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顺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0-04-26
宇顺电子: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5-06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0-025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2:00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4日-2010年5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4日下午15:00 至2010年5月5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
6、公司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413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63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829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0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8300340票同意、2500票反对、111155票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1%。
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
2024年协管员年度个人总结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协管员XXX, 现将本年度的个人工作总结向大家汇报。
在过去的一年里, 我积极响应组织的号召, 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 努力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的个人总结:一、工作回顾本年度, 我主要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工作, 辅助管理部门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并协调其他部门的合作事宜。
具体工作涵盖了各方面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计划, 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协调上下级各部门间的利益关系, 确保了工作的有序进行。
2.协助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流程优化, 整合资源, 提高工作效率。
期间我主导了一个流程改进小组, 在组员的共同努力下, 成功地优化了某一业务流程, 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3.积极参与公司内部培训,提高专业素养。
我参加了多门培训课程,并将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增强了自己的专业能力。
4.定期参加公司例行会议,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给予汇报、交流和讨论。
二、工作成绩通过一年的努力, 我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成绩:1.在业务流程优化中, 我带领团队成功地将原本耗时长、效率低下的流程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公司节约了不少成本。
2.在协调上下级关系方面, 我处理了多个涉及不同部门间的矛盾纠纷, 通过合理协商和沟通, 成功地化解了矛盾, 维护了组织的整体利益。
3.在参加公司培训方面,我学习了一系列的管理知识和技巧,并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同时,我积极分享自己的学习经验,帮助其他同事提升能力。
4.在公司例行会议报告方面,我准备了详细的工作报告,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并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和交流,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性的建议。
三、不足与反思在过去的工作中, 我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1.对于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和能力还有待提升。
在实际项目的开展中, 我发现自己在项目管理和协调方面还有欠缺之处, 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高。
宇顺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0-11-09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5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2010年11月8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属于异常波动。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10:30复牌。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议案背景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为保障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的决策透明度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增选一名独立董事。
现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候选人姓名]
性别:[性别]
年龄:[年龄]
学历及专业背景:[学历及专业]
工作经历:[简要描述工作经历]
无以下情形之一:
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公司中担任过非独立董事职务;
近三年内曾是公司的职工;
其他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主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进行独立、公正的审议,为公司提供决策建议,保障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推荐机构
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推荐机构或人名]推荐。
五、提议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候选人姓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董事会
日期:[填写日期]。
ST宇顺: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力冯科吴玉普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历表 - 深圳证券交易所
in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Life System Modeling and Simulation
烟叶初烤颜色采集器的设计
微计算机信息
烟叶烘烤高效节能自动控制成套设 云南省科技厅 备产业化技术开发
上海市泵闸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建 上海市水务局堤防处 设标准
紧急逆变电源远程监控模块的开发 上海博杰科技有限公司
2013-01-01
其他情况 1、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收入占本人总收入的比例:10.0 %
2、本人是否拥有担任董事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否 3、在该上市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中,过去或现在是否具有除前条及独立董事薪酬以外的任何利益:
否, 4、本人是否负有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
否, 5、本人是否曾担任因违法而被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个人简况
姓名
秦霆镐
曾用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55-02-26 所在单位 上海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单位任职 教研室主任 曾受处罚 无
是否会计专 否 业人士
证书号码
取得时间
本人专长 自动控制及电子技术
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简称
300076
截至目前在被提名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 0 立董事年限
教育背景
学习期间 1978-02-01至1982-02-01
外加电流阴极保护设备开发
意大利热那亚化学企业有限公司
取得、发表或出版时间 2003-01-01 2005-01-01 2007-01-01 2007-01-01
2009-01-01 2009-01-01 2010-01-01 2011-01-01 2012-01-01
成飞集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010-04-29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曹延安先生、刘锡良先生、彭启发先生 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符合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包括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002289ST宇顺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
ST宇顺2023年三季度经营风险报告一、经营风险分析1、经营风险ST宇顺2023年三季度盈亏平衡点的营业收入为4,340.04万元,表示当企业该期营业收入超过这一数值时企业会有盈利,低于这一数值时企业会亏损。
营业安全水平为4.65%,表示企业当期经营业务收入下降只要不超过211.7万元,企业仍然会有盈利。
从营业安全水平来看,企业承受销售下降打击的能力较差,经营风险较大。
2、财务风险企业净利润为负,负债经营是否可行,取决于能否扭亏为盈。
经营风险指标表二、经营协调性分析1、投融资活动的协调情况从长期投资和融资情况来看,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能为企业提供12,875.99万元的营运资本,投融资活动是协调的。
营运资本增减变化表(万元)2、营运资本变化情况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本为12,875.9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4,373.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0.42%。
3、经营协调性及现金支付能力从企业经营业务的资金协调情况来看,企业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需要企业提供2,821.96万元的流动资金。
而企业投融资活动保证了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营业务是协调的。
经营性资产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存货3,935.61 113.79 2,110.79 -46.37 2,203.91 4.41 应收账款4,035.52 -0.46 3,795.86 -5.94 4,918.97 29.59 其他应收款0 - 0 - 0 - 预付账款144.68 196.56 31.3 -78.37 26.49 -15.37 其他经营性资产5,716.14 555.8 6,198.9 8.45 563.36 -90.91 合计13,831.94 102.95 12,136.85 -12.25 7,712.72 -36.45经营性负债增减变化表(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三季度2022年三季度2023年三季度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应付账款2,647.72 3.65 1,499.03 -43.38 0 -100 其他应付款0 - 0 - 0 - 预收货款26.35 5.34 30.33 15.12 35.18 15.96 应付职工薪酬313.49 4.3 321.68 2.61 267.11 -16.96 应付股利0 - 0 - 0 - 应交税金90.31 -49.82 210.95 133.58 89.71 -57.47 其他经营性负债1,114.76 -16.64 1,139.9 2.26 4,498.76 294.66 合计4,192.63 -4.65 3,201.9 -23.63 4,890.76 52.754、营运资金需求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营运资金需求为2,821.9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934.9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68.42%。
董事提名议案
董事提名议案提名指在评选或选举前提出有当选可能的人或事物名称。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董事提名议案,供大家参考!董事提名议案范文一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意见如下: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慧民先生、凌兆蔚先生、黄斌先生、陶孝淳先生; 2、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石泉先生、范晴女士、王苏生先生。
