为生产成本,并将其划分到已售出产品的销售成本中。

这种处理方式将影响毛利率和净利润。

额外的运输、保险费用如果受反倾销措施的进口产品需要支付额外的运输和保险费用,这将导致相关企业的成本增加。

为了反应这一情况,企业可以将这些额外费用列为进口成本。

当前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思考

当前中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思考

[关键词] 反倾销应对策略笔者结合近年来中国遭遇国外反倾销的诸多案例,就如何应对反倾销提供一些策略上的建议:一、积极应诉和抗诉,讲究方法和技巧反倾销调查有着严格的时间表,如果不积极应诉,调查机关可能会使用对当事人不利的信息。

因此,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调查时,应按照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应诉和抗诉,尽力配合,争取单独税率。

对于受到反倾销调查而不积极应诉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2004年,福建漳州共有6家木质家具企业遭遇美国反倾销调查,其中4家主要出口企业由于积极应诉,获得10.92%反倾销税的较好结果。

2005年前7个月,漳州向美国出口木质家具达6544万美元,同未遭反倾销调查前的2004年同期相比,反而增长了40.7%。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本案中未应诉的另2家企业被裁以征收198.08%的反倾销税。

二、设法绕开反倾销壁垒,规避反倾销的压力企业应充分利用国际贸易方式的多样性,来设法绕开反倾销壁垒。

具体而言,可通过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贸易方式来生产出口产品,从而使之变为其他国家的产品;或积极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开办专卖店,投资办企业,境外加工生产,收购国外企业或品牌,并参股其中等,来规避反倾销的压力。

例如,为应对欧美反倾销的贸易壁垒,康佳2005年推出了“1568大航海计划”,其中的“5”即5个制造基地——墨西哥基地、印尼基地、土耳其基地、泰国基地、中国基地,同时还在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印度等国设立研发中心。

所以,尽管康佳保持平均每年近200%出口量增长,但由于其产品完全可不从中国直接出口,从而避开了反倾销措施的限制。

在实现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多元化的同时,也要注重探索市场的多元化道路。

通过新市场的积极开发,可以拓宽产品领域,均衡市场份额,从而分散和规避出口过分集中化、单一化带来的风险。

在2004年土耳其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中,很少做土耳其市场的tcl公司就几乎没有受到此次反倾销的影响。

三、力争市场经济地位、重视企业财务记录的管理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中国应对反倾销的难点。

