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物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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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常用物品分类表

化学实验室常用物品分类表

化学实验室常用物品分类表化学实验室是进行化学实验和研究的场所,其中使用的物品种类繁多。

下面将对常用的化学实验室物品进行分类介绍。

一、实验仪器类:1. 显微镜:用于观察微观颗粒或细胞结构;2. pH计:用于测定溶液的酸碱性;3. 称量仪器:包括电子天平、天平、分析天平等,用于精确称量实验物质的质量;4. 热源:包括燃气灯、酒精灯、电炉等,用于提供实验中所需的热能;5. 恒温器:如恒温水浴、恒温箱等,用于保持实验环境温度恒定;6. 高压釜:用于进行高压反应实验;7. 分光光度计:用于测定溶液的吸光度,从而分析物质的浓度;8. 离心机:用于分离混合物中的固体颗粒或液体。

二、实验用玻璃器皿类:1. 烧杯:用于加热、搅拌、蒸发溶液等;2. 烧瓶:用于加热、反应等;3. 密闭容器:如圆底烧瓶、锥形瓶等,用于进行气体收集和反应;4. 滴定管:用于滴定实验;5. 筛子:用于分离固体颗粒;6. 钳子:如万能钳、夹子等,用于固定玻璃仪器;7. 导管:用于引导流体或气体;8. 试管:用于进行小规模试验;9. 玻璃棒:用于搅拌溶液或进行操作。

三、实验试剂类:1. 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常用酸碱试剂;2. 氯化钠、硫酸铜等常用无机盐试剂;3. 乙醇、甲醛等常用有机试剂;4. 氯仿、苯等有机溶剂;5. 染料、指示剂等。

四、安全设备类:1. 实验室台面:通常使用耐酸碱、耐高温的材料;2. 实验室防护镜:用于保护眼睛免受化学物品的溅射;3. 实验室手套:用于保护手部免受化学物品的伤害;4. 实验室护目镜:用于保护眼睛免受化学物品的直接接触;5. 实验室通风设备:用于排除有毒气体或有害物质。

五、其他类:1. 实验记录本:用于记录实验过程、数据和结果;2. 实验室清洁用品:包括洗涤剂、擦拭纸等,用于清洁实验器皿和仪器。

以上是化学实验室常用物品的分类介绍。

这些物品在化学实验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帮助实验人员进行准确、安全的实验操作,并获得可靠的实验结果。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复杂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按中国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氩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氢、氯化氢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如金属钠、金属钾.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如红磷、硫磺等.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化学品类别划分

化学品类别划分

化学品类别划分
1. 无机化学品:包括无机酸、碱、盐、金属、非金属等。

例如,盐酸、氢氧化钠、氯化钠、铜、硫磺等。

2. 有机化学品:包括有机化合物,如烃类、醇类、醛类、酮类、羧酸类、胺类等。

例如,甲烷、乙醇、甲醛、丙酮、乙酸、苯胺等。

3. 精细化学品:包括染料、颜料、涂料、香料、化妆品、洗涤剂、胶粘剂等。

这些化学品通常具有特定的功能和用途,用于改善产品的性能和外观。

4. 农用化学品:包括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这些化学品用于农业生产,以保护作物、防治病虫害、提高产量和质量。

5. 医药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制剂、生物制药等。

这些化学品用于制药工业,用于治疗和预防各种疾病。

6. 食品化学品:包括食品添加剂、保鲜剂、调味剂等。

这些化学品用于食品加工和保鲜,以改善食品的口感、色泽、香味和保质期。

7. 环保化学品:包括水处理剂、废气处理剂、固废处理剂等。

这些化学品用于环境保护,以净化水质、空气和土壤。

8. 高分子材料:包括塑料、橡胶、纤维、涂料、胶粘剂等。

这些化学品由高分子化合物制成,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这只是一些常见的化学品类别划分,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分类方法和特殊用途的化学品。

化学品的分类有助于理解其性质、用途和潜在风险,对于安全使用和管理化学品非常重要。

化学物品的知识点总结

化学物品的知识点总结

化学物品的知识点总结化学物品是指用于化学实验、生产和其他用途的化学品,涵盖了各种化合物、溶液、气体和固体物质。

在化学领域,化学物品的种类繁多,功能各异。

本文将从化学物品的分类、性质、用途和安全等方面进行总结和介绍。

一、化学物品的分类根据化学物品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化学物品分为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溶液、气体和固体等几大类。

