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6.19•【字号】苏人社函[2012]289号•【施行日期】2012.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289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为深入实施江苏省“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顺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健全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岗位规范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考评体系,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对象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3年以上,并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汽车调度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资料管理、白蚂蚁防治、农机技术指导、农机修理、中式烹饪、公路养护等岗位上工作的工勤人员,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二)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4.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4.09.09•【字号】苏劳社就管[2004]35号•【施行日期】2004.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4]35号2004年9月9日)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劳社鉴发[2004]7号)要求,定于2004年11月上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鉴定对象1、从事或准备从事职业介绍的相关工作人员;2、各级各类大中专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技工学校从事就业指导的相关工作人员;3、街道、社区从事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4、部分企业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形式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根据《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
培训采取面授和函授相结合、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授课主要内容是理论知识、考核重点、论文撰写、案例分析、报名信息卡和答题卡填涂等。
三、申报等级条件申报等级分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共4个等级。
各等级申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苏劳社就管[2001]44号)规定程序进行核定,并填写《职业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见附1)。
四、鉴定内容与形式职业指导人员各等级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考核、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定三项。
(一)知识考核。
各等级知识考核均采用“四选一”题型,纸笔做答形式。
(二)操作考核。
各等级操作考核均采用典型案例分析题型,纸笔做答形式。
高级职业指导师操作考核除典型案例分析外,另加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1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2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附件4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5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 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存一份。
请按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申报,若审核不符合条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权对该名考生降级。
附件7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市鉴定中心(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注:1.合计份数=级别实际报名人数×110%2.表中光盘、磁带数量为实际需要数量负责人:试卷接收人:工作电话:移动电话:单位地址:邮编:附件8制表人:审核人:日期:附件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报名机构(盖章):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
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
2.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填报,并据此提供证明材料信息。
3.个人申报提交电子版即可。
机构集体申报需提交电子和纸质各一份,并在自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上加盖查验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附件10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附件11 X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填报人:时间:附件12 论文选题范围附件13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考区(市):附件14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附件15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市鉴定中心(盖章):附件16附件17附件18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申报一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申报二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二篇以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劳社鉴发[2006]3号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2.06
【实施日期】2006.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
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
(劳社鉴发[200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要求,现将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鉴定中心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广告设计师职业的考试和选择项目管理师、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进行机考试点,须统一使用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化考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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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1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工商总局对各类职业资格进行了清理规范,拟分批向社会公告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结果。
现就第一批职业资格予以公告。
本公告所列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第34项至第3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的。
本公告所列职业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中,第1项至第2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设置的;第27项至第22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和相应国家职业标准以及有关规定设置的。
特此公告。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第一批公告目录
一、职业准入类(36项)。
2012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附件一
2012年全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职业(工种)目录及类别
附表二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鉴定机构费用分配表
附件三
内蒙古自治区技师、高级技师职业
资格考评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表
注:要求认真总结自己在本职业(工种)中积累的经验、取得的成绩,字数不少于1000字;不得抄袭、下载,用A4纸打印附到申报表中间。
注:各项成绩、成果均应附上证书、奖状的复印件。
附件四:
技师、高级技师填报要求所附材料样张:
身份证复印件及彩照样张: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
个人工作简历:
专业技术(业务)总结封面格式:
论文封面格式:
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书复印件:
其他: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注:3—5级填写此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11.29
•【字号】苏人社函[2012]576号
•【施行日期】2012.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12]57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申报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13号)要求,各市组织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申报,截止8月31日,共收到申报课题114项。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有54项课题(见附件)符合条件,准予立项。
本次省级课题研究结题时间原则上定为2013年8月31日,希望立项课题的研究团队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教学改革的主题和方向,本着尊重规律、勇于探索、务实求真的态度,脚踏实地,精心组织,敢于创新,争取多出真知灼见,高质量按时完成结题任务。
附件:2012年度立项的全省技工院校省级教育教学课题一览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
2012年度立项的全省技工院校省级教育教学课题一览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人社部函[2012]23号【失效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2.01.29【实施日期】2012.01.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保证鉴定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2012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需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5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全国统一鉴定的地区,须先向我部提出申请,经我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
二、2012年“统考日”安排(一)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
“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月16、17、18日,5月18、19、20日,7月20、21、22日,9月21、22、23日,11月16、17、18日。