我国反倾销会计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反倾销会计问题、原因及对策
( ) 论 方 面 一 理 1 与 IS 参 A B会计 准则制定 , 沟通两大会计体系 我 国早在 19 年就 加入 了 国际会 计准 则 委员 会 和 国际会计 97 师联合会 , 我们 应该 更多 的参 与会计 准则 的会 计协调 和国际会计 准则 的制定 , 沟通两大会计体 系 , 同时也应该 向世界 介绍中 国会计 改革在会计规 范国家化 方面所取得 的成就 。让 西方 国家了解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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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反 倾 销 会 计 问题
我 国反倾 销会 计问题主要有 以下几 点 : 其一 , 企业 尚未建立 健 全符合会计准则 的账 目清 楚地会 计账 簿。 目前 , 国 的具 体新 会 我 计准则 颁布 了三十八个 , 离全套核 心会计 准则 的颁 布还有较 大 距 距离 ; 而且 , 国的具 体会计 准则 主要是 在上市 公 司内执行 , 我 国有 企业可 以暂不 执行 ; 其二 , 成本 核算 体系 不够细 化 , 忽略 了生产 产 品和提供服务 的相关 成本 。应诉反倾 销 , 洋官 司” 以说是 对 打“ 可 我国企业 内部管理 的一场 挑战 。我 们往 往忽略 了如 产品销 售 , 管 理成本及质量保证 成本等 。我 国会计准则规定这 些成本不能被 资 本化或分配计人存货成 本 中。但 国际会计反倾销 法中所认可 的产 品成本包括“ 产成本” “ 生 和 销售 , 理和一般 费用” 部分 ; 管 两 其三 , 会计 信息 的非市场 因素存在。我国 出口产 品的企业 多为国有控 股 上市公司或 国有企业 。由于这 些企 业产权 大部分 归 国家所 有 , 贷 款从 国有银行取得 , 企业 的高层管理人 员多 由政府任命 , 企业 的财 务会 计信息难免不 同程 度地受到非市场经济制度 的影 响 ; 四 , 其 对 “ 软环境 ” 素的投入过低 。即在 工人劳 动保 障 , 识产权 保护 和 要 知 生态 环境 保护方面注 重不 够 。有相 当一部 分 未正 式 进入 人 工成 本 , 品的出口价格 很低 , 产 这样 就极易引起过 国外 的反倾 销 ; 其五 , 企业 不规范的定价行为 。我 国企 业素有 “ 利多销 ” 薄 的传统 , 至 甚 有些 企业 为换取 出口补贴 和出 口退税 , 无利 也要销 , 者同行业恶 或 性竞 争 , 以低价招揽顾 客 , 破坏 了公平 竞争 和公平 贸易 的准则 , 为 国外 提出反倾销提供 了口实 。 二、 国反倾销 会计问题产生 的原 因 我 理论 方面原因在于我 国会计 准则 与 国际会计准 则 的差异 , 我 国会计 准则还存在着很多方 面的不足 , 主要 表现在数量 、 息披露 信 广度 的不 足和企业之问 的会计信 息缺乏可 比性。实务方面 原因在 于缺乏必要 的会计信息 系统支持 , 审计独立性差 , 反倾销会计 信息 平 台构建 与竞争对手会计 的缺乏 。国外的公司为 了更好地适 应 国 际竞争 , 应对反倾销形势 , 都纷纷启 动了竞 争对手会计 。竞 争对手 会计是 以权 变管理思想为指导 , 始终贯 穿 “ 己知 彼” 知 这一核 心战 略思 想 , 过各种 现代管 理方法搜集 和分 析竞争对 手 的财 务和非 通 财务信息 , 应对 国际反倾 销 的一种 现代会 计管 理方 法。竞争对 手 会计 主要 发挥 两 大作 用 : 其一 , 监测公 司 国外竞 争对 手 的营销 情 况, 为规避和应对反倾 销诉讼 服务 ; 其二 , 为应 诉企 业选 择合适 的 “ 替代 国” 提供 了依 据。 由于 以美 国为 首 的许 多国家 仍将 我 国视 为非市场 经济 国家 , 须要 用 “ 代 国” 办法 来 确定 倾 销或 损 必 替 的 害 。我方能否胜诉 在很 大程度上 取决 于能否 选择一 个合适 的 “ 替 代 国” 并迅速考察 该替代国有关企业 的成本 构成 和销售价格 。在 , 以往 的反倾销 案例 中, 我们大 部分 精力放 在这一 方 面。如果我 们 的企业 建立 了境外竞 争对手会 计 , 平时就 积累 了境 外主要竞 争 在 对手 的财务信 息资料 , 一旦涉诉 , 就能根据竞 争对手会计信息平 台 的指 引 , 择对我方 有利 的具 体替代 国方案并 进行 充分的会计 举 选 证, 可我国在这方面是做得很不够 的。 三、 我国反倾销会计 问题对 策

应诉反倾销会计实务中的资料收集

应诉反倾销会计实务中的资料收集
律师 的安排 , 而不能利 用 自己 的反倾销 会计知识 主动 配合律师
【 关键词 】 倾销 反倾销 关联企业
随着我 国经济 的不断发展 , 外贸 易不断增 加 , 国与其 对 我
他 国家 的贸 易磨擦 、 易纷 争不断出现 , 贸 在这其 中 , 以国外政 府
机 构对 我国产品采取 反倾销措施 尤为显著 。目前 ,中国制造 ” “

收集产 品销售有关的会计材料
析 , 国 缺 少反 倾 销 会 计 保 护 机 制是 一 个 重 要 的诱 因 。 文 章 主 我 要 从 会 计 角度 探 讨 在 应 诉 反 倾 销 案 例 中会 计 资 料 的 收 集 . 应 为 诉 反 倾 销 准 备 相 应 的会 计 资料 。
首先 , 为一个 致力于 国际市场 的企 业 , 作 应该 有一个 专1 ] 机 构和 专业会 计人 员来 办理“ 反倾销 ” 业务 , “ 应诉 反倾销 要 把 当饭吃” 。在欧美和韩 国, 大企 业内部都 有一套专 1 ]的人马来做 这件事 , 应付 反倾销 , 是他们的家常便 饭。而在我 国由于企业普 遍缺 乏专 门的处理机 构及人 员 , 企业一 旦被 欧美 反倾 销立案调 查, 我们 的企业 不知所措 , 会计 也不 知道应诉 需要 准备哪 些会 计资 料 , 更不知道 怎样进行 会计陈 述和抗 辩 , 是一味地 听从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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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

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

从会计角度谈反倾销问题摘要:反倾销虽然是一个国际贸易问题,但在实际调查、应诉过程中,都离不开会计的工作。

本文从会计角度出发,分析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诉讼时所面临的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出现被调查后仓促应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成本核算方法与反倾销调查要求不同等问题。

文章针对企业、会计、政府、行业协会等不同的主体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反倾销;出口企业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日趋饱和,我国出口产品受到的反倾销调查也日趋增加,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滥用反倾销手段的最大受害者。