1. 有机化合物:有机化合物是由碳元素连结成的化合物,包括烃类、醇类、醛类、酮类、酸类、酯类、醚类、胺类等。

有机化合物广泛存在于生活和工业中,是生物体和有机物质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合成有机化学品的重要原料。

2. 无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是由除碳元素之外的其他元素形成的化合物,包括金属盐、氧化物、硫化物、碳酸盐、碱金属盐、硅酸盐等。

无机化合物在工业生产和化学实验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例如硫酸、氢氧化钠、氯化铁等。

3. 溶液:溶液是由溶质和溶剂混合而成的混合物,根据溶解度的不同,可以分为饱和溶液、过饱和溶液和不饱和溶液。

溶液在实验和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例如酸溶液、碱溶液、盐溶液等。

4. 气体:气体是一种物质状态,通常是无色、无味、无臭的,具有弹性和可压缩性。

气体在化学实验和工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例如氢气、氧气、氮气、氯气等。

5. 固体:固体是一种物质状态,具有一定的形状和体积,通常是不易流动的。

固体在工业生产和化学实验中起着重要作用,例如金属、非金属、无机盐和有机化合物等。

二、化学物品的性质不同种类的化学物品具有不同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包括颜色、味道、电导率、密度、溶解度、燃烧性等。

1. 颜色:颜色是化学物品的一种物理性质,通过人眼对物质表面反射光线的变化产生的视觉感觉。

不同的化学物品具有不同的颜色,例如硫酸呈无色至浅黄色,氢氧化钠呈白色,碳酸氢钠呈白色等。

2. 味道:味道是一种化学物品的感官性质,可以分为苦、酸、甜、咸等不同味道。

例如氢氯酸呈酸味,氢氧化钠呈碱味,氯化铵呈咸味等。

3. 电导率:电导率是化学物品的一种物理性质,是指溶液中导电能力的大小。

化学危险物品品类目录

化学危险物品品类目录

化学危险物品品类目录爆炸品:导火索(线)、点火索(棒)、导爆索(线)、雷管、环三次甲基三硝胺、四硝化戊四醇、硝基胍、硝基脲、硝铵炸药、硝化甘没混合炸药、硝化纤维素或硝化棉(含氮量均在12.5%以上)、铵油炸药、高氯酸(浓度超过72%)、梯萘炸药、黑火药、硝化二乙醇、胺火药、聚氯乙烯药柱、1,3,5一三硝基苯、三硝基甲苯、三硝基本酚、苦味酸钠、三硝基苯甲硝胺、三硝基苯甲硝胺、三硝基苯甲酸、三硝基苯甲醚2,4,6一三硝基苯胺、2,4,6一三硝基氯化苯、三硝基二甲苯、2,4,6一三硝基(间)苯二粉、2,4,6一三硝基苯磺酸钠、其它三硝基有机化合物、四硝基苯胺、四硝基萘胺、六硝基二苯胺、六硝基二苯胺铵盐、甲基丙烯酸三硝基乙酯、迭氮钠、迭氮酸、迭氮镁、迭氮酸衍生物及其盐类、重氮甲烷、四硝基甲烷、木仓弹类、礼花弹、演习用纸壳手榴弹、焰火、爆竹、火炬信号、响炮、燃烧棒、土火箭、手榴弹内管、音响榴弹、抛射空降伞兵靶、火箭信号。