(二)我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20日和11月17、18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开展已列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工作。
各地选择其他职业组织本地区统一鉴定工作,应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统考日”及5月18日、11月16日进行,并于2012年3月9日前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报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便向社会公布。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项目管理师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七、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在受理考生鉴定申请时,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复核考生资格,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不予受理。5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4月15日,11月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截至10月14日,请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超过规定日期上报的将不再受理。
鲁人社字[2011]13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今年鉴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在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同时,继续对育婴师、室内装饰设计员、电子商务师、速录师、营养配餐员、养老护理员、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等职业进行全省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与全国统一鉴定同期进行,鉴定具体时间、职业等级与考核方案见附件2、附件3。
人员4-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技能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日期职业名称等级考试时间备注
5
月
22
日11
月
八、各报名单位在录入考生信息时应按系统要求如实、认真录入考生各项信息,考生报名单位应填写考生实际的工作单位。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简介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简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对指定职业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各市或相关培训机构接受报名,实施考前培训辅导。
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贴有“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的防伪标签,作为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职业(工种)上岗、就业必须持有的证明。
全省统一鉴定是参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模式,对部分职业组织实施的全省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鉴定合格证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全国统一鉴定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开考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职业有:秘书(涉外秘书)二级、营销师(推销员)、职业指导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物流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
目前学院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和四级、物流师三级和四级、心理咨询师三级、理财规划师三级全省统一鉴定职业有:公关员、公共营养师、社会工作者、客户服务管理师、采购师、房地产策划师、速录师、动画绘制员、秘书(三、四、五级)、营销师(三、四、五级)等。
目前学院组织:秘书四级、秘书(涉外)_英四级、营销师四级、公关员四级、公共营养师三四级、动画绘制员三四级二、报考对象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可报考我院所开考的职业资格四级考试;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学生(第二学期)和大三学生可报考我院所开考的职业资格三级、四级考试。
三、职业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规定,各等级的具体标准为: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四、职业资格证书及其用途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近年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备受关注。
作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于规范和促进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深入探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以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该规程的内容和意义。
一、规程概述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颁布的,旨在规范和推动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常规性文件。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职业资格鉴定的组织管理、鉴定标准、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和考验监督等方面内容,为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二、主要内容1. 组织管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对职业资格鉴定机构的组织管理提出了要求。
规程明确了鉴定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资格要求、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鉴定标准规程对职业资格鉴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过确定职业技能要求、岗位胜任能力标准和评价指标,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为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3. 鉴定程序规程对职业资格鉴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规定。
包括鉴定申请、资格审查、鉴定考试、技能测试、综合评定等环节,以及鉴定结果的确认和颁发证书等程序,保障了鉴定工作的程序性和合法性。
4. 鉴定结果规程对职业资格鉴定结果的认定和公告进行了规定。
在鉴定结果确认后,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鉴定结果,并将结果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以便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查询和核实。
5. 考验监督规程对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考验监督进行了规定。
包括鉴定机构内部的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社会监督和投诉举报等机制,保障了鉴定工作的质量和信誉。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的出台,推动了我国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这将有利于提高职业技能人才的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
规程的贯彻实施也需要各级鉴定机构的积极配合和落实,以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
12号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 - 金川集团培训中心金昌技师学院 ...
金集培字…2012‟12号公司各单位、各部室: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新职业、新技能领域向社会推出的试验性、示范性和开拓性的全国统一考试,是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在公司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导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47号)的安排,现就集团公司员工参加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的职业范围关于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金川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为甘肃省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考前培训机构之一,具备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培训师3-2级、理财规划师3-2级、营销师3-2级四个职业的考前培训机构的资质,集团公司2012年重点开展以上四个职业的鉴定工作,同时与省内具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2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鉴定试点工作考前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以上两个职业的鉴定工作。
二、鉴定时间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
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18日,鉴定职业综合评审需论文答辩的时间:2012年11月24、25日。
三、鉴定方式(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考生须参加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如无特别说明,报考全国统一的鉴定职业二级、一级的考生须参加综合评审。
其中: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两个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在规定的时间内纸笔作答,其他职业的综合评审采用论文答辩的方式。
考生论文必须在2012年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其中心理咨询师二级考生必须提交两篇文章,包括案例报告一篇,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一篇。
具体论文撰写格式和要求请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厅函(2006)10号”文件规定。
(二)考生单项成绩保留一年,一年内可有一次补考机会,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原成绩作废。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鉴定报名指南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鉴定报名指南对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鉴定报名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报名时应出⽰本⼈⾝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作年限证明等。