反倾销调查立案容易,抗辩难度又很大,我国还受到“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歧视待遇,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诉讼时困难重重。

而一旦我国出口产品被裁定为倾销的话,则需承担高额的反倾销税,那么产品的价格将失去竞争力,出口数量也会急剧萎缩,这将给我国企业,甚至是某些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而反倾销调查的一系列过程都需要会计人员的参与,调查当局经常是在细节处做文章,十分重视企业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甚至个别会计凭证填写不规范都有可能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进而采用他国的价格来替代计算我国产品的正常出口价格,这就使得我国企业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

这种严峻的形势,对我国从事反倾销会计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反倾销下出口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国出口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调查诉讼时,面临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日常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往往是被调查后仓促应诉、企业内部充斥着虚假的财务信息、非市场经济地位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被认可、成本核算方法与反倾销调查要求不同等问题。

(一)大多数出口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在我国特殊的历史与国情下,企业都比较年轻,和国外动辄百年历史的跨国公司比较,相对的缺乏社会责任感、管理水平低下、缺少全球化的视野、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普遍不高,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手段非常单一,除了降价还是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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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反倾销应诉中的实务问题刘松涛一、背景简介二、反倾销调查程序三、倾销的认定四、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五、反思与展望反倾销是国际贸易法 [1](International Trade Law)的一个重要领域。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国家来说,反倾销也必然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近年来,中国反倾销实践的蓬勃开展为中国法学界深入而系统地研究这一领域提供了新的契机。

从律师实践的角度看,反倾销业务可以大致分为三类:一,代表中国国内产业向调查机关提起申请;二,代表中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到境外应诉;三,代表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在中国应诉。

虽然反倾销的基本法律原理大体相同,但是各类业务的侧重点还是有不小的差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别。

限于作者的实践经验,本文将主要介绍中国律师代表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在中国应诉中常会遇到的法律问题。

一、背景简介从世界范围来看,反倾销的立法与实践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但其中绝大多数案件发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 [2]。

中国是近年来几个主要的被调查国之一,统计资料显示,自1979年以来,中国已经在大约280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被诉倾销。

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除各国当时的政策因素外,西方国家有明显针对性的反倾销法律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众所周知,美国、欧盟等主要西方国家的反倾销法律均对市场经济国家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了区别对待。

如果被调查产品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调查机关将被允许使用结构价格来计算被调查产品的正常价值,从而很容易得到倾销的结果。

同时,这样的法律也会鼓励进口国的国内产业对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提起更多的调查申请。

因此,中国、俄罗斯等传统非市场经济国家往往在西方国家的反倾销调查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以中国国内产业为申请人、针对国外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实践起步较晚。

在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以后的三年中,中国的反倾销实践依然是一片空白。

直至1997年12月10日,以中国新闻纸产业为申请人,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针对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的反倾销调查(以下简称“新闻纸案”)才揭开了中国反倾销调查的序幕。

随后,中国调查机关又应相关国内产业的申请于1999年分别对来自俄罗斯的冷轧硅钢片(“硅钢案”)、来自韩国的聚酯薄膜(“聚酯薄膜案”)、来自日本、韩国的冷轧不锈钢薄板(“不锈钢案”)和来自美国、德国和日本的丙烯酸酯(“丙烯酸酯案”)开展了反倾销调查。

截至2000年11月,中国调查机关立案调查的反倾销案件共有五起(参见表-1)。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在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讨论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首先介绍一下中国的反倾销立法状况。

中国的反倾销立法缘起于1994年《外贸法》。

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

随后,一些规定程序规则的部门规章也陆续出台,例如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1999年10月27日)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反倾销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2000年6月2日)。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VI条的协议》(以下简称《WTO反倾销守则》)。

严格地说,由于中国目前尚未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反倾销守则》在现阶段还不具备中国反倾销法律的地位。

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在现有的几起反倾销调查案件中,《WTO反倾销守则》是应诉人、申请人乃至调查机关经常引用的法律规范。

首先,基于世界贸易组织的普遍性,《WTO反倾销守则》已经成为公认的反倾销国际准则,即使对中国这样的非成员国而言也具有国际习惯法的地位。

其次,由于中国极有可能于近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根据现有裁定作出的反倾销措施届时将面临其他成员国的审查,如果该等措施与《WTO反倾销守则》不一致,其他成员国可能会提请世界贸易组织的纠纷解决机构就这些措施的正当性作出“裁决”。

最后,同样由于中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反倾销守则》必将是中国立法机关修改现行反倾销法律的主要依据。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按照世界权威反倾销专家的意见,当今世界反倾销立法主要有两种模式: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 [3]。

两种模式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国内反倾销立法的详细程度;-- 国内反倾销机关的基本结构;-- 反倾销令的属性(未来适用的或追溯适用的);以及-- 使用价格承诺的频繁程度 [4]。