氧化剂: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钙、过氧化锶、过氧化钡、过氯酸醋酐溶液、高氯酸钾、高氯酸铵、高氯酸钠、高氯酸钡、高氯酸锂、高氯酸镁、氯酸钠、氯酸钾、(无溴)氯酸钾、氯酸铯、氯酸锶、氯酸钡、烟雾剂、高锰酸钾、高锰酸钠、漂粉精、硝酸铵、硝酸锂、硝酸钠、硝酸钾、硝酸铯、硝酸钙、硝酸锶、硝酸钡、发光剂、银铝催化剂、硝酸胍、硝酸脲、过氧化氢异丙基、过氧化二苯甲酰、过氧化叔丁醇、过氧化二叔丁脂、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氢基莳萝素、过苯甲酸叔丁酯、过氧化月桂酰、过蚁酸、过苯甲酸、过苯二甲酸、二叔丁基异丙苯基过氧化氢、过氧化二异丙苯、过氧化氢二异丙苯、过氧化-2,4一二氯苯甲酰、过氧化琥珀酸、过氧化蒎烯、过氧化叔丁基苯、过氧化邻氯苯甲酰、(对)烷过氧化氢、过氧化二苯甲酰油膏、过氧化氢第三丁基、铬酸、重铬酸铵、重铬酸钠、重铬酸钾、重铬酸钡及其它重铬酸盐、高锰酸银及其它高锰酸盐或锰酸盐类、高铼酸铵及其它高铼酸盐类、过硫酸铵、过硫酸钠、过硫酸钾、亚氯酸钠、氯酸镁及其它氯酸盐类高氯酸铅及高氯酸盐类、五氧化二碘、碘酸、碘酸铵、碘酸钠及其它碘酸盐类、高碘酸、高碘酸铵、高碘酸钾及其它高碘酸盐类、溴酸钠及其它溴酸盐类、亚硝酸铵、亚硝酸钠、亚硝酸钡及其它亚硝酸盐类、硝酸镍及其它硝酸盐类、硝酸镧、硝酸铈、硝酸亚铈、硝酸镱及其它稀土元素硝酸盐类、过硼酸钠、过氧化铅、氧化银、过醋酸、过氧化环已酮、过氧化环已酮浆、第三丁基过苯二甲酸、2,5一二甲基2,5一双、除蛔素、土荆介油。

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化学危险物品可分为8大类: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2.1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化学品主要有: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

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

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4.1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4.2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4.3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复杂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按中国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氩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氢、氯化氢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如金属钠、金属钾。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

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

有毒化学品
定义:对生物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危害: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损害 分类: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 标签:必须标识清楚,避免误用
腐蚀性化学品
定义:能够对人体、机器或物品等造成腐蚀的化学品 分类:强腐蚀性、中腐蚀性和弱腐蚀性 标签颜色:红色 安全使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易燃性化学品
定义:易于燃烧、引燃或爆炸的化学物质 分类:液体、固体、气体等 标签要求:醒目的黄色火焰图案,并标明“易燃”字样 储存和使用要求: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专用仓库或储存室中,远离火源和高温区域
02
化学品标签
标签内容
化学品名称及标识 警示词及危险性说明 危险性概述及预防措施 安全使用责任及应急处理

标签的意义与作用
保护消费者:标签提醒消费者 注意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规范市场:标签统一规范了化 学品市场的标识和信息传递
方便管理率:标签提高了化学品 使用和管理的效率
感谢观看
汇报人:
标签颜色
红色:代表有毒有害物质 黄色:代表危险易燃物质 蓝色:代表腐蚀性物质 黑色:代表污染性物质
标签使用方法
标签颜色:不 同类型化学品 需使用不同颜
色标签
标签尺寸:根 据化学品类型 和危险程度选
择合适尺寸
标签内容:包 括化学品名称、 危害性质、急
救措施等
标签放置:化 学品容器上必 须贴上相应标
化学品的分类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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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化学品分类
02
化学品标签
01
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
定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等特性
分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 和有机过氧化物等

初中化学中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物品分类

初中化学中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物品分类

初中化学中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物品分类
1.爆炸品。

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可能发生爆炸。

如:硝酸铵、2,4,6-三硝基甲苯(TNT)、三硝基苯酚、火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
①易燃气体。

如: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等。

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压缩空气、氮气、氧气等。

③有毒气体(毒性指标同第6类)。

如:一氧化氮、氯气、氨气等。

3.易燃液体。

如:乙醚、乙醛、苯、乙醇等、丁醇、氯苯等。

4.易燃固体。

如红磷、硫磺等、白磷、钠、钾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本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

如:过
氧化钠、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如:氰化钠、氰化钾、砷酸盐、农药、酚类、氯化钡、硫酸二甲酯等。

7.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亚氯酸钠溶液、氯化铜、氯化锌等。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 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复杂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按中国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氩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氢、氯化氢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乙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如金属钠、金属钾。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

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八类危险化学品

八类危险化学品

一.易燃易爆品1.定义:一般指发生化学性爆炸的物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

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

比如:火药、炸药、烟花爆竹等,都属于爆炸品。

2。

代表性化学品:高氯酸、硝酸铵高氯酸:无机化合物,氯的含氧酸。

是无色透明的发烟液体.高氯酸在无机酸中酸性最强。

可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工业上用于高氯酸盐的制备,人造金刚石提纯,电影胶片制造,医药工业,电抛光工业,用于生产砂轮,除去碳粒杂质,还可用作氧化剂等。