申报技师、⾼级技师任职资格的⼈员,还须出具本⼈的技术成果和⼯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的技术总结和论⽂资料等。
1、注意事项:考⽣报名时须交2张近期2⼨同底照⽚和提供⾝份证、学历证书、⼯作证明、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依照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确定相应的申报等级,到公告的各职业报名点报名。
2、报名及考试时间:全国统考于每年5⽉和11⽉份的第三个双休⽇各举⾏⼀次,报名截⽌时间分别为3⽉31⽇和9⽉30⽇。
3、考试内容:分理论和技能两部分,理论着重考察本职业需要掌握的基础知识,技能着重考察运⽤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4、成绩处理: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者(⼆级和⼀级要参加论⽂答辩和综合评审),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单科合格成绩保留⼀年。
在成绩保留期内,考⽣可参加⼀次补考。
考试结束⼀个⽉后可登录重庆劳动保障⽹或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查询考试成绩。
5、综合评审及论⽂写作要求:①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同时结合考⽣所在单位或有关⾏业实际⼯作的情况⾃⾏拟定,考⽣如没有围绕实际⼯作进⾏探讨,属于选题偏⼤,对于此类选题要求考⽣必须进⾏实际调查研究,收集第⼀⼿资料,给出研究⽅法和研究过程,并要求⽤数据图表来⽀撑⽴论,如未给出研究⽅法和过程,也没有数据图表来⽀撑,将判为不合格。
②论⽂必须由考⽣独⽴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代写。
按照学术要求,考⽣摘抄来的任何⼀句话、任何⼀个数据都必须加以引注,原则上按照抄袭200字以上未加以引注的视为抄袭,将判为不合格。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职业资格一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并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者;
等级
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三级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中等职业院校教育学、医学专业毕业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满10年以上。
二级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Hale Waihona Puke 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以大专以上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三级职业技能鉴定,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只能申报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
以中等职业层次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允许在毕业前一年申报四级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证后,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4.07.05•【字号】苏劳社鉴〔2004〕11号•【施行日期】200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劳社鉴〔2004〕11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3]11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我厅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各地及省有关单位在组织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中,必须由高级考评员担任考核鉴定工作。
各地及省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组织推荐具备相应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考评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相应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作为考评人员实施考评的必要凭证。
二、各地要加强考评人员的使用管理,严格实行考评人员聘任制。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在取得相应考评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考评人员,签定聘约(见附件一),并实施年度评估制度和建立考核档案。
三、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省考评人员队伍状况,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在近期对考评人员情况进行一次普查,于8月1日前将《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中心将符合条件的考评人员纳入全省考评人员队伍库并在省中心网站查询。
联系人:赵卓,电话:025-********,E-mail:*********。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高技能人才重大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高技能人才重大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9.05•【字号】苏人社发[2012]356号•【施行日期】201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高技能人才重大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35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2年省级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58号、苏财社〔2011〕186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88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24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等程序,评定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等6家单位为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1),郎旭东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2),董钢等100名技师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见附件3),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计算机网络应用等10个专业为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名单见附件4),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加工中心编程与操作》等40门课程为江苏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名单见附件5),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关蕙等20名教师为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学名师(名单见附件6),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电子技术应用等74个专业为江苏省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名单见附件7),南京交通技师学院汽车钣金和涂装等3个专业为江苏省技工院校特色专业(名单见附件8),江苏省南京技师学院朱胜强等135名教师为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名单见附件9),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3.28•【字号】苏人社发〔2019〕93号•【施行日期】2019.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有效衔接职称与职业资格,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为人才减负,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公布我省《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目录》表一所列26项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广告、价格鉴证师、招标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等7项职业资格(《目录》表二),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应相应系列层级的职称。
三、上述职业资格与职称具体对应关系为以下两种情形:(一)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3月28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暂缺期间核发考生鉴定成绩合格凭证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暂缺期间核发考生鉴定成绩合格凭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6.19•【字号】苏劳社鉴[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空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暂缺期间核发考生鉴定成绩合格凭证的通知(苏劳社鉴[2009]8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改版印刷,目前全国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缺口较大,且短期内难以缓解。
在证书暂缺期间,为了满足考生就业、晋级、申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等方面的需要,各市对已参加鉴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核发全省统一的“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合格凭证”(以下简称“凭证”)。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凭证格式及打印要求“凭证”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印制,免费发放,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生成的证书数据进行打印,确保“凭证”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发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在照片右下角盖钢印。
使用新版考务管理系统的可直接在考务系统中打印,使用旧版考务系统的,可导出EXCEL表格后使用模板打印(模板可至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下载)。
二、凭证效用“凭证” 作为考生参加鉴定成绩合格,具有相应技能等级水平的证明,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凭证”有效期内,持证人可在办理就业、晋级、申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出国劳务换证等事宜时使用“凭证”,相关单位应予认可。
三、凭证换证(一)国家印制下发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后,各市应立即停止发放“凭证”,并负责通知持“凭证”人员到核发“凭证”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换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持“凭证”人员须在接到发证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和“凭证”到原发证单位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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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加入时间:2012-03-07为保证2012年度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一、鉴定职业及时间安排1、全国统一鉴定时间日期职业名称等级考试时间备注5月19日11月17日心理咨询师3-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理财规划师3-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秘书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涉外秘书:英语考试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播放DVD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综合评审撰写业绩评估手册。