中国的反倾销立法结合了欧盟和美国反倾销法律的特点,并且具有自己的特色,表现为:各项规定比较简略;由两个调查机关分别调查倾销和损害问题;反倾销措施采用未来适用法;不经常使用价格承诺。

二、反倾销调查程序2.1 概说国际上,反倾销调查程序一般包括五个阶段:申请和立案阶段、立案至初步裁定阶段、初步裁定至最终裁定阶段、行政复审阶段和司法审查阶段。

作为WTO成员国,如果其他成员国对其反倾销立法或措施持有异议,还可能被诉至WTO的纠纷解决机构(DSB)。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国的反倾销程序没有包含司法审查阶段,这与《WTO反倾销守则》的要求不符 [5],相信中国会在加入WTO之前作出相应的调整。

2.2 申请人(国内产业)反倾销调查的参加人主要有:代表相关国内产业的申请人、调查机关、被调查产品的出口商和生产商以及出口国政府。

除调查机关外,其他参加人被称为“利害关系方”。

根据《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可以在有充分证据的基础上自行立案调查,也可以应申请人的申请立案调查。

但是,为了避免将贸易争端直接上升为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在国际上,由调查机关自行立案调查是非常罕见的作法,通常情况下,反倾销调查程序都开始于申请人的申请。

由于申请人在反倾销调查中的特殊身份,法律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一般都会规定一定的条件。

根据《WTO反倾销守则》第5.1款的规定,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人必须“是或者能够代表”国内产业。

而按照中国的反倾销实践,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必须能够代表相关国内产业,具体说:-- -- 是生产与被调查产品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以及-- 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50%以上。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同时,如果国内生产者本身就是被调查产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与被调查产品的出口商或进口商有关联关系,则这些国内生产者的产量可以不计算在国内总产量之中。

当然,是否计算该部分产量的选择权在申请人一边 [6]。

现行《反倾销条例》在“申请人”与“国内产业”的定义和相互关系方面尚不够严谨。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条,“国内产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总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总产量的大部分的生产者;但是,国内生产者与出口经营者或者进口经营者有关联,或者其本身就是倾销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的,可以除外”。

而《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是指“进口产品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

如果仅从文意解释,《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定义的“申请人”无需代表“国内产业”。

然而正如作者在本小节开始部分所述,实践中的“申请人”均应符合《反倾销条例》第十条关于“国内产业”的定义,这些细微的差别说明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还是比较粗糙的。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反倾销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与被调查产品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但这一点在实践中却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

在硅钢案中,我们代表应诉方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调查机关没有认真对待此项异议。

硅钢案的申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请人是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该公司于1997年11月7日发起设立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其1999年6月29日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64号文批准,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作为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重组方案,武钢将其下属的冷轧薄板厂(含涂层带钢车间)和冷轧硅钢片厂的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本公司,……” [7]。

另外,《招股说明书》中还提到,“根据本公司与武钢签订的《重组协议》,武钢已向本公司承诺:它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地与本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8]。

这些公开的证明文件显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即硅钢案的申请人,已经丧失了冷轧硅钢片的全部生产能力。

因此我们认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虽然拥有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4.69%的股份[9],但是作为另外一个不同的法人,在法律意义上,它已不再是被调查产品的生产者,不再具备成为《反倾销条例》第十、十一条规定的申请人的起码条件。

有些人也许会质疑,作者这里提到的主体资格对实体问题没有意义,仅仅是程序上一个微不足道的瑕疵。

其实不然,且不谈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作者认为在硅钢案中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对实体问题(特别是产业损害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我们从公开资料中获得的大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量信息证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产业损害调查期内的各项经济指标都在强劲增长,“损害”不知从何而来 [10]?而且,由于申请人对其向调查机关提供的相关资料都进行了保密处理,使应诉人无法进行有效的答辩(这是另外一个程序问题)。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调查机关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所遭受的“损害”也计算在内,就必然会导致对应诉人不公正的结果。

2.3 调查期限《反倾销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反倾销调查的期限,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8个月”。

从实践情况看,已经公布最终裁定的新闻纸案、硅钢案、聚酯薄膜案和不锈钢案均大大突破了12个月的期限。

而根据初裁公布的时间,作者认为丙烯酸酯案也不太可能在12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期限是比较长的 [11]。

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调查机关相对缺乏经验,人员也不充足。

与欧盟、美国两、三百人的主管官员队伍相比,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相关处室总共不超过二十个人的编制确实是难堪重负。

就案件的调查期限问题,我们注意到了一个可喜的变化,即从公告立案至初步裁定的时间在加长,而从初步裁定至最终裁定的时间在逐渐缩短。

这对应诉人是有利的,因为通常在初步裁定公布以后,进口的被调查产品就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或现金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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