用途:用于电镀工业、电影胶片、人造金刚石工业、电抛光工业和医药工业。

也用于生产砂轮除去碳粒杂质。

用作强氧化剂。

还用于生产烟花和炸药。

50%高氯酸用作丙烯腈聚合物的溶剂.是制造金属高氯酸盐的原料.可作化学分析试剂。

泄露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勿使泄漏物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接触。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处理方法:(1)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2)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硝酸铵:无色无臭的透明结晶或呈白色的小颗粒,有潮解性化学物品用途:主要用作肥料及工业用和军用炸药。

并可用于杀虫剂、冷冻剂、氧化氮吸收剂,制造笑气、烟火等。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

处理方法:(1)小量泄漏:小心扫起,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

(2)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024年化学危险物品分类说明

2024年化学危险物品分类说明

2024年化学危险物品分类说明
化学危险物品通常根据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威胁程度进行分类。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1. 爆炸品:具有爆炸性能的物质,可能会发生剧烈的爆炸反应。

2. 易燃物:易燃的物质,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迅速燃烧或爆炸。

3. 氧化剂:可以与其他物质反应产生氧化反应的物质。

4. 腐蚀品:可以腐蚀或破坏其他物质的物质,包括皮肤、眼睛和呼吸道。

5. 毒性物质:可以导致中毒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物质,包括急性和慢性毒性。

6. 刺激品:可以刺激皮肤、眼睛或呼吸道的物质。

7. 致敏物:可以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包括过敏性皮炎、呼吸道过敏等。

8. 放射性物质:具有放射性能的物质,可能对人体造成辐射危害。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化学危险物品分类,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的分类和子类别。

这些分类不仅用于警示和标识化学品容器,还用于制定安全操作和储存指南,以及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重要的是,对于使用或处理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分类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氧化剂:有强烈的氧化性能,本身虽不燃烧,但在空气中遇酸类或潮湿,强热或易燃物、可燃物接触,即能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如孝铵、过氧化钠。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氧气、氢气、液氨、液化气。

4.自燃物:未与明火接触,但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能发生氧化作用,放出热量而引起燃烧、如黄磷、硫化铁等。

5.遇水燃烧物品:遇水能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电石、家属钠等。

6.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等。

7.易燃固体:引火点较低、受热、冲击、摩擦或氧化剂接触,能引起急剧及连续性的燃烧或爆炸,如赤磷、硫磺等。

8.剧毒品:具有强烈的杀害性,少量侵入人、畜体内或接触皮肤即可造成中毒或死亡,如三氧化砷、氰化物等。

9.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10.放射性物品:能放射出一种或多种穿透力很强,人们感觉不能察觉到的放射线,如钴 60、硝酸钍等。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及分类依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我国将危险化学品按照其危险性划分为8类21项。

第1类,爆炸品;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7类,放射性物品;第8类,腐蚀品。

1、爆炸品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磨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不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把爆炸品分为五项:1.整体爆炸物品: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2.抛射爆炸物品: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3.燃烧爆炸物品: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4.一般爆炸物品: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万一被点燃或引爆,其危险作用大部分局限在包装件内部,而对包装件外部无重大危险;5.不敏感爆炸物品: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比较稳定,在着火试验中不会爆炸。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2)温度在21.2℃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57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

本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会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爆炸,或导致气瓶阀门松动漏气,酿成火灾或中毒事故。

按其性质分为以下三项:①易燃气体;②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③有毒气体。

3、易燃液体指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化学危险品分类

化学危险品分类

.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说明第一类:自燃物品此类物品在适当温度的空气中,虽未与明火接触,依靠自身的分解、氧化作用而发热,达到物品燃烧点,即能引起燃烧。

按其性质分为两项:①一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分解或剧烈氧化,达到自燃点即能迅速燃烧的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②二级自燃物品在空气中缓慢氧化,积热不散,达到物品的自燃点引起自燃的物品(如油布及其制品,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植物油浸的棉、麻、毛、发、丝及野生纤维等)。