二、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的提名人具有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7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石泉、王苏生、范晴年3月14日董事提名议案范文二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提名查昆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银基发展: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2011-03-12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声明人齐法滋、郭永清,作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们: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我们特此向各位股东宣布,经公司董事会在[date]召开的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决议内容]的决议已被撤销。
撤销此决议的原因是[详细说明原因,例如出现了新的信息或
情况,导致董事会意识到决策存在错误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等]。
经过重新评估和讨论,董事会认为撤销该决议是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决定。
该撤销决议已于[date]通过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上获得多数
股东的支持和认可,并取得了法律要求的有效性。
因此,该决议无效,并不再执行。
我们向所有股东保证,公司将继续按照最好的利益,并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权益保护而努力。
如果您对此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
此致
公司董事会。
宇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22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公告编号: 2011-028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011年6月20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因公出差,已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新旧对照表如下:序号所属章节原文修订后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司运作规范指引》(以下简称“《规范指引》”)以及《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可研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超过40,000万元,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为把握市场机遇可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
以上三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对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二、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1、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本项目由已在湖北省赤壁市注册成立的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壁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建设地点在湖北省赤壁市经济开发区中伙光谷产业园。
(2)项目建设内容计划新建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拟新建厂房、办公设施、员工宿舍序号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人民币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万元) 1中小尺寸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47,000 30,000 2 超薄超强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31,000 10,000 合计 78,000 40,000等,建筑面积47,370平方米。
拟新增工艺设备仪器144台(条),其中进口工艺设备31台(套),其中ITO SENSOR生产设备选择日本进口设备,TP模组生产设备大部分为国产设备。
建设期约18个月,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形成550×650mm 3.5代ITO SENSOR大片72万片,最终产品为3.5~12.1英寸TP模组,以7英寸计算年产能为1200万小片。
2、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经过分析测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7,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232.89万元,土地购置费512.48万元,项目开办费为166.80万元,预备费为1,687.8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4,400.00万元。
宇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10-2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此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文件进行了阅读,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张百哲 刘澄清 刘勇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宇顺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17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编号:2011-00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011年2月15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
2、《关于将全部超募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合规和必要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宇顺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
3、本公司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本招股说明书申报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及本公司会计政策,对涉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经济事项进
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为 90°
Super Twisted Nematic 的缩写,是液晶显示器显示类 STN、超扭曲向列型 指 型的一种,其中液晶在上下基板间的扭曲角度一般为
180°~250°
CSTN
Color STN 的缩写,指能实现彩色显示的超扭曲向列 指
型液晶显示器,为 STN 的一种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近三年一 期
指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及 2009 年 1~6 月
元
指 人民币元
1-2-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1,850 万股普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 7,35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期间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 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及魏捷、王忠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 转让。招商科技、莱宝高科、上海紫晨、南京鸿景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 万股、 200 万股、100 万股、100 万股,上述股东分别承诺:若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4 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其成为本公司股东之日(2007 年 12 月 3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和转让。根 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 94 号),由招商科技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招商科技的锁定承诺。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的规定和《 广东 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要求。 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陈章锐先生、郑伍昌先
”请各位董事讨论并审议。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 0 年九月十七日
股 东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6 日-2010 年 9 月 17 日,其中,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统 进 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至 20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 9 月 10 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24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6, 444,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股份 106,123,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人,代表股份 321,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符合申请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 表决结果:106,161,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3% ;276,1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6,50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1% 。 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公开增发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逐项审议通过了《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A 股)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2 发行数量及规模 本次增发股票的总数不超过 4,5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 和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3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4 发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增发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发行方式,具体 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本次增发将以一定比例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 公司全体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2.5 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 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同时,如果 未来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出台新的规定,公司新股具体发行价格将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并由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06,163,882 股赞成, 赞成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74% ;280,673 股反对,反对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26%;0 股弃权,弃权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 。
董事候选人声明
董事候选人声明董事候选人声明1xx年十一月二十八日xx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人朱xx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五)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六)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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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百哲先生、刘勇先生、刘澄清先生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