营销师2-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网络编辑员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上机考试;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书面答辩。
职业指导人员4-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00 专业能力考核5月20日11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6:00 综合评审(二级)14:00-17:00 综合评审(一级)二级、一级综合评审采用“文件筐”的形式,纸笔作答。
项目管理师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考试2-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二级)一级综合评审另行通知。
纸笔作答,专业能力考核可使用普通计算器;二级综合评审采取专题论文形式;一级综合评审采用撰写论文,口头答辩。
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答辩。
1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取专题论文形式,纸笔作答。
理财规划师3-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2、全省统一鉴定时间日期职业名称等级考试时间备注5月19日11月17日物流师4-3级08:30-9:30 专业能力(一)考核纸笔作答10:00-11:00专业能力(二)考核11:00-12:00 理论知识考试机考2级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11:00-12:00 综合评审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纸笔作答网络编辑员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上机考试广告设计师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3:00-16:50 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部分为机考和一道手绘题营销师5-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秘书5-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外语考试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播放VCD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企业培训师3级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须提交本人制作的课件2级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11:00-12:00 综合评审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公关员5-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电子商务师4-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答辩5月20日11月18日公共营养师4-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信用管理师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采购师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社会工作者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物业管理员4-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00 专业能力考核企业文化师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电子商务师4-2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14:00-15:30 综合评审上机考试;二级综合评审采取撰写论文形式,书面答辩11月18日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二、统考职业考核方案1、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职业等级鉴定内容题型题量答题方式心理咨询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技能选择题100 题卡作答案例问答题 4 纸笔作答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技能选择题100 题卡作答案例问答题8 纸笔作答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口头答辩理财规划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选择题100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选择题100综合评审案例分析选择题50秘书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纸笔作答综合评审评估报告纸笔作答秘书英语选择、填空翻译、写作纸笔作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简答、计算、综合题等纸笔作答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简答、综合分析纸笔作答综合评审文件筐 5 纸笔作答1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题和图表分析题纸笔作答综合评审文件筐10 纸笔作答网络编辑员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设计与综合操作题综合评审论文撰写书面答辩项目管理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选择题等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绘图、案例分析等纸笔作答综合评审专题论文纸笔作答1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绘图、综合案例题等纸笔作答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口头答辩企业信息管理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案例分析、简答、论述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论述综合评审论文撰写书面答辩1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纸笔作答综合评审专题论文纸笔作答职业指导人员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题卡作答理论知识技能操作选择、案例分析702-1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题卡作答理论知识技能操作选择、案例分析70综合评审论文撰写口头答辩营销师2-1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方案策划纸笔作答综合评审论文撰写书面答辩劳动保障协理员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选择题2、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职业等级鉴定内容题型题量答题方式物流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100 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一)案例分析、设计纸笔作答专业能力(二)模拟操作 3 上机考试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简答、计算论述47 纸笔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案例分析、课题设计、综合分析4 纸笔作答论文答辩论文撰写书面答辩企业培训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12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简答、论述 3 纸笔作答PPT课件专家评分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12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 4 纸笔作答论文答辩论文撰写书面答辩广告设计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90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图形制作、图象制作、版式制作、网页制作、字体设计、标志设计等4手绘和上机操作公共营养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10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案例设计、案例分析5 纸笔作答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58 纸笔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案例分析、案例设计、陈述题、论述题5 纸笔作答论文答辩先提交论文口头答辩秘书5-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工作务实纸笔作答秘书英语选择、填空、翻译、写作纸笔作答营销师5-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选择、案例分析、计算、方案策划纸笔作答公关员5-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操作、案例分析纸笔作答电子商务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网页制作、综合操作等2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实验室操作综合评审论文撰写书面答辩社会工作者4-3级职业道德填空、选择、判断、简单、论述46 纸笔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纸笔作答信用管理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判断10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计算、工作实务、案例分析、论述5 纸笔作答采购师4-3级职业道德选择、判断10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简答、计算、案例分析12-14 纸笔作答婚姻家庭咨询师3级职业道德判断题、选择题100 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 4 纸笔作答网络编辑员4-3级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90上机考试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设计与综合操作题6物业管理员4-3级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90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4-5纸笔作答企业文化师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125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简答、论述、案例分析5纸笔作答劳动关系协调员3级职业道德选择题、判断题题卡作答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纸笔作答三、鉴定申报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各地在报名结束在线上报统考报名信息的同时,应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填写上报《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