第二类:遇水燃烧物品此类物品遇水或在潮湿空气中能迅速分解,放出高热并产生易燃、易爆气体、而引起燃烧爆炸,按其遇水活泼程度,分为两项:①一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易燃气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如金属钾、金属钠和电石等);②二级遇水燃烧物品遇水发生缓慢反应,产生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的物品(如锌粉、保险粉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凡物质在常温下以液体形态存在,易于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在45℃以下易属此类物品。

易燃液体及其蒸气一般均有毒性,有的还有麻醉性,按其性质,分为两项:①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闪点低于28℃;②二级易燃液体容易燃烧和挥发,闪点在28℃以上,45℃以下。

闪点45~65℃的可燃液体,虽不列入此类,但具有一定的燃烧危险性,也应加强保管。

第四类:易燃固体此类物品燃点(着火点)较低,易被氧化。

受热、遇火、受冲击或摩擦以及与氧化剂、强酸等接触时,能引起猛烈燃烧或爆炸,燃烧时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易燃程度,分为二项:①一级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烧和爆炸,燃速快,燃烧时能放大量剧毒气体(如硝化棉、赤磷等);②二级易燃固体燃烧性质比一级易燃固体低,但也容易燃烧,燃烧时放出有毒气体(如硫黄、萘、铝粉等)。

第五类:毒害品此类物品具有强烈的毒害性,少量侵入人体、畜体内或触及皮肤时,即可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口服或皮肤接触毒害品时,生物试验致死中量(LD50)在50mg/kg以下,人体吸入气体毒害品,致死中量(CL50)吸入时间4h,浓度在2mg/L以下,能造成死亡者,均属剧毒品。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

1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运输、储存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按中国已公布的法规、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项专指弹药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1--1-乙酸。

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

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甲烷、氢气、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氩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氢、氯化氢等。

二氧化氮、氟化氢、氯化氢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本类物质在常温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爆炸性混合物。

它分3项。

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18-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的液体,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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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号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鉴定与分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化学品,是指各类单质、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确定化学品的燃烧、爆炸、腐蚀、助燃、自反应和遇水反应等危险特性。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结果或者相关数据资料进行评估,确定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类别。

第四条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一)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二)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国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公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名单以及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化学品目录,设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有异议的鉴定或者分类结果进行仲裁,公布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负责化学
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的评估与审核,建立国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信息管理系统,为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科学、公正、诚信地开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第八条化学品生产、进口单位(以下统称化学品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品进行普查和物理危险性辨识,对其中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化学品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化学品单位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不得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九条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向鉴定机构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样品,并对样品的真实性负责;
(二)鉴定机构收到鉴定申请后,按照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测试、判定。

除与爆炸物、自反应物质、有机过氧化物相关的物理危险性外,对其他物理危险性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特殊情况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送检样品应当至少保存180日,有关档案材料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十条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加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物等相关的物理危险性;
(二)与化学品危险性分类相关的蒸气压、自燃温度等理化特性,以及化学稳定性和反应性等。

第十一条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申请鉴定单位名称;
(三)鉴定项目以及所用标准、方法;
(四)仪器设备信息;
(五)鉴定结果;
(六)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申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的化学品单位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技术委员会申请仲裁。

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决定。

第十三条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鉴定报告以及其他物理危险性数据资料,编制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化学品名称;
(二)重要成分信息;
(三)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或者其他有关数据及其来源;
(四)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结果。

第十四条化学品单位应当向登记中心提交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

登记中心应当对分类报告进行综合性评估,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化学品单位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化学品单位对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技术委员会申请仲裁。

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决定。

第十六条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一)已知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等信息;
(二)已经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分类报告和审核意见等信息;
(三)未进行鉴定与分类化学品的名称、数量等信息。

第十七条化学品单位对确定为危险化学品的化学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的免予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编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上报上一年度鉴定的化学品品名和工作总结。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化学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或者分类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档案的;
(三)在办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的鉴定过程中,隐瞒化学品的危险性成分、含量等相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二十条鉴定机构在物理危险性鉴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从鉴定机构名单中除名并公告:
(一)伪造、篡改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未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仍从事鉴定工作的;
(三)泄露化学品单位商业秘密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对于用途相似、组分接近、物理危险性无显著差异的化学品,化学品单位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系列化学品鉴定。

多个化学品单位可以对同一化学品联合申请鉴定。

第二十二条对已经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发现其有新